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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用品管理制度(精選7篇)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辦公用的申購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精選7篇)

第一條 辦公用品必須由行政部統一購置,物品的採購,應採用詢價、比價、議價原則。

第二條 辦公用品購置後,由行政部按照明細單逐一登記《辦公用品明細帳》。

第三條 每月1日至5日根據工作需要,由部門填寫《辦公設備審批表》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後、再由總經理批准。屬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由各部門統一填寫《辦公用品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審批後,再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

第四條 行政部根據各部門的申請與財務部辦公用品管理人員對照辦公用品庫存剩餘情況,編制《部門月份辦公用品彙總表》,由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再由總經理批准後,統一購置。

第五條 對辦公設備包括(辦公桌椅、沙發茶几、計算機、打印機、傳真機、電話機、碎紙機、掃描儀、文件櫃、飲水機、金櫃、衣架、空調、電暖氣等)只能申請購置一次,如有特殊情況(損壞或不能修理),需報主管副理總經理審批,再由批准,方可再購置。

第六條 對屬低值易耗辦公用品包括(計算器、訂書器、鋼筆、起訂器、印台、打號機、洗臉盆、垃圾桶等)只能申請購置一次,如有特殊情況(損壞或不能修理),需報部門經理審批、主管副總經理批准,持舊物到行政部申請購置。

第二章 辦公用品的領用

第七條 辦公用品購置後,由辦公用品管理人員統一進行登記、驗收入庫並填寫《庫存辦公用品明細帳》,再進行統一發放。

第八條 各部門應自制登記簿,建立辦公用品個人台帳,以便辦公品的發放。

第九條 每月6~8日辦公用品採購及調配,每月8~10日各部門到行政部鄒俊處領用辦公用品,凡對辦公用品領用的各部門或部門內員工統一須填寫《出庫單》,再由部門經理確認簽字後,由辦公用品管理人員依據《出庫單》領取所需辦公用品。《出庫單》的第三聯返給各部門,以便於建立本部門辦公用明細帳。

第十條 辦公用品管理人員根據每月的《出庫單》進行彙總,並填寫《部門月份辦公品領用匯總表》。

第十一條 根據《部門月份領用匯總表》,每年年底對辦公設備及辦公用品的領用情況進行統計,並填寫《年度公司辦公用品統計表》。

注: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辦公設備及辦公用品的領用統一由行政部負責領用。

第三章 辦公用品的管理

第十二條 凡屬各部門或部門內員工共用的辦公用品、設備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辦公用品若被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第十三條 員工離職時應在辦理離職手續時,將非消耗性辦公用品退回財務部。

第十四條 公司員工應本着節約的原則使用辦公用品。 第十五條 非消耗性辦公設備因使用時間過長需要報廢註銷,使用人應提出辦公用品報廢申請,並填寫《辦公用品報廢申請表》,經部門經理、主管理副總經理審核,再由總經理批准同意後,到財務部辦理報廢註銷手續,由財務部對其進行處置。

附表1:辦公設備審批表 附表2: 月份辦公品申請表 附表3:部門月份辦公用品領用匯總表 附表4: 年度公司辦公用品統計表 附表5:辦公用品報廢申請表

編制: 審核: 批准:

瀋陽瑞志城建置業有限公司

二0xx年十月三十日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2

為加強對物資採購的管理,進一步規範公司辦公用品採購工作,提高採購工作的效益,切實推進公司的廉政建設,根據我公司實際,現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辦公物品購買原則

為了統一限量、控制用品規格以及節約經費開支,所有辦公用品的購買,都應由行政部統一負責。行政部要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情況以及消耗水平,確定訂購數量。

第二條 辦公物品訂購方式

小型或零星辦公物品的採購要由兩人以上到指定專門商店採購,要選購價格合適、質量合格的物品。

大型物品採購可採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和單一來源採購等方式進行。

1、購單件或批量在5萬元以上的物品(低值易耗品除外),應採取招標採購。凡進行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應成立專項採購工作小組,依法組織實施招投標。

2、凡採用競爭談判或詢價方式的,要組成有申購單位負責人蔘加的談判小組或詢價小組,在進行市場調研、多方比較的基礎上,經集體討論提出意見,並根據權限由相應的組織或負責人予以確定。

3、凡採用單一來源採購方式(包括定點採購)的,應遵循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按照權限由主管部門與申購單位共同確定供應商。

第三條 辦公物品採購過程

在辦公用品庫存不多或者有關部門提出特殊需求的情況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則進行訂購。

一、驗貨

所採購的辦公用品到貨後,由行政部管理員按送貨單進行驗收,經核對(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質量等)無誤後,在送貨單上(一式二聯)簽字驗收,然後將送貨聯留存歸類,另一送貨回單聯交送貨人帶回送貨單位做結算憑據。

二、付款

採購員收到供貨單位發票後,須查驗訂貨單位合同,核對所記載的發票內容並在發票背面簽字認可後,攜驗收入庫單結算髮票以及開列的支付傳票,交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後,做好登記,做到帳、卡、物一致,最後交財務處負責支付或結算。記賬聯由記賬員做記賬憑證並歸檔。

三、 分發

辦公用品原則上由公司統一採購、分發給各個部門。用品分發後作好登記,寫明分發日期、品名與數量等。如有特殊情況,允許各部門在提出“辦公用品購買申請書”的前提下進行採購。

四、保管

辦公用品進倉入庫後,倉庫管理員按物品種類、規格、等級、存放次序、分區堆碼,不得混亂堆放,並由記賬員按送貨單序號和貨單內容在辦公用品收發存帳冊上進行登錄。倉庫管理員必須清楚地掌握辦公用品庫存情況,經常整理與清掃,必要時要實行防蟲等保全措施。

第四條 辦公物品採購紀律

一、參與物品採購的單位和工作人員,不準參加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任何活動;不準收取供貨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費”、“好處費”;不準在供貨方報銷任何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不準損害公司利益,徇私舞弊,為對方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物品採購過程中發生的“折扣”、“讓利”等款項,應首先用於降低採購價格;確屬難以用於降低採購價格的,一律進入公司財務帳內,不得由部門坐收坐支,不得提成給經辦人員。

三、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應追究有關責任人紀律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賠償,並按公司規定懲處。

第五條 本規定從即日起執行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3

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一)局機關工作人員務必遵循增收節支、精打細算、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紀律;

(二)局機關所用辦公用品及其它需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其他科室和個人不得擅自購買,否則費用自負;

(三)辦公用品及其它需用品的購置,由各科室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需採購的品種、規格、數量,經科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字,按季度交辦公室彙總,報局長審批後實施採購;

(四)辦公用品及其它需用品購入後交由辦公室專管人員保管和發放,各科室領用時領取人應在相關憑據簽字確認;專管人員要加強相關物資的管理,確保物資購入與發放和庫存數量相符;

(五)各科室應做到增收節支,加強科室飲用水、辦公用品、辦公電話的管理,嚴格控制費用支出。

1、科室飲用的桶裝水,本着節約的原則,只能用於飲用,不得用作它用,一經發現,當月相關費用自負;會議室飲用水原則上不用桶裝水,由局辦公室組織帶給;

2、加強辦公耗材的使用管理(計算機設備及耗材管理制度執行),辦公用紙張一律回收利用,科室用紙實行領用核銷制,嚴禁鋪張浪費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4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修改

1、目的

為使公司的辦公用品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避免浪費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為加強修試所辦公用品管理,控制費用開支,規範修試所辦公用品的採購與使用,本着勤儉節約和有利於工作的原則,根據修試所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辦法。

3、分類定義

3.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如:傳真機、複印機、電腦、打印機、碎紙機、汽車等。

3.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辦公桌、辦公椅、計算器、電話機、打孔機、剪刀、紙刀、白板、文件夾、文件櫃等。

3.3消耗性辦公用品,如:筆記本、簽字筆、圓珠筆、鉛筆、橡皮、膠水、複寫紙、釘書釘、回形針、筆芯、公司印刷品、墨盒、複印紙、傳真紙、水性筆、白板筆、回形針、大頭針等。

4、職責

4.1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負責辦公用品的全面管理。

4.2公司人事行政部助理具體負責執行。

5、具體規定

5.1、辦公用品的發放

5.1.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的申購,要先計劃並報總經理及人事行政中心、董事長批准。

5.1.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一般以部門為單位發放,部門內共同使用,個別辦公必需品須經門部主管同意後能夠個人為單位發放;消耗性辦公用品根據實際需要以個人為單位發放。發放流程如下:

A、人事行政部制定《辦公用品申請表》,經各部門主管確認後於每月25日前提交人事行政中心。

B、公司人事行政中心主管複核、人事行政管理總監審核、董事長批准後交人事行政部助理統一購買。

C、下月初由人事行政部一次性統一發放到各使用部門。

D、新員工到職或臨時急用品可根據實際及時購買,人事行政部每月可適時備用部分用品。

5.2用品的管理

5.2.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

A、進行編號管理,由財務部統一登記用品,並計算其剩餘價值。

B、日常的管理由使用部門或使用者進行;公司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進行管理。

C、出現損壞或故障根據實際狀況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安排修理。

5.2.2非消耗和消耗性辦公用品。

A、由各使用部門或使用者管理。

B、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有損壞應以舊品換新品,如有遺失應由部門或個人賠償或自購。

C、設立《辦公用品領用單》,由人事行政部統一保管,以便於掌握辦公用品的領用狀況。

D、員工離職前應如數交回或轉交所領用的非消耗性辦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確認。

5.3各部門一個月的辦公用品量應在月初進行仔細檢查預算,在月中確有特殊原因須要增加或另買時須由部門負責人遞交書面的超支“狀況説明”給人事行政部,報人事行政中心核查後再確認處理結果。

5.4若無特殊原因超支,公司不再為其購買,但部門負責人為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自行解決餘下時間的辦公用品費用。

5.5月度辦公用品使用定額由上月25日—下月25日為一個週期。

6、懲罰

6.1公司辦公用品應做公用,私用或帶出公司者應按辦公用品兩倍的價格從當月工資中扣出。

6.2公司辦公用品應本着節約的原則,如有浪費者一經發現將在當月考核分中扣5分。

6.3員工應自覺愛護各類辦公用品,如有不正當或不合理實用而損壞應照價賠付。

7、相關表格

《辦公用品申請表》、《辦公用品入庫單》、《辦公用品領用單》

8、附則

本制度於xx年x月x日開始生效執行。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5

為統一公司形象,加強基礎管理,合理高效使用辦公用品,確保各部門對辦公用品的有效使用,本着節約成本、科學管理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辦公用品分類

1、辦公用品分為部門辦公用品和個人辦公用品。

2、部門辦公用品包括:打印紙、複印紙、傳真紙、白板筆、電池、印台、印油、訂書釘、賬本、稿紙、色帶、軟盤、計算器、訂書機、記號筆、記號筆水、台帳皮、賬本夾、打印紙、憑證紙、憑證盒、複寫紙等。

3、個人辦公用品包括:中性筆芯、檔案袋、透明膠帶、小刀、文件單夾、告示帖、簽字筆、雙面膠帶、票據夾、中性芯、鉛筆、橡皮、資料冊、膠棒、剪刀、曲別針、油筆芯、口取紙、大頭針、拉桿夾、拉編袋、長尾夾等。

第二條 辦公用品的申購(東勝地區,異地辦公用品的管理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1、公司各部門在每月20日之前日進行申購,並將《辦公用品申購表》(附表1),報綜合管理部相關負責人處。

2、各部門申購辦公用品時,需要部門負責人及相關分管領導進行簽字。 3、所有行政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均可申領辦公用品。

4、新入職員工,在入職當天發放配套的辦公用品,如在入職後一個月內辭職,必須將領取的辦公用品全部退回。

5、新入職行政人員,辦公室發放的配套辦公用品包括:中性筆、筆記本、文件夾等常用物品。

6、公司本部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統一由綜合管理部採購,私自購買不予報銷,各辦事機構,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統一採購,管理辦法參照公司本部。

第三條 辦公用品的採購

1、公司綜合管理部根據費用預算,對公司各部門的《辦公用品申購表》進行審核且彙總。

2、公司各部門制定的《辦公用品申購表》,彙總後製定《採購計劃》報分管領導和總經理審批,後交到綜合管理部辦公用品專管人員處。

3、公司綜合管理部和財務部共同選擇供貨商,通過招標或比價的方式本着物美價廉的原則確定適合的供貨商簽訂長期的供貨協議。

4、公司綜合管理部每月對公司各部門產生的費用情況進行彙總分析,定期進行公示。

第四條 辦公用品的發放

1、每月4-5日為統一發放所申購辦公用品的時間,其它時間不予領取(特殊情況除外)。

2、公司各部門領取辦公用品之後,綜合管理部開《出庫單》,公司各部門開《入庫單》。

3、辦公用品使用、領用要嚴格執行以舊換新制度,以最大限度地節省、節約,控制日常辦公成本成本。

第五條 辦公設備管理

1、公司各部門所需的辦公設備(電腦、傳真機、電話機、桌、椅、檔案櫃等辦公設備)由綜合管理部統一購買。

2、要求各部門所需的辦公設備連同辦公用品一併進行申購,由相關領導簽字確認後,交予綜合管理部,統一購買,其它時間不予申購。

3、各部門在申購辦公設備時,要在年度及月度預算範圍之內申購。 4、購買辦公設備一樣要以物美價廉為原則,由綜合管理部與財務部派專人一同購買。

5、公司各部門領取辦公設備後,綜合管理部開《出庫單》,各公司、各部門開《入庫單》。

6、各部門將領取回的辦公設備要及時編入《固定資產盤點表》,領用人登記,遵循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按照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第六條 考核標準

1、如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購而影響本部門業務,責任由相關部門承擔。 2、各部門必須在規定的標準範圍內申購,如超出範圍由各部門負責人自行承擔。

3、各部門在其他部門複印、打印時必須進行登記。

4、新入職員工如在一個月內辭職,綜合管理部行政文祕必須負責將辦公用品及設備收回,否則費用由相關部門承擔。

第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編制和修改,由總經理批准。

附表1:

辦公用品申購表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6

公司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為加強辦公用品使用的管理,節約開支、避免浪費,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辦公用品分類:

1、常用品:圓珠筆(芯)、水筆(芯)、鉛筆、橡皮、墨水、膠水、回形針、大頭針、裝釘針、稿紙。

2、控制品:名片、文件夾、壓桿夾、文件架、計算器、釘書機、筆記本、會議紀錄本、信封、筆筒、鋼筆、白板筆、水彩筆、固體膠、膠帶、標籤紙、塗改液、更正帶、檔案盒、檔案袋、皮筋、刀片、圖釘、票夾、印台(油)、量具、刀具、軟盤、刻錄盤。

3、特批品(不列入辦公用品費用考核):印刷品(各類宣傳單、各類表格、文件頭等),財務帳本、憑證,蘋果機彩色墨盒及打印紙,U盤等。

二、辦公用品使用對象:各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員、職能和業務部門員工,具體由各公司核定。

三、申購和採購:辦公用品常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門根據消耗狀況進行申購備領,控制品和特批品由使用部門(人)提出申購,控制品經各公司總經理批准,特批品經董事長批准;批准後的《申購單》交採購中心執行購買。未填寫《申購單》及未經領導批准擅自購買的不予報銷。

四、管理和發放:

1、辦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門統一保管,並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費用標準向使用人發放。

2、採購人員應將所採購的物品交保管人辦理登記入庫手續,保管人根據採購價格核定物品單價,計入領用部門(人)費用,並在每月終填報《辦公用品使用狀況彙總表》。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領取辦公用品。

五、各部門費用核定及有關規定:

1、各公司各部門應按總部核定的辦公用品費用定額標準嚴格把好申購和領用關。保管人不得超標發放辦公用品,確因工作需要超標領用的,應經分管領導同意。

2、核定的費用實行增人增費、減人減費,各部門增人或減人,其費用由人事行政部門根據人員變動狀況進行調整。

3、各部門因特殊狀況需增加費用的,應以書面形式報批,經分管領導審核後,由總經理特批,並報請總部增加該項費用。

4、辦公用品使用實行月統計年結算,截止時間為每月終和年終12月31日。由人事行政部門出具報表,財務部審核。費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終獎金中扣除,節約費用計入下年度使用。

5、各公司可根據總部下達的辦公用品定額自主確定各部門及各使用人的辦公用品使用標準。

六、其它規定:

1、各部門要控制和合理使用辦公用品,杜絕浪費現象。水筆芯、圓珠筆芯、膠水、墨水、塗改液、計算器等辦公用品重新領用時應以舊換新。

2、凡調出或離職人員在辦理離職或交接手續時,應將所領用的辦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數歸還。有缺失的應照價賠償,否則不予辦理有關手續。

3、辦公設備的耗材及維修費用。

(1)電腦、打印機、複印機、傳真機等辦公設備的耗材及維修費用,總部另定定額標準。屬多個公司共用的,按集團總部規定的標準進行分攤;屬各部門或個人保管使用的,計入所在公司定額費用。

(2)耗材包括:打印、複印紙,激光打印機碳粉、硒鼓,針式打印機色帶,噴墨打印機墨盒(水),複印機碳粉,傳真紙,鼠標,鍵盤等;其申購由設備使用部門(人)負責,並經總經理批准,屬多個公司共用的,由指定管理公司的人事行政部門負責申購。

(3)辦公設備的報修參照耗材申購程序辦理。

七、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為使辦公用品管理合理化,滿足工作需要,合理節約開支,降低辦公用品消耗,減少損失和浪費,結合我中心工作特點,在管理上貫徹“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特制訂本規定,此規定的執行部門為辦公室。

第二章:辦公用品範圍

1、公司辦公室物資分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貴重物品、實物資產。

2、低值易耗品:筆、紙、電池、訂書釘、膠水等管制品:訂書機、打洞機、剪刀、美工刀、文件夾、計算器等

3、實物資產:物資價格達300元以上,如:空調、計算機、攝像機、照相機等

電腦、打印機的耗材

4、其他辦公用品、設備

第三章:辦公用品申請

1、各部門如需辦公用品,於每月25日前經部門主管確認,上報辦公室,經中心主任審批後,辦公室統一安排購置。

2、因工作需要,急需的辦公用品,各部門可直接向中心主任報告後購買,事後再補辦有關手續。

第四章:辦公用品採購

1.、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原則上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屬特殊物資經中心同意,可由申請部門自行購買。

2、申購物品應填寫物品申購單。

3、物資採購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並採取以下方式:

1):定點:公司定大型超市進行物品採購。

2):定時:每月月初進行物品採購。

3):定量:動態調整,保證常備物資的庫存合理性。

4):選取多方廠家的產品進行比較,擇優選用

第五章:辦公用品入庫

1、購入的辦公用品由財務負責按類別、品種清點、驗收,及時登記入冊,統一入庫管理。

2、對於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財務有權拒收,有采購人員負責退換。

3、對購入、發出和庫存的數量,並建立一套領用登記台賬

第六章:領(借)用制度

辦公用品使用要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務必透過財務辦理必須登記手續後方可領取或借用,一般不得私自任意拿用。具體辦法:

1、領用電腦、打印機的各類耗材務必以舊換新。

2、領用其它辦公用品由領用人在辦公用品台賬上登記。

3、凡借用公司辦公器材,需填寫物資借用單,並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

4.、借用物資超時未還的,辦公室有職責督促歸還

5.、借用物資發生損壞或遺失的,視具體狀況照價或折價賠償

第七章:附則

1、新進人員到職時向財務部領用辦公物品;人員離職時,務必向財務辦理辦公物品歸還手續,未經財務認可的,其他部門不得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2、辦公室有權控制每位員工的辦公物品領用總支出。

3、定期開展辦公用品核查工作,盤點、核對,做到帳實相符。

4、全體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公用物資、辦公用品的使用和保管。嚴格控制不必要的消耗和損壞,對不負職責而造成損失者要追究其職責或經濟賠償。

該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