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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通用30篇)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

甲方(委建單位):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通用30篇)

乙方(施工單位):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 的施工安全,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並明確安全責任,經建設單位(甲方)與施工單位(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 安全生產目標

⑴、杜絕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⑵、杜絕一般機械裝置、火災、爆炸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

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規程、規定、標準及辦法,切實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保證體系,努力減少其它事故。

二、 安全規程、標準

⑴、《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

⑵、《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⑶、《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⑷、《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國電公司釋出)

⑸、《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

⑹、《農網35kV及以下線路執行維護、建設改造工作中防人身及倒杆事故的有關安全措施》(甘肅省電力公司)

⑼、其它安全生產指令、規定、標準

三、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的條件:

(1)、現場的負責人、工作監護人、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安全施工的安全等級和技術資質應符合工程施工安全要求。

(2)、配備有滿足本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

(3)、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設定專職安全員。

四、建設單位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⑴、開工前必須對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確保符合各項安全要求。

⑵、開工前必須對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⑶、履行安全合同中規定的由建設單位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五、施工單位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⑴、施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有關本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的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在施工時要按照勞動保護規定為參加施工的人員配備足夠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器具。

⑵、開工前必須自上而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特殊工程(電工、焊工、起重工)必須持證上崗。

⑶、隱蔽工程等複雜性較大的工程,應制定單獨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做好交叉作業防高空附件墜落,高空墜落物等措施。

⑷、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 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⑸、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⑹、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應對本施工企業安全施工(人員安全、機械器具完好、工程質量)負全部責任。如在施工當中發生違章作業或沒做好防護措施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建設單位概不負責。

⑺、施工單位必須接受建設單位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對建設單位安全監察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建設單位安全監察部門。

六、工程合同價款總計工程款付至50%時,甲方開始預扣10萬元工程款作為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中若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則扣除50%的安全保證金,並處以等額罰款;若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則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並處以等額罰款。乙方未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安全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並辦理移交手續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與乙方。

七、安全管理

⑴、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法規、行業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健全安全三級網路(企業、站隊、班組),落實安全檢查員,並制定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

⑵、施工班組要堅持安全日活動制度、班前會制度(安全交底)、班後會小結和現場清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⑶、執行參建單位施工安全聯絡制度,保證各項安全規定和措施的落實。

⑷、乙方應執行安全監督與安全網例會、安全日活動、安全分析會、安全檢查和安全通報制度和安全施工考核辦法。

⑸、臨時工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的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或配帶胸卡上崗。

八、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安全監察部門和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施工當中的不安全情況,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共印製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甲方副本二份,乙方副本一份,監理公司副本一份。

十、未盡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委建單位:甲方(章)施工單位: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

合同經辦人:合同經辦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郵 編:郵 編:

聯絡簽定時間:

聯絡簽定地點: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2

甲方(委建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 年農網完善(第三批擴大內需)10千伏及以下工程(安全合同確定的施工承包範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的施工安全,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並明確安全責任,經建設單位(甲方)與施工單位(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 安全生產目標

⑴、杜絕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⑵、杜絕一般機械裝置、火災、爆炸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

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規程、規定、標準及辦法,切實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保證體系,努力減少其它事故。

二、 安全規程、標準

⑴、《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

⑵、《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⑶、《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⑷、《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國電公司釋出)

⑸、《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

⑹、《農網35kV及以下線路執行維護、建設改造工作中防人身及倒杆事故的有關安全措施》(甘肅省電力公司)

⑼、其它安全生產指令、規定、標準

三、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的條件:

(1)、現場的負責人、工作監護人、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安全施工的安全等級和技術資質應符合工程施工安全要求。

(2)、配備有滿足本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

(3)、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設定專職安全員。

四、建設單位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⑴、開工前必須對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確保符合各項安全要求。

⑵、開工前必須對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⑶、履行安全合同中規定的由建設單位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五、施工單位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⑴、施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有關本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的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在施工時要按照勞動保護規定為參加施工的人員配備足夠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器具。

⑵、開工前必須自上而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特殊工程(電工、焊工、起重工)必須持證上崗。

⑶、隱蔽工程等複雜性較大的工程,應制定單獨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做好交叉作業防高空附件墜落,高空墜落物等措施。

⑷、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 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⑸、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⑹、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應對本施工企業安全施工(人員安全、機械器具完好、工程質量)負全部責任。如在施工當中發生違章作業或沒做好防護措施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建設單位概不負責。

⑺、施工單位必須接受建設單位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對建設單位安全監察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建設單位安全監察部門。

六、工程合同價款總計工程款付至50%時,甲方開始預扣10萬元工程款作為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中若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則扣除50%的安全保證金,並處以等額罰款;若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則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並處以等額罰款。乙方未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安全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並辦理移交手續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與乙方。

七、安全管理

⑴、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法規、行業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健全安全三級網路(企業、站隊、班組),落實安全檢查員,並制定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

⑵、施工班組要堅持安全日活動制度、班前會制度(安全交底)、班後會小結和現場清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⑶、執行參建單位施工安全聯絡制度,保證各項安全規定和措施的落實。

⑷、乙方應執行安全監督與安全網例會、安全日活動、安全分析會、安全檢查和安全通報制度和安全施工考核辦法。

⑸、臨時工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的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或配帶胸卡上崗。

八、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安全監察部門和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施工當中的不安全情況,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共印製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甲方副本二份,乙方副本一份,監理公司副本一份。

十、未盡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委建單位:甲方(章)施工單位:乙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

合同經辦人:合同經辦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郵 編:郵 編:

聯絡簽定時間:

聯絡簽定地點: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3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更好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制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控制工傷和火災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工作機構與領導責任

(一)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年產值在50萬元以上或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的企業,要健全和充實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年產值在50萬元以下或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下的企業要配備專職和兼職安全員;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上級部署,一年至少要召開四次以上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監察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元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三)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宣傳教育與日常管理

(一)大力開展安全生產法制宣傳。

(二)加強職工安全教育,逐步實行全員安全培訓。新入廠的職工必須有針對性地實施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實行全面持證上崗。

(三)安全生產管理的資料要及時整理歸檔,落實專人妥善保管。

三、制度建設和硬體要求

(一)安全條件:

1、車間、倉庫、員工宿舍的設定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

2、車間、員工宿舍按規範設定安全出口,100平方米以上工廠或職工超過10人作業的必須設定兩個疏散通道;

3、按規定安裝通風、通氣、排毒設施;

4、電氣裝置必須符合行業標準要求;

5、特種裝置具有技術監督局頒發的安全使用證;

6、升降機、行車架等危險性作業場所及設施和員工宿舍設有明顯安全警示標誌;

7、電鍍、加油站、危化品等行業的重大危險源必須採取重點監控;

8、建設專案安全設施有“三同時”審查;

9、高危行業必須實施安全評價認定。

(二)現場管理:

1、生產負責人要帶頭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員工尊章守則;

3、車間、倉庫整潔,物資堆放有序,危險物品管理規範,勞動環境優良;

4、按規定配備和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

5、企業規模較小,廠房陳舊或租用民房作廠房和臨時搭建廠房的企業單位,存在生產環境差,安全用電不規範等,必須及時採取措施,自我落實整改;

6、含有粉塵、毒物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都要做好環境監測和職業病防治工作。

四、事故控制與獎懲措施

(一)安全生產事故直接經濟損失不得超過單位銷售收入的萬分之二。

(二)生產經營單位對發生的事故須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來處理。由於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得力而造成重、特大安全和火災事故,將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三)年終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評比活動,對安全生產先進集體與個人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五、責任期限

即:20xx年月日至20xx年XX月31日,簽字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二份,企業留存一份,主管單位一份。主管單位:企業(單位):

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20xx年月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建立特異體質學生檔案。

2、每學期開學初,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瞭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3、教學期間,必要時,對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學生特殊對待。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4、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絡,並告知家長或醫生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並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本制度所稱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體健康狀況異常或者患有肺結核、心臟病、高血壓、胃潰瘍、哮喘、肺炎、腎炎、傷殘、癲癇等慢性病。

2、如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3、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對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簽章)

乙方(簽字):

(簽章)

年月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5

甲方:國小

乙方:學生監護人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建立特異體質學生檔案。

2、每學期開學初,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瞭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3、教學期間,必要時,對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學生特殊對待。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4、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絡,並告知家長或醫生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並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本制度所稱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體健康狀況異常或者患有肺結核、心臟病、高血壓、胃潰瘍、哮喘、肺炎、腎炎、傷殘、癲癇等慢性病。

2、如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3、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對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簽章)

乙方(簽字):

(簽章)

年月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6

甲方(發包方):

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發包人或者發包單位審查承包人主體資格,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審查承包人的企業形式,如果承包人是個人、合夥企業、或是個人獨資企業,按現行法律法規將不能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2)審查承包人企業是否具有建築企業資質,資質等級是否與合同的建設專案相適應。按《建築法》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築企業的發包人也要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聯合體承包的,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範圍承攬工程。

(3)審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掛靠情況,掛靠導致合同無效。

發包人在籤施工建設合同前應當注意稽核承包人資質,是否存在超越資質等情況,避免合同無效。乙方(承包單位):  代理人:聯絡電話:聯絡地址:為做好乙方從甲方承包的工程專案施工作業及後續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本協議為乙方從甲方承包的所有工程專案的施工和使用安全協議。

二、施工工程基本情況

1、施工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安全責任範圍

1、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內容是:專案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專案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2、審查承包方的安全生產資質和專項施工方案,對承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3、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裝置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 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 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5、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6、甲方指派專案經理 負責與乙方聯絡施工安全方面的工作。

7、甲方有權隨時進行監督、檢查, 並有權責令乙方清除不安全隱患的權利。

四、乙方安全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等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制度和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甲方下發的管理程式,嚴格服從甲方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2)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員(包括管理人員、 施工人員、特殊作業人員)花名冊,企業資質證書和委託書等原件經監理稽核後將影印件(總監簽字的影印件)送甲方專案技術部備案。

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上崗,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甲方專案技術部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相 應的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書並培訓上崗。嚴禁無證及未經安全培訓人員上崗 。

4、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乙方必須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書面記錄。

5、建立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1)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和裝置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2)乙方應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並負責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

如果一方存在違反以上規定或者違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規定的,其行為嚴重影響另一方正常生產經營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雙方可以據此約定違約責任,以便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執行。

五、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人員未遵守本安全責任協議書或相關安全規章制度、標準,違章作業,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2、若因合同期內乙方安全管理不力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出險理賠責任對於施工過程中出現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負責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X後生效。

甲方:(蓋X)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X)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7

安全責任告知書

輔導機構(輔導班):

負責人或聯絡人: 

地址:

聯絡方式:

學生: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乙方家長: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地址:

為了確保學員參加假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優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甲方舉辦的輔導班辦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輔導班、教師、學生和家長實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甲方指定的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

二、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家長應保證學生上學和放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輔導班教學課程後及時回家,並電話或微信告知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在路途上發生的任何事故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負擔,輔導班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禁止學生參加輔導班期間及其上下學途中追逐打鬧、做危險遊戲、跨越欄杆、翻越圍牆和大門、上下樓擁擠等危險行為發生。學生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由學生及其家長自行承擔責任。

四、輔導期間,相關輔導人員會提醒學生注意安全,經輔導人員告知並採取合理措施後,學生髮生人身損害事件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五、家長應保證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途中不與不認識的陌生人接觸;學生在輔導班放學後應立即回家,禁止學生參加輔導班上下學中途與他人遊玩。因發生上述情形,學生髮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家長委託其他人員接送學生的,應告知輔導班,輔導班會在核實受託人身份以後,同意由其接送。

六、禁止學生在參加輔導班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進行遊泳、洗澡等可能發生危險的活動。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七、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為個人不當行為造成社會危害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八、嚴禁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玩火、玩電、玩炮、玩銳刃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發現上述情形,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九、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輔導班依法免除相應責任。學生正在參加輔導教學時受到不法侵害,輔導班未盡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輔導班應承擔相應責任。輔導班無不當行為的,不承擔責任。

十、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輔導班在適當的範圍內配合家長對實際加害人進行相應索賠工作。

十一、本安全責任書告知書一式二份,對輔導機構與學生及其家長均有約束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輔導機構(蓋章):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煤氣區域工程專案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據《安全生產法》、《冶金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6號)、《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gb6222-20__)和凌-鋼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明確乙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預防煤氣區域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經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為凌-鋼生產裝置的維修工程專案。

第二條協議期限:

第三條煤氣區域維修安全管理內容

維修主要指豎爐、高爐、轉爐、燒結機煤氣裝置的維修。

(一)應制定三個方案:一是檢修工作方案;二是停氣和吹掃方案;三是送氣置換方案。

方案應包括組織指揮機構,檢修內容和涉及範圍,檢修程式,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等內容;應辦理有關作業的許可證,做好安全確認,並進行嚴格檢測並記錄,做到統一指揮,令行禁止。

(二)負責施工的單位必須與業主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同時經各有關部門認可並辦理相關手續。

施工企業應對自身範圍的安全工作承擔責任。

(三)檢修實施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鍼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四)作業人員應隨身佩戴行動式一氧化碳報警儀,作業環境有害氣體濃度超標或氧氣濃度不足時,應佩戴空氣或氧氣呼吸器,設專職監護人。

(五)作業場所應設有逃生及救援通道。

(六)維修規定內容不得改變,否則必須重新申請。

專案完成後由凌-鋼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

(七)施工作業要求:

1.施工中要嚴格遵守制定的施工單項安全措施,動火點必須備有相應、有效的滅火器材和一氧化碳測定器;進入煤氣裝置或管道內作業,必須配備行動式一氧化碳測定器和行動式氧氣測定器,並採取聯絡呼叫措施予以安全確認;工作人員每次進入設施內工作的間隔時間至少在2小時以上,中間到無煤氣地點休息。

2.帶煤氣危險作業,如帶煤氣抽堵盲板、帶煤氣接管、高爐換探料尺、操作插板等,不應在雷雨天進行,不宜在夜間進行;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空氣正壓呼吸器或隔絕式防毒面具,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1)工作場所應備有必要的聯絡訊號、煤氣壓力錶及風向標志等;

(2)距工作場所40米內,不應有火源並應採取防止著火的措施,與工作無關人員應離開作業點40米以外;

(3)應使用不發火星的工具,如銅製工具或塗有足夠厚度潤滑油脂的鐵製工具;

(4)距作業點10米以外才可安設照明裝置;

(5)不應在具有高溫源的爐窯等建、構築物內進行帶煤氣作業。

3.帶煤氣動火補焊等作業,必須保持管內煤氣正壓不低於100pa,在動火點附近安裝校驗有效期內的適用壓力錶,專人連續監視壓力,並用對講機保持聯絡,無法確保規定壓力時應立即停止作業。

(八)停氣應做到:

1.確認全部止火。

使用按規程規定有效可靠的裝置關閉入口煤氣及儀表導管閥門,檢修裝置與執行中的裝置要用盲板或眼鏡閥可靠切斷。

開啟末端放散管,確保內部煤氣吹淨。

2.末端放散應高出煤氣管道、裝置或平臺4米,距地面不小於10米,車間內部或距車間10米以內不經常操作的放散管必須高出建築物的屋簷,操作時應站在上風口,必要時在放散口附近劃定警戒區,區內禁止有火源,並注意煤氣不要逸入周圍房屋。

3.高爐煤氣管道停氣時,從煤氣來源閥門後附近通氮氣趕煤氣,也可採用開啟所有人孔,自然通風或強制送風趕殘餘煤氣。

4.焦爐煤氣或混合煤氣管道停氣時,向管道始端通入氮氣,也可先通入高爐煤氣趕殘餘煤氣,後按趕殘餘高爐煤氣的方法處理。

5.排水器由遠而近逐個放水驅除內部殘餘煤氣。

6.在管道末端和各死角處做爆發試驗,如點不著,可停止通氮氣,開啟人孔通風,待含氧量達18%和一氧化碳含量合格後,方可進入管道內工作。

(九)送氣應做到:

1.清除管道內雜物,清點工具,人數齊全後封閉人孔和手孔。

2.所有閥門應完好無損,能按要求關閉和開啟。

3.將排水器灌水滿流,保證達到規定要求的水封高度,關閉排水管閥門和試驗頭閥門。

4.管道及附屬裝置上停止動火作業,煤氣管道周圍不得有火源和大於200℃的高溫物質。

5.開啟末端放散管,從管道始端通入氮氣趕空氣,在末端放散管附近取樣試驗至含氧量低於2%。

6.開啟閥門引入煤氣,同時停止通入氮氣,以煤氣趕氮氣在末端放散管處做爆發試驗,連續三次合格後關閉放散管。

7.開啟儀表導管的閥門,恢復儀表指示。

8.改擴建及大修後的煤氣管道必須經嚴密性試驗和全面檢查驗收合格後才能送氣。

(十)發現煤氣洩漏,不能盲目冒險作業和冒險搶救。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乙方負責。

”乙方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該工程專案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現場由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二)乙方施工前,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特殊工種上崗操作證、本次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相關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相應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為甲方提供施工人員的具體人數及姓名。

(三)施工前,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現場,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恐高症、癲癇病等人員高空作業,不許使用未成年工上崗。

進入現場必須自行配備和正確穿戴好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

(四)需使用甲方或凌-鋼的機械、電器、起重裝置時,必須經甲方或凌-鋼主管單位同意,方可使用,乙方不得私自使用、操作以上特殊裝置;自帶裝置、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的安全標準,否則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相關的安全責任。

(五)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專案區域外的場所觸控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裝置,否則因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相關的安全責任。

(六)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打架鬥毆、酗酒,嚴禁酒後上崗。

如果遇到雨雪雷電等特殊氣候時,野外、高空、外房頂作業,必須停工。

(七)乙方負責此專案過程中的現場施工全部安全責任,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根據事故的分析結果,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公章):乙方單位(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將堆場作業車試驗發包給乙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為《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試驗專案

1、試驗名稱:堆場作業車

2、試驗地點:位於

3、 承包範圍:對ZL30裝載機進行堆場作業車改裝試驗;技術培訓和生產工人培訓。

4、 承包方式:乙方負責技術指導/包工包料/技術指導+人工僱傭

二、 試驗專案期限

本試驗工程具體開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一週通知。有效工期以工程承包合同為準。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對乙方人員施工所需機械、工具及安全用具進行審查。

2.協助乙方清理作業場地,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或不按工藝要求操作,忽視施工安全、質量的情況,甲方有權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工作,令其進行整頓,並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4.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人身及裝置事故,由甲方負責組織有關單位調查、統計上報,並追究乙方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單位全部承擔。

5.因甲方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和約定的安全條款經乙方提出而甲方仍堅持執行發生事故時,甲方應負全部責任,乙方未提出異議的,甲、乙雙方應負同等責任。

6.嚴禁違章指揮,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甲方應負主要責任。

7.甲方應認真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中建設單位應負的責任,因違反本條例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試驗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中全過程安全管理,對承包工程施工負全面的安全、文明、質量責任,開工前對參加施工人員必須進行體檢並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習和考試,合格後方可允許進入施工現場參加施工。

4、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5、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

6、施工單位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7、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工程須由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不限於以下條款)

(1)高處及交叉作業;

(2)起重及大件吊裝作業;

(3)焊接安全用電;

(4)焊接與切割的防火防爆。

(5)操作剷車和堆場作業車。

8、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專案管理的技術人員及安全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安全注意事項向施工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9、在有危險性生產現場區域內作業,對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高空墜落以及引起生產裝置事故、電網事故時,應事先制訂專項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交甲方審查合格後實施。未履行本責任擅自施工作業而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0、乙方必須加強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規程,施工紀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嚴格執行定置管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11、由於乙方負主要責任發生人身及裝置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向甲方賠償。

12、施工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定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定明顯標誌。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進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及後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及工程監理、甲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及規定等,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凡違反上述規定進行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4、發生甲方違章指揮、強令施工人員冒險作業或者施工過程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乙方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發現危及施工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建議甲方組織施工人員撤離危險現場。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1.施工人員生產現場必須帶安全帽。

2.在沒有腳手架或者沒有欄杆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2米及以上時,施工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乙方自配)

3.嚴禁不辦理開工手續作業。

4.嚴禁施工人員酒後上班作業。

5.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碰執行裝置或超越指定的工作範圍。

6.嚴禁施工人員翻越、拆除防護欄杆或其它安全設施。

7.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蹬帶電裝置。

8.嚴禁施工人員高處作業時,上下拋擲工具、材料。

9.嚴禁工作聯絡不清,盲目施工。

10.未經甲方同意,嚴禁使用消防水設施(火災除外)和亂接臨時電源。

11.施工現場有燒傷或燙傷可能時,施工人員應注意防護,並避免靠近熱體。

12.腳手架應按規定搭設牢固,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13.高處作業應按規定裝設安全圍欄、警告標誌,注意做好安全防護

1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履行以上安全注意事項以及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違章而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安全責任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執行。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0

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員工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集團公司的有關要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員工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機動車駕駛員駕駛機動車應遵循行人優先原則,主動避讓行人,嚴格按道路標誌、標線進行行駛。機動車駕駛員嚴禁酒後駕車、違章行駛、亂停亂放。

二、機動車駕駛員應積極參加政府交通管理部門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隨時更新自身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知識和安全駕駛知識與技能。

三、行車時做到文明禮貌,按照路線行駛,不搶道,不強超搶會,不超速行駛,不開冒險車;注意勞逸結合,保證駕車時精力充沛,不疲勞駕駛,不超載超員,不將車交給無照人駕駛,絕不酒後駕車;停放車輛地點安全可靠;不駕駛套牌車、安全技術狀況差或來源不清的機動車,不駕駛無牌、手續不全車輛上路行駛。

四、公務車輛的專職駕駛人員,不允許將本人所駕駛車輛交他人駕駛;不搭載與公務公幹無關人員,不允許易燃、易爆物品上車;不私自出車。

五、駕駛私家車、摩托車、騎自行車、步行上下班應按合理的時間、合理的路線往返。駕駛私家車的,不搭載同事上下班。

六、機動車駕駛員應認真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工作,行車前應對車輛進行認真檢查,車輛各部件須符合安全行車要求,嚴禁開故障車上路行駛。上路行駛的車輛應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並配備滅火器材。

七、對於酒後駕駛車輛、違章超過12分和發生交通責任事故者,除了接受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處罰外,還要按照公司交通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公司、員工各執一份。

此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

___有限公司(蓋章)

委託代理人:

員工簽字:

年月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1

甲方:學校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實習的順利進行,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圓滿完成實習任務,經雙方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在參加實習前,對乙方進行紀律教育、安全教育和有關規章制度教育等。

2、甲方在實習期間不定期派教師瞭解學生實習情況,與實習單位進行協調溝通,進一步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認真履行實習期間的各項安全要求,嚴格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一切在實習單位工作人員指導下工作,嚴禁盲目擅動,嚴禁違規操作,確保安全。

2、乙方嚴禁在實習期間內外出遊玩,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確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發生;嚴禁一切危險、違法活動。

3、實習期間乙方根據實習環境、實習工種等情況自行購買意外傷害險等相關險種。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實習期內,由學校統一安排實習單位的學生,由於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甲方將盡力協助乙方共同向有關單位和人員追究責任,但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乙方自主選擇實習單位的,如出現意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己負責處理。

2、如果乙方因違反本協議以及學校、用人單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條例、操作規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實習期間,確需中途離開單位或終止工作,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徵得學校主管部門的同意批准,並跟實習單位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離開。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其它約定

1、實習期,即協議期限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2、學生正式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後,其當事行為,均由學生負責。

3、以上未盡事宜,視情雙方協商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留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年  月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2

工程名稱:

總包單位: 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專業分包單位(班組):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和規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1、專業(班組)分包工作物件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

2、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結束工作日期:

總日曆工作天數:

3、消防安全負責人

甲方:

乙方:

4、甲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4.1貫徹落實國家和深圳市等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法規和總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生活區的消防安全負總責,對施工現場、生活區的消防安全進行全面的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

4.2負責向上級部門提出施工現場消防設施驗收,並對驗收時提出的問題組織乙方進行整改。

4.3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現場所有人員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並有培訓記錄和登記;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裝置有火災危險性的,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對不接受培訓、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經審查有其它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人員,有權拒絕進入施工現場或清退出現場。

4.4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督促落實。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現場各棟號、分包、外包單位和各職能部門、各工種和各區域、層段等各級別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現場的各級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和義務消防隊組織;對重點工種人員如:電氣焊人員、防水作業人員進行登記,建立檔案(特種作業人員要求持證上崗)。

4.5嚴格落實有關動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動用明火,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動火操作前對乙方電氣焊工作業人員以班組或分包為單位進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寫《動火申請審批表》,有甲方專案主管負責人簽字(有效期7天),並開具當天用火證,才准許動火操作。

4.6開具用火證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負責人擔任,其他人員代理應有書面委託;開具動火證時應嚴格把關,根據施工情況提出有針對性的防火措施;高層、外簷和孔洞周圍作業,必須要求乙方和有關作業人員配備接擋工具,並在動火證上註明具體要求和措施;有防水施工和火災、爆炸危險作業的,應停止各種明火作業。

4.7負責對乙方在施工現場、生活區的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防水作業及材料儲存進行審查、批准和監督、檢查。做到工程內不設定宿舍和住人,不做倉庫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及易燃可燃材料;對違章指揮、違規操作等違章、違紀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8定期召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會議、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有針對性的部署做好防水施工、聚苯保溫材料進場存放安裝、冷卻塔、貴重機器裝置(電梯、冷水機組、空調機等)安裝以及裝修等各階段的防火工作;協調和處理本施工現場的有關消防安全問題。

4.9發生火災,應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緊急情況下甲方有權呼叫乙方的相關人員及物資。

4.10積極配合各級消防監督檢查機關的檢查,參與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5、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5.1貫徹落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法規和總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對所屬施工區域、生活區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負全面責任。

5.2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防火組織及義務消防隊組織,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員花名冊及特殊工種的證件影印件及有關資料,在本施工區域內,尤其是重點部位要按規定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並保證靈敏有效。

5.3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操作前,必須到甲方用火審批部門辦理動火證,不得由他人代理。在操作中應確保高層、外簷和孔洞周圍作業對電氣焊割產生的火花、焊渣有接擋和封堵措施,並避免與防水施工、冷卻塔安裝等易燃危險性作業同時交叉進行;要清除周圍易燃可燃物,配備滅火器材或滅火用水,設專人看火監護。禁止非焊工電氣焊操作。

5.4負責對本單位在施人員進行消防法規、制度、操作規程和施工現場火災危險性的教育;進行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對施工現場採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的新裝置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術特性,經培訓教育後方可上崗作業。在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5.5按深圳市有關規定,工程內部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定宿舍。甲方指令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在建設工程外設定宿舍和庫房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割和圍擋。嚴禁在宿舍內私接亂拉電線、使用(“熱得快”、電飯鍋、電褥子等)電熱器具;使用液化石油氣應經甲方批准,經審批有合格證後才准許使用。乙方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應向甲方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經甲方批准和登記,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後才准許使用和儲存。

5.6負責所在施工區域及所屬生活區宿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並制定消防應急預案,保證所施工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等完好無損、靈敏有效,確保消防應急通道暢通,並有權拒絕甲方違反消防安全法規的指令。

5.7現場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防火規定和措施、並嚴格執行。

5.8施工現場嚴禁吸菸、禁止隨地大小便、動用明火必須開具動火證、配備滅火器具、並設專人看管。

5.9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禁止使用電熱器具做飯、取暖和燒水不準在電線上掛放衣服和臥床吸菸。

5.10禁止私自挪用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消防器材周圍3米不準圈地他用。

5.11禁止非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嚴禁賭博、酗酒打架、鬥毆,現場運料外出要出示證明並經保衛人員驗證後方可放行。

5.12所有人員要自覺遵守現場消防、保衛、管理制度、互相監督共同搞好消防、保衛工作。

5.13經常進行自我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各種違章用火、用電和違章操作行為,在防火安全檢查中發現的消防隱患及問題,應及時整改或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並及時通報甲方有關部門共同協商解決,消除消防隱患。

5.14積極配合、服從各級消防機關、部門及甲方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對於查出的防火安全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並將整改情況書面報甲方備案。

5.15發生火災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報告,並迅速組織撲救,事後要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如發生遲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承擔相應責任。

5.16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火災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傷亡和經濟損的,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6、補充條款: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章) 專業分包單位(班組):(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使您的孩子_________在本教育輔導中心健康快樂的學習,本中心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生家長配合本中心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教育學生遵守本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遵紀守法,配合甲方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

二、甲、乙雙方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認定學生傷害責任,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在本中心內,由於甲方管理上有過錯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承擔責任

四、在本中心內,由於乙方或者學生自身過錯造成的傷害事故,或因意外因素造成的學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學生違反本中心規章制度或紀律,違反本中心安全制度,如私自下河洗澡,課間追趕打鬧,外出不歸,攀爬樹木樓房等行為,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在本中心內因學校教師,學生及其他人故意實施的違法侵權行為,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致害人依法承擔一切責任。

七、在本中心內,學生自殺、自傷或因特定疾病突發死亡,甲方不承擔責任。

八、在本中心外,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返本中心,離本中心途中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九、學生在往返學校途中,乘坐農用車等客運車輛、“三無車輛”及報廢車發生車禍而造成的傷害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學生脫離乙方監護在校外租房居住而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因甲、乙方或其學生有過錯,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由甲乙雙方按責任大小共同承擔責任。

十二、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後,甲乙雙方按本協議通過商定方式解決:也可由當地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本協議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學生姓名(簽章):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4

根據縣局及學區有關檔案精神,我校六年級學生於 月 日(周 )在 中學參加畢業考試。因路途遙遠,為了確保考試期間考生的安全,特簽訂考生安全責任書,責任內容如下:

一、明確安全責任

家長是本次考試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考試接送工作,負責考生路途安全。班主任及帶隊老師是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二責任人,應做好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組織和管理。

二、責任要求

1、家長必須按時將考生送到考點,待考試結束後將考生接回家中。

2、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

3、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學習用品,以免丟失。

4、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班主任及帶隊教師反映情況。

5、考生在非考試期間有事外出,須得班級帶隊教師同意方能外出。

6、考生不得去買黴爛、變質、腐蝕食品,更不得去買麻辣棒等垃圾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7、考生考試結束,集體放學,由家長統一接回家,考生必須立即回家,不得走家串戶、在途中逗留,更不得下河洗澡。

三、責任追究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家長負責。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國小: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5

_________文化發展公司電子商務專案庫存管理情況說明:

該專案為網店跟實體店結合,商品多處擺放展示;

因發貨和實體店售賣需要,貨品未能統一放進倉庫,在貨品數量較多的情況下,辦公室留存部分滿足發貨,其餘放進白沙書城倉庫。

倉庫要實現規範管理,需安排兩名倉管(兼發貨)輪值,現因人手問題,沒有專門的倉管人員和發貨人員;

目前客服人員輪值,併兼發貨工作,暫時能夠滿足倉庫管理輪值的需要。

針對以上情況,倉庫目前暫定由輪值客服人員兼任,當班客服必須對所有貨品負責,如有需要,客服人員可進行換班盤點。月底盤點專案助理統籌,客服人員協助,對倉庫存在問題,所有保管人員責任均等。

現把倉庫管理條例細化如下:

1、按現有倉庫面積,規劃平面圖,分別按料號次序擺放,並將各物品型號、規格用標籤紙列示於物品前,各項物品對應陳列其後。

2、倉管員對於所經管物品的排列以利於先進先出的作業原則分別決定儲存方式及位置。

3、遵循7S原則(整理、整頓、清潔、清掃、素養、安全、節約)。

4、未經檢驗的物品,擺放在指定區域。

5、檢驗合格的物品,及時入庫貯存。

6、換貨、報損的物品,區分存放,並單獨記賬。

7、非貨架貯放的物品,不可超高、壓線、倒置、重壓。

8、禁潮物品應做好防潮措施。

9、保持適宜的倉貯溫、溼度條件:溫度控制在5~28℃之間,溼度控制在40~50%之間。

10、易燃、易爆、易腐蝕的物品應分開貯存,並加以明顯的警告標識。

11、倉庫內嚴禁煙火,不得使用過分發熱而可能造成火災、危險的電器。

12、物品貯放,龐大、笨重物品放下方;輕便、小件物品放上方。

13、物品堆放不宜過於緊密,保留間隙及庫房進出通道順暢。

14、易碎、易破物品須輕取輕放。

15、配套物品應成套存放,以防混亂。

16、每月28號前結賬,併發送當月物品庫存情況給相關部門。

17、年中、年末,倉庫會同財務部、質量部對物品進行盤點,查實物品的料號、品名、規格及型號,核對物品數量是否與賬面一致,並隨時接受主管部門及財務部稽查人員的抽查;

18、出具盤點報告,出現盤盈或不可避免的盤虧情況,由倉庫主管呈報部門領導、公司領導核准後調整,若為保管不善引起則由保管人員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所有保管人員責任均等。

責任人簽名:

日期:201_________年7月30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6

發包單位:寧波__________建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分包形式(工程分包或勞務分包):

分包專案名稱:

分包範圍: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確保工程專案部環境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和保證

1、及時傳達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嚴格履行分包合同和本協議中規定的環境安全責任。

2、審查乙方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3、對施工現場的環境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按照分包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以下施工生產及現場人員臨時生活設施或條件:

5、負責對乙方現場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管理,督促其做好對進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

6、對乙方進行環境安全總交底,使其現場人員熟悉本工程施工的特點、現場的危險部位和危險因素、環境因素、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其他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等。並督促乙方對其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逐級細化的安全技術交底。

7、甲方分公司、工程專案部負責對乙方的安全護品、安全設施進行進場檢驗和安裝使用驗收。

8、有權對乙方提出環境安全要求,對乙方作業場所、生活設施等區域進行定期和經常性的環境安全檢查,並督促其及時整改查出的環境安全隱患。對乙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冒險蠻幹的行為,有權勒令停工整改。甲方專案部歸檔出具的檢查及整改複查記錄。

9、甲方各級相關部門和工程專案部應按照分包合同約定,並視事故等級,協助或參與對乙方安全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程專案部作為基本填報單位,統計、報告所有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傷亡事故。

10、督促乙方建立健全現場安全技術臺帳資料。

11、加強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監督和控制。

二、乙方的責任和保證

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地方有關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嚴格履行分包合同和本協議中規定的環境安全責任。

2、建立健全本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3、遵守甲方各項環境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的環境安全管理,並對分包範圍內的環境保護、施工安全向甲方負責。

4、現場負責人經過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已具備與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5、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管理,做好對進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現場特種作業人員均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且人、證相符。

6、保證在分包施工期間不錄用未成年人和童工從事生產勞動。現場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本人身份證、暫住證、就業證、計劃生育證(指女性)才準現場住宿。

7、為現場人員配備相應的、符合規範和標準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在分包作業場所設定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配置施工、生產必備的機械裝置。

8、對分包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相應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並及時上報甲方專案部經理、總工程師進行稽核、審批。

9、對其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逐級細化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向甲方提供安全技術交底書面記錄。

10、定期和經常對分包範圍內的施工、生產場所和臨時生活設施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及時消除安全和環境隱患。

11、接受和積極配合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人員的監督檢查,對查出的環境安全隱患,及時和認真地組織整改。

12、及時向甲方專案負責人報告分包範圍內發生的安全傷亡事故。並按照分包合同約定,要求甲方相關部門和工程專案部協助或參與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3、建立健全現場安全技術臺帳資料。

14、服從甲方做好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監督和控制。

三、其他約定

四、處罰措施

1、甲方對乙方實行質量安全保證金制度。在分包合同中明確保證金比例及保證措施。

2、甲方對乙方違章違紀、冒險蠻幹、危害現場施工安全的行為,可採取下列措施:

⑴ 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

⑵ 勒令停工整改,按照約定處以罰款。

⑶ 賠償造成甲方的所有損失。

⑷ 停止分包,予以清退。

⑸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於自身因素導致安全傷亡事故或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4、乙方人員對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禁示標誌等,不得擅自拆除或變動。未經甲方現場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同意擅自拆除或變動上述設施、標誌,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五、其他

1、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2、本協議經甲乙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作為分包合同附件,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時效。

甲方單位: (蓋章) 乙方單位: (蓋章)

法人委託代表(簽字): 法人委託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7

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是學校、家庭、社會的共同心願。教育管理好學生,使其健康成長是學校、家庭、社會的共同責任。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明確學校、家庭和學生自身的責任,構建學校、家庭、學生本人共同防護責任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教育部關於《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根據自願、平等、公平的原則,特與家長(或監護人)簽定以下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 因下列情況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沒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或告誡的;

2.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3.學校的建築物及設施裝置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清除,或對有安全隱患的地方未加以封閉或增設警示標誌的;

4.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要求的;

5.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範圍內採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6.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制止的;

7、上學時教師沒有和家長進行交接,放學時教師沒有護送並和家長履行交接手續的。

二、因下列情況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與學校設施無關,或與學校設施有關但學校設施並無缺陷的;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教育管理或告誡職責,學生不服從管理或不聽從告誡,導致發生傷害事故的;

3.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

4.在放學、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

5.學生在校突發疾病,學校已及時採取救護措施或送往醫院治療再發生意外,病情惡化的;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6.來自不可抗拒性學校外部突發性、偶然侵害造成的;

7.參與他人矛盾糾紛、酗酒滋事、打架鬥毆的;

8.在危險處攀爬,私自在水塘、水庫、河道等游泳的;

9.學生本人吃來源不明或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過期、腐爛變質、無衛生防疫部門許可證食物中毒的;

10.乘坐“摩的”、“三輪車”、“農用車”、“面的”等非法營運交通工具的;

11.乘坐無牌無證、超載等非法營運交通工具引發安全事故的;

12.玩尖銳物、其它危險物或危險遊戲的;

1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14.學生自殺、自傷的;

15.上學時家長沒有護送,放學時家長沒有來接並且和學校履行相關手續而造成傷害的;

三、學生在校期間有意或無意給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由學生本人、家長(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被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由施加傷害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學生在校期間違反學校紀律,對造成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學生,學校給予相應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學生出現傷害事故,發生矛盾糾紛時,雙方根據本協議和教育部關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調解。

六、本協議有效時間為簽字之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中途轉學,此協議廢止。

甲方: 乙方:

校長: 家長(或監護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學校

乙方:__________(車型: 車牌號: 駕駛員:)

為規範和加強我市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優良的運營秩序,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責任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甲方職責:

一、落實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校(園)長是接送學生車輛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負總責,親自抓,把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列入學校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員要專人專車,確保不出現管理死角,不發生安全事故。並將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終考核內容。

二、建立接送學生及車輛臺帳

1、學校對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人資訊、接送方案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2、學校負責統計參加接送的學生數及居住分佈情況,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制定行車路線,並代收接送車費與承運人統一結算。

3、嚴格檢查接送學生車運營資格。接送學校學生的車輛,無論其權屬如何,學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安全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切實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管理

學校要成立以校(園)長為組長的接送學生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落實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專人組織學生乘車,維持秩序,承運車輛必須服從學校的指揮排程。

2、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要及時制止學生乘坐,並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彙報,並落實整改措施。

3、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聯絡車輛駕駛員強化安全措施後,方可出行,若車輛不能出行,由學校負責通知乘車學生。

4、實行專人跟車護導。學校要指派專人全程跟車,瞭解路況及車輛安全行駛情況。維持執行途中的學生乘車秩序,監督乘車學生保持車內衛生。

5、監督接送學生車輛時速限制在安全係數(40公里)以內。如出現超速,及時阻止,駕駛員必須服從,否則後果自負。

6、監督檢查駕駛員有無飲酒現象、是否換用駕駛員等,出現上述情況,要停止組織學生乘車,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7、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有順路載客、參與客運市場經營、包租給單位或個人作客運用車等違規現象,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車輛,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處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學生車資格。

8、安排專人每天一次對每臺車、每批次的安全執行情況進行統計彙總。

9、學校將學生交通法規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於乘坐學生接送車輛的學生,應當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會議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1、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與交警中隊、中心初級中學、交管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查詢分析接送學生車及其駕駛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加強和改進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建立交通安全例會制度

學校要每月召開一次交通安全專題會議,組織車主及駕駛員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車輛安全執行情況,樹立遵守交通安全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物件,落實整改措施。

五、嚴格執行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不得隨意提高票價。

乙方責任:

1、接送車須七座以上客車,具備合法手續及有效行駛證。嚴格禁止使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或者拼(組)裝車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2、接送車輛檢測實行半年一次強制檢測,即每學期開學前檢測一次。

3、接送車輛必須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乘車人員保險。

4、學生接送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的駕駛資格,並具備相應期間的安全駕駛經歷,駕駛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未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嚴禁沒有相應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接送學生的車輛。

5、承運人(駕駛員)與被接送學生之間建立承運合同關係,承運費用按物價部門的定價與學校統一結算,不得隨意加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否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6、承運車輛只能專業從事學生接送營運,不得用於其他營運活動,如有違法則直接取消接送資格。

7、承運人(駕駛員)必須服從學校的排程指揮。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運營時,應當及時通知學校。

8、承運人(駕駛員)須對車輛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確保車輛執行安全。

9、承運人(駕駛員)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固定的駕駛員,不能隨意更換,如要更換,必須到交警部門備案,經稽核方可更換;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必須是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固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駕駛員不得有順路載客、超載、超速(每小時40公里)、隨意接聽電話、吸菸、酒後駕駛等違規行為。

11、接送學生專用車輛,必須有“接送學生專用車”的標識。

12、承運人如有違規,發現一次即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並作一次違規記錄,違規記錄達三次或違規情節嚴重的,即由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及學校取消該車的接送資格並在三年內不得從事接送學生的業務。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9

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員工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集團公司的有關要求,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員工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機動車駕駛員及其駕駛的機動車輛均嚴格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行駛和審查及檢驗,辦理有關保險。全體員工應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認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自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文明行車。

二、機動車駕駛員駕駛機動車應遵循行人優先原則,主動避讓行人,嚴格按道路標誌、標線進行行駛。機動車駕駛員嚴禁酒後駕車、違章行駛、亂停亂放。

三、機動車駕駛員應積極參加政府交通管理部門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隨時更新自身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知識和安全駕駛知識與技能。

四、行車時做到文明禮貌,按照路線行駛,不搶道,不強超搶會,不超速行駛,不開冒險車;注意勞逸結合,保證駕車時精力充沛,不疲勞駕駛,不超載超員,不將車交給無照人駕駛,絕不酒後駕車;停放車輛地點安全可靠;不駕駛套牌車、安全技術狀況差或來源不清的機動車,不駕駛無牌、手續不全車輛上路行駛。

五、公務車輛的專職駕駛人員,不允許將本人所駕駛車輛交他人駕駛;不搭載與公務公幹無關人員,不允許易燃、易爆物品上車;不私自出車。

六、駕駛私家車、摩托車、騎自行車、步行上下班應按合理的時間、合理的路線往返。駕駛私家車的,不搭載同事上下班。

七、機動車駕駛員應認真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工作,行車前應對車輛進行認真檢查,車輛各部件須符合安全行車要求,嚴禁開故障車上路行駛。上路行駛的車輛應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並配備滅火器材。

八、對於酒後駕駛車輛、違章超過12分和發生交通責任事故者,除了接受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處罰外,還要按照公司交通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公司、員工各執一份。

此協議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XX有限公司(蓋章)

委託代理人:

員工簽字:

年月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為了杜絕員工安全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酒店工作培訓及生活期間安全責任方面達成協議,以資雙方共同恪守。

1.甲方要經常向乙方進行安全常識方面的教育,告知員工要保護好個人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尤其要防止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2.在酒店工作或培訓期間,乙方離開工作及生活區域(請假、臨時假、休假、私自外出等)如發生意外由乙方自己承擔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在工作期間要時刻注意自身安全,禁止攀高和危險遊戲,禁止做危險動作等,如發生人身傷害等意外完全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禁止乙方進行吸毒、打架、詐騙、勒索等違法活動,並時刻監督和引導乙方不得有上述行為,如乙方在酒店或工作時間之外,私自進行違法或動(如吸毒、打架、詐騙、勒索等)被國家司法機關追究的,由當事人本人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酒店倡導吸菸有害健康,工作和學習區域內禁止吸菸,確需吸菸者必須在酒店制定的地點(吸菸區)吸菸,不可隨意亂扔菸頭,並且要把菸頭徹底熄滅,避免火災的發生,如發生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和個人損失,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6.在酒店工作期間,未經批准,擅自駕駛本酒店或私人車輛外出,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者,由本人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本酒店門前各種車輛出人頻繁,員工步行或駕駛車輛出入要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警惕,放慢速度,做到安全出行。如乙方不遵守賓館的規定,在門前發生任何意外和人身傷害,由本人自行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酒店嚴禁任何人攜帶(如管制刀具、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如有違反禁令私下攜帶者,造成的責任事故,一切後果由當事人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9.所有員工在工作和實際操作中必須嚴格執行酒店制定的工作操作規範和工作流程,如未按照酒店所指定的操作規範違規工作,造成事故損失的,一切責任由當事人承擔,酒店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0.凡在酒店住宿員工要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均有本人承擔一切後果。

(1)員工攀爬、坐、騎、滑樓梯護欄或建築和設施的;

(2)員工將身體探出窗外的;

(3)員工因飲酒而發生事故的;

(4)在宿舍私接電線、違規使用電器的;

(5)尋釁滋事、打架鬥毆的;

(6)個人有病隱瞞不報而引發人身傷害的;

(7)員工外出不歸或不按時歸宿,不論是否辦理請假手續,在外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

(8)因個人原因未保管好個人貴重物品(現金) 而丟失的

(9)員工違章違紀造成其他不良後果的;

1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協議條款及附件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責任員工

代表簽字: 員工簽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21

甲方: 學校

乙方(家長):

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事關民族前程,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的大事。而保障他們健康安全的成長不僅要靠學校,還需要家長的積極配合,為了確保貴子女的安全健康成長,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學生(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現有兩種接送方式供乙方選擇,請乙方選其一。在括號內打“√”在橫線上簽名:

1. 家長接送:學生由家長來校親自接回家,如未被按時接者一律留校待接,超過放學時間30分鐘,學生仍未被接須告知班主任事由,未通知的其留校待接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___________

2. 學生自回:學生自行回家(走路或騎自行車回家)校外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希望乙方長期對小孩進行安全教育。( )___________

二.其它安全要求:

1. 乙方應不準未滿12週歲的子女騎自行車上路,學生騎自行車不準帶人;禁止子女駕駛機動車輛;要求子女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搶道,不搭肩行,拐彎十字路口要小心,過馬路時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奔跑、嬉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 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擔負著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請遵照上述協議內容要求執行,切實擔負起對子女的監護責任。同時,甲方建議:你應充分利用各種機會過問子女在家、在校的表現,及時發現子女在學習、生活、思想上所遇到的困難,切實解決子女的後顧之憂,以便配合學校抓好教育工作。

班主任老師聯絡電話___________ 家長聯絡電話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乙方:(家長簽名)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22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條 施工專案: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第三條 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三次不聽從整改,今後不得承接我司業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進場需要檢查是否有出產合格證,同時應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或監理工程師驗證後方可使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設臵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23

第一條 甲方: 有限公司

第二條 施工專案: 簽訂時間:

第三條 有效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三次不聽從整改,今後不得承接我司業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進場需要檢查是否有出產合格證,同時應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或監理工程師驗證後方可使用。

……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設臵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正規食品安全責任書範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政府、有關部門關於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的檔案精神,同時為保障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落實,做到責任到人,防患於未然。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食品衛生的第一責任人。對所管轄區域的環境衛生、食品衛生負有直接的責任,並有責任、有義務組織全體職工認真學習並執行本責任書所列條款。

(一)保障食品質量安全

1、嚴格遵守國家《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

2、保證食品必須經檢驗合格後出售,未經檢驗及檢驗不合格的產品決不出售。

3、保證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科學、合理,生產加工過程嚴格、規範,對生產關鍵工序進行嚴格控制。保證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新增劑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

4、保證食品的包裝材料、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裝置安全,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汙染。

5、積極配合執法部門依法進行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管。

(二)加強環境衛生管理,營造整潔、大方的就餐服務環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餐廳的環境衛生工作,保持餐廳地面、餐桌椅、灶臺、服務檯、收費機衛生。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充分利用餐廳現有設施裝置,保持餐飲用具潔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

(三)加強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健康監督和衛生知識培訓

餐廳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具有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對新進人員,必須先辦證後上崗;管理人員有責任對餐廳工作人員進行健康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中關於食品加工人員的衛生要求,對餐廳職工進行嚴格監督、管理。對不符合要求的個人,立即責令其整改,執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時間的,可勒令其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四、嚴格食品原材料、調料和食品新增劑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嚴格驗收、保管貨品原材料,保證食品原料新鮮、無腐爛、無蟲害、無變質現象;對味精、食鹽、醬油、醋等調味品和食品新增劑,凡過期、變質、標識不清或感官性狀異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嚴格環境、食品衛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責任化,對各餐廳各崗位工作人員進行嚴格要求,培養其衛生習慣和衛生意識,真正做到各履其職,各負其責。

六、責任追究

本責任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為執行細則,對違反其中任何條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責任,將追究本部門責任人和崗位負責人責任。

七、獎懲

對認真履行本責任書條款,確保全年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隱患的責任人,公司將給予適當的獎勵。

八、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門留存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簽字蓋章): 部門: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2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杜絕員工安全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酒店工作培訓及生活期間安全責任方面達成協議,以資雙方共同恪守。

1.甲方要經常向乙方進行安全常識方面的教育,告知員工要保護好個人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尤其要防止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2.在酒店工作或培訓期間,乙方離開工作及生活區域(請假、臨時假、休假、私自外出等)如發生意外由乙方自己承擔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在工作期間要時刻注意自身安全,禁止攀高和危險遊戲,禁止做危險動作等,如發生人身傷害等意外完全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禁止乙方進行吸毒、打架、詐騙、勒索等違法活動,並時刻監督和引導乙方不得有上述行為,如乙方在酒店或工作時間之外,私自進行違法或動(如吸毒、打架、詐騙、勒索等)被國家司法機關追究的,由當事人本人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酒店倡導吸菸有害健康,工作和學習區域內禁止吸菸,確需吸菸者必須在酒店制定的地點(吸菸區)吸菸,不可隨意亂扔菸頭,並且要把菸頭徹底熄滅,避免火災的發生,如發生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和個人損失,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6.在酒店工作期間,未經批准,擅自駕駛本酒店或私人車輛外出,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者,由本人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本酒店門前各種車輛出人頻繁,員工步行或駕駛車輛出入要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警惕,放慢速度,做到安全出行。如乙方不遵守賓館的規定,在門前發生任何意外和人身傷害,由本人自行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酒店嚴禁任何人攜帶(如管制刀具、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如有違反禁令私下攜帶者,造成的責任事故,一切後果由當事人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9.所有員工在工作和實際操作中必須嚴格執行酒店制定的工作操作規範和工作流程,如未按照酒店所指定的操作規範違規工作,造成事故損失的,一切責任由當事人承擔,酒店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0.凡在酒店住宿員工要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均有本人承擔一切後果。

(1)員工攀爬、坐、騎、滑樓梯護欄或建築和設施的;

(2)員工將身體探出窗外的;

(3)員工因飲酒而發生事故的;

(4)在宿舍私接電線、違規使用電器的;

(5)尋釁滋事、打架鬥毆的;

(6)個人有病隱瞞不報而引發人身傷害的;

(7)員工外出不歸或不按時歸宿,不論是否辦理請假手續,在外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

(8)因個人原因未保管好個人貴重物品(現金) 而丟失的

(9)員工違章違紀造成其他不良後果的;

1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協議條款及附件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責任員工

代表簽字: 員工簽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25

安全責任指標:

1、員工必須執行“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2、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公司“三級”(入廠教育、車間教育、班組教育)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工作。

3、各崗位要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安全規程及各種安全制度,記錄清晰、真實、整潔,並保持作業場地清潔。

4、日常工作與安全管理工作發生矛盾時,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5、不違章作業,並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各種違章指揮。

6、定期參加安全學習,學習安全規程,總結前一階段安全工作,促進今後的安全工作。

7、員工必須按規定參加每月一次安全大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不安全隱患,安全活動記錄。

8、按時巡迴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

9、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裝置和安全設施及工、器具是否完好。

10、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器具和防護、消防器材。

11、認真做好裝置的保養和維護,發現異常應妥善處理,及時上報,並認真做好記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日期: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26

甲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為了貫徹我公司“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明確各自管理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雙方就安全管理責任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甲方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

2、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的建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安全管理目標分解落實情況。

3、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執行等情況。

4、有權檢查乙方有關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持證情況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監督並促進乙方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各項活動的開展。

6、督促乙方做好環境保護和職業病防治工作。

7、有權組織安全生產定期不定期檢查,專項治理檢查,文明施工建立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8、檢查和評審乙方編制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9、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業情況。因乙方嚴重違規施工作業而影響甲方正常生產時,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至整改驗收合格為止。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2、乙方明確由 同志為乙方主要負責人,並對本單位施工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

3、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規、條例、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組織施工。承擔由於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責任和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

4、按有關要求對專案危險源、環境因素進行辯識評價,針對評價出的重大危險源、重大環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5、保證專案足夠的安全生產投入並有效實施。

6、乙方為所有從業人員辦理合法的用工手續。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安全教育培訓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具備特種作業操作證。從業人員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乙方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乙方承擔其法律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7、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和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並且保護工程周邊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費用。

8、施工單位對現場的安全負全面責任。

(1)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2)針對工程專案由乙方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9、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10、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施工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11、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防火防毒等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12、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13、乙雙方人員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4、施工單位的機械裝置、腳手架等裝置,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應會同相關單位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做好工人和管理人員的行為規範,遵章守紀等方面的管理。嚴禁上班前喝酒,尋釁鬧事。乙方承擔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16、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為從事危險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7、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裝置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施工單位來承擔責任。

18、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及勞動保護用品。

19、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告知作業人員相應的作業環境、操作規程、防範及緊急避險措施,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和安全檢查記錄工作。

20、施工單位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定需要拆除變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指派的安全員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由施工單位自行承擔。

21、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裝置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裝置。

22、乙方配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滿足施工要求,所配置的特種工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安全教育培訓,做到100%持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

23、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責任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弄,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三級動火審批手續,並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區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氣。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床上吸菸。

2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裝置,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25、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絡,採取保護措施。

26、乙方在簽訂本同後,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並向永寧縣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檢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27、乙方必須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技術、安全人員自查、巡邏,自覺接受和配合上級及甲方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2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按規定處罰。

29、乙方應按有關要求設定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裝置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交接班制度。安全防護設施、裝置,不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30、乙方自備及租賃的各類施工機械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和行業技術標準,且機械效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負責保管和使用以上裝置並對安全負全責。

31、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危險部位、場所懸掛安全標誌和和警示牌,並認真維護和管理,不得隨意拆除和挪動。

3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規定組織施工,明確消防負責人,自覺接受上級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乙方承擔由於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災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33、乙方必須認真執行文明施工和衛生管理制度,保護環境,做到水、氣、聲、渣達標排放,保持場容場貌整潔和辦公區、生活區的衛生整潔,做好職業病的防治工作,力爭所確定的文明建立目標的實現。

34、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立即向甲方主要負責人報告,同時積極組織搶救,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時要做好記錄或拍照攝像。

35、乙方要積極配合政府部門、甲方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損毀事故現場,乙方承擔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6、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接待和善後處理工作。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費用。

37、乙方若為供貨安裝單位,則供貨過程中的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對其負全責,安裝過程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責,質保期內若因為貨物質量和缺陷問題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負全責。

38、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

三、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四、本協議書和合同主件同時簽訂,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質保期滿後終止。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27

甲方:_____專案經理部

乙方:

一、 試驗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後才能上崗。

二、 試驗人員在現場檢測壓實度的過程中應注意過往的車輛。

三、 在檢測壓實度時,應注意用酒精燒含水量的方法,嚴格按酒精使用說明操作,閒雜人員不能亂動,親自操作使用酒精燃燒含水量的操作人員要穿棉布或阻燃衣褲,嚴禁穿化纖衣褲。

四、 使用燃燒酒精檢測泥土的含水量時不得直接把酒精倒入飯盒中,應把酒精倒入勺子上,然後再用勺子倒入飯盒中,第一次燒完後用幹木條伸入飯盒中,幹木條不被燒著即表示酒精已經燃燒完畢,然後再用勺子將酒精倒入飯盒中,倒酒精入勺子時,應與飯盒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2米以上),並要背風倒取,倒完酒精後應及時蓋好酒精桶的蓋子。點燃酒精就用火柴。

五、 稱量含水量時應用手觸控一下飯盒側面,待飯盒冷卻後再進行稱量。

六、 在試驗室操作時試驗人員應檢查電源、電線、插座、閘刀等是否符合安全用電要求,如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請電工進行檢修,嚴禁非專職電工拆修電器裝置。

七、 在試驗操作過程中,試驗人員不能離開工作崗位,當發現機械有故障時,應立即關閉電源,待專業人員檢修完好後方可使用。試驗機電裝置在運轉時試驗人員嚴禁擦摸機器轉動部分。

八、 對自身安全隱患要及時糾正,發現旁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指出並協助消除,對自己不能處理的隱患,要及時向上級和專案安全員反映。

九、 對自身過失造成的違章和事故負責,並願意接受工程處和專案的相應處罰,對電焊工的個人處罰不能免除或者減輕專案對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代表: 乙方: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28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裝置安全,根據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59、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甲方:浙江環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南方國際廣場D、E、F幢工程專案部

乙方:

第一條 工程專案:上海南橋南方國際廣場D、E、F幢工程土建施工專案

第二條 施工地址:上海市南橋鎮南奉公路望園路口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徐進 任書東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絡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安排生產工作,對工作安排的同時佈置好安全工作。

6、甲方有權對參與施工的人員班組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臨時有電、裝置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施工現場違規使用明火發生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施工班組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有關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施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施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絡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絡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裝置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裝置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裝置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裝置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本工程施工開工至本工程結束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 :南方國際廣場D、E、F幢工程專案部

甲方:浙江環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29

甲方:學校

乙方:某某 (車型: 車牌號: 駕駛員:)

為規範和加強我市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優良的運營秩序,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責任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甲方職責:

一、落實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校(園)長是接送學生車輛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負總責,親自抓,把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列入學校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員要專人專車,確保不出現管理死角,不發生安全事故。並將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終考核內容。

二、建立接送學生及車輛臺帳

1、學校對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人資訊、接送方案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2、學校負責統計參加接送的學生數及居住分佈情況,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制定行車路線,並代收接送車費與承運人統一結算。

3、嚴格檢查接送學生車運營資格。接送學校學生的車輛,無論其權屬如何,學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安全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切實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管理

學校要成立以校(園)長為組長的接送學生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落實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專人組織學生乘車,維持秩序,承運車輛必須服從學校的指揮排程。

2、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要及時制止學生乘坐,並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彙報,並落實整改措施。

3、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聯絡車輛駕駛員強化安全措施後,方可出行,若車輛不能出行,由學校負責通知乘車學生。

4、實行專人跟車護導。學校要指派專人全程跟車,瞭解路況及車輛安全行駛情況。維持執行途中的學生乘車秩序,監督乘車學生保持車內衛生。

5、監督接送學生車輛時速限制在安全係數(40公里)以內。如出現超速,及時阻止,駕駛員必須服從,否則後果自負。

6、監督檢查駕駛員有無飲酒現象、是否換用駕駛員等,出現上述情況,要停止組織學生乘車,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7、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有順路載客、參與客運市場經營、包租給單位或個人作客運用車等違規現象,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車輛,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處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學生車資格。

8、安排專人每天一次對每臺車、每批次的安全執行情況進行統計彙總。

9、學校將學生交通法規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於乘坐學生接送車輛的學生,應當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會議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1、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與交警中隊、中心初級中學、交管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查詢分析接送學生車及其駕駛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加強和改進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建立交通安全例會制度

學校要每月召開一次交通安全專題會議,組織車主及駕駛員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車輛安全執行情況,樹立遵守交通安全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物件,落實整改措施。

五、嚴格執行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不得隨意提高票價。

乙方責任:

1、接送車須七座以上客車,具備合法手續及有效行駛證。嚴格禁止使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或者拼(組)裝車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2、接送車輛檢測實行半年一次強制檢測,即每學期開學前檢測一次。

3、接送車輛必須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乘車人員保險。

4、學生接送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的駕駛資格,並具備相應期間的安全駕駛經歷,駕駛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未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嚴禁沒有相應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接送學生的車輛。

5、承運人(駕駛員)與被接送學生之間建立承運合同關係,承運費用按物價部門的定價與學校統一結算,不得隨意加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否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6、承運車輛只能專業從事學生接送營運,不得用於其他營運活動,如有違法則直接取消接送資格。

7、承運人(駕駛員)必須服從學校的排程指揮。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運營時,應當及時通知學校。

8、承運人(駕駛員)須對車輛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確保車輛執行安全。

9、承運人(駕駛員)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固定的駕駛員,不能隨意更換,如要更換,必須到交警部門備案,經稽核方可更換;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必須是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固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駕駛員不得有順路載客、超載、超速(每小時40公里)、隨意接聽電話、吸菸、酒後駕駛等違規行為。

11、接送學生專用車輛,必須有“接送學生專用車”的標識。

12、承運人如有違規,發現一次即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並作一次違規記錄,違規記錄達三次或違規情節嚴重的,即由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及學校取消該車的接送資格並在三年內不得從事接送學生的業務。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合同起止時間從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提供車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座__________中(大)巴作為甲方的專用校車,乙方同時應提供相應駕照的合格司機。

2、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齊備,不得提供報廢車、套牌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提供的校車必須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駕駛證、行駛證、車牌、養路費、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門鑑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缺一不可)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法律、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照、扣留證件等),一切合法證件的影印件交學校保管;校車接送學生的時間內(車內必須有學生和跟車教師),乙方司機必須為自己和學校著想,有交警檢查車輛時,保證學生安全的前提下,靈活、避讓,以免罰款,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4、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引發學生或家長投訴,否則一次扣50元,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後果或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擅自改動行車路線、接送點、漏接、漏送引起家長、學生投訴的每次扣50元)。跟車教師另行處理。

6、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如遇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責任。

7、在合同期間內,特別是在接送時間內,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

8、合同期間,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應特別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不準酒後開車,開車時不準抽菸,不準打電話或接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9、乙方提供的車輛每天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如發生汽車故障,乙方必須調過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要提供與原車型相同的車輛,甲方不負責調車。

10、司機應積極管理好學生車上紀律及安全等工作,服從跟車教師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況下,謹言慎行停則停,該等則等,不能粗暴、隨意甩脫學生,確保安全。

11、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一切齊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司機故意違章或沒帶齊有關證件的、其罰款由駕駛人(乙方)承當。若司機故意違章、造成後果一切由當事人負責(車主)。

1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或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