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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代理合同(通用15篇)

地產代理合同 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產代理合同(通用15篇)

地址: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巨集城麗景”(暫定)專案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期共同信守。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在實施本專案銷售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性規定,所簽署合同必須合法、有效。

第二條樓盤名稱位置及代理許可權:

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的座落於福建省長汀縣西外街60號“巨集城麗景”樓盤。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在中國境內外享有獨佔銷售權。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乙方也不得以其名義與他人簽訂購房合同及收款。

第三條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本案全部開發專案,總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為平方米在,店面面積為平方米。車庫面積為平方米。

第四條:代銷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本專案開盤後365天或交房後二個月,兩者取其後。開盤日暫定為20xx年1月5日。

第五條底價代理銷售保證金

為保證專案順利進行,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壹佰萬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帳戶。當乙方守約且其銷售率達到95%以上時,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50萬元;當乙方守約且專案結束後,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向乙方退還剩餘的30萬元保證金。

第六條:收款及簽訂購房合同。

1、收款:購房合同產生的任何款項,包括且不限於購房款、定金、罰息、違約金等均由甲方收取,乙方應引導客戶直接向甲方交款,乙方不得收取客戶任何形式的購房款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甲方款項。

2、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的簽約主體為甲方和購房者,所有形式的購房合約並由甲方審訂及簽章。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售房條件與客戶談判,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提供的合同範本代填購房合同,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超越合同範本之條款。

第七條:乙方代銷房產的成功標準

購房者與甲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符合以下任意一項:1、一次性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全部購房款。2、非銀行按揭的分期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50%以上(含本數)的首付款。3、按揭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30%以上的首付款,且提供了全部按揭必備手續,並經銀行確認。)

第八條:乙方銷售率的確認標準

乙方已售面積除以甲方開發總面積。

第九條:乙方代理費用

乙方以底價代理銷售的方式代銷甲方房地產,乙方代銷所產生的超出代銷均價和底價之外的溢價部分為乙方應得費用(乙方底於均底價銷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從代理費中抵扣)。

第十條銷售底價及進度:

1、雙方議定的均底價為:住宅多層部份(1#、2#、3#、5#、6#)三、四、五層公寓代理銷售均底價為:1580元/m2;住宅複式部份(8#、9#及1#、2#、3#、5#、6#一二層六七層代理銷售底價為1720元/m2;住宅聯排別墅部分(10#、11#、12#、13#、15#、16#)代理銷售底價為(每幢面積大於250平方米)55萬元;住宅雙拼、聯排端頭別墅(每幢面積大於3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為75萬元。獨棟別墅(每幢面積大於4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為100萬元。店面車庫代理銷售底價(看後期蓄水效果而定,另加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另就每套房產的底價進行約定,乙方以單套底價為標準結算代理費,乙方低於底價銷售部分虧損由乙方承擔,本約定具有優先適用效力。

3、開盤時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2%。銷售率達到30%(含30%)以上,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4%;銷售率超過50%以上,乙方銷售價格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執行。

4、乙方保證在開盤後三個月內銷售完成總建築面積的50%;開盤六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築面積80%;開盤十二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築面積的95%。

5、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施工,超過一個月則本合同的銷售進度以工程進度為考核標準。

銷售率工程進度

30%地面正負零零後三個月

50%封頂後三個月

70%落架後三個月

95%交房後一個月

第十一條:代理費的清算方式

1、乙方銷售率分別達到50%、70%、90%、95%所對應日的次月10日,甲方應全額支付乙方應得代理費。

2、代理費應交納的各種稅費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代扣。

3、在乙方銷售完成一套房產後,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據及銷售清單當日,將銷售產生的溢價款匯入甲、乙雙方指定監控帳戶上委託管理。

第十二條如非技術原因更改規劃和設計,必須經雙方同意確認。

第十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義務:

(1)按圖紙施工、如期完工,具體工期如下:

a、20xx年12月15日--30日,工程開工;

b、20xx年2月1日--29日,工程出地面;

c、20xx年4月30日前取得預售許可證;

d、20xx年3月1日—30日,工程竣工,經驗收具備交房條件。

(2)甲方負責本案建築設計並支付建築設計費用;

(3)確認並提供乙方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4)提供該樓盤的全套設計圖紙(原件或影印件):含總平圖、立體彩色效果圖及建築平面

(5)提供完整設計方案及施工圖,建材轉載自本站,請保留此標記裝置表,社群配套表,工程進度表,景觀方案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應在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

(7)及時向乙方通報關於該樓盤建築及施工方面的問題。

(8)按約支付代理費。

(9)為客戶提供便捷的交款方式,爭取在售樓部附近的銀行開設存款帳戶。

(10)向乙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批文副本資料。

二、甲方權利

(1)確認並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否決乙方填寫的超出合同範本的文字。

(2)瞭解並監督乙方的銷售情況。

(3)派專人收取房款,提供辦理合同報備手續材料及按揭貸款手續材料。

(4)以甲方名義簽訂所有形式的購房合同和收取各種款項。

(5)甲方與乙方之間合作中的重要事項應以書面方式確認,並以指定代表簽收為準,請示、諮詢類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答覆,逾期視為自動認可。

(15)甲方保留的房產自行出售的,不論以任何單價出售,都應參照同期同類房銷售價計算為乙方的銷售業績。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且未中止條件下作為甲方指定獨家代理銷售商的權利。媒體釋出及專案推廣相關協助事宜經甲方認可後由乙方負責。

(2)按約獲得代理費的權利。

(3)協助甲方共同評定景觀規劃設計方案,物業管理方案及配套設施細部方案並負責推薦物業公司。

二、乙方義務:

(1)、支付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

(2)合同期內所產生的售樓人員、策劃推廣人員的工資等營銷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凡對外推廣的廣告、樓書應經甲方稽核後對外發布,否則,外宣失實可能引起的爭議,其責任由乙方承負。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承諾。

(4)負責現場接待、協助甲方簽約、協助甲方辦理收取房款的手續,並派專人辦理合同報備及銀行按揭貸款工作,政府及相關單位收取的規費由甲方承擔。

(5)按時完成銷售指標。每個月向甲方提供銷售報表。

(6)乙方應在代理活動結束前,完全、適當、及時地履行義務。

(7)乙方應在進入營銷中心二個月內完成以下任務,並報甲方稽核批准:

1、負責銷售隊伍的組建及培訓。

2、負責制定銷售報表、銷售總結、合同校樣。

3、做好前期營銷推廣工作。

4、根據工程進度,制定全程營銷策劃推廣案及階段性詳細推廣計劃。

5、進一步完善現場營銷中心的裝修,看板的設計,現場氣氛的營造。

6、完成營銷推廣所需創意及軟文撰寫。

7、制定公關活動及階段性活動等策劃案

8、完成樓書、海報等各類銷售道具設計及製作工作。

9、負責制定總體銷售目標實施計劃。

10、完成制定價格策略及階段價格調整定位,階段促銷策略。

11、設定所需的媒體。

12、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費用的預算。

13、完成底價表及對外售價標的制定工作。

第十五條房地產產權及相關證照部分:

1、甲方保證本專案不動產產權無瑕疵並可預售,並負責相關建築執照於公開銷售前取得,按圖施工,確保質量,如期完成。

2、甲方應具備之證件:

(1)營業執照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第十六條本案約定買方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定金為總價的20%,餘款在合同監證後10日內付清。

2、分期付款:簽約付50%,封頂付40%,餘款交房時付清。

3、住宅銀行按揭為總價款的30%,銀行貸款70%。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需要準備下列檔案:

1、營業執照(副本)有效影印本。

2、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需具備法人授權委託書。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不履行合同、未按圖施工、工程質量最終經驗未合格而影響銷售,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退還乙方壹佰萬保證金並支付乙方已經投入的所有銷售費用及乙方在代理期間所產生的代理費;

2、若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付款,甲方除繼續支付上述款項外,還應自逾期七日起按日支付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3、甲方在實際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賠償乙方

4、客戶支付的定金、購房款一律由甲方負責收取,並應向客戶開具收款收據或發票。乙方不得擅自收款,否則按擅收金額的十倍收取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代理費中扣繳,若因此與客戶產生糾紛,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在任一階段拖延貳個月沒完成銷售目標或具有其他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萬元違約金,甲方有權優先從乙方保證金中抵扣乙方違約金。且乙方已投入的廣告費和其它銷售費用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九條履行本合同期間若出現不可抗力的事由致甲方工期延誤,則代理期限順延,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成本支出如工資、日常開銷等由甲方給予補償。

第二十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福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以獨家代理商的身份為 專案(以下簡稱

第一條:專案概況

1、名 稱:

2、位 置:

3、建築指標:

4、銷售範圍:

第二條:委託事項

1、營銷策劃

本專案營銷策劃工作,主要是從市場、產品、客群的角度出發,確定專案的定位、包裝與廣告推廣計劃並進行相關報告整理、文案平面的創意、設計建議,為協助銷售和專案提升形象服務。

2、銷售、招商代理

乙方以獨家代理銷售商的身份組建並管理本專案銷售體,由該銷售體進行本合同所約定銷售範圍內產品的全面銷售、招商工作。

第三條:委託期限

本專案營銷策劃、銷售、招商代理期為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一條第四款中約定的銷售套數面積完成 或以上(以簽約購房合同為依據)。

第四條:工作內容

1、前期營銷策劃

1)針對本專案的規劃要求進行全面的市場調查,並最終形成市場調查報告、市場定位報告、市場推廣報告和專案招商方案。

2)制訂合同期內的專案廣告宣傳創意策略,編制年度媒體策略和月度媒體計劃及廣告費用預算。

3)根據專案形象與銷售需要,制訂相關SP活動專案建議(包括展會、諮詢會、新聞釋出會、大型促銷、客戶聯誼活動及各類典禮)。

4)提供專案現場包裝策略及設計方案建議(現場看板、指示牌、工地圍牆、現場羅馬旗等)。

5)提供接待中心及樣板間的設計建議。

6)提供房交會展場的設計建議。

7)負責專案形象定位及商標等相關應用設計建議。

8)負責相關文案創意和平面設計建議(包括樓書、宣傳摺頁、戶型冊、客戶通訊、報紙廣告、雜誌廣告、夾報廣告、展板、戶外看板等的設計建議)。

9)負責電臺稿的文案創意、電視宣傳片的創意思路建議。

2、銷售及招商代理

1)制訂並提供專案銷售及招商策略

2)制定並執行銷售及招商階段銷售及招商價格體系及銷控策略。

3)派出專職專案經理及銷售員組成本專案銷售體進行銷售及招商工作。

4)負責本專案銷售現場管理,確保建立一支強有力的營銷隊伍。

5)根據銷售計劃負責具體的實施和落實執行。

6)負責本專案相關銷售資料統計、分析(包括銷售日報、週報、月報、促銷分析報告等),並根據甲方要求提供上述銷售報表。

7)負責派出銷售人員的工資、佣金及相應的福利待遇。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保證本專案的合法開發,並向乙方提供有效資料影印件作合同附件。

2)提供以下書面資料:專案背景、有關政府批文、紅線圖及其它資料等。

3)指定專人蔘與本專案策劃及銷售工作,並負責與乙方進行密切的聯絡,加強溝通,為乙方開展本專案工作提供方便。

4)對乙方提交的有關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創意方案以及營銷策略方案,並須在10個工作日內給予明確答覆或修改意見。

5)及時通報施工計劃、工程進度、預售許可證辦理進度、房屋交付期等與本專案有關的具體資料。

6)承擔本專案現場包裝費用:如接待中心、樣板間、工地圍牆之土建、裝修、裝飾佈置;承擔本專案宣傳及推廣費用:如軟、硬性廣告、印刷品(包括樓書、宣傳摺頁、戶型冊、客戶通訊等)、戶外看板、展會、促銷及客戶聯誼活動等各項費用。

7)提供現場辦公裝置(包括空調、飲水機、傳真機、影印機、電話、辦公桌椅、洽談桌椅等),並承擔日常水電、維護及辦公費用(含電話費)。

8)提供銷售所需模型、看板等銷售輔助道具。

9)在正式銷售前,保證本專案具備辦理買家個人購房貸款、並符合商品房預售的條件。

10)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銷售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及公攤面積證明。

11)因購房、辦證需要甲方提供的證件發生問題,所引起的客戶投訴,由甲方負責。

12)派出專職人員在現場負責購房定金及銷售收款、辦理預售登記、客戶個人購房貸款、協助客戶服務(處理工程的意見及投訴)等方面的工作。

13)根據本合同第七條有關內容,按時、足額地向乙方支付策劃銷售服務費用。

14)甲方投入本專案的廣告費,按銷售總額的 %提取使用。

2、乙方責任

1)乙方應將參加本專案服務工作的專家組成員名單抄送甲方。

2)乙方專案專案小組配合甲方確定營銷策略的具體執行步驟,確保策劃方案順利實施。

3)乙方應依進度向甲方通報工作的進展情況,確保雙方保持溝通。

4)乙方在全面負責銷售過程中,需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銷售策略、廣告策略及實施計劃,經甲方確認後執行。

第六條:其它相關管理

1、乙方的工作以甲方的決定為依據。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應以書面的清晰的可執行的工作聯絡單或意見書通知乙方執行,通常情況下乙方可以不執行甲方的口頭工作指令。

2、若在乙方工作進行中甲方變更工作指令內容和工作意見,並要求乙方按變更的工作委託內容修改時,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的工作時間,並根據乙方工作強度等酌情補償乙方一定的工時費用。

3、為了保證甲方工作指令下達的清晰與準確,乙方工作僅對甲方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人負責。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的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人的簽字為執行依據和工作標準

4、甲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 ,該負責人的書面認定代表甲方認定。

5、全部銷售及招商資料及廣告均註明

6、為保證銷售的順利進行,本專案遇下列事項時,甲方須及時給予書面形式的通知。

1)購房合同條款變更。

2)工程設計及裝修標準變更。

3)購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變更。

4)客戶退房申請受理。

5)物業管理公司等相關單位的變更。

6)其它與銷售相關事宜變更。

第七條:銷售條件及銷售價格、標準服務費

1、正式開盤應具備下述條件:

1)工程已正式開工,具有一定工程形象,並保持正常的工程進度。

2)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銷售價格

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各期組價方案。在既定價格執行期間,如市場發生變化,銷售價格需要調整時,調整方案需雙方確認後方可執行。

3、標準服務費

1)營銷策劃標準收費

營銷策劃服務費用按工作節點收取,收費標準為 萬元。合同簽定之日支付 萬元,待市場調查報告、市場定位報告、市場推廣報告和專案招商方案四份報告提交後再支付餘下 萬元。

2)銷售代理標準收費

銷售代理費用按銷售金額提取計算,收費標準為銷售金額(即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金額)之 1.5 %。代理費按月結算,每月月末之日為當月代理費的結算日,甲方須在次月5日前以支票、匯票或電匯的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費。乙方收到此費後給甲方開具正式有效發票。

4、如遇甲方特殊關係而成交的客戶,需甲方總經理批准,價格不受任何限制,但仍須按成交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已購客戶退房,則乙方退還甲方該戶的代理費。

6、由於客戶原因退房,所沒收的客戶定金及其他費用歸甲方所有,但甲方仍需按沒收部分費用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7、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已購客戶退房,則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8、乙方計劃的銷售進度:(銷售進度以商品房的套數為計量)

9、有關銷售代理費的其他約定

1)乙方同意按上述第8款規定的銷售進度進行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銷售額(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的 80 %結算代理費。如乙方在任何一個考核點完成銷售進度的80%,則當月的代理費按上述第3款第2項規定的標準代理費結算,同時本月之前的代理費按上述第3款規定的標準代理費補結,補結的代理費在次月5日前完成支付。

2)乙方在最後考核點完成銷售指標後,若繼續負責銷售,則代理費按上述第3款第2項規定的標準代理費按月結算;若在任何考核點乙方未完成對應的銷售指標的70%,則甲方有權在按銷售額(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的 1.5 %結算完之前的代理費後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但不視為乙方違約)。

10、為激勵銷售,獲得收益最大化,在雙方確認的基準價格基礎上(基準價格為 元/平方米),取得的銷售提價超額部分按 20 %作為獎勵支付乙方,按月結算,次月5日前支付。

第八條:保 密

雙方據此專案所確立的所有合同及相應技術檔案均屬保密範圍,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允許不應將其公開。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署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對方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執行本合同應取得的既得利益。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除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補充、完善直至解除。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制訂補充協議,其效力等同於本合同。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1、不可抗力:

國家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

2、由雙方共同約定的其他免責條件。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若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無效,通過訴訟解決,在法院判決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生 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正式簽訂後甲、乙雙方各持貳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四條:其 他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電話: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其開發之“ ”(以下簡稱“該專案”)進行營銷策劃及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專案概況

1.專案座落:

2.可銷售總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該面積為暫定面積,實際面積應根據預售許可證確定)。

3.開盤條件:該專案開盤應以甲方與銀行簽妥按揭協議、工程進度至建築主體地上一層且售樓處裝修完成並交付乙方使用為前提條件。

第二條:乙方營銷策劃及銷售代理範圍

乙方營銷策劃及銷售代理範圍包括該專案預售證確定之所有可銷售範圍。 (不含地下及車庫面積)

第三條:合同履行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專案全部竣工(以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為準)為止。

第四條:營銷策劃及銷售代理形式

乙方為該專案境內外獨家營銷策劃單位及境內外獨家銷售總代理。

第五條:甲、乙雙方應將下列證件之影印件加蓋公章後交由對方留存備案:

1.甲方:

a 營業執照及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

b 該專案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

c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d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e施工許可證

f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g銀行按揭貸款協議

h 施工進度表

i 該專案審批後總平圖

2.乙方:

a 營業執照

b 資質證書

第六條:乙方提供營銷策劃服務的內容

1.《前期策劃方案》具體內容包括:

1)市場調研報告;

2)產品定位、規劃建議;

3)建築比例、戶型設計;

4)推廣主題、專案包裝建議。

2.於專案開盤前30日向甲方提供《營銷策劃總體方案》,具體內容包括:

1)價格制定策略;

2)廣告策略;

3)推廣活動計劃及實施方案;

4)媒體整合推廣方案及銷售計劃。

3.廣告策劃執行方案具體內容包括:

1)廣告宣傳主題賣點;

2)廣告宣傳計劃並組織實施。

4.承擔該專案所有概念的策劃、推廣及平面設計工作,具體內容包括:

1)本專案的VI設計(包括專案標識、燈杆旗、彩旗、指示牌、信紙、信封、手提袋等);

2)專案包裝設計;

3)售樓書、摺頁、海報等銷售資料的設計。

5.策劃、實施各種促銷活動。

6.提供銷售服務,具體內容包括:

1)每週向甲方彙報銷售工作進展情況,並應甲方要求對該專案銷售進度進行統計;

2)為甲方提供《預訂書》及《認購書》檔案版本;

3)協助甲方與客戶簽署《預訂書》、《認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向客戶收集銀行按揭資料;

4)指示客戶將購房款項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第七條:乙方代理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截至該專案所有建築主體完成三分之二之日):乙方銷售面積應達可銷售總建築面積的40%;

第二階段(截至該專案所有建築封頂之日):乙方銷售面積應達可銷售總建築面積的60%;

第三階段(截止該專案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乙方銷售面積應達可銷售總建築面積的90%。

注:上述乙方銷售面積係指:乙方通過與客戶簽訂《認購書》或《商品房買賣合同》所銷售房產面積之和(但客戶於簽訂《認購書》後,就所認購房產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則不重複計算該套房產面積)。甲方自行或委託他人通過與客戶簽訂《認購書》或《商品房買賣合同》銷售的房產面積亦應計入乙方銷售面積。

第八條:銷售價格

甲、乙雙方應於該專案開盤前編制《銷售底價明細表》,《銷售底價明細表》經甲、乙雙方共同簽章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代理費用及代理費用的支付方式、支付條件

1.代理費用計提標準:

乙方的代理費用包括基本代理費及超價提成,其中基本代理費按已售房產金額的2%計取;超價提成按已售房產合同金額與底價金額差額部分的40%計取。

2.支付方式:

甲方可按階段考核乙方,基本代理費分別結算:

1).前期策劃工作階段,甲方預付專案前期產品策劃費用、銷售預熱期策劃、廣告設計費用合計每月5萬元給乙方,乙方具體工作、服務內容見本合同第六條之2、3、4、5、6款,即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甲方每月5日前預付5萬元給乙方,直到專案正式開盤銷售為止。

2).在乙方完成第一階段銷售目標之前,甲方每月暫按已售房產底價金額的

3).在乙方完成第一階段銷售目標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將之前已售房產的基本代理費補足至底價金額之和的1.8%。

4). 在乙方完成第二階段銷售目標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將之前已售房產的基本代理費補足至底價金額之和的2%。

5). 若乙方完成銷售目標後繼續銷售剩餘房產的, 甲方按已售剩餘房產底價金額的2.5%向乙方支付基本代理費。乙方每月應編制《銷售代理費月結算表》,並於次月3日前提交給甲方。甲方應在收到《銷售代理費月結算表》之日起三日內將應付基本代理費一次性全額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款後開具發票給甲方。

3. 超價提成的支付方式:

甲方應於每月3號之前,將上月產生的所有乙方應收超價提成一次性全額支付給乙方。

4.支付條件

1)客戶採用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購房的,則客戶全額支付首期款並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即符合代理費用的支付條件。

2)客戶採用按揭方式購房的,則客戶全額支付首期款、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交齊按揭資料後,即符合代理費用的支付條件。

3)客戶採用上述方式購房,雖未繳足首期款,但甲方同意與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則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亦符合代理費用的支付條件。

4)甲方擅自銷售或委託他人銷售該專案房產的,則乙方自知道該情形之日起即有權隨時要求甲方支付該房產的代理費用。

5)客戶於本合同履行期內已支付購房訂金或定金,並於本合同履行期滿後一百八十日內符合上述條件的,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第十條:沒收客戶款項

1.沒收客戶款項,應首先用於因沒收該款項而產生的法律訴訟費用,剩餘部分甲、乙雙方各得50%。

2.甲方應自沒收該款項的紛爭結束後、於最近一次支付代理費用時,將乙方應得部分一次性全額支付給乙方。

第十一條:廣告促銷費用

1.甲方須為該專案投入促銷費用(該費用用途包括但不限於:各種媒體廣告的策劃、製作、釋出費,各種宣傳材料、銷售資料印刷費、沙盤製作費等),總額應不少於該專案總銷售金額(即:各房產底價金額之和)的1.0%。廣告促銷費用使用計劃(即:該費用的投放方向、頻率及進度),由乙方向甲方上報,經甲方批准後實施。甲方承諾,在收到乙方上報計劃後兩個工作日內給予明確回覆,且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支付廣告促銷費用。

2.甲方應自行負責售樓處及樣品房的搭建、租賃、設計、裝修等事宜。由此支出的費用應不計入廣告促銷費用。

第十二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形成的廣告設計智慧財產權由甲方享有。

2.甲方應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沒收客戶款項。

3.甲方應自行負責售樓處及樣品房的搭建、租賃、設計、裝修等事宜,並承擔相關費用。

4.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完成售樓處的裝修、裝飾工程,在售樓處內配備傳真、電話、音響、影印機、辦公桌椅、飲水器等辦公裝置,並將該售樓處交付乙方使用。

5.甲方應自行承擔並按時支付該專案一切廣告促銷費用及售樓處水、電、保安及花草養護費用。

6.甲方應於該專案開盤前將《認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範本(應加蓋甲方公章)提供給乙方。

7.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或自取得檔案之日起 日內,將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約定之檔案提交乙方。

8.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取得該專案的預售許可證,並與銀行簽訂按揭協議確保該專案可以8成20xx年的按揭條件對外銷售。

9.甲方應按施工進度表及該專案審批後的總平圖施工。

10.甲方應支援乙方與甲方各部門之間的相互溝通,包括工程、設計等。

11.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甲方應附上售樓書中明示的建材配備、樓宇配套及明示《兩書》(即《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

12.甲方應確保其委託乙方銷售之房產不存在任何違法情形,且不存在任何影響乙方銷售的權利瑕疵(包括但不限於:抵押或租賃的情形)。

13.甲方不得自行或擅自委託他人銷售該專案房產。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期足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沒收客戶款項。

2.乙方有權取得甲方所有專案資訊包括最新資訊等,向甲方索要更新的相關基本資料,以利於乙方適時做出最佳專案應對策略,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3.乙方對其參與設計或製作的、與該專案推廣宣傳有關的平面廣告享有署名權。

4.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提供營銷策劃服務。

5.乙方應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完成代理銷售目標。

6.乙方應按時提交各種報告。

7.乙方應協助甲方進行專案統籌,及時對該專案銷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困難向甲方發出預警,並提出解決方案。

8.乙方應隨時向甲方彙報專案工作進展,按照雙方約定時間提交階段性工作成果。根據客觀情況,確鬚髮生變更時,應向甲方彙報,並徵得甲方同意。

9.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任何經濟和民事活動。

10.乙方應自行承擔售樓處人員的服裝費用及工資獎金。

11.乙方不得向客戶作擴大宣傳。

12.乙方不得向客戶收取任何款項及物品。

1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客戶簽署任何檔案作為《商品房買賣合同》附件。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 若甲方出現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逾期支付策劃銷售代理費用及溢價分成及沒收客戶款項、委託他人銷售該專案房產、延期施工、中途停工、擅自提高銷售底價、擅自改變規劃設計、其他違約行為阻礙乙方銷售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實際履行本合同、賠償因上述原因阻礙銷售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業績考核期限;若甲方因出現上述違約行為或甲方無委託許可權致使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的,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向乙方結清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代理費用、沒收客戶款項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80萬元。

2. 若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實際履行。若甲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合同解除前發生的策劃銷售代理費用、沒收客戶款項、溢價分成,且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80 萬元。

3. 若乙方在各階段延展期內仍無法完成該階段銷售目標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保留的代理費。甲方應於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5日內與乙方結清基本代理費用、沒收客戶款項,乙方應於結清上述費用後3日內撤離售樓處。

4. 因出現本條第1至3款所列情形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權憑客戶簽署的《認購書》與甲方按照合同第十條第1款第1)項約定比例結算策劃銷售代理費用,而不受本合同第七條約定之付款條件及方式的約束。

5.如因發生不可抗力影響本合同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有權要求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時間段內遲延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要求相應變更合同條款;如因發生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並且無須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交可證明發生不可抗力的書面材料。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及異議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並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其他事項

1.因本合同履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2.甲、乙雙方應保證其在本合同中所填寫的地址、電話等內容真實有效。如有變更,必須於變更之日起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無法及時通知的責任應由其自行承擔。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關書面檔案的送達可採用特快專遞的形式,相關書面檔案自按對方在本合同中所填地址寄出之日起滿7日即視為送達;如果書面檔案直接送達對方,則對方簽收時間即為送達時間。

4.甲、乙雙方均應簽收相互間往來的書面檔案,一方採用郵寄方式送達書面檔案的,另一方若持有異議應於該書面檔案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否則即視為對該書面檔案的內容予以認可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 篇4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地產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本協議約定專案位於武漢市江漢區大智路 號(以下簡稱本物業),專案性質為住宅及商業,建築用地面積約為 萬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_萬平方米(其中公寓及商業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最終規劃設計為準)。本專案由武漢綠地新龍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投資開發,為進一步發揮各自的優勢,本著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署本“房地產專案銷售代理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獨家全權銷售代理單位,委託期限一年。代理期從本專案滿足銷售條件(見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並且甲方取得預售許可證及開盤廣告刊登之日起計, 開盤廣告刊登之日不得遲於取得預售許可證5日之內,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須經甲方書面認可)。

第二條:甲方的責任及權利

1、負責保證本專案銷售的合法性,申辦有關租售之法律程式,同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本專案銷售之法律批文副本資料,包括:

A、武漢市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

B、發展商營業執照。

C、小區總平面圖、各樓層平面圖、房屋立面圖、鳥瞰圖、室內廚衛設施表、裝修裝配標準(含傢俱配置圖及效果圖)。

D、武漢市樓盤銷售視窗表。

E、商品房預/銷售合同、房屋訂購書。

F、與銀行簽訂的按揭協議。

G、上述證照、資料須經乙方確認無誤並加註“銷售專用”字樣後蓋章。

2、全權委託乙方安排本專案銷售的廣告宣傳推廣工作,負責本專案銷售過程中的有關成本費用,其中包括:

(1)各種廣告、宣傳及有關銷售資料之設計、編輯、製作、派發及釋出費用。

(2)與本專案銷售直接相關的市場調研、客戶座談等費用。

(3)售樓處、展銷會場地及有關裝置的設計、建設、裝修、租用、佈置等一切費用。

(4)提供電話、空調、影印、傳真、電腦、印表機等辦公裝置。

(5)有關銷售促銷活動費用。

上述費用乙方均需事先提出預算並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發生。

3、根據乙方的建議負責確定本專案銷售進度、銷售報價、付款方式、按揭辦理、物業管理內容及收費標準等。

4、甲方選派工作人員負責與認購者簽定《商品房銷售合同》,並負責接受客戶各類房款、契約蓋章、客戶催款、銀行按揭、產權辦理等工作。所有房款及定金須由甲方專門負責收取,甲方人員必須配合乙方銷售工作,且必須與乙方在售樓處的員工上下班時間一致。

5、提供租售所需契約空白文字等,配合乙方租售,並在乙方工作人員陪同客戶看房時提供幫助。

6、按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的溢價分成、佣金。

第三條:乙方責任

1、在本專案的銷售代理過程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及武漢市的有關法規,不損害甲方品牌形象。

2、負責對本專案的銷售工作進行總體策劃,包括銷售價格定位、付款方式設計、銷售物件、時間、付款方式及各種租售渠道等。

3、負責在現場組建售樓班子,負責本案的現場銷控,本部設立專案專案組負責市場資訊分析、銷售跟蹤、巡視及督導。

4、負責計劃、監督製作與銷售有關的售樓書、推廣宣傳單、展覽板、認購書、認購須知及其它一切有關銷售之資料,以及有關的報刊、電視及電臺等媒體廣告的設計及製作工作。

5、各種銷售宣傳推廣的計劃及費用均需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

6、承擔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及交通等費用。

7、代表甲方以甲方名義籤本專案之銷售認購書,協助甲方統一收取認購者臨時定金。

8、安排有關之售後跟進,如協助甲方客戶催款、提交詳細之租售報告、客戶統計分析、媒介分析、策劃及銷售方面之檢討分析報告。

第四條:銷售價格及佣金事宜

1、專案銷售價格

雙方約定本專案銷售均價為 元/平米,以此基準價格為基礎,經甲、乙雙方確認,根據幢差、樓層、朝向等做成一房一價表,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銷售底價必須達到此價格表標準。

2、銷售完成時間

雙方約定本專案的銷售完成時間為____個月,乙方須在此時間段內完成對本專案的全部銷售。

3、固定代理佣金

甲方同意在委託期內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的本專案在達到上一條規定的銷售價格實現銷售時,甲方按實際銷售回款額的百分之一點五(1.5%)給予乙方作為銷售代理佣金。

4、溢價提成

以一房一價價表為基礎,實際成交價超出價格表以上的部分視做溢價,溢價部分甲、乙雙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5、結算方式

租售佣金結算方式為月結,結付標準以客戶正式簽定購房合同並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額不得低於該房總房款的20%,每月最後一天為結算日,每月成交單位有關之代理佣金、溢價提成款甲方須於次月10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項後乙方應開具有效發票。

6、若甲方於委託期內自行銷售給買家,則該甲方自行租售之單位計算在乙方之租售業績之內,該部分之租售額按上述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之佣金計算方法支付佣金予乙方。

6、如遇認購者簽署認購書後違約,認購者所付定金歸乙方所有。

第五條、違約責任及合同終止

1、委託期的延續或終止須於委託期限完結前30天內由甲、乙雙方代表書面決定。

2、如由甲方工程進度、銷售手續等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按時完成各項銷售工作,則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甲方應按已實際達成的銷售無條件結付全部乙方應得的佣金(含廣告費)、溢價提成,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客戶退房,該套房屋仍視為乙方的代理業績。

3、在本合同規定的委託期內,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指的銷售代理工作且甲、乙雙方之間結清一切代理費用後,本合同終止。

4、若於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全程策劃代理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提前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計人民幣拾萬元整,並由違約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5、若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並導致訴訟,則由本專案所在地法院解決有關司法管轄之問題。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所涉及的專案案名及開發商名稱(甲方)以最終正式檔案為準

2、本協議所涉及的專案資料,以專案-最終的測估為準並相應調整。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所有由乙方事先提出並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各項費用預算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內容如有修改,經雙方同意後,可另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即刻生效。

附件一:本專案可售房源表。

附件二:本專案銷售計劃。

附件三:專案房產銷售價格表。

附件四:本專案宣傳推廣費用預算表(分階段提供)。

甲方(蓋章):

代表人

地址:

乙方(蓋章):

代表人:

地址

地產代理合同 篇6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

2、建築面積:

3、權  屬:

(一) 委託事項

1、

2、

3、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文字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字,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為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但作為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字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地產代理合同 篇7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就甲方 (以下稱本專案),委託乙方提供營銷代理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專案概況

1.1 專案名稱:

1.2 專案概況:

第二條:合同起始日期及代理範圍

1.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標的物面積銷售80%。

1.2整體營銷策略、價格策略、推廣策略以及全程銷售。

1.3本案總銷售額約為人民幣 元整(¥ 元)。

第三條:收費標準與付款方式

3.1 專案代理費用:2%

3.1.1費 用 約 定:人民幣 元整(¥ 元)。

3.1.2支付方式: 現金或轉賬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有權稽核乙方制定的各種營銷方案,乙方實施的廣告宣傳及銷售策略均視為甲方認可。

4.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並提出意見。

4.3甲方制定工程進度並通告乙方配合制定實施營銷方案。

4.4甲方負責提供本專案有關銷售的法律檔案。

4.5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費用。

4.6甲方指定營銷對接人員配合乙方開展工作,安排專人辦理場收款(含定金、簽約金等的收取)及合同保管等工作。

4.7甲方指定營銷對接人,並賦予其一定的決策權利。

4.8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的資訊真實可靠。

4.9甲方負責承擔銷售廣告、媒體、禮儀及促銷推廣活動等費用。

4.10甲方負責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準格式。

4.11甲方負責提供銷售百問相關資訊以供乙方銷售。

4.12甲方將嚴格按照雙方協商後製定的銷售計劃配合和督促乙方的工作。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負責組建和管理專案團隊,並支付成員的工資及獎金。

5.2乙方確保於合同簽訂之日起確定專案團隊主要成員,並保證該專案團隊主要成員具備提供全程營銷代理服務的專業能力。

5.3 乙方負責制定專案的整體營銷策略、價格策略、推廣策略以及個營銷節點設定,在得到甲方確認後進行推動、跟進工作,具體內容包括:

5.3.1《專案整體定位及營銷推廣方案》制定

5.3.2《開盤方案》制定

5.3.3《價格策略》制定

5.3.4明確完成各項工作的時間節點和責任人的《工作安排表》(可以月為單位提交)。

5.3.5《銷售百問》提問

5.3.6報紙廣告、簡訊廣告及媒體廣告方案制定由甲方稽核

5.4 乙方需嚴格監督執行甲方審定後的工作計劃和推廣方案,積極協助和配合甲方對專案的整個營銷程序進行嚴格的監控把關。

5.5 乙方確保與甲方對接人員溝通順暢。

5.6服務期內,乙方專案策劃專案團隊與甲方對接人員共同組成策略工作小組,通常情況下工作小組需要保證每週不少於一次,每次不少於四小時的營銷工作會議,工作時間內對專案目標、各實施方案及疑難問題展開研討,會議結果於會議結束後三天內由乙方以會議紀要方式提交給甲方。

5.7乙方確保制定出銷售百問問題以便甲方提供銷售百問所有資訊確認以便銷售。

第六條:雙方宣告和保證

6.1 甲方向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6.1.1 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6.1.2 甲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6.1.3甲方確保所提供的銷售百問資訊真實可用。

6.1.4甲方確保所銷售的 產權辦理,甲方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

6.2 乙方向甲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6.2.1 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6.2.2 乙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6.2.3乙方保證根據甲方所提供的銷售百問進行銷售(如銷售過程出現新問題甲方必須及時解決以便銷售的流暢性)。

6.2.3乙方保證根據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報紙廣告、簡訊廣告及媒體廣告方案制定由甲方稽核,並實施,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智慧財產權

本合同項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載體所體現的工作報告、圖表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甲方對此知識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權。未經雙方協商同意或司法機關強制,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以上檔案及其複製文字。

第八條:保密義務

8.1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有效期屆滿或終止之日起的2年內應嚴格保守對方商業祕密。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保密資訊對外發布或披露、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8.2 本條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仍繼續有效。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之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實的影響、遲延或阻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十天內通知另一方並提供有關的詳細資訊。

10.2 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遲履行義務,任何一方均不承擔責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須採取適當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儘快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10.3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指無法克服、無法預見、超出一方或雙方合理控制範圍且妨礙雙方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自然災害、暴動、戰爭、內亂、爆炸、火災、洪水。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1.1 如合同簽訂後乙方已按照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按期完成營銷代理工作,甲方未能按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定的費用,延遲時間超過半個月後,乙方有權停止對甲方的服務。

11.2 甲乙雙方對於專案定位等重大問題產生嚴重分歧時,雙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11.3 甲方因公司發展需要,在提前15天知會乙方的前提下,可終止合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 如果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有效性、終止或執行方面有任何問題,應盡最大的努力協商解決有關問題。

12.2 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與本合同有關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問題,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合肥市仲裁委仲裁。

12.3 在發生任何爭議和在任何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時,除了所爭議的事宜外,雙方應繼續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三條:通知

13.1 本合同規定的任何通知應採取書面形式,以專人親自向收件方送遞,或以傳真、掛號郵件、特快專遞等方式送達本合同封面載明的對方地址或傳真。

13.2 任何一方的接收地址或電話等事項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後三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13.3在本條前兩款規限下,在無證據證明通知或其他通訊已經收妥時,該通知或其它通訊應在下述情況下視為正式送達:

13.3.1 以專人送交,以抵達本條第1款、第2款註明的地址或乙方專案代表簽收為準;

13.3.2 以傳真發出,發件人收到發件確認書時視為送達。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執行受中國公佈的有關法律法規管轄。

第十五條:附件

第十六條:合同轉讓

16.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6.2 若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甲方法人變更、股東變化,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須向受讓方說明代理本合同,並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七條:合同條款

17.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雙方協商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17.2 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 篇8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就甲方 (以下稱本專案),委託乙方提供營銷代理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專案概況

1.1 專案名稱:

1.2 專案概況:

第二條:合同起始日期及代理範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標的物面積銷售80%。

整體營銷策略、價格策略、推廣策略以及全程銷售。

本案總銷售額約為人民幣 元整(¥ 元)。

第三條:收費標準與付款方式

3.1 專案代理費用:2%

3.1.1費 用 約 定:人民幣 元整(¥ 元)。

3.1.2支付方式: 現金或轉賬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有權稽核乙方制定的各種營銷方案,乙方實施的廣告宣傳及銷售策略均視為甲方認可。

4.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並提出意見。

4.3甲方制定工程進度並通告乙方配合制定實施營銷方案。

4.4甲方負責提供本專案有關銷售的法律檔案。

4.5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費用。

4.6甲方指定營銷對接人員配合乙方開展工作,安排專人辦理場收款(含定金、簽約金等的收取)及合同保管等工作。

4.7甲方指定營銷對接人,並賦予其一定的決策權利。

4.8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的資訊真實可靠。

4.9甲方負責承擔銷售廣告、媒體、禮儀及促銷推廣活動等費用。

4.10甲方負責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準格式。

4.11甲方負責提供銷售百問相關資訊以供乙方銷售。

4.12甲方將嚴格按照雙方協商後製定的銷售計劃配合和督促乙方的工作。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負責組建和管理專案團隊,並支付成員的工資及獎金。

5.2乙方確保於合同簽訂之日起確定專案團隊主要成員,並保證該專案團隊主要成員具備提供全程營銷代理服務的專業能力。

5.3 乙方負責制定專案的整體營銷策略、價格策略、推廣策略以及個營銷節點設定,在得到甲方確認後進行推動、跟進工作,具體內容包括: 5.3.1《專案整體定位及營銷推廣方案》制定 5.3.2《開盤方案》制定 5.3.3《價格策略》制定5.3.4明確完成各項工作的時間節點和責任人的《工作安排表》(可以月為單位提交)。5.3.5《銷售百問》提問5.3.6報紙廣告、簡訊廣告及媒體廣告方案制定由甲方稽核

5.4 乙方需嚴格監督執行甲方審定後的工作計劃和推廣方案,積極協助和配合甲方對專案的整個營銷程序進行嚴格的監控把關。

5.5 乙方確保與甲方對接人員溝通順暢。

5.6服務期內,乙方專案策劃專案團隊與甲方對接人員共同組成策略工作小組,通常情況下工作小組需要保證每週不少於一次,每次不少於四小時的營銷工作會議,工作時間內對專案目標、各實施方案及疑難問題展開研討,會議結果於會議結束後三天內由乙方以會議紀要方式提交給甲方。

5.7乙方確保制定出銷售百問問題以便甲方提供銷售百問所有資訊確認以便銷售。

第六條:雙方宣告和保證

6.1 甲方向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6.1.1 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6.1.2 甲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6.1.3甲方確保所提供的銷售百問資訊真實可用。

6.1.4甲方確保所銷售的 產權辦理,甲方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

6.2 乙方向甲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6.2.1 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6.2.2 乙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6.2.3乙方保證根據甲方所提供的銷售百問進行銷售(如銷售過程出現新問題甲方必須及時解決以便銷售的流暢性)。

6.2.3乙方保證根據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報紙廣告、簡訊廣告及媒體廣告方案制定由甲方稽核,並實施,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智慧財產權

本合同項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載體所體現的工作報告、圖表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甲方對此知識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權。未經雙方協商同意或司法機關強制,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以上檔案及其複製文字。

第八條:保密義務

8.1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有效期屆滿或終止之日起的2年內應嚴格保守對方商業祕密。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保密資訊對外發布或披露、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8.2 本條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仍繼續有效。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之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實的影響、遲延或阻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十天內通知另一方並提供有關的詳細資訊。

10.2 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遲履行義務,任何一方均不承擔責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須採取適當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儘快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10.3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指無法克服、無法預見、超出一方或雙方合理控制範圍且妨礙雙方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自然災害、暴動、戰爭、內亂、爆炸、火災、洪水。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1.1 如合同簽訂後乙方已按照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按期完成營銷代理工作,甲方未能按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定的費用,延遲時間超過半個月後,乙方有權停止對甲方的服務。

11.2 甲乙雙方對於專案定位等重大問題產生嚴重分歧時,雙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11.3 甲方因公司發展需要,在提前15天知會乙方的前提下,可終止合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 如果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有效性、終止或執行方面有任何問題,應盡最大的努力協商解決有關問題。

12.2 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與本合同有關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問題,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合肥市仲裁委仲裁。

12.3 在發生任何爭議和在任何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時,除了所爭議的事宜外,雙方應繼續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三條:通知

13.1 本合同規定的任何通知應採取書面形式,以專人親自向收件方送遞,或以傳真、掛號郵件、特快專遞等方式送達本合同封面載明的對方地址或傳真。

13.2 任何一方的接收地址或電話等事項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後三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13.3在本條前兩款規限下,在無證據證明通知或其他通訊已經收妥時,該通知或其它通訊應在下述情況下視為正式送達:

13.3.1 以專人送交,以抵達本條第1款、第2款註明的地址或乙方專案代表簽收為準;

13.3.2 以傳真發出,發件人收到發件確認書時視為送達。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執行受中國公佈的有關法律法規管轄。

第十五條:附件

本合同的下列附件構成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合同轉讓

16.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6.2 若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甲方法人變更、股東變化,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須向受讓方說明代理本合同,並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七條:合同條款

17.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雙方協商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17.2 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 篇9

協議雙方:

甲方名稱: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名稱: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本合同術語解釋:

1)該專案:商業專案(暫定名)。

2)報告:全案策劃內容,該報告內容詳見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之全案策劃費用及招商、銷售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就該專案之全案策劃代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名稱及標的物地址

1。專案名稱: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築面積約-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准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委託要求

1。該專案的戰略策劃方案應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具有獨特個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運作要建立在以地塊為基礎的資源整合基礎上,要求方法科學、資料真實;同樣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的特點,具有與本專案相諧調的獨特個性;

3。通過方案的實施能夠使甲方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一定的社會效益。

第三條:委託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就該專案進行全案策劃、*招商、銷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報告及服務內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內容為準;

2。在乙方提交報告、已經提供甲方認可的策劃方案的基礎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將應甲方要求聘請有關專家(主要為房地產資深人士、商業經營行家等)與甲方通過會議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以使最終成果更科學、更切合實際;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所需之全部費用;

3。本條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該專案之報告及策劃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2-4套;

3。2如甲方須增加報告份數,則以整套元,每本元計算(此費用為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負責提*);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應收之策劃費全部到帳後,應向甲方提供報告之電子版2-4份;

3。4專案整體功能規劃、店鋪分割等草圖部分(設計建議草圖(僅供參考),並提供電子檔案)。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劃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

2。本合同之招商、銷售代理期為招商及銷售工作正式開展之日起計算,共計月,即日;

3。合作期限結束時,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作期限事宜,並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五條:工作人員組成

1。乙方針對該專案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專案,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戶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該專案小組人員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員,乙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乙方應當將專案小組成員名單及資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換所派工作人員的,應於實際更換前三個工作日內,提前通知甲方並說明原因。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應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專案之有關資料(見附件),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為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須提供的資料,以已經向計劃管理部門、建設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或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以及已經自勘察、設計、施工或者其他單位所獲得的範圍為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應當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資料準確性、精確性不足的,乙方應當自行補充調查;

3。甲方指定專人作為本協議的甲方代表負責本專案策劃工作。乙方應當向甲方以及該代表進行密切聯絡,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為乙方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提前七日向乙方書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為本專案工作主持的會議,對乙方提供之專案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與乙方溝通協商;

6。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進行修改,並經雙方協商後執行;

7。合同簽訂後,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援,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8。甲方負責辦理該專案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所需的全部檔案;

9。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牆、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等)、模型、效果圖、樓書、摺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電臺廣告、報紙雜誌廣告及軟性文章等的委託製作費用及釋出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託製作及釋出合同的談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廣告和宣傳的內容屬於乙方提供策劃諮詢服務的範圍。

第七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四至六人的專案小組進行本專案的策劃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絡,加強溝通;並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全力配合;

3。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立即有效的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首付款仍未到帳,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帳為止,而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且有權向甲方收取相應滯納金;

4。乙方應本著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專案全案策劃綱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專案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並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策劃報告以附件一之內容為標準。報告要詳細、切實可行、富有創新性和個性,保證本專案的開發質量;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專案前期發展策劃報告(包括市場調研報告、市場定位報告);

6。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專案產品定位報告;

7。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專案營銷、招商推廣策劃報告;

8。乙方在提交策劃報告的各種檔案時,應同時提供內容一致且相應的電子版檔案;書面檔案均至少要一式兩份;

9。乙方提供有關策劃報告後,有責任向甲方詳細解釋、解答報告有關內容;

10。乙方應通觀全域性,對專案可預見和不可預見之問題及時給甲方提供預警性提示及解決方案,以保證專案的順利進行;

11。乙方有責任根據專案進展的實際需要對已經完成的策劃進行修改,防止由於策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者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

12。乙方應組織專案組定期與甲方就本專案舉行例會,例會時間根據專案進展的需要由甲、乙雙方合理確定;

13。乙方應組織專案組為甲方選擇設計方案提供顧問服務。顧問期至策劃報告書提交完畢後方可結束;

14。乙方應制訂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並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同時協助相關專業設計單位準確執行策劃方案;

15。根據專案進展情況,甲方可提議召開專案報告及策劃方案的交流、討論與確認會,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出席,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之全部費用;

16。乙方亦應積極參與甲方或甲方與其他合作單位的會議,並就本專案提出有益的建議;

17。乙方應協助甲方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釋出或製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後,方可執行;

19。乙方保證全部檔案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時處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專案的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為全案策劃公司,並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商標標識;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員的費用全部由負責承擔。本專案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傢俱、辦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舊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策劃服務費用

1。本合同簽訂之乙方應收取的全程策劃代理佣金,具體金額與結算細則如下:

1。1策劃費用合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2策劃工作程序:

1。2。1。乙方應於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一部分(市場調研、市場定位),並就報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2。乙方應於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二部分(產品定位),並就報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3。乙方應於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三部分(營銷、招商報告),並就報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3策劃費用的結算:

1。3。4本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報告後(即市場調研、市場定位),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報告(即產品定位),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報告(即營銷、招商推廣報告),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

1。3。8乙方在雙方合同簽訂後須按本合同所規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階段性報告書,甲方也應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1。3。9如甲方無故拖延付款期限,則乙方有權自報告應收費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額5‰/每日計算收取滯納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項超過一百日,則乙方可視甲方違約,同時停止一切相關之工作,並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項及滯納金。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補償因欠款所導致的一切相關損失(其中包括因專案而產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各項相關開支)。

1。4策劃費用之招商部分補充條款:

1。4。1乙方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完成專案招商推廣報告,但由於涉及後期招商等操作問題,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業招商率達到50%時,並經甲方確認後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本部分費用為策劃費用,甲方須按時支付乙方,以推動雙方工作的順利進展;

1。4。2待本專案招商率達到80%時,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完成時間、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決定考慮獎勵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

元)予乙方,獎勵幅度可適當上調;

1。4。3甲方應付乙方之策劃、招商代理費用通過以下指定賬號支付: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400120xx70058-24北京市商業銀行紅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劃費用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乙方因收取策劃費用所應繳納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按照上述約定條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將按照每日萬分之二(甲方應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劃費用的萬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在上述款項支付後方才進行下一階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導致乙方延遲完成工作,將視為甲方之責任;

4。甲乙雙方結算時,發生的匯款費用和銀行手續費由匯款方負擔;

5。乙方負責專案廣告、宣傳、推廣之策劃方案的制定;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營銷推廣方案內容聘請適合專案之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廣告設計,聘請廣告公司之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招商、銷售服務費用

1、招商費用、目標、範圍的確定:

1。1招商費用:乙方將收取甲方以本專案商業物業租出樓面面積相當於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個月的租金作為招商代理服務佣金;

1。2招商範圍:自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本專案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過程中甲方應對乙方之商戶進行確認,並向乙方提供商戶之簽約檔案一份(注:影印檔案即可),以做乙方建檔之用;

1。4本專案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5租金價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標準,待專案價格定位後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共同確定;

1。5。2本專案在招商過程中所成交商戶租金支付方式以扣點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約定的,則甲方對乙方之佣金結算須以雙方開盤前之定價形式為標準依據;

1。5。3成交商戶所租用之鋪位如未明確定價,則甲方以本專案中租金單價與最低租金單價之和的平均值作為結算依據;

1。5。4招商過程中如乙方租賃之租金水平高於甲乙雙方確定之租金水平,則甲方將給予乙方相應獎勵,具體獎勵條款待專案價格定位完成後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

2、招商銷售費用結算:

2。1招商及銷售費用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相應之招商銷售代理佣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十日後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有權以合同金額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三十日後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視甲方為違約。同時有權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銷售面積所餘部分應付佣金總額的1/2代理費用以作甲方單方面之補償;

2。3招商代理佣金的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並交納定金為依據。

3、招商補充條款:

3。1為保證策劃與招商工作的統一性與連續性,招商工作需嚴格執行策劃報告之內容;

3。2待專案整體策劃工作完成,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專案招商原則,專案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則執行;

3。3若乙方客戶在簽署合約後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並按甲、乙雙方對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業績依然符合並計入乙方之成交標準。

3。4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必須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其中包括客戶要求、簽約價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約定日期後出臺,則乙方招商服務期順延相應天數。乙方招商客戶達到以上標準,或雖未達到,但甲方給予書面認可,則視為該客戶招商成功,甲方必須指定相關負責人員為乙方簽訂《商戶租賃合同》,簽約日期為乙方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無故推延簽約日期而導致乙方客戶流失,則甲方仍應支付乙方就該客戶應得佣金並計入乙方業績。

3。5甲乙雙方達成共識,並由甲方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後,乙方有權代甲方向達標商戶口頭承諾進駐許可。

3。6甲乙雙方簽約後5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商戶租賃合同》範本。

3。4*招商之補充條款

3。4。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檔案,甲方應在收到後二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

3。4。2乙方應及時將市場資訊及利於本專案之定價方案向甲方彙報,甲方在瞭解後應即時做出相應調整決定,以便適應市場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議定價與市場偏離較大,且導致對乙方之招商任務的把握度出現問題,則乙方須將合理的市場依據作為調整定價之支援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採納,則雙方應在友好協商下將乙方佣金及任務重新調整作為雙方合作的基本支援;

3。4。4甲乙雙方在達成定價標準後,乙方應及時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頻繁、大幅更改定價,而導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無法實施,甲方須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補償費為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與之相關人士欲入駐本專案,則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據專案總體要求對該商戶進行入駐評定,並最終做出成交決定,成交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佣金的1/2作為服務費。

3。5非*招商之補充條款

3。5。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檔案,甲方應在收到後2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如部分商戶未得到確認,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或合理證據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釋,否則如該商戶在日後成功入駐簽約,則甲方須支付合同中應付佣金的1/2給乙方;

3。5。2為保證本專案對外形象的統一,招商過程中甲方應給予乙方公平之對待,此“公平”特指:報價、租期、免租期等各項招商條款;

3。5。3甲方應在對外公開報價前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報價內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損失的,則甲方須以乙方受損店鋪應得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對於甲方洽談中之客戶名稱及相應條款應定時向乙方彙報,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談上報之商戶因某種原因直接與甲方進行商務接洽,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繼續跟進。若甲方違反此項規定且該商戶成交入駐,則甲方須按應付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戶之代理費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戶等待簽約期間,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說明其原因的情況下就同一鋪位與另一商戶簽約,則甲方須支付該鋪位應付佣金的1/2給乙方作為補償。

3、銷售費用的確定

專案商場內部商業物業之銷售代理佣金:乙方銷售代理佣金為所售商業物業價目表成交額的1。2%。

4、銷售費用結算:

1。自該專案商業物業正式銷售至本合同終止時止,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當月銷售報表;

2。銷售代理佣金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銷售額之相應代理佣金;

3。銷售代理佣金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交納首期款,且完成貸款所需的全部檔案及手續為依據;若客戶選擇分期付款方式以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交納首期款為依據;若客戶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戶交納全款的50%以上為依據。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守約方在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後,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係指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後不視為違約,但是應當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立即向對方通知,並於七日內向對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證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檔案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對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保密及智慧財產權

1。乙方應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專案有關的商業祕密(包括資料、圖紙、客戶名單、經營策略等),除工作小組及公司領導級外,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有關資料、資訊擅自洩漏給他人,不得將策劃工作中的有關資料與內容使用於本專案以外的用途;

2。乙方違反上款規定,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律師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1。甲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為該專案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證在正式開盤前取得銷售該專案之一切必須的合法授權和許可;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專案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說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檔案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3。甲方保證為乙方完成物業的宣傳和銷售工作提供支援與幫助,合理協調並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4。若因物業本身之缺點、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甲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併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1。乙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國法律及專案所在地的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已經取得代理房地產銷售之資格證書;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於甲方利益,並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於甲方利益。

第十五條:其他

1。“商業專案(暫定名)全案策劃綱要”為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員之組成要求為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為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章)(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年月日

地產代理合同 篇10

委 託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負 責 人:

電 話:

代 理 人: (以下簡稱乙方) 負 責 人:

電 話: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惠、優勢互補的原則,甲方現將其開發的位於(暫定名)專案(下稱本專案)的全程策劃與銷售工作全權委託給乙方,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內容不因專案及公司名稱改變而改變。

一. 代理物業

代理物業位於(暫定名,以下簡稱“專案”)。專案用地面積約108畝,建築面積約60000㎡,最終以政府批准的檔案為準。

二.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專案正式公開發售日(開盤)後18個月止。合同期滿,若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則本合同自動順延至專案銷售率達成可售物業面積的95%以上時止。

三. 代理範圍

代理範圍為本專案之全部住宅及商用物業。如甲方需要保留持有部分物業,則必須在本專案公開發售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保留持有物業單位清單,否則乙方將全部視為可售單位。

四、甲、乙雙方職責及義務

(一)甲方職責及義務:

1、甲方對本專案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並委託乙方全權負責產品定位、營銷策劃、銷售代理等工作。

2、甲方對因專案本身之權屬和資格問題而引致的糾紛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預售證以及各銷售階段的合法手續和相關法律檔案,並在工程進度、質量及協調政府主管部門等方面給予保障,以保證銷售工作的順利進行。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派駐的工作人員提供專案現場銷售及辦公場地、辦公裝置(電話、電腦、傳真機、影印機)等必要裝置、設施,但裝置、設施的所有權歸甲方。

5、本委託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再委託第三方或自行進行策劃和銷售。如發生甲方將本專案整體轉讓或專案可銷售面積暫不銷售的情況,甲方須結清乙方全部的策劃費和代理費,負責處理由此帶來的善後工作,並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6、甲方需委託一至兩名工作人員與乙方共同組成營銷協調小組,定期召開營銷協調會議。積極配合乙方工作,負責購房合同管理,進行購房合同簽章和收取定金與購房款,辦理銀行按揭及備案登記等手續,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權利義務。

7、甲方負責審定銷售、宣傳推廣過程中必要的合作單位(如廣告設計公司、模型公司、活動禮儀公司、印刷廠、噴繪製作公司、裝修裝飾公司等)。

8、甲方按確定的銷售計劃,確保專案工程進度。負責售樓現場的清理、工地圍牆的建設、售樓處的建設和裝修裝飾、樣板房和樣板環境的建設和裝修裝飾。

9、甲方提供買賣合同原件及其相應檔案的影印件, 承擔合同列印、客戶資料影印,特別是辦理銀行按揭等的相關費用。

10、負責開發與銷售的領導與協調工作,委派專人與乙方工作銜接,協調乙方與各有關部門、其他相關公司的工作關係,為乙方的策劃和銷售提供本專案的各種原始資料。

11、按時結算乙方的已實現銷售規定的應提取的策劃、代理服務等費用。

12、負責樓盤銷售廣告宣傳、推廣的相應費用(如戶外廣告製作、報紙、電視、電臺等廣告發布、禮品購買、沙盤製作、樓書製作、展會費用、臨時聘用禮儀人員的費用等),投入宣傳廣告費用金額控制在銷售總額的1.5%以內,如有超過,則超過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釋出的廣告設計作品或印刷品須經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才能釋出或發放。

13、負責審定由乙方擬定的《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銷售計劃、廣告推廣建議、銷售價格及其它銷售資料,並根據實際情況有權修改銷售計劃、調整價格或銷售資料中的條款,但須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專案產品定位、市場定位、規劃建議、營銷策劃與銷售代理等工作。根據甲方提供的專案概況,結合專案實際情況,及時向甲方提供可行的開發、宣傳和銷售方案。

2、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使其委派的策劃與銷售人員到位進行工作安排並執行相關工作。

3、乙方要確保整個策劃和銷售過程不違反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

4、乙方策劃及銷售人員除非甲方要求,否則不得隨意更換,如確需更換的,需提前7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經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乙方與甲方及建築設計、景觀設計、廣告設計等單位組成專案營銷協調小組,定期召開營銷協商會。委派專業人員參加與專案相關的各種會議,並向甲方提供專業的意見和建議。

5、乙方負責樓盤銷售人員的管理工作,銷售人員的組織和管理方式由乙方自行制定。

6、乙方不得向客戶收取未經甲方同意的任何費用。

7、乙方負責按審定後的銷控計劃,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並在開盤前一個月開始必須保證每班次有不少於4名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並視銷售情況隨時增派銷售人員。

8、乙方應配合甲方催收房款,代表甲方與客戶簽定《認購書》和《房地產買賣合同》,並由甲方所派專職負責人(人選確定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簽字蓋章,協助辦理購房手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增減修改本專案《房地產買賣合同》及《認購書》的條款。《認購書》和《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的房價以甲方確認的銷售價格表的價格為準,且文字任何修改都須甲方簽字確認。乙方自行承擔未經甲方所派專職負責人同意修改條款所造成的一切後果。

9、乙方配合甲方及時收齊和審查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所需客戶的資料。

10、乙方負責派出人員的管理、薪金、勞動保護、福利、住宿、交通、通訊等所衍生的一切費用。

11、在銷售代理過程中乙方要努力維護甲方聲譽,不得有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行或侵權行為,嚴守雙方合同條款和甲方商業祕密,確保甲方和該專案的良好形象。

12、與甲方及甲方選定的廣告公司共同制定宣傳和廣告發布方案及時間計劃。

13、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做如實解釋,盡力促銷,不得向購房者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否則由乙方承擔相關的責任。

14、每週和每月需向甲方提交銷售週報和月報表,與甲方有關負責人員核對、調整銷控表。

15、嚴格按照雙方共同確認的價格表進行銷售,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低於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進行銷售,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6、乙方銷售及策劃代理權不得轉讓。從本合同簽訂日開始計算,一年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理銷售其它房開企業在麗江市區的同類型競爭專案。

五、共同責任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精誠合作,共同努力將專案開發、銷售成功。

2、甲、乙雙方應保持友好溝通的工作模式,不得互相隱瞞或設定障礙。

3、甲、乙雙方都享有專案銷售現場和所有宣傳資料的署名權。

4、甲、乙雙方認定的工作內容及程式應共同遵守,如有異議應協商解決,並有義務保護工作成果(如統計資料、策劃創意等)。

六、服務目標

1、甲、乙雙方應共同努力,力爭本專案在20xx年8月底前通過報規手續,10月底以前拿到預售證,12月底以前開盤銷售。

2、專案上市(開盤)銷售的條件為:有預售許可證、現場售樓處交付使用、戶外廣告出街、持續一個月以上的宣傳推廣、具備銷售接待條件、蓄客量達到一定數量(如100組以上),則可擇日開盤。

3、自正式開盤之日起18個月內須完成專案可銷售面積的95%以上。

七、服務收費及其結算方式:

1、乙方受甲方委託,負責專案全程策劃、銷售等工作。甲方應按以下條款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給乙方:

A、銷售代理費採取基準代理費和溢價獎勵兩個部分計提:銷售均價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下(含此銷售底價)時,只要是甲方認可的銷售價格,則依據銷售合同金額(以買賣合同為準)的2%計提代理服務費(簡稱代理費);銷售均價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上時,銷售底價以下部分按2%計提,超過銷售底價以上部分按30%計提溢價獎勵。

B、計提代理費和溢價獎勵採取月結方式,開盤後第二個月開始,每個月的6日前計提上一個月的代理費。

2、甲方銷售均價底價在開盤前一個月內以正式檔案形式向乙方確定並作為合同附件。乙方即以此委託底價制定分戶的上市(掛牌)價格表,且實現的銷售價高於以上對應的委託底價的增加部份即為溢價。甲方對乙方實現的溢價進行獎勵。具體溢價提成獎勵方式為: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照70%:30%分成;每月結算。

3、上述代理費每月30日為結算日。雙方當日核算金額,並在下一個月六日以前付清應付款項,乙方提供合法發票。如有拖欠按所欠額每日支付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4、房屋完成銷售,可以計提代理費和溢價獎勵的標準為: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如客戶進行銀行按揭的,則需按揭款項到賬後才能視為完成銷售,並可以計提相關服務費用。

5、退房處理及定金的罰沒:若客戶繳付首期房款前悔約,所沒收履約保證金雙方各收取50%。若客戶繳付首期房款後悔約,履約保證金及罰金歸甲方所有,但乙方仍按原合同金額收取相應銷售代理費。

八、其他約定:

1、乙方負責整個專案的全程營銷策劃工作,但不收取任何策劃費用。

2、在本合同簽訂後,到開盤後乙方開始正式計提代理費前,甲方每月借支30000元給乙方,此借款在開盤後從代理費中抵扣返還。借支時間從簽訂本合同後的第二個月開始,每月6日前支付,乙方開具借款收據,在開盤後抵扣返還時,乙方以正式發票換回。

3、若因甲方工程進度、預售證等原因而影響乙方正常銷售或開盤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改善,超過一個月的則乙方順延實現銷售目標的時間。

4、雙方應通力合作,為對方工作提供各種便利。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設立合同附件,補充協議或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終止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確定以每6個月為一個銷售考核週期(最低限度每個考核週期必須完成32%以上的銷售率)。正常情況下,若乙方每銷售週期不能完成階段考核任務則甲方給予乙方一個月的努力期,若乙方仍然不能完成階段考核任務,則前面已銷售部份按1.5%提取代理費,如果已經提取的則乙方返還多提取部分。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乙方配備的所有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如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則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之日起30日內必須重新安排人員直至甲方認可,如連續兩次整改仍然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則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所有委託事項。

3、甲方如發現乙方於銷售代理過程中有任何未經甲方許可之銷售行為,甲方首先可書面告知乙方並給予乙方五個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滿乙方仍未修正,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一切銷售活動,並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甲方可以追究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4、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時,乙方首先可書面告知甲方並給予甲方五個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滿甲方仍未修正,則乙方可單方終止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同時甲方仍須支付乙方於代理期間已售出單位之銷售代理費和溢價獎勵等。

十、如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採取向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x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日

地產代理合同 篇11

簽訂合同雙方:

委託方: 法定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託方: 法定地址: 電話: 傳真:

就甲方委託乙方全程策劃代理“_____”專案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明確雙方責任義務,保障雙方利益,特簽訂本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委託範圍及性質

(—)、全程營銷代理性質

甲方同意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正式委託乙方作為 全程營銷代理專案名稱及位置 該專案名稱為“______”位於—— 全程營銷代理期限及範圍

1、全程策劃及代理銷售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__個月。

2、代理範圍:

代理範圍為樓盤的總建面積的__%,代理銷售的房號見附表,乙方代理銷售總面積 _____平方米。

二、甲、乙雙方權責

(一)甲方權責:

1)確立本專案專項負責人,以保證能及時解決營銷代理中的各種問題,使該專案高效

率、規範化的運作。

2)向乙方提供本專案銷售代理過程所需的一切相關資料及法律檔案,並承擔因此產生的各項責任。

3)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再委託其它任何第三方承擔銷售代理工作。

4)協助乙方制定銷售方案,及時簽署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書(銷售合同書必須按甲方提供的標準制訂)。

5)乙方的營銷執行方案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實施。

6)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索賠或其它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7)甲方需按時、按合同支付乙方代理費用。

8)以甲方為主,甲、乙雙方應共同制定售房合同之範本,以供乙方在銷售中執行。

9)以甲方為主,。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制定該專案的銷售價格,由乙方制訂價格系統及策略,經甲方認可,並行文以供乙方執行,乙方不得擅自降低銷售價格。

10)乙方負責該專案全盤除行銷外的宣傳推廣費用,不低於_____萬元人民幣。

1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A 由於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的原因造成銷售工作出現重大失誤或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C 在銷售過程中,乙方給客戶提供了超出實際配套等標準的虛假承諾。

12) 甲方在售樓現場設銷控人員,負責所有款項的收付及合同保管工作。

(二)乙方權責

1、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營銷、宣傳廣告等計劃,並得到甲方認可,確保營銷方案的有效性按計劃完成甲方委託的工作內容。

2、 乙方需按雙方約定的工作要求安排專案小組,以甲方名義簽署銷售合同,客戶購房款直接交入甲方開設的專用回款賬號,保證代理工作順利實施。

3、 銷售人員採取輪班制,並統一服裝、統一工牌、統一口徑,每天8小時以上的時間內設有專人負責接待客戶,現場人員不得低於7人。

4、乙方在銷售期間,不得任意放盤,不得在未徵得甲方同意向客戶做出任何超出雙方書面約定的承諾,所有變更均以甲方正式書面通知為準;不得向客戶收取未經甲方同意的任何費用。該專案的銷售執行價格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5、 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交通、福利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6、銷售期間,乙方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負責管理銷控表,並分週報表、月報表、階段報表,按時向甲方提供,資料存檔。乙方的一切銷售活動需按照甲方審批的正式方案執行,如有變動,應及時報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7、 乙方應在每月月末向甲方提供下月營銷計劃、廣告要點、篇幅、排期。

8、甲乙雙方分別指定專案負責人,負責專案對接,銷售過程中任何舉措須通過工作聯絡單方式通知對方(經負責人簽字)。

9、每個銷售單位的代理責任在客戶交付首期購房款及簽訂合同,按揭資料齊備,按揭

貸款合同簽訂後即告結束。

10.甲方不得在乙方營銷代理的有效期內另設銷售機構,否則成交銷售額均歸乙方,視為乙方結算業績。

11.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乙方可單方終止合同或將合同代理期任務期限按以下拖延時間自動延長:

a) 甲方不能提交售樓所需的全部檔案資料; b) 甲方的銷售條件發生變化;

c) 專案施工進度無法保證銷售進度,造成銷售進度與施工進度斷檔等。

三、全程營銷代理費及結算方式

(一)銷售任務,價格及週期

1、該專案銷售任務為全盤總建面積的__%,銷售金額為_____,乙方銷售任務

以上述金額為基礎。

2、 專案銷售週期為__個月,分_個階段,每階段_個月。各階段任務(按銷售金額)分解如下:

第一階段;__%,銷售金額_____萬元:第二階段:__%,銷售金額_____萬元:第三階段:__%,銷售金頗_____萬元;第四階段:__%,銷售金額_____萬元;

3、 本專案全程均價保證不低於 元/平方米.

4、 甲方應保證乙方進場時所銷售專案的相關證件到位,並經乙方認可,否則乙方銷售代理期限自動順延。

(二) 營銷代理取費

該專案營銷代理費用的取費標準為銷售額的__%。

(三)結算方式

代理費用支付方式:在銷售過程中每個月第2日為乙方銷售任務結算日,甲方於當日根據乙方在上月完成的銷售合同總額按照雙方約定的取費標準核算代理費款額,並在2個工作日內支付應付給乙方的款項。

(四)其他

1、如乙方銷售執行均價超過 元/平方米,則超出部分按5:5分成,其結算與任務無關。

2、如乙方提前或超額完成銷售代理任務,甲方視情況給予乙方一定的獎勵。

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嚴格遵照執行。

2、本合同執行的過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不視為違約。

3、雙方協商同意後對本合同的修改、擴充等,應簽訂補充協議。

4、若客戶交清首期房款前毀約,所沒收的定金歸甲方所有;若客戶在交清首期房款 後毀約,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收取定金部分相應的代理費。

5、若乙方銷售價格超出甲方委託銷售的銷售均價,須經甲方同意。

6、雙方協定同意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甲方向第三方轉讓產權等而導致所委託物業的產權業主變更的,甲方在轉讓時向受讓產權方說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關的權利義務及債權債務事宜簽訂協議,如新產權方要求重新委託代理銷售時,乙方具有優先代理權。

7、在銷售執行過程中,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時,須支付乙方人民幣20萬元整作為對乙方的補償。

8,雙方對合作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商業資料均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或提供給第三者。

9,甲方自合同簽定之日起2日內提供該專案施工進度衰,施工進度表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井簽署相關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若對本合同執行中產生的衝突,雙方協商不成的交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地產代理合同 篇12

協議雙方:

甲方名稱: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名稱: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本合同術語解釋:

1)該專案:商業專案(暫定名)。

2)報告:全案策劃內容,該報告內容詳見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之全案策劃費用及招商、銷售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就該專案之全案策劃代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名稱及標的物地址

1。專案名稱: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築面積約-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准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委託要求

1。該專案的戰略策劃方案應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具有獨特個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運作要建立在以地塊為基礎的資源整合基礎上,要求方法科學、資料真實;同樣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的特點,具有與本專案相諧調的獨特個性;

3。通過方案的實施能夠使甲方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一定的社會效益。

第三條:委託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就該專案進行全案策劃、招商、銷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報告及服務內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內容為準;

2。在乙方提交報告、已經提供甲方認可的策劃方案的基礎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將應甲方要求聘請有關專家(主要為房地產資深人士、商業經營行家等)與甲方通過會議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以使最終成果更科學、更切合實際;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所需之全部費用;

3。本條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該專案之報告及策劃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2-4套;

3。2如甲方須增加報告份數,則以整套元,每本元計算(此費用為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負責提供發票);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應收之策劃費全部到帳後,應向甲方提供報告之電子版2-4份;

3。4專案整體功能規劃、店鋪分割等草圖部分(設計建議草圖(僅供參考),並提供電子檔案)。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劃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

2。本合同之招商、銷售代理期為招商及銷售工作正式開展之日起計算,共計月,即日;

3。合作期限結束時,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作期限事宜,並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五條:工作人員組成

1。乙方針對該專案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專案,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戶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該專案小組人員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員,乙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乙方應當將專案小組成員名單及資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換所派工作人員的,應於實際更換前三個工作日內,提前通知甲方並說明原因。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應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專案之有關資料(見附件),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為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須提供的資料,以已經向計劃管理部門、建設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或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以及已經自勘察、設計、施工或者其他單位所獲得的範圍為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應當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資料準確性、精確性不足的,乙方應當自行補充調查;

3。甲方指定專人作為本協議的甲方代表負責本專案策劃工作。乙方應當向甲方以及該代表進行密切聯絡,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為乙方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提前七日向乙方書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為本專案工作主持的會議,對乙方提供之專案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與乙方溝通協商;

6。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進行修改,並經雙方協商後執行;

7。合同簽訂後,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援,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8。甲方負責辦理該專案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所需的全部檔案;

9。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牆、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等)、模型、效果圖、樓書、摺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電臺廣告、報紙雜誌廣告及軟性文章等的委託製作費用及釋出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託製作及釋出合同的談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廣告和宣傳的內容屬於乙方提供策劃諮詢服務的範圍。

第七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四至六人的專案小組進行本專案的策劃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絡,加強溝通;並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全力配合;

3。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立即有效的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首付款仍未到帳,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帳為止,而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且有權向甲方收取相應滯納金;

4。乙方應本著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專案全案策劃綱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專案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並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策劃報告以附件一之內容為標準。報告要詳細、切實可行、富有創新性和個性,保證本專案的開發質量;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專案前期發展策劃報告(包括市場調研報告、市場定位報告);

6。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專案產品定位報告;

7。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專案營銷、招商推廣策劃報告;

8。乙方在提交策劃報告的各種檔案時,應同時提供內容一致且相應的電子版檔案;書面檔案均至少要一式兩份;

9。乙方提供有關策劃報告後,有責任向甲方詳細解釋、解答報告有關內容;

10。乙方應通觀全域性,對專案可預見和不可預見之問題及時給甲方提供預警性提示及解決方案,以保證專案的順利進行;

11。乙方有責任根據專案進展的實際需要對已經完成的策劃進行修改,防止由於策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者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

12。乙方應組織專案組定期與甲方就本專案舉行例會,例會時間根據專案進展的需要由甲、乙雙方合理確定;

13。乙方應組織專案組為甲方選擇設計方案提供顧問服務。顧問期至策劃報告書提交完畢後方可結束;

14。乙方應制訂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並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同時協助相關專業設計單位準確執行策劃方案;

15。根據專案進展情況,甲方可提議召開專案報告及策劃方案的交流、討論與確認會,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出席,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之全部費用;

16。乙方亦應積極參與甲方或甲方與其他合作單位的會議,並就本專案提出有益的建議;

17。乙方應協助甲方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釋出或製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後,方可執行;

19。乙方保證全部檔案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時處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專案的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為全案策劃公司,並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商標標識;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員的費用全部由負責承擔。本專案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傢俱、辦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舊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策劃服務費用

1。本合同簽訂之乙方應收取的全程策劃代理佣金,具體金額與結算細則如下:

1。1策劃費用合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2策劃工作程序:

1。2。1。乙方應於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一部分(市場調研、市場定位),並就報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2。乙方應於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二部分(產品定位),並就報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3。乙方應於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三部分(營銷、招商報告),並就報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3策劃費用的結算:

1。3。4本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報告後(即市場調研、市場定位),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報告(即產品定位),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報告(即營銷、招商推廣報告),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

1。3。8乙方在雙方合同簽訂後須按本合同所規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階段性報告書,甲方也應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1。3。9如甲方無故拖延付款期限,則乙方有權自報告應收費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額5‰/每日計算收取滯納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項超過一百日,則乙方可視甲方違約,同時停止一切相關之工作,並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項及滯納金。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補償因欠款所導致的一切相關損失(其中包括因專案而產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各項相關開支)。

1。4策劃費用之招商部分補充條款:

1。4。1乙方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完成專案招商推廣報告,但由於涉及後期招商等操作問題,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業招商率達到50%時,並經甲方確認後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本部分費用為策劃費用,甲方須按時支付乙方,以推動雙方工作的順利進展;

1。4。2待本專案招商率達到80%時,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完成時間、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決定考慮獎勵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

元)予乙方,獎勵幅度可適當上調;

1。4。3甲方應付乙方之策劃、招商代理費用通過以下指定賬號支付: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400120xx70058-24北京市商業銀行紅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劃費用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乙方因收取策劃費用所應繳納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按照上述約定條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將按照每日萬分之二(甲方應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劃費用的萬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在上述款項支付後方才進行下一階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導致乙方延遲完成工作,將視為甲方之責任;

4。甲乙雙方結算時,發生的匯款費用和銀行手續費由匯款方負擔;

5。乙方負責專案廣告、宣傳、推廣之策劃方案的制定;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營銷推廣方案內容聘請適合專案之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廣告設計,聘請廣告公司之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招商、銷售服務費用

1、招商費用、目標、範圍的確定:

1。1招商費用:乙方將收取甲方以本專案商業物業租出樓面面積相當於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個月的租金作為招商代理服務佣金;

1。2招商範圍:自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本專案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過程中甲方應對乙方之商戶進行確認,並向乙方提供商戶之簽約檔案一份(注:影印檔案即可),以做乙方建檔之用;

1。4本專案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5租金價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標準,待專案價格定位後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共同確定;

1。5。2本專案在招商過程中所成交商戶租金支付方式以扣點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約定的,則甲方對乙方之佣金結算須以雙方開盤前之定價形式為標準依據;

1。5。3成交商戶所租用之鋪位如未明確定價,則甲方以本專案中租金單價與最低租金單價之和的平均值作為結算依據;

1。5。4招商過程中如乙方租賃之租金水平高於甲乙雙方確定之租金水平,則甲方將給予乙方相應獎勵,具體獎勵條款待專案價格定位完成後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

2、招商銷售費用結算:

2。1招商及銷售費用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相應之招商銷售代理佣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十日後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有權以合同金額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三十日後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視甲方為違約。同時有權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銷售面積所餘部分應付佣金總額的1/2代理費用以作甲方單方面之補償;

2。3招商代理佣金的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並交納定金為依據。

3、招商補充條款:

3。1為保證策劃與招商工作的統一性與連續性,招商工作需嚴格執行策劃報告之內容;

3。2待專案整體策劃工作完成,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專案招商原則,專案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則執行;

3。3若乙方客戶在簽署合約後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並按甲、乙雙方對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業績依然符合並計入乙方之成交標準。

3。4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必須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其中包括客戶要求、簽約價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約定日期後出臺,則乙方招商服務期順延相應天數。乙方招商客戶達到以上標準,或雖未達到,但甲方給予書面認可,則視為該客戶招商成功,甲方必須指定相關負責人員為乙方簽訂《商戶租賃合同》,簽約日期為乙方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無故推延簽約日期而導致乙方客戶流失,則甲方仍應支付乙方就該客戶應得佣金並計入乙方業績。

3。5甲乙雙方達成共識,並由甲方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後,乙方有權代甲方向達標商戶口頭承諾進駐許可。

3。6甲乙雙方簽約後5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商戶租賃合同》範本。

3。4招商之補充條款

3。4。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檔案,甲方應在收到後二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

3。4。2乙方應及時將市場資訊及利於本專案之定價方案向甲方彙報,甲方在瞭解後應即時做出相應調整決定,以便適應市場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議定價與市場偏離較大,且導致對乙方之招商任務的把握度出現問題,則乙方須將合理的市場依據作為調整定價之支援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採納,則雙方應在友好協商下將乙方佣金及任務重新調整作為雙方合作的基本支援;

3。4。4甲乙雙方在達成定價標準後,乙方應及時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頻繁、大幅更改定價,而導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無法實施,甲方須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補償費為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與之相關人士欲入駐本專案,則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據專案總體要求對該商戶進行入駐評定,並最終做出成交決定,成交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佣金的1/2作為服務費。

3。5非招商之補充條款

3。5。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檔案,甲方應在收到後2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如部分商戶未得到確認,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或合理證據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釋,否則如該商戶在日後成功入駐簽約,則甲方須支付合同中應付佣金的1/2給乙方;

3。5。2為保證本專案對外形象的統一,招商過程中甲方應給予乙方公平之對待,此“公平”特指:報價、租期、免租期等各項招商條款;

3。5。3甲方應在對外公開報價前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報價內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損失的,則甲方須以乙方受損店鋪應得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對於甲方洽談中之客戶名稱及相應條款應定時向乙方彙報,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談上報之商戶因某種原因直接與甲方進行商務接洽,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繼續跟進。若甲方違反此項規定且該商戶成交入駐,則甲方須按應付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戶之代理費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戶等待簽約期間,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說明其原因的情況下就同一鋪位與另一商戶簽約,則甲方須支付該鋪位應付佣金的1/2給乙方作為補償。

3、銷售費用的確定

專案商場內部商業物業之銷售代理佣金:乙方銷售代理佣金為所售商業物業價目表成交額的1。2%。

4、銷售費用結算:

1。自該專案商業物業正式銷售至本合同終止時止,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當月銷售報表;

2。銷售代理佣金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銷售額之相應代理佣金;

3。銷售代理佣金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交納首期款,且完成貸款所需的全部檔案及手續為依據;若客戶選擇分期付款方式以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交納首期款為依據;若客戶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戶交納全款的50%以上為依據。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守約方在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後,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係指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後不視為違約,但是應當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立即向對方通知,並於七日內向對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證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檔案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對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保密及智慧財產權

1。乙方應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專案有關的商業祕密(包括資料、圖紙、客戶名單、經營策略等),除工作小組及公司領導級外,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有關資料、資訊擅自洩漏給他人,不得將策劃工作中的有關資料與內容使用於本專案以外的用途;

2。乙方違反上款規定,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律師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1。甲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為該專案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證在正式開盤前取得銷售該專案之一切必須的合法授權和許可;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專案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說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檔案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3。甲方保證為乙方完成物業的宣傳和銷售工作提供支援與幫助,合理協調並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4。若因物業本身之缺點、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甲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併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1。乙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國法律及專案所在地的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已經取得代理房地產銷售之資格證書;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於甲方利益,並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於甲方利益。

第十五條:其他

1。“商業專案(暫定名)全案策劃綱要”為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員之組成要求為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為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章)(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年月日

地產代理合同 篇13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之規定,甲方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房地產開發專案,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銷售專案名稱及地址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銷售房屋為________[預售商品房][現房],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_______(商品房屋註冊登記證號:_________)

第三條 受託銷售範圍

(一)乙方受託銷售範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受託銷售房屋計_________套,銷售總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三)銷售面積計價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計價:

1.按套(單元)計價;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

3.按建築面積計價。

第四條 委託銷售代理方式

甲、乙雙方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代理方式:

(一)整體包銷:乙方在一定期限內以甲方名義銷售,向甲方支付包銷價款,獲取銷售差價利益,並保證在包銷期限屆滿時完成甲方應售商品房。

(二)風險代理:甲方在未支付代理費用的情況下,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對房屋進行銷售,產生的權利義務由甲方承擔,乙方按銷售業績及約定獲取報酬。

(三)一般代理: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對房屋進行銷售,產生的權利義務由甲方承擔。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式的具體內容、事項等由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第五條 銷售價格

(一)本合同約定的銷售範圍內的房屋價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起價_________元/平方米,最高價_________元/平方米,均價_________元/平方米;

2.售價_________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動_________%至_________%;

3.按樓層、戶型定價銷售(見附件)

(二)在實際銷售中,每套房屋售價如需折扣優惠,須經甲方同意。

(三)房屋售價經甲方同意折扣銷售的,代理服務費應按下列第________項計算:

1.房屋原售價;

2.房屋折扣後售價。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銷售計劃及進度

第七條 銷售收款

甲方_________[同意][不同意]由乙方代收購房定金及預付款;如甲方同意代收的,乙方應在收到購房定金及預付款後________日內將代收款項交付給甲方。

第八條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條 代理服務費的計算方式及結算方式、支付期限

(一)計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專案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及商品房交付期限。

(二)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土地使用證影印件、商品房銷售委託書、商品房合同範本及物管合同;現房委託銷售的,還應提供《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三)提供專案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屋註冊登記證、房屋分層平面圖、戶型圖等銷售資料。

(四)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五)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的代售房屋自行銷售或另行委託他人銷售。

第十一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開展銷售工作。

(二)按照合同規定的銷售價格、銷售計劃進行銷售代理。

(三)向買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關證明檔案和商品房銷售委託書。

(四)如實向買受人介紹所代理銷售商品房的有關情況,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範圍進行宣傳。

(五)不得將代收的定金、房款等款項挪作他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乙一方或雙方有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代理銷售金額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對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如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後_____月內,所銷售的房屋少於應銷售房屋套數_____%的,甲方有權在_____月屆滿之時,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未售出房屋的處理

如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未完成受託銷售義務,未售出的房屋,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方式處理:

(一)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價格購買;

(二)乙方將未售出房屋退還給甲方,但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未售出房屋總售價_____%的違約金;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

(一)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地產代理合同 篇14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

2、建築面積:

3、權  屬:

(一) 委託事項

1、

2、

3、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文字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字,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為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但作為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字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地產代理合同 篇15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