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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精选15篇)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1

根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的通知(皖美办发[20xx]4号)要求,满分100分,加分项2分,我县对照考评办法,逐项认真自评,通过自评,综合得分102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精选15篇)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度我县美丽乡村民生工程主要建设任务为10个省级中心村建设,省、市、县财政专项投入达2340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000万元,全部提前超额完成以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污水处理等为主的环境整治和安全饮水、村庄道路、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任务,美丽乡村民生工程各项制度健全、政策宣传到位、日常工作督查调度协调有力、全部超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建后管养措施得力,同时严格按照民生办要求及时准确对日常报表、各类信息、图看民生、群众话民生、数据库建立等材料报送。

二、省级中心村建设(自评得102分)

(一)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自评得5分)

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引领,多规合一,“一张蓝图”绘到底。结合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对所有行政村运用“1+N”模式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明确不同类型村庄建设方向、内容和标准。注重保护原生态乡村风貌,编制一般农房建设指引图集,强化农村建房风貌管控,大力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品味。以村庄布点规划为基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彰显地域特色,中心村安全宜居,环境优美,发展空间充足。各中心村因地制宜,以环境治理为基础,以基础设施为重点,以公共服务配套为要素,整治与建设结合,科学编制了村庄建设规划和详细建设方案。

(二)重点建设任务(自评得75分)

1、垃圾处理(得分9分)。10个中心村购买了垃圾箱、垃圾桶等基础设备,建立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坚持垃圾每天有保洁员定时清理,村内无暴露和积存垃圾,全面实现“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目标,所有垃圾终端处理至海创公司进行发电。

2、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得分4分)。10个中心村都全部建有安全饮水设施,水质、水压达标,供水质量优良,安全饮水普及率达100%。

3、卫生改厕(得分8分)。对具备改厕条件的农户,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发动,做到宜改即改,愿改尽改,引导群众自愿参与支持改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中心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90%以上,消灭了露天和简易旱厕。建立健全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一站两队”管护模式常态化运行,实现了闭环式可循环。

4、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得分6分)。开展以农房整治为重点的村容村貌治理工程,开展电力、通讯等网线整治,村庄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共建设和整治房屋322间,破旧猪圈478处、牛栏草棚72处、沟塘清淤511多方,彻底改变村庄“脏、乱、差”现象。

5、道路畅通(得分10分)。本着生态实用的原则,采取就地取材,多种方式完成村庄路网建设,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实现“户户通”目标。

6、污水处理(得分8分)。坚持“统筹规划、梯度推进、因村施策、注重实效”的原则,投入资金730余万元,建设生态湿地污水处理10处,该处理模式具有投入小、易维护、运行成本低、处理效果好等特点,探索出一条适合农村特色的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新途径。十个中心村污水处理率均高于80%。落实污水设施管护责任和措施,做到有制度、资金、人员。

7、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得分5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大力整治建设范围内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力度,10个中心村新建河堤562米,整治塘18口,清淤620方,彻底实现水体清澈。

8、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得分7分)。以农民文化乐园建设为载体,加强标准化、规范化为民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全程代理、科技信息及就业、农民议事等服务,解决了群众办事难、议事难的问题。在10个中心村中全部建有农民文化乐园、农民活动广场11处、文化墙380平方米,学校、卫生室、农家书屋、文化室、便民超市、金融服务点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中心村服务功能增强。

9、村庄绿化(得分8分)。采用本地树种为主,对主次道路、河道、公共场所、房前屋后实施绿化工程,绿化面积达3900多平方米,村庄绿化率达50%以上,道路、广场绿化90%以上。同时,在村前屋后积极发展小果园、小竹园、小菜园、小药园、小花园,实现了环境美化。

10、村庄亮化(得分4分)。村内主干道及公共场所安装了照明路灯,布局合理,质量优良,满足村庄亮化需求。

11、长效管护机制(得分6分)。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社会资助相结合的经费分担机制,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实现了垃圾和污水处理、绿化、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长效管护。

(三)产业发展(自评得10分)

一是按照“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商则商”原则,立足资源优势,分村编制了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一村一品”产业发展,不断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10个中心村共培育合作社15家,入社农户423户,流转土地710亩,流转适度规范,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中心村实现了有一批产业合作社、有一个稳健的主导产业、有一个规模产业基地、培育一个农业龙头企业的“四有”目标。二是盘活集体资产,创新发展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各村的发展和服务能力,每个中心村均成立了创福有限公司,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15万元。

(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自评得5分)

一是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在宣传栏进行展示。县、乡、村均制定了乡风文明新风建设方案,建立完善了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等“一约四会”自治组织,制定了“四会”工作职责,并发挥积极作用,教育引导村民尊良俗、去低俗、除恶俗,有效的遏制了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二是积极开展文明新风评比活动,建成10个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10处新时代文明实践讲堂,按期进行“红黑榜”评比、正威振风超市积分兑换、开展好婆婆、勤劳致富户、尊老爱亲户、移风易俗户、环保卫生户、热心公益户等评创。三是10个村均制定了通俗易懂的村规民约和村训,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提高村规民约的民众知晓率。四是对本村村史村情、乡风传承、红色文化等非物质文化进行挖掘整理,彰显乡村特色文化。中心村成立民俗文化协会、书法协会、健身舞协会、道德议事会等民间活动组织,天贶节、茶文化节、丝弦锣鼓、狮子灯、龙灯旱船、花车高跷等本土艺术活动在农村重新兴起,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活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实现了乡村和谐发展和群众素质的普遍提升。五是紧紧围绕“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构建和谐平安龙马、促进农村改革发展”这个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农民普法教育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近几年来,10个村均未发生治安和群众纠纷案件。

(五)群众评价(自评得5分)

中心村建设坚持以群众为主体,着力改善村庄居住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扎实开展各类文明评比活动,增强群众之间凝聚力,在建设过程中,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未损害群众利益和搞面子工程现象。

(六)加分项(自评得2分)

美丽乡村建设与后期管理,全程尊重群众意愿、突出农民主体。10个中心村庄建设结合两项搬迁新建房屋促使房屋布局错落有致,自然风光优美,乡村田园风格浓郁;通过基础设施配套,中心村范围内实现了雨污分流的目标,同时每个中心村建设农民文化广场,配备体育器材,极大的丰富了地方群众文化生活。

综上,我县省级中心村各项建设任务提前完工,各项指标超额完成,我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102分。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7.《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0.《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的通知》(淄整治组〔20xx〕2号);

11.《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五、存在问题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六、意见和建议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3

20xx年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按照《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认真组织了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治建设全面完成,建设成效显著

(一)中心村建设成效类指标(省级中心村分值102分,自评102分;市县级中心村分值50分,自评50分)

按照“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要求,我县20xx年完成并通过验收的20xx年度13个省级中心村、9个市级中心村和3个县级中心村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20xx年度在建的16个省级、6个市级、5个县级美丽乡村已完成70%,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建设任务。52个中心村建设累计实施各类项目520个,完成投资21100万元。

一是规划编制科学合理。中心村选址合理,符合村庄布点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规划制定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立足村形风貌和现有基础设施,体现乡村特色和地域特点,彰显皖北乡土特色;村民直接参与村庄规划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规划项目内容实际、落实到位。

二是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各乡镇结合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村庄清洁行动等活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开展垃圾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沟河塘清淤疏浚、绿化亮化美化提升等工作,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积存垃圾杂物,大大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全县农村环卫工作市场化率达到100%,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和卫生保洁的长效运行、管护。

三是重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各中心村主干道路全部进行了硬化,主、次干道布局合理,下水道、行道树、路灯同步配套,新建改建了一批为民服务中心、文化健身场所、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农民生活质量持续提升。

四是产业基础不断增强。各中心村主导产业突出,部分中心村所在行政村被评为“一村一品”示范村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中心村土地流转适度规范,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普遍达到15万元以上,各项公益事业和公共支出有了保障。

五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通过建立健全“一约四会”(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合理划定红白事消费标准、办事规模,有效遏制了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巩固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实施全域文明行动,推动文明创建向镇村延伸拓展;通过开展各类评选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文体活动、普法教育活动,丰富了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健康生活、文明生活的理念深入人心。

六是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随着镇村环境的优化、基础设施的完善、公共服务功能的完备,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组织保障全面有力,工作有效推进

(一)日常工作按时保质(分值2分,自评2分)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将美丽乡村建设放在心中、抓在手里,带头深入调查研究,统筹解决实际问题,提出工作要求、作出安排部署,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常调研、常过问、常督促,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指明了思路、提供了遵循。各乡镇也把美丽乡村建设当作“一把手”工程,投入主要精力,切实抓出成效。县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发挥部门优势,不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尽责,深入一线实地督查指导,协调有关单位解决问题,切实发挥上传下达、左右沟通、有效协调的职能作用。全年共起草综合文稿40余篇,编发文件30余份,组织召开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26次、观摩会5次、座谈会11次,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培训班2次,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资金投入有保障、使用科学规范(分值6分,自评6分)

20xx年,我县共落实各级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3026万元,其中县财政专项资金8410万元,争取国家试点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6206万元,市级专项资金8410万元。全县共整合各类涉农资金20xx万元,吸引社会资金100万元,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能够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评价办法》执行。资金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按照省县美丽乡村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实行县级报账制与乡镇报账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严格规范报账要求,按照资金支付程序和提供相关材料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的进度审核、程序审核、质量监督,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实现施工进度和拨付进度的有机统一。

(三)用地全面保障,解决后顾之忧(分值2分,自评2分)

针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可能出现的用地指标问题,我县提前谋划,做好保障。20xx年,我县在增减挂钩指标中为农村预留的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占比达到5%。

综上,我县20xx年度乡省级中心村规划建设自评得分112分,市、县级中心村建设自评得分60分。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基本情况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为20xx年度一次性项目上,城区市政道路建成通车里程18.21公里,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新建及改造梅河东路、舒城师范周边三条路、花桥路、高峰路、溪滨北路、春秋路(七门堰路-南溪路)、春秋路(梅河路-周瑜大道)、春秋路(周瑜大道-桃溪支渠)、古城路(水杉路-梅河路)、古城路(梅河路-周瑜大道)、城南四条路等16条道路全长19.35公里;续建龙眠路、花桥东路、花园路二期、华山路、立人路、胡底路、花园路一期、华山路南延、晓天路、龙舒西路三期、春秋南路西半幅、南溪路三期、七门堰路共13条,总长14.43公里,高峰路跨南溪河人行景观桥1座。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及采用的评价方法。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调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具体见评分表。主要绩效:年初预算数为xx万元,全部为财政追加,按时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全部预算资金20000万元任务,工程设计方案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对市政路网络结构的改善明显。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通过加大道路建设力度使城市道路网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广。按照“五路同建”标准要求,实现道路路面黑色化、道路绿化景观化、道路路灯特色化、交通设施智能化(所有道路交口同步配套智能化红绿灯和交通监控)、管线入地标准化(强弱电燃气等各类管线随路建设)。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年建成通车道路18.21公里,完成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

质量指标: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合格率100.0%。

时效指标: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0%,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建设成本不高于当地同类项目,合理支出。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政道路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对县城区域经济的促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处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5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xx〕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xx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厅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体育省文物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xx〕132号)文件下达我市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工程160万元,按每个街道(乡镇)20万元标准核定。我局商同达州市财政局后,分别下达宣汉县和万源市各80万元,以《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委宣传部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达市财教〔20xx〕46号)文件下达,明确宣汉县完成樊哙镇多功能运动场、桃花镇多功能运动场、黄金镇多功能运动场和黄石乡多功能运动场4个工程项目建设;明确万源市完成太平镇多功能运动场、万源市长坝镇多功能运动场、万源市沙滩镇多功能运动场和万源市永宁镇多功能运动场4个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于20xx年10月底,全部下达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综合评价结论

下达宣汉县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民建设补短板工程。下达万源市20xx年下达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民建设补短板工程。综合评价良好,自评得分90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严格按照资金通知文件精神执行使用,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尚未建设有乡镇级(街道级)健身设施的乡镇和街道改善公共体育设施条件。宣汉县和万源市这两个脱贫地区共8个乡镇多功能运动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截止目前补助资金全部使用完毕,资金使用率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年初备案计划,项目资金严格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程序实行报账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范围明确,拨付程序严格,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资金支付完全与预算相符。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计划建设项目:打造乡镇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

按期完成了年初备案绩效目标,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改善了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共体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计划建设项目8个,完成数量8个,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改造乡镇体育基础设施建设8个项目全部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8个项目均在备案计划时间节点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所有项目实施都严格控制成本,按相关服务标准完成,综合成本较低。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主要体现了公共体育文化服务的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我市体育活动的繁荣和体育氛围营造,群众体育活动参加人次增长近1%,国民体质有效改善,有效改善了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稳步提示了我市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现场走访,询问群众意见,随机电话回访,满意度回执表采集等方式开展了满意度指标测评,群众综合满意度达到91%。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在我市两个地区实施较好,绩效目标没有偏离。

但在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心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公共体育基础设备设施专项经费投入不足,服务水平不高、质量不优,与当地群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各乡镇、村、社区体育设备设施管理不够,没有及时维修维护和更换。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相关会议上公布、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确政采谈-20xx-09-7

2、项目名称: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乐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727,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xx]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项目;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xx年09月27日 至 20xx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3.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然后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 CA 窗口办理 CA密钥,完成注册(已有 CA 密钥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司不需要注册);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xx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不见面开标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xx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不见面开标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7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我市开展保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对保山市普查时点人口情况进行普查,全面掌握人口信息,并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资料开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就市、县两级来讲,其工作跨度为20xx-20xx年。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拟定评价计划。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价,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36.3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6.3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36.3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xx年部门预算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各项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根据普查需求,购置文件柜、桌椅等办公家具1.8万元,配置完成率100%;组织开展了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处理、质量抽查等培训,完成了培训任务;培训参加人次90人次以上。

(2)质量指标

信息系统变更率小于等于100%;已经纳入年度计划;培训人员合格率达到95%以上;验收通过率达到95%以上;培训出勤率达到100%;各种购置设备利用率达到100%;信息数据经过检测满足信息安全的要求;人员参训率达到100%;系统初验时间偏差率、系统终验时间偏差率均满足完成日常统计报表及普查数据运行的要求。

(3)时效指标

设备部署及时率满足日常统计报表及普查数据运行的要求。

(4)成本指标

培训人均培训费标准小于等于290元/人·天;培训人员为各县区统计局业务人员;20xx年度共支付维护费79462.39元,小于预定的152000元;成交价均包含运维年数1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的使用年限能够达到6年。

(2)社会效益

经过人口普查,对全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迁移流动状况、人口素质情况、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婚姻生育状况等数据进行采集、汇总和推算,摸清20xx年底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就业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社会大众提供数据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人口普查质量控制要求,对参训人员及使用人员进行了满意度测试,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达到了预设的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偏差在合理的范围内,基本完成了预设的'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设立是根据国家人口普查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县(市、区)统计局,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掌握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屋情况等。通过人口普查采集真实有效的普查数据,为国家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开展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8

根据《关于扎实做好20xx年省级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枞民生办函〔20xx〕28号)的文件要求,我单位近期牵头对全县20xx年度14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情况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中心一直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及省、市、县部署安排,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20xx年度全县14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打造了诸如“文山流韵,花海双胜”的浮山双胜中心村,“水泊人家,荷塘秀色”的麒麟泊塘中心村,“旅居相融,大美官青”的钱桥官青中心村等一批特色鲜明、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安徽日报、铜陵日报及人民网、新华网、中安在线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了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的通知》(皖美办发〔20xx〕3号)验收指标及计分办法,我单位20xx年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自评得分102分,现将具体分析如下:

(一)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均委托第三方设计院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乡)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布局中进行科学合理选址,并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发展斜街,使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民住屋等布置科学,规划人口符合《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

规划过程中因地制宜,突出体现村庄特色、历史人文、地域特点和发展方向,规划进行以及项目申报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通过上报,经通过后方可实施。整个推进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划和图纸施工,确保中心村建设规划落实较好。

(二)重点建设任务(满分75分,自评得分75分)

1.垃圾处理(满分9分,自评得分9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均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等方式进行有效收运处理。垃圾处理终端采用成熟处理工艺,符合环保要求。各中心村均按照4-5户配置垃圾桶、垃圾收集车等收运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及时收运的需要,同时每个中心村聘请专门的清洁人员对中心村进行清扫,确保中心村内保洁到位,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收运,无暴露和积存生活垃圾就地焚烧现象。保证村内无建筑垃圾堆积,无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和农作物秸秆等随意丢弃现象,对垃圾开展有效分类,资源化利用可回收垃圾与可腐烂垃圾。其中横埠松岗中心村垃圾桶内少量垃圾未有效分类。乡镇美丽办负责人将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宣传与引导工作。

2.农村饮水安全(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每户全部接通自来水,我县已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中心村涉及饮水工作均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xx),实现了农户饮水安全有保障。

3.卫生改厕(满分8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建设遵循改厕入户的原则,拆除原先的旱厕和露天粪坑,进行卫生改厕,安装水冲式厕所,每户安装三格式化粪池进行发酵、过滤无害化处理后,接入污水主管网排入人工湿地再次过滤,最后就近排入附近的农田和水体,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理。

4.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均对电力、通信线路架设不安全和违章交越、搭挂的现象进行整治。

同时完成了对堆放杂物,村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的有序规范。但是仍有部分村规划范围边角区域还存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不到位,特别是农户庭院和屋后为薄弱环节。如官埠镇新民中心村、山黄庄中心村农户家中有少量简陋搭建。

5.道路畅通(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均纳入年度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建制村且村部位于中心村范围内,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路面宽度均达到4.5米。

各中心村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村内主干道路主要采用水泥、砖石等乡土材质硬化,路宽均不低于3.5米,村内次干道采用水泥、砂石、废砖等乡土材质适度硬化,中心村均实现“户户通”,大大的给群众出行提供了便利。

6.污水处理(满分8分,自评得分8分)

(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收集处理率方面。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污水处理主要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分别采用三格式化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同时结合采用人工湿地就地生态治理,14个省级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2)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方面。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以分散式和集中处理为主。针对农户每户安装的三格式化粪池由农户个人进行定期清掏;针对大三格、人工湿地和农户个人小三格损坏的,各中心村均建立了专门的运维制度、有专门的运维人员,落实责任。

7.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均对中心村区域内的河沟渠塘进行整治疏浚,实现了水体清澈,同时对河沟渠塘疏浚后,进行了及时护坡、绿化。但同时部分中心村检查时仍被发现水面有漂浮物,如:横埠松岗中心村、山黄庄中心村、钱桥镇小街中心村小塘内积存少量垃圾及白色污染物。

8.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满分7分,自评得分7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利用现有设施统筹改造,或新建,或就近共享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中心面积适当,基本具备社区服务、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功能并能正常开展活动。同时结合宽带支撑工程,14个省级中心村基本实现宽带与4G对村的覆盖,提高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所有建设工程,均按规划要求建设,杜绝出现实用性不强的门面建筑。

9.村庄绿化(满分8分,自评得分8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均开展对村庄道路两侧、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进行绿化,村庄绿化适地适树,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倡导自然式种植,绿化效果较好的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村庄建成区范围内道路、河渠绿化率达90%。

中心村范围内房前屋后通过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基本实现村庄和庭院美化。其中钱桥镇小街中心村在菜园、果园建设美化方面表现欠佳。

村庄绿化主要以乡土树种为主,辅以灌木,多采用自然式种植,植被覆盖率高、绿化效果好。禁止过度使用人工草皮、砍伐天然大树。

10.村庄亮化(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均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安装了太阳能路灯,进行了适度亮化,同时建立了运维制度,安排专人进行排查,确保无损坏、使用正常。

11.长效管护机制(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已下发《关于印发枞阳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后期管护实施办法的通知》(枞美组发〔20xx〕41号),联合县财政局下发了《关于下达美丽乡村20xx年度专项管护经费的通知》(枞财农〔20xx〕324号),基本建立了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社会资助相结合等经费分担机制,基本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实现垃圾、污水、改厕、绿化、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长效管护。

三、产业发展(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所在行政村、乡镇皆被评为县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中心村内有省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示范家庭农场;中心村主导产业突出,其中主导产业产值均达到占总产值50%以上。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中心村土地(包括耕地、林地、水面)流转适度规范,均超过全县的流转率平均水平。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

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均开展了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引导农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立完善“一约四会”(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并充分发挥作用,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尊良俗、去低俗、除恶俗,有效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均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五好家庭、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好儿女、好媳妇、好公婆”评选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通过文化墙、公示栏等形式对村规民约合法简约规范进行宣传,群众知晓率高,结合妇联、文旅等部门经常性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文体活动。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均不同程度发掘本地本村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山水文化、家风文化、农耕文化等,传承和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将古树古居保护较好。

五、群众评价(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通过实地走访中心村的农户,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农户均对中心村范围内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乡风文明改善感到满意,群众满意度较高。中心村在建设过程中均不存在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搞面子工程等问题。

六、省级中心村加分项(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建设自申报阶段起,就要求村民签字同意,整个建设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突出农民主体,在村干部带领下,群众参与度较高。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在建设中,充分考虑当地生态以及环保问题,因地制宜,不同程度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做到能就地取材必就地取材,提倡“变废为宝”,如利用废旧的砖、瓦修建巷道、五小园等。

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后的中心村,农房与院落面貌较好,村庄与周围环境自然和谐,村庄美化绿化,呈现鸟语花香,优美田园风光。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内均建设了污水管和雨水沟,实现了雨污分流。

全县14个省级中心村在结合本村实际的基础上,整合文旅相关项目,中心村村内均因地制宜地建设了大小合适的公共服务场所,如健身广场、公厕、文化墙。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9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安排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一共下达项目资金20万元。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和相关单位根据资金的用途,限定了资金具体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层层把关不存在浪费资金的现象。项目资金的实施,有效缓解了经费紧张的状况,确保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质量满意度较高,为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项目的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且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县教体局要求平武县土城藏族乡首先进行自评,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使用资金逐级审批。

县教体局体卫艺股、计划财务基建股等相关股室,组织专门的工作小组,对相关单位进行专项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5月平武县教体局申报《20xx年度中央资金支持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20xx年11月30日,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绵财教〔20xx〕77号),下达我县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2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规范使用,对本项资金的开支做到合规合法。

项目资金用于平武县土城藏族乡多功能运动场建设补助资金,土城藏族乡为项目业主,县教体局将20万项目资金下拨给平武县土城藏族乡人民政府,提出资金使用范围及项目建设标准,县教体局采用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目前下拨2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局对于项目资金方面的使用及管理要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用途和范围,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定。一是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做好细节管理。严格贯彻多级审核、统一支付。重大开支由业主单位党委研究,一致同意后再进行支付。二是规范账户管理程序,做到专款专用,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予以资金支付,杜绝专项资金被挤占。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资金下达后,县教体局即刻安排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股室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开展项目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不挤占和挪用财政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支付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对专项资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县教体局采取不定期抽查、调研、上交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达到了监管的及时性,确保了监管力度与效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20xx年,共计下达我县项目资金20万元,实际使用20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控制支出,超出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

(2)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在项目管理小组的管理和监督下,项目资金在执行过程中层层把关,不存在浪费资金现象。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资金实施进度基本上按照制定的计划执行。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资金的实施,充分促进全县全民健身的发展,确保群众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质量满意度较高。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的实施确保了预期目标的圆满完成,保障了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的实施确保群众广泛参与全民健身,培养群众健身意识和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群众体育可持续发展。

2.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的实施,完善了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从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从而进一步推动体育事业繁荣昌盛。

3.项目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带动了全乡群众体育蓬勃开展,引导当地青少年儿童广泛参与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儿童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全面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此项资金的使用,对我县群众体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同时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对于城乡居民养成日常健身和科学生活方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整个社会形成了喜欢体育,参与体育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县属山区地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回填、平整、堡坎等方面增加建设资金投入,导致建设项目经费相对紧张。

2.运动训练所需的器材专业性较强,要求高,但在政府招标中不允许指定品牌,容易造成招非所要现象。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10

按照《四川省体育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川体经﹝20xx﹞20号)要求,现将我市20xx年度中央补助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马尔康市20xx年度中央补助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合计2个,每个项目投资20万元,累计投资40万元,其中马尔康市沙尔宗镇呷博村1个,党坝乡1个。项目资金已于20xx年12月底下达至我市。

二、综合评价结论

因项目资金于20xx年12月底下达至我市,我市已进入冬季,错过高原有限施工期,项目将在20xx年实施完成。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合计40万元,马尔康市沙尔宗镇呷博村20万元,党坝乡20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数2个(沙尔宗镇呷博村1个,党坝乡1个);

2.质量指标:健身器材及场地验收合格率≥99%;

3.时效指标:项目于20xx年12月31日完成;

4.成本指标:项目预算控制数在20万元以内;

5.经济效益指标:对体育消费、体育旅游拉动有促进作用,引导地方对全民健身事业有所投入;

6.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的积极性、对竞技体育正向促进作用、促进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

7.生态效益指标:无生态环境影响

8.可持续影响指标:对全市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持续向好、对全州体育事业发展有正向影响力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群满意度≥90%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项目资金于20xx年12月底下达至我市,我市已进入冬季,错过高原有限施工期,项目将在20xx年实施完成,项目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执行,坚决做好资金使用的相关工作,确保项目的实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我市实施项目乡镇属高山峡谷一带,项目实施难度较大,补助资金较少。

(二)整改措施及建议

我市将要求和指导文体旅游继续强化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进行调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资金执行到位,为基层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满足群众基本文体需求。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1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不仅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措施,关乎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需求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化餐饮油烟治理,试点大中型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加装在线实时监控设备,实现对油烟噪声的动态监管。

为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要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测项目。

(二)实施情况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设备供应商为辖区内重点的295户餐饮单位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各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为执法工作提供数据参考,推进张店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297.6万元,经政府采购,确定项目合同金额为278.78万元。

截至20xx年8月,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9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剩余资金于20__年8月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更完善有力的技术管理手段,及时、有效处置超标排放行为,从源头遏制餐饮油烟扰民现象,从而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张店区实现精准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管理目标,推动城市品质化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为辖区内重点餐饮商户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餐饮商户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及时准确地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

(2)通过实时监测与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基本消除餐饮油烟超标排放现象,促进全区餐饮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项目实施情况及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情况及项目效益。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7.《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xx〕93号);

8.《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

9.《20xx年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

10.《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1.《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12.《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2号);

14.《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考评办法和细则》;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巡查资料、安装台账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19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严格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6.66分,其中项目决策11分,项目过程13.5分,项目产出22分,项目效益30.16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分,得分率为78.57%。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项目单位在项目决策时存在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够精准、规范,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的问题。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13.5分,得分率为84.38%。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过程资料不完善,履约验收公示不规范等情况。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2分,得分率为62.86%。在线监测系统已按计划全部安装完毕,但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监测系统使用率较低、监测系统不能有效推送预警信息、部分系统维护不够及时、违法整治不够及时等问题。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30.16分,得分率为86.17%。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餐饮油烟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1.64%。项目长效机制较为健全,但现有设备功能不足以满足现实的执法需求,部分餐饮单位仍存在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现象。

五、存在问题

(一)项目决策方面

1.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

数量指标值与目标任务数不对应,时效指标考核内容不清晰,效益指标设置不规范。

2.预算编制依据不明确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按照《淄博市张店区区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张财绩〔20xx〕2号)有关规定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二)项目过程方面

1.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从购置计划与预算、可行性论证及审批、采购与招标、合同签订与执行、合同履约与验收等方面制定项目实施流程及细则。

2.制度执行不够有效

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未根据巡查情况形成巡查记录及处罚记录,个别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记录填写不完善。

3.政府采购流程不够规范

项目验收后,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项目履约公示。

(三)项目产出方面

1.油烟在线监测设备使用率偏低

正常开业餐饮单位中多家餐饮单位设备未正常使用;少数单位受疫情影响暂停营业,设备未使用。

2.监测系统部分功能不完善

监测系统未配置异常状态查询及报警短信或平台信息推送功能,报警器功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后端平台功能历史数据保存期限短、导出难度大。

3.系统维护不够及时

设备供应商对个别餐饮单位油烟监测系统维护不及时,监测系统长时间处于离线状态。

4.违法整治不够及时

张店区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部分预警信息核实不及时,执法整治延迟。

(四)项目效益方面

1.部分餐饮单位存在烟道不密封、油烟净化器安装不合理、引风机风量不够、油烟净化功能失效等现象;

2.个别餐饮单位清洗油烟设备后废水、废油未能及时清理。

六、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决策水平

1.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规范设置绩效指标。

2.通过预算评审、事前评估等程序,明确项目测算标准和依据,择优确定最佳投资。

(二)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

1.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障各执行层级在制度的实施和落地方面保持一致,提高制度执行力度。

2.规范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的实施流程,加强项目实施质量管理。

(三)优化系统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1.完善监测系统功能模块;

2.优化监测设备预警功能设计;

(四)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1.规范提升餐饮业管理水平,推动建立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中的流程和职能,建立油烟污染防治监管联动长效机制。

2.加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油烟污染整治技术指导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合理安装油烟污染监测、防治设施。

3.持续监督跟进,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及执法力度,逐步提高违规排污的成本。

4.挖掘第三方管理潜力,全面提升下辖餐饮单位油烟污染综合防控能力,打造油烟防治亮点地区,并逐步进行示范推广。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1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财政预算安排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桂嘉提质改造工程219万元。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xx〕7号)有关要求,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嘉提质改造工程绩效自评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19万元,实际指标下达548.25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基本情况,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总里程19.46km,总投资额1157.481万元,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路面砼改油和道路延线亮化、绿化提升改造,以及大型村庄路段增设人行设施等。本项目采取BT模式建设,并授权我中心为业主单位,现项目已经于20xx年建成并交工验收合格移交我中心管护,20xx年政府以回购方式支付给投资方:深圳市天富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支付专项资金419万元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确保人们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成本59.48万元/公里。通过对该项目专项资金的投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20xx年财政预算资金419万元,使用419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39号)、《桂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28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路字[20xx]37号),对项目进行审核,附件发票完整齐全,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二、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主要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绩效完成了全部的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19.46km。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达到公路有关设计规范标准。采用交通主管领导、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检测单位、县财政局、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验收,根据考核及验收程序,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质量经检测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达到原来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20xx年8月21日,县发改委以《关于桂嘉路二期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20xx]135号)批复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规划许可、环评批复、林地许可、国土批复等审批手续齐全。

该项目全长19.461公里,全线按城市次干道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路面宽15.6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层12cm。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xx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执行。路面结构为5㎝厚AC-13(C)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厘米AC-20(C)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沥青表面封层、透层。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2)根据设计图纸及财政预算控制指标,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变更程序,严格控制做到不超概。20xx年初预算专项资金为219万元,资金使用成本在可控范围,工程全部完工交(竣)验收为合格。

(二)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经济效益评价,该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当地我县公路网的交通状况通行能力。它的改造对于我县、我市城市道路等级的提升、沿线资源的开发和运输,乃至我省南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社会效益评价,该项目完成后,对改善实施地的交通安全状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桂阳至嘉禾公路(桂阳段)起点位于桂阳县青平、元里止于麻田村,与嘉禾交界,终点桩号为K19+471.17,全长19.471公里。该路是我县通往嘉禾、宁远、道县交通大动脉,对拉动我县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工程的实施后极大地改善我县通往嘉禾、宁远、蓝山的交通安全状况和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交通流量大于预期。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路面由原来的15m扩宽到24m,人行道两侧各增加到8m,路面结构由原来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成沥青砼路面,行车舒适度、平稳性得到极大改善。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大大提高,经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7%。

三、存在的问题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该路改造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2)人行道绿化植树加强养护维护,雨、污水道、电力、井盖等缺口需恢复,对于安全隐患路段,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防护栏。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共体育服务,有效增加人民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背景

全省现有体育场地数量合计14.96万个,体育场地面积11596.37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75平方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主要分布于居民小区、街道、学校、健身广场等,以篮球场、全民健身路径和乒乓球场地设施为主。全省参加健身的人群中,健身地点的选择主要为居住地附近的公园、广场、健身路径等场地设施,健身出行方式以步行为主。

目前,我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投入,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相对较少,城乡发展不平衡,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城乡居民利用率高的场地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十三五”时期,我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和“体育场地数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模式包括自主运营、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其中以自主运营为主,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模式相对较少。社区和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主体、管理主体、使用主体之间衔接不畅,相关制度有待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合理布局、优化空间与提升效率为根本,推动我省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引导,供给便民。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指挥棒”和“药引子”作用,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等资金支持,新建或改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有效盘活现有资源,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形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科学建设与充分使用的良性机制。

合理布局,提质便民。依据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存量资源等情况,合理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保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类型、数量与质量,提供便捷、多元、优化的全民健身场所。着力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加大对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与资源型地区的倾斜力度,加强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接。

优化空间,使用便民。依据区域条件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注重方便实用,强化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自然景观相协调,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做到绿色环保、简约实用。注重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倡导复合用地模式,依法用好用活潜在建设用地,确保经济实用盘活存量与新建增量。

统筹协调,服务便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整体发展思路,通过区域政策统筹,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在城乡公园、文化广场、社区边角等公共空间中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融入体育健身功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就近、就便健身的现实需求。推进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智慧化管理,提升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服务能力与服务品质。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形成居民小区“金边银角”身边辅助、社区公共健身场地设施全员覆盖、公共体育场馆或体育公园、健身中心能力拓展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提质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基本实现县(市、区)建有规模适中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调查评估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制定目录指引

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与评估,摸清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将现有健身场地设施结合湖南公共体育信息平台发布使用指南。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地下室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编制《湖南省全民健身场地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以及可直接用于健身的非体育用地或建筑指引和功能介绍。通过街道、社区、居住小区的宣传栏,以及自媒体APP、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二)新建或改建空闲与复合用地,有效丰富供给

利用空闲用地推动建设一场多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新建或改扩建54个体育公园,完成2.4万公里潇湘健身步道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计划配建部分群众滑冰场,完成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不少于200个。倡导土地资源与公共服务资源的复合利用,支持城乡建筑与商住小区边角地与附属用地新建或改建健身步道或健身广场,丰富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鼓励城市公园、文化广场、旅游景点、文化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产业园区等建设具有兼容全民健身功能的场地设施。

(三)落实社区健身场地设施配套,提质身边供给

支持社区改建或扩建健身场地设施。社区健身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社区规划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公共活动场地。为社区新增配置智慧健身设施不少于200处,新增或更换社区(行政村)室外健身器材不少于4000处,推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展网。对不具备标准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民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健身场地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要求配建健身场地设施。

(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进一步健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制度,创新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模式。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设施向周边社区居民开放,积极为社区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充分挖潜利用现有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的,要求限期整改。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的监管,确保健身设施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健全社区和行政村公共健身场地设施维护与管理制度。

(五)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健身场馆,规范委托运营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鼓励各地区在符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土地。鼓励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运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规范委托经营模式,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

(六)推动场地设施智慧化建设,升级服务能力

着力推进智慧健身场馆设施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VR等现代化技术在健身场馆设施中的应用。推动建设体育场馆智能化大数据平台、智慧体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批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健身中心(房)等。提升健身场馆设施运用大数据进行场馆管理的能力,启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推进健身场馆设施信息化管理的标准化、智能化和便民化建设,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提升健身场地设施信息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具体指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体育、发改、财政、住屋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研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的责任分工与具体落实,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

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落实项目用地和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市(州)的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地方财政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切实加大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

(三)加强土地保障

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保障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要求,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公益性体育设施的必要用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四)加强监督评价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效果评估,做好行动计划的衔接与细化工作,健全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本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跟踪分析计划实施情况,为调整目标任务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确保本计划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建立联合监测、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取得实效。

六、本计划自2022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施行。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14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监〔20xx〕10号)要求,自治区体育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认真开展了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现将预算绩效自评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104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69号),下达西藏自治区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其中安排体育类项目资金2270万元,其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用于全区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建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70万元,用于全区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

根据《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__〕54号)和关于推进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相关工作要求,自治区体育局、财政厅结合西藏体育事业发展实际,于20xx年12月分解下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386万元(藏财科教指〔20xx〕104号),其中:拉萨市202万元,日喀则市80万元,那曲市104万元。20xx年1月分解下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184万元(藏财预指〔20xx〕001号),其中:自治区社会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104万元,自治区体育产业和实施开发管理中心80万元。20xx年8月,分解下达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藏财科教指〔20xx〕42号),其中:拉萨市260万元,日喀则市240万元,山南市200万元,林芝市220万元,昌都市240万元,那曲市260万元,阿里地区280万元。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资金下达的同时批复了项目绩效目标表,要求项目监管单位和实施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xx〕104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xx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藏财预指〔20xx〕00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xx〕42号),已下达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270万元,其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20xx年12月底,实际支出数1490万元,执行率为65.64%。

预算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科学合理申报、安排项目资金,实施中严格落实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和项目管理等制度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活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下达时,设定如下年度绩效目标:

1.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西藏行动;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健身器材短板、健身难和“去哪儿健身”问题;提高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身自觉性。

2.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用于提供体育及相关服务的面积不低于60%;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免费向公众开放;体育场馆周边户外场地全面免费开放;全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3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场地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提供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推广、体育健身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体育及文化等活动。

20xx年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的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西藏行动的有力体现,是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具体措施;不仅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健身器材短板、健身难和“去哪儿健身”问题,同时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身自觉性。

2.大型体育场馆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能按要求做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贯彻落实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精神。在保障场馆开放工作的前提下,各大型体育场馆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提供了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推广、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体育及文化等活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已完成,已全部完成预期绩效指标;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已完成46个,完成预期目标数的54.12%,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具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数量大于等于85个,20xx年实际完成值46个;设定新建、改扩建体育场地面积大于等于30000平方米,20xx年实际完成值16550平方米;设定项目受益人数大于等于30万人,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40万人;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年平均开放天数大于等于330天,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350天;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周平均开放时间大于等于35小时,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40小时;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平均每天开放时间大于等于8小时,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9小时。

2.质量指标:设定体育器材类项目采购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体育场地设施类项目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开放率10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体育场馆利用效益显著提高,20xx年实际完成值85%;设定经常锻炼人数明显增多,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按期执行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54.12%;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资金按时拨付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按期完成率大于等于95%,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按期开放率大于等于95%,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

4.成本指标:设定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成本小于等于1700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920万元;设定大型体育场开放补助资金小于等于312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312万元;设定大型体育馆开放补助资金小于等于240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240万元;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开放奖励资金小于等于18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18万元。

5.经济效益指标:设定提供良好履行基础服务社会发展能力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0%;设定带动体育消费增长5%,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5%。

6.社会效益指标:设定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0%;设定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参加锻炼群众的身体素质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基础公共体育服务设施服务水平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5%。

7.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场地器材建设服务全民健身事业大于等于8年;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8年;设定对于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长期,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提供大型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的期限大于等于1年,20xx年实际完成值1年。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定健身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95%;设定场馆使用者满意度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从此次绩效自评情况来看,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是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进展缓慢,仅完成了预期数量的54.12%,导致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于20xx年8月份下达至各地市,资金到达地市级财政部门后,需再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受西藏气候条件恶劣,常年低温,施工期短等因素影响,加之项目资金到位后需进行一些政府采购招标前期工作,导致项目进度缓慢。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立项目执行定期监控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督促项目实施

下一步,计划建立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执行监控报告制度,要求地市定期报告项目进展和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实施。充分利用各类体育调研、检查等工作契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推进项目实施。

2.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优先保障前期手续齐备的项目

在以后工作中,加强项目库建设,督促各地市做好项目入库前前置手续办理和前期准备工作,健全项目库制度,优先安排项目库中前期资料齐备和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确保资金到位后及时实施,发挥资金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自治区体育局将根据绩效自评结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工作中建立健全预算安排工作机制、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等,改进和提升管理水平,并将自评结果应用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申报和资金安排工作中来,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1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永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属永兴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宣传,对群众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提供指导和服务,举办各类运动项目培训。

2、组织、策划各项群众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

3、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

4、承担国民体质监测服务工作,建立全县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掌握全县国民体质变化规律,开展各类人群体质测定服务工作。

5、负责指导和管理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管理和维护全县公共基础体育设施,指导、协调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6、对全县性群众体育竞赛和全民健身活动进行管理,负责群众体育活动、群众体育竞赛的组织工作。引导各类人群科学锻炼,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旅游外事侨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永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内设3个部门,分别为综合股、业务股、国民体质监测股。本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全额事业编13名,差额事业编2名;实有人数21名,其中在职人员15名,退休人员6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166.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社保缴纳等;一般商品服务支15.6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车辆运行费用0万元和公务接待经费1.26万元。

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58.04万元,其中竞技体育3.5万元,免费开放经费21.50万元,群众体育20万元,全民健身工程7.84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场馆日常维护、能源费用、公益性体育活动举办、设施设备更新、环境改善;援建行政村体育健身器材,为居民提供了健身场地,提升了我县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推动了全民健身的'事业发展。

事业发展经费2.8万元,主要为保障我单位更好履行职能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本单位各项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是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促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xx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进、积极有为,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绩斐然。

(一)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1.群众体育蓬勃发展。今年我县群体工作得到上级体育部门的充分肯定,中心主任罗浩同志荣获“全国群体工作先进个人”,是全市三个获奖名额中唯一一名获得该殊荣的县级体育工作者。一是积极参加上级群体赛事。7月,组队参加了20xx年“体彩杯”郴州市首届武术节,展示了我县武术风采;8月,组织象棋队、围棋队参加郴州市第2届智运会,取得象棋团体第4名、围棋团体第2名的好成绩。11月,组队参加郴州市气排球比赛,获得中年女子组第一名的佳绩。11月,组队参加20xx年郴州市“体彩杯”郴超、郴甲足球赛。二是认真组织本级群体活动。20xx年,我县共组织本级赛事10次,直接参加赛事活动人员8000人次。先后参与组织了20xx年凯旋杯第五届俱乐部羽毛球赛、20xx年永兴县“超级”足球联赛、永兴县“德恒五星”杯男子篮球赛、20xx年永兴县“庆祝建党100周年”干部职工趣味运动会、永兴县第五届干部职工钓鱼比赛、20xx年永兴县国中国小校园足球联赛、永兴县20xx年U35U45篮球赛、永兴县第五届干部职工羽毛球俱乐部联赛、永兴县20xx年干部职工篮球赛、20xx年干部职工气排球赛。各项赛事充分考虑不同年龄阶层、不同项目爱好有针对性组织开展,扩大体育运动在群众中生活中的影响,培养群众健康的生活习惯,为“健康永兴”打造提供支持。三是精心指导其他单位和协会开展群体活动。指导县城管系统组织开展气排球赛;指导跑步协会举行“健康跑”系列活动;协助县人大组队参加全市人大系统举行的羽毛球和乒乓球赛,协助县委组织部组队参加全市组织系统举行的气排球赛和篮球赛;指导柏林镇举行第七届乒乓球赛。

2.竞技体育再创佳绩。近年来,我中心十分注重竞技体育的发展,竞技体育成绩再创佳绩。永兴籍运动员李圆在第十四届全运会63公斤级柔道比赛中获得季军,实现了我县在全运会上奖牌零突破;李凌敏获得第十四届全运会跆拳道项目决赛资格。一是注重青少年的培训。20xx年对全县8个体育协会或培训机构安排了3000元每个的青少年培训补助资金,共2.4万元,要求各体育协会和培训机构免费为青少年开展体育培训1000人次。其中由我县乒乓球协会培养的罗子蒙在20xx年中国乒协国青国少集训队(第二期)“金冠·蝴蝶杯”湖南省选拔赛中,荣获男子单打9岁组第一名。二是注重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发展。我县目前有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个,市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个。我中心对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标准,督促各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完善训练机制。同时,在体育苗子选拔和学生就读问题等方面积极与教育部门协调,推动基地训练取得好的成绩。20xx年,军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派出运动员参加“湖南省青少年锦标赛”,其中拳击锦标赛获得2个第二名、10个第3名、3个第五名,团体总分第二;武术散打锦标赛获得4个第三名、2个第5名;柔道锦标赛获得1个第2名,1个第5名,2个第7名。

3.综合体育稳步推进。一是深入开展体育培训。今年共主办各类培训班八期,向上级推送社会体育指导员73人(气排球6人、体育舞蹈6人、瑜伽8人、太极拳45人、跆拳道3人、户外登山运动2人、户外长跑运动3人)。20xx年我县新增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4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9人,夯实了群众健身的基础。二是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上报了“十四五”规划期间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库,结合精准扶贫和县创文创卫工作,完善了部分社区和农村的基础体育设施,共发放全民健身路径8套、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2套,维修维护城区公共健身器材40余件。三是积极配合上级体育部门开展体育业务性工作。及时完成永兴县体育场地(学校类)常态普查工作;完善各项体育数据填报工作;收集并填报体育社会指导员基本信息;协助完成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江南七侠拳资料收集填写和汇报工作,为我县创建全国武术之乡打下坚实基础。每项上级体育部门安排部署的工作都能按时按质完成,得到了充分肯定。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2.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3.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特色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4.报账支出额度不够,造成专项资金报账不及时,导致专项资金结余并收取而不能支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配套资金严重不足,行政经费缺口较大,导致工作起来较被动,建议增加我中心每月的报账支出额度,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严格财务管理、节约开支,有序推进体育工作发展,为老百姓谋福利,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照永财绩函〔20xx〕19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我单位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履职效益等方面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自评得分94分,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