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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施工管理制度(通用23篇)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1

屋面工程防水施工管理工作程式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通用23篇)

一、目的:

1、100%符合有關國家規範要求。

2、交付使用後三年內不出現滲漏現象。

二、範圍:

公司新建住宅專案屋面工程。

三、屋面防水施工方案:

現澆鋼筋砼屋面板→20厚1:3水泥砂漿找平層→一布二塗851防水塗料→珍珠岩保溫層找坡→20厚1:3水泥砂漿找平→40厚c20細石砼內配4@150雙向鋼筋→20厚1:3水泥砂漿找平層→app防水卷材→離子反光漆兩度。

四、穿屋面管的窩嵌施工控制:

1、鑿除洞口四壁鬆動石子、浮漿,清除垃圾和灰塵,支底模必須從下向上支撐,充分灑水溼潤。

2、管子外壁和預留洞壁刷一度摻107膠水水泥漿,然後澆搗10―20mm厚1:2水泥砂漿(摻10%uea),再澆c20細石砼(摻10%uea),細石砼比洞口低20mm左右,其表面須壓實、抽平、打毛。窩洞後掛牌明示:24小時內不得碰動。

3、隔1―2天,刷兩度851防水塗料(厚1―1.5mm)。

4、用1:2水泥砂漿(摻10%uea)嵌實抹平洞口。

五、施工管理工作程式:

1、施工過程中做到專人負責、專人施工。

2、每道施工程式須經現場監理人員認可之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六、檢驗:

在下列階段須做滿過屋頂24小時盛水試驗,經監理及甲方代表檢查認可之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1、屋面結構完成後。

2、一布兩塗851防水塗料完成後。

3、app卷材完成後。

4、離子反光漆兩度完成後(即整個屋面施工完成後)。

七、有關檔案:

1、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04-92)。

2、地面與樓面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09-83)。

八、本程式檔案應發放到下列人員: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2

屋面修補、外牆返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一、基本原則:

以安全生產為標準化管理重點,嚴格執行《現場標準化管理規定》及有關各項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及《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普通腳手架安全技術規定》、《施工現場防火規定》、《施工現場機械裝置安全管理規定》、《施工現場電氣安全管理規定》。

二、施工安全生產總體措施:

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安全是職工的生命。所以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是為了生產。為了保障工人在裝飾工程中的安全生產和在裝飾後的長期安全使用,施工中必須要抓好如下二個方面安全工作:

(一)裝飾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產

1、裝飾工程施工期對職工必須加強安全生產的思想教育加強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學習。開工前由專案負責人和工地安全員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技術交底,真正樹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施工中貫徹以'予防為主'的方針,由工地安全員負責對各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教育全體職工尊重科學,尊重知識,自覺做到按安全操作規程施工,不盲幹蠻幹,不違章作業。

3、在施工現場上建立安全掛牌,標語口號和必要的有關安全宣傳工作。有行人危險部位應設立防護欄杆和警告標誌。

4、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手段:a、在裝飾階段設專職安全員一名,負責裝飾工程工地的日常安全工作,各工種班組設兼職安全員一個,負責本班組內的日常安全工作。b、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制,由安全員每天上下班時進行安全普查一次,上級安全部門定期檢查安全生產實情,如發現隱患及時解決。c、做好安全日記,詳細記錄安全生產情況及發生的各種情況的處置措施。

5、在裝飾工程外圍或門頭時必須入時採取圍護方式,防止行人任意入內或靠近觀看。

6、外牆裝飾如利用砌牆架時,工前必須先經檢查或加固後方可上人操作。對臨時性搭設的操作架必須按安全和使用要求搭設,不充許有搖晃,歪斜或馬虎現象存在。

7、在高部位裝飾時,必須增設安全網,如沿街人行道旁搭好安全防護棚,防止裝飾材料掉下傷人。室內搭架或區域性堆料需同時考慮,留設行人通車道路,保證道路暢通無阻。

8、使用高梯時注意著地平穩,保持適宜角度,使用人字梯有固定限位繩拉結,使用高橙時四腳同平,縱橫斜撐杆平穩要求。

9、各種裝飾用機電裝置(如多功能鋸飽機、切割機、電飽機、電鑽和園盤研磨機等)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接零和防護裝置。工前必須檢查開關靈活程度、電線聯接和行為敷設情況,對手用機電工具下班後及時收交收入庫。

10、對裝飾用各種機電實行定機定人,不懂電氣或非機械操作手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裝置。施工用電及配件安拆均由專業電工操作,他人不得任意改拆。

11、各種大小配電箱均需安裝漏電開關,臨時供電照明線路必須架空,嚴禁電線著地或臨時固定金屬桿件上。各種插座、開關和閘刀等完好,並做好一機一閘,不準用銅絲代替保驗線使用,並由專業電工隨時檢查,發現險情及時排除。

12、凡有高空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情況下必須繫好安全帶,扣好保險勾。不準上下亂拋材料工具,下面輔助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以防萬一。不準酒後上班或高空作業。

13、內裝飾需在牆上加釘前,先弄清暗線線路走向,防止釘子打入電線或其他管線。

14、保護好已裝燈具和同步配合所敷設電線,注意電源接觸人體。

15、嚴禁帶電冒險工作,先切斷電源然後工作。切斷電源開關要及時明目掛牌,防止有人無故推閘通電。

16、注意煙人損物傷人,有易烯物工場間內嚴禁煙火,有飽花木屑堆積及時清除處理。

17、在施工期對易燃原材,油料等必須分倉入庫,由專人負責保管,嚴禁明火入內。

(二)裝飾工程完後安全使用保證

1、對裝飾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須符合防火規範要求,不得將易燃材或禁用材任意用於裝飾上去。

2、在裝飾過程中對帶電用電裝置和敷線相互密切配合,保證日後使用安全。

3、凡有金屬裝飾部位嚴禁有電感應。

4、對所有的電氣燈具有任意裝飾工程面上必須聯牢固,按規範要求固定,加釘或設支座,防止日後搖晃或掉下傷人。

5、對聯接牆體的膨脹螺栓管徑與打眼孔相符,安裝後確有拉固和聯接作用。

6、對裝飾平頂杆集接保持一定長度,節點牢固。對各部位木螺絲,螺栓及時擰緊,防止裝飾面材脫位傷人。

7、各種掛式燈具保持規範要求高度,燈座、開關、插座等外殼無整無缺,有受潮房間或浴廁之類要防潮裝置要求。

8、對每個已完的裝飾工程及時檢查一遍安全可靠情況,發現有凝點及時處理。

9、裝飾工程在竣工移交時,同時交清安全使用部用和注意事項,著重交清安全用電和裝置作用安全的注意事項。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3

專案平屋面施工管理規程

1.目的

用於指導工程管理人員對平屋面施工進行全面質量控制,確保平屋面施工全過程處於受控狀態。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對平屋面施工各階段的質量控制。

3.職責

3.1總工程師辦公室負責本規程的制定、修改、分發及解釋;

3.2專案工程部負責本規程的具體實施。

4.工藝流程

5.管理過程

5.1事前控制

5.1.1施工準備

屋面工程施工前,組織施工單位進行圖紙會審,掌握施工圖中的細部構造及技術要求,並應編制防水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

督促施工技術負責人向班組進行技術交底。內容包括:施工部位、施工順序、施工工藝、構造層次、節點設防方法、增強部位及做法、工程質量標準、保證質量的技術措施、成品保護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

檢查施工機具是否完好。

5.1.2原材料

防水層所用材料應有材料質量證明檔案,並經指定的`質量檢測部門認證,確保其質量符合技術要求,進場材料應按規定取樣複試,提出試驗報告,嚴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產品。

屋面保溫層應選用密度小、導熱係數小,吸水率低和增水性的保溫材料,屋面保溫材料的強度應滿足搬運和施工要求。

剛性防水層的混凝土配合比應按設計要求,由試驗室通過試驗確定。尤其是摻有各種外加劑的剛性防水層,其外加劑的摻量要嚴格試驗,獲得最佳摻量範圍。

5.2事中控制

5.2.1找平層施工

找平層應粘結牢固,沒有鬆動、起殼、起砂等現象,表面平整,用2m長的直尺檢查,找平層與直尺間的空隙不應超過5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加強zz校區臨時用水、用電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是為了規範xx大學(華東)zz校區水電收費的管理,節約水電資源,減少水電費的流失,降低學校辦學成本。具體辦法如下:

二、臨時用水、用電管理及計量

第二條校區內基建施工、維修工程等需臨時用水用電必須裝表計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安裝計量表,無表不得用水用電。

第三條基建施工、維修工程等需臨時用水用電時,施工方應將其所需用水量、用電負荷等相關資料,報送規劃建設辦公室審查通過後,到後勤管理處辦理臨時用水用電手續,簽訂臨時用水用電協議,根據用水情況和用電裝置的容量預繳20xx-5000元的水電費(經規劃建設處批准的施工單位,可不預繳水電費,在工程撥款中予以扣除實際發生的水電費),自費安裝水電計量裝置,並按基建施工水電價格標準繳納水電費,否則不予供水供電。

第四條計量裝置的管理和能源費的收繳,統一由後勤管理處或後勤管理處授權的單位負責。其它任何單位和部門無權向用戶收繳能源費。

第五條水電計量裝置損壞的單位和個人,應及時向後勤管理處報修。後勤管理處應及時予以維修或更換(維修、更換新表等設施的費用由其使用單位和個人自理),使用者不得擅自更換水電計量裝置。

第六條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的計量裝置,應安裝在單獨封閉的鐵箱內並加鎖,水、電計量裝置安裝完成後,經規劃建設辦公室和總務辦公室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送水、送電。

第七條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線路、裝置的安裝應符合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的施工規範要求。

第八條用水、用電單位和管理單位應設用水、用電管理機構,健全管理責任制度,設具有相關資格證書的專業人員進行管理。

三、水電費用繳納

第九條施工水電費,按施工企業的總水、電錶計量的.數量(變壓器損耗按用電量分攤),每月抄表一次,工程結束結清水電費後,方可予以撥付工程款。

四、違章用水用電的制止與處理

第十條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合法用水用電,禁止違章使用水電和竊水、竊電的行為。竊水竊電行為包括:

1、在供水、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管接線用水用電。

2、繞越水電計量裝置用水用電。

3、偽造或開啟水電計量裝置的封印用水用電。

4、故意損壞水電計量裝置。

5、故意使水電計量裝置不準或失效。

6、採用其它方法竊水竊電。

第十一條對用電用水檢查中發現的竊水、竊電現象,規劃建設處和後勤管理處的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可當場中止供水供電。竊水竊電者應按所竊水電量補交水電費,並承擔補交水電費三倍的違約金。竊水竊電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報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二條竊電量按以下方法確定:即在供電線路和設施上擅自接線用電的,所竊電量按私接裝置的額定容量乘以實際使用天數再乘以3倍計算確定。以其他行為竊電的,所竊電量按計費電能表標定電流值所指的容量乘以實際竊用的天數再乘以3倍計算確定。竊電時間無法查明時,竊電天數至少以180天計算,每日竊電時間:動力使用者按16小時的計算,照明使用者按8小時計算。

對竊水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水錶口徑所對應流量的3倍收取水費。

第十三條非人為因素導致的計量裝置不準時,責任方應儘快查明原因,立即改正,計量表故障期間的計量按如下方法計算:取計量準確時前後十天的平均值乘以計量表故障的實際天數。

第十四條因違章用水用電造成供水供電設施損壞的,責任者必須承擔設施的修復費用或進行賠償。因違約用水用電或竊水竊電導致他人財產、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者有權要求責任者停止損害,並賠償損失。

第十五條因用水、用電單位管理不善,造成水、電系統及裝置損壞,造成工程停水、停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當事單位和個人負責,並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五、附則

第十六條本管理辦法20xx年5月修訂。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後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5

一、安全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違者每人每次罰款:工人每次20元、班組長每次50元、管理人員100元。

2、高空作業,作業人員必須佩掛安全帶,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3、嚴禁酒後及穿拖鞋、涼鞋進人工地,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4、違章指揮者及違章操作者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5、未經專案部批准,班組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每次罰款1000元(如各種臨邊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防護、外架連牆杆)。

6、安全員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安全防護標準,檢查及督促施工班組搭設各種安全防護,班組未及時搭設各種安全防護每次罰款500元。

二、質量管理制度

1、各施工員及班組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及設計修改施工,對圖紙中存在的疑問應做到及時提出。待設計單位明確後在照圖施工,未按圖施工,現場施工員每次每人罰款100元。

2、各施工班組必須嚴格按照質量驗收規範及專案部的技術交底施工,未按質量驗收規範施工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施工班組自行承擔。

3、施工班組對自己完成的`各分項工程必須自檢,合格後報專案部質檢員自檢,複檢合格率必須達到80%,合格率未達到80%以上每次罰款1000元。

4、未經專案部安排施工班組擅自拆除支撐系統每次罰款1000元。

5、未盡事宜按勞務分包合同執行。

三、工期管理制度

1、專案部各承包班組必須按照專案部所規定的工期完成每月工作任務,如不能按期完成承包班組每月罰款3000元,如因材料、機械裝置、氣候等特殊原因工期順延除外,工期順延必須有工長簽證,如班組每月能按專案部安排的工期完成每月工作任務,每月獎勵3000元。

2、如因專案部各種材料未及時組織進場給班組造成停工待料,則專案部負責賠償各施工班組每人每天20元生活費。

3、各施工班組材料計劃因做到提起7天以書面形式提交給專案部,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四、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專案部各施工班組必須做到每層衛生及時清理乾淨,材料必須分類堆放,未按此條執行每次罰款1000元。

2、施工現場不能隨意大小便違者每次罰款20元。

3、不得隨意損壞專案部各種宣傳設施,違者每次罰款50元。

未盡事宜按勞務分包合同執行。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6

一、安全組織管理

(一)安全管理制度

1、根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條例及公司要求,制定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現場管理標準。

2、製作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責任制度,懸掛於辦公室內,明確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分解和細化各自責任,做到責任明確,獎罰鮮明,切實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

3、凡安全防護措施不齊備,存在嚴重隱患或管理人員盲目指揮,安全無保證一時,安全員有權令其停工,堅持一票否決制。

(二)安全管理目標

無死亡事故,無重大事故,全年輕傷率不超過3‰。

無火災及重大交通責任事故,一般事故隱患整改率達95%以上。特殊工種全部持證上崗。

施工現場安全合格率100%,優良率8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全面達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

安全目標(傷亡事故控制目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年月都要控制達標計劃,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考核到人。

(安全生產基本要求)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抓生產必須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與生產任務同時計劃,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安全防護措施提前施工,經驗收合格後交付使用。

2、各單位工程每個分部分項工程,按工種由專案經理或施工員,向班組做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要求具體、明確,要有正式的書面記錄和簽字。特殊工種,如架子工、塔機工、電工等分別按安全技術標準規程做專項技術交底,形成書面文字,簽字後上崗操作。

3、每月安全領導小組進行一次工地現場安全檢查,平時針對存在問題,及時分片或分組召開現場會,令其整改。

4、每天安全員和班組長做好班前安全文明施工技術交底,檢查安全準備工作,緊跟生產進度,進行監護,對違章作業,及時糾正,對冒險作業,堅決制止。

5、嚴格“三寶”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每人一次罰款100-200元,不聽勸阻的,停止其作業。

6、嚴禁酒後上班,不準打赤膊、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準高處向上、往下扔物品,違者罰款200-500元。

7、“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場所,電源裝置和危險地帶,設定護欄,夜間設紅燈警示。

8、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準上崗操作,違者罰款200-500元。

9、機械裝置有漏電保護裝置和接零接地,開關、插座集中在配電箱內,有防雨裝置由電工專職管理。對亂接亂搭違規罰款200-500元。

10、經常對機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保養,每天上班試運轉後才能進入施工操作,嚴禁機械裝置帶故障強行作業,違者罰款200-500元,造成事故追究當事人全部責任。

11、易發生觸電事故地方和移動照明使用36伏低壓燈。

12、油漆噴刷場地必須有環保措施,鋼件、裝置、工藝製作場、木工製作場,必須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機,水泵操作和電工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作業。

13、木工房、庫房、工棚、廚房等臨時設施,必須配好足夠的滅火器材,掛有醒目的警示標誌,嚴禁吸菸標誌。

14、若發生安全事故,除積極搶救傷員和上報外,必須按“三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切實整改。

(三)安全管理基礎資料

安全檔案資料是安全基礎工作之一,也是檢查考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治療和反映工作情況的重要依據,同時是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動態,以便改進工作,達到預報、預測、預防事故為目的,必須及時做好做全,真實反映情況。要做好的治療主要有:

1、工地的安全組織機構及崗位責任制;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各項制度;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情況;

4、安全技術資料(計劃,措施)、交底、檢查驗收;

5、班組安全活動情況(包括違章作業的教育、處理);

6、組建安全工種人員的上崗證影印件編繪成冊;

7、獎罰資料

8、傷亡事故檔案

9、有關檔案、會議記錄。

(四)安全檢查

1、對安全管理基礎資料逐一核實,審查。

2、做出評定、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意見。

3、複查整改情況。

二、安全文明施工基本原則與要求

1、執行政府有關文明工地規定,進行經常性的文明施工教育,完善“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和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建築物效果圖,標明工程要點和主要施工人員。

2、必要時在施工場所寫大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等警示標語和標誌。

3、按“門前三包”制,責成值班人員每天打掃環境衛生,護衛綠化,市政等公用裝置,不因施工受損壞。工地內嚴禁焚燒雜草、垃圾、油氈、塑料和廢棄物品,不準溶化瀝青、消化石灰等、杜絕廢氣和汙染,違者罰款200-20xx元/次。

4、施工場地保證道路排水暢通,工地無積水現象,車輛進出由專人沖洗車輛,因未沖洗車輛沾帶泥汙汙染道路罰款200-500元/次做保潔費。

5、採取措施,把粉塵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超過噪音限度的施工。作業,必須控制,如元盤鋸,刨木機等,儘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間使用。違者必須停止其作業並罰款200-500元一次。

6、建立治安保衛制度,負責施工現場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責任分解到人。無失盜事件發生。加強對民工遵紀守法、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嚴禁賭博,打架鬥毆,違者罰款200-500一次,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追究其責任。

7、材料堆放:各種材料必須按施工平面圖位置堆放,保證施工道路平整、暢通。散堆材料隨用隨收堆,鋼材成捆堆放在雨棚中,水泥在庫房中分類堆碼整齊,用後的器材及時清場,將剩餘材料回收到指定地點堆放好。建築材料、構件、模板、腳手架、工藝、裝置費標誌作場地等按總平面圖佈置,堆放整齊並進行標識,做到工完地清。建築垃圾及時清運,清運車運輸沿途嚴禁拋、灑、滴、漏、和揚塵汙染。

三、高空安全作業規程

1、組織從事作業人員體檢,提交體檢證明覆印件。凡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精神病等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禁止攀高作業,與以上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2、距地面2m以上,工作創面坡度大於45度,工作地面沒有平穩的立腳地方或有移(振)動地方應視為高處作業。防護用品穿戴整齊,褲腳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夠強度的安全帶,並將繩子繫牢在堅固的建築結構上或金屬結構架上。登高前必須辦法登高作業許可證,施工負責人對全體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教育。檢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防護板、安全網等)必須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如有靠近電源線路作業時,應先聯絡停電,確認停電後方可工作,並設定絕緣擋板,作業者最少離開電線2m。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須裝入袋內,不得在高處往下扔投材料或工具,不準打鬧,作業完畢應及時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當事人責任。嚴禁坐在高處無遮攔處休息、睡覺,防止墜落。各種升降、吊裝裝置嚴禁載人。不論任何情況不得在牆頂上行走或工作。腳手架的負荷不得超過270kg/㎡。遇有六級以上風力時,必須禁止露天高處作業。使用梯子時,必須檢查梯子是否堅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為宜,樓梯寬度不小於50cm,並應設防滑裝置。梯頂無搭勾,人字梯拉繩必須牢固,梯腳不能穩固時嚴禁作業。

四、現場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凡承包單項工程的承包人,在簽訂合同時,必須簽定安全責任合同,對自己所管轄的民工生命安全負責,如發生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一切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戴好安全帽,栓好安全帶,保護自己生命安全。凡違規或冒險作業,發生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並對承包人採取10萬以上的經濟處罰。

所有的起重指揮和掛鉤人員,在未操作之前,必須環視周圍和樓下,有無人員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離開後才能指揮起重,否則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完全由肇事者負責賠償。升降裝載裝置操作人員,一切操作必須按規範執行。凡不聽指揮,違章操作,造成人生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完全由操作工負責賠償。

現場的所有電線都必須有安全裝置,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以免傷人。電線的一切接頭必須包紮完好,不得漏電,造成人生傷亡事故,由乙方及肇事者同時賠償一切損失,並追究其經濟賠償責任。

凡在人行道上空作業的,必須搭設安全封閉通道,保證行人暢通、安全。凡在高空作業的,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時,必須用繩子捆牢,不準用手拿著下滑,避免傷人。民工入場時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組),認真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活動,做到人人講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

五、班組長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

1、嚴格執行公司安全保衛規則。

2、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講求職業道德,班前、班後佈置工作時,同時強調安全教育,人人遵守。

3、無條件接受有關部門的安全、文明施工、質量監督檢查。對現場不安全因素,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加以預防。

4、所有管理人員及班長帶頭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做到力所能及,嚴禁強行違章指揮。

5、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共同協助事故處理,並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提高技安管理水平。

6、不準帶小孩和非工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7、作好班前教育、講話記錄,經常檢查工地,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7

目前,學校教學班改造工程及新建教學班工程專案陸續開工,大批外來務工人員將進入校園施工,特別是施工現場緊鄰教學區域,給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帶來一些新的問題。為了做好校園施工期間的安全防事故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加強對施工隊伍的安全管理。明確施工方安全責任,督促施工方履行應盡的基礎安全設施建設,包括建立“安全防護隔離網”、設立“警示標誌”等。施工企業要加強建築安全生產管理,防範安全事故,嚴格遵守《建築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二、施工場地必須封閉管理。要求施工方將施工場地與教學區域隔離,所有施工人員須在限定的施工現場活動,非公不得進入校園內的其他場所。任何施工人員不得進入教學、辦公樓和學生、家屬宿舍。學校師生和非工程管理人員禁止進入工地施工現場。

三、對外來務工人員加強教育和管理。施工單位要對進場施工的所有務工人員進行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教育他們遵守國家法令和學校的各項規定,並進行嚴格管理,對違犯國家法令和違犯學校規定的'施工人員要及時查處。

四、加強施工車輛管理。施工車輛和人員出入校園必須在指定通道通行,工程運輸車輛在校園內按照規定道路和規定時間通行,施工方在主要路段和交叉路口派出專人進行管理。並及時清掃路面拋灑物,保障校園環境整潔,不得破壞校園道路及兩側花草樹木,在校園路口及施工路段安放安全提示牌。施工車輛不得超載超速,遵守交通法規保證校內車輛和行人安全通行。

五、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用電、用氣和用火裝置的使用情況定期監督檢查,所有裝置必須符合安全標準,並嚴格按安全規範操作和使用。按照防火規定配置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施工現場要設定專兼職安全員,並佩帶標誌上崗。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8

一、成品保護

1、在防水層施工中或防水層已完成而保護層未完成時,是成品保護的關鍵時期。在此其間,禁止任何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2、防水層施工完畢儘快進行保護層施工。

3、防水層施工完畢後,不能隨便在防水層上開洞或鑽孔。

二、安全保證

1、專案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班組設立兼職安全員,配合專案負責人的工作。

2、嚴格執行國家以及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有關方針、政策、措施,強化全體職工的安全意識。

3、上崗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三、文明施工

1、遵守長沙市及總承包單位有關市容、場容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強現場施工垃圾的管理,搞好現場清潔衛生。

2、進入施工現場的各種機具、原材料等,均須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齊,不得隨意亂丟亂放。

3、對施工人員進行文明施工教育,做到誰做誰清,工完料清,場地乾淨。

4、控制施工噪音,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干擾。夜間施工按總承包單位要求進行。

四、消防保衛

1、由專案負責人牽頭組成現場消防保衛小組,並指定專人負責消防保衛日常檢查和監督工作。

2、材料堆放場地須配備必要的消防裝置;儲存物品分類存放。

3、消防裝置經常檢查,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學習消防知識,熟悉使用消防器材。

5、施工現場禁止吸菸。

五、相關單位協調配合

1、準時參加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承包單位組織的工程例會,及時通報並處理施工中的各種問題,確保現場按計劃施工。

2、加強與總承包單位、其它相關單位的協調配合,服從總承包單位統一指揮,為總承包單位創造更大的工作面,從而為提高工程質量、縮短總工期作出努力。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9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提高湘桂鐵路提速擴能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在工程施工中杜絕安全事故、消滅安全隱患,控制危險源的狀態,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和公司規定,結合本專案部工程施工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1、開工前施工風險評估和管理制度

(1)單位工程開工前,專案部經理應組織專案部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安全工程師、相關技術人員,對單位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風險、消除風險的管理方法及代價進行評估,確定施工中的危險源,並對危險源進行動態管理。

(2)風險評估和危險源管理是專案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風險評估和管理的主要目標就是已知某種危險的存在而研究制定相關的管理、控制措施,提高專案部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危險源管理的主要目標就是控制危險源的狀態,通過制訂相關的管理、技術措施以保證危險源執行在一個可控、可預見的範圍內,進行安全生產。

(3)專案部風險評估和危險源管理主要採取事前預防管理的方法:

一是落實政府及相關部門頒佈的各項安全法規、標準、公司制訂的安全管理制度。20xx年實施的《安全生產法》對各級、各部門、各單位特別是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作出了嚴格而明確的規定,專案部是施工安全生產的主體,是落實安全生產的關鍵環節。

二是強制實施許可證制度。勞務隊伍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專案經理、專案部主要領導具有安全培訓證,安全工程師、安全員和安全管理人員具有資質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培訓上崗等。

三是執行多方位的安全培訓制度。作業人員進場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操作培訓並考試合格,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定期培訓,工程技術人員與領導幹部必須參加安全技術與安全管理培訓等。

四是定期對單位工程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與評價。這是危險源管理的工作重點,在對各施工工點、環境、裝置等進行全面辨識與分析的基礎上進行相應的危險源評價,制訂出各項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五是使用監控系統進行現場監測與控制。利用軟體、硬體技術對重點危險源進行實時監控,做好事故的全面預防工作。

六是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可能發生的同類事故案例及預先事故評估模擬結果制訂出預防事故、控制事故、展開救援的方案,為後續的事故控制與處理提供技術支援。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根據制訂的應急救援預案,成立並指揮救援隊伍快速有效地控制事故、對受傷人員進行有效的醫療處理、組織涉險人員疏散、事故災後的清理與恢復生產等。最後根據“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逐項進行處理,並通過反饋機制加強和完善事故的事前預防措施。

2、施工中風險評估和管理制度

單位工程施工過程中,專案部經理應定期組織專案部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安全工程師、相關技術人員,對單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風險、危險源進行評估及管理:

(1)專案部重點工程及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柳江雙線特大橋、大青茅隧道)每月評估一次,確定施工中出現的新的危險源並制定落實預防措施。

(2)專案部一般工程及危險性較小的工程每季度評估一次,確定施工中出現的新的危險源並制定落實預防措施。

(3)專案部針對各種意外情況可組織臨時的評估。

3、完工後風險和管理總結制度

各單位工程完工後,專案經理應組織專案部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安全工程師、相關技術人員,對單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風險、危險源管理進行總結,並出具總結報告,為後續類似工程的施工提供管理經驗。

4、專案部風險評估及危險源評估管理由安質部進行日常管理工作。

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執行。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用於指導工程管理人員對樁基工程進行全面質量控制,確保樁基工程全過程處於受控狀態。

2.適用範圍

本規程適用於鑽孔灌注樁、預製混凝土樁、預應力管樁及人工挖孔樁等樁基工程施工過程各階段的質量控制。

3.管理過程

3.1事前控制

3.1.1圖紙會審

組織監理、施工單位認真做好圖紙會審工作。

3.1.2試沉(打)樁

組織設計、勘察、監理、施工單位到現場,進行試沉(打)樁工作,以確定各種施工引數,如貫入度、持力層巖樣等。施工引數應組織籤認,並整理歸檔、列入受控檔案。

3.1.3審批施工方案

結合地質勘察報告、周邊環境情況、圖紙及圖紙會審紀要,組織相關人員稽核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是否合理、科學,並填寫《施工方案審批表》。對施工單位的方案重點審查以下幾點內容:)

a施工機械的選用是否符合要求

b施工人員的配備是否到位

c.施工路線的安排是否合理

d相關技術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e檢查、核實施工人員的上崗證、資質證明及施工機械的檢定證書,並填寫相關紀錄。

3.1.5對於預製混凝土方樁,預應力混凝土管樁需檢查其出廠合格證,原材料試驗報告是否齊全,所用的焊條是否滿足要求,出廠合格證是否齊全,根據檢查結果填寫相應的質量記錄

3.1.6對於沉管灌注樁,需檢查樁尖的質量是否滿足設計及施工規範要求,其中包括樁尖的`混凝土標號、配筋等項內容。

3.2事中控制

3.2.1檢查施工單位現場放線情況是否符合設計及施工規範要求。

3.2.2檢查樁的長度,直徑或型號、規格等是否符合設計的要求

3.2.3樁身垂直度需嚴格控制在施工規範規定範圍以內。預製樁需用兩臺經緯儀控制;沉管灌注樁用樁架所附帶的線錘控制;鑽孔灌注樁需分別用水平尺和線錘控制磨盤的水平度及鑽桿的垂直度;人工挖孔樁垂直度可用線錘控制。

3.2.4對貫入度有要求的端承摩擦樁,需嚴格控制最後貫入度,達不到設計和施工規範要求的需及時與設計單位聯絡,提出補救方案,並填寫相應的質量記錄。鑽孔樁沉渣厚度需滿足設計及施工規範要求。

3.2.5嚴格遵循施工方案設定的打樁路線進行打樁。

3.2.6其他方面)

對於預製混凝土管樁,需檢查兩節樁的接頭的質量是否滿足施工規範的要求。

對於各類灌注樁需進行鋼筋籠隱檢,檢查鋼筋籠的長度、直徑、箍筋、吊筋等項是否滿足設計的要求。沉管灌注樁的拔管速度需嚴格控制在規範允許的範圍內。

3.2.7對於垂直度、最後貫入度達不到要求以及灌注樁的充盈係數達不到要求的樁及預製樁的樁頭擊碎、超送,少送等質量問題的樁,要及時與設計單位聯絡,提出補救方案。

3.2.8要求施工單位每天提交“打樁日報表”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由監理稽核後予以籤復,工程部主管工程師應對其進行稽核,稽核結果記入當天施工日記。

3.2.9工程部主管工程師須對成樁過程進行記錄,填寫《樁基工程施工記錄》。

3.2.10施工安全應作為控制重點,必須符合強制性條文的要求。

3.2.11施工完成後,樁孔必須回填或採取覆蓋措施,防止跌落傷人。

3.3事後控制

3.3.1樁基測試

樁基工程施工完成後均需進行樁基測試。測試應包括設計人員指定和隨機抽取的樁,數量必須滿足設計和施工規範的要求。

樁基測試單位由總師辦、預算部在工程樁施工前予以確定並簽訂合同。

樁基測試由總師辦根據工程進度,適時組織設計、監理、工程部共同進行。

4 3.3.2墊層施工完成後,需檢查樁偏位情況,工程部應對樁位技術複核結果進行全數複核檢查,檢查結果記入當日施工日記。

3.3.3對樁偏位、樁身完整性或承載力達不到設計要求的樁,需及時與設計單位聯絡,明確處理措施。

3.3.4要求打樁單位及時完成樁基工程竣工圖。

3.3.5對樁基工程單獨分包的專案,施工結束後,需督促樁基施工單位與上部土建單位做好現場平面及標高控制網、點的交接工作。)

4.支援性/技術性檔案:

4.1 《施工圖紙》;

4.2 《基樁低應變動力檢測規程》;

4.3樁基質量檢測技術規程;

r1 w4.4 《建築工程施工手冊》;

4.5 《樁基工程施工手冊》;

4.6《泥漿護壁鑽孔灌注樁工藝標準》

5.質量記錄

5.1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特殊專業、工種人員資格證明檔案統計表

5.2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

5.3施工單位機械裝置證明檔案檢查表

5.4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審批表

5.5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彙報表

5.6施工日記

5.7施工方案審批表

5.8監理工程師通知單

5.9工程部整改通知單

5.10樁基工程施工紀錄

5.11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6.職責

6.1總工辦負責本規程的制定、修改、分發及解釋;

6.2工程部負責本規程的具體實施。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11

一、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定期開展全員消防知識學習,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二、建立工地消防領導小組,成立義務消防隊,對義務消防成員定期進行培訓和實戰練習。

三、加強消防部門(配電室、倉庫、食堂、宿舍、木工車間)的消防管理工作,合理配置滅火器材,配電室等配電設施應配備乾粉滅火器,高層建築(高30m以上)要用立管隨層做好消防水源管道,每層留有消防水源管道和消防水源介面,並設加壓泵。

四、氧割動火前必須先辦理審批手續,動火全過程必須嚴格監護。

五、健全工地治安保衛制度,責任分解到人,定期開展普法教育,使職工遵紀守法。

六、積極配合公安部門搞好社會治安聯防工作,屬於外來人口的必須持有效“三證”。

七、杜絕打架鬥毆、偷盜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樹立見義勇為、助人為樂的道德風尚,做守法公民,共同創造良好安定的社會環境。

八、各施工班組由班組長與專案部簽訂保衛消防責任書,並持身份證及時到保衛組登記。

九、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區域內高聲叫喊、追逐打鬧,不得亂放材料。禁止隨地吐痰、亂扔菸頭等不文明行為。

十、積極配合工地保衛部門的工作,施工自帶工具、裝置及餘料出場時,由保衛組辦好出門手續並經保衛人員檢查後方可退場。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12

某公司區域熱力站全部實現了無人值守智慧控制,集中供熱中換熱站的安全可靠執行直接關係到整個系統的穩定執行。地下、半地下半地下換熱站,其安全防護顯得越來越重要。

1 地下換熱站的安全隱患

由於地下換熱站普遍存在空氣質量較差、地面存在油脂及積水、操作通道狹窄、電纜線路維護不當等現象,這就埋下了許多安全隱患,也為安全防護工作帶來了許多困難。

1.1 電纜及其電纜溝故障引起火災

1.1.1 電纜短路事故引起火災。供電線路、用電裝置的短路會使短路點與電源間的阻抗突然減小,負載電流增大,瞬間將產生幾萬、甚至幾十萬安培的強大電流。短路所產生的絕大部分熱量作用在導線上,成為電纜火災的點火能。

1.1.2 電纜過載事故引發火災。導電纜工作溫度達到10小時以後趨於穩態,如果電纜中的電流超過安全載流,會導致熱量無法及時散失,電纜外層的絕緣能力下降,造成漏電或短路,引燃絕緣外皮以及周圍可燃物而引起火災。

1.1.3 電纜溝內防護措施不當,產生溢位的水侵入電纜溝,使電纜長期受水侵蝕,導致電纜絕緣電阻下降,造成電纜接地或短路,引發火災事故。

1.1.4 電纜絕緣層老化。據有關資料介紹為15~20年,絕緣層老化會使電纜的過載能力差,自燃溫度點降低較多,容易造成電纜自燃。

1.1.5 施工或生產過程中,由於電纜溝蓋板缺失,孔洞封堵不嚴等原因,導致火源(菸頭、電氣焊火花)或小型動物進入電纜溝,引起電纜著火。

1.1.6 在日常生產過程中,由於操作人員不熟悉、誤操作,引起電纜頭與主裝置介面處產生強烈的弧光,從而擊穿電纜,導致電纜火災。

1.2 排水設施不暢引起水淹災害

1.2.1 施工過程中,對地下穿牆套管封堵不嚴或換熱站四周放水不嚴,直接導致地下水向換熱站內滲漏。在雨季嚴重時,大量水溢流,造成站內換熱站裝置處於陰溼的環境中,長時間會導致站內動力裝置鏽蝕,電氣裝置啟動時燒燬。

1.2.2 換熱站內爆管及搶修過程中,由於作業面積狹窄,現場操作困難,排水不暢,易造成人員燙傷、擊傷、劃傷等人身傷害事故。

1.2.3 生產執行維護時,一二網水排汙洩水,由於站內無排水溝或排水設施不暢,導致換熱站內的水不能外排,處於水淹狀態,容易引發水淹災害及一系列事故。

1.3 通風設施不完善引發事故

1.3.1 換熱站長期處於高溫環境,配電間熱量大量積聚,引發電纜絕緣層自燃進而引起火災;裝置間迴圈泵、補水泵軸承運作且用電負荷大,引起電機高熱超載,導致電機燒燬。

1.3.2 站內由於保溫外皮損害,保溫材料釋放有毒有害氣體,如果換熱站內未採取通風措施,可能引發人員中毒事故。

1.3.3 地下換熱站往往處於地下車庫的死角,空氣流通不暢,如果換熱站內無通風措施,造成站內無氧氣,不能保障工作人員正常的空氣質量,會導致人窒息甚至死亡。

1.3.4 換熱站內沒有良好的通風措施,一旦換熱站內發生火災又不能很好地與外界隔離,會使火災蔓延,事故擴大化。通風可以防止地下熱力站溼度過大,防止結露損壞電氣裝置。

1.4其它安全隱患

1.4.1 地下換熱站照度不達標。由於換熱站內的照明燈具往往安裝在空間頂部,站內為大管道工藝施工,空間狹小造成操作空間有陰影,不利於維修檢查,容易發生撞擊、碰傷等事故。

1.4.2 通訊連線不暢。地下換熱站往往手機、對講機訊號質量差,不能保證正常的通訊狀態,一旦事故發生,不能很好地及時處理,造成事故的擴大化。

1.4.3 裝置大修不方便。換熱站內缺乏吊裝孔,迴圈泵一旦發生事故需要更換時,則不能及時進行調配,造成停供時間延長,負面影響極大。

2 地下換熱站的安全隱患給企業帶來的危害

地下換熱站的安全隱患主要基於其本身的火災、水淹、窒息、撞傷、停供等效能,地下換熱站的危險性主要集中於裝置損害、經濟損失、人員傷害、企業影響四個方面。

2.1換熱站火災,不僅導致燒燬大量昂貴的電纜及其它主要電氣裝置裝置,直接導致大面積停供,而且搶修、恢復時間長,給企業帶來了較大的經濟損失,社會效益明顯降低。

2.2換熱站水淹、無通風措施都能導致站內裝置報廢,對人員產生傷害。

3 地下換熱站的安全防護措施。

通過對我公司地下換熱站危險性分析,本文將從工程的施工建設與安裝維護、消防設施的配置及安全管理三個方面談談構建換熱站的消防安全模式,為企業安全生產提供保障。

3.1 施工建設與安裝維護

在換熱站設計時,充分考慮到其特殊性,換熱站應設兩個外門,向外開。考慮到一次網高溫發生洩露後可能燙傷,應在地上位置設定關斷閥門井,以便換熱站發生水淹時迅速關閉閥門。

根據裝置負載合理選擇電纜,並在工程造價允許的情況下,

留有一定的電纜富裕容量。新裝和更換的電纜要選擇合格的正規廠家生產的阻燃電纜。施工時儘量使用整段電纜或減少電纜中間接頭的數量,避免發生電纜中間接頭接地短路或爆破。電纜溝需要良好的'密封蓋板,電纜溝內設集水坑防止溝內積水,減緩電纜老化。

加強換熱站內外洞口的封堵,嚴禁外水內流,避免小型動物的破壞。站內做好排水溝,並能夠迅速有效的將站內積水外排。集水坑最好設定在站外,強排措施應到位。

設定良好的通風設施,創造良好的執行環境,避免裝置處於高溫、潮溼的環境下作業。通風措施應滿足換氣次數的要求,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設定強制通風裝置。站內發生火災時應能夠與外界迅速隔離。

換熱站內照明燈具選用防火防、爆防、潮燈具,安裝高度建議採用吊裝和壁裝相結合的方式,保證操作空間的能見度,並設定應急照明系統。站內工藝管道佈置應合理,活動通道寬度應符合設計規範,保障人員順利通行。

規範地下車庫基站的建設,解決地下站訊號質量差的問題。換熱站頂板設定吊裝孔,吊裝支架,有利於迴圈泵、板換的檢修和裝置運輸。站內設定備用水泵,以便發生事故時及時更換。

3.2 消防設施的配置

受換熱站空間及工藝安裝的影響,不適於安裝火災報警裝置,那麼如何加強換熱站防火、防盜、防潮顯得尤為重要。

設定有效的防火門阻燃隔斷,可以有效防止電纜火災蔓延,將火災控制在小範圍內,降低撲救難度,減少企業經濟損失。

配置滅火裝置。可以裝設懸掛式定溫式1211自動滅火器,當電纜溝內達到一定溫度時,實施自動滅火功能。也可使用乾粉或co2滅火器等在有限空間內進行滅火,避免火災進一步蔓延。同時應在換熱站外門口設定消火栓,一旦事故擴大,可以及時撲救。

換熱站應採用自然通風與機械通風相結合的方式。換熱站為單獨的防火分割槽,應設定消防排煙風機。站內安裝除溼裝置。

自控方面:站內安裝水淹報警器、紅外防盜器,直接將訊號上傳至中空室,實現實時監控。

3.3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防止企業發生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的重要措施。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對於減少企業危險事故的發生有著重要意義。

加強員工電氣培訓,對危險部位定期進行安全巡檢和維護,針對裝置老化情況、執行環境進行排查,

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做好維護記錄。加強操作人員安全教育,定期組織事故預防及應急疏散演練。

加強安全管理,對換熱站配電間、裝置間予以監控,每天定時組織人員巡視檢查,避免外部環境引發火災。

4 案例分析

結合在某站生產例項,對其現狀進行安全性分析,提出合理化的安全預防措施,為其安全生產提供保障。

4.1 生產現狀

在我公司某換熱站,坐落於某小區地下車庫內,換熱站內生產執行情況為:

(1)電纜溝內採用整段電纜,直接從配電間通向裝置,電纜穿鍍鋅鋼管輻射狀敷設,電纜溝採用絕緣橡膠覆蓋在鐵板上;

(2)站內照明為壁裝防爆燈,無應急照明裝置;

(3)站內迴圈泵為單臺泵執行,補水泵為一用一備配置;

(4)配電間比裝置間地面高400mm,站內大小為300mm×300mm排水溝,集水坑內設定一用一備排汙泵,排水溝內有積水;

(5)裝置間與車庫之間外牆安裝超低噪聲軸流風機3臺,可實現自動控制;

(6)站內裝置間有co2滅火器兩瓶,消防鍬一把、消防水桶一個;

(7)站內一二次網進站管牆壁上有水流痕跡,雨季地下水有向站內溢流的現象;

(8)一次網管道保溫有脫落現象,觸控補水泵電機,有過熱現象。換熱站內已安裝視訊監控,所有執行引數和現場情況直接上傳至中控室。

4.2 安全性分析

針對目前安全生產狀況,站內仍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如果安全措施不到位,會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

甚至危及人員的生命安全。建議進一步的整改措施:

(1)組織員工對電纜溝進行清理,加強電纜維護工作,配電間內安裝軸流風機,避免裝置在高溫環境下執行。

(2)換熱站內增加應急照明裝置,並有應急指示燈,便於人員疏散。站內增加備用迴圈泵,避免造成裝置搶修不及時,大面積停供,高低區機組補水泵共用槽鋼基礎,容易產生共振,應單獨製作基礎槽鋼。

(3)排水溝應有坡度,坡向集水坑。溝底重新找坡,保證水外排。站內加裝除溼機兩臺,裝置間和配電間各一個。

(4)配電間設定co2滅火器兩瓶、消防鍬一把、消防水桶一個,並採用防火門,裝置間門口設定消防栓。

(5)軸流風機外裝防火閥,有效防止火災蔓延,將事故控制在小範圍內。

(6)進站管道處做柔性防水套管,防止地下水溢流。工藝管道保溫修補,防止一次網燙傷。檢查補水泵故障,及時維修。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13

一、施工現場消防管理細則:

施工現場的平面佈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域。

2、廚房、變配電間與臨時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於15米。

3、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庫房,應單獨建築,並與建築工程用火作業區、易燃材料堆放保持不小於30米的距離。

4、臨時設施和施工區域內,應按規定設有消防通道,寬度不得小於3.5米,並保持通暢。夜間應設照明,並加強值班巡邏。

5、高低壓架空電線下,禁止搭建臨時設施或堆放易燃、易爆材料。

6、廚房、柴油灶以及經常明火作業的建築,必須單獨設定在臨時設施區域的長年下風向,並保持15米的間距。

7、變配電間、氧氣、乙炔庫以及存放易燃物品的房屋,應單獨設定在地勢較高,不易積水的地帶,並使用非燃材料建設,有良好的通風。

8、施工現場消防器材和設施應與臨時設施的搭設工程施工進度同步佈置。

1)100平方米臨時設施一般放置2只10公升滅火機;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時,應備有專供消防用太平桶,積水池、黃砂池等,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阻塞通道。

3)臨時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材庫一股為每25平方米放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相關種類的滅火機。

4)建築物樓層通道處應掛防火宣傳標誌,設定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消防器材應有專人負責維修保養,並掛有換藥充氣時間牌子。

6)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構庫(木製品庫)、食堂、油庫、危險品庫應明確防火責任人,設定防火制度和防火標誌,掛在明顯適當位置。

9、施工現場實行動火審批制。焊、割作業等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0、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於10米(高處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投影水平距離),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於30米。

11、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裝置。嚴禁在烈日下曝晒。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於3米。

12、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裝置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13、工地組建義務消防隊,每季活動一次,夜間應組織值班巡邏檢查。

14、專案部經理是工地的防火責任人,應全面負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集體宿舍:

1、集體宿舍周圍和各樓層,必須設定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

2、滅火機等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保證完好使用,藥劑(氣體)應及時調換(充裝)。

3、消防器材設定處不得堆放其它物資,以保證暢通易取。

4、集體宿舍內,不得自行亂拉電燈和各種電器用具,嚴禁使用燈泡、小太陽和明火取暖。

5、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火油爐、煤爐自行燒煮各種食物。

6、睡在床上嚴禁吸菸。火柴梗、菸蒂不得亂丟,打火機等煙具應放在不易燃燒的位置。

7、集體宿舍內,不得貯放汽油、香蕉水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8、不得在集體宿舍內,焚燒廢紙、雜物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9、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經汽油等可燃液體清洗後不得存放室內和在室內涼幹,應放在室外。嚴禁在未乾燥的情況下,穿衣上崗接觸火源。

10、集體宿舍的修繕,應由領導安排,在制定修復計劃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1、不得在宿舍內加工各種木器和油漆個人用具。

12、每週一次的衛生大掃除,應和防火安全結合起來,在打掃衛生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3、宿舍的室長和輪流值日人員,應在熄燈睡覺前、上班離開宿舍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最後一個離開宿舍的人員,也做好防火檢查工作。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14

(一)審查資質

1、施工前安環部、技術處必須對施工單位(簡稱方乙方)進行認真審查,不能滿足資質要求的不準從事施工作業。

2、對乙方的安全資質要求

(1)乙方企業資質等級證書應具備所從事工程專案作業要求,安全資質合格證件齊全,符合施工質量要求;

(2)必須有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和健全的安全防火規章制度,有足夠的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施工管理能力強,施工隊伍穩定、素質高;

(3)安全施工經歷、技術力量、員工人數以及機械裝備能滿足工程專案作業要求;

(4)安全消防設施防救護器具、職業安全健康防護用品應滿足工程專案的需要;

(5)有可靠的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措施,近年來未發生過重大施工質量及人身傷亡事故;

(6)法人代表、專案負責人必須經過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持特種作業證、證書的種類、數量應適應工程需要。

(二)施工前,乙方負責人必須到施工所在單位(簡稱甲方)有關部門商定《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協議書》相關條款,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按要求籤訂主及其附件《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協議書》。

(三)乙方必須向甲方有關部門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對乙方人員在施工過程中,違章違紀的罰款可以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施工結束,乙方施工人員沒有違章違紀,沒有違反《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協議書》條款及各項規章制度,應全部退回安全風險抵押金。未經甲方安全部門稽核、簽字,財務部門不予工程結算。

(四)對乙方的安全教育要求

1、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要根據作業情況有針對性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使員工瞭解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辦法;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安全措施;作業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搶救辦法;

2、乙方必須由甲方施工主管部門負責聯絡組織,到甲方接受安全部門對其員工的安全教育,進入生產裝置區、區域性停車施工或危險要害崗位和重點部位施工,必須進行三級教育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作業。教育考核合格者取得甲方安全部門簽發的《臨時安全作業證》,方可從事作業;

3、每項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須在技術交底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不進行安全交底的專案不準施工。

(五)乙方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到甲方安全部備案,辦理機動車輛入廠通行證,否則不準進入廠區內,機動車輛進入廠區或生產裝置內,要決定服從廠區的車倆管理。

(六)乙方應根據施工現象的需要,可合理設定作業柵、倉庫、動火區等,但需要繪製平面圖,辦理臨時建築審批手續或動火證,經甲方施工主管部門同意,安全部門審批後方可實施。如因施工需要變更時,必須重新辦理臨時建築審批手續。要建立有關安全管理制度,設專人負責管理。

(七)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技術監督部門簽發的特殊工作作業證,並經技術監督部門當年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特種作業。乙方應對參加實施高、難、險專案的特種作業人員進行身體檢查,患有職業禁忌症真,不準從事特種作業。

(八)對工、機具的準備要求

1、乙方在施工中所需的工、機具必須符合上述的有關規定和施工現象的安全要求,具有規定的主管部門檢查或校驗合格證書。使用的壓力容器,不行經技術監督部門(或授權檢驗部門)檢驗合格,有檢驗合格證;

2、施工前,乙方負責人要組織專人對使用的工、機具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嚴禁使用。檢查過的工、機具要進行登記,報甲方安全部備查。

(九)為了加強領導、強化管理,乙方應建立必須的組織機構。隊、班、組要有專(兼)職安全人員,並派專人負責現場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工作首長責任制”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制。

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一)生產與安全的交接

1、甲方生產部門,以生產車間、生產管理中心、基建部、安全部為一方;以外來施工單位為另方進行檢修裝置、管線、裝置的.交接。

2、填寫交接書,其主要內容:

(1)有關係統(管線、裝置)置換情況、取樣分析資料;

(2)加盲板位置及數量,相關閥門、管線所處狀態;

(3)儲存危險物料的部位及數量;

(4)安全注意事項等;

(5)交方的裝置、管線、工況環境,必須達到安全施工的要求。

(6)交接雙方根據交接書所填寫內容到現場共同確認、確認後雙方在交接書上簽字,然後方可施工。

(7)乙方施工結束後,甲乙雙方有關人員要共同組成檢查組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確認,當查無問題後,雙方在交接書上簽字。

(二)乙方要根據需要和有關規定到業主的相關部門辦理施工動土作業證、動火作業證、用火證、臨時用電作業票、高處作業證、電氣(儀表)工作票、安全施工任務書等有關的票證書,進行作業風險評價,提出風險消減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操作規程並經業主稽核。各種票、證、書必須按規定填寫簽字,工作時必須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三)雙方協商確定的施工區域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全部負責,要有管理制定,責任到位,根據需要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保證道路暢通,因施工佔用道路須按辦理有關短路手續。

(四)乙方施工人員入廠後,必須在指定區域內作業。未經允許,不準到指定區域活動,不準私自動用、拆、改、損害廠區的一切裝置、裝置和其他物品。

(五)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佩帶好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人員要佩帶安全標誌。

(六)乙方人員必須接受公司及甲方安全管理管理部門的監督。乙方各級管理人員應經過深入施工現象檢修工作,制止違章。

(七)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但甲方安全監察人員有權對乙方人員依法進行檢查管理對違章、違紀現象有權制止,必要時可令其停止工作,接受安全教育,並按廠有關管理規定給予罰款處理,可從安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八)乙方在施工中,發生各類事故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甲方接到資訊過後,需要組織搶救時,應協調組織搶救。提供方便。

(九)施工現場危險地區,如坑、孔、溝、井等,必須設定危險標誌、架設護欄,夜間要設紅燈警示。施工結束要及時恢復。

(十)工地材料堆放必須整齊穩固,邊角餘料應堆放指定地點,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進入裝置區內施工動火的現場監護人由甲方施工所在車間指派,獨立的新工程動火作業,現場監護人可有乙方自行指派,監護要熟悉現場情況,懂消防知識,佩帶明顯標誌,監護人因事離開現象,應停止動火作業。

(十二)土方作業一般規定

1、挖土應自上而下進行,禁止採用挖腳底的方法挖土。挖土施工必須按土質情況留一定的邊坡;

2、挖出的土方距溝邊至少保持0.8米距離,推土高度不大於1.5米;

3、採用機械挖土,挖土機迴轉範圍內不準進行其他作業;

4、在有害氣體聚集的地方挖土,必須進行有害氣體檢測,所有人員不準在地炕、地槽內、地溝內休息。

5、在地炕、地溝邊緣及土壤自然坡角範圍內不大設定、通過各種機械裝置。

(十三)焊接的一般規定

1、應檢查施焊範圍內的井、地溝、水封等處,採取可靠措施方準動火;

2、雨天不準露天進行電焊作業,在潮溼的地溝、金屬構架及天車上焊接作業時,要有專人監護,並有防觸電措施;

3、電焊作業的零線與焊口之間距離不準大於600毫米,且焊件良好接觸;

4、電焊機的零線、接地線的焊接工作回線均不準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也不準接在管線。儀表保護套管及裝置上;

5、焊接(切割)處下面不準有人或易燃、易爆物品。切割時切掉的物件應有防止掉落的措施。

6、焊接、切割密閉空心件時,必須留有排氣孔;

7、受熱能分解出有害氣體的圖層或襯套裡的容器裡,禁止焊接作業;

8、合刀閘開關,身體要避開開關,並一次推足,然後開啟焊機;

9、在人多作業場所焊接,應設定防護擋板;

10、不準用焊炬(割炬)火焰照明;

11、在水泥地面(或石子)上割物件時,中間要墊鐵板;

12、不準用明火檢查氣瓶漏氣。減壓閥凍結,要用溫水解凍不得用火烤;

13、乙炔帶、氧氣帶要嚴密不漏,接頭要把牢;

14、手或手套及氧氣表有油脂時,不準觸及氧氣閥門;

15、氧氣表、乙炔表必須靈敏好用。

(十四)電焊機一般規定

1、電焊機應放在乾燥處,雨天要有防雨設施;

2、各電焊機之間,焊機與牆之間,均應留有不小於1米得空道。

(十五)電焊把線一般規定

1、把線必須採用必須的橡膠電纜且絕緣良好、無破損,否則需用膠布纏好;

2、不準將把線放在電弧附件或熾熱的焊線上;

3、把線不準沾油,否則必須清理乾淨。

(十六)氧氣瓶一般規定

1、氧氣瓶不準靠近熱源,夏季要有防晒設施。不準接觸油脂,與明火距離應保持不小於10米得距離。

2、瓶中氧氣不準用盡,需保留50kpa的餘壓,氣瓶安全附件要完好;

3、氧氣瓶不準與可燃氣體放在一起,同乙炔氣瓶應保持不小於5米得距離。搬運時,應防止撞擊。

(十七)乙炔瓶一般規定

1、使用、運輸、儲存乙炔瓶時,其環境溫度不準超過40度;

2、不準敲打、撞擊氣瓶,不準靠近火源和電氣裝置存放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得小於10米;

3、氣瓶不準倒置,不能同氧氣瓶混放運輸;

4、乙炔瓶、氧氣瓶均不得設定在高壓線或管線下面。

(十八)電氣裝置一般規定

1、施工現場架設的高壓電源線路,必須符合電氣規程要求,在易燃易爆區域架設電源必須符合防火防爆有關規程,施工現場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照明;

2、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良好。使用ⅰ、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3、配電箱應固定、完整,箱內禁放雜物,配電箱離地面高度應在1.3—1.5米,室外配電箱應有防水坡;

4、鐵殼配電箱應接地良好。

(十九)拆除工程一般規定

1、拆除工程應自上而下,先外後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未拆除部位應保持穩定,不準挖、切、推倒的方法拆除;

2、拆除物件不準隨便向下拋扔,也不得把拆除物件集中在樓板上堆放;

3、不穩固的部件必須先行加固後再進行拆除;

4、腳手架兩端及轉角處,每割6—7根立杆必須設支桿和剪刀撐,高度大於7米或無法搭設支桿時豎向每高兩步,橫向每隔3—4根立杆應將腳手架與建築物連線;

(二十二)起重吊裝一般規定

1、起重吊裝機械、素具不準超載使用。吊裝前必須核對吊裝荷載,計算選用吊車臂杆幅度、繩索、滑輪、捲揚機等必須採可靠安全措施,否則不準吊裝;

2、廠區院內吊裝不得利用廠區管道、電杆、正在執行的機電裝置基礎作錨點。

(二十三)管鉗作業一般規定

1、管工使用小型工具組對管口時必須採取可靠防護措施,防止管件下落傷人;

2、鉗工拆裝螺栓不得用力過猛,嚴禁在活口扳手手柄上加用套管;

3、裝置拆洗作業必須把零部件放牢,防止滾動、掉落。

(二十四)檢查與考核

1、基建部、生產車間、生產部和安環部依據本規定實施檢查。

2、基建部、生產車間、生產部和安環部依據有關規定對施工單位和施工所在單位實施考核和處罰。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15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嚴禁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光腳和赤腳上班。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二、班前班後檢查並交代有關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的注意事項。

三、必須按規定張掛安全網,在醒目和險要處設立警示牌,工地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安器。

四、必須按施工平面圖佈置施工機械和臨時設施,保障道路暢通。現場及時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五、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操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

六、必須做好工地環境衛生工作,嚴禁亂倒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

七、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16

1、 現場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一律佩戴工作卡,工卡不得轉借,遺失必須補辦,無卡著不得上崗工作。

2、 非現場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一律不準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3、 施工現場的材料每天整理歸類,妥善保管。每天安排工人清掃現場,清運垃圾,施工現場必須保持整潔、通暢。

4、 嚴禁赤腳,穿上高跟鞋或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5、 嚴禁在電梯井口及樓梯口倒垃圾,扔雜物。

6、 嚴禁聚眾賭博,嚴禁觀看淫穢書刊、音像,嚴禁打架、鬥毆,酗酒鬧事。

7、 對不符合用電要求的.電源線要堅決拆除,對影響行人的電線要吊高固定。

8、 進入施工現場後,應詳細檢查是否帶有隱患的`危險孔洞並做好足夠的維護措施。施工班組每天進行工作方面的自我檢查。定期檢查安全措施,如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

9、 加強施工現場的日夜值班制度,配備足夠的人員加強巡迴檢查,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加強成品、半成品的保護。成品保護要重視實施“護”(提前保護)、“包”(包裹防汙染)、“蓋”(表面覆蓋)、“封”(區域性封閉、防護和汙染)。

10、 施工用料不得隨意運出工地。必須外運的應向專案部申報原因及辦理有關手續,經批准後發給放行條方能運出。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17

1、裝修施工單位須自行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並確定防火責任人,加強對施工人員的防火教育,確保各項施工作業、各個環節不出現火險。

2、施工現場應配置足夠數量且正常有效的滅火器,並確保現場施工人員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

3、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吸菸,不得擅自使用明火作業。

4.、施工人員使用牆壁插座時,嚴禁用無插頭的電源線直接搭接在插座裡取電。

5、施工單位應認真接受物業公司管理人員的日常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在接到火險隱患整改令後應儘快整改。

6、裝修施工中,如出現火情,應立即關閉室內所有電源,就近取用滅火器進行火情撲救,並在第一時間通知物業公司。一旦發生火情,相關負責人須賠償損失,嚴重者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注:如違反規定以上管理制度,出現安全事故(火災、人人身傷害等),自行負責,事情嚴重者交由有關機關處理。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18

1、由專案同冬防(含留駐)人員簽定《冬防責任書》明確冬防範圍、內容、責任與之相關權、利及期間所屬違規行為範籌,違規處罰細則。

2、擬定11月30日至次年3月15日為冬防期(11月15日停止大面積施工,人員陸續退場,11月30日除冬防人員和少數管理人員外,其餘人員全部退場,次年3月10日施工人員開始陸續歸隊)。

3、在冬防期間對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實行封閉管理。

4、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設立白晝定位崗和巡邏崗,並建立組長、副組長查崗制度,負責本區域的安全、保衛、防火、防盜、防凍、及當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等工作。

5、施工現場停用的機電裝置歸庫,配電箱上鎖,線纜架空作好防護(三級以下配電箱及線纜歸庫);將施工用水管道放盡餘水;消防管道作好保溫防凍處理,保證滿足隨時供水。

6、施工現場零星材料歸庫、歸堆;露天堆放的鋼材、架管作好覆蓋防止雨雪鏽蝕;木材分類歸方碼放,防雨雪、防火。

7、施工現場口邊作好防護,封閉除安保人員巡察通行以外的'其他通道。

8、冬防人員統一住宿在現專案會議室、辦公室(彩板房),採用電油汀取曖器供暖,嚴禁採用電爐和燃煤類取曖裝置。

9、宿舍內嚴禁作飯、燒水、使用明火,不得留宿冬防留駐以外人員。

10、將其他空宿舍切斷電源,關好門窗上好鎖。

11、生活區內給排水管作好保溫防凍,雨雪後及時清掃,大風前後組織檢查、房舍、圍擋的完好情況並及時採取防止、修復措施。

12、注意作好防火、防盜工作,冬防期間無領導文字證明,貨、物、大中小型機具、工具,不得出場。

13、冬防人員禁止私自外出,嚴禁脫崗。

14、冬防期間禁止閒雜人員進入現場和生活區,和上級領導機關及駐地派出所建立聯絡。

15、安排好冬防人員的崗後文化娛樂生活和春節期間的相關事項。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19

1:1術語

1、安全警示:安全警示一般常用於施工地段,危險地段和交通事故,突發事件的隔離。

2、高空作業:所謂高處作業是指人在一定位置為基準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3、架空光纜:架空光纜是架掛在電杆上使用的光纜。架空光纜敷設方式可以利用原有的架空明線杆路,節省建設費用、縮短建設週期。架空光纜掛設在電杆上,要求能適應各種自然環境。一般用於長途二級或二級以下的線路,適用於專用網光纜線路或某些區域性特殊地段。

4、管道光纜:通訊光纜敷設方式的一種。管道敷設一般是在城市地區,管道敷設的環境比較好,因此對光纜護層沒有特殊要求,無需鎧裝。

5、材料檢驗:通過觀察、測量和試驗確定材料<>的質量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的過程和方法,是保證產品安全和壽命的必要手段。

6、光纜:它是利用置於包覆護套中的一根或多根光纖作為傳輸媒質並可以單獨或成組使用的通訊線纜元件。

7、光纜接頭盒:主要是在適用於各種結構光纜的架空、管道、直埋等敷設方式之直通和分支連線。

8、光纜熔接:光纜熔接是一項細緻的工作,特別在端面製備、熔接、盤纖等環節,要求操作者仔細觀察,周密考慮,操作規範。本文為您詳細介紹了其中的步驟和實際操作技巧。

9、個人防護用品:為使作業人員在施工活動過程中免遭或防止事故帶來的傷害而提供的個人穿戴的勞動防護用品。

2:1風險評估

1、通訊管井內作業有毒氣體傷害:井下或其他封閉環境存在有毒氣體,沒有事先通風和檢驗有毒氣體濃度。

2、管道施工未設定安全警示設施,造成交通事故。

3、管井下作業,路面沒有設定安全警示設施或留人職守,井面重物打擊傷害。

4、開挖位置附近已敷設供排水、燃氣、電力線纜、通訊線路等地下設施,作業無保護措施造成重大事故。

5、高空作業未按照要求佩戴好安全帶。

6、沒有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7、沒有設定監護區域或無人監護導致人員高處墜落。

8、立杆人力不夠,造成電杆倒下壓傷人。

9、抬、立杆時用力不均,導致杆斷傷人。

10、立杆開挖時(打洞)挖斷重要光/電纜或其他地下管線裝置。

11、電力線路下進行立杆作業,電杆與電力線的安全距離不夠,導致人員觸電事故。

12、天氣潮溼,引起強電弧觸電。

13、在系統割接、接續、測試時可能會出現失誤操作。

14、施工區域動火,切割、燒焊、鑽孔等火屑引起火災。

3:1防範措施

1、做好現場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明確現場安全員。

2、下井前或進入其他封閉環境前要先用毒氣測試儀或採用生物測試法進行檢測。

3、在井下或其他封閉環境內施工要使用抽風裝置,確保通空氣流通良好。

4、作業發現有身體不適的立即停止作業。

5、發現有人中毒,採取正確措施,切忌盲目施救,避免二次中毒。

6、井下作業井口留人值守,施工前檢查安全警示措施是否到位。

7、井口附近不要放置重物。

8、夜間設定警示閃爍燈或紅燈。

9、向有關部門瞭解施工區域市政設施分佈情況。

10、對供排水、燃氣、電力線纜、通訊線路等地下設施做好保護措施和警示標識

11、制定“施工現場搶修應急預案”,備好人員、工器具、車輛等。

12、高空作業時,必須先測試是否帶電,必須使用安全帶保護,安全帶圍杆繩放置位置應在距杆梢50釐米以下。

13、在杆上作業應戴安全帽,必要時在杆周圍設定護攔。

14、高空作業附近設定監護區域,專人監護。

15、立杆開挖時,查勘是否有重要光/電纜或其他地下管線裝置。

16、在電力線下面或附近施工時,確保與電力線的安全距離或臨時停電。

17、立杆前應觀察地形及及周圍環境,根據所立電杆的粗細、長短和重量合理配備作業人員明確分工,專人指揮。

18、在電力線下面或附近施工時,確保與電力線的安全距離,嚴防與電力線靠近。

19、應與高壓線保持國家法律規定的安全距離。

20、所用的工具與材料不得觸及電力線及其附屬裝置。

21、施工全過程一定要佩戴安全帽。

22、新舊纜做好明確標識,待割接纜時必須兩人現場核實、確認無誤。

23、儘量避免觸碰和踩踏現有線纜,視情況需要,對現有線纜用保護材料進行包裹保護。

4:1防範規定

4:1:1安全警示

1、在城鎮的下列地點作業時,應根據有關規定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防護圍欄等安全設施和設定警戒人員。必要時應搭設臨時便橋等設施,並設專人負責疏導車輛、行人或請交通管理部門協助管理。

(街巷拐角、道路轉彎處、交叉路口;有礙行人或車輛通行處;在跨越道路架線、放纜需要車輛臨時限行處;架空光(電)纜接頭處及兩側;挖掘的坑、洞、溝處;開啟井蓋的人(手)孔處;跨越十字路口或在直行道路中央施工區域兩側。)

2、安全警示標誌和防護設施應隨工作地點的變動而轉移,作業完畢應及時撤除,清理乾淨。

3、施工需要阻斷道路通行時,應事先取得當地有關單位和部門批准,並請求配合。

4、在公路、高速公路、鐵路、橋樑、通航的河道、市區等特殊地段施工時,應使用有關部門規定的警示標誌,必要時派專人警戒看守。

施工作業區內嚴禁一切非工作人員進入。嚴禁非作業人員接近和觸碰正在施工執行中的各種機具與設施。

5、在城鎮和居民區內施工使用發電機、空壓機、吹纜機、電錘、電鋸、破碎錘(炮)等,有噪聲擾民時,應採取防止和減輕噪聲擾民措施,並在相關部門規定時間內施工。需要在夜間施工的或在禁止時間內施工的,應報請有關單位和部門同意、批准。

6、施工現場有兩個以上施工單位交叉作業時,建設單位應明確各方的安全職責,對施工現場實行統一管理。

4:1:2人(手)孔、地下室內作業

1、應遵守建設單位、維護部門地下室進出、人孔開啟封閉的規定。

2、進入地下室、管道人孔前,必須進行氣體檢查和監測,確認無易燃、有毒、有害氣體並通風后方可進入。作業時,地下室、人孔應保持自然和強制通風。尤其在“高井脖”人孔內施工,必須保證人孔通風效果。

3、在地下室、人孔內作業期間,作業人員若感覺呼吸困難或身體不適,應立即呼救,並迅速離開地下室或人孔,待查明原因並處理後方可恢復作業。

4、作業時發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氣體時,人員必須迅速撤離。嚴禁開關電器、動用明火,並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排除隱患。

5、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地下室或人孔。嚴禁在地下室吸菸和生火取暖。地下室、人孔照明應採用防爆燈具。

6、嚴禁在地下室、人孔內點燃噴燈。使用噴燈時應保持通風良好。

7、在地下室、人孔內作業時,地下室或人孔上面必須有人監護。上下人孔的梯子不得撤走。

8、地下室、人孔內有積水時,應先抽乾後再作業。遇有長流水的地下室或人孔,應定時抽水。

9、開啟人孔蓋及作業

啟閉人孔蓋應使用專用鑰匙。上下人孔時必須使用梯子,放置牢固。不得把梯子搭在人孔內的線纜上,嚴禁作業人員蹬踏線纜或線纜托架。

在有行人、行車的地段開啟孔蓋施工前,人孔周圍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和圍欄。晚上作業必須設定警示燈,作業完畢確認孔蓋蓋好再拆除。

雨、雪天作業時,在人孔口上方應設定防雨棚,人孔周圍可用砂土或草包鋪墊。

4:1:3登高作業

高處作業時,嚴禁在無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操作,相應施工人員必須是具備高處作業證書的專業人員,施工前仔細檢查安全防護裝備的效能是否良好,並嚴格按安全規範要求進行施工,安全防護帶、安全帽、工作膠鞋等安全防護裝備必須佩戴齊全,嚴禁酒後、帶病、疲勞、高溫、過寒等情況下野蠻施工。

4:1:3:1上梯作業

1、應經常檢查登高梯的完好性,是否牢固和平穩。凡是已經摺斷、鬆弛、破裂、防滑膠墊脫落、腐朽、變形的梯子,不得使用。使用單梯或較高的人字梯時,應有專人扶梯。有架空電線和其他障礙物的地方,不得舉梯移動。登高梯所搭靠的支撐物必須堅固,並能承受梯上的最大負荷。上下登高梯時不得攜帶笨重的工具和材料。

2、登高梯上不得有兩人同時工作。使用金屬登高梯時,踏板必須做防滑處理,梯腳應裝設防滑絕緣橡膠墊,施工人員應穿絕緣膠鞋。登高梯搭靠在牆壁、吊線上使用時,梯子上端的接觸點與下端支援點間水平距離應等於接觸點和支援點間距離的1/4至1/3。當梯子搭靠在吊線上時,梯子上端至少應高出吊線30 cm,但高出部分不得超過梯子高度的1/3。(梯子上部裝雙鐵鉤的除外)。靠在電杆上的登高梯上端應綁紮u型鐵線環或用繩子將梯子上端固定在電杆上或吊線上。在登高梯上作業時,不得一腳踩梯,另一腳踩在其他物件上面。不得用腿腳移動梯子。登高梯不用時,應隨時平放。在電力線、電力裝置下方或附近,嚴禁使用金屬伸縮梯。

3、使用高凳前應檢查高凳是否牢固和平穩。凳腿、踏板材質應結實。上下高凳時不得攜帶笨重材料和工具。一個人不得腳踩兩隻高凳作業。

4:1:3:2登(上)杆作業

1、登杆前必須認真檢查電杆有無折斷的危險。如發現有腐爛現象的電杆,在未加固前,不得攀登。登杆時應注意觀察及避開杆頂周圍的障礙物。

2、登杆到達杆上的作業位置後,安全帶應兜掛在距杆梢50 cm以下的位置。利用上杆釘登杆時,必須檢查上杆釘安裝是否牢固。如有斷裂、脫出危險不準蹬踩。利用上杆釘或腳釦上下杆時不準二人以上同時上下杆。

3、登杆時除個人配備的工具外,不準攜帶笨重工具。材料、工具應用工具袋傳遞。在電杆上作業前,必須繫好安全帶,並扣好安全帶保險環後方可作業。

4、杆上作業,所用材料應放置穩妥,所用工具應隨手裝入工具袋內,不得向下拋扔工具和材料。

5、在杆下用緊線器拉緊全程吊線時,杆上不準有人。待拉緊後再登杆擰緊夾板、做終結等。

6、升高或降低吊線時,必須使用緊線器,尤其在吊檔、頂檔杆操作必須穩妥牢靠,不許肩扛推拉。

7、電杆上有人作業時,杆下週圍必須有人監護(監護人不得靠近杆根),在交通路口等地段必須在電杆周圍設定護欄。

4:1:4在供電線及高壓輸電線附近作業

1、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絕緣手套,穿絕緣鞋和使用絕緣工具。

在原有杆路上作業,應先用試電筆檢查該電杆上附掛的線纜、吊線,確認沒有帶電後再作業。

2、在通訊線路附近有其他線纜時,在沒有辯明清楚該線纜使用性質前,一律按電力線處理。

3、在與電力線合用的水泥杆上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注意與電力線等其他線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4、在電力線下或附近作業時,嚴禁作業人員及裝置與電力線接觸。在高壓線附近進行架線、安裝拉線等作業時,離開高壓線最小空距應保證:35kv以下為2.5m,35 kv以上為4m。

5、光、電纜通過供電線路上方時,應事先通知電力部門派人到現場停止送電,並經檢查確實停電後,才能開始作業。通訊施工作業人員不得將供電線擅自剪斷。停送電必須在開關處懸掛停電警示標誌,有專人值守,嚴禁擅自送電。在結束作業並得到工地現場負責人正式通知後方可恢復送電。不能停電時,可採取搭設保護架等措施,但必須做好充分的安全準備,方可施工。

6、如需在供電線(220v、380v)上方架線時,嚴禁用石頭或工具等繫於纜線的一端經供電線上面拋過。此時,可在跨越電力線處搭設安全保護架,將電力線罩住,施工完畢後再拆除。作業中,放線車和吊線均應良好接地。如布放吊線,先在跨越電力線的上方做單檔臨時輔助吊線,待吊線沿其通過並全程安裝完畢後再拆除臨時輔助吊線。

7、遇有電力線線上杆頂上交越的特殊情況時,作業人員的頭部不得超過杆頂。所用的工具與材料不得接觸電力線及其附屬裝置。

8、當通訊線與電力線接觸或電力線落在地面上時,必須立即停止一切有關作業活動,保護現場,禁止行人步入危險地帶。不得用一般工具觸動通訊纜線或電力線。應立即報告施工專案負責人和指定專業人員排除事故。事故未排除前,不得擅自恢復作業。

9、在有金屬頂棚的建築物上作業前,應用試電筆檢查確認無電方可作業。

10、在電力線下架設的吊線應及時按設計規定的保護方式進行保護。

5:1傳輸線路施工安全職責

1、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工程專案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施工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應當經通訊行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施工單位應保證所有參加工程專案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考核合格。其生產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應記入個人工作檔案。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2、企業主要負責人、工程專案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應對建設工程專案的安全施工負責。企業必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各工程施工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當發生安全事故時,應及時、如實地報告。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立即處理時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4、施工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崗位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操作規程,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5、當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施工人員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6、施工人員有權瞭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當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現場。

7、施工人員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不同的專業需要,正確穿戴和使用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從事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技能的培訓和考核,並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6:1安全員的安全職責

1.全面負責傳輸線路施工專案的安全管理和協調工作,制定傳輸線路施工專案的總體安全管理制度,審查、審批各施工組制定的安全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實用。

2.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專案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要求檢查各施工點的安全作業、文明作業執行情況,對違章作業作記錄並及時做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3.對工程施工成員進行工程施工的安全教育。

4.檢查各施工組的車輛、工具、儀表的使用狀況,並做出紀錄,對違章的做出處理意見。

5.協助專案經理,協同技術負責人對工程施工的技術安全性進行評定。

7:1施工作業隊安全教育

1、在行人較多的地方立杆作業時應劃定安全區,設定圍欄,嚴禁非作業人員進入現場。

2、立杆前,必須合理配備作業人員。立杆用具必須齊全、牢固、可靠,作業人員應能正確使用。豎杆時應設專人統一指揮,明確分工。

3、使用腳釦或腳蹬板上杆時,應檢查其完好情況。當出現腳釦帶腐蝕、裂痕,彎鉤的橡膠套管(橡膠板)破損、老化,腳蹬板扭曲、變形、螺絲脫落等情形之一時,嚴禁使用。不得用電話線或其他繩索替代腳釦帶。

4、布放鋼鉸線前,應對沿途跨越的供電線路、公路、鐵路、街道、河流、樹木等調查統計,針對每一處的具體情況制定和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布放時的安全通過,如鋼絞線跨越低壓電力線,必須設專人用絕緣棒托住鋼絞線,不得擱在電力線上拖磨。

5、在杆上收緊吊線時,必須輕收慢緊,嚴禁突然用力。收緊後的吊線應及時固定、擰緊中間沿線電杆的吊線夾板並做好吊線終端。

6、在吊線上布放光(電)纜作業前,必須檢查吊線強度。確保吊線不斷裂、電杆不傾斜、吊線卡擔不鬆脫時,方可進行布纜作業。在架空鋼絞線上進行掛纜作業時,地面應有專人進行滑動牽引或控制保護。

7、拆除吊線前,應將杆路上的吊線夾板逐步鬆開。如遇角杆,操作人員必須站在電杆彎角的背面。

8、在原有杆路上作業,應要求施工人員先用試電筆檢查該電杆上附掛的線纜、吊線,確認不帶電後再作業。

9、在供電線及高壓輸電線附近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絕緣手套、穿絕緣鞋和使用絕緣工具。嚴禁作業人員及裝置與電力線觸碰。在高壓線附近進行架線、安裝拉線等作業時,離開高壓線最小空距應保證:35kv以下為2.5m;35kv以上為4m。

10、當架空的通訊線路與電力線交越達不到安全淨距時,必須根據規範或設計要求採取安全措施。

11、在電力線下架設的吊線應及時按設計規定的保護方式進行保護。嚴禁在電力線路正下方立杆作業。嚴禁使用金屬伸縮梯在供電線及高壓輸電線附近作業。

12、在跨越電力線、鐵路、公路杆檔安裝光(電)纜掛鉤和拆除吊線滑輪時嚴禁使用吊板。

13、當通訊線與電力線接觸或電力線落在地面上時,必須立即停止一切作業,保護現場,禁止行人步入危險地帶。不得用一般工具觸動通訊纜線或電力線,應立即要求施工專案負責人和指定專業人員排除事故。事故未排除前,不得恢復作業。

14、在江河、湖泊及水庫等水面截流作業時,應配置並攜帶必要的救生用具,作業人員必須穿好救生衣,聽從統一指揮。

15、在橋樑側體施工應得到相關管理部門批准,作業區周圍必須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圈定作業區,並設專人看守,作業時,應按設計或相關部門指定的位置安裝鐵架、鋼管塑料管或光(電)纜。嚴禁擅自改變安裝位置,損傷橋體主鋼筋。

16、在牆壁上及室內鑽孔布放光(電)纜時,如遇與近距離電力線平行或穿越,必須先停電後作業。

17、在跨越街巷、居民區院內通道的地段布放鋼絞線、安裝光(電)纜掛鉤應使用梯子,設專人扶、守、搬移,嚴禁使用吊線坐板方式在牆壁間的吊線上作業。

18、在建築物的金屬頂棚上作業前,施工人員應用試電筆檢查確認無電方可作業。

19、在林區、草原或荒山等地區作業時,不得使用明火。確實需動用明火時,應徵得相關部門同意,同時必須採取嚴密的防火措施。

20、施工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進入高速公路施工現場時,必須穿戴專用交通警示服裝。按相關部門的要求,設專人擺放交通警示和導向標誌,維護交通安全。施工安全警示標誌擺放應根據施工作業點“滾動前移”。收工時,安全警示標誌的回收順序必須與擺放順序相反。

8:1傳輸線路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1、施工現場必須有指定的安全員。

2、特種作業施工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資格證(電、焊、登高、起重、司吊等)。

3、施工場地應進行施工圍攔架設,並掛設工程標誌牌、安全文明標誌牌。

4、在公路、街道、公共場所施工時,現場必須設定交通標誌、防護線及施工警示牌,同時做好現場的圍護工作,嚴禁外來人員進入施工場地,在市區進行管道施工時,須設定封閉型的圍欄設施。

5、道路兩側施工,放置安全標識物,嚴禁施工材料佔道擺放。

6、進入施工現場戴好安全帽,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7、對進場材料嚴格檢驗,發現不合格材料,絕對不能在工程中使用.

(如電杆、地錨石、鐵件等)

8、嚴禁功能失常、帶有故障、超期使用的機具、裝置運入施工現場。

材料裝置有可能在施工過程中陸續到齊,後到的材料裝置必須檢驗合格。

9、在機械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操作。

10、各種電動機械裝置應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才可啟動施工。

11、工作前應檢查機械、工具等,確認完好方可使用。

12、直埋光纜接頭應安排在地勢平坦和地質穩定地點,避開水塘、河流、溝渠及道路等。

13、在站點施工時,嚴禁用裸露的線纜直接塞入插座內供電。

14、施工單位已設定專職安全員、質檢員,對所屬單位承建專案每一施工環節的安全和質量進行監督。

15、每天作業前及施工中,現場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施工機械的檢查。

16、對特殊地質達不到規定埋深的,要做水泥護墩保護,水泥護墩規格要符合設計規範要求。

17、嚴禁進局光纜與電力線走同一饋線孔,進局光纜須在饋線孔前作滴水彎,用卡釘固定,饋線孔要封堵。

9:1工程驗收工作職責分工

9:1:1建設單位工作職責

1、組織參建人員,對重要分項工程、隱蔽工程、試驗的驗收並進行稽核,參加對重大施工技術問題的攻關和解決。

2、組織人員審查竣工資料,參加工程的初驗,組織竣工驗收;

3、負責起草與工程相關的合同及甲供材料、裝置供貨合同,組織與承包商、供應商進行合同洽談及簽定、隊伍考察等準備工作,主辦專案的招標具體事宜,會同公司各部門做好工程招投標工作,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辦招投標手續。

9:1:2監理單位工作職責

1、督促、檢查承包單位按業主及檔案的要求編制竣工檔案,審查承包單位報送的竣工資料,並對工程質量進行竣工預驗收,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2、編制監理方面的竣工檔案。

3、參加由業主組織的竣工驗收,並提供相關監理資料。

9:1:3參建單位工作職責

1、負責保證工程施工質量、進度、安全;配合建設、監理單位驗收。

2、負責對工程驗收中發現的工程質量問題,及時整改,並達到驗收標準。

3、負責向建設單位提交竣工資料及建安決算。

9:1:4維護單位工作職責

1、負責參與工程建設專案驗收工作,就工程建設質量,裝置執行質量情況進行驗收,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

2、負責初驗後對網路資源更新完成情況進行驗收、確認及資源更新。

3、負責初步驗收後試執行期間的裝置、網路維護工作。

4、負責發現、監督裝置試執行期間網路執行質量及網路執行問題,及時要求裝置廠商解決網路遺留問題。

5、負責竣工驗收工作中對網路質量及執行情況的確認。

10:1相關參考制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資訊工程部分)

3、通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操作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工業和資訊化部20xx年釋出)

4、《通訊建設工程企業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暫行規定》

5、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_國務院令第393號

6、關於印發《通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規〔20xx〕111號

7、gb50374-20xx通訊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8、yd 5102-20xx通訊線路工程設計規範

9、yd 5121-20xx通訊線路工程驗收規範

10、yd 5123-20xx通訊線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

11、中國行動通訊集團浙江有限公司傳輸工程監理規範(gc-gf008-20xx)

12、中國行動通訊集團浙江有限公司傳輸工程監理規範(gc-gf008-20xx)

13、中國行動通訊集團浙江有限公司傳輸工程建設規範(gc-gf007-20xx)

11:1相關應急方案

1、《通訊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2、《通訊與廣電工程專案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_29639-20xx)

4、《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5、《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6、《國家通訊保障應急預案》

7、《通訊機房安全防火應急處理預案》

8、《通訊機樓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工信部電管[20xx]543號)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20

宿舍樓裝飾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及管理制度

一、文明施工目標

按上海市"標準化文明工地"執行。

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現場成立文明施工管理小組,結合工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確保文明施工。

2、現場總平面佈置及水、電線線路整改合理,各種材料分類堆放整齊。

3、施工現場設立醒目的`施工標誌牌、安全警戒牌等"十牌二圖"。

4、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合格的安全帽。

5、派專人清運建築垃圾,打掃樓層及工地周圍道路,以保證環境衛生。

三、建立健全各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要制定各種文明管理制度,即總文明管理制度,施工人員管理制度、材料、機具等文明管理制度,值班門衛文明管理制度等。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21

1、施工現場文明及環保措施

1.1施工現場必須有七牌一圖,即工程概況;工程專案負責人名單;創工程質量合格和施工現場標化管理;工程環保;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安全生產天數計數;防火須知等七牌及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標牌的製作、掛置必須符合標準,現場必須指定衛生負責人,明確職責,嚴格按照園區工地文明的有關規定進行施工。

1.2施工現場經常保證完整、整潔。實現工地門前"三包",確保門前牆外無垃圾、無建築材料、無汙水。

1.3在作業區設定一個臨時便桶,每日至少指定專人清除二次。嚴禁隨地大小便。

1.4現場原材料、構件、機具裝置要按指定區域堆放整齊,保持道路暢通。作業場所要達到落手清。建築垃圾及時歸堆、外運,嚴禁隨意拋擲。建築汙水必須通過管道集中向下排放。做到作業面無積存垃圾、無積存廢水、無散落材料。

1.5在開始施工時,應請環保部門測定外圍噪音是否超標尖採取措施減少噪音。基本保證施工現場噪聲分貝控制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

1.6石材切割及必須在現場製作的專案,我們將在施工現場分隔的施工房內完成,或臨時用紙面石膏板隔出製作區。

1.7保持施工道路、場地暢通、整潔,施工現場環境保護採用二級排汙處理,進出車輛沖洗乾淨,做到無泥漿出工地。

2、現場保衛措施

2.1建立健全現場治安、消防責任制度和組織

2.1.1本工程實行專案經理負責制,由專案經理對現場治安保衛、防火全面負責。

2.1.2現場建立治安保衛組,配備門衛及保安巡視人員,設定專(兼)職消防員和義務消防員。

2.2公司保衛部門定期檢查督促現場保衛、消防工作,並主動與當地公安部門及消防部門取得聯絡,取得公安、消防部門支援與指導。

2.3實行掛名牌制度。凡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戴統一的名牌。未配戴名牌者一律不準入內。外來人員必須與專案管理部取得聯絡,發給臨時出入名牌方可進入現場。

2.4做好現場物品保管和防盜工作。對貴重材料、小型生產工具等要實行專人保管,責任到人。材料、裝置出入現場必須有收發領用手續和出門證明。

2.5加強法制教育,進入現場之所有人員必須自覺遵紀守法。嚴禁在工地聚重賭博、偷盜公司財物;嚴禁打架鬥毆、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發現上述情況時,要及時制止、嚴肅處理,情況嚴重的報送公安機關處理。

2.6在施工作業工域應根據工作性質、工作範圍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對重點部位如:木工間、危險品倉庫、油漆間,以及危險作業區如:裝飾、保溫、油漆等作業區,要重點配備足夠消防器材,並強掛醒目的禁菸、禁火標誌,要專人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可靠性。

2.7現場設指定的吸菸室,嚴禁在吸菸室外遊動吸菸。

2.8施工現場因生產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申領動用明火許可證。對操作中可能引起的火花,應有控制和隔離的措施。在操作結束離開現場前,要對作業面進行檢查,徹底熄滅火源及熔渣,消除隱患。

2.9嚴格用電制度,嚴禁私接亂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爐,嚴禁在易燃材料周圍使用小太陽燈。

2.10油漆、化工原料庫內禁止做任何作業。倉庫內禁止使用日光燈、碘鎢燈照明。停電時應用乾電筒照明,在顯眼易取處放置滅火機二臺。油漆、化工原料專用倉庫放置滅火機二臺及黃砂箱二隻。要確保安全無事故。

2.11電焊工需持證上崗,凡需要動用電焊等明火作業的,事先要得到工地負責人或工地管理員的批准辦好"動火證",並做好周圍的安全、防火工作,特別是油漆、化工材料、木花、木屑等易燃物,一定要清除後才能進行作業。

2.12下班前要實行點名制度,下班後除指定保衛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再進入施工現場。保衛人員要不停巡視操作現場,消除一切可疑點和危及安全的隱患。

2.13加強工地治安保衛工作。堅持24小時值班(包括節假日),進出施工現場出示證件,做到無證不得入內,配合土建爭創文明工地。

3、裝飾材料包裝及運輸保護措施

3.1型材表面除加保護膜外,另應使用專用包裝紙捆紮。

3.2玻璃板塊等除在裝飾表面按規定加貼保護膜外,在準備發運裝車時應在板塊中間加隔離板,並用緊線機捆紮結實,嚴防運輸過程中造成磨擦損壞。

3.3所有材料及成品在包裝時應注意規格,不同尺寸、品種的料應避免包紮在一起。

3.4玻璃板塊邊安裝邊清潔,並檢查上下防護網,防止雜物掉落汙染或損壞玻璃。

3.5以厚膠紙或三合板在室內遮擋玻璃部分,以免焊點、防火噴劑、水泥抹灰及其他不利影響等汙染玻璃面層或導致其破碎,但以上保護材料不應與玻璃有直接接觸。

3.6材料表面的保護紙不得任意撕毀,以免材料的裝飾表面被硬物劃破或被水泥砂漿汙染。保護紙除去後留下的多餘膠料用清潔劑清洗乾淨。

3.7用保護材料在施工過程中蓋掩玻璃片,以防損壞、褪色或汙染。

3.8提供書面材料,證明擬採用的清潔劑可用以工程鋁材、玻璃片及塗膠等物料的清潔工作。

4、材料管理、文明措施

4.1成品、半成品貴重灌飾材料進場前,先與業主聯絡進場時間,按指定房間並明確標識,設專人負責保管發料。

4.2零星材料、週轉材料、施工機械進場時按業主指定地點堆放,四周用鋼管木板圍護好,堆放整齊並按排在夜間進場。

4.3施工材料垂直運輸,注意損壞建築物原有設施。

5、施工用電保證措施

5.1配電箱引入引出線應有套管,電線上進下出不混亂,電箱上進線應加滴水彎。線應用橡皮線架空在專用電杆上,嚴禁架設在腳手架、防護架上。

5.2危險、潮溼場所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燈具採用安全低壓電源。照明導線應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花線和塑料膠質線,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須接地和接零,單相迴路內的照明開關箱裝用電保護器。

5.3休息室、料間等地不準燒電爐,不使用"小太陽"和功率大於60w的燈泡。

5.4電箱內開關電器須完整無損,並配備漏電保護器,以確保主要施工機械用電安全。

6、施工機械使用保證措施

6.1手持電動機械

手持電動機具須安裝漏電保護器,防護罩殼齊全有效,並有有效接地或接零,橡皮電線不得破損。

6.2木工機械

6.2.1機械上的電動機及電器部分應按其有關要求執行。

6.2.2工作場所應各有齊全可靠的消防器材。嚴禁在工作場所吸菸和有其他明火,並不得存放油、棉紗等易燃品。

6.2.3工作場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應堆放整齊,保證道路暢通。

6.2.4機械應保持清潔,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全可靠,各部連線緊固,工作臺上不得放置雜物。

6.2.5機械的皮帶輪、鋸輪、刀軸、鋸片、砂輪等高速轉動部件應在安裝時做平衡試驗。各種刀具不得有裂紋破損。

6.2.6裝設有氣動除塵裝置的木工機械,作業前應先啟動排塵風機,經常保持排塵管道不變形,不漏風。

6.2.7嚴禁在機械執行中測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機械上面或底部的木屑、刨花和雜物。

6.2.8執行中不準跨過機械傳動部分傳遞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裝刀具時必須待機械停穩後、切斷電源,方可進行。操作人員與輔助人員應密切配合,以同步勻速接送料。

6.2.9根據木材的材質、粗細、溼度等,選擇合適的切削和進給速度。加工前,應從木料中清除鐵釘、鐵絲等金屬物。

6.2.10作業後,切斷電源,鎖好閘箱,進行擦拭、潤滑,清除木屑、刨花。

6.3圓鋸機

6.3.1操作前進行檢查.鋸片不應有裂紋,螺絲應上緊。

6.3.2鋸片上方必須裝置安全罩、擋板和冷卻水裝置。在鋸片後面,離齒10~15mm處,必須安裝弧形楔刀。鋸片的安裝,應保持與鈾同心。

6.3.3片必須平整,鋸齒應尖銳,不得連續缺齒兩個,裂紋長度不得超過20mm,裂縫末端應衝止裂孔。

6.3.4操作時要預防護眼鏡,應站在鋸片一側,禁止站在與鋸片同一直線上,手不得跨越鋸片。

6.3.5進料必須緊貼靠山,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鋸片15mm,不得用力硬拉。短窄料應用推根,接料使用刨鉤。

6.3.6被鋸木料厚度,以鋸片能露出木料10~20mm為限,夾持鋸片的法蘭盤的直徑應為鋸片直徑的1/4。超過鋸片半徑的木料,禁止上鋸。

6.3.7已圓鋸啟動後,應待轉速正常後方可進行鋸料。送料時不得將木料左右晃動或高抬,遇木節要緩慢送料。鋸料長度應不小於500mm。接近端頭時,應用推根送料。

6.3.8鋸線走偏,應逐漸糾正,不準猛板,以免損壞鋸片.鋸片運轉時間過長,溫度過高時,應用水冷卻,直徑600mm以上的鋁片在操作中,應噴水冷卻。

6.4平面創(手壓刨)

6.4.1作業前,檢查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才準使用。

6.4.2刨料時應保持身體穩定,雙手操作。刨料時,手應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須離開刨口50mm以上。嚴禁用手在木料後端送料和跨越創口進行創削。

6.4.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過1mm。進料速度保持均勻,經過創口時用力要輕,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6.4.4被刨木料的厚度小於30mm,長度小於400mm時,應用壓板或壓棍推進。厚度在5原木進鋸前,應調好尺寸,進鋸後不得調整,進鋁速度應均勻,不能過猛。運轉中嚴禁調銀鋸卡子和清理碎料、樹皮等。

6.4.5壓刨床

1)壓刨床必須用單向開關,不得安裝倒順開關,三、四面例應按順序開動。

2)木料的材質、規格一致時,允許同時創兩塊木料。嚴禁一次刨削兩塊不同材質或不同規格的木料,被創的木料不得超過機械所規定的厚度。操作者應站在刨床的一側,接、送料時不得戴手套,送料時必須先送大頭。

3)刨刀與刨床檯面的水平間隙應在10~30mm之間。刨刀螺絲必須重量相等,緊固時用力應均勻一致,不得過緊或過鬆,嚴禁使用帶開口槽的`刨刀。

4)每次進刀量應為2~5mm,如遇硬物或節疤,應減小進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5)已進料必須平直,發現材料走橫或卡住,應停機降低檯面撥正。送料時手指必須離開滾筒200mm以外,接料必須待料走出檯面。

6)已被刨木料長度不能短於前後壓滾筒中心距離;刨短料時,須連續進料。創削10mm以下的薄板,必須墊託板,方可推進壓剛。

7)壓刨必須裝有回彈靈敏的逆止爪裝置,進料因輥及託料光輥應調整水平和上下距離一致,齒輥應低於工件表面1~2mm,光輥應高出檯面0.3~0.8mm,工作臺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7、吊頂工程

7.1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的有關規定。

7.2吊頂作業,凡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得從事此作業。

7.3作業時衣著輕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7.4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

7.5作業所用梯子缺檔,不得墊高使用。

8、焊接工程

8.1為了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除按規定穿戴防護工作服、防護手套和絕緣膠鞋外,還應保持乾燥和清潔。

8.2焊接工作開始前,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是否有損壞的地方,焊機的外殼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接觸是否良好。不允許未進行安全檢查就開始操作。

8.3身體出汗後而使在眼潮溼時,切勿月在帶電的鋼板或工件上,以防觸電。工作地點潮溼時,地面應銷有橡膠板或其他絕級材料。

8.4更換焊條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8.5在帶電情況下,為了安全.焊鉗不得夾在腋下去激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8.6推拉閘刀開關時,臉部不允許直對電閘,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燒傷面部。

8.7下列操作,必須在切斷電源後才能進行:

8.7.1改變焊機接頭時;

8.7.2更換焊件需要改按h次迴路時;

8.7.3更換保險裝置時;

8.7.4焊機發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8.7.5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

8.7.6工作完畢或臨時離開工作現場時.焊接作業時,其附近應無易燃易爆物品,並設定接火斗,以防發生火災與損壞門窗。

9、安全教育制度

9.1安全教育

進入工地的施工人員,都必須經過入場安全教育,辦理安全教育卡。入場安全教育的內容,必須填寫在安全教育卡內,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由宣講人和受教育人員共同簽字,一份報上級安全部門備案,一份留作安全教育的憑證。

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制教育、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以及季節性的安全教育,都通過安全教育卡的形式式進行考核檢查,以便提高安全教育質量,增強安全教育的效果。實踐證明,這是解決施工人員眾多,搞好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

9.2安全技術交底

班組長在施工班組簽發施工任務書時,同時填寫安全技術交底卡,按安全技術交底卡的內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卡由裝飾工程施工單位制定統一格式,交底內容分三部分。一是常規安全要求;二是根據施工內容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三是按照有關施工安全操作要求,有針對性進行安全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三份,由交底人與作業班組代表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另一份交安全管理人員,既作安全檢查的依據,又作為劃分安全事故責任的憑證。

9.3特殊工種的安全操作

架子工、電焊工、氣焊工、維護電工、小型機械工等特殊工種,經安全操作培訓,並持證作業。

安全員在安全檢查工作中,將特殊工種持證作業,作為一項重要檢查內容。如發現特殊工種沒有持證作業,或非特殊工種代替特殊工種作業時,立即停止其工作,並按違章作業進行經濟處罰。

電焊工、氣焊工辦理用火證明時,必須有特殊工種安全操作證。

9.4施工管理人員安全考核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22

一、人員管理

1、人員進場需提供:

(1)身份證影印件。

(2)平安卡影印件,無平安卡的必須辦理平安卡。

(3)特種作業人員需提供特種作業操作證(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樁基礎施工階段,特種作業人員即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樁機操作工、挖掘機司機、汽車吊司機、起重機械訊號指揮與司索工等。

2、人員進場作業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

3、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勞動防護用品: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禁止以草帽替代安全帽;嚴禁赤腳、穿拖鞋、赤膊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如在機架上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焊工作業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戴防護面罩;電工必須穿絕緣鞋。

4、作業班組長每天進行班前安全活動,填寫班前活動記錄,裝置維修及裝置作業人員適時填寫裝置(機具)維修保養記錄、機械裝置執行記錄,以備查驗。

5、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是特種作業人員不得進行特種作業。

二、裝置管理

1、機械裝置進場時必須報驗,報驗內容包括:裝置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進場安裝完畢必須經過專案部相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才能使用。

2、作業人員應經常檢查樁機各總成件、零部件、附件及附屬裝置齊全完整,安裝牢固;各操作杆、制動踏板動作靈活、準確;金屬構件不得有彎曲、變形、開焊、裂紋;銷軸安裝可靠,開口銷禁止用鐵絲或焊條代替;各螺栓連線緊固;傳動部位和傳動帶配置的防護罩應齊全,安裝應牢靠;操作棚有防雨措施。

3、鋼絲繩的規格、型號應符合該機說明書的要求,並與滑輪相匹配,穿繞正確;鋼絲繩不得有扭結、壓扁、彎折、斷股、短絲、斷芯、籠狀畸變等變形;鋼絲繩潤滑應良好;捲筒上鋼絲繩應排列整齊,放出時應保留3圈及以上;鋼絲繩端部固接應達到規定的強度。

4、鋼絲繩的端部固接:

(1)當鋼絲繩的端部採用編結固接時,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並不應小於300mm;

(2)當鋼絲繩採用繩夾固接時,18及18mm以下的,最少用三個繩夾,18~26mm的最少用四個繩夾,26~36mm的,最少用五個繩夾;鋼絲繩夾壓板應在鋼絲繩受力繩一邊,繩夾間距不應小於鋼絲繩的6倍,需要提醒的是,首次採用繩夾固接的,第二天應重新擰緊一次,以防繩夾鬆脫。

5、乙炔、氧氣瓶的'使用:乙炔瓶不能平放,與氧氣瓶之間的間距應為5米以上,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氣瓶與明火的距離應大於10米;存放時,乙炔瓶與氧氣瓶間距應大於5米。

三、用電管理

1、用電必須符合tn-s系統,主電纜使用五芯電纜,所有電纜必須完好,絕緣強度符合要求,基坑內電纜專人維護整理,必須架空,不得拖地和泡在泥水裡。

2、重複接地線即pe線接線正確,配電箱接地符合要求,電機外殼接地符合要求;pe線接在專用端子上。

3、電箱內元器件、閘具、插座應完好,不能使用無外殼或者外殼破損的元器件、閘具、插座。保險絲必須匹配,禁止使用鐵絲或銅絲代替;嚴禁使用裸線直接插入插座用電;電箱內禁止存放任何雜物;電箱應有防雨措施。

4、樁機必須使用專用開關箱,每個用電裝置前必須安裝與之匹配的隔離開關和漏電保護器,達到“一機一閘一漏”。禁止一個漏電保護器下接兩個或兩個以上用電裝置。

5、電焊機必須安裝二次降壓保護器,地線不得用鋼筋代替。焊機地線端頭應做搭鐵件與焊體相連。鋼筋加工機械與焊機必須有防雨措施。

6、移動、提拉潛水泵、泥漿泵,必須先斷電。

7、電工必須每天巡視用電線路、電箱和用電裝置,每天試按漏電保護器;檢修時,掛設“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牌,並且兩人配合作業。

8、宿舍內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燒水做飯。

四、文明施工

1、施工中,水管佈設、泥漿池與加工場、土堆場要合理規劃,做到文明施工;泥漿池四周做好圍護。泥漿及時清理和外運,禁止將未經處理或處理不符合要求的泥漿直接排入市政管網。應做好預防塌孔保證措施、塌孔應急處理措施;嚴禁破壞安全防護設施。

2、嚴格履行《深圳經濟特區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規定,在合法時間內施工,對建築施工噪音採取有效防治措施,把噪聲汙染擾民減少到最低限度。確實需要夜間施工的,經專案部辦理《建築施工噪聲許可證》後方可施工,夜間不大聲喧譁,施工時輕拿輕放,嚴禁敲擊物體。挖土機施工時,儘量減少剷鬥抖動。

3、員工宿舍要勤打掃,保持衛生、整潔,物件擺放整齊;宿舍內嚴禁燒水做飯;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4、所有人員必須保持場地衛生,不亂丟垃圾,菸頭放入指定菸灰處;不踐踏花草;愛護公物。

屋面施工管理制度 篇23

1、員工必須熟知防暑降溫的知識,施工現場負責人要經常向員工介紹防暑降溫的知識和應急處置的措施。

2、合理調整作息時間避免中午高溫時間作業。(高溫作業是指在高溫、高溼或強烈輻射的環境下從事作業,指平均溫度高於33度)。要做到休兩頭幹中間(即:上午10.00~下午15.30為休息時間)。

3、在高溫條件下的作業場所,要採取通風和降溫措施,嚴禁進入容器內作業。

4、對露天作業中的固定場所,應搭設歇涼棚,防止熱輻射,並經常晒水降溫。

5、進入高溫、高處作業的人員,需經常進行健康檢查(可到銀龍小區石門坎醫院分院進行),發現有作業不適者,應及時調離高溫、高處作業崗位。

6、要在生活區和施工區設定茶水供應點,為施工人員和保障人員提供衛生合格的茶水、清涼飲料和綠豆湯等。

7、及時向職工發放防暑降溫急救藥品和勞動保護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