九九範文幫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十三篇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行政行政採購活動的管理和監督,合理申購與領用,節約辦公費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十三篇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管理細則

第三條歸口管理部門:採購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按審批權限實行按需採購制度,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管理各部門的採購,財務資產部分別進行核算與實施監督。

第四條請購程序:

(一)日常辦公用品請購:由行政部在每月初根據各部門庫存狀況分別編制“請購單”,直接財務資產部審核批准後實施採購。

(二)特殊辦公用品請購:如需對日常辦公用品目錄之外的辦公用品進行採購,由使用部門在每月初報送“請購單”(突發請購可特殊處理,但需提前3天申請,給予一定的'採購時間)。

(三)如因開展單個項目,如:招標會議、大型活動、人力資源培訓等,請購數量較大時,除在單項預算中對辦公用品預算作出單獨説明外,在請購或領用時須單獨填制請購單或辦理領用手續。

(四)除日常辦公用品外的其它請購單的報送流程:各子公司報送流程:公司各部門第一負責人公司財返行政部;

(五)請購單的報送時間:各部門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報送到行政部,行政部彙總後報送財務部,財務部審核後於當天報送常務副總經理,返集團行政部(遇節假日順延),經集團行政部負責人複核確認後於三個工作日採購到位。

(六)所有請購單需註明“品名、單價、數量、金額”等內容,不得隨意塗改。

第五條內部管理:

(一)辦公用品領用時間為全天。各部門、公司員工根據每月申請及實際工作需要至行政部領用辦公用品。

(二)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厲行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污,降低消耗費用。辦公室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三)行政部負責辦公用品管理;做到辦公用品齊全、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規範。

(四)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乾淨、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辦事。

第六條收發管理:

(一)驗收:

採購人員按請購單的要求進行採購後,應將採購物品、採購有關發票及有效票據協同請購單交予辦公用品管理人員進行核對,並辦理入庫手續,辦公用品管理人員應核對採購物品數量、質量(是否符合請購要求),填寫入庫單(入庫單採取訂本式、一式三聯、且連續編號),入庫單應詳細填寫品名、單價、數量、金額。三聯單一聯存根聯、一聯採購員、一聯記賬聯)。

所有入庫單均應有驗收人、採購員兩人簽字。辦理入庫後除存根聯外其他二聯均交予採購員作為費用報銷原始憑證附件。所有辦公用品採購均需辦理入庫手續。

(二)領用:

所有辦公用品領用均須辦理領用手續;領用時均需在行政的領用登記本上籤。

行政領用登記本需有“領用日期、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部門負責人簽字領用人簽字”等內容。

領用人領用日常辦公用品,按附件2“辦公用品領用規定”辦理;特殊辦公用品的領用遵循“誰請購、誰領用”的原則。

文印室公用耗材領用由文員辦理領用手續,由行政部門負責人籤核。部門負責人對領用真實性、合理性負責,行政文員對領用真實性、合規性(是否超出領用標準)實施監督,對存在質疑之領用可以拒絕並向上級領導報告。

各部門辦公用品領用的費用統計以領用登記本的內容為依據。

(三)採購借支與報銷:

採購員借支實行備用金制,採購回後及時辦理入庫併到財務報銷,特殊情況可酌情另行借支。

在辦理入庫手續後,採購員應將採購發票及其他有效票據連同入庫單(記賬聯)、請購單交予財務費用會計審核。針對採購未完之請購單,費用會計審核時可根據入庫單情況在請購單上作已報銷標誌,並將請購單退回採購員。

財務核算與監督:費用會計在審核採購報銷憑證時,在編制記賬憑證時,應將入庫單抽出單獨留存,所有已入庫採購物品均先計入“材料物資”科目,當月材料物資增加額應等於當月入庫單金額合計。費用會計根據文員報送的“辦公用品領用匯總表”,對當月入庫、領用進行核對,必要時可對期末庫存進行監盤,核對無誤後,費用會計根據部門費用統計表填制當月部門辦公用品領用分攤憑證,如借:營業費用—辦公費用,營銷中心,貸:材料物資。由於各部門費用統計是根據各部門各品種領用數量x計劃價格(固定)進行核算,而財務材料物資是以實際成本入賬,所以應定期(季度)按期末庫存x計劃價格計算結果與材料物資餘額比較,將價差視同消耗轉為費用。

第七條行政台賬管理:

(一)建立各子公司庫存明細表;

(二)入庫分開,入庫單以各子公司區別,各子公司有各自一本入庫單;

(三)報銷分開,除公用文印資料無法分開外。

(四)針對員工領用,如對非消耗品,可重複使用物品應建立個人台賬,員工離職時應辦理退還手續(作負數領用單),如同品種部門再領回可不重計部門費用,如該部門內部已調劑使用,部門負責人應確認已收回。

(五)辦公用品管理文員應在月終作統計核算(核算期間為當月1日-31日),於次月2日前公司完成“辦公用品領用匯總表”和“辦公用品庫存明細表”,“辦公用品領用匯總表”交公司行政部送所屬各部門負責人對相關費用簽收確認後,將簽收後的彙總表於4日前交公司財務部和公司總經理一份備檔,“辦公用品庫存明細表”直接交公司財務部;將兩份總表報送財務部。

第三章附則

第八條本管理辦法的解釋權歸集團行政部。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2

為加強管理,減少費用支出,提高辦公用品的利用率。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1.確定各處、機關辦事人員需配備的各種辦公用品,桌、椅、櫃,落實到人頭,設使用年度卡,達到管用一條線,做到三清(領導清楚,管理人員清楚,使用人員清楚)

2.愛護公物,辦公人員要做到使用好,保管好,辦公用品,在使用中,做到勤檢、勤修,如個別不能修理,急時上報到管理部門進行維修報。

3.公共財物,任何人不得轉借,轉給他人,調出人員必須上報校管理人員,收回或調整,不得個人帶走,校內調動,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上報校管理人員經領導同意方可帶走。

4.開學初,一次配齊辦公用品,定為文銷發放日,指定專人領取,不對其他人員。文銷用品按指標配備,嚴格控制超支。

5.領取各種物品,不得隨意入庫內,遵守管理制度。

6.管理人員帳、物、票相符,日清、月結、採購貨物不壓支票,當日取出,當日返回,做到不拖,不欠。

6.對自己所配備的桌、椅、櫃如有意損壞者,按原價的百分之百賠償。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x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辦公用品的管理,保障後勤服務,更好地控制成本,節約辦公費用,明確管理職責,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辦公用品,分為辦公設備用具、辦公文具用品、辦公印刷文印耗材三類。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本部,控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遵照執行,參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參照執行。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辦公用品的歸口管理部門,統一負責公司辦公用品的購置、驗核入庫、保管、領發、庫存統計等工作。

第五條綜合管理部採購管理員負責辦公用品的購買、維修、調配、費用支付等工作。

第六條綜合管理部辦公用品保管員負責辦公用品的入庫核驗、保管和領發工作。並建立台帳,統計報告月度辦公物品進出及存量情況。

第七條使用部門(使用人)負責對自用辦公用品的保管、使用。

第三章辦公用品的購置

第八條辦公設備用具是指電話機、電腦、傳真機、空調、電風扇、複印機、保險櫃、冰箱、電視機、桌椅、櫥櫃等辦公資產。

第九條辦公設備用具的購置與配給

(一)公司所屬各部門根據工作和業務需要,要求配置辦公設備用具的,以部門為單位,填報《物品申購單》或申請報告,交綜合管理部負責辦理審批手續。購買單價在20xx元以下的需經綜合管理部經理同意,由行政副總經理審核,報總經理審批;購置單價在20xx元以上的辦公資產屬固定資產,參照公司《固理規定》審批程序辦理。

(二)在購置辦公設備用具前,綜合管理部應實行“先調配,後購買'的原則,在無庫存和調劑可能的情況下,再辦理購買審批手續。

(三)綜合管理部採購管理員根據領導審批意見,要以“優質、低價”為原則,到專業市場或商店作多方詢價,並將詢價後的品牌、規格、價格徵得使用部門確認後,方能辦理訂購手續。

(四)對專業設備或特殊的辦公設備用具,採購管理員可要求使用部門或相關專業部門協同購買。

(五)所訂購的辦公設備用具到貨後,綜合管理部辦公用品保管員應按《送貨單))進行驗收,核對品種、規格、數量與質量,在《送貨單》上進行簽收。並負責將屬於固定資產的辦公設備用具的產品説明書、保修單等有關資料送檔案室。

(六)辦公用品保管員負責已購辦公設備用具的使用安裝工作,辦理使用部門(使用人)的領用手續,並進行台帳登記,寫明物品的名稱、規格、單價、購買日期、使用人等。

(七)員工因離職、調職等退回的辦公設備用具,.由辦公用品管理員統一辦理;使用轉移手續或驗收入庫。

第十條辦公文具用品分為消耗品和管理品二種。’

(一)消耗品:鉛筆、圓珠筆、刀片、膠水、膠帶、大頭針、圖釘、筆記本、複寫紙、案卷封皮、標籤、便條紙、信紙、橡皮擦、夾子等;

(二)管理品:簽字筆、熒光筆、修正液、電池、直尺、剪刀、美工刀、訂書機、打孔機、鋼筆、文件夾、打碼機、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計算器、印泥等。

第十一條辦公文具用品的採購

(一)綜合管理部辦公用品保管員每月5日前填寫《辦公文具用品上月庫存明細表》及《當月進貨計劃表》,送綜合管理部經理審核後報行政副總經理審批。做到以最小的採購量滿足日常對辦公文具用品的基本需求。

(二)採購管理員根據已審定的《進貨計劃表》,直接向選定的供貨單位訂購所需用品。綜合管理部經理對選定的供貨單位要定期進行價格、質量測評,測評不符合條件的供貨單位要及時更換。

(三)採購管理員要掌握辦公文具用品市場價格和最佳採購日期。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採購成本。

(四)辦公文具用品到貨後,由辦公用品保管員負責驗收和填寫《辦公甩品入庫單》及辦理入庫手續,並在收貨憑據上簽字。

(五)辦公文具用品的費用支付,由採購管理員根據收貨憑據與供貨單位結算,填寫出《費用申請單》並附《辦公文具用品清單》,經辦公用品管理員證明,送綜合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行政副總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第十二條辦公印刷文印耗材分為印刷品和文印耗材二種。

第十三條印刷品及文印耗材的定製、採購

(一)綜合管理部採購管理員根據對各印刷單位、文印耗材供貨單位的考察及報價、質量等綜合因素,選擇印刷、供貨單位,報綜合管理部經理審定。

(二)印刷品的定製:

1、因印刷品具有時效性,儘量少備庫存。各部門如需領用或印刷物品時,需提前一週提出申請,經部門領導同意,報綜合管理部經理審批後交辦公用品保管員辦理。..

2、印刷品上的字體、圖案、顏色等標識,應由公司策劃部統一設計和確定。

3、辦公用品保管員負責並會同策劃部對所印刷品樣稿進行核稿後,交採購管理員通知印刷單位進行印製。

4、印刷品由辦公用品保管員填寫《印刷品入庫登記單》,進行入庫登記,並在收貨單上簽字。

5、採購管理員根據((印刷品入庫登記簿》及《送貨單》與印刷單位結算,並填寫《費用申請單》,附印刷品清單,經綜合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和行政副總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三)文印耗材的採購

1、文印室管理員根據用量,提前3天填寫《物品申領單》,報綜合管理部經理審批後,交辦公用品保管員通知採購管理員購買。

2、物品到貨後,辦公用品保管員負責辦理入庫登記,並在收貨單上簽字。

3、採購管理員根據《文印耗材入庫登記簿》及《收貨單》》與供貨單位結算,並填寫《費用申請單》,由辦公用品管理員及文印室管理員證明,經綜合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和行政副總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第四章辦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四條辦公設備用具的使用和管理

(一)辦公設備用具的購買、配置、領用、維修與保管等管理過程,綜合管理部均須用台帳形式進行記錄和登記。

(二)綜合管理部對配置的辦公設備用具一律實行編號,在設備用具上標明使用部門(使用人)名稱、編號以及購置日期等。

(三)各使用部門(使用人)對其所使用的辦公設備用具,實行“誰使用,誰保管”的原則,要防止被盜、被挪用或污染與破損,不得擅自移交或委託他人代為保管。

(四)辦公設備用具因破損、污染後需要維修或清洗的,應由使用部門(使用人)與綜合管理部聯繫,由採購管理員負責辦理各項維修與清洗事宜。

(五)經專業部門檢驗,確認辦公設備用品已經沒有維修必要時,應由使用部門申請,經綜合管理部經理審核,報行政副總經理審批後j予以報廢處理。辦公用品管理員負責辦理有關報廢手續:屬固定資產的辦公設備用具,按照《固定資產管理規定》辦理。

(六)因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造成辦公設備用具破損、丟失的,視情節輕重,使用部門(使用人)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七)綜合管理部每年12月份,會同財務管理部對公司所屬辦公設備用具進:行一次清產核資工作,並製作《清查明細表》上報主管領導及存檔。

第十五條辦公文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一)各部門(人員)需領用辦公文具用品時,應到辦公用品保管員處辦理領用手續,並在《辦公文具用品領用登記簿》上簽字。

(二)辦公文具用品分為個人領用與部門領用兩種。個人領用指個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圓珠水筆、橡皮擦、直尺等。部門領用指本部門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機、訂書機、打碼機等。辦公用品保管員要分別設置個人和部門的《領用登記簿))。

(三)消耗品可依據上年平均月用量或經驗法則(估計消耗時間)設定領用雀理基準(如簽字筆每月每人發放一支),並可根據部門或人員的工作情況調整發勘時間。

(四)管理品自第二次領用起,應以舊換新,如遺失應由個人或部門賠償、自購。

(五)人員離職時,應將剩餘辦公文具用品移交綜合管理部。

(六)辦公用品保管員必須清楚地掌握辦公文具用品庫存情況,經常整理和清點,要求擺放整齊,帳、物一致。

(七)辦公文具用品倉庫一年盤點兩次(6月與12月),盤點工作由綜合管理部經理負責,盤點要求做到帳、物一致。

第十六條印刷文印耗材的使用管理

(一)使用部門(使用人)領用印刷品,應到辦公用品保管員處辦理領用登證手續,並在《印刷品領用登記簿》上簽字。

(二)文印管理員領用文印耗材,應到辦公用品管理員處辦理領用手續,並在《文印耗材領用登記簿》上簽字。

(三)使用部門(使用人).要厲行節約,杜絕浪費,使印刷品能物盡其用,不得將公司印刷品挪為私用或贈送他人使用。

(四、)複印文件資料要辦理登記手續,使用部門(使用人、)須茌《文印登記簿上登記後,方可送文印管理員複印。

(五)文印管理員要嚴格控制文印耗材的使用,不得複印與工作無關的資料。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本公司辦公用品管理,節約成本,提高效率,規範流程,明確責任,倡導健康優質、綠色環保、勤儉節約的現代辦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用品分類

辦公用品分為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非消耗性辦公用品、消耗性辦公用品

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如:辦公桌、辦公椅、傳真機、複印機、電腦、打印機、掃描儀、碎紙機、照相機、汽車等;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計算器、電話機、訂書機、打孔機、剪刀、紙刀、白板等;

3、消耗性辦公用品,如:筆記本、簽字筆、圓珠筆、鉛筆、橡皮、膠水、複寫紙、釘書釘、筆芯、公司印刷品、墨盒、複印紙、傳真紙、水性筆、白板筆等;

二、辦公用品的申購

1、公司各部門分別在每年3月10日/9月10日前,根據部門實際需要制定《半年度辦公用品採購計劃》,經部門主管簽字後,填寫《器材申購單》,經辦公室主任簽字、總經理審批後,交供應部統一購買;

2、各部門申購辦公用品時,需要部門負責人及相關分管領導進行簽字;

3、各部門臨時採購的急需辦公用品或者超出半年計劃範圍的辦公用品,由所在部門主管填寫《器材申購單》,並在備註欄內註明急需採購或超出計劃的原因,經辦公室主任簽字、總經理批准後交供應部統一購買;

4、新入職員工,在入職當天發放配套的辦公用品,如在入職後一個月內辭職,必須將領取的辦公用品全部退回;

5、新入職行政人員,辦公室發放的配套辦公用品包括:中性筆、筆記本、文件夾等常用物品。

三、辦公用品入庫

1、辦公用品入庫前須進行驗收,對於符合規定要求的,由辦公室、供應員、倉庫人員,共同對辦公用品進行驗收,倉庫人員負責登記入庫;

2、對不符合要求的,由供應人員負責辦理調換或退貨手續。

四、辦公用品發放

1、公司各部門領取辦公用品須填寫《辦公用品領取登記簿》,註明辦公用品品名、數量、領用日期,待填寫完整無誤後,方可領取;

2、為了降低資金佔用,按照“用多少、領多少”的原則,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限量領取;

3、中性筆、圓珠筆等消耗性的辦公用品,每人半年限領一支;

4、辦公用品使用、領用要嚴格執行以舊換新制度,以最大限度地節省、節約,控制日常辦公成本成本。

五、辦公設備管理

1、公司各部門所需的辦公設備(電腦、傳真機、電話機、桌、椅、檔案櫃等辦公設備)由供應部統一購買。

2、要求各部門所需的辦公設備連同辦公用品一併進行申購,由相關領導簽字確認後,交予辦公室。

3、各部門將領取回的辦公設備要及時編入《固定資產盤點表》,領用人登記,遵循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按照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六、考核標準

1、如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購而影響本部門業務,責任由相關部門承擔;

2、各部門必須在規定的標準範圍內申購,如超出範圍由各部門負責人自行承擔;

3、各部門在其他部門複印、打印時必須進行登記,寫明打印緣由、張數以及日期,若打印過程中有浪費紙張現象,必須註明浪費原因及浪費張數。 4、嚴禁個人浪費和人為損壞,嚴禁員工將辦公用品帶出公司或挪作私用,如發現挪作私用的罰款200元/次,因挪作私用,造成辦公用品損壞的,責任人應按照市場價進行賠償並處以損壞辦公用品價格一倍以上罰款。

5、員工離職時應由部門其他人員與辦公室人員檢查其辦公用品(消耗品除外),若有損壞的,從應發工資中按市場價扣除,離職人員的辦公用品由部門主管代管,若有損壞或丟失部門主管負責;部門主管離職時,其辦公用品由部門其他人員共同代管,若有丟失或損壞部門人員共同負責,部門有新員工入職時,轉讓給新員工使用(新進人員可領取消耗性辦公用品)。

6、凡屬各部門或部門內員工共用的辦公用品應部門人員共同負責,人為因素丟失損壞,由本部門自行解決。

7、蓄意損壞辦公用品的,由責任人照市場價賠償,並處以損壞辦公用品價格一倍以上罰款,部門主管找不出責任人的,則由部門全體人員共同承擔以上賠償。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為了降低辦公用品消耗,減少損失和浪費,使辦公用品管理規範化,特制訂本制度。

二、辦公用品範圍

2.1文具、紙張等文案用品;

2.1.1文案用品分為個人領用與部門領用兩種。個人領用繫個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筆、筆芯、筆記本、膠棒等。部門領用系本部門共同使用的用品,如訂書機、計算器、剪刀等。

2.2辦公桌、椅、檔案櫃等用品;

2.3電腦、投影儀、打印機、複印機等辦公設備以及公司集團手機卡。

三、辦公用品的申購及發放

3.1各部門每月25日向行政部提出採購申請,經行政部核對並申報同意後由行政部統一採購、管理及發放。

3.2購入的.辦公用品須按類別,品種清點,驗收,統一入庫管理。

3.3辦公常備用品每月10日、20日兩天進行發放,領用時秉承以舊換新原則,由領用人簽字,説明物品名稱、數量等,以控制文具消耗。

3.4辦公設備及桌椅等由財務部負責核實,行政部根據需要採買發放。

四、辦公用品的管理

4.1各部門應本着節約的原則使用辦公用品。

4.2任何人未經過允許不得擅自領取辦公用品,不得挪用辦公用品及其他物資。

4.3電腦、投影儀、打印機、複印機等辦公設備及公司集團手機卡均由專人管理,如有遺失或損壞,應由管理人全權負責。

4.3.1電腦管理

保證機器的正常開關機;

嚴禁使用過程中冷關機,對硬盤造成損傷、縮短固件的使用壽命;

嚴禁玩電腦遊戲、上網聊天;

嚴禁登陸不良網站及非法網站。

定期對電腦進行殺毒;

使用完畢後請按照正常關機順序關閉主機及顯示器。

4.3.2打印機、複印機:

保證機器的正常開關機;

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

複印機連續工作正反面20張時,請待機8分鐘;

各部門應保證機器所需耗材、紙張充足,及時向行政部領用;

4.3.3投影儀

保證機器正常開關機;

關機後靜待風扇停止後方可切斷電源;

使用過程中保持良好的通風環境,不要堵塞通風口;

禁止傾斜90°角以上播放文件;

使用時間超過兩小時需斷電休息10分鐘。

4.3.4集團手機卡

公司凡試用期滿的員工,必須統一使用公司的集團手機卡,否則不享受公司的話費補貼(特殊情況經經理批准後除外)。

集團手機卡領用者必須嚴格遵守使用制度,如有損壞、丟失,及時報行政部予以補辦、處理。

集團手機卡僅供領用者在公司任職期間使用,離職時必須到行政部辦理相關退還手續。

4.4辦公設備管理者具有保管與維護責任,不得擅自委託他人保管。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收回時,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4.5辦公設備要注意維護保養,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當設備出現損壞時,須報直屬上級領導決定後方可修理。

4.6經檢查確認破損辦公器具、設備已沒有修理必要時,辦公用品管理員向直屬上級領導請示,予以報廢處理。

4.7嚴禁把辦公用品帶回傢俬用。

4.8凡純屬人為原因致使辦公器具、設備損壞或有意破壞者,追究其責任並照價賠償。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6

1 .公司辦公用品採用定額預算管理制。

2 .本預算辦公用品包括:個人辦公用品預算對象:筆、墨水、筆記本、信紙、橡皮等部門辦公用品公共耗材:打印紙、墨盒、軟盤、圖釘、曲別針、膠水等

3 .部門公用耗材預算定額如下:

a類部室:經營部、技術部、工程部、工程計劃綜合部、財務部、集團公司辦公室每月預算額度為200元

b類部室:人力資源部、質檢部、安保部、後勤保障部、工會、市場部、企劃部每月預算額度為150元

4 .各部門的辦公耗材由上述限額控制,各部門原則_l控制在限額內,如有特殊需求,須主管經理簽字,辦公室審批。

5 .各部門每月月底前,物資部統計各部門的辦公用品清單報集團公司辦公室。

6 .對於預算限額內的辦公用品領用,職員填寫辦公用品申領單,經部門經理根據預算審核簽字後,直接到物資採購中心領取。

7 .採購中心應將辦公用品申領單留存並妥善保管。

8 .超預算的辦公用品費用需報總經理審批。

9 .公司辦公用品由物資部定期購置,庫存物品要數量合理,節約費用。

10 .辦公用品出庫一律填寫'辦公用品出庫單',領用人填明所需品種、數量後,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按出庫單出庫。

11 .每月底保管員向集團公司辦公室提交公司辦公用品庫各部門的領用表。

12 .每月核算結果,如辦公用品領用超過部門額定費用指標,且超出預算部分未經總經理審批通過,經保管員與部門負責人核對後,對超額領用部門人員的給超出部分的5倍罰款

13 .不得將公司辦公用品擅自轉讓他人,禁止任何人侵佔公物,發現故意損壞或非正常耗用公司用品的,按制度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14 .公司員工離職時,須如數退還辦公用品(易耗品除外),遺失按公司規定賠償,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條為規範辦公用品管理,節約經費開支,杜絕浪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辦公用品歸口管理部門為辦公室。

第三條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保管和發放,非經辦公室委託或授權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購買。

1、各部門每半月提交一份經本部門部長簽字的辦公用品申領單,送辦公室審核。

2、由辦公室根據辦公用品庫存情況並彙總各部門需求計劃,編制採購申請,經總經理批准後採購。

3、臨時採購由各部門負責人提交申請,報總經理批准後,交辦公室採購。

4、辦公用品採購應堅持貨比三家、優質優價。

5、採購結束後,由辦公室通知各部門統一領取。

第四條本制度所稱辦公用品分為消耗品和管理品兩種:

1、消耗品(無再生價值):鉛筆、圓珠筆、碳素筆、圖釘、筆記本、複印紙、複寫紙、傳真紙、便籤、透明膠、檔案袋、信封、刀片、大頭針、回型針、橡皮擦等。

2、消耗品屬一次性用品,用量大且不易管理。為使各部門領取

方便和避免浪費的原則,消耗品領用為按月領取,由各部門負責人統一領取,並可隨部門或人員的工作狀況調整發放時間。

3、針對消耗品中複印紙無序浪費現象,請各部門在領用A4紙時寫明用途、使用時間,下次領用時,時長應與上次大致相等;個別處室招標用紙請另行籤領,杜絕大量產生單面廢舊紙張的現象發生。

4、管制消耗品(可再利用品):直尺、剪刀、裁紙刀、訂書器、起釘器、計算器等,如遺失應由個人或部門賠償、自購。

5、管制消耗品自第二次發放起,必須以舊品替換新品,否則拒絕領取。

6、管制消耗品領取時間是每週一下午13:00——17:00統一領取,並根據實際情況,可調整發放時間。

7、管理品如有故障或損壞,應以舊換新。

第五條辦公用品的領用

1、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領取辦公用品,並辦理領用手續

2、辦公室負責建立辦公用品和辦公用品採購、庫存、領用台帳,做到帳物相符。

3、辦公室做好辦公用品的日常分類、堆放等整理工作,

第六條各部門應本着節約的原則領取、使用辦公用品。

第七條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挪用辦公用品,辦公用品嚴禁帶回傢俬用。

第八條新進人員到職時由其所在部門提出辦公用品申請,然後到辦公室領取;若人員離職,則須將所使用的辦公用品(即管理品)上交辦公室。

第九條辦公室文員應每月月末對辦公用品的庫存情況進行檢查,做到帳物相符,並保持合理的最低庫存,保證辦公用品的`供應。

第十條辦公室必須加強辦公用品的管理,防止失火,失盜。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前下發的同類文件規定同時廢止,以本制度為準。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8

1、酒店的辦公設備:電腦、打印機、複印機、傳真機、電話機等均為酒店辦公而配備使用的,應以服務於酒店為宗旨,不得挪為他用,不得轉借他人。酒店為員工配置合理辦公用品,員工有責任正確使用、維護、保管好辦公用品。若因個人原故造成遺失、損壞及損失,由其按價賠償。

2、一切辦公用品的添置均由部門按照節約、方便工作的實用原則報計劃給總辦,經財務經理、酒店總經理審批後由採購統一購置,由倉庫發放和管理。

3、辦公人員領用的所有辦公用具用品均需在領用單上簽字,若因故離開酒店應如數交還。

4、財務部對配置在各辦公桌的辦公設備實行編號管理,任何人未經辦公室的許可不得擅自調換。出現故障,必須申報維修,若自作主張予以更換或修理,辦公室、財務部將視其損壞程度責成當事人賠償。

5、辦公用品原則上由各部門每月向採購部申購一次,部門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將申購辦公用品的品名、規格、數量、用途及上次領用時間等填寫清楚後,統計好後交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再報採購部,按採購計劃嚴格執行。

6、採購回來的辦公用品全部入庫(嚴格按照品名、規格、數量和金額進行登記,並分類妥善保管)。在指定領料時間領用時,由部門自行填寫領用單,經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及總經理簽字後,在倉庫領出,直接交由使用部門。

7、各部門員工應本着節約的原則,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用品,申請部門必須準確填寫所需物品的名稱、數量、用途、上次領用時間等,對於非初次申購或領用的物品,應堅持“以舊換新”原則,對於濫領辦公用品者,如不能做出合理解釋,總辦和財務有權不予領用並視情節做出處理。

8、嚴格對複印紙、打印紙的管理,提倡節約,減少浪費,對報廢紙張集中使用,可用做文件校對稿的打印,或剪裁成小方紙做便箋紙使用。

9、倉庫每月進行一次小盤點,及時瞭解辦公用品的結存,對急需的辦公用品,應報採購部及時採購,保證酒店辦公用品的正常供應。

10、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費用。耐用辦公用品如有損壞,凡屬產品本身質量問題的,辦理以舊換新手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損壞或丟失,由使用人負責賠償。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為使公司各項業務活動正常、有序地進行,既保證工作需要,又防止浪費,規範低值易耗品和辦公用品的購置領用、保管和盤點等工作,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以下簡稱用品)主要有複印紙、傳真紙、打印機耗材、圓珠筆、水性筆、鋼筆、墨水、釘書機、電池、膠捲、磁帶、計算器、辦公桌椅、各類公文用紙、檔案專用紙張、信紙信封、名片等。

第三條公司提倡艱苦創業、勤儉節約。職工在領用低值易耗品及辦公用品時,要做到愛惜公物,物盡其用,反對奢侈和浪費。

第四條低值易耗品及辦公用品的領用分為個人領用與部門領用兩種。個人領用繫個人使用保管用品,如圓珠筆、鋼筆、墨水、橡皮擦等,部門領用系本部門共同使用用品,如打印機耗材、釘書機等。部門領用的用品必須指定專人負責。

第五條用品的申請應於每年10月31日前由各部門提出低值易耗品及辦公用品申購計劃,辦公室收到各部門提交的申購計劃,經彙總後報財務分部審核,形成預算報公司審批,按審批費用嚴格控制購買。交辦公室統一採購,次月一日發放。特殊需要須經部門領導批准後方可領用。

第六條分公司辦公室收到各部門提交的申請單,經彙總後,統一採購,登記建冊併發放。辦公室依據用品消耗的歷史記錄做出餘量採購,保證公司正常用品的需要。

第七條用品需建立台賬,定期盤點。

第八條打印機耗材(墨粉、硒鼓)、剪刀、美工刀、釘書機、計算器等用

品必須以舊換新。

第九條個人或部門領取用品時,必須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新入職員工可領取必需用品。員工離職時,應將剩餘用品全部交辦公室。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10

為建設節約型機關,進一步規範辦公用品採購、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辦公用品的購置,由辦公室內務人員負責。採購根據工作需求向分管副祕書長報請填寫購置計劃表,單項費用超過300元或每月合計費用超過1000元的.,報祕書長同意後執行。購置辦公用品,內務人員要將時間、商品名稱、數量、單價、金額等項目詳細記載,和財政公開招標確定的供應商做好按月結算工作。單位支出完成後,當年採購辦公用品費用總額表要和逐日領取簽字明細表一同裝訂,合併歸檔。

二、領取辦公用品要嚴格履行簽字手續並在公告欄公示,辦公室內務人員具體承辦辦公用品的領取登記。

三、市政協領導、辦公室、各委專項設備(如電腦、傳真機、打印機、計算機)的購置,按照《政協高平市委員會辦公室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執行。維修、更新配件應報告辦公室,經祕書長同意,安排專人到指定地點維修和更換,並由使用人在明細表上簽字。未經批准或當事人未在明細表上簽字以及自行聯繫購置或維修配件的,不予報銷。

四、各類會標、牌匾、條幅、標語、證件等用品的製作,本着優質、節儉、實用的原則,由辦公室內務和各委(室)負責人,按照製作要求,同承製方共同談妥價格後進行製作。各委(室)把關負責,承辦人要在製作明細表上簽字,一式兩份,一份在公告欄公示後由內務人員留存,一份附在報銷憑證後作報銷用。

五、機關日常公文、文書材料的打印、複印工作,當自印無法滿足需要時要到市財政公開招標確定的承印單位印製。印製時要履行簽字手續,每月結算一次。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11

為規範辦公用品的統一購買、保管、領用、登記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大宗日常辦公用品,根據實際情況,由學校後勤服務部擬製購買計劃,學校校長簽字後,再由專人按規定程序統一購買;零星臨時急需辦公用品由學校後勤總務處負責統一購置。非日常辦公用品或價值較大的辦公用品,由學校行政會討論後製定購置計劃,校長簽字後,再由專門的採購小組按規定程序購買。

二、辦公用品購買後,學校保管人員負責辦公用品的驗貨、保管,同時按類別建立入庫台帳;納入固定資產管理的.同時建立固定資產登記卡。

三、辦公用品的發放,必須嚴格控制並建立發放登記台帳;辦公用品的領用,必須嚴格控制並履行簽字手續。

四、工會於每期末協同學校總務處對辦公用品進行盤點、對教師領用的辦公用品進行統計,核算費用後,予以公佈。

五、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六、所有人員對辦公用品必須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七、所有人員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一經發現人為損壞現象,則必須照價賠償。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

為規範辦公用品採購與管理流程,保證部門(科室)申請的辦公用品得到有效利用,避免出現閒置、浪費現象,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2.1本制度適用於辦公用品與低值辦公設備的管理。

2.2辦公用品分為一次性使用物品(如簽字筆、鉛筆、膠棒、筆記本、色帶等)與可重複使用的物品(如筆筒、剪刀、訂書機、文件夾等)兩大類。

2.3低值辦公設備是指掃描儀、噴墨打印機、傳真機、電話等購置金額小於1000元(含)的辦公設備。

3、原則

3.1採購前貨比三家,購買價廉物美的商品。

3.2先申請,後領用,庫存最少的原則。

4、職責部門

4.1院辦(人事行政部、後勤)指定專人(以下簡稱“採購專員”)負責醫院辦公用品採購與管理工作;

4.2院辦(人事行政部、後勤)負責人(以下簡稱“採購主管”)負責審批各部門辦公用品申領計劃及彙總分析辦公費用使用情況,向上級領導彙報。

4.3採購專員負責彙總各部門(科室)的辦公用品申領計劃,經採購主管批准後集中購買併發放;負責辦理採購報銷手續;負責核算各部門(科室)辦公費用,按月上報採購主管。

4.4部門(科室)指定專人(下簡稱“部門文祕”)負責本部門(科室)辦公用品的申請、領用與《部門辦公用品台帳》的日常管理。

5、工作程序

5.1申請

5.1.1部門文祕每月末彙總本部門(科室)對辦公用品的需求,填寫《辦公用品申領表》並交至採購專員。

5.2採購

5.2.1採購專員彙總各部門(科室)上報的辦公用品申請計劃,針對採購項目向供貨方詢價,經採購主管審批簽字後,進行集中採購(採購期間一般為三天之內);辦公設備採購需報總經理(院長)審批。

5.2.2辦公用品採購金額超過1000元(單件價格,含)時,需報總經理(院長)審批。

5.3入庫及領用

5.3.1採購專員完成採購後,根據採購項目明細單逐項辦理入庫手續;

5.3.2入庫完成後,採購專員通知部門文祕領取所申請的辦公用品;

5.3.3部門文祕根據申領明細在部門(科室)內發放物品,按照領用情況分別登記《部門辦公用品台賬》(,並對“需歸還類”(可重複使用)物品做出標記。辦公用品領用人需在《部門辦公用品台帳》本人頁上簽字確認。

5.4配發

5.4.1新員工入職時配發的辦公用品一般包括簽字筆、筆記本、筆筒、文件夾、文件架各一件,其它因公必備辦公用品按需申領。

5.4.2對於每人每月必須定額發放的必備用品(如勞保用品等),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及匡算量每月一次性配發,以減少申請程序。

5.5返還

5.5.1部門(科室)出現領用量剩餘或不再使用的物品時,需退還採購專員辦理核銷,衝抵本部門(科室)辦公費用;

5.5.2員工離(調)職時,需提取《部門辦公用品台賬》的'本人頁到院辦(人事行政部、後勤)辦理“需歸還類”辦公用品的返還手續。

5.5.3需歸還辦公用品在正常使用情況下損壞,可到採購專員處以舊換新;如丟失則應由領用人按用品的採購價格予以賠償。

5.6保管

5.6.1採購專員需清楚掌握辦公用品庫存情況,並經常整理,保證物品不受侵蝕。

5.7盤點

5.7.1採購專員應定期盤點辦公用品庫存(根據庫存大小自行安排盤點週期,一般每月進行一次)。盤點要求作到賬物相符,如果不一致必須查找原因,經採購主管批准後調整賬目,使兩者一致。

5.8費用結算

5.8.1採購專員每月第一週應將上月發生的辦公用品採購、發放情況及分攤的費用匯總成表,上報採購主管審批後辦理付款手續。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條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範集團總部辦公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耐用辦公用品的領用:

1、耐用辦公用品包括:電話、計算器、訂書機、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機、剪刀、戒紙刀、直尺、起釘器。

2、耐用辦公用品已於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

第三條易耗辦公用品的領用:

1、易耗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部門所需用品和個人所需用品。

2、部門所需用品包括: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

3、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橡皮擦、塗改液、信箋紙。

4、部門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見附表。此標準為暫定數,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進行合理調整。

5、每月24日前,由各部門將次月《申購單》填好(常用易耗辦公用品不得超過每月用量標準),經部門經理初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複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後交採購部統一採購。

6、發放時間:每月15號(如遇假期,順延)。其餘時間一般不予辦理辦公用品的領用手續。

7、領用方法:由各部門按發放日期統一到辦公用品倉申領簽字,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的,須經綜合部長批准後方可發放。

8、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簽字筆、白板筆、圓珠筆芯、圓珠筆、塗改液、各種電腦墨盒)實行以舊換新原則,傳真紙領用時須以中間紙交換。

9、電腦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總經理批准,綜合部長審核後方可領用,申領時須依舊換新。

10、本着節約與自願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儘量不領用或少領用。綜合部對於

節儉成效突出的員工,公司將予以表揚。

第四條:未列入耐用及易耗辦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領,按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第五條: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牴觸者,以此為準。

附件: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辦公文具分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種。

1、消耗品:鉛筆,刀片,膠水,膠帶,大頭針,圖釘,筆記本,複寫紙,卷宗,標籤,便條紙,信紙,橡皮擦,夾子等。

2、管理消耗品:簽字筆,熒光筆,修正液,電池,直線紙等。

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釘書機,打孔機,鋼筆,打碼機,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計算機,印泥等。

第二條文具用品分為個人領用與部門領用兩種。個人領用指個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圓珠筆,橡皮擦,直尺等。部門領用指本部門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機,釘書

第三條消耗品可依據歷史記錄(如以過去半年耗用平均數),經驗法則(估計消耗時間)設定領用管理基準(如圓珠筆每月每人發放一支),並可隨部門或人員的工作狀況調整發放時間。

第四條消耗品應限定人員使用,自第三次發放起,必須以舊品替換新品,但純消耗品(如打印紙)不在此限。

第五條管理品移交時如有故障或損壞,應以舊換新,如遺失應由個人或部門賠償,自購。

第六條辦公用品的申請應於每月25日由各部門提出

第七條辦公用品嚴禁帶回傢俬用。

第八條辦公用品一般由管理部向批發商採購,其中必需品,採購不易或耗用量大的物品,應酌量庫存,管理部無法採購的特殊辦公用品,可以經管理部同意並授權各部門自行採購。

第九條新進人員到職時由各部門提出辦公用品申請單向綜合管理部領取辦公用品,人員離職時,應將剩餘用品一併交回綜合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