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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溫管理制度(精選6篇)

測溫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測溫管理制度(精選6篇)

為了保證變電所人員能夠正確管理和使用,特制訂本制度.

二、職責:

所長是測溫儀管理的總負責人,負責測溫儀的管理及組織測溫、檢查測溫情況,值班長負責本班測溫儀管理及裝置測溫,值班員協助值班長做好裝置測溫工作

三、工作程式:

1. 傳遞過程的管理:

1) 測溫儀的傳遞由所長負責。傳遞日期以測溫儀排序表為準(見測溫儀排序表),特殊情況經變電段或車間執行主任同意後轉借他人的(需有借條),不能按排序表日期測溫的應在“測溫記錄”及“執行記錄”內註明原因。

2) 傳遞日所長可提前兩小時離所進行測溫儀交接,離所時在執行記錄中進行記錄。如所內在傳遞日有工作所長脫離不開經車間同意可以適當提前或順延。

3) 測溫儀的傳遞路線為測溫儀所在地至下一個變電所的必經之路。傳遞過程中測溫儀出現任何問題均由傳遞人負責。

4) 交接時交接人員要做好交接檢查驗收工作,並將驗收情況記入執行記錄簿中。接收後出現任何問題均由接收方負責。

測溫儀在變電所內的管理:

1) 測溫儀到所後,由所長負責管理,按值移交;交接班時交接人員要做好交接檢查驗收工作,在執行記錄簿中做明確記載,接收後出現任何問題均由接收方負責。

2) 測溫儀應按規定時間交接,不得變更,如遇特殊情況須經變電段或車間執行主任同意,服從車間安排。

3) 測溫儀到所後,每天早晨由所長向段裡彙報。

2. 測溫儀的使用及測溫要求:

1) 在使用測溫儀時要了解測溫儀效能和使用方法,按正確的'方法操作,即:

a、 測量被測物體的溫度:將測溫儀對準被測物體並用食指扣住扳機,便可從顯示屏上讀取瞬時溫度值,下部顯示溫度最大值(max),鬆開扳機儀器即停止測溫,顯示溫度值保持7秒鐘後儀器自動關機。

b、 設定鐳射瞄準:在測溫狀態下,按壓*鍵打或關閉鐳射。

c、 測溫時測溫儀同被測高壓帶電體的安全距離按《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表2—1的規定執行(即10kv及以下0.7米、35kv? 1.00米、110kv? 1.5米)

d、 測溫儀與被測物體之間不得隔有透光物(如:玻璃、有機玻璃等)。

2) 各所接到測溫儀後,由所長負責組織值班員對所內裝置進行全面測溫並將測溫情況填入“測溫記錄”內。

3) 晚間負荷高峰根據裝置負荷情況測溫由各值班長(所長不在崗時)負責按照裝置測溫點(見附錄1)及裝置負荷情況進行測溫。測溫時值班室要有人監盤。

4) 每次測溫後在測溫記錄中記入各測溫點的溫度,沒發現問題在執行記錄中記載“某時某分裝置測溫無異常”,如發現問題分別記入執行及缺陷記錄並及時彙報排程。

5) 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測溫儀有問題,應及時向變電段彙報,不得擅自開機修理。

6) 如因測溫儀出現問題等原因不能進行測溫應將原因記入測溫記錄內。

7) 測溫儀作為精密儀器,在測試過程中應輕拿輕放,不得磕、碰,不得隨意放置。

8) 在測試使用過程中鐳射束不得直接對準人眼照射,以防損傷視網膜。

9) 各所人員在傳遞、管理、使用過程中如違反上述規定,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造成丟失或損壞按實際發生額度80%賠償)。

3.在下列情況下應增加測溫次數:

1)負荷突然增加及接點溫度異常時;

2)裝置過負荷或負荷有明顯增加時;

3)裝置經過檢修、改造或長期停用後重新投入系統執行時;

4)新安裝的裝置投入系統執行時;

5)倒閘操作後。(新增內容)

四、考核辦法:

1. 無特殊原因沒按規定時間、路線傳遞,扣責任人30元。

2. 沒進行測溫,扣責任人50元。

3. 沒填寫測溫記錄或填寫的不規範、不認真,扣責任人20元。

相關記錄:

4. 值班執行記錄

5. 裝置缺陷記錄

測溫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為加強礦井供電管理,杜絕惡性供電事故發生,使測溫工作常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各隊組負責管轄範圍內電氣裝置測溫工作。

2、各隊組跟班電工在巡檢過程中要進行一次測溫工作,並將巡檢結果記錄在巡檢表內。

3、電氣裝置檢修時要對開關內部連線部位進行測溫比較,及時發現隱患並記錄在案。

4、所有測溫結果要每週向機電部彙報一份書面材料。

5、在測溫過程中如發現異常,及時向機電部彙報,並及時處理。

三、處罰

1、機電部要不定期對高壓電氣裝置進行測溫檢查,發現一起隊組測溫檢查不到位,處罰單位正職100元,機電負責人200元。

2、各單位要按時上交測溫記錄表,一次逾期不交,處罰機電負責人100元。

3、由於測溫檢查不到位,造成惡性高壓供電事故,處罰單位正職1000元,機電負責人20xx元。

發現供電隱患,相關單位要積極協調配合處理,故意推諉扯皮拒不按要求執行者,一次性處罰責任人1000元。

四、總結

測溫工作自本制度下發之日起執行,希望各單位深入貫徹“防患於未然”的工作理念,嚴格執行高壓電氣裝置測溫工作,紮紮實實搞好供電工作,確保礦井供電系統安全高效執行。

測溫管理制度 篇3

為了保障全校師生的健康安全,維護幼兒園的穩定,結合疫情發展情況和我園實際,經研究決定,在傳染疫情高發期實行進出園區體溫檢測制度,具體安排如下:

一、進出幼兒園具體時間安排

實行全體人員進出園區體溫檢查措施。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園區,體溫高於37.3度的人員不得進出幼兒園。

二、入園、離園時間:

早上7:30—9:00入園

下午16:30—5:00離園

幼兒園大門在其餘時間關閉,關閉期間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園區。

三、幼兒園門口值班人員安排

在園區開放時段內,學校安排園區負責人和值班人員共同值班。值班人員的工作要求為:

(一)負責對所有進出園區的人員進行體溫測量,沒有異常者可以放行。

(二)對於體溫高於37.3度的人員處置:園外的進行勸阻,園內的須做好登記工作,立即隔離,並即時向園長報告。

(三)具體人員分工:值班人員負責體溫測量,負責做好體溫異常的思想工作及登記上報工作,園區負責人負責維護幼兒園門口秩序。及時上報異常情況。

(四)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位,值班期間不能擅自離崗,確實有事需離開的,必須做好交班手續。

(五)希望值班的人員以大局為重,安排好工作,克服困難,以高度的責任心和使命感,站好自己的一班崗。

測溫管理制度 篇4

為確保全園師幼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上級部門的部署要求,構築起幼兒園的第一道防疫防線,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成立體溫測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具體工作安排

(一)幼兒進園要求

1.所有幼兒一律由家長接送,所有家長、幼兒一律佩戴口罩,家長將幼兒送至臨時接送點後即可離開,(時間段小、中、大各安排一名教師接待)不得在園門口聚集。

2.各年級幼兒要嚴格按指定時段進園,到園門口後,所有幼兒自覺排隊,經保健教師測溫後,體溫正常方可入園。若體溫異常,則由家長帶回就醫。

3.具體分時段進園安排:

大班:7:20—7:35

中班:7:35—7:50

小班:7:50—8:05

(二)教職工進出幼兒園要求

1.所有教職工均要佩戴口罩,進入幼兒園後,自覺停車,配合測試人員進行體溫測試。體溫正常者方可進園;若有異常情況,則自行返回就醫。

2.教職工車輛進出幼兒園,要低速行駛,仔細觀察,注意避讓幼兒,要遵循“幼兒先行”的原則。

(三)園門口管控人員要求

1.所有管控人員到崗後,先進行體溫測試,體溫正常者方可正常參加當日的測試工作。所有人員均要佩戴口罩,體溫測試人員要佩戴一次性手套。

2.每日幼兒園門口管控人員為4人。一名保安在指定的一側,負責引導幼兒排好隊、有秩序地等待紅外線成像體溫測試;體溫測試時兩人(一名時間段年級的老師,一名保健老師),保健教師負責幼兒體溫測試,一名時間段的老師負責晨檢幼兒的情況記錄;如有異常,家長帶幼兒返回,並及時就醫。園門內安排一名保安,負責進入園內的教職工的體溫測試,如有異常,請其自行返回就醫,並如實做好情況記錄。另跟車的幼兒上車前由隨車的老師進行體溫測試,正常方可上車來園。

3.隔離室安排兩位老師每日正常值班,做好異常幼兒的處置工作。

測溫管理制度 篇5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堅決阻斷傳染病在我園傳播,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兒園嚴格貫徹落實上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障師生安全”為目標,全面動員、全面部署、全面落實防控工作。幼兒園在上級部門允許可開學的政策下,根據疫情時勢,結合園本實際制定師幼返校前體溫檢測制度。

一、全園師生和師生同住人返校前14天必須每天堅持體溫檢測,並及時向保健醫生報告本人和同住人的體溫資料和健康情況(有否發熱、咳嗽、胸悶、乏力及其它情況);

二、幼兒園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根據師生和師生同住人健康情況確定師生返校批次;

三、開學前幼兒園配齊配足體溫測量儀、體溫計,師生每天返校進入園門前必須檢測體溫,體溫在37.2°以下方可進入園門;

四、師生體溫檢測在37.3°以上的,必須向上級部門報告,並第一時間組織就近診治,醫療機構確診為非傳染病的,發熱37.3至38°的退燒24小時後方可回園;體溫檢測在38°以上的退燒48小時後方可回園;

五、嚴格實施每日上報制度。每天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上報的資料要摸排準確,及時更新,按時報送。不得遲報、漏報、瞞報、錯報;

六、及時與屬地鎮(街)、村(居)委、衛健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加強聯絡,落實聯防聯控管理機制,一旦發現發熱人員馬上通報。

測溫管理制度 篇6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工作,切實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根據高碑店市教體局和高碑店市衛健委通知精神要求,對我園所有在園幼兒開展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現將檢測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檢測時間:

20xx年8月28日上午:

果果班:7:00—8:00

苗苗班:8:00—9:00

小班新生幼兒:9:00—10:00

二、檢測地點:

高碑店市第二幼兒園第一分園

三、檢測費用:

每生50元,由被檢測幼兒個人承擔(對建檔立卡幼兒、低保家庭幼兒、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幼兒、殘疾學生等四類幼兒,請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實行免費檢測)。

四、繳費方式:

中大班幼兒由各班教師收取相關費用;小班幼兒25號驗證時繳費。

五、具體要求:

1、本次核酸檢測由幼兒園提供場地,由市教體局和市衛健委統一安排第三方檢測機構到幼兒園進行取樣。

2、請在外地的所有幼兒儘快返回高碑店市,積極配合幼兒園做好此項檢測工作。

3、每名幼兒只能由一名家長帶領,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到園,不能早也不能晚,視天氣情況做好防晒或防雨準備;幼兒及家長要戴好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4、進入幼兒園前需測量體溫和掃描健康碼,排隊等候時要保持1米間距,不聚集。

5、按照幼兒園疫情防控要求聽從指揮,維護好現場秩序。

6、核酸檢測完立即帶孩子離開,不得在園門口逗留玩鬧。

7、由於近期內市區正進行管道改造,為緩解交通壓力,近途的家長請儘量選擇步行,路途較遠的請騎電動車或自行車來園。並將交通工具放置離幼兒園大門50米以外,請勿佔用消防通道和交通道路。

8、因疫情防控要求,請持續關注高碑店市第二幼兒園第一分園公眾號,及時瞭解幼兒園最新動態資訊。

六、重要提示:

1、請各位家長找到班級序號,按本班核酸檢測名單的幼兒序號有序排隊,等待檢測。

2、中、大班幼兒由教師領孩子入園檢測,家長在門外等候;小班新生由一位家長陪同,聽從現場工作人員的安排後方可進園檢測。

3、已做核酸檢測的幼兒,開學前不得再離開本市,並按規定時間入園。

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