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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精選19篇)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

甲方(委建單位):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精選19篇)

乙方(施工單位):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 的施工安全,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並明確安全責任,經建設單位(甲方)與施工單位(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 安全生產目標

⑴、杜絕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⑵、杜絕一般機械裝置、火災、爆炸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

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規程、規定、標準及辦法,切實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保證體系,努力減少其它事故。

二、 安全規程、標準

⑴、《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

⑵、《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⑶、《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⑷、《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國電公司釋出)

⑸、《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

⑹、《農網35kV及以下線路執行維護、建設改造工作中防人身及倒杆事故的有關安全措施》(甘肅省電力公司)

⑼、其它安全生產指令、規定、標準

三、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的條件:

(1)、現場的負責人、工作監護人、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安全施工的安全等級和技術資質應符合工程施工安全要求。

(2)、配備有滿足本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

(3)、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設定專職安全員。

四、建設單位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⑴、開工前必須對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確保符合各項安全要求。

⑵、開工前必須對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⑶、履行安全合同中規定的由建設單位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五、施工單位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⑴、施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有關本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的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在施工時要按照勞動保護規定為參加施工的人員配備足夠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器具。

⑵、開工前必須自上而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特殊工程(電工、焊工、起重工)必須持證上崗。

⑶、隱蔽工程等複雜性較大的工程,應制定單獨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做好交叉作業防高空附件墜落,高空墜落物等措施。

⑷、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 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⑸、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⑹、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應對本施工企業安全施工(人員安全、機械器具完好、工程質量)負全部責任。如在施工當中發生違章作業或沒做好防護措施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建設單位概不負責。

⑺、施工單位必須接受建設單位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對建設單位安全監察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建設單位安全監察部門。

六、工程合同價款總計工程款付至50%時,甲方開始預扣10萬元工程款作為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中若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則扣除50%的安全保證金,並處以等額罰款;若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則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並處以等額罰款。乙方未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安全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並辦理移交手續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與乙方。

七、安全管理

⑴、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法規、行業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健全安全三級網路(企業、站隊、班組),落實安全檢查員,並制定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

⑵、施工班組要堅持安全日活動制度、班前會制度(安全交底)、班後會小結和現場清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⑶、執行參建單位施工安全聯絡制度,保證各項安全規定和措施的落實。

⑷、乙方應執行安全監督與安全網例會、安全日活動、安全分析會、安全檢查和安全通報制度和安全施工考核辦法。

⑸、臨時工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的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或配帶胸卡上崗。

八、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安全監察部門和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施工當中的不安全情況,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共印製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甲方副本二份,乙方副本一份,監理公司副本一份。

十、未盡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委建單位:甲方(章)施工單位: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

合同經辦人:合同經辦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郵 編:郵 編:

聯絡簽定時間:

聯絡簽定地點: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2

甲方(委建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 年農網完善(第三批擴大內需)10千伏及以下工程(安全合同確定的施工承包範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的施工安全,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並明確安全責任,經建設單位(甲方)與施工單位(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 安全生產目標

⑴、杜絕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⑵、杜絕一般機械裝置、火災、爆炸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

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規程、規定、標準及辦法,切實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保證體系,努力減少其它事故。

二、 安全規程、標準

⑴、《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

⑵、《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⑶、《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⑷、《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國電公司釋出)

⑸、《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

⑹、《農網35kV及以下線路執行維護、建設改造工作中防人身及倒杆事故的有關安全措施》(甘肅省電力公司)

⑼、其它安全生產指令、規定、標準

三、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的條件:

(1)、現場的負責人、工作監護人、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安全施工的安全等級和技術資質應符合工程施工安全要求。

(2)、配備有滿足本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

(3)、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設定專職安全員。

四、建設單位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⑴、開工前必須對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確保符合各項安全要求。

⑵、開工前必須對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⑶、履行安全合同中規定的由建設單位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五、施工單位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⑴、施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有關本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的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在施工時要按照勞動保護規定為參加施工的人員配備足夠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器具。

⑵、開工前必須自上而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特殊工程(電工、焊工、起重工)必須持證上崗。

⑶、隱蔽工程等複雜性較大的工程,應制定單獨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做好交叉作業防高空附件墜落,高空墜落物等措施。

⑷、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 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⑸、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⑹、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應對本施工企業安全施工(人員安全、機械器具完好、工程質量)負全部責任。如在施工當中發生違章作業或沒做好防護措施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建設單位概不負責。

⑺、施工單位必須接受建設單位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對建設單位安全監察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建設單位安全監察部門。

六、工程合同價款總計工程款付至50%時,甲方開始預扣10萬元工程款作為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中若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則扣除50%的安全保證金,並處以等額罰款;若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則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並處以等額罰款。乙方未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安全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並辦理移交手續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與乙方。

七、安全管理

⑴、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法規、行業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健全安全三級網路(企業、站隊、班組),落實安全檢查員,並制定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

⑵、施工班組要堅持安全日活動制度、班前會制度(安全交底)、班後會小結和現場清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⑶、執行參建單位施工安全聯絡制度,保證各項安全規定和措施的落實。

⑷、乙方應執行安全監督與安全網例會、安全日活動、安全分析會、安全檢查和安全通報制度和安全施工考核辦法。

⑸、臨時工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的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或配帶胸卡上崗。

八、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安全監察部門和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施工當中的不安全情況,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共印製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甲方副本二份,乙方副本一份,監理公司副本一份。

十、未盡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委建單位:甲方(章)施工單位:乙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

合同經辦人:合同經辦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郵 編:郵 編:

聯絡簽定時間:

聯絡簽定地點: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杜絕員工安全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酒店工作培訓及生活期間安全責任方面達成協議,以資雙方共同恪守。

1.甲方要經常向乙方進行安全常識方面的教育,告知員工要保護好個人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尤其要防止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2.在酒店工作或培訓期間,乙方離開工作及生活區域(請假、臨時假、休假、私自外出等)如發生意外由乙方自己承擔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在工作期間要時刻注意自身安全,禁止攀高和危險遊戲,禁止做危險動作等,如發生人身傷害等意外完全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禁止乙方進行吸毒、打架、詐騙、勒索等違法活動,並時刻監督和引導乙方不得有上述行為,如乙方在酒店或工作時間之外,私自進行違法或動(如吸毒、打架、詐騙、勒索等)被國家司法機關追究的,由當事人本人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酒店倡導吸菸有害健康,工作和學習區域內禁止吸菸,確需吸菸者必須在酒店制定的地點(吸菸區)吸菸,不可隨意亂扔菸頭,並且要把菸頭徹底熄滅,避免火災的發生,如發生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和個人損失,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6.在酒店工作期間,未經批准,擅自駕駛本酒店或私人車輛外出,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者,由本人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本酒店門前各種車輛出人頻繁,員工步行或駕駛車輛出入要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警惕,放慢速度,做到安全出行。如乙方不遵守賓館的規定,在門前發生任何意外和人身傷害,由本人自行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酒店嚴禁任何人攜帶(如管制刀具、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如有違反禁令私下攜帶者,造成的責任事故,一切後果由當事人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9.所有員工在工作和實際操作中必須嚴格執行酒店制定的工作操作規範和工作流程,如未按照酒店所指定的操作規範違規工作,造成事故損失的,一切責任由當事人承擔,酒店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0.凡在酒店住宿員工要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均有本人承擔一切後果。

(1)員工攀爬、坐、騎、滑樓梯護欄或建築和設施的;

(2)員工將身體探出窗外的;

(3)員工因飲酒而發生事故的;

(4)在宿舍私接電線、違規使用電器的;

(5)尋釁滋事、打架鬥毆的;

(6)個人有病隱瞞不報而引發人身傷害的;

(7)員工外出不歸或不按時歸宿,不論是否辦理請假手續,在外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

(8)因個人原因未保管好個人貴重物品(現金) 而丟失的

(9)員工違章違紀造成其他不良後果的;

1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協議條款及附件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責任員工

代表簽字: 員工簽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4

一、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爭創文明交通安全學校,提高學生的守法意識,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學校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1、不準乘坐麻木等簡陋的交通工具,不準乘坐車況不合格的車輛,不準乘坐超載的車輛。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準駕摩托車上學,未到年齡的不準騎自行車。學校禁止學生騎車上學。

8、騎自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能打鬧追逐,違章載人等。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撥出租車。

二、家長應盡到下列義務:

1、經常教育子女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特別是上學前要再三叮囑。

2、儘量抽出時間護送子女到搭車地點,監督子女按要求乘車。

3、對於違規載學生上學的麻木車主和車況不合格的車主要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

4、對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負責。

三、學校應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要生自願參加平安保險。

3、班級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對不良交通行為及時教育。

4、加強落實住校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落實責任措施。

5、完善各種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加強門衛管理,嚴禁麻木等簡陋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學生家長簽名:______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學校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5

甲方:建設專案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在_____________改造工程2標段樁基工程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與乙方特此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需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排程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4.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對乙方所承擔的作業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或安全隱患有權發出書面整改、處罰等工作指令或其它相關管理措施。

5. 按有關規定組織安全防護用品進場,及時發放。費用按施工合同條款辦理,若施工合同條款未予未明示的,由乙方承擔費用。

6. 當乙方因現場達不到安全施工標準而拒絕進入施工現場或終止正在施工的作業時,甲方不得因此而處罰、批評乙方,並且甲方保證並不因此而在以後的工作中對乙方的工作制造困難或消極怠工。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檔案及指示,認真執行施工合同、甲方、業主、監理及有關職能部門下達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按甲方管理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檢查人員並上報甲方質安部備案,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生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標段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施工負責人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施工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有權力也有義務按有關規定釋出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侯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違規、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施工現場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無論甲方是否下達施工作業命令,乙方有權利也有責任拒絕進入施工現場進行作業或停止正在施工的作業,待施工現場恢復安全生產條件後再行作業。甲方將不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登高等作業的特珠工程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施工負責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領用或自購的易燃易爆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乙方有責任、有義務向甲方提出申請配備足夠的消防、安全設施,對甲方發放的消防、安全防護用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藉口推諉或延遲領用。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安全防護用品的效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不得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進入非該施工作業區域外的施工場所及觸控、啟動、關閉各類機械、水電器、控制閥門等,否則,乙方負全部責任。

8.所有施工機具裝置和高空作業的裝置均應定期檢查,保證安全可靠並做到正確使用,保持作業現場的整潔和作業的方便,並有安全檢查員的簽字記錄並定期上報甲方質安部,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排氣管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 的裝置;電路系統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電火花 的裝置;根據所裝貨物的性質,配有相應的合格的消防器材 和捆紮、安置、防水、防散等用具。不合格的機具、裝置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批准後方可施工,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生產安全規章制度組織相關資源;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1. 乙方安全檢查員應對擺放在工地現場及交通道路附近的施工與安全警示標誌、標牌進行管理,要及時扶正、更換,發現丟失要及時上報並補放。

12.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修訂)》規定,對其員工進行安全投保,繳納工傷保險費,否則,甲方有權在必要的時候扣減乙方工程款項及其它款項用於工傷賠償及其它相關賠償。

13. 當因乙方原因、主要原因或次要原因造成他人或自己財產、物品、人員損失、傷害等,乙方必須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及處理善後事宜,否則,甲方有權在必要的時候扣減乙方工程款項及其它款項用於賠償及處理其它相關事宜。

14. 乙方承諾,完全理解、接受且嚴格執行上述13條所述內容,並對自身所施工的工程在施工合同(協議)有效期限內承擔質量、安全責任,若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下達的工作指令與本協議衝突時,乙方有責任和義務提出書面告誡並暫停執行甲方指令,待甲方修改該指令後再行作業,若甲方依然堅持該指令,則應由甲方書面確認該指令並承擔由該指令而帶來的一切後果,否則,一切後果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及相關合同條款及施工管理規定處理並追究責任。

四、本協議是施工合同(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與施工合同(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當施工合同(協議)條款與本協議條款有衝突或矛盾時,以本協議為準。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後生效,施工合同(協議)到期後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安全合同協議:

一、乙方起重負責人及吊機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有關安全技術規定要求,同時嚴格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如違反上述要求擅自操作發生人身傷亡、裝置損壞事故,後果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應提供吊機操作人員資質上崗證(特殊工種證件),年度車輛驗審證件、車輛保險單、卡證。不得帶病執行,如因吊機故障而發生裝置、人身或其他原因乙方造成事故,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三、起吊前乙方應對吊機工作位置支腿地基是否結實進行測定檢查,並不得超載起吊重物。

四、起吊時吊臂下方嚴禁站人,重物離地後應進行衝擊試驗,乙方應再次檢查各受力部位情況,確保安全後准許進行,重物懸掛空中升降轉位時,應控制擺動,保持穩定,同時吊機司機要注意乙方負責人指揮訊號、手勢等。

五、在變電所內吊裝,乙方與帶電站分保持足夠安全距離10kV(2米):35kV-110kV(4米),同時遵守甲方所交待的安全注意事項。確定吊機位置在城區街道人員密集地段地吊重物,必須加設圍欄並有專人看護。(需甲方協助提供採取安全措施要求,經雙方確認後進行)。

六、乙方違背安全合同注意事項,而違章、違規吊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並接受處罰。

七、如甲乙雙方對上述安全條款認可並簽名,工作單和安全合同協議生效。

甲方: (簽名蓋章)

乙方:吊機車主(簽名)

20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7

甲方: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在雄楚大街(楚平路~三環線立交)改造工程2標段樁基工程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與乙方特此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需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排程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4.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對乙方所承擔的作業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或安全隱患有權發出書面整改、處罰等工作指令或其它相關管理措施。

5. 按有關規定組織安全防護用品進場,及時發放。費用按施工合同條款辦理,若施工合同條款未予未明示的,由乙方承擔費用。

6. 當乙方因現場達不到安全施工標準而拒絕進入施工現場或終止正在施工的作業時,甲方不得因此而處罰、批評乙方,並且甲方保證並不因此而在以後的工作中對乙方的工作制造困難或消極怠工。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檔案及指示,認真執行施工合同、甲方、業主、監理及有關職能部門下達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按甲方管理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檢查人員並上報甲方質安部備案,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生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標段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施工負責人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施工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有權力也有義務按有關規定釋出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侯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違規、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施工現場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無論甲方是否下達施工作業命令,乙方有權利也有責任拒絕進入施工現場進行作業或停止正在施工的作業,待施工現場恢復安全生產條件後再行作業。甲方將不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登高等作業的特珠工程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施工負責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領用或自購的易燃易爆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乙方有責任、有義務向甲方提出申請配備足夠的消防、安全設施,對甲方發放的消防、安全防護用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藉口推諉或延遲領用。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安全防護用品的效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不得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進入非該施工作業區域外的施工場所及觸控、啟動、關閉各類機械、水電器、控制閥門等,否則,乙方負全部責任。

8.所有施工機具裝置和高空作業的裝置均應定期檢查,保證安全可靠並做到正確使用,保持作業現場的整潔和作業的方便,並有安全檢查員的簽字記錄並定期上報甲方質安部,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排氣管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 的裝置;電路系統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電火花 的裝置;根據所裝貨物的性質,配有相應的合格的消防器材 和捆紮、安置、防水、防散等用具。不合格的機具、裝置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批准後方可施工,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生產安全規章制度組織相關資源;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1. 乙方安全檢查員應對擺放在工地現場及交通道路附近的施工與安全警示標誌、標牌進行管理,要及時扶正、更換,發現丟失要及時上報並補放。

12.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修訂)》規定,對其員工進行安全投保,繳納工傷保險費,否則,甲方有權在必要的時候扣減乙方工程款項及其它款項用於工傷賠償及其它相關賠償。

13. 當因乙方原因、主要原因或次要原因造成他人或自己財產、物品、人員損失、傷害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等,乙方必須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及處理善後事宜,否則,甲方有權在必要的時候扣減乙方工程款項及其它款項用於賠償及處理其它相關事宜。

14. 乙方承諾,完全理解、接受且嚴格執行上述13條所述內容,並對自身所施工的工程在施工合同(協議)有效期限內承擔質量、安全責任,若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下達的工作指令與本協議衝突時,乙方有責任和義務提出書面告誡並暫停執行甲方指令,待甲方修改該指令後再行作業,若甲方依然堅持該指令,則應由甲方書面確認該指令並承擔由該指令而帶來的一切後果,否則,一切後果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及相關合同條款及施工管理規定處理並追究責任。

四、本協議是施工合同(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與施工合同(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當施工合同(協議)條款與本協議條款有衝突或矛盾時,以本協議為準。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後生效,施工合同(協議)到期後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8

安全責任告知書

輔導機構(輔導班):

負責人或聯絡人: 

地址:

聯絡方式:

學生: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乙方家長: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地址:

為了確保學員參加假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優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甲方舉辦的輔導班辦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輔導班、教師、學生和家長實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甲方指定的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

二、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家長應保證學生上學和放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輔導班教學課程後及時回家,並電話或微信告知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在路途上發生的任何事故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負擔,輔導班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禁止學生參加輔導班期間及其上下學途中追逐打鬧、做危險遊戲、跨越欄杆、翻越圍牆和大門、上下樓擁擠等危險行為發生。學生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由學生及其家長自行承擔責任。

四、輔導期間,相關輔導人員會提醒學生注意安全,經輔導人員告知並採取合理措施後,學生髮生人身損害事件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五、家長應保證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途中不與不認識的陌生人接觸;學生在輔導班放學後應立即回家,禁止學生參加輔導班上下學中途與他人遊玩。因發生上述情形,學生髮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家長委託其他人員接送學生的,應告知輔導班,輔導班會在核實受託人身份以後,同意由其接送。

六、禁止學生在參加輔導班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進行遊泳、洗澡等可能發生危險的活動。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七、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為個人不當行為造成社會危害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八、嚴禁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玩火、玩電、玩炮、玩銳刃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發現上述情形,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九、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輔導班依法免除相應責任。學生正在參加輔導教學時受到不法侵害,輔導班未盡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輔導班應承擔相應責任。輔導班無不當行為的,不承擔責任。

十、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輔導班在適當的範圍內配合家長對實際加害人進行相應索賠工作。

十一、本安全責任書告知書一式二份,對輔導機構與學生及其家長均有約束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輔導機構(蓋章):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合同起止時間從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提供車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座__________中(大)巴作為甲方的專用校車,乙方同時應提供相應駕照的合格司機。

2、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齊備,不得提供報廢車、套牌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提供的校車必須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駕駛證、行駛證、車牌、養路費、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門鑑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缺一不可)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法律、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照、扣留證件等),一切合法證件的影印件交學校保管;校車接送學生的時間內(車內必須有學生和跟車教師),乙方司機必須為自己和學校著想,有交警檢查車輛時,保證學生安全的前提下,靈活、避讓,以免罰款,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4、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引發學生或家長投訴,否則一次扣50元,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後果或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擅自改動行車路線、接送點、漏接、漏送引起家長、學生投訴的每次扣50元)。跟車教師另行處理。

6、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如遇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責任。

7、在合同期間內,特別是在接送時間內,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

8、合同期間,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應特別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不準酒後開車,開車時不準抽菸,不準打電話或接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9、乙方提供的車輛每天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如發生汽車故障,乙方必須調過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要提供與原車型相同的車輛,甲方不負責調車。

10、司機應積極管理好學生車上紀律及安全等工作,服從跟車教師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況下,謹言慎行停則停,該等則等,不能粗暴、隨意甩脫學生,確保安全。

11、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一切齊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司機故意違章或沒帶齊有關證件的、其罰款由駕駛人(乙方)承當。若司機故意違章、造成後果一切由當事人負責(車主)。

1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或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0

20__年是“安全生產年”,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維護企業的利益,保障企業安全生產,確保各崗位職工的人身安全,加強生產基地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力度,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質量、安全與效益的關係。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基地與各部門、車間(班組)簽訂《20__年安全責任協議書》,由-____________司安全領導小組監督實施。

一、安全責任協議書內容:

1.嚴格員工進出場制度,對進入生產場區的人員要嚴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不予入場;

2.經常進行法律、法規學習和安全教育,保證安全目標、指標的實現;

3.要求施工人員應認真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化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化工41條禁令》及相關標準、條例, 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6..工作前各級人員要嚴格檢查周圍的生產環境,防止一般事故、重傷事故、火災事故、重大機械裝置事故、觸電事故的發生。

7.各車間、班組認真執行班前安全交接、班後安全總結制度,不要走過程,要具有針對性,切合實際,抓好每週的安全活動日與安全檢查活動。

8. 各車間、班組應對自己生產區域內的工作範圍做到各種材料、物品堆放整齊、標識齊全。每日工作完畢應及時清理,做到“一日一清,工完料淨場地清”,樹立安全文明施工精品意識。

9.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杜絕“三違”,習慣性違章作業,確定“三會”,做好各種臨邊安全防護,無違章指揮、無違章作業、無野蠻作業現象的發生,各類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拆除。

10.各種裝置應有操作規程、保養措施,不帶病操作,外觀整潔,做到專人負責,持證上崗,嚴禁非操作人員操作使用。

11.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上崗證者嚴禁進入施工現場參與生產。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培訓、安全消防交通教育培訓、職業道德教育培訓私自進入生產車間,參與生產或在生產中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追究各各車間、班組及本人的責任。

二、獎懲

1.對保護公共財產、防止安全事故發生、阻止事故進一步發展做出突出貢獻,主動參與事故搶險,降低事故損失有突出成績的個人,使國家和單位免受損失的有關人員進行表彰和獎勵.

2.協助安全人員積極執行各項安全程式檔案、法規,依法懲治事故肇事者和違章者,有顯著業績的個人給予獎勵。

3.在安全生產和勞動衛生防護技術方面有創新,或對安全生產、勞動衛生提出切實可行、有效的合理化建議者並經採納,將給予獎勵。

4.全體職工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在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沒有資格上崗者將予以辭退並清退生產現場;

本責任書公司一份,各車間、班組一份,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自簽字之日起20__年1月至20__年12月31日有效,其間不因領導變更而發生責任轉移。

三、簽字

____________份有限公司

生產基地負責人: 生產部門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工藝技術部門負責人:____________

車間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1

_________文化發展公司電子商務專案庫存管理情況說明:

該專案為網店跟實體店結合,商品多處擺放展示;

因發貨和實體店售賣需要,貨品未能統一放進倉庫,在貨品數量較多的情況下,辦公室留存部分滿足發貨,其餘放進白沙書城倉庫。

倉庫要實現規範管理,需安排兩名倉管(兼發貨)輪值,現因人手問題,沒有專門的倉管人員和發貨人員;

目前客服人員輪值,併兼發貨工作,暫時能夠滿足倉庫管理輪值的需要。

針對以上情況,倉庫目前暫定由輪值客服人員兼任,當班客服必須對所有貨品負責,如有需要,客服人員可進行換班盤點。月底盤點專案助理統籌,客服人員協助,對倉庫存在問題,所有保管人員責任均等。

現把倉庫管理條例細化如下:

1、按現有倉庫面積,規劃平面圖,分別按料號次序擺放,並將各物品型號、規格用標籤紙列示於物品前,各項物品對應陳列其後。

2、倉管員對於所經管物品的排列以利於先進先出的作業原則分別決定儲存方式及位置。

3、遵循7S原則(整理、整頓、清潔、清掃、素養、安全、節約)。

4、未經檢驗的物品,擺放在指定區域。

5、檢驗合格的物品,及時入庫貯存。

6、換貨、報損的物品,區分存放,並單獨記賬。

7、非貨架貯放的物品,不可超高、壓線、倒置、重壓。

8、禁潮物品應做好防潮措施。

9、保持適宜的倉貯溫、溼度條件:溫度控制在5~28℃之間,溼度控制在40~50%之間。

10、易燃、易爆、易腐蝕的物品應分開貯存,並加以明顯的警告標識。

11、倉庫內嚴禁煙火,不得使用過分發熱而可能造成火災、危險的電器。

12、物品貯放,龐大、笨重物品放下方;輕便、小件物品放上方。

13、物品堆放不宜過於緊密,保留間隙及庫房進出通道順暢。

14、易碎、易破物品須輕取輕放。

15、配套物品應成套存放,以防混亂。

16、每月28號前結賬,併發送當月物品庫存情況給相關部門。

17、年中、年末,倉庫會同財務部、質量部對物品進行盤點,查實物品的料號、品名、規格及型號,核對物品數量是否與賬面一致,並隨時接受主管部門及財務部稽查人員的抽查;

18、出具盤點報告,出現盤盈或不可避免的盤虧情況,由倉庫主管呈報部門領導、公司領導核准後調整,若為保管不善引起則由保管人員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所有保管人員責任均等。

責任人簽名:

日期:201_________年7月30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2

為確保——學校——年會考期間考生乘車安全,明確乘務人員安全職責,特與乘務人員簽訂如下安全責任合同:

乘務人員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紮實細緻做好各類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發現安全隱患要第一時間上報,並及時想方設法排除。

乘務人員為本次會考乘車安全直接責任人,學校將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如因玩忽職守出現安全事故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乘務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保證二十四小時通訊暢通,確保平安將學生帶到駐地,結束後平安將學生帶回學校。考試期間按時清點人數,將考生送到考點,在考點外等候,考試終了清點人數後將考生接回住地。

4.如有突發事件,乘務人員必須盡最大能力保護好考生安全,並及時報告領隊領導,力爭使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學校領導:

乘務人員:

——九年制學校

——年——月——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3

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員工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集團公司的有關要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員工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機動車駕駛員駕駛機動車應遵循行人優先原則,主動避讓行人,嚴格按道路標誌、標線進行行駛。機動車駕駛員嚴禁酒後駕車、違章行駛、亂停亂放。

二、機動車駕駛員應積極參加政府交通管理部門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隨時更新自身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知識和安全駕駛知識與技能。

三、行車時做到文明禮貌,按照路線行駛,不搶道,不強超搶會,不超速行駛,不開冒險車;注意勞逸結合,保證駕車時精力充沛,不疲勞駕駛,不超載超員,不將車交給無照人駕駛,絕不酒後駕車;停放車輛地點安全可靠;不駕駛套牌車、安全技術狀況差或來源不清的機動車,不駕駛無牌、手續不全車輛上路行駛。

四、公務車輛的專職駕駛人員,不允許將本人所駕駛車輛交他人駕駛;不搭載與公務公幹無關人員,不允許易燃、易爆物品上車;不私自出車。

五、駕駛私家車、摩托車、騎自行車、步行上下班應按合理的時間、合理的路線往返。駕駛私家車的,不搭載同事上下班。

六、機動車駕駛員應認真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工作,行車前應對車輛進行認真檢查,車輛各部件須符合安全行車要求,嚴禁開故障車上路行駛。上路行駛的車輛應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並配備滅火器材。

七、對於酒後駕駛車輛、違章超過12分和發生交通責任事故者,除了接受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處罰外,還要按照公司交通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公司、員工各執一份。

此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

___有限公司(蓋章)

委託代理人:

員工簽字:

年月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4

為了加強校園教師私家車管理,維護學校道路交通秩序,杜絕安全隱患,保障師生員工的人生安全,進一步規範教師私家車管理,特制訂教師私家車停放安全責任協議書,內容如下:

1、教師私家車必須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時間段,進入學校附近時必須慢速行使,車速控制在5Km/h,遇到學生應讓學生先走,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可行使,防止撞人、撞物,進入學校一律不準鳴號。

2、為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教師的私家車必須停放在指定停車區域和指定車位。(禁止停放在校門口、教學樓學生活動場地、操場出入口、主要通道)

3、教師確實因需要出入校園的私家車,需自覺遵守各項安全規則,禁止車輛在學生課餘時間和上下學高峰時段進出校園。嚴格禁止車輛在校園內鳴號、洗車,並且自覺到學校政教處備案,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對這些車輛進行統一管理。

4、對於違反學校管理條例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入校園。

5、凡教師的私家車在校園內發生碰撞等交通事故,在第一時間內將傷者送到學校就近的醫院進行救護,並通報校主管安全的領導,同時報肅州區教育局分管安全的局領導,按照緊急預案處理,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車主或車輛駕駛員負全責。

6、停放在校園內的教師私家車,發生車輛車體劃痕、刮痕、撞癟、起火、車玻璃破碎及丟失車內物品等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造成的經濟損失車主自負。

本責任書有效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學校法定代表人 私家車車主

簽名 : 簽名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5

甲方: 專案部

乙方:

為了保證牧華路六標段專案施工現場、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1.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1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2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範。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範、規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1.3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8米範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1.4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

1.5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裝置,安裝、電動工具。

1.6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裝置、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裝置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1.7雷雨天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杆及電杆拉線,以防觸電。

1.8發現用電裝置、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1.9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2.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

2.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裝置應使用專用線路。

2.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偽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2.3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2.4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2.5不用溼手、溼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2.6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2.7晒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晒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裝置上不能烘烤衣物

2.98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3.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3.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3.1.1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及5臺以上或裝置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3.1.2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以下和裝置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1.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3.1.4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製,並作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3.1.5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稽核,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3.1.6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3.1.5條規定手續,並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3.2專業人員

3..2.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3.2.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裝置的效能;

使用裝置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裝置帶“病”運轉;

停用的裝置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誌牌。

負責保護所用裝置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搬遷或移動用電裝置,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複查接地電阻值。

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並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3.3焊接機械

3.3.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定防護罩。

3.3.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3.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採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於30m。

3.4手持式電動工具

3.4.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1S的漏電保護器。

3.4.2露天、潮溼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4.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採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3.4.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5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3.5.1正常溼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

3.5.2在潮溼或特別潮溼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3.5.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採用防塵型照明器;

3.5.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3.5.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3.5.6對有酸鹼等強腐蝕的場所,採用耐酸鹼型照明器。

3.6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3.6.1在潮溼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

3.6.2在特別潮溼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3.7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3.7.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3.7.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並耐熱耐潮溼;

3.7.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3.7.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3.7.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4.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4.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乾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4.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乾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鬆,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4.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甦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4儘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5.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5.1甲方職權範圍

5.1.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5.2乙方職權範圍

5.2.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電線杆電能控制範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5.3安全事故責任

5.2.2由於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範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裝置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5.2.3由於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裝置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單位負責人: 乙方單位負責人:

甲方安全管理員: 乙方安全管理員: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6

安全事故責任認定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試驗過程中應承擔的安全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內容

1、在全部試驗期間,甲方應服從乙方對試驗現場的安全管理;

2、甲方必須嚴格按照乙方的技術及安全保護要求進行各項操作,對未按乙方技術及安全保護要求操作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試驗過程中,如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操作,或未在乙方監督下進行操作而造成的乙方工作人員輕傷、重傷或其他傷亡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4、如試驗過程中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而造成的乙方裝置損失及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附則

1、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試驗全部完成甲方及其產品撤出本試驗室後自行終止。

甲方責任人:_______________乙方責任人:_______________

(加蓋公章)                             (加蓋公章)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甲方將堆場作業車試驗發包給乙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為《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試驗專案

1、試驗名稱:堆場作業車

2、試驗地點:位於

3、 承包範圍:對ZL30裝載機進行堆場作業車改裝試驗;技術培訓和生產工人培訓。

4、 承包方式:乙方負責技術指導/包工包料/技術指導+人工僱傭

二、 試驗專案期限

本試驗工程具體開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一週通知。有效工期以工程承包合同為準。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對乙方人員施工所需機械、工具及安全用具進行審查。

2.協助乙方清理作業場地,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或不按工藝要求操作,忽視施工安全、質量的情況,甲方有權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工作,令其進行整頓,並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4.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人身及裝置事故,由甲方負責組織有關單位調查、統計上報,並追究乙方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單位全部承擔。

5.因甲方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和約定的安全條款經乙方提出而甲方仍堅持執行發生事故時,甲方應負全部責任,乙方未提出異議的,甲、乙雙方應負同等責任。

6.嚴禁違章指揮,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甲方應負主要責任。

7.甲方應認真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中建設單位應負的責任,因違反本條例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試驗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中全過程安全管理,對承包工程施工負全面的安全、文明、質量責任,開工前對參加施工人員必須進行體檢並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習和考試,合格後方可允許進入施工現場參加施工。

4、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5、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

6、施工單位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7、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工程須由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不限於以下條款)

(1)高處及交叉作業;

(2)起重及大件吊裝作業;

(3)焊接安全用電;

(4)焊接與切割的防火防爆。

(5)操作剷車和堆場作業車。

8、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專案管理的技術人員及安全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安全注意事項向施工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9、在有危險性生產現場區域內作業,對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高空墜落以及引起生產裝置事故、電網事故時,應事先制訂專項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交甲方審查合格後實施。未履行本責任擅自施工作業而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0、乙方必須加強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規程,施工紀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嚴格執行定置管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11、由於乙方負主要責任發生人身及裝置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向甲方賠償。

12、施工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定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定明顯標誌。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進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及後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及工程監理、甲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及規定等,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凡違反上述規定進行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4、發生甲方違章指揮、強令施工人員冒險作業或者施工過程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乙方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發現危及施工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建議甲方組織施工人員撤離危險現場。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1.施工人員生產現場必須帶安全帽。

2.在沒有腳手架或者沒有欄杆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2米及以上時,施工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乙方自配)

3.嚴禁不辦理開工手續作業。

4.嚴禁施工人員酒後上班作業。

5.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碰執行裝置或超越指定的工作範圍。

6.嚴禁施工人員翻越、拆除防護欄杆或其它安全設施。

7.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蹬帶電裝置。

8.嚴禁施工人員高處作業時,上下拋擲工具、材料。

9.嚴禁工作聯絡不清,盲目施工。

10.未經甲方同意,嚴禁使用消防水設施(火災除外)和亂接臨時電源。

11.施工現場有燒傷或燙傷可能時,施工人員應注意防護,並避免靠近熱體。

12.腳手架應按規定搭設牢固,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13.高處作業應按規定裝設安全圍欄、警告標誌,注意做好安全防護

1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履行以上安全注意事項以及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違章而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安全責任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執行。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建立特異體質學生檔案。

2、每學期開學初,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瞭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3、教學期間,必要時,對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學生特殊對待。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4、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絡,並告知家長或醫生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並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本制度所稱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體健康狀況異常或者患有肺結核、心臟病、高血壓、胃潰瘍、哮喘、肺炎、腎炎、傷殘、癲癇等慢性病。

2、如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3、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對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簽章)

乙方(簽字):

(簽章)

年月日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 篇19

工程名稱:

總包單位: 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專業分包單位(班組):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和規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1、專業(班組)分包工作物件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

2、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結束工作日期:

總日曆工作天數:

3、消防安全負責人

甲方:

乙方:

4、甲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4.1貫徹落實國家和深圳市等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法規和總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生活區的消防安全負總責,對施工現場、生活區的消防安全進行全面的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

4.2負責向上級部門提出施工現場消防設施驗收,並對驗收時提出的問題組織乙方進行整改。

4.3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現場所有人員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並有培訓記錄和登記;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裝置有火災危險性的,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對不接受培訓、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經審查有其它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人員,有權拒絕進入施工現場或清退出現場。

4.4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督促落實。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現場各棟號、分包、外包單位和各職能部門、各工種和各區域、層段等各級別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現場的各級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和義務消防隊組織;對重點工種人員如:電氣焊人員、防水作業人員進行登記,建立檔案(特種作業人員要求持證上崗)。

4.5嚴格落實有關動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動用明火,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動火操作前對乙方電氣焊工作業人員以班組或分包為單位進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寫《動火申請審批表》,有甲方專案主管負責人簽字(有效期7天),並開具當天用火證,才准許動火操作。

4.6開具用火證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負責人擔任,其他人員代理應有書面委託;開具動火證時應嚴格把關,根據施工情況提出有針對性的防火措施;高層、外簷和孔洞周圍作業,必須要求乙方和有關作業人員配備接擋工具,並在動火證上註明具體要求和措施;有防水施工和火災、爆炸危險作業的,應停止各種明火作業。

4.7負責對乙方在施工現場、生活區的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防水作業及材料儲存進行審查、批准和監督、檢查。做到工程內不設定宿舍和住人,不做倉庫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及易燃可燃材料;對違章指揮、違規操作等違章、違紀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8定期召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會議、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有針對性的部署做好防水施工、聚苯保溫材料進場存放安裝、冷卻塔、貴重機器裝置(電梯、冷水機組、空調機等)安裝以及裝修等各階段的防火工作;協調和處理本施工現場的有關消防安全問題。

4.9發生火災,應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緊急情況下甲方有權呼叫乙方的相關人員及物資。

4.10積極配合各級消防監督檢查機關的檢查,參與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5、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5.1貫徹落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法規和總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對所屬施工區域、生活區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負全面責任。

5.2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防火組織及義務消防隊組織,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員花名冊及特殊工種的證件影印件及有關資料,在本施工區域內,尤其是重點部位要按規定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並保證靈敏有效。

5.3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操作前,必須到甲方用火審批部門辦理動火證,不得由他人代理。在操作中應確保高層、外簷和孔洞周圍作業對電氣焊割產生的火花、焊渣有接擋和封堵措施,並避免與防水施工、冷卻塔安裝等易燃危險性作業同時交叉進行;要清除周圍易燃可燃物,配備滅火器材或滅火用水,設專人看火監護。禁止非焊工電氣焊操作。

5.4負責對本單位在施人員進行消防法規、制度、操作規程和施工現場火災危險性的教育;進行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對施工現場採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的新裝置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術特性,經培訓教育後方可上崗作業。在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5.5按深圳市有關規定,工程內部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定宿舍。甲方指令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在建設工程外設定宿舍和庫房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割和圍擋。嚴禁在宿舍內私接亂拉電線、使用(“熱得快”、電飯鍋、電褥子等)電熱器具;使用液化石油氣應經甲方批准,經審批有合格證後才准許使用。乙方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應向甲方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經甲方批准和登記,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後才准許使用和儲存。

5.6負責所在施工區域及所屬生活區宿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並制定消防應急預案,保證所施工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等完好無損、靈敏有效,確保消防應急通道暢通,並有權拒絕甲方違反消防安全法規的指令。

5.7現場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防火規定和措施、並嚴格執行。

5.8施工現場嚴禁吸菸、禁止隨地大小便、動用明火必須開具動火證、配備滅火器具、並設專人看管。

5.9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禁止使用電熱器具做飯、取暖和燒水不準在電線上掛放衣服和臥床吸菸。

5.10禁止私自挪用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消防器材周圍3米不準圈地他用。

5.11禁止非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嚴禁賭博、酗酒打架、鬥毆,現場運料外出要出示證明並經保衛人員驗證後方可放行。

5.12所有人員要自覺遵守現場消防、保衛、管理制度、互相監督共同搞好消防、保衛工作。

5.13經常進行自我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各種違章用火、用電和違章操作行為,在防火安全檢查中發現的消防隱患及問題,應及時整改或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並及時通報甲方有關部門共同協商解決,消除消防隱患。

5.14積極配合、服從各級消防機關、部門及甲方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對於查出的防火安全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並將整改情況書面報甲方備案。

5.15發生火災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報告,並迅速組織撲救,事後要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如發生遲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承擔相應責任。

5.16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火災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傷亡和經濟損的,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6、補充條款: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章) 專業分包單位(班組):(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