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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用品的管理制度(通用3篇)

辦公用品的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辦公用的申購

辦公用品的管理制度(通用3篇)

第一條 辦公用品必須由行政部統一購置,物品的採購,應採用詢價、比價、議價原則。

第二條 辦公用品購置後,由行政部按照明細單逐一登記《辦公用品明細帳》。

第三條 每月1日至5日根據工作需要,由部門填寫《辦公設備審批表》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後、再由總經理批准。屬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由各部門統一填寫《辦公用品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審批後,再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

第四條 行政部根據各部門的申請與財務部辦公用品管理人員對照辦公用品庫存剩餘情況,編制《部門月份辦公用品彙總表》,由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再由總經理批准後,統一購置。

第五條 對辦公設備包括(辦公桌椅、沙發茶几、計算機、打印機、傳真機、電話機、碎紙機、掃描儀、文件櫃、飲水機、金櫃、衣架、空調、電暖氣等)只能申請購置一次,如有特殊情況(損壞或不能修理),需報主管副理總經理審批,再由批准,方可再購置。

第六條 對屬低值易耗辦公用品包括(計算器、訂書器、鋼筆、起訂器、印台、打號機、洗臉盆、垃圾桶等)只能申請購置一次,如有特殊情況(損壞或不能修理),需報部門經理審批、主管副總經理批准,持舊物到行政部申請購置。

第二章 辦公用品的領用

第七條 辦公用品購置後,由辦公用品管理人員統一進行登記、驗收入庫並填寫《庫存辦公用品明細帳》,再進行統一發放。

第八條 各部門應自制登記簿,建立辦公用品個人台帳,以便辦公品的發放。

第九條 每月6~8日辦公用品採購及調配,每月8~10日各部門到行政部鄒俊處領用辦公用品,凡對辦公用品領用的各部門或部門內員工統一須填寫《出庫單》,再由部門經理確認簽字後,由辦公用品管理人員依據《出庫單》領取所需辦公用品。《出庫單》的第三聯返給各部門,以便於建立本部門辦公用明細帳。

第十條 辦公用品管理人員根據每月的《出庫單》進行彙總,並填寫《部門月份辦公品領用匯總表》。

第十一條 根據《部門月份領用匯總表》,每年年底對辦公設備及辦公用品的領用情況進行統計,並填寫《年度公司辦公用品統計表》。

注: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辦公設備及辦公用品的領用統一由行政部負責領用。

第三章 辦公用品的管理

第十二條 凡屬各部門或部門內員工共用的辦公用品、設備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辦公用品若被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第十三條 員工離職時應在辦理離職手續時,將非消耗性辦公用品退回財務部。

第十四條 公司員工應本着節約的原則使用辦公用品。 第十五條 非消耗性辦公設備因使用時間過長需要報廢註銷,使用人應提出辦公用品報廢申請,並填寫《辦公用品報廢申請表》,經部門經理、主管理副總經理審核,再由總經理批准同意後,到財務部辦理報廢註銷手續,由財務部對其進行處置。

附表1:辦公設備審批表 附表2: 月份辦公品申請表 附表3:部門月份辦公用品領用匯總表 附表4: 年度公司辦公用品統計表 附表5:辦公用品報廢申請表

編制: 審核: 批准:

瀋陽瑞志城建置業有限公司

二0xx年十月三十日

辦公用品的管理制度 篇2

為加強對物資採購的管理,進一步規範公司辦公用品採購工作,提高採購工作的效益,切實推進公司的廉政建設,根據我公司實際,現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辦公物品購買原則

為了統一限量、控制用品規格以及節約經費開支,所有辦公用品的購買,都應由行政部統一負責。行政部要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情況以及消耗水平,確定訂購數量。

第二條 辦公物品訂購方式

小型或零星辦公物品的採購要由兩人以上到指定專門商店採購,要選購價格合適、質量合格的物品。

大型物品採購可採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和單一來源採購等方式進行。

1、購單件或批量在5萬元以上的物品(低值易耗品除外),應採取招標採購。凡進行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應成立專項採購工作小組,依法組織實施招投標。

2、凡採用競爭談判或詢價方式的,要組成有申購單位負責人蔘加的談判小組或詢價小組,在進行市場調研、多方比較的基礎上,經集體討論提出意見,並根據權限由相應的組織或負責人予以確定。

3、凡採用單一來源採購方式(包括定點採購)的,應遵循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按照權限由主管部門與申購單位共同確定供應商。

第三條 辦公物品採購過程

在辦公用品庫存不多或者有關部門提出特殊需求的情況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則進行訂購。

一、驗貨

所採購的辦公用品到貨後,由行政部管理員按送貨單進行驗收,經核對(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質量等)無誤後,在送貨單上(一式二聯)簽字驗收,然後將送貨聯留存歸類,另一送貨回單聯交送貨人帶回送貨單位做結算憑據。

二、付款

採購員收到供貨單位發票後,須查驗訂貨單位合同,核對所記載的發票內容並在發票背面簽字認可後,攜驗收入庫單結算髮票以及開列的支付傳票,交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後,做好登記,做到帳、卡、物一致,最後交財務處負責支付或結算。記賬聯由記賬員做記賬憑證並歸檔。

三、 分發

辦公用品原則上由公司統一採購、分發給各個部門。用品分發後作好登記,寫明分發日期、品名與數量等。如有特殊情況,允許各部門在提出“辦公用品購買申請書”的前提下進行採購。

四、保管

辦公用品進倉入庫後,倉庫管理員按物品種類、規格、等級、存放次序、分區堆碼,不得混亂堆放,並由記賬員按送貨單序號和貨單內容在辦公用品收發存帳冊上進行登錄。倉庫管理員必須清楚地掌握辦公用品庫存情況,經常整理與清掃,必要時要實行防蟲等保全措施。

第四條 辦公物品採購紀律

一、參與物品採購的單位和工作人員,不準參加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任何活動;不準收取供貨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費”、“好處費”;不準在供貨方報銷任何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不準損害公司利益,徇私舞弊,為對方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物品採購過程中發生的“折扣”、“讓利”等款項,應首先用於降低採購價格;確屬難以用於降低採購價格的,一律進入公司財務帳內,不得由部門坐收坐支,不得提成給經辦人員。

三、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應追究有關責任人紀律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賠償,並按公司規定懲處。

第五條 本規定從即日起執行

辦公用品的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

1、為了加強辦公室辦公用品管理,規範採購流程,明確權責,節約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辦公用品指日常辦公所採用的耐用品及消耗品,包括:文具、紙張、辦公室自動化耗材、福利、衞生清潔用品、辦公桌椅及電腦等。

二、權責

1、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統一集中管理,統一採購,統一發放,統一回收處理。

2、行政主管負責辦公室用品的採買及日常管理髮放。 三、申購流程

1、行政主管對日常辦公用品實行登記管理,如需採購,需要進行申購。 2、行政主管提出申購需求,需做到貨比三家,物美價廉,確保質量,並編制預算明細,填寫《辦公用品申購單》,報總經理審批。

3、採購人員到財務部填寫借款申請,領取採購現金,實施採購。 4、凡是一次性採購金額在500元以上者,需要兩人外出採購。 5、節假日福利採購,也遵循以上流程。 四、辦公用品管理領用

1、辦公用品採購回後,由行政人事部統一驗收入庫,並填寫入庫單,屬於固定資產的,由財務部登記造冊。

2、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統一保管、發放。圓珠筆、中性筆、塗改液、筆記本等常用品,各部門可直接到行政人事部領取。原則上領用週期為三個月(對於已領過圓珠筆或中性筆的,原則上以後只能領用筆芯)。

4、計算器、電話機、U盤、墨盒等非消耗性用品的領用和更換,除需本部門經理簽字同意,經綜合部經理審批准外,領用時還須以舊換新。

5、打印機、傳真機、飲水機、碎紙機、電腦、辦公桌椅、文件櫃、保險箱等貴重辦公用品用具的領用,必須由總經理批准,並執行交舊領新制度。

6、領用人員離職時,須清還領用之辦公用品(易耗品視情況而定),如有丟失的須按原價扣還。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蘭德行政人事部

20xx/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