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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精选18篇)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基本概况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精选18篇)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漳州政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财政绩效管理组织专业人员,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绩【20xx】4号)的有关规定,接受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委托,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开展绩效评价,以第三方身份出具报告,评价报告的结论不含委托方任何观点。评价报告主要是针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的投入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以供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了解该项目投入资金的绩效情况。

(一)项目背景

根据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关于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漳安委办[20xx]2号)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高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水平,推动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有效融合,为我区人民生活平稳,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二)项目基本性质和主要内容

1、基本性质及内容

根据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关于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漳安委办[20xx]2号)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与中标单位中信重工开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方漳州大一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消防救援智能技术装备采购合同,采购费用由财政统筹,我局做好设备移交、验收工作,消防大队加强技术技能培训,时刻为我区人民生命做好战斗准备,项目开展目的为提高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水平,推动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有效融合,为我区人民生活平稳,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2、项目立项、批复依据

(1)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

(2)《关于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漳安委办[20xx]2号)精神;

(3)《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为认真落实、贯彻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批复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经费申请,该项目资金分别于20xx年07月到位369.84万元项目经费给予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资金按时到位保障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均按照区级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财务核算由我区财政局根据财务制度和财政预算支出制度,统一管理、核算,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专款专用,项目支出按预算审核支出,拨款额十万元以上项目上报财政审核,项目增减、费用拨付由乙方提出申请,根据月报销经费单,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单位党委会讨论,党委会批准后支付项目支出。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支出均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评价思路和实施过程

(一)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依据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地审核、分析和评判。

(二)评价思路和评价依据

1、评价思路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目前评价从针对我区设备采购及业务资金使用基本情况入手,首先充分调研了解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所需设备,对比采购方案中设备价格对比等,分析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同时从时间、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因素五个维度,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使其符合SMART原则的具体性、可衡量、可达到、与其他目标具有相关性、有明确期限的特征。

2、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xx】53号);

(4)项目及资金管理各级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提交的绩效自评材料及佐证材料。

3、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20xx年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支出项目;

评价范围:

(1)时间范围:20xx年01月至20xx年12月;

(2)地域范围: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3)受益者群体范围: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4)取样范围: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5)评价时段的确定:

本项目以预算年度为周期,项目实施的周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绩效评价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三)绩效评价原则

1、价值中立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客观评价,所有用来评价的指标均可量化,所有参与评价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循评价价值中立原则,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只取决于各单位的工作业绩的客观实际,而不取决于评价人的价值判断和个人意愿。评价结果不会因为评价人价值观念的不一致而有所不同。

2、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从评价目标的设计、指标体系的研发及设计、数据填报、复核,专家评议等所有环节,都必须保证评价过程的公开性、程序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应及时发现并处理评价过程中的问题,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客观和科学。

3、客观性原则

评价以数据为准绳,坚持客观评价。项目组根据填报的数据,在进行汇总、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独立开展评价,得出评价结果,并形成评价报告。

五、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指标体系设计思路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部分内容,主要围绕资金使用、资源配置、项目管理等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体现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

决策类指标设计思路:从两个方面来设计,一是项目立项,项目目标是否与部门战略目标一致,以及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项目立项的规范性;二是绩效目标,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

管理指标设计思路:根据资金流来设计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三类指标。计划预算和按预算执行是项目的起点,设计预算执行率指标可以从预算执行情况来分析差异原因。设计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是否符合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规范运行及安全情况。设计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及有效执行情况。

项目绩效指标设计思路:立项目的是通过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设施完善程度、消防救援大队智能装备等,多角度、全方位地确保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生活安全隐患有效降低,保障了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平稳、社会稳定。我们围绕该项目的总目标完善了绩效目标,根据绩效目标设计了产出、效果指标。产出指标的设计主要从产出时效、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及效益指标等方面来分析,主要包括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完成时间、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成本、智能装备采购数量、智能装备应急救援有效保障率,项目效果主要从智能装备应急救援有效保障率、智能装备采购数量等几个方面来设计指标。

指标体系设计如下:

(1)项目决策(15分)

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项目立项7分,包括立项依据充分性3分、立项程序规范性4分;绩效目标8分,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4分、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2)项目过程(25分)

从资金落实、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其中,资金落实8分,包括资金到位率4分、预算执行率4分;财务管理9分,包括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项目资金安全性5分;项目管理8分,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制度执行有效性4分。

(3)项目产出及项目效益(60分)

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项目产出33分,包括产出时效8分、产出成本8分、产出数量8分、产出质量9分;项目效益27分,包括社会效益9分、可持续影响效益9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分。

详见附件一。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部分绩效指标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实际支出369.84万元,项目完成100.00%。

(2)项目完成质量

绩效指标全部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工作覆盖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全区域,群众生命财产得到保障;全年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工作有序推进,我区消防救援大队救援装备有效保障,项目效果显著,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项目工作及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根据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关于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漳安委办[20xx]2号)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效提高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水平,推动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有效融合,为我区人民生活平稳,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5、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共设置7个绩效指标,其中产出指标4个,效益指标3个,绩效目标部分未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产出数量目标:

20xx年完成智能装备采购数量达6套,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2)产出质量目标:20xx年完成智能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有效保障保障率95%,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3)产出成本目标:20xx年完成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成本369.84万元,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4)产出时效目标:20xx年完成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完成时间12个月内,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5)社会效益目标:20xx年该项目实施后,有效保障救援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帮助,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6)可持续效益目标:20xx年该项目实施后,救援装备能够及时减少开发区生产事故发生,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7)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20xx年该项目实施后,相关部门及企业基本满意,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xx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无未完成原因: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全部申请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到位资金全部支出使用。

六、成本效益分析

(一)资金使用方向、资金收入和支出结构

项目资金用途明确为20xx年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资金支出使用主要用于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验收相关开展经费,项目资金来源是区财政拨付资金。20xx年申请区财政拨付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项目专项经费369.8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69.84万元,共使用369.84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

(二)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安排协调;资金管理方面,开设了资金专款专用账户,对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支付、验收进行工作的开展。

(三)资金节约性、资金使用效果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创造条件、提供支持,确保居民生活环境,确保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保障了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平稳、社会稳定。单位严格按照政府相关标准执行,并进一步完善资金发放管理制度,确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标,无违法、违规和超出范围开支情况。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94分,评价等次为“优”。

详见附件三。

八、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的经验及做法

项目工作安排合理,符合政府相关政策标准,项目实施单位具备所需的基础条件、技术条件、人员条件等要求,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资金保障到位,经济可行。

综合20xx年度本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认为,在项目资金预算绩效方面总体上是管理使用到位的,虽然存在较多客观因素,但都有及时做好汇报工作。建议制订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方案前,认真做好每个项目的市场预测和绩效目标分析,及时向领导通报资金使用情况,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实现项目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确保项目工作能够更好地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

(1)单位在编制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时,指标和标准设计不规范、已设置指标不能清楚、准确地体现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之间联系。由于财政支出的类别多,使用绩效的表现形式多样,现有的绩效评价指标不能有效地评价财政支出的使用绩效。

(2)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不足,会计账虽单独设置项目明细账,但每年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未及时进行区分,导致当年度资金与上年度资金混淆在一起,资金无法进行分辨年份。

(3)单位在编制预算项目季度监控表、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时,未严格按照实际资金到位及支出使用进行编报,造成绩效表格当年度资金情况与实际账务上资金情况不一致,存在未与实际情况相匹配问题、资金管理制度方面问题。

有关建议:

(1)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应按照实际开展项目工作内容对相应的效益指标进行设立,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且将属于定性或定量指标按要求进行区分。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对绩效申报项目单独设立明细账,对当年度资金使用情况与上年度加以区分开,以便对项目资金进行有效管理与使用。

(3)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效益指标进行工作开展,编制预算项目季度监控表、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时,要求与年初目标申报情况、实际开展工作情况相对应,做好表表一致、表实一致、表账一致。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报告仅供开展“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使用,不作他用。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全面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有效提升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充分发挥消防装备效能,打赢火灾和各类灾害现实斗争,以“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强化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全面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消防基础薄弱问题,20xx年5月,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邵阳市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五条措施》(邵市办发〔20xx〕13号),要求20xx年-20xx年要积极配齐配强实用型车辆装备,20xx年要全面建成市消防支队培训基地。同年12月,邵阳市人民政府出台《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邵市政发〔20xx〕26号),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消防工作提出实施意见,要求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邵阳市消防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逐年完成消防车的配备任务。同时,要结合邵阳消防的实际和灭火救援工作需要,配备应急救援所需的挖掘机、铲车等大型工程机械装备和远程供水、高层供水等特种车辆装备的配备。

2.主要建设内容。

一是车辆装备建设项目,按照邵阳市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五条措施》要求,20xx年至20xx年在邵阳市城区(不含经开区)增配1台70米云梯车,2台12吨水罐车,1台通信指挥车,1台45米云梯车,1台25吨远距离供水车,1台生活保障车,1台泡沫供液车,3台抢险救援车,3台6吨水罐车,4台12吨水罐车,共计增配各类消防、救援、专用车辆18台。二是支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总用地面积26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97.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体能训练馆、食堂、室内训练楼、门卫室和观摩台等设施。预算总投资金额15,781,731.00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拨付、使用及结余情况

(1)资金拨付到位情况。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期间,邵阳市财政局向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拨付消防三年大建设专项经费47,713,850.00元,其中:20xx年9月15,960,000.00元,20xx年10月5,000,000.00元,20xx年12月11,275,650.00元(其中含北塔基建还款2,511,150.00元),20xx年12月4,000,000.00元,20xx年9月2,100,000.00元,20xx年12月9,378,200.00元。

(2)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月,市财政资金用于消防三年大建设项目实际支付46,296,402.00元。

(3)资金结余情况。截止20xx年6月30日,邵阳市财政局拨付消防三年大建设专项经费47,713,850.00元,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实际支付46,296,402.00元,账面结余1,417,448.00元。由于尚欠供应商的质保金1,663,178.00元(江苏设备成套公司674,500.00元,长沙中联679,000.00元,沈阳捷通305,000.00元,江苏东泰4,678.00元)超过了账面结余,实际资金结余-245,730.00元(培训基地一期因未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和财评,实际应付工程款暂未计算)。

2.项目立项、批复、评审情况

(1)车辆装备。根据《邵阳市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五条措施》(邵市办发〔20xx〕13号)第五点第二项要求,强化消防装备建设,认真落实《城市消防站建设》,淘汰服役上限报废车辆,20xx-20xx年要积极配齐配强实用型车辆装备,增配70米云梯车等18台车辆装备。由于消防车辆的采购权限在省总队,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实际需求和省总队招投标结果采购建设。

(2)培训基地。培训基地项目于20xx年11月经邵阳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同意立项;20xx年2月,湖南省消防总队后勤部批复(湘武消后〔20xx〕46号)同意在支队机关院内空地新建培训基地;20xx年4月,邵阳市发改委批复(邵发改发〔20xx〕30号)同意本项目建设;20xx年3月,经邵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预算评审报告(邵财评审〔20xx〕015号),审定预算金额15,781,731.00元。

3.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情况。

(1)车辆装备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其中70米云梯车(邵财采计〔20xx〕10070)、高层建筑救援器材和水域救援器材(邵财采计〔20xx〕10027)由支队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其他车辆装备由省总队委托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支队委托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做为招标代理机构,20xx年5月经评标确定湖南大为建设工程公司中标,工程内容与预算相比有所调整:工程占地面积40亩,总建筑面积6574.78平方米(其中综合楼3719.28平方米、体能训练和食堂2555.50平方米、垃圾库300平方米),建筑高度13.5米,地上三层。招标控制价为13,181,988.33元,中标金额10,433,566.13元。

4.项目财务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消防三年大建设经费专款专用、设置项目支出专账管理核算,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项目资金报账审批制度。资金使用经过了相应的申请、请示,报市财政局下拨经费等程序,符合制定的《邵阳市消防支队财务管理规定》。申请资金时审核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并预留供应商质保金,财务审核资金支出依据的原始凭证主要包括:经费结算单、发票、会议纪要、议题申请审批表、评审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监理报告等,履行了各责任人签名手续。根据现场评价时查看的已有资料,没有发现专项资金存在虚列、挪用、挤占的现象。

5.制度建设情况。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邵阳市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五条措施》做为工作行动总纲领,根据制定的《邵阳市消防支队财务管理规定》规范预算支出报销手续,维护财经纪律和工作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项目检验、验收、结算审核情况。

(1)车辆装备的检验、验收。供应商向支队提供了每一台车的车辆合格证。车辆装备到货后,由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验收,验收小组成员由4名以上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其他地市县消防救援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内容包括底盘、上装主要总成、驾乘室和器材箱、随车器材、技术文件等,发现问题时记录在验收报告上,要求供应商整改后择时进行下次验收,直至验收通过为止。验收小组成员及供应商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2)培训基地的验收和结算审核。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邵阳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工程项目程进行监理。20xx年8月13日,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了建设方、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质监、检测等单位共同参与,对湖南大为建设工程公司实施的培训基地综合楼、体能训练馆及食堂建筑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质监部门验收备案要求。暂未对湖南大为建设工程公司完成的建筑工程进行造价结算审核和财评工作。

(三)消防三年大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1.车辆装备完成情况。

(1)车辆装备产出情况。实际完成车辆装备产出情况为:1台70米云梯车,1台12吨水罐车,1台通信指挥车,1台32米云梯车,1台48米举高喷射消防车,1台生活保障车,1台供液消防车,3台抢险救援车,2台6吨水罐车,2台18吨水罐车,3台8吨泡沫消防车,其中进口底盘车辆有9台,占比53%,基本按照五条措施要求完成消防车辆配置。另外为满足高层建筑和水域救援需求,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了一批高层建筑救援器材和水域救援器材装备。

(2)效益情况。新车辆及装备的陆续服役,极大的提高了市区消防救援队伍执勤车辆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了队伍的作战实力。具体体现在:一是新购云梯消防车和48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适用于高层及大跨度大空间的灭火及救人作业,使队伍在高层建筑火灾处置过程中能够有效的到达作战需要到达的高度,对灭火和救人作战行动的开展提供装备支撑。二是水罐泡沫消防车作为灭火作战的主力车型,承担的任务重,更大的载水量可有效提高在水源匮乏或市政管网供水能力不能满足火场需求时的火场用水需求,确保灭火作战行动的成功。三是通讯指挥车具备通过卫星实现救援现场与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省消防总队的实时音视频连线,使上级机关充分掌握灾害事故现场情况,整合优质资源,提供决策依据和下达作战命令。四是供液消防车能够装载18吨泡沫灭火剂,为火场泡沫灭火剂的输转提供保障。五是饮食保障车具备保障200人饮食的保障能力,合理的膳食保障,能够维持作战人员长时间作战所需能量,确保作战行动高效。六是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具备照明、牵引、吊升等功能,配合随车配备的器材装备,能够处理和保障各种复杂环境下的救援行动。

2.培训基地完成情况

(1)项目建设完成情况。20xx年8月13日,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了建设方、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质监、检测等单位共同参与,对湖南大为建设工程公司实施的培训基地综合楼、体能训练馆及食堂建筑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20xx年10月10日,施工方将验收备案资料移交支队,培训基地一期工程全面完结。经现场查看,由其他中标单位实施的食堂装修安装工程和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也基本完工,食堂已采购安装到位部分厨房设备,场地路面未平整硬化。

(2)效益情况。根据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方要求,原合同中包含的垃圾库工程未开工建设,纳入了培训基地二期工程内容,二期工程包括室外园林绿化、挡土墙、400米跑道、地埋式垃圾库。由于培训基地未投入使用,暂未产生应有的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消防三年大建设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以后金管理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的评价指标,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xx年7月中旬,邵阳市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消防三年大建设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xx〕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7月中、下旬,在邵阳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和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的配合下,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和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xx年7月下旬,项目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xx年7月下旬,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xx年8月上旬结合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目前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区(支队机关和特勤中队、战勤保障大队以及大祥、双清、北塔中队)投入使用的各类专勤、灭火、举高、战勤保障等消防车辆保有量为49台。消防救援工作重点在于防患于未然,消防救援队伍是一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的队伍,执行的是24小时执勤备战模式,所有的车辆装备、人员都随时待命,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敢于赴汤蹈火,时刻听从党和人民召唤,调派与灾害事故处置匹配的车辆或器材装备赶赴现场,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

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邵阳市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五条措施》要求增配车辆,车辆装备采购项目根据市本级消防救援装备需求进行合理安排,车辆、装备逐步、逐年、保质保量配置到位,已全部投入使用,提高了消防救援人员处理灾害事故能力;培训基地项目已完成一期综合楼和体能训练馆、食堂的主体建安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已基本达到可使用要求,为培训基地尽快全面投入使用打下良好的基础。

根据《邵阳市消防三年大建设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体系,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会议讨论分析,集体打分,共计得分87分,评价等级为“良”。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车辆装备决策情况。根据《邵阳市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五条措施》(邵市办发〔20xx〕13号)第五点第二项要求,强化消防装备建设,认真落实《城市消防站建设》,淘汰服役上限报废车辆,20xx-20xx年要积极配齐配强实用型车辆装备,增配70米云梯车等17台车辆装备。

2.培训基地建设决策情况。培训基地项目于20xx年11月经邵阳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同意立项;20xx年2月,湖南省消防总队后勤部批复(湘武消后〔20xx〕46号)同意在支队机关院内空地新建培训基地;20xx年4月,邵阳市发改委批复(邵发改发〔20xx〕30号)同意本项目建设。

3.目标量化方面。项目未进行绩效目标申报。项目计划性方面,培训基地没按五条措施要求的时间进度实施。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一是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100%。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期间,邵阳市财政局向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陆续拨付消防三年大建设专项经费47,713,850.00元,保障了车辆装备采购目标和培训基地主体建筑工程顺利完成,得4分。二是业务管理方面,项目全部实行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有效降低成本。做好项目验收工作,保障车辆装备和培训基地工程达到验收和工程质量标准要求。项目档案及相关资料归档及时、内容基本完整。业务管理欠完善:没有相应项目管理制度,没有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培训基地部分项目未施工变更到二期,未提供项目调整的手续;资料管理方面,经费申请报告数据错误以及车辆的信息各项资料间不一致。三是财务管理方面,会计核算规范,每笔支出审批程序完整、手续齐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但没有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没有项目管理台账。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是数量指标方面,采购消防专用车辆17台及高层、水域救援装备一批,完成消防三年大建设任务目标;培训基地完成综合楼、体能训练馆及食堂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主体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培训基地建设指标中的垃圾库项目未建设。二是质量指标方面,车辆装备完成了验收工作,合格率100%;培训基地完工项目符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经支队组织各方验收通过。三是产出成本指标方面,车辆装备在20xx年全部到位,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价成交,降低了采购成本;四是产出时效指标方面,培训基地未按计划在20xx年完成、而是在20xx年才验收,由于工程建设超工期,实际成本预计超支。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情况。20xx年,邵阳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充分发挥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火灾事故处置、现场秩序维护等重要作用,扑救或协助扑救初期火灾639起,抢救被困人员47名,挽救财产损失1300余万元;20xx年以来,全市火灾事故发生数、直接财产损失呈直线下降,特别是亡人火灾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比分别下降了17%、64%、33%(下降率数据截止日为20xx年11月)。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市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火灾亡人数呈断崖式下降,20xx年火灾死亡20人,20xx年火灾死亡3人,20xx年火灾死亡3人,截止现场评价时的20xx年仅发生一起亡1人火灾。

2.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力情况。消防车辆及器材装备的配备提高了消防救援人员处理灾害事故能力,消防三年大建设中所采购的17台车辆装备以及一批高层建筑救援器材、水域救援器材已全部服役投入执勤、装备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0xx年7月13日至8月2日,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接总队指挥中心调派,组建饮食保障小组赶赴江西九江参加抗洪抢险救援任务,支队新采购的饮食保障车随行出动,在抗洪抢险救援现场为救援人员和人民群众提供饮食,获得了当地人民群众和消防救援局副局长魏捍东的一致好评。20xx年10月21日,邵阳市恒大未来城一在建高层建筑顶楼发生火灾,支队指挥中心调派市区4个消防站的12台消防车辆参与处置,新购置的70米云梯消防车、48米举高喷射消防车和多台大吨位水罐车投入作战,在成功扑救火灾后,省消防总队总队长高宁宇同志对支队进行作战考核,要求支队70米云梯车在事故现场持续不间断的出水30分钟,以考验支队的火场供水能力,新购置的水罐消防车强大的火场供水能力得到检验,圆满完成任务,获得上级肯定。20xx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洞口雪峰山隧道一货车发生火灾,因起火点距离隧道口近6公里,隧道内浓烟滚滚,能见度极低,火场用水供水难度极大,三年大建设所购水罐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提供照明)为灭火作战行动的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功的处置了该起火灾,获得了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3.服务对象满意度。本次现场查在白洲社区等4处发放调查问卷30份,就消防常识、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安全工作满意度等进行了调查,被调查对象对所在地消防安全满意度在90%以上。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没有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消防三年大建设项目资金缺少必要的绩效目标申报资料,没有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具体的绩效指标,没有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车辆资料信息与实际不符。支队采购由市财政资金承担的2台北京中卓时代生产的水罐消防车实际采购到位的为6吨水罐车;在提供的市区队伍车辆实力统计明细表中记载,此2台水罐车中1台存放在敏州路站,标注载液量为6吨,1台存放在城北路站,标注载液量为5吨。车辆实际情况与提供的统计表信息不一致。

3.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进度滞后。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于20xx年申请启动,20xx年经省总队、20xx年经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同意建设,20xx年5月经公开招标由湖南大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20xx年6月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与承包人签定合同,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12月7日,工期天数180天。由于项目实施进度落后,应该在20xx年完成的主要工程延迟近二年,于20xx年7月才基本结束,20xx年8月完成综合楼、体能训练馆和食堂主体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没有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及财评。垃圾库工程按建设方要求纳入二期工程,没有提供项目调整手续;现场评价时场地未平整硬化,挡土墙工程正在进行,培训基地没有投入使用,未产生任何现时效益。没有完成《邵阳市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五条措施》第五大项第二小项“20xx年,市消防支队训练基地要全面建成”的目标。

4.车辆后续使用管理存在不足。现场评价时,支队没有提供在用的各台消防车辆维护、保养、使用记录和随车配备的装备器材维修、更换情况。

(二)有关建议

1.重视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中共湖南省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规定,在编制预算时,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做到财政性资金所到之处,均要有明确的绩效目标,都要进行绩效管理。

2.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工作。建议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加强基础信息数据管理工作。仔细核查财务数据、车辆装备管理系统数据、合同、信息统计表等相互间的数据勾稽关系,要求做到各项数据前后一致。

3.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推进项目建设。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诣在强化消防人员抢险救援技能及体能训练,提升实战能力,也是基于此而获批立项。建议邵阳市消防支队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包括项目实施过程台账、项目收支台账),清晰反映项目实施过程的问题及项目整体收支状况;制定培训基地项目工作推进时间表,加快进度完成二期项目建设任务,早日投入使用。

4.加强车辆日常管理工作。消防救援车辆的服役期限一般为12年至15年(举高车15年,其他车辆12年),其特征是使用年限长、价值较高、使用频率低,必须保证100%的可用性和完好性,能够随时投入消防救援作战任务。针对消防救援车的特殊性,建议对每台车辆建立单独的管理台账,记录车辆从投入使用至服役到期期间发生的维修、保养、返厂、更换备件、费用支出等信息。进而通过综合分析管理台账信息,合理安排车辆养护内容和养护周期,发挥消防救援车辆最大效用。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祁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xx年度我大队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大队20xx年项目经费主要包括应急救援保障经费、专职消防员及文职雇员经费,消防车辆业务经费、消防器材配置经费、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执勤高危补贴等,项目经费支出秉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竭诚为民的理念,通过“以防为主,防消结合”解决各类消防隐患为目的。20xx年以来,我大队持续抓牢装备建设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稳步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牢牢守住消防安全的红线,确保全市全年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及时进行细化,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一)深化消防安全领域改革,确保火灾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二)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灾民救助。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情况分析(100分)

(一)项目决策(20分)

(1)项目目标4分

大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设立了明确的目标,且目标细化、量化到了具体的每一项工作,该项指标得4分。

(2)决策过程8分

1.决策依据4分: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制定了20xx年度消防应急预案、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计划;

2.决策程序4分: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申报条件,批复及时,该项指标得4分。

(3)资金分配8分

1.分配办法4分:大队制定了专项财务管理规定,管理规定中有明确的资金分配办法。

2.分配结果方面4分:大队根据年初制定的预算计划,各项工作的开展与资金的使用方面与年初计划及资金分配办法存在一定的出入,但总体上分配公平合理。

(二)项目管理(25分)

(1)资金到位5分

1.到位率2分:20xx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应急救援保障经费18万元、专职消防员及文职雇员经费385万元,消防车辆业务经费97万元、消防器材配置经费292万元、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40万元及执勤高危补助41.4万元共计873.4万元,实际到位792.3万元,其中微型消防站40万元及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消防器材配置经费40万元结转至20xx年,大忠桥专职消防车及器材配置经费共拨付28.9万元,结转1.1万元未拨付。

2.到位实效2分:资金到位及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资金管理10分

1.资金使用7分:资金依法依规给付,无截留挤兑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

2.财务管理3分:我大队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费用支出需经手人、证明人、财务领导签字后才能予以报销,会计核算规范。

(3)组织实施10分

1.组织机构1分:我大队成立了大队教导员,大队长为组长的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分工明确。

2.项目实施3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各项目的实施,并在相应的时间内完成任务目标。

3.管理制度6分:我大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在使用过程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

(三)项目绩效(55分)

(1)项目产出15分

1.产出数量5分: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编制计划,我大队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2.产出质量4分:火灾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

3.产出实效3分:每一项项目的开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产出成本3分:20xx年专项经费预算资金873.4万元,到位792.3万元,实际支出专项经费792.3万元,其中微型消防站40万元及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消防器材配置经费40万元结转至20xx年,大忠桥专职消防车及器材配置经费共拨付28.9万元,结转1.1万元未拨付。

(2)项目效果39分

1.经济效益7分:通过项目的实施,减少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

2.社会效益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行业事故防范能力、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3.环境效益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4.可持续影响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推进社会安全建设作用明显

5.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群众对社会面的火灾防控满意度高,在全县的绩效的考核中,消防救援大队获评先进单位。

四、绩效自评情况

(一)职能部门联防联控,形成共管合力。

20xx年,应急、住建、城管、公安、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多次联勤联动扎实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应急、住建、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帮扶指导服务10余次;教育、卫健、消防部门联合开展第一批校园开学复课工作检查验收,分3个检查组,共检查学校近50所;特别是安委会、消安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的通知》;住建局、城管、交警、消防四部门联合下发《全县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五一节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莉带队开展消防专项整治,使专项整治行动更加有力。

(二)持续开展隐患排查,筑牢火灾防控基础。

消防救援大队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的同时,积极查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联合各有关部门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召开祁阳县消防车生命通道专题部署会,全面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同时,紧盯不放心场所,为“两会”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对全县不放心场所开展摸排,建立隐患台账,采取相应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对各职能部门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函,形成合力,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共同为“两会”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20xx年,大队共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排查单位235家,督促整改隐患78处,下发整改通知书75份,下发处罚决定书11份,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7份,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4份,大队逐级提请应急管理局、县政府开展全县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由政府督促隐患单位按质按时整改火灾隐患,有力地推动了辖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三)多策并举,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20xx年,大队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开学复课等工作实际,不断改进消防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延伸消防宣传触角,全面加强全县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利用“村村响”、“小喇叭”,以及疫情巡防宣传车等播放消防安全提示音频广播,有效利用沿街单位门面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消防提示,在乡镇农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地段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二是利用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时段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受教群众1万余人。三是发挥消防宣传服务职能,服务复工复产和开学复课。消防大队组建兼职消防宣传服务队,组织指战员深入企业和学校等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以文明铺为代表的镇专职消防队深入辖区敬老院、中国小校、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镇政府结合中国小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深入学校组织开展了消防宣传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大队以优秀消防员原型人物高攀同志的先进事迹为题材拍摄了微电影《守望》,并上传腾讯视频,通过微信、微博广泛转发,累计阅读点击量达到5万,并且微电影《守望》获评全省消防主题微视频(微电影)三等奖。

(四)灭火演练扎实开展,确保实战能力提升。

大队结合辖区火灾形势,分析研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坚持以提升实战能力为目标,组织指战员强化技战术训练,开展实员实装实战灭火救援演练,组织大队指战员深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小区、易燃易爆、文物建筑等重点部位开展针对性灭火演练,有效提高指战员实战能力。20xx年,大队共修订了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120份,实地演练150次,开展大型联合演练3次。

(五)统筹发展大局,强化装备建设。一是加强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合理规划装备购置专项资金使用,做好乡镇(街道)防灭火工作。20xx年,大队为大忠桥镇专职消防队采购消防车1辆,同时为羊角塘等9个镇争取财政配套资金72万元,采购9台轻型消防车及各类消防装备器材,其余40万元结转到20xx年列入财政专户。目前已配套给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大村甸的装备已采购到位,其余4个镇仍在采购中。为满足经济发展需要,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分年度争取财政经费购置18米举高喷射消防车一辆;二是加大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联防联控。大队始终坚持“扑早灭小”的理念,指导督促各重点单位建设微型消防站38个,有效提升了单位自身及社会面的火灾防控能力。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

存在问题:

(一)项目资金到位较迟;

(二)部分项目支出存在挤占其他资金的现象。

建议:加大对应急管理项目经费投入,不断完善应急队伍建设。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4

我局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依据博望区财政局《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在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经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博发经函〔20xx〕5号)批复立项,系马鞍山市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基础设施补短板EPC总承包项目-新建市政道路项目子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道路建设工程东至崂山路,西起秦岭大道,道路全长5.186km,规划道路红线宽28m。全线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度28m,采用双向四车道形式,具体布置为20米的车行道,两侧各4.0米的人行道。全线设置1座中桥3座箱涵,K3+476.5博望河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装配式矮T梁,跨径布置为3×13m,3座箱涵其中两座为1-5×2.5m,1座为2-5×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设计年限15年;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

全面推进马鞍山东向发展战略,展示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发展”的东向发展布局,充分展现博望对外良好形象。

(三)项目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区级预算安排资金3814.45万元,实际下达资金3814.45万元,其中: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住建局实际支付项目工程款3814.45万元,其中拨付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实施及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20xx年3月初开工,截止年末路基工程已完成,排水工程完成100%,桥涵工程已完成,水稳施工完成75%。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四个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作为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据,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级指标构成及权重为:项目投入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过程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产出指标所占权重为30%;项目效益指标所占权重为30%。根据上述指标设计,计算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最后各项指标得分加总计算项目评价得分。

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5个考评等级。具体见下表: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准备项目资料。

2、组织实施阶段。绩效评价小组收集项目资料与相关证据,现场查阅项目管理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阶段。根据取得的证据,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三)项目绩效考评依据

1、《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xx〕11号);

2、《安徽省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绩〔20xx〕627号);

3、《马鞍山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马发〔20xx〕20号);

4、《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

5、《博望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6、单位提供项目评价资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分项评价和汇总后,博望区住建局实施的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抗疫特别国债)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100分,绩效考评等级为优。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二、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三、项目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评定等次为优秀。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恩财监绩〔20xx〕5号)要求,我单位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恩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肩负着全区灭火救援、防火执法、服务社会,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是一支24小时全天候执勤的.队伍。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坚持有警必出,有灾必救,有险必抢、热情服务。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部门财政资金预算情况。20xx年全年预算收入2205.8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632.83万元;20xx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73.06万元(日常经费结转支出77.25万元,专项经费结转支出1495.81万元)。

20xx年新增预算支出63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83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基本支出592.83万元,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数3.00万元。

项目支出40.00万元,其中:消防宣传、信息化建设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大防火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并进一步掌握各类消防常识,保持火灾形势平稳,全力打造信息化消防条件下的新型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大队的计算机网络组建技术、卫星通信网、高清视频传输体系等信息化建设项目;抢险救灾工作经费20.00万元,在自然灾害、车祸等安全事故收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并优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做好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处置能力及应对抢险救灾任务的保障工作,保障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灭火救援工作经费10.00万元,在火灾事故收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并保持火灾形势平稳,做好突发火灾的处置能力及应对灭火救援任务的保障工作,增强社会救助能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7.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大队职工工资、津贴、保险等正常发放及大队伙食费开支。

(2)日常公用支出25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大队办公、专用材料、被装经费等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全大队工作正常运转。

(3)对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大队消防宣传、灭火救援、抢险救灾。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已建立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内控管理制度,为财政资金支出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内部制度的有效执行,防范了风险,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大队根据区财政局下发的年初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年绩效目标进行编制、申报,预算编制较为科学、合理。

2、绩效目标合理性。我大队绩效目标管理以部门“三定”方案为目标导向,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目标较为合理。

3、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年初预算时对我大队绩效目标进行编制、申报,其绩效目标填报完整,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操作性强。

4、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我大队通过制定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制度,对绩效目标过程实施有效监控,达到了规范性和长效性。

5、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绩效评价相对客观和公正。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我大队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无债务发生。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我大队严格按照执行“三公经费”的有关规定,做到无公函不接待,接待严格按标准、按流程审批,报销时坚持“三单”制;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安排,从严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3、资产管理情况。所有固定资产已全部录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我大队设置一名资产管理人员,每年年末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对资产增减及时进行登记,对资产异常变化进行认真分析,对新增和处置的资产严格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4、信息公开情况。

我大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已于规定的时限在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了20xx年预算信息的公开。

5、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遵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依法接受财政、巡察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一进行整改销号,并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等长效机制。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xx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优秀。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过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

2.预算管理方面。我大队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等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存在差异,预算执行进度较慢。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增强预算约束力,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预算资金使用绩效。

3.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4.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7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开财发〔20xx〕268号)文件精神,市应急管理局对照评价结果认真开展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州级实施方案要求,经20xx年12月30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研究同意,中共开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中共开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开远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批复》(开机编字〔20xx〕57号),开远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实行开远市消防救援大队和开远市市应急管理局双重管理,开远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日常管理、执勤训练及调度使用等,开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事业编制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隶属于乡镇人民政府,开远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业务指导。

开远市应急管理局20xx年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6.95分,评价等级为“优”。

综合评价结论:通过20xx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项目实施,能够实现全市消防知识宣传、能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存在问题

(一)绩效目标编制不全面,考核指标有待完善。

部分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完善、全面;绩效目标设定不完整;个别指标的三级指标不规范;部分三级指标、指标值设定不够合理,可衡量性不足,未能充分体现项目的重点方向以及完成情况。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

应急管理局未制定项目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不健全。应急管理局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项目的主要内容是为消防队购置消防设备,该项目是依据《开远市应急管理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实施的,项目未制定项目管理制度,不能很好的反映和考核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可能导致组织项目实施的管理机构不健全、项目主体责任不明确、管理不规范、过程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三)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开远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采购项目(一期)、(二期)合同书于20xx年9月22日签订完成,根据合同书约定,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先行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在乙方收到预付款后乙方开始供货,应急管理局未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支付预付款。

(四)资金预算、分配不合理。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财政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开财预字〔20xx〕1号)、应急管理局20xx年预算单位授权支付用款计划表,20xx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预算金额822,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806,960.00元;存在实际支出金额小于预算金额情况,预算额度测算与实际存在差异;预算资金额度分配不合理,与实际不相适应。

三、整改情况

1.科学设定绩效目标。督促项目执行科室重新调整绩效目标。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细化三级指标,科学编制部门预算,保障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2.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针对项目范畴和项目特点,建立了《开远市应急管理局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责任和权利,控制项目成本,减少项目风险,提高了项目实施计划执行效率和效果,加强项目管理的覆盖面和执行力度,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项目的管理体系健康运行。

3.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在后期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督促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避免承担违约责任。

4.按要求合理测算、分配资金。在后期的项目预算中,严格按照《开远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及财政部门的要求,对下一年度的各项业务充分的估计,用规定的程序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质量。

20xx年度应急管理局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项目资金合计为82.2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使用80.7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8.17%;剩余资金于20xx年12月25日,财政收回额度1.50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预算评审表》等预算编制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设立项目,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对每一个预算项目都要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2.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设定绩效指标,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指向明确,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8

根据《华乐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暨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和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民财绩〔20xx〕6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原则,华乐县消防救援大队对20xx年度部门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负责本地区的消防监督、执勤灭火和队伍的管理教育工作。掌握本地消防工作动态,适时向政府报告工作,负责制定消防建设规划,不断改善公共消防设施条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2.按照审核开展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中执行防火规范的情况,并参加竣工验收。组织重大和一般火灾原因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负责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3.指导企业专职消防队、民办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建设。教育队伍加强执勤战备,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情况,指导中队制定灭火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随时做好战斗准备,组织火灾扑救。指导消防队伍进行消防战术、技术和军事体育训练,开展消防战术、技术研究,提高队伍的灭火战斗能力。

4.加强队伍的管理教育,严格执行条例、条令和各项规章制度,培养队伍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战斗作风,做好安全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负责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队伍高度稳定,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搞好队伍后勤建设,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和指战员生活水平。

(二)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概况

大队现有在编干部4人,政府专职消防员30人,消防文员15人,内设大队部和专职队,无下属单位。

本单位20xx年3月经政府批准,大队选址位于城北新区(杏林庭院西,临松路南)修建新营房,工程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50.09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500余万元。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大队领导多方协调,工程于20xx年4月26日开工建设,同年10月26日主体封顶,于20xx年9月28日投入执勤。主体各项附属设备设施正在完善中。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大队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强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确保自评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全面实施,有序开展。大队自评项目支出2个,预算总金额510.76万元,实际执行数480.76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4.13%。根据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设定评价指标,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情况

大队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0.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2.6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2.09万元,县级安排项目资金支出5.98万元,年末无财政拨款结余结转。本单位为新增单位,无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预算。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度本着竭诚为民、赴汤蹈火的遵旨,在大队领导和全体消防指战员的拼搏奋战下,全县无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火灾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安保期间也未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火灾,各项火灾及接警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大队本年度年初预算385.45万元,全年预算数为510.76万元,实际支出数为480.36万元(较决算多50万元为大队训练塔建设项目经费,此资金由财政拨付华乐县公安局账户支付)。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96.7%。

(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大队部门管理、三级指标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79%,分值3分,得分2.4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65%,分值1.5分,得分0.5分;在职人员控制率,年度指标值95%,实际完成值90%,分值5分,得分4.5分;产出时效指标,年度指标值在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率达到95%,实际完成值75%,分值2.5分,得分2分。除以上指标存在偏差,其他指标均完成。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以上指标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如下:一是预算执行率未达到指标值,是因为资金支出计划不够合理,改进措施:做好资金支付计划,积极安排资金支付。二是在职人员控制率未达到指标值,是因为有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因自身家庭原因离职,改进措施:加强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感教育增强大队人文关怀。三是项目预算执行率未达到指标值。原因为大队训练塔及功能性库室建设及装修项目招标流程存在问题,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未经行审计,资金未支付。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尽快支付资金。

下一步,大队在绩效目标的设立上,将明确项目立项依据、保障制度、实施计划、支出计划,以及项目的绩效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队将实时对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促进绩效目标最终实现,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

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20xx年大队预算支出项目2个,当年财政拨款85.98万元,全年支出55.98元,执行率65.11%。通过自评,有1个项目结果为“优”,1个项目结果为“中”。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一)项目1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志愿消防“速报员”卫星电话通信经费,全年预算数5.9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5.98万元。全年执行数5.98万元,分值100分,执行率100%,得分10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保障志愿消防“速报员”卫星电话通信经费,提高了消防轻骑兵队伍完成任务的及时性,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演练及火灾扑救任务。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达成了预期指标。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产出指标:保障规定分配的卫星电话数量,保障卫星电话通讯畅通,不停机,遇到任务时,卫星电话通话及时,预算不能超过5.98万元,全部完成年初目标。效益指标:队伍作战能力提升,有效减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损失。完成年初目标。满意度指标:人员满意度,年度指标值98%。完成年初目标。

(二)项目2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训练塔及功能性库室建设及装修经费,全年预算数8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80万元。全年执行数50万元,分值100分,执行率63%,得分85.5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训练塔及功能性库室的建设及装修,极大的保障了消防指战员日常训练及工作生活的需要。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自评得分85.5分,评价结果为“中”,基本达成了预期指标。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产出指标: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符合要求,购置的建设施工材料达到质量要求,训练塔及功能性库室建设及装修成本控制在预算内,以上指标已完成。训练塔建设面积符合要求,工程能够按时按进度完工,以上两个指标未完成。

效益指标:队伍作战能力提升,有效减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损失,满足指战员训练和精神需求,稳定队伍建设,提高战斗力,提高库室利用率,减少空置面积,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以上指标已完成。满意度指标:队伍内部人员满意度,此目标未完成。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偏离绩效目:

标的原因:一是施工方因工程材料供应不及时导致施工进度缓慢,工程未按时完成;二是因训练塔建设项目未完工,严重影响消防指战员日常训练。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施工方加快训练塔建设项目进度;二是申请代理公司协助审计公司尽快完成功能性库室相关招投标环节的审计工作。

五、部门管理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本年度大队无部门管理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相关经费。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提高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重要性的认识。大队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下一步将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理、促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建立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应用机制。大队将加强内部协调与配合,建立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应用机制,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三)完善预算公开制度。在领导审核无误后大队将在大队公示栏公开20xx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9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是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空白,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益,确保社会救助安全网网底不破的必然要求。20xx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提出“迫切需要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临时救助工作”。20xx年3月,重庆市政府、重庆市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xx〕1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分类、规范救助标准、强化救助管理。

重庆市丰都县民政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作为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有“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负责临时救助工作”的职责,在中央和市级文件的要求下继续开展20xx年度丰都县临时救助工作(以下简称“项目”),由内设机构社会救助科负责具体实施。

(二)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具有丰都县户籍或居住在丰都县内的居民,且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救助对象分为A类(特困人员、孤儿)、B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C类(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2倍且含2倍的特殊困难家庭或个人、建卡贫困户、1—4级残疾人家庭)、D类(其他家庭或个人)四大类。救助标准分为重特大疾病救助、长期维持基本医疗救助、重特大灾(伤)害临时救助、就学困难临时救助,并按照“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按资金量分级审批”的程序办理,依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的不同发放救助补贴。

(三)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社〔20xx〕170号),中央和市级财政共计下达丰都县20xx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938、00万元,其中1738、93万元用于临时救助项目支出。截至20xx年底,项目实际支出1603、07万元,预算执行率92、19%,全部用于丰都县下辖30个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资金。项目支出情况详见表1。

(略)

(四)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绩效目标及指标

(1)年度绩效目标:20xx年度将“临时救助”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兜住民生底线。

(2)年度绩效指标

①效果指标:做到应助必助、应救就救。

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80%以上。

2、绩效指标实现情况

①效果指标实现情况:已做到应助必助、应救就救。

②满意度指标实现情况: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9、63%。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项目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xx年修订)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

3、《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xx〕12号)

4、《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xx〕19号)

5、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

6、重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xx〕16号)

7、《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

8、关于印发《丰都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丰委办发〔20xx〕32号)

9、《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6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1号)

11、关于印发《丰都县20xx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号)

12、《关于20xx年度民政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的报告》(丰都民政文〔20xx〕37号)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2、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监控情况表

13、项目业务及财务管理办法

14、项目决算明细表、预算支出明细、财务和会计资料等

15、其他能够体现项目工作内容产出和效果的相关材料等

(二)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内容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分析重庆市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梳理分析项目在投入、管理、产出及效益各环节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和匹配性,综合分析并总结归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主管部门改进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依据,促进项目实施单位树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管理理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

2.评价范围和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重庆市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738、93万元。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价样本确定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xx〕19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产出及效益具体情况,评价工作组细化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评价指标体系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10分,管理20分,产出40分,效果3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评价指标得分,确定评价项目的绩效等级,优(得分≧90)、良(90>得分≧80)、中(80>得分≧60)、差(得分<60)五个档次。

2.评价方法及评价样本确定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对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的产出、效果进行评价,产出方面主要了解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救助对象分类准确率、医疗困难临时救助时效准确率等,效果方面主要了解救助后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程度、救助资金匹配度、救助政策知晓率等,调查问卷详见附件2。

工作组对许明、十直、仁沙、树人、高家、太平、三合街道、龙河、双路、兴义10个镇乡街,每个乡镇随机抽取20户进行调查,实际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回收有效样本200份。现场调查名单详见附件3。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从20xx年7月下旬启动,至同年9月上旬结束,共经历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工作组人员进行培训

7月15日,第三方机构组建由项目经理、项目助理等多层级人员构成的评价工作组,并对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流程、工作守则、保密措施等方面的培训。

(2)组织收集项目相关评价材料

7月15日至20日,工作组组织收集项目相关评价材料,通过梳理、分析提交的材料,找出绩效评价关键点、重点,为下一步绩效评价的实施打好基础。

(3)根据项目特点制订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访谈提纲、问卷调查表

7月22日至8月4日,工作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包含项目概况、评价思路、评价组织实施、指标体系设计、访谈及问卷调查等内容,并报区财政局审定。根据区财政局的反馈意见,工作组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定稿。

2.组织实施阶段

(1)组织现场调查

8月13日至22日,工作组至许明寺镇、十直镇、仁沙镇、树人镇、高家镇、太平镇、三合街道、龙河镇、双路镇、兴义镇10个镇、乡、街道开展实地调查工作,每个镇、乡、街道随机抽取20户、共计200户进行现场访谈及问卷调查,具体了解救助精准性、发放及时性等情况,以及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内容。

11月4日至5日,针对太平坝乡、十直镇、许明寺镇特殊问题,工作组还开展了抽样调查工作,共计抽查140户,其中太平坝乡45户、十直镇60户、许明寺镇35户。

(2)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步形成评价结论

8月23至9月12日,根据项目单位提交资料、问卷调查结果,工作组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形成初步评价结果。

3.分析评价阶段

(1)评价结论征求意见,修改后形成最终评价结论

9月18日,工作组按照规定将绩效评价报告报县财政局进行审核,报告经审核并征求县民政局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2)项目验收,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评价成果材料经确认、评价工作结束后,绩效评价工作组提交工作底稿和评价报告有关资料,建立绩效评价档案,并移交县财政局。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投入情况分析

1.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率

20xx年度,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738、9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738、9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分值5分,得5分。

(2)资金使用率

20xx年度,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738、93万元。截至20xx年底,项目实际支出1603、07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2、19%。该指标分值5分,得4、61分。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贯彻落实市级文件精神,丰都县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6号)。该文件中明确了临时救助对象类型、临时救助标准,以及审批流程、分级施救机制等内容,对于临时救助资金管理具有一定指导作用。该指标分值5分,得5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临时救助资金的申请,按照“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临时救助资金的审批,小额救助金由各乡镇、街道审批,大额临时救助金(20xx元以上)报县民政局审批;临时救助资金的发放,严格执行经办人、科室负责人、科室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签字手续,并委托银行代发。项目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且预算执行规范、支出内容合规,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

根据项目资料,项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财务监控及监督:一是每年度采取现场检查的形式对各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进行整改;二是组织各乡镇、街道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审查临时救助程序规范性、救助对象准确性以及救助资金收支节余情况等内容;三是各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资金明细公示公开,救助资金的合规性受村民群众的监督。但评价认为,丰都县临时救助资金的审批专家库尚未建立健全,未完全响应《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文件的要求,且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主体参与集体审批的机制尚未形成,临时救助资金集体审批制度仍有待完善。该指标分值5分,得4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分析

(1)救助完成率

20xx年度内计划完成临时救助2602人,实际完成临时救助的人数为8662人1,救助计划完成率为332、90%。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2.产出时效分析

(1)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及时”的样本量为160个,反馈“较及时”的样本量为26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160+26x75%)/200x100%=89、75%。该指标分值10分,得8、98分。

3.产出质量分析

(1)救助对象准确性

工作组在太平坝乡、许明寺镇、十直镇抽样调查发现,部分救助对象的救助类型无支撑材料、救助资金超政策文件限额、救助类型不准确、与具体事由不符等问题,反映乡镇民政部门对小额(20xx元以下)救助资金的审查工作不严谨、对救助政策把握不够深刻。本次抽样调查共计发现11例问题(详见表2),占调查样本总量140个的比重为7、86%。该指标分值5分,得4、61分。

(2)医疗困难临时救助时效准确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1年内因重特大疾病或慢性病致贫的样本量为129个,医疗困难救助调查的样本总量为147个。根据计算公式,医疗困难临时救助时效准确率=129/147x100%=87、76%。该指标分值5分,得4、39分。

4.产出成本分析

(1)救助成本达标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调查样本发放救助资金均符合标准,未超过市级文件规定的资助上限。根据计算公式,救助成本达标率=9908/9908x100%=100%。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四)项目效果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分析

(1)救助后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基本生活可保障”样本量为75个,反馈“依靠其他社会救助体系基本生活可保障”样本量为109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后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率=(75+109x75%)/200x100%=78、38%。该指标分值10分,得7、84分。

(2)救助政策知晓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了解政策并能熟练应用”样本量为90个,反馈“了解政策但部分内容不清楚”样本量为105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政策知晓率=(90+105x75%)/200x100%=84、38%。该指标分值5分,得4、22分。

2.可持续影响分析

(1)临时救助协同机制

根据已提供资料,20xx年度临时救助机制已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型贫困等其他救助政策建立有机联系,形成“低保保基本、特困补短板、临时救助解急难”的局面,相关机制运行良好。该指标分值3分,得3分。

(2)临时救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效率

项目单位依托重庆民政社会救助平台开展临时救助网上申请、审批工作,平台具备审查受理、评议公示、乡镇审核、乡镇公示、综合查询、审查跟踪等功能,可实现受助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情形和救助情况信息化管理,临时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际运行效率较好。该指标分值2分,得2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救助对象满意度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很满意”样本量为197个,反馈“基本满意”样本量为3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对象满意度=(197+3x75%)/200x100%=99、63%。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五)评价结论

重庆市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3、65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略)

四、项目全过程管理情况及评价

绩效目标设置方面,申报阶段,项目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填写了《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确定当年绩效目标为“将临时救助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兜住民生底线”,并设置了总救助人数、资金按规定时间发放、年度总成本、应助必助、受益群众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绩效运行监控方面,执行阶段,项目对资金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监控结果显示,项目的预算执行率、绩效指标完成率均达70%以上。绩效自评及公开方面,总结阶段,项目将年度执行情况及绩效情况,与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比对,确定目标值完成比例,自评结果显示完成情况良好。同时,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内容进行打分,自评得分98分,并按要求在民政局官网主动公示公开。综上,项目总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良好,全过程管理有效。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落实临时救助分级施救

按照“政府主导,分类施救,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础、县民政局为主体、社会参与为补充的临时救助分级审批机制。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效提高了临时救助审批效率。

2、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手段

项目单位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重庆市民政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对受助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情形和救助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做到了申请要素齐,审批手续全,救助情况清,数据统计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此次评价,评价工作组认为本项目存在如下问题:

1、临时救助资金集体审批制度有待完善

评价认为,项目单位采取了现场检查、内部自查、公示公开等手段对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工作进行监管,但临时救助资金的集体审批制度仍有待完善,未完全响应《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文件的要求。临时救助资金审批专家库尚未建立健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主体参与集体审批的机制尚未形成。

2、小额救助资金审查工作不严谨、对救助政策把握不够深刻

根据太平坝乡、许明寺镇、十直镇抽样调查结果,部分救助对象的救助类型无支撑材料、救助资金超政策文件限额、救助类型不准确、与具体事由不符等问题,反映乡镇民政部门对小额(20xx元以下)救助资金的审查工作不严谨、对救助政策把握不够深刻。本次抽样调查共计发现11例问题,占调查样本总量140个的比重为7、86%。

3、政策宣传力度、深度可进一步提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对于临时救助政策知晓程度,本次抽查的200户样本中,有105户反馈“了解政策但部分内容不清楚”,占比52、50%,反映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工作仍有进步空间,在政策内容、政策解读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力度及深度可进一步提升。

六、有关建议

针对本次评价发现的问题,评价工作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一)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完善救助资金公示公开制度

一是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主体参与集体审批,提高审批专业性、回应社会关切;二是严格执行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的公示、公开程序,促进救助资金公开化、透明化,落实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三是加强临时救助舆情监测预警,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强化对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

一是督促乡镇、街道在日常临时救助工作中,注重提高救助的规范性、精准性,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利用培训、检查等手段强化对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二是提高资金监管力度,利用审批资料抽查、救助对象调查等多种监控手段,提高财务监控检查频次,重点检查乡镇、街道在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拨付、发放、使用等方面工作情况;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通过线上监测与线下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社会救助资金发放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吃拿卡要等问题的查处力度。

(三)加大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力度

一是梳理汇编临时救助政策,将政策内容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编写形成海报、手册等宣传载体;二是持续利用宣讲会、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临时救助以及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内容,引导公众关注、参与临时救助工作;三是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力量建设,支持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在临时救助工作中积极作为。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10

一、部门概况

xx学校创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示范校,教师用“疑、导、探、练”、“1+1”课改模式教学;促进学校教学质量大幅度提升;传承太极文化;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成为科技创新教育的明星学校。学校将建成区内有地位,市内有影响,办学有特色,社会有声誉的一所名校。

编内临聘人员构成

我校教职工有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在编工勤人员、编内临聘人员2人4类。

20xx年我校有在编人员79名(其中副高级14人,中级38人,初级20人,员级1人,管理九级1人,工勤三级级2人,工勤四级级1人。编内临聘工勤2人)

20xx年国小1-6年级学生人数235人,国中1-3年级170人

截止20xx年底,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817.64万元,累计折旧581.15万元,净值236.49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xx年预算安排1159.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1105.80万元,公用经费53.20万元),其中用于教育支出88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87万元,住屋保障支出108.50万元。

(二)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xx年追加预算407.95万元,其中退休费支出27.54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52.92万元,住屋保障支出223.08万元。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xx年攀枝花市第三十八中国小校项目资金预算下达总计0万元。

(四)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20xx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1410.7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10.70万元,年初预算1566.95万元,调整预算数1410.76万元,本年结余0.06万元。

20xx年度下达资金全部完成支付,按预期完成了各项工作项目,达到了学校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目标。

(一)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干部的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创建特色学校,创建学校课改模式,提高全体教师师德素质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砺志创业,追求卓越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探索德育科研,树立德育科研意识,教育学生诚实做人、善于学习、不怕挫折、乐观向上,使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接近86%,学生违法犯罪率为0。

(三)探索并践行“疑、导、探、练”、“1+1”课改模式教学;创建高效课堂,营造民主和谐的课堂教学氛围,力争有新的市、区级科研课题,教学质量稳中有升,达到西区同等学校最高水平。

(四)加强学校校园绿化、美化工作,维护学校设备设施,为学校师生员工提供后勤服务和安全保障。不断完善学校后勤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安全、校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五)开齐、开足、开好艺体课程,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开展好体育俱乐部、开展好太极文化的传承、科技创新等活动,加强特长学生的培养,在各种艺体比赛活动中有获奖。

(六)通过推进依法治校,增强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树立教育科研意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依法治校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评价结论

20xx年,认真做好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确保部门职责任务顺利完成。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2.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单位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人员情况、业务开展需要,逐项做出预算计划,预算合理、不留缺口、不留空项。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评价水平。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部门领导及经办人员相关的政策、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3.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1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根据《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丰都县全面推行云长制工作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决定实施丰都县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两个部分。一是软件服务部分包含4项功能:丰都县环境治理监管数据编码规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数据接入及数据分析、环境噪声/水在线监测数据接入及分析、环境在线监测问题全生命周期管理等。二是云资源服务部分包含:计算资源、安全、灾备、专线、短信、运维服务等。

(二)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到位、资金执行和管理等情况)20xx年项目结转资金50万元,到位50万元,到位率100%;实际项目完工成本49万元,资金执行49万元,执行率98%。在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加强对项目实施监督,确保项目指标全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项目进行多重验收检测,确保质量过硬。

(三)绩效目标。(设定预期目标情况)

1.产出数量指标设置:升级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1套、监控系统乡镇覆盖数量3个

2.产出质量指标设置: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监测点正常运转率100%

3.产出时效指标设置:升级计划及时完成率100%、污染预警信息预报及时率95%

4.产出成本指标设置:项目成本≤50万元

6.社会效益指标设置:提升水质污染预警效率-达标、当地居民环境保护基本知识普及率≥90%

7.生态效益指标设置:人为破坏环境案件发生率≤80%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警和调查处理。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和相关标准,拟订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县的相关工作。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对接中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查问责。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13.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我县的履约工作。

15.承担丰都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安全监管、信访稳定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丰都县重点整治流域碧溪河流域(包括社坛镇、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所建设的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传输至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全面改造升级完成,确保了在线监测数据稳定正常,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支撑。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产出、效益、满意度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产出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1套,覆盖社坛镇、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4个乡镇。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验收合格,能够有效提升监测水平,所有监测点稳定高效运行。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并验收合格,污染预警信息预报及时率提升至95%。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成本49万元,节约项目资金1万元。

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监测信息及时反馈,大大提升预警效率和有效率,同时向当地居民进行系统及相应环保知识普及,覆盖率95%以上。

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项目后,人为破坏环境案件占环境案件比例有所下降,起到了及时监察作用,维护环境安全。

持续性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完成后,对基础设施进行定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持续监测污染源。

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项目验收合格,提升了环境监测能力,有效防止污染事件发生,受益群众及主管部门对项目较为认可,满意度均≥95%。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项目后期维护缺乏相应资金支持。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确保项目后期管护延续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1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不仅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措施,关乎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需求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化餐饮油烟治理,试点大中型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加装在线实时监控设备,实现对油烟噪声的动态监管。

为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要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测项目。

(二)实施情况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设备供应商为辖区内重点的295户餐饮单位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各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为执法工作提供数据参考,推进张店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297.6万元,经政府采购,确定项目合同金额为278.78万元。

截至20xx年8月,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9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剩余资金于20__年8月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更完善有力的技术管理手段,及时、有效处置超标排放行为,从源头遏制餐饮油烟扰民现象,从而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张店区实现精准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管理目标,推动城市品质化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为辖区内重点餐饮商户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餐饮商户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及时准确地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

(2)通过实时监测与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基本消除餐饮油烟超标排放现象,促进全区餐饮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项目实施情况及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情况及项目效益。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7.《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xx〕93号);

8.《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

9.《20xx年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

10.《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1.《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12.《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2号);

14.《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考评办法和细则》;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巡查资料、安装台账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19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严格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6.66分,其中项目决策11分,项目过程13.5分,项目产出22分,项目效益30.16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分,得分率为78.57%。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项目单位在项目决策时存在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够精准、规范,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的问题。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13.5分,得分率为84.38%。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过程资料不完善,履约验收公示不规范等情况。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2分,得分率为62.86%。在线监测系统已按计划全部安装完毕,但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监测系统使用率较低、监测系统不能有效推送预警信息、部分系统维护不够及时、违法整治不够及时等问题。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30.16分,得分率为86.17%。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餐饮油烟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1.64%。项目长效机制较为健全,但现有设备功能不足以满足现实的执法需求,部分餐饮单位仍存在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现象。

五、存在问题

(一)项目决策方面

1.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

数量指标值与目标任务数不对应,时效指标考核内容不清晰,效益指标设置不规范。

2.预算编制依据不明确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按照《淄博市张店区区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张财绩〔20xx〕2号)有关规定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二)项目过程方面

1.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从购置计划与预算、可行性论证及审批、采购与招标、合同签订与执行、合同履约与验收等方面制定项目实施流程及细则。

2.制度执行不够有效

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未根据巡查情况形成巡查记录及处罚记录,个别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记录填写不完善。

3.政府采购流程不够规范

项目验收后,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项目履约公示。

(三)项目产出方面

1.油烟在线监测设备使用率偏低

正常开业餐饮单位中多家餐饮单位设备未正常使用;少数单位受疫情影响暂停营业,设备未使用。

2.监测系统部分功能不完善

监测系统未配置异常状态查询及报警短信或平台信息推送功能,报警器功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后端平台功能历史数据保存期限短、导出难度大。

3.系统维护不够及时

设备供应商对个别餐饮单位油烟监测系统维护不及时,监测系统长时间处于离线状态。

4.违法整治不够及时

张店区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部分预警信息核实不及时,执法整治延迟。

(四)项目效益方面

1.部分餐饮单位存在烟道不密封、油烟净化器安装不合理、引风机风量不够、油烟净化功能失效等现象;

2.个别餐饮单位清洗油烟设备后废水、废油未能及时清理。

六、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决策水平

1.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规范设置绩效指标。

2.通过预算评审、事前评估等程序,明确项目测算标准和依据,择优确定最佳投资。

(二)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

1.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障各执行层级在制度的实施和落地方面保持一致,提高制度执行力度。

2.规范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的实施流程,加强项目实施质量管理。

(三)优化系统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1.完善监测系统功能模块;

2.优化监测设备预警功能设计;

(四)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1.规范提升餐饮业管理水平,推动建立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中的流程和职能,建立油烟污染防治监管联动长效机制。

2.加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油烟污染整治技术指导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合理安装油烟污染监测、防治设施。

3.持续监督跟进,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及执法力度,逐步提高违规排污的成本。

4.挖掘第三方管理潜力,全面提升下辖餐饮单位油烟污染综合防控能力,打造油烟防治亮点地区,并逐步进行示范推广。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1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浓厚的乡级国小,也是一所县级“德育示范学校”和“文明校园”。学校承担着来自幸福村、四部村、阁山村、十部村、三吉台林场、新青山林场、三三一部队、绥棱县种猪场、马场等地学生的教学任务,服务半径约15公里,覆盖人口约l5000余人。现有22个教学班,有学生758人名,教职工78人。其中专任教师25人,均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学历达标率100%。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在上级领导的关心下,多年来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在全县都名列前茅

(二)项目基本性质和用途

为贯彻国家政策法规的迫切需要,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有关精神,为提供给幼儿一个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幼儿能够身心健康地全面发展。我园在20xx年对幼儿园的教室、卫生间、厨房进行了装修和改造,并添置了一批教学设备和幼儿教玩具。

(三)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项目设定目标包括:

1、装修教室300平方米、幼儿卫生间90平方米;

2、购置幼儿玩具和教学设备一批。

二、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项目预算安排资金20万,已纳入20xx年省财政项目和预算并全部到位,项目总实际投入20万。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资金到账时间20xx年10月12日,于20xx年11月2日采购,项目总投入资金20万,其中:教室、卫生间、支出10万元,购置教学设备和幼儿玩具支出10万元。

3、项目组织情况

根据幼儿园环境设置必须遵循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需要和目前所存在的实际问题,经园务委员会讨论确定了以上项目,为了保证项目质量和项目成本,我园通过多方比较最后确定施工方和供货方,项目完成后,由本园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园专门制定了《项目资金的使用规定》,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规定》和我园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厉行节约,避免浪费,使项目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为保证项目质量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在每个项目实施前我园均与乙方签订项目合同,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过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项目绩效情况

我园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总体评价为优。具体如下:

1、经济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实际总支出未超出预算。

2、效率性:教学楼和礼堂的'装修改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有效性:通过对幼儿园教室、卫生间,添置一些教学设备和教玩具,使我们的教育教学环境能符合当前幼儿教育的新要求,让孩子们在新的环境得到健康发展。

4、可持续性:通过本项目装修改造,改善了教学环境和活动环境,在使用空间及环境创设的可变性方面,都顺应当前学前教育要求,更好地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20xx年继续采购幼儿玩具,装修礼堂的100平方米,打水泥路面180平方米。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才能使项目在有限的资金中顺利进行和保证质量。

2、存在问题

因为资金有限,制定项目时未能做到整体维修,以及排污的更换。

3、其他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五、绩效自我自评工作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落实,为幼儿创造了一个相对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为幼儿的全身心健康发展创设良好的成长空间,成就孩子们童年的幸福和快乐。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1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财政预算安排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400万元,用于全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xx〕7号)有关要求,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绩效自评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年初预算安排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公路日常养护400万元并下达预算指标。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农村公路养护线路有S345等26条路线314.861公里,投入441.00万元,共有25个养护工班;群众性养护1950公里,按养护标准1000元/公里,投入190万元;扶贫村通组公路281公里,按养护标准1000元/公里,投入28万元。

(2)项目年度专项资金预期目标、绩效指标设定目标都已达到,通过绩效考核评价每公里养护资金有所节约,节约资金用于年报外的通组公路及扶贫公路,通过对全县农村公路专项资金的全部投入,全县农村公路路况得到大幅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本级预算400万元,本年预算200万元,上年结转200万元,全部到位并当年使用率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39号)、《桂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28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路字[20xx]37号),对项目进行审核,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二、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主要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绩效完成了全部的农村公路养护线路:农村公路国道养护6.905公里,农村公路省道养护57.29公里,农村公路县道养护494.435公里,农村公路乡道养护472.384公里,农村公路村道养护1204.878公里,合计2235.892公路,农村公路养护桥梁252座。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路况评定达到公路养护有关考核要求。日常性养护采用日常巡查对养护效果进行考核,结合扶贫工作,吸取部分扶贫人员参与养护工作;群众性养护采用乡镇交通主管领导、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养护承包人共同考核验收,结合扶贫工作,部分扶贫人员参与养护工作;扶贫村通组路采用扶贫办、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养护承包人、乡镇主管交通领导共同考核验收,根据考核考勤及验收程序,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质量总体可控,质量得到保障。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于20xx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达到年前目标。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上年养护情况考核结果,签订了20xx年养护合同,并根据考核结果下拨养护工程款,从而控制日常养护成本,日常性养护、群众性养护、扶贫村组道养护工作指标均已完成。

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预算400万,农村公路国、省、县道养护0.7万/公路,村公路乡道养护0.35万/公路,村道0.1万/公路,桥梁0.1万/座。

(二)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社会效益评价,工程完成后,对改善沿线的农村公路路况得到较大提高,原来路面破损、沉陷地段较多,路肩水沟损毁严重,路面宽度相对较窄且路况不好,且常出现事故,日常养护项目实施后,加大了公路通行能力,极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公路安全通行能力、符合生态环境要求、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提升。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项目根据进度发放养护工程款,根据养护情况进行通报,以便提高养护质量、效果。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当地农村公路的交通状况和国省道路的通行能力。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沿线及周边地区脱贫致富和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人民群众获得感增强,全县预算绩效管理扩面提质,经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7%。

三、存在的问题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桂阳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实施里程,由于已硬化的通组公路未列入日常养护范围内,故实际实施的养护里程大于当年目标绩效里程,日常养护经费严重不足。

我建设养护中心将加强日常性养护项目管理,提高日常养护补助基数,将通组农村公路纳入日常养护项目计划目标中。

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每年增加日常性养护里程,已硬化的通组公路列入群众性及日常养护范围内。

(2)主要经验及做法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措施养护承包人及时上报养护路线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处治,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养护质量、效果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建议提高养护经费。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镇20xx年共实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8项,共计下达我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各类资金72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项目下达资金共计169万元,分别为皮坊村道路及水毁修复工程、九龙村洪湾电站路工程、河东村道路及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期限20xx年1-10月。其中皮坊村丰龙组新建水泥路长915米、宽3.5米、厚0.2米,龙虎路护岸长19米、高1.2米,1000涵管长10米,跌水井1口,路面恢复45平方米;王湾路护岸长7米、高4米,600涵管长4米,路面恢复7平方米;仓房路护岸长20米高0.5米。九龙村新建水泥路长950米、宽3.5米、厚0.2米,1000涵管长8米,800涵管长8米。河东道路长1100米加宽1.5米,清塘路护坡长72米、宽3.5米,水沟44米,护岸长9米、高6米。有效改善脱贫户生产、生活出行条件,降低生产、生活交通运输成本,促进生产发展、脱贫致富。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总体目标:新修水泥路长1865米,道路长1100米加宽1.5米,新修跌水井1口,涵管22米,新修路边驳岸等若干处;工程验收合格率100%,道路设计及施工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项目完成及时率100%,20xx年2月完成施工方招投标时间,20xx年6月完成项目竣工,20xx年7月项目投入使用,项目资金已拨付168.3万元,上缴结余资金0.7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阶段性目标: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出行条件,促进生产发展、脱贫致富;通过农业产业项目和集体经济项目,以农业务工、订单收购等方式带动脱贫户增收。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成立由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评价小组,组织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项目办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成立项目监管服务小组,项目办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镇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管服务,监督施工主体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标准施工,确保材料符合设计标准或国标,对施工中的关键环节点进行检查验收,做好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做好项目初验和决算工作,并督促、指导项目办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整理工作。认真完成衔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制,填写好衔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运行“三张表”。

(三)项目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说明

我镇项目组织实施的内容与年初制订目标一致。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目标、效果目标的实现情况

产出目标方面:按照资金文件要求,按时完成所有工程量的施工,项目经村、镇、县级主管部门三级验收合格率为100%。

硬化水泥路长1300米、宽3.5米、厚0.2米及附属工程,工程验收合格率100%,道路设计及施工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项目完成及时率100%,20xx年2月完成施工方招投标时间,20xx年6月完成项目竣工,20xx年7月项目投入使用,项目资金已拨付168.3万元,上缴结余资金0.7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效果目标方面: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出行条件,受益脱贫人口119人,项目可使用年限预计10年。带动道路周边脱贫人口人均增收200元,脱贫村村组道路硬化路率达到100%,脱贫村地区居民出行平均缩短时间20分钟,道路扬尘、道路畅通和道路整洁状况明显改善,皮坊村、九龙村、河东村的交通运输状况明显改善,新建道路列养率达100%,受益人口满意度95%以上,乡村组满意度98%以上。

(二)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确保道路的正常使用,保证道路寿命,保证农村交通条件保持良好状态,使道路可以长期造福于农村居民,调动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的积极性。交通运输状况明显改善,道路扬尘和整洁状况明显改善,减少道路污染,优化道路环境,筑起生态廊道,实现路景和谐融洽。

2、带动受益脱贫户持续增收,为更多群众提供了就业岗位,推动我镇农业产业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集体经济项目带动产业发展,实现村集体经济大幅增收,基础设施项目持续为群众生活提供便利,

3、畅通与拓宽商品流通渠道,使特色农副产品较好地进入流通领域。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与生产模式,加快农村信息传播和对外交流,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项目实际绩效与目标的差异情况,以及对差异原因的详细说明

我镇20xx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金支出未偏离绩效目标。

五、存在的问题和纠偏建议

我镇将项目资金管理纳入村级考评,定期对村级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管理情况、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等纳入考评内容,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一同纳入考评,加强整改落实,持续跟踪问效,严肃整改纪律,确保每个问题都清仓见底、见人见事。镇、村两级建立监督举报台账,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办理,并要求一周内将办理结果进行公示。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16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职能:我局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职能为主要承担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全市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承办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组织招商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咨询工作;负责协调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建设有关事项;收集、整理和分析全市重大项目的动态情况、政策信息,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企业数据库、客商资源库;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做好项目签约和推进建设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规划的编制。人员编制15名,现有人员14名,内设科室五个,办公室、项目科、招商引资协作科、项目代办科、党建办。

2.项目立项依据:围绕省、遵义市及我市确定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协调服务全市各级部门,全力做好招商引资的各项具体工作暨党建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3.项目实施主体:赤水市投资促进局4.项目实施计划及主要内容:围绕省、遵义市及我市确定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协调服务全市各级部门,全力做好招商引资的各项具体工作暨党建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二)项目预算情况:项目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00万元,属于财政拨款。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是由我局每年向市政府和财政局请示后,得到市政府和财政局批示后,财政下拨的工作经费,并不是专项项目的经费,但根据决算要求,将该项工作经费列为项目支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包含我局业务工作所有支出及驻外招商办工作经费。本年度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为追加资金。

项目预算调整情况:截止到12月31日,我局20xx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出115.37万元,属于财政拨款。

(三)项目预期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重点产业签约项目85个,签约资金174.51亿元,占全年目标数130亿元的134.24%;实现重点产业到位资金79.97亿元,占全年目标数100亿元的79.97%。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是由我局每年向市政府和财政局请示后,得到市政府和财政局批示后,财政下拨的工作经费,并不是专项项目的经费,但根据决算要求,将该项工作经费列为项目支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包含我局业务工作所有支出及驻外招商办工作经费。本年度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为追加资金,未纳入到年初的预算批复中,故年初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为175.4271万元为基本支出,属于财政一般公共支出;

(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率57.68%、本年度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为追加资金。

(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xx年度围绕省、遵义市及我市确定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按时序推进完成,资金使用合理且合规;(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年初预算,力求预算全面、真实、有效。二是加快项目资金的筹集到位,按到位资金实施进度推进,开展进度跟踪,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三是加强财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四是做到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工作常态化。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机构与职责落实情况;

我局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职能为主要承担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全市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承办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组织招商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咨询工作;负责协调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建设有关事项;收集、整理和分析全市重大项目的动态情况、政策信息,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企业数据库、客商资源库;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做好项目签约和推进建设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规划的编制。

(二)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我局制定了工作制度(含财务制度),遵循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及时进行招商引资资金拨付。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17

为规范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财高绩〔20xx〕8号)等文件精神,受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委托,我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7月12日—7月30日对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谢林港镇地处益阳市西郊,是益阳高新区辖区内唯一的乡镇,谢林港镇人民政府内设财政所、经管站、民政办、司法所、村镇建设环保站、水利管理站、林业站、动物防疫站、拆迁办、安置办、交通办等机构,负责全镇经济、文化、政治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谢林港镇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区域经济的迅猛发展,一批乡村旅游和现代特色高效农业项目的实施,落后的交通基础设施已适应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成为了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高新区管委会为了更好地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于20xx年4月在谢林港镇主持召开了由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谢林港镇党政负责人及相关班子成员、相关村级负责人参加的乡村振兴道路建设推进会,会议对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镇村两级反复讨论,确定全镇乡村振兴工程中城市规划区外修建谢清路、画南路、石岭路、湖湘路、幸福大道,并按照“道路引领、水利统筹、功能配套和综合推进”的要求,进行提质改造,严格建设标准,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工程。

2、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评价日,谢清路、画南路、石岭路、湖湘路已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如下:

(1)谢清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总长4866.379m,其中提质改造公路:①长816.379m(路基宽14m、路面宽10m);②长3170m(路基宽8m、路面宽7m);③长880m(路基宽7m、路面宽5m)。含拓宽、新建道路、沥青罩面、人行道铺装、亮化、绿化、统筹沟渠等配套工程建设。其中路基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金额639.88万元,于20xx年2月2日开工建设,20xx年7月24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1426.23万元。20xx年9月1日开始路面建设,20xx年6月10日竣工验收。

(2)画南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公路总长4037m,其中:①路基宽8m、路面宽6m,长3364m(新建长460m,提质改造长2904m);②路基宽5m、路面宽5m,长673m。含拓宽、新建道路、管线、统筹沟渠、挡土墙等配套工程建设。其中路基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524.16万元,20xx年5月5日开工建设,20xx年7月24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978.99万元,于20xx年10月5日开工,20xx年6月10日竣工验收。

(3)石岭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公路总长4427m,其中:①路基宽8m、路面宽6.5m,长1000m;②路基宽7m、路面宽5m,长1640m;③路基宽5m、路面宽5m,长1787m。含拓宽、新建道路、沥青罩面、人行道铺装、亮化、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其中路基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金额561.38万元,于20xx年4月24日开工建设,9月20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709.08万元,于20xx年8月2日开工,12月13日竣工验收。

(4)湖湘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公路总长5482m,其中:①路基宽8m、路面宽6m,长3349m;②路基宽5m、路面宽5m,长60m;③新增2m宽绿化带,长2073m。含新建、拓宽道路沥青罩面、人行道铺装、亮化、绿化等配套工程内容。其中路基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804.28万元,于20xx年5月8日开工建设,20xx年7月8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817.23万元。路面工程于20xx年10月18日开工建设,20xx年6月10日竣工验收。

二、项目评价情况

根据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的特点,评价小组采取到建设单位查看项目立项、项目招标、合同签订及执行、监督等资料,与项目负责人座谈,了解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监管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到财务部门查看明细账、原始凭证等方式进行评价。本次绩效评价对该道路项目工程建设资料进行了全面查阅。

(一)组织评价小组

依据益财高绩〔20xx〕8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做好绩效前期工作准备和实施,主要包括:拟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案、选取合适的绩效评价方式,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出具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等。

(二)评价程序

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情况反馈、报告形成和资料归档五个阶段。

1、前期准备。拟定评价工作方案,包括:评价依据、工作计划、评价要求、拟采用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以及有关工作条件。

2、评价实施。收集项目资金有关的政策文件;审核会计凭证和相关项目支出材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深入项目实施单位及工作现场,通过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进行考察、查证复核等多种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核实,并将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3、情况反馈。评价组对于评价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4、报告形成。评价工作组对取得的资料和依据进行整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指标扣分因素、发现的问题、成绩的总结等,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5、资料归档。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组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妥善保管佐证材料、绩效评价报告和结果反馈落实情况等

有关材料,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施工合同中标总额为6461.23万元,实际结算审计金额为6203.9033万元,资金来源为益阳高新区财政拨款。截至20xx年2月,累计已支付5171.03万元,占审计结算总额的83.35%。其中,路基工程支付2630万元;路面工程支付2541.03万元。

资金管理方面,由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量的进度,提出资金申请和配套发票,经业务主管部门初审、业务分管领导审核、财务部门初审、财务分管领导审核、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支付。项目支出符合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要求,资金账务处理及时,资金管理基本规范。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启动项目建设。20xx年4月,益阳高新区召开谢林港镇村级道路建设专题会议,确定全镇乡村振兴工程中城市规划区外修建湖湘路、画南公路、石岭路、谢清路、幸福大道5条村级公路。7月,谢林港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委托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前期勘察,委托宝信云建筑平台综合服务平台公司进行道路提质改造设计,并组织专家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修改完善工程设计。8月,镇政府委托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研究院进行前期可研论证,9月,财政局组织谢林港镇乡村振兴办、设计、财评中介机构等单位进行现场察看,提出了道路设计优化意见,根据优化方案,镇政府再次委托设计单位优化施工设计,降低工程造价,并报请高新区经济合作局项目立项。该项目分别于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谢清路)、20xx年3月至5月(湖湘、石岭、画南)进行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和工程施工监理竞争性谈判,确定工程施工中标单位和监理单位并签订合同。

(二)成立项目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谢林港镇政府印发了《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人员职责》文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长,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指挥部,负责项目统筹协调、施工招投标、合同签订、技术指导、施工质量检查和督导。每条道路建设均设项目部,实行项目部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对所在项目负总责。施工环境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施工环境,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和质量把关,同时把驻村干部纳入项目部管理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协同其他成员做好质量监督、工程量确认签证及相关协调工作。

(三)强化安全监管和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各项目部负责人坚持至少每三天到施工现场一次,了解项目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以及监理单位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施工环境负责人对驻村干部排班,保证每天有人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质量检查,并督促村干部到岗到位,做好施工环境协调,消除安全隐患;项目技术负责人每天在施工现场全过程跟踪检查,协调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四)组织竣工验收。镇政府成立道路工程验收小组,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单位(村委会)对道路工程及配套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分别于20xx年7月8日、20xx年9月13日对石岭路的'路基、路面竣工验收,竣工质量等级为合格;于20xx年7月24日、20xx年6月10日对画南路、谢清路的路基、路面和湖湘路的路面竣工验收,竣工质量等级为合格;于20xx年7月8日对湖湘路的路基竣工验收,竣工质量等级为合格。

(五)做好道路质量检测。20xx年9月,财政局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分别对四条道路的沥青混泥土面层钻心测压实度、厚度,沥青混合料油石比,沥青混泥土面层厚度以及道路面积进行了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扣除不合格的项目费用57.35万元。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79分,被评为“中”等级(详见附件: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主要绩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改善了道路沿线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出行条件。该项目作为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经提质改造后,路基扩宽,摊铺沥青油路,亮化、绿化、排水等配套设施齐全,首先是改变了过去“雨天一地泥,晴天满天灰”的状况,有效减少了空气、噪声污染,改善了沿线村民的居住环境;其次是改善了交通条件,基本消除了堵车、会车难现象,减少了交通事故,缩短了居民的出行时间;第三,改变了乡村面貌,促进美丽乡村建设。该项目建成后,乡村面貌焕然一新,路面干净整洁、道路两旁绿树成荫,晚上灯火交相辉映,已成为沿线居民茶余饭后散步、纳凉、休闲的好去处,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完善了交通网络,增强了农村发展活力。该项目建成后,完善了玉皇庙村、谢林港村、复兴村、北峰垸村与其他相邻村的路网结构,并与234国道、536国道互通,实现农村与城市道路的“无缝连接”,使得道路沿线住户的农业生产机械、种植养殖户和产业园加工企业货物进出更为便捷。同时可使城市中的一些要素顺利向农村扩散,一方面缓解了城区的发展压力,另一方面也给城市周边的农村发展带来了活力。

(三)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农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打造融生产、生活、观光、休闲功能为一体的,具有田园特色、水乡风貌生态宜居示范地和都市乡村旅游目的地,提升第一、三产业发展水平,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提高居民经济收入和村集体经济效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新农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前期个别项目招投标流于形式。施工图设计及建设工程勘察,招标之前已经确定了设计、勘察单位,并出具了正式设计图纸及勘察报告。路基及路面工程(湖湘路、画南公路、石岭路、幸福大道)通过招投标程序20xx年2月19日与湖南宝信云建筑综合服务平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计合同,设计施工图纸注明日期为20xx年7月,明显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先设计后招标。通过招投标程序于20xx年2月29日与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勘察合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出具时间为20xx年7月,明显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先勘察后招标。

(二)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未按时签订施工合同。湖湘路、画南路提质改造路面工程开标时间分别为20xx年3月25日、20xx年4月8日,施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xx年5月21日,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的现象。此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的规定。二是先施工后签订合同。湖湘路路基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于20xx年4月17日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为益阳新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5月13日,实际开始施工日期为20xx年5月8日,先施工后签订合同。

(三)路基施工费用超出预算金额。石岭路路基工程实际结算金额为710.1万元,超中标合同金额26.49%,谢清路路基实际结算金额为742.13万元,超中标合同金额15.98%,均超过中标价10%以上。主要原因为施工设计前期论证不足,设计变更较大:石岭路变更内容包括软基换填、抛石挤淤、新建D1200、D1000钢筋混凝土管、新建4座Ф1000检查井、新建780m砖砌排水沟、新建240m铸铁盖板明沟、1400m排水边沟等;谢清路变更内容包括新增1.5m高35m挡土墙,5m高60挡土墙,高岳坝1座,54mDN40排水管道,10mDN1000排水管道,51mDN1200排水管道、260m排水明沟,变更排水明沟材料施工长度2330m、暗管加固及软基处理等。

(四)道路施工程序不合规。一是四条道路基路面竣工验收时间顺序倒置,路面竣工验收均为20xx年6月和7月,路基竣工验收为20xx年7月8日、7月24日,路面竣工验收在前,路基竣工验收在后,验收时间顺序倒置,不符合规定。二是路面施工程序不合规。施工合同中载明的路面建设合同工期均为“开工日期从路基验收合格之日起,建设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实际上路面施工的开工日期都在路基验收合格之前。以石岭路为例,路基验收合格日期为20xx年7月8日,而路面建设开工时间为20xx年8月2日,即路基尚未竣工验收即进行路面施工。其他3条道路的路基竣工验均为20xx年7月份,而路面施工开工日期均为20xx年9月或10月。

(五)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其中石岭路计划完工日期为20xx年6月2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xx年9月20日,超工期85天,湖湘路、画南路计划完工日期为20xx年7月10日、20xx年7月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xx年7月9日、20xx年7月24日,超工期12个月,谢清路计划完工日期为20xx年4月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xx年7月24日,超工期15个月。

(六)工程质量指标检测部分指标未达规范。20xx年9月,财政局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分别对四条道路的雷达测厚度(㎝)、上层压实度(%)、下层压实度(%)、道路面积等项目进行了检测,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数据未达规范要求,其中石岭路的下层压度为91.3%,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上层、下层压实度合格标准值均为92%);谢清路上层、下层压实度分别为91.4%、90.1%,两项指标不合格;画南路的雷达测厚度、上层压实度、下层压实度检测结果分别为8.9㎝(标准值为9.2㎝)、90.9%、90.2%,三项指标不合格;湖湘路的雷达测厚度、下层压实度分别为8.9㎝、91.1%。两项指标不合格。

(七)绿化管护不到位,少量绿化乔木成活。经现场核查发现,湖湘路全线有39株绿化乔木(桂花、水杉)未成活;石岭路有51株绿化乔木未成活(其中南段支线有一外侧路堤约200米有25株未成活,按6米的间距,应有33株,实际只有6-7株成活);画南路全线有9株绿化乔木未成活。道路沿线杂草丛生,影响了灌木的正常生长。

七、建议

(一)依法依规进行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项目招投标,确定中标人,以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规范项目运行,防范投资风险和廉政风险。

(二)规范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湖湘路、画南路路面工程开标时间与签订合同时间相差分别为56天、43天,中标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办理合同签订事项,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应向招标人说明原因,请求延期签订合同,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延期,同时招标人应督促中标单位及时签订合同,避免先施工后签合同现象再次发生。

(三)加强前期规划设计审核,科学编制工程预算。建设单位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实施工程建设中,高度重视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加强现场调研论证和勘察,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配套设施,以满足道路使用条件和当地村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前提,科学规划施工设计方案,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确保投资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规范、可控。

(四)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规定,规范工程验收程序。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在今后的道路项目建设中,如路基施工与路面施工分属不同单位,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先路基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路面施工的程序进行,规范工程施工管理,推进工程规范建设。

(五)合理计划工期,增强施工工期的可操作性。在计划施工工期时,除按《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计划工期外,应结合项目所在地的社情、民情等施工环境的优劣以及天气情况,综合考虑,坚持适度从紧的原则,合理计划施工工期,使施工工期既能满足施工设计要求,又具有可操作性,便于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的权利和责任,从而保证合同履行落到实处。除了合理计划工期外,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工程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工期施工,保证项目工程建设按期完成。

(六)完善施工方案,健全现场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施工规范制定路基开仓补强施工方案和低温天气路面沥青摊铺施工保证措施,建设单位要合理配置项目现场负责人员,进行专人专岗管理,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管和控制,督促监理单位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和薄弱环节以及施工单位执行施工规范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施工规范执行不到位、施工质量整改不到位,不符合设计规定质量标准的,实行暂扣工程款形式预留处罚工程款,返还视工程整改及现阶段工程质量情况而定。

(七)做好未成活绿化苗木补栽补种。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质保期内未尽到管护责任,致使湖湘路、画南路、石岭路两侧少部分绿化苗木未成活,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道路绿化苗木成活情况摸底调查,对未成活的苗木按设计要求的规格、种类进行补种,并加强管护,确保绿化苗木成活率达95%以上。

(八)建立健全村级道路管护机制。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加快村级道路的提质改造是大势所趋,建立健全村级道路的管护机制,保障道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已迫在眉睫。建议以村委会为道路管护主体,成立道路管护机构,成立管护队伍,筹集专门经费,保障道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镇党委、政府应将农村道路管理养护纳入目标管理,把完成情况作为年终一项考核指标。对于完成养护任务,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于管理不到位,完不成养护任务,导致道路严重损坏,影响恶劣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院在市政府、市卫健委的指导下,为巩固母婴乙肝、梅毒、艾滋病防治成效,推动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院广泛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深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开展、指导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管理,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1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经费的通知》(保财社〔20xx〕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市级艾滋病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113号)和《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55号)文件精神,审议核定我院20xx年用于预防艾滋病项目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资金11.96万元万元,该资金指标于20xx年年初下达我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1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20xx年防治艾滋病补助资金9.61万元;20xx年4月收到0.35万元;20xx年5月收到2.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和防治艾滋病各项措施,完成艾滋病、梅毒、乙肝及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工作目标(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宣传培训(PITC、医务人员反歧视宣传、丙肝预防和诊疗服务相关知识和技术标准培训)、县(市、区)专业机构业务指导及技术支持工作、孕产妇及婚姻登记、HIV和梅毒感染产妇及儿童随访管理、落实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程)。上年结转资金9.61万元,本年拨付资金2.35万元,使用11.96万元,得分20分。

按照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院领导的安排部署,通过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各项目工作有序推进、稳步开展。根据市卫健委的统一安排,完成了对全市五县(市、区)20xx年年终消除三病母婴传播数据抽查工作及20xx年上半年绩效评价工作,并按要求上报评价结果及评估报告。20xx年根据预防艾滋病工作开展,加快资金使用。20xx年艾滋病工作出差学习、培训等差旅费25245.00元、隔离产房专用材料10017.00元、健康教育媒体宣传费19947.00元、邮电费20xx.00元、管理消除三病母婴传播的电脑维修费453元、委托业务费9810.00元。妇保科购买管理消除三病母婴传播的专用设备479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保健院财务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数量指标,得分21.15分,其会考核、督导覆盖县(区)得6分;婚前保健人HIV及梅毒检测率,得分8分。婚前保健人群HIV及梅毒检测18164人,婚前保健人群HIV和梅毒检测覆盖率100%;孕产妇HIV、梅毒及乙肝检测人数,得分7.15分,孕产妇“三病”检测20xx5人,任务完成率71.47%。

二是质量指标,得分27.63分,其中HIV-母婴阻断措施覆盖率(产妇服药率、婴儿服药率、母婴均服药率)得9.63分,HIV阳性产妇及所生婴儿采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比例100%。HIV阳性产妇抗病毒药物服药率96.30%,孕早期服药率92.31%,婴儿抗病毒药物服药率100%,母婴均服药率96.30%;HIV暴露儿童人工喂养率100%。梅毒阳性孕产妇及暴露儿童阻断措施覆盖率得10分,20xx年有妊娠结局的梅毒阳性孕产妇54人(非中国籍5人,占9.26%),其中分娩49人,占90.74%,较20xx年略下降;终止妊娠5人,占9.26%,梅毒阳性产妇药物治疗率100%,规范药物治疗率95.92%;梅毒暴露儿童预防性治疗比例97.96%。;乙肝暴露儿童母婴阻断措施覆盖率得8分,满12月龄的乙肝暴露儿童应进行乙肝感染状况检测430人,其中规范阻断424人,不规范阻断6人,进行乙肝感染血清学标志物检测416人,乙肝暴露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100%,首剂乙肝疫苗接种率99.44%。

三是成本指标,得分2分,实际支出为11.96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生态效益指标,得4分,不对生态造成不良影响。二是可持续影响指标,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得5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认真做好防治艾滋病宣传工作,为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人提供常规检测费用减免,做好病人信息保密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配合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3.77分,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因我院无网站,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请主管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存在的问题: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思想认识有误区;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实际操作有难度;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推动作用有局限。

建议: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完善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强化运行监管,突出结果导向;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