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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精選24篇)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

一、高空墜物: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精選24篇)

1、定期檢查樓層、陽臺、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墜落隱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壓晒衣物。

3、禁止在樓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拋物(拋球、拋書本等)。

5、禁止學生在陽臺護欄上,坐、站、躺。

二、用電安全:

1、禁止在宿舍亂拉接電線、網線、電話線。

2、禁止使用違章電器(電熱絲、電熱杯、電飯煲、電水壺、電磁爐等)。

3、提醒同學離開宿舍時切開電源。

4、提醒同學正確使用其它高危電器(如手機充電器、電腦、飲水機等)。

5、禁止私接電線、私裝插座。

6、管理員每週檢查宿舍用電情況並收繳違章電器。

7、小區管理員每天檢查電房電錶執行情況,瞭解宿舍用電動態。

8、電工負責宿舍保險絲的更換,分析用電情況。

9、管理員定期檢查滅火器材、制定火災應急方案。

三、預防火災管理規定

1、管理員定期清理學生宿舍亂拉亂接電線,清理違章用電工具,清理學生宿舍雜物。

2、管理員定期檢查樓道滅火裝置及繪製滅火裝置有效位置圖。

3、管理員繪製緊急安全通道標誌圖,在各小區顯眼位置公佈。

4、管理員定期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師生齊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員調動各院系學生幹部隊伍,定期檢查宿舍消防安全情況,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防患於未然。

6、組織宿管中心全體員工、學生聯防隊員學習使用消防器材。

四、宿舍區消防設施管理

1、中心定期報告保衛處,要求對消防器材檢查、維修。

2、中心保證重點區域(一樓值班室,一樓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區加強檢查,制止學生破壞消防器材。

4、不定期舉行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在專人指導下進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練。

五、其它安全:

1、禁止機動車在宿舍區內高速行駛。

2、禁止在宿舍區地面集會、活動。

3、禁止攜帶刀具、水管、槍枝等武器進入宿舍區。

4、禁止在宿舍進行傳銷(推銷)等違紀違法行為。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為把學生宿舍建設成為安全、禮貌、和諧、溫馨的生活、休息和學習場所,促進全校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新生入學後必須先辦理住宿手續方可住宿。

第三條學生應按指定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宿舍必須經過二級學院和宿舍管理部門的批准。

第四條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住宿學生離校住宿必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不在校住宿。

第五條為保證學生住宿安全,未經批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

第六條寒、暑假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景需要留校,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留校住宿,留校期間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並交納必須的管理費。

第七條嚴格會客制度,會客一般在管理室,特殊情景可在宿舍,但來訪者必須出示本人的證件,經工作人員同意並進行登記。未經同意,男、女生不得進入宿舍互訪。

第八條嚴禁在宿舍區從事或協助他人從事營利性活動,不得擾亂宿舍管理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第九條自覺維護宿舍衛生,住宿學生輪流值日,每一天8:00前,午時14:00前清除房間的垃圾並送至規定的地點。

第十條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熄燈就寢,堅持安靜,不得喧譁打鬧、播放音響干擾他人的正常學習或休息。

第十一條嚴格遵守宿舍門禁制度,晚上熄燈鎖門後歸宿的學生必須出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嚴禁夜不歸宿。

第十二條愛護公物,人為損壞宿舍裝置設施的,要按價賠償。

第十三條節儉水電,用畢及時關掉水龍頭或電源開關。

第十四條使用禮貌用語,禮貌待人,不講粗話、髒話,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不亂倒水。

第十五條支援、配合管理人員、學生幹部及學生組織的公寓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為創立“三和諧”宿舍,使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必須嚴格遵守規定,違者視情節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造成學校或他人財物損失的,要按價賠償。

第十七條學生畢業或休學退學,應按規定及時辦理退宿手續,無故拖延者按學校的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3

為加強對學生住宿管理,建立文明、健康、安全、整潔、舒適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講文明、守紀律、愛勞動的良好習慣,強化學生團結友愛、互相合作的集體主義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各學生宿舍樓設層長,由自管會男女生部幹事擔任,為更好的發揮層長對宿舍的管理與服務職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職責與許可權

層長是宿舍樓樓層的學生負責人,負責做好本樓層學生宿舍服務、管理工作,各樓層實行層長責任制,簽訂責任書,其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強化服務意識,深入寢室,加強與宿舍成員的思想溝通,掌握思想動態,認真聽取學生對宿舍管理提出的意見要求並及時整理上報。

2.定期開展舍長會議,每週至少一次,做好會議記錄。

3.做好衛生檢查,督促學生搞好寢室衛生,做到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認真做好記錄,按時上報檢查結果。

4.儘快熟知本樓層各寢室成員,發現可疑人員及時彙報。

5.做好宿舍本樓層夜間查房的人數清點,做好記錄。突發情況的處理彙報工作。

6.熟知自管會章程,扣分細則,明確自身責任。

7.在工作中公正嚴明,帶頭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及本考核細則。

8.建立工作日誌,認真做好記錄,定期與其他層長進行交流。

二、考評標準、辦法及獎懲制度

層長考核實行績效考核,並進行亮化打分,滿分一百分,基本完成上述層長職責所規定的任務為及格分60,餘下40分為考核人根據層長在工作期間表現及成績酌情加分。

1.出色完成學生處、系部、自管會等部門所佈置工作,為系部宿舍的榮譽或發展作出顯著貢獻的加個人分15分;

2.主動為宿舍服務、管理建設提出卓有成效的建議並被採納的加5分;

3.能夠妥善處理好職責範圍內各成員之間的關係,並能不計得失主動協助本樓棟的其他相關工作的加5分;

4.所負責樓層整體良好,各宿舍氛圍融洽,衛生狀況良好,且有優秀典型宿舍出現,加個人分15分。

5.通過自己的服務與管理,所負責樓層宿舍狀況明顯改善,加個人分15分。

6.因個人原因造成部門扣分,自管會名譽受損,扣個人分10分;

7. 作風散漫,未真實記錄工作日誌、如實反映樓層宿舍狀況的扣個人分10分;

8.因自身原因被處以警告處罰的,扣15分;

9.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影響的考核人員酌情扣分。

三、工作考評時間及人員

1.考評按月和按學期進行,每月評選結果在自管會例會上進行通報;每學期進行學期工作總評,具體時間為每學期的期末考試前一週完成本學期的考評工作,其餘時間列入下學期考核範圍。

2.由男、女生部正副部長、對各層層長按照上述考核辦法對層長進行考核打分。

四、獎懲辦法

凡層長學期量化考核分在90分以上者為優秀,80分以上為良好,60~70分為及格,60分以下為不及格;

1.凡被評為學期優秀者將頒發榮譽證書,加個人綜合考核分10分,並享有自管會副部以上優先錄用權;

2.凡被評為學期良好者享有優秀學幹評優先選權,加個人綜合考核分6分;

3.學期工作為及格者,加個人綜合考核分2分;

4.學期工作為不及格者,予以退除。

凡查實符合以下情況者予以警告:

①在一學期中無故缺席寢室長相關會議與活動累計超過2次。

②私自在樓棟裡開展任何形式的活動,但尚未造成後果者。

③在擔任相關職務工作期間玩忽職守尚未造成後果者。

④在工作中出現徇私包庇現象超過1次者。

⑤在工作中因出現意見分歧而辱罵同學者。

凡查實符合以下情況者予以即時退除:

①私自篡改衛生檢查記錄或提供虛假資料,予以退除。

②在一學期中累計警告2次者予以退除,在一學年中累計警告3次者予以退除。

③凡私自在樓棟裡開展任何形式的活動,並造成後果者,予以退除。

④凡在樓棟中拉幫結派、散播謠言、影響正常工作的予以退除。

⑤在任期間受到學校任何處分或成績有不合格者予以退除。

⑥工作期間玩忽職守直接造成後果者予以退除。

⑦在一學期中無故缺席例會及相關會議或活動累計超過3次的予以退除。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4

學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終是整個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務。宿管值日老師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責任者;負責各種安全隱患的發現、報告與防範,監督檢查各種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1.水電安全

及時關水、關燈、關空調、關龍頭,禁止使用任何違規私帶電器、充電器及電子裝置。發現水電故障不得私自處理,拆表,更不得私拆水電裝置,發現有問題應報告宿管老師,報告學校派水電工維修。

2.消防安全

宿舍區,嚴禁煙火,安全第一,從我做起。不得易燃易爆物進入宿舍區,不得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入宿舍,嚴禁抽菸、點蠟燭、燒紙物,堅決消除一切火災隱患。宿管辦要組織宿管老師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緊急救生常識等,必須演練掌握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檢查更新各種消防設施。

3.財物安全

不將過多的錢物帶入宿舍,貴重物品請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離開宿舍必須鎖好門窗。要及時關鎖窗戶,嚴防任何人從窗戶出入,相關舍長要嚴把此關,絕無疏漏。

4.上下樓梯安全

學生上下樓要按規定進行分流,並必須靠右行。同學之間要禮讓三先,不得擁擠起鬨。

5.生活與食品衛生安全

宿舍是我們的共同家園,需要大家攜手共建。同學們要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與他人友好相處,要與人為善、與鄰為伴,杜絕打架鬥毆等事件的發生。不許竄床竄宿,嚴禁男、女生互竄宿舍。不得在宿舍、樓道等地聚集吵鬧、推桑起鬨。舍長要觀察宿舍動態,有問題及時上報管理員或班主任,並積極化解矛盾,防患於未然,教育和引導大家逐步建立起積極向上、和諧健康的人際安全關係。

另外,在宿舍區不得進行聚餐、生日慶祝等活動,不準帶不健康食品(包括各種零食,水果與牛奶除外)進入宿舍區,更不得進行食品與零食買賣、不得接收外賣等行為,杜絕一切食品安全隱患的發生。

請大家各負其責,切實遵守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堅決貫徹學校的安全治理方針,嚴格開展監督管理。如有違反,必將嚴肅處理。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5

為了進一步提高宿舍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和規範化水平,我們決定在《學生宿舍管理條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學生宿舍常規量化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一、管理辦法

以宿舍為單位進行量化考評,由各樓層宿管老師負責每天檢查、督促和打分。同宿舍每位成員的的日常表現,都直接關係到該宿舍的分數高低。量化結果由宿管辦彙總後及時反饋給班主任、年級組、政教處,並按一定比例納入各

班每月的班級工作量化考評之中。

二、量化考核標準

作息紀律(底分10分/每天)

①早上按時起床,迅速離宿出早操;

②早讀前、午休後及晚自習前準時離宿,不得滯留在宿舍;

③離開宿舍必須關水、關燈、關空調、關飲水機、關窗、鎖門;

④晚自習後及時歸宿,並迅速完成就寢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⑤準時熄燈,熄燈後保持安靜,不做就寢之外的任何事情;

⑥不準將棋牌、球類、遊戲機、健身器械、管制刀具等帶入宿舍;

⑦不在宿舍樓內追逐、打鬧、喧譁,敲門、開關門要輕聲;

⑧尊重宿管老師和保潔員的勞動成果,配合老師落實各項工作任務。

以上各條如有違反,每項次扣1分。

內務衛生(底分10分/每天)

①個人內務好:被子疊放到位,床鋪平整潔淨,無雜物堆放;

②門窗潔淨,窗簾齊整,窗臺上物品擺放整齊;

③桌凳擺放到位,桌面整潔無雜物、水跡,桌鬥、箱櫃關閉;

④鞋子統一放置在鞋架上,床下物品必須排列有序;

⑤櫃子必須關閉,櫃面潔淨,上方無雜物堆放;

⑥地面清掃、拖擦潔淨,垃圾倒掉,清潔工具整齊放置在門後;

⑦牆面潔白:不得在牆壁上塗劃、張貼,不以任何方式汙染牆面;

⑧愛護公共衛生:不得在水房、廁所亂拋亂灑,如廁後立刻沖水。以上各條如有不到位者,每項次扣0.5分。

三、量化評比獎勵辦法

1、每日檢查公佈

宿管老師按照量化管理制度的考核標準(細則),堅持公開、公平、

公正、統一的原則,在對各環節認真檢查的基礎上,對各宿舍每天的作息紀律(底分10分/每天)和內務衛生(底分10分/每天)作出評價(得分)。獲得20分的宿舍即為當天的“雙佳宿舍”(紀律和衛生均佳),當日張榜表彰;其餘宿舍(特別是較差的)則由宿管老師及時反饋資訊,提出整改措施,(與班主任一起)督促迅速改進。

2、每週小結評比

每週將5次,考核的結果進行小結匯總(各宿舍5次得分相加,滿分為100分),根據一定的比例劃定合適的分數線(如98分以上)即可評選出當週的雙佳宿舍,該宿舍便可獲得一顆“星”(即給該宿舍門上張貼雙佳宿舍“一星級”過塑獎牌)。以次類推,該宿舍下一週有可能獲得第二顆“星”(獎牌即換成了雙佳宿舍“二星級”)等等。

3、每月評出“文明宿舍”

各宿舍每週可獲一顆“星”(一星級),若連續獲得,可逐周升級為

二星級、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六星級(最高階,即文明宿舍),也就是說,至少需要六週(一個多月,也可用七週、八週甚至更長的時間)才可以達到六星級,該宿舍即被評為“文明宿舍”,在該宿舍門上張貼“文明宿舍”過塑獎牌的同時,在全校進行張榜表彰。此後該宿舍進入新一輪的積分,由一星級重新開始。各宿舍獲得的獎牌正常情況下應始終保持,但若出現紀律衛生“雙差”、重大違規、違紀等事件,則應降級(減星數)甚至撤消獎牌。

每天宿舍樓區總值班老師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並做好值班記錄。上課(含自習)期間學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須持有班主任簽字的假條,並詳細登記後方可出入。學生不在時外來陌生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樓門開啟時間:

早上:5:30——7:10;

中午:12:00——12:50;

晚上19:20——21:45。

注:

1、特殊情況以臨時通知為準。

2、所有住宿生必須準時出入宿舍樓,非住宿生不得進入宿舍樓。

3、上課(含自習、活動課)期間學生不得滯留或迴歸宿舍,特殊情況(生病等)須持有班主任簽字的專用證明單,並進行詳細登記後方可出入。

4、嚴禁男、女生互竄宿舍,嚴禁男士(含家長)進入女生樓。

5、外來陌生人員確需入樓者,必須出示證明、核實身份、履行登記手續。

6、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員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保持值班室內外整潔,杜絕閒雜人員滯留等。

顧縣一中住宿學生違紀處理規定

集體住宿生活必須統一作息時間、統一規章制度、統一嚴格管理。因此,學校已制定和實施了關於宿管工作的一系列條例、辦法、守則、職責等。為了進一步嚴格落實這些規章制度,我們將對那些集體觀念差、嚴重違規違紀、屢教不改、不適合宿舍生活的住宿生給予嚴肅處理。具體來說,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輕則黃牌警告、記名公佈、扣除量化分,重則責令停宿、退宿,給予校紀處分:

1、晚上不按時(21:45關閉宿舍樓門,宿管老師開始清點各

宿舍人數)歸宿、中午不準時(12:50關閉宿舍樓門)出入者;

2、不能和他人和諧相處、拉幫結派、鬧矛盾、打架鬥毆者;

3、有喝酒抽菸、小偷小摸、自由散漫、進網咖等不良習氣者;

4、竄床竄宿、高聲喧譁、嚴重影響他人休息、引起公憤者;

5、熄燈後放音響、違規使用電器、造成不安全事故者;

6、惡意汙染牆壁、損壞公物、造成嚴重後果者;

7、生活自理能力極差、內務衛生狀況長期得不到改善者;

8、翻越門窗、圍牆,造成惡劣影響者;

其他嚴重違反宿舍有關規章制度者。

以上所有違紀行為若有發生,均書面通知家長。請同學們認真學習,切實遵守,不抱任何僥倖心理。我們對違規者將嚴肅追究,堅決退宿,毫不姑息。

班級生活委員宿管工作職責

各班應配備兩名生活委員(一男一女),班級宿舍管理工作是一個整體,實行生活委員負責制。生活委員的宿管工作職責如下:

1、檢查、督促本班各宿舍舍長的工作,使舍長能夠切實履職責。

2、每晚熄燈前協助宿管老師清點本班住宿人數、追查落實缺宿者(遲歸或請假等)的去向及原因,準確地向宿管老師通報本班學生當日請假離校等有關情況。

3、每天將本班各宿舍當日量化考評結果(雙佳宿舍公佈情況等)及時反饋給班主任,在班主任的指導與支援下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相關宿舍(紀律衛生較差者)及時改進;

4、負責宿舍家園專欄、班級宿舍文化建設等事宜,教育引導大家和諧相處,化解矛盾,消除一切不穩定、不安全因素。

5、監控本班宿舍各種動態,及時與宿管老師、班主任溝通交流,認真完成其它相關任務。

顧縣一中學生宿舍舍長工作職責

各宿舍均實行舍長負責制。舍長的具體職責如下:

1、制定本宿舍衛生輪流值日辦法,檢查督促值日生的工作情況。

2、督促舍員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和作息紀律。晚熄燈前協助宿管老師核查本宿舍人數、確認缺宿者去向;熄燈後(或午休時)維護宿舍紀律,確保安靜。

3、在宿舍各項工作中應起到模範表率作用,團結和帶領大家融洽相處,互讓互諒,化解矛盾,爭創文明宿舍。

4、經常與生活委員、宿管老師、班主任聯絡溝通,交流資訊,提出整改措施,落實各項任務。

5、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對宿舍內的重大事態(含打架、抽菸喝酒、串床串宿、聚集玩鬧、財物失竊、公物損壞、舍友矛盾、生病、情緒異常等)承擔“零報告”責任,即每天有以上事態時要立刻向宿管老師報告,無時也必須報告“沒有”。

特別強調:

在宿舍樓內,有事請先找宿管老師(或一樓門口值班員)!

顧縣一中學生宿舍值日生工作職責

值日生必須聽從舍長的安排,按照本宿舍“值日生表”的輪流順序,認真完成當天的衛生值日工作:

1、每天清掃宿舍兩次,分別在早讀前和下午上課前完成(持“值日生”牌可比其他同學晚5分鐘到教室)。

2、清理窗臺、桌面、地面、櫃子上方等公用場所的物品,使其排列有序、整潔美觀。

3、溼擦桌凳門面,不留水跡汙物,桌凳擺放整齊。

4、清掃拖擦地面,垃圾及時到掉;清潔工具整齊擺放在規定位置。

5、關好水、電、門窗等,確保宿舍安全並節約用水用電。

注:個人內務即床鋪整理、懸掛物清理、床下物品擺放等每天由個人自行按規定及時完成。)

處好“舍友”關係,共創和諧宿舍

我校是寄宿制中學,同學們大都住在集體宿舍。所謂安居才能樂業,就是說如果和舍友關係融洽,相處和諧,那就有利於大家的身心健康和學習生活;反之如果關係不睦,緊張對立,則會給大家的快樂成長塗上陰影,併產生一系列負面影響。那麼,怎樣才能處理好和舍友的關係呢?

一、共同遵守作息時間

集體宿舍是4—6個人在一起生活,必須有統一的作息制度。對此制度,大家只有共同遵守,才能減少爭執,消除摩擦,維持正常的生活秩序。如果你是“夜貓子”,在別人睡著後,你還洗漱走動,那就會驚醒別人,影響他人休息,進而引起舍友們的不滿。確因特殊情況需晚睡或早起的同學應儘量減少對舍友們的影響。

二、團結友愛

和諧共處

在宿舍,應當以平等的態度對待每一個人。如果你只和一部分人(或某一個人)打得火熱,進進出出都只和這個人在一起,那就容易引起大家的不悅,認為你不屑與大家交往。結果,你與某個人的關係也許處好了,但卻疏遠了宿舍中的大多數人,這就得不償失了。我們不反對建立有深度的友誼,但決不能以犧牲友誼的寬度和廣度為代價。所以在宿舍裡,我們應儘量和眾舍友團結友愛,和諧共處。

三、積極參加集體活動

健康有益的集體活動是舍友之間聯絡感情的重要形式,每個人都應積極參與。舍友們決定一起去幹什麼,應尊重大家的選擇。確實不能參加時,可以委婉的提出來,而不要一口回絕,以免傷了舍友們的興致。可以說,集體活動的有無和多少,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這個宿舍的團結程度。倘若一個人老是不參加這樣的活動,那就有點脫離集體了。

四、熱情大方

助人為樂

良好的人際關係是以互相幫助為前提的。當舍友遇到困難時,我們應當主動伸出援助之手,這是無須贅言的。那麼,當我們有困難時,是否應當向舍友求助呢?答案是肯定的。因為求助反而能表明你對他人的信任,能夠融洽你和舍友的關係,能夠加深你們之間的感情。但我們在求助舍友時,要講究分寸,不要提超出人家能力範圍之外的要求,以免使別人為難。

五、自覺完成自己該做的宿舍內務

宿舍成員該做的內務工作,既有個人的也有集體的。有人在家嬌生慣養,一切都由家人包辦,所以在集體宿舍裡就不知所措了:衣物不整理,從不開啟水;宿舍的公共衛生也很少過問,掃地、拖地、擦門窗等事都指望舍友來完成等等。我想,沒有人會歡迎一個懶散、邋遢的人。因此,你必須逐步養成凡事都親歷親為的好習慣,盡力搞好屬於自己的那份宿舍內務。這樣才能得到集體的肯定和歡迎。

六、有理有節

相互尊重

“臥談會”是宿舍裡的常見活動。舍友們互說見聞,表達觀點,本來是件愉快的事,但也往往會讓大家互相爭執,引發矛盾。要杜絕誇誇其談、強詞奪理、高聲喧譁等不文明現象,要營造有理有節、相互尊重、平等交流的宿舍文化氛圍,這樣才能融洽集體氣氛,優化生活環境,共創和諧宿舍。

同學們,以上六點看似“小事”,但卻是大家學會做人、學會生活的重要方面。希望大家從大處著眼,從小處著手,建立融洽、美好的.舍友關係,建立溫馨、和諧的宿舍之家。願大家在西中這片熱土上健康快樂的成長吧!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6

一、指導思想

學生宿舍資訊員是在會計系團總支直接領導下,為系部宿舍管理服務工作提供資訊參考的大學生群體。主要從事宿舍一線管理、服務、資訊的收集及反饋工作,為系部宿舍管理工作提供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以便協調管理與服務,加強宿舍管理,提高服務質量。

二、資訊員聘任條件

1、思想品德優良,學習態度端正,成績優秀,善於思考,有較強的觀察、綜合、分析能力和資訊處理能力以及較好的文字表達能力。

2、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參與宿舍管理服務的積極性,秉公辦事,敢於反映宿舍實際情況。

3、有較強的溝通協作能力,善於聯絡老師和同學,能夠客觀公正地反映問題。

三、資訊員職責與許可權

1、宿舍思想政治教育陣地的維護人:宿舍資訊員應積極響應學院、系部有關宿舍管理工作政策,帶領本班級宿舍開展各項活動,及時準確反映本班級宿舍存在的各種問題,及時溝通,及時上報,對系部負責,對同學負責,搭建好系部與學生之間的橋樑。

2、宿舍安全責任人:宿舍資訊員是本班級宿舍安全責任人,關心所負責宿舍的安全問題,包括財產、人生等安全,及時向老師反映情況,並與系部簽訂宿舍安全責任狀。

3、宿舍衛生環境建設責任人:宿舍資訊員是本班級宿舍衛生環境責任人,主動與班主任、班委、舍長、自管會成員溝通,營造良好的宿舍衛生環境。

4、宿舍管理工作監督人:宿舍資訊員代表本班級宿舍監督系部宿舍管理工作,收集、彙總學生對宿舍服務工作中的意見和建議,利用大學生宿舍論壇等渠道及時反映問題。

四、資訊員的管理

1、學生宿舍資訊員管理工作由會計系團總支直接負責,由會計系大學生自律管理委員主席團具體負責。

2、學生宿舍資訊員聘任工作一般每年10月進行一次,由班級推薦、自主報名兩種方式選聘,學生畢業時自動解聘。並填寫《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會計系學生宿舍資訊員情況登記表》,發放聘書,報系部備案,畢業時進入個人檔案。

3、學生宿舍資訊員按班級、宿舍產生,每班2人(1女1男)。設年級宿舍資訊員組長2名,負責本年級宿舍資訊的收集、整理、上報及宿舍資訊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4、系部根據工作需要,每月組織召開 1—2 次學生宿舍資訊員會議,以大學生宿舍論壇活動為主要形式,提出工作要求,總結與交流工作情況,集中反饋學生意見與建議的處理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召開宿舍資訊員會議,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將工作落到實處。

5、學生宿舍資訊員納入學生幹部隊伍考核,每學期進行總結表彰,根據現實表現,給予適當加分。對違反學院、系部相關規定的,不能有效履行職責的宿舍資訊員,將給予全系通報批評,並解聘。對錶現出色、成績突出的學生資訊員授予“優秀學生宿舍資訊員”稱號,頒發榮譽證書並給予適當的獎勵。“優秀學生宿舍資訊員”每學期評選一次。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7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培養良好的校風,創造一個安靜、整潔、文明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別定本辦法。

一、住宿學生必須持住宿證到舍務辦辦理住宿手續,交納住宿押金,領取房間鑰匙,按指定房間、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調房。畢業、休學、退學,必須按期辦理退宿手續。

二、分配給學生個人使用的公物和設施,由舍務辦統一編號、登記、歸個人保管,不得私自呼叫或借給他人使用。畢業生離校時,須退還公用物品、房間鑰匙及住宿證,領回住宿押金,辦完退宿手續後,學校再發給報到證。

三、學生宿舍門衛實行來客登記制度,須交押證件。熄燈前半小時停止訪客。學生宿舍嚴禁留宿客人。未經學院批准,不準在宿舍、樓內接待中外記者等採訪。

四、嚴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後要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彈拉樂器,放音響和搞其它有礙他人休息的活動。熄燈後未離開學生宿舍的來訪者均以留宿論處,寢室內嚴禁留宿異性。

五、保持門窗室內整潔,室內衛生由寢室長組織學生每天打掃,並隨時將垃圾倒入水房的竹筐裡,不準將垃圾堆在室內、門前或樓道上。不準將飯、菜帶入樓內食用。被褥、圖書用具要擺放整齊。裝飾美化要健康,不準亂寫、亂畫、張帖不健康的字畫。

六、保持樓內整潔和良好的秩序。果皮、紙屑及廢棄物必須倒在水房竹筐裡,不得倒在水池內。不準隨地吐痰和在樓道潑水,不準往窗外潑水和扔東西,禁止在牆上打球印、踩腳印、按手印。禁止在樓內打 籃球、排球、踢足球、滑旱冰、摔瓶子。

七、嚴禁賭博、酗酒、玩麻將及其它有傷風化的活動。

八、嚴禁在宿舍樓內從事經營性活動,包括修理、服務等專案,不準搞任何形式的倒買和出租各種印刷品。

九、愛護公物和設施,不得損壞門、窗及其它公用物品。

十、節約用電、不得損壞電器裝置,做到隨手關燈、人走燈滅,嚴禁私拉電線接燈,不準用電爐、電熱杯等電器。用水後要關好水龍頭,嚴禁用長流水沖洗衣物、瓜果等。

十一、注意安全,防火防盜。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在宿舍內吸菸。離開宿舍要鎖好門關好窗,嚴禁在樓內做飯。

十二、保持樓道暢通,嚴禁將自行車及其它雜物堆放在樓道內。

十三、嚴禁私自轉借房間鑰匙,違者除沒收外,並處罰。丟失鑰匙須經系辦公室出具證明,到舍務辦補領鑰匙,並交費。

十四、住宿學生必須執行學生宿舍樓的各項管理規定,服從舍務人員的管理。

十五、凡違犯上述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和本人態度,除批評教育、沒收物品、賠償損失外、並罰款10—200元。或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十六、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保衛處負責解釋。

十七、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8

為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規範住校生日常行為,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第1條:遵守《中國小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遵守校規校紀。

第2條:要求住校的學生和學生家長必須與學校籤住校協議,並辦理住校手續後方可住校,中途一般不辦理退住手續,如有特殊情況,中途要停止住校,須個人申請,家長簽字,並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審批後方可辦理退住手續。

第3條:學生宿舍由政教處統一調配,學生按指定房間、床位號住宿,未經政教處同意,學生不準擅自調換。

第4條:學生除節假日和學校規定可以離校的時間外,平時一律住校。不準在外住宿和留宿外人。因特殊原因而臨時外住的,事前要向班主任,生活指導師請假,填寫標準《住校生離校請假單》交政教處留檔、登記,徵得批准後方可在外住宿。

第5條:寢室維修實行報修制度,需修理的東西報宿舍管理人員或總務處,除自然損壞外,其他費用需學生自理。

第6條:男女宿舍謝絕異性入內,如發現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7條:上課期間(含課間休息),不得返回寢室逗留

第8條: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用膳、熄燈和就寢。熄燈後保持安靜,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防礙他人休息的事。

第9條:嚴禁在宿舍裡吸菸、酗酒、打牌、賭博等

第10條:住校生必須服從值班老師,生活指導老師,宿管會的管理。

第11條:加強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不準點蠟燭,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吹風、電燙鬥、電熱棒、電熱杯、電熱毯等違禁電器,如有發現,一律沒收並予以重罰。

第12條: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水龍頭、關燈、關電風扇等

第13條:愛護宿舍的財物和設施,不得在牆壁上亂塗亂畫和損壞門窗玻璃。

第14條:講究室內外整潔衛生,搞好宿舍內務管理,不得亂丟雜物、紙屑,做好衛生值日工作。

第15條:住校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回家、返校,平時不得隨便請假回家。(週一到週五無特殊原因,不準請假離校,週日全體住校生必須返校)

第16條:禁止飼養各種小動物,禁止停放自行車。

第17條:學生宿舍執行晚熄燈制度,高一、高二夏令22:30分熄燈,冬令22:00熄燈,高三23:00熄燈。考試期間,熄燈時間另行安排。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9

1、住宿學生須按班級分配層鋪就寢,不私自調換。

2、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上課及課間不私自到宿舍。

3、講衛生、愛整潔,床鋪整齊,生活用具擺放有序。

4、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拉幫結派,不惹事生非,養成良好的生活、行為習慣,不在宿舍內吸菸、酗酒、打牌。

5、講公德、守誠信、不亂拿、亂用他人物品。

6、愛護宿舍公物,若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7、節約用水、用電,反對浪費,不亂倒剩飯菜剩飯,保持宿舍衛生乾淨整潔。

8、嚴格考勤制度,有事必須請假,請假條一式三份,班主任、宿管員、門衛各一份。

9、嚴禁亂竄宿舍,非住宿生不得進入宿舍,更不允許非住宿生留校住宿。

10、注意安全,不在宿舍內玩火,不在宿舍內私自接用電器。

11、舍長鬚配合宿管員老師管好宿舍事務,負責宿舍值日安排,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12、住宿生晚上突發疾病或出現意外事故,舍長應及時報告宿管員及班主任,以便妥善處理。

13、宿管員老師全面負責宿舍管理工作。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0

(一)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

1、樓道由宿舍內成員負責,實行門前“三包”。

2、樓梯、廁所、洗漱間等保持地面清潔,無明顯垃圾,無衛生死角,下水道暢通,廁所外邊無糞便。

3、宿舍的公共場所,保持牆壁乾淨,無蛛網,玻璃明淨。

4、嚴禁在樓內隨地潑水、吐痰、燃燒廢紙、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

5、嚴禁在宿舍樓內樓外牆壁上張貼字畫、塗寫、刻畫。

6、嚴禁隨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樓道禁止晾衣物,宿舍內禁止隔窗倒水、扔雜物。

(二)學生宿舍內部衛生

1、宿舍內部衛生由本宿舍成員負責,宿舍長安排,輪流值日。

2、禁止把早、午、晚飯帶入宿舍食用。

3、宿舍內垃圾物,由宿舍值日生每天將其倒入學校垃圾池,不準將垃圾掃到宿舍門口。

4、宿舍公物要按學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擺放。

5、宿舍內玻璃乾淨明亮、燈具無塵土、門、窗框無汙物,窗臺無雜物。

6、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牆壁無塵土,無蛛網,無雜物。

7、地面乾淨,無痰跡,無果皮、紙屑等。

8、箱子上及空鋪上的.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9、宿舍內無不健康張貼物,可適當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亂接,晾掛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疊放整齊,床上無其它物品;床單、枕巾乾淨,床單平整,無褶皺;個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擺放整齊。

11、學生宿舍門外牆壁及宿舍所對應地而位置,歸屬各宿舍衛生區,保證牆壁無球印、腳印汙染,地而無垃圾物,無潑水現象。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1

根據《關於中國小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學校經研究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1.學校的危險化學品由化學實驗室管理,化學實驗室設危險化學品專櫃進行保管。

2.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實行專人專庫雙鎖管理,保管員應忠於職責,認真細緻,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操作規程,嚴防偷盜、水災、火災等事故發生。

3.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不得離開實驗室且僅限於教學實驗使用,一律不準外私人借用,堅決制止危險化學品向外借和流向社會。

4.危險化學品的採購必須經學校領導批准,入庫,管理和使用前後都必須有準確詳細的`記錄,使用後剩餘部分應及時歸還。做到帳物相符。

5.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理,要求管理人員每月清點危險化學品一次,每次清點要有詳細記錄。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2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確保學院工作的正常運作、平穩有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加強學生自身防範,阻斷病毒傳播。根據上級有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管理員

1、熱愛本職工作,遵守職業道德;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嚴格執行學院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生宿舍管理科及有關職能部門的領導、管理。

2、堅守崗位,恪盡職守。嚴格按照工作時間上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離崗;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3、對留校學生採取相對集中的住宿管理方式,謝絕非本樓訪客。勸導住宿學生防疫期間不外出,離校學生不得提前返校。

4、如發現非本宿舍人員留宿現象應立即上報宿舍主管、住校輔導員老師。同時做好該人員的體溫測量,瞭解基本個人資訊情況。

5、提醒學生進行房間消毒通風、進出佩戴口罩、及時清潔消毒等。如發現學生體溫異常的(超過37、3°C),或身體其它特徵明顯異常的,必須立即上報醫務室和值班輔導員,同時勸導學生立即就醫。

6、宿舍樓每天對進入樓內的後勤保障人員測量體溫、詢問情況和登記。做到:人員進入必查、必檢、必問、必記;每晚逐一核查每間宿舍人員到位情況,及時準確掌握住宿學生動態情況。

7、發生突發及異常等特殊情況時,必須及時上報宿舍主管和學生所在系,情況緊急時同時上報學院當日總值班領導。

二、學生管理

1、嚴格執行學院制定的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

2、學生宿舍大門早上6時30分開門,晚上11時關閉。學生晚上11點前必須返回宿舍,未經學院批准,不得晚歸或不歸。住宿學生作息時間為:早上6時30分起床,12時30分至13時40分午休,23時熄燈休息。

3、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禁止通過攀爬、翻越等方式進入宿舍區域,並自覺接受值班管理員的檢查。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疫情管控期間,外來人員(含家人、親戚)一律不得進入宿舍。

4、學生入校後應根據學院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如有特殊情況確要調換寢室,需按照學院要求進行申請。

5、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實行宿舍長負責制,每天早晨、兩餐期間以及午休結束離開宿舍時要做好室內的開窗通風,保證室內長時間的通風換氣,改善室內空氣質量,有效降低室內空氣中微生物的數量和密度,減少與病原體接觸的機會。

6、宿舍內衛生和宿舍公共區域衛生由各宿舍輪流打掃。嚴禁在宿舍內餵養畜禽、寵物。

7、嚴格遵守《汕頭職業技術學院體溫和疫情監測制度》,實行一日三檢“晨午晚檢,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8、在宿舍區實行網格點式防控,設立各宿舍樓網格點責任人、聯絡人、排查人員,保證有異常情況能及時上報、處理。

9、如有不適,第一時間通知宿管人員和聯絡輔導員老師。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3

1.學校對住宿生的各項要求,均要經常檢查並及時公佈檢查結果。

2.每學期評選出優秀寢室、優秀室長、優秀個人等榮譽稱號,給以表揚和獎勵。平日對於模範遵守各項宿舍規定的表現突出的寢室個人可釀情加分。

評選優秀個人和集體的條件是:

1)思想健康,是非清楚、

2)努力學習,積極向上。

3)遵守紀律,愛護公物。

4)團結協作,互相幫助。

5)尊敬老師,聽從指揮。

3.學校的三好學生、優秀生在寢室必須獲得“寢室優秀個人”的稱號,否則將失去評三好學生、優秀生的權利。

4.對違犯宿舍管理條例的'學生將釀情給於批評教育,通報批評,停宿和退宿的處罰。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4

1、住校學生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情況確要調換寢室,必須經學校同意後,統一安排調整。

2、住校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如沒有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前往女生宿舍。

4、住校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

5、住校學生晚上如有事不住校,必須向班主任書面請假,班主任同意簽字後學生方可離校,請假條要及時上報校保衛科,以便晚上就寢前檢查人數。

6、不準在宿舍內起鬨、打架鬥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進宿舍,一經發現,將從重處理。

7、不準在寢室賭博、抽菸、酗酒,一經發現,將從重處理。

8、全體學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就寢,按時起床,不在樓道或寢室裡大聲喧譁。嚴禁晚上熄燈後在寢室點蠟燭。

9、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任何違章電器,造成重大損失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10、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床、桌、凳、鎖、門窗、玻璃、燈具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必須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11、愛清潔、講衛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床後應整理好床鋪和其它用具,清掃出垃圾,不準往廁所、下水溝、樓道、樓下亂潑汙水,亂丟鞋襪、紙屑等一切雜物。

12、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遇到特殊情況,應事先向門衛說明情況。

13、宿舍大門鎖及各室門鎖均由門衛負責,早上5:30大門開鎖,7:0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中午11:50大門開鎖 ,下午2:0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下午5:05大門開鎖;晚上6:1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晚自習結束時開鎖,40分鐘後大門上鎖。

14、門衛應嚴格按照工作職責完成本職工作。值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5、本規定由校保衛科負責解釋和執行。

16、本規定公佈之日起生效。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5

保證學生宿舍內公共財產的完好,對學生的日常上生活正常運轉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同時為了防止宿舍內公物被隨意破壞,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宿舍內的公物每學期開學前由總務處統一配齊,並保證可以正常使用,由政教處統一登記和管理。

二、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損壞情況,寢室長應及時報告宿管員,由宿管員及向負責人彙報。負責人應及時檢查:

(1)如發現是人為破壞,先查出責任人,然後照價賠償(含人工費)。情節惡劣的將加倍賠償。

(2)如發現是自然損壞,則由學校自行修理。

(3)總務處在確實具體情況後,將及時派人修理,保證學生的日常生活正常進行。

三、宿舍內公共使用的場所出現堵塞(如下水道等),如果學生不能自己解決,則可以由總務處請人負責疏通。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6

為了給同學們營造一個安全、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同時使學生們養成良好的社會道德,特制定xx大學資訊學院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學生住宿由公寓中心統一安排,學生不得私自調整宿舍,農業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如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調宿舍者,必須向公寓中心提出申請,由中心根據情況予以調整,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公寓中心同意,不得隨意調整宿舍。

2.不準在學生宿舍會客或留宿人員,為給學生親友來校探親提供方便,公寓中心設有接待室給予安排會客和休息。

3.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由學生自行負責,要本著乾淨、文雅、舒適、優美的原則進行佈置。

4.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的地方,必須講究文明住宿,保持居住區的安靜,任何人不得在樓道、宿舍打架、鬥毆、聚眾賭博;不準在樓內踢球、拍球、大聲喧譁。

5.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特殊情況晚歸宿者,要出示學生證、住宿證並進行登記,方可入樓。

6.學生在宿舍安置、使用計算機等大件物品,應辦理審批手續,使用計算機網路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應養成良好的`、文明的上網習慣,不得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7.學生公寓實施苑區化管理,各苑區設指導員,苑區主任1名,苑區副主任1名,苑區主管1名,管理人員若干名,負責樓內事務工作,管理員進行管理時,住宿學生應給予大力協助。

8.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不準留校住宿,如有特殊情況,需報各院系開具證明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留校住宿,但需服從學校統一安排。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學生必須愛護樓道和室內配備的各種傢俱、設施,不準隨意挪動、拆卸、改變其原貌,損壞公物必須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或偷拿公共設施的要加倍處罰。

2.不準在牆壁、門窗、傢俱、床鋪上亂釘釘子,亂貼紙張,床上不準掛床簾。

3.窗扇開啟時,應掛好風鉤,關閉時應關嚴,插好插銷,窗戶扇上嚴禁涼晒衣物。

三、衛生管理

1.每宿舍選舉舍長一人,每天派值日生一人,輪流值日,負責內務衛生。

2.宿舍應每日按時清掃,不準在樓道內或從視窗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丟紙屑、潑汙水;不準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核。

3.不準在牆壁、門窗、頂棚上亂塗亂畫,甩墨水、抹汙垢;嚴禁在樓道內停放自行車及燃燒廢紙等雜物。

四、安全規定

1.任何人不準將社會上的閒雜人員領入學生宿舍樓。

2.不準私自撬門鎖。門鎖損壞,要及時向公寓中心申請維修、更換。

3.室內無人時要隨手鎖門,以防被盜。

4.不準在室內亂拉燈線,私安電燈和插座,不準在電線上掛衣物。

5.嚴禁在室內使用電褥子、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壺、熱水器等,不得燃放煙花、炮竹,禁止燃燒雜物。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宿舍違者除沒收其用具外,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6.嚴禁在宿舍內餵養狗、貓等寵物。

7、嚴禁翻越陽臺、圍牆。

8、學生應遵守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規,維護宿舍的安全。學生應提高警惕,出入關門,配合管理部門做好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工作,發現可疑情況應當及時報告宿舍管理部門和保衛處。

9.進出學生公寓區的機動車輛,實行驗證登記制度,所有車輛須停放在指定區域(包括自行車),嚴禁亂停亂放,嚴禁的士進入。

10、宿舍內電熱水器嚴格按照說明書使用。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條為把學生宿舍建設成為安全、禮貌、和諧、溫馨的生活、休息和學習場所,促進全校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新生入學後必須先辦理住宿手續方可住宿。

第三條學生應按指定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宿舍必須經過二級學院和宿舍管理部門的批准。

第四條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住宿學生離校住宿必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不在校住宿。

第五條為保證學生住宿安全,未經批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

第六條寒、暑假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景需要留校,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留校住宿,留校期間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並交納必須的管理費。

第七條嚴格會客制度,會客一般在管理室,特殊情景可在宿舍,但來訪者必須出示本人的證件,經工作人員同意並進行登記。未經同意,男、女生不得進入宿舍互訪。

第八條嚴禁在宿舍區從事或協助他人從事營利性活動,不得擾亂宿舍管理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第九條自覺維護宿舍衛生,住宿學生輪流值日,每一天8:00前,午時14:00前清除房間的垃圾並送至規定的地點。

第十條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熄燈就寢,堅持安靜,不得喧譁打鬧、播放音響干擾他人的正常學習或休息。

第十一條嚴格遵守宿舍門禁制度,晚上熄燈鎖門後歸宿的學生必須出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嚴禁夜不歸宿。

第十二條愛護公物,人為損壞宿舍裝置設施的,要按價賠償。

第十三條節儉水電,用畢及時關掉水龍頭或電源開關。

第十四條使用禮貌用語,禮貌待人,不講粗話、髒話,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不亂倒水。

第十五條支援、配合管理人員、學生幹部及學生組織的公寓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為創立“三和諧”宿舍,使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必須嚴格遵守規定,違者視情節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造成學校或他人財物損失的,要按價賠償。

第十七條學生畢業或休學退學,應按規定及時辦理退宿手續,無故拖延者按學校的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入住須知

一、學生公寓既是學生相對獨立的私人空間,也屬於學校特定的公共場所,請您自覺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努力營造環境和諧、行為和諧、人際關係和諧的公寓環境。

二、請您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宿,不隨意調換或佔用其他房間、床位,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必須經過所在院系和相關管理部門的批准。學生公寓衣櫃、儲物櫃、書櫃等有編號的設施為指定成員使用(編號與床號一致),椅子、可摺疊長條桌、固定寫字檯等無編號的設施為寢室所有成員共用。

三、學生公寓每年為每生免費供給電80度,自來水40噸,熱水12噸,超額部分按照南京市居民供水供電價格及生產熱水的實際成本收費,詳見《南鐵院學生公寓水電計量管理暫行辦法》。學生公寓用電已採用智慧化管理系統,電量用完即自動斷電,經過學校一卡通圈存購電後可即時恢復供電。

四、學生公寓空調使用遵從“自願申請,付費使用,費用分攤,共同維護”的原則。申請、計費、維護辦法詳見《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宿舍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五、學生公寓網路實行認證上網,實時計費,網路開通、維護操作辦法詳見《南鐵院學生上網管理辦法》,請您遵守計算機網路的有關法律、法規,維護網路安全,抵制違法行為。

六、學生公寓物業公司負責公寓的安全保衛、衛生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工作人員會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寢室安全、衛生、禮貌等方面的檢查與評比,請您配合與理解。

七、請您入住前仔細檢查確認公寓設施完好,有損壞情景及時到物管站登記,我們會盡快幫您解決,如因您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維修費和材料費由您及相關職責人承擔。學生公寓維修細則詳見《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公寓日常維修規範》。

八、請您講究公共衛生,愛護公共設施,維護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禮貌行為規範,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九、請您自覺維護寢室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範本事和自我管理本事,及時勸阻、制止有損寢室安全的不良行為。

十、請您遵守《南鐵院學生行為準則》、《南鐵院宿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注意以下事項:

1、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就寢;

2、嚴禁吸菸、酗酒,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3、嚴禁使用熱得快、電水壺、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以及暖手寶、烘鞋器等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電熱電器;嚴禁違規使用電吹風。

4、在公寓內的各項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總 則

一、宿舍是學生日常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也是學校在課堂以外加強學生政治思想工作和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學生宿舍是形成良好校風,塑造健康人格,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公共道德,培養生活自理能力,在集體生活環境中規範個人行為的起點。

二、抓好學生宿舍建設,強化教育功能,完善管理機制,優化育人環境,提高學生養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識和水平,推動校園文化建設,是學生宿舍管理的目標。

第二章宿舍管理組織

三、學生宿舍由學保處和後勤服務公司下屬的公寓服務部按照本辦法的要求進行管理。

四、學保處和公寓服務部主要承擔宿舍文明工作的`指導,並經常與學生輔導員、二級學院黨總支書記保持聯絡,同時深入到學生寢室,掌握學生在宿舍內的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反映、解決問題。

五、學生宿舍管理的原則是思想教育與行為管理相結合,學校管理與學生自我管理相結合。

六、宿舍中建立以學生幹部為主的自我管理網路。成立校學生會生活部,每幢樓設樓長、樓層長、寢室長,協助老師負責宿舍樓各寢室的文明監督、環境美化、文明建設、清潔衛生、紀律檢查、安全防範等宿舍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住宿規範

七、學生宿舍實行規範管理是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整潔、文明的學習與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律,養成好的個人生活習慣,促使學生成材的重要途徑之一。

八、宿舍管理部門對每位學生的住宿表現予以記錄,記錄彙總後報學保處轉各二級學院予以表彰或批評,並作為能否參加各項評優工作的重要依據。每位學生專用的公共財物一旦遺失或損壞,將責成其修理或賠償。

九、學生宿舍實行規範化管理,保證學生宿舍安全與整潔,由學保處、宿管部、校學生會生活部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保證每週對全校宿舍全面覆蓋。在重大節假日(含寒暑假)學生離校後組織宿舍安全和衛生情況大檢查。

(一)檢查標準

宿舍衛生檢查滿分100分,其中廁所佔15分,床鋪、臺盆、垃圾、浴室、地面、陽臺、其他各佔10分,鏡子、書桌、衣物各佔5分。凡低於60分(含60分),開具德育學分扣分單。具體查寢細則如下:

床鋪(10分):被褥疊放整齊,不可平鋪在床上,床單邊沿拉直。

鏡子(5分):鏡面乾淨,無水跡、無擦痕。若有去不掉的黑點,請用便利貼註明。

臺盆(5x2分):

(1)臺盆表面及下方盥洗物品擺放整齊。

(2)臺盆表面及內側無黃色的水垢、肥皂漬和牙膏漬等。

4.垃圾(5x2分):

(1)寢室內垃圾桶垃圾不得超過垃圾桶的2/3。

(2)門外走道及電錶箱不得堆放垃圾。

5.廁所(5x3分):

(1)馬桶內側無汙漬、斑點(水鏽除外),馬桶蓋、坐墊及邊緣無汙漬。

(2)廁所地面整潔,無垃圾、毛髮、粘物及汙垢等。

(3)廁所內垃圾桶垃圾不得超過垃圾桶的2/3。

6.浴室(5x2分):

(1)下水道口無毛髮,洗漱用品擺放整齊。

(2)牆面保持乾淨。

7.地面(5x2分):

(1)寢室內地面保持乾淨,無垃圾、無煙頭、無毛髮、粘物和汙垢等。

(2)地面鞋子、物品擺放整齊。

8.陽臺(5x2分):

(1)陽臺地面保持乾淨整潔,無垃圾、無毛髮、粘物和汙垢等。

(2)不得丟放任何雜物、垃圾、損壞的桌椅,不準存放空的飲料瓶。

9.書桌(5分):

寢室內所有的桌面保持乾淨(包括自己置辦的桌子),桌上的物品要擺放整齊、有條理。書架上的物品放置整齊。

10.衣物(5分):

寢室內所有衣物疊放整齊,不得隨意丟放在椅子、床上等。

11.其他(10分):

(1)用電安全:嚴禁存放和使用電爐、取暖器、熱得快、電水壺、電熱杯、電飯煲、微波爐、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不得私接電源線、網線,接線板不得放在桌上、床上使用,嚴禁將檯燈捆綁在床架、床頭使用。

(2)消防安全:嚴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爐、酒精爐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點燃明火、蚊香,焚燒廢棄物。

(3)寵物:寢室內不得飼養寵物,如狗、貓、兔、鳥、鼠等。

(4)煙:寢室內不得吸菸。無香菸、菸頭、菸灰缸等,寢室無明顯煙味。

(5)其他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事項。

12.若某一項衛生問題特別嚴重的,或存在安全方面隱患的,可按照該項最高分扣除。

每次檢查公佈結果,取扣分條目為0條的寢室為優秀,記作100;每不符合一項標準扣除相應分值,分值60—99為良好;分值0—59為不合格,開具德育學分行為自律模組扣分單。

以學期為單位,取檢查結果最差的30名寢室進行通報批評,並通報所在二級學院和學保處備案。取積分最低的1~10名寢室為“最差寢室”,宿舍成員每人扣學期德育學分2分;11~21名寢室為“不合格寢室”,宿舍成員每人扣學期德育學分1.5分;21~30名寢室為“較差寢室”,宿舍成員每人扣學期德育學分1分。

(二)安全規範

1.學生嚴禁爬越陽臺、入公寓,一經查實,按照《學生違紀行政處分實施辦法》第十二條十三款給予行政警告或以上處分。

2.個人貴重物品、現金等妥善保管,最後離開寢室者負責關好門窗、電燈、飲水機、空調、熱水器等。發現室內財物被盜,應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宿舍值班室、學保處等有關部門。

3.凡私拉電線、插座,使用違章電器等行為根據《學生違紀行政處分實施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處理;在宿舍內酗酒、聚眾賭博根據《學生違紀行政處分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處理。

4.房間鑰匙由公寓服務部統一分派,入住學生應妥善保管,如遺失鑰匙應及時報告值班室,由公寓服務部派專人調換門鎖,並收取門鎖的工本費。室內傢俱設施不得隨意借用、隨意遷移,非配置的傢俱等物品不得擅自進入寢室。禁止在宿舍門上自行安裝插銷或擅自調換門鎖、配鑰匙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5.無特殊情況,宿舍值班室不外借備用鑰匙。樓層鑰匙須由綜合治理辦公室出具《樓層鑰匙借用單》方可借用,並按規定辦理好借用及歸還手續。輔導員及後勤維修職工需借個別學生宿舍鑰匙時,須憑本人有效證件按規定辦理登記借用及歸還鑰匙手續。學生需借本宿舍鑰匙時,週一至週五正課時間段,憑學生證或一卡通請至月華樓261、262保衛辦公室(各班副輔導員處)開取“宿舍鑰匙借用單”。週六、週日及重大節假日請至2號公寓綜合治理辦公室開取“宿舍鑰匙借用單”後方可借用,並按規定辦理好借用及歸還手續。

(三)文明規範

1.為確保學生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學習,學生宿舍06:00開門,22:30關門,22:30以後進入宿舍應出示本人有效證件,主動配合在值班室登記說明原因。對未攜帶有效證件的必須通過與正、副輔導員電話核實後並登記,綜合治理辦公室每週將登記情況予以彙總並通報。

2.各宿舍在每日22:30應準時熄燈,並禁止一切娛樂活動,保持宿舍區的安靜。

3.禁止高聲播放音響,吹奏樂器和大聲喧譁,起鬨和擾亂周圍環境:寢室內嚴禁酗酒、聚餐,嚴禁吸菸、嚴禁賭博,不得高空拋物,嚴禁飼養寵物。

4.住宿學生不得在宿舍內從事出租、出售書刊、音像製品、服裝、小商品等商業活動,嚴禁在宿舍內堆放貨物。

5.尊敬師長,講文明,懂禮貌,不講髒話、粗話,不打架鬥毆。在寢室內衣著要得體。

6.寢室內不得亂釘釘子,不得亂塗亂畫,更不準張貼不健康的字畫等。牆壁上不得張貼牆紙、畫報等。不得在陽臺門玻璃上、衣櫃上黏貼鏡子和其他黏貼物,不聽勸阻,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並做好損壞物品的賠償。

7.不準在宿舍樓和寢室走廊上打(拍)球、踢球、溜冰、劃滑板;不得堆放自行車;除學校統一配置以外的傢俱、桌、椅等,不得私自配置。

8.電錶箱內屬於公共區域,不得私自堆放垃圾。

9.住宿學生必須自覺愛護綠化,保護環境。寢室內傢俱等設施按標準配置,遺失、損壞公物照價賠償或負責修理。

10.宿舍的調整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學生不得擅自調動寢室和床位,不得侵佔他人或空餘的床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調動,應有本人填寫《更換寢室申請表》,並經輔導員簽名同意,二級學院、學保處和公寓服務部批准後方能調動。

第四章住宿管理

十、學生宿舍供在冊學生住宿,由公寓服務部根據相對集中(同二級學院、同班級)的原則,統一安排宿舍,每間4人,未經公寓服務部同意,不得擅自變動。

十一、住宿學生不得有曠宿行為,若有事不能回寢室者,應及時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經輔導員和學保處許可後,並向宿管人員做好請假登記,否則一律按曠宿處理。第一次曠宿由公寓部報相關二級學院批評教育,一學期累計二次及以上曠宿由公寓部上報相關二級學院,學校按照《學生違紀行政處分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第六款處理。

十二、住宿學生的家長、親友等來訪,未經許可不得在學生寢室內留宿,男性家長原則上不得進入女生宿舍。學生會客在樓外或值班室進行,特殊情況須進宿舍,來訪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在值班室登記後方可入內。21:30前必須離開宿舍。男、女生不得進入對方宿舍。

十三、根據需要,公寓服務部每學期將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對部分宿舍做區域性調整,學生應服從學院的統一安排。

十四、畢業生離校退宿時,若出現宿舍內配置物品有損壞的現象,按規定完成修復或賠償。清空所有個人物品,將宿舍衛生打掃乾淨,上交鑰匙、電棒、空調遙控器,由正、副輔導員負責檢查驗收,在《離校手續單》上簽字確認。並將《離校手續單》送至所屬公寓樓宿管值班室,由值班人員對宿舍進行復查確認蓋章。在完成離校退宿手續後,及時搬離宿舍。

第五章寢室長工作職責

十五、為進一步優化寢室管理,強化學生的自治能力,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為此,學校建立寢室長隊伍,負責本寢室的管理工作以及與正、副輔導員的溝通協調工作。特制訂職責如下:

1.寢室長由宿舍所有成員選舉產生。要認真學習和宣傳學校關於學生宿舍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及時向宿舍成員傳達學習相關資訊。

寢室長要加強自身修養,嚴於律己,努力提高個人管理能力;處理好寢室的人際關係,加強寢室的凝聚力建設,採納同學們的合理化建議;組織全體成員討論制訂《宿舍公約》,並模範遵守執行。

寢室長要合理制定值日分工表,每日提醒宿舍成員做好值日工作,保證宿舍安全、整潔;虛心接受學校組織的各項衛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寢室長要督促宿舍成員節約用水用電,愛護公物;遵守作息制度,每日22:30準時熄滅寢室大燈,督促宿舍成員禁止進行娛樂活動或在大聲喧譁等現象;對出現晚歸、夜不歸宿現象的成員,要及時聯絡,並上報正、副輔導員。

寢室長要帶動宿舍成員提高防火、防盜意識。離開宿舍要檢查門窗是否關嚴,電器是否關閉。如發現存在隱患,要聯絡正、副輔導員和宿管人員。

寢室長要督查宿舍成員,養成安全用電的習慣,不私拉電線、插座,不使用違章電器等;禁止在宿舍內酗酒、聚眾賭博、閱讀不健康讀物等不良行為。

推進學習型寢室建設,帶頭並督促同寢室成員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刻苦學習文化知識,努力提高成績;對於違反紀律、無故遲到、早退、曠課的同學應給予勸阻並適當教育,情況嚴重的,應及時向正、副輔導員彙報。

寢室長隊伍納入生活區學生自我管理網路,享受學生幹部待遇,學校每學期組織寢室長進行一次集訓,並有管理權及罷免權。

第六章違章違紀處罰

十六、對違反《上海師大天華學院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學生按照《學生違紀行政處分實施辦法》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本辦法20xx年8月修訂,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以往有關檔案中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範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禮貌、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禮貌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反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於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並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景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週後,將學生住宿情景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週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週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塗改需班主任在塗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後果由系部自行承擔。週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後於週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彙總,學生科長簽字後於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准後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週末留宿流程辦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禮貌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頭處設定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資訊,便於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資訊。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堅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塗亂畫,共同堅持宿舍禮貌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並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後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資訊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絡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資訊。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資訊由系部於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後,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實習)、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景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准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資料,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並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乾淨無汙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牆面無腳印、汙跡;門窗玻璃潔淨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淨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範;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範,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淨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皁盒純淨,放置於牙缸左側。

3、暖瓶潔淨無汙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裡、笤帚在外、笤帚垂於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櫃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反映問題,並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教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汙跡、菸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範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範(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範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淨、擺放不規範,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範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傢俱(10分):門不潔淨有汙漬,扣1-3分;窗不明淨,窗簾不整潔,扣1-4分;傢俱不乾淨,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牆壁有蜘蛛網、汙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牆壁不乾淨有汙跡,扣1-3分;衣服晾晒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禮貌(10分):牆壁亂寫、亂塗、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菸、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儉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櫃等傢俱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櫃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職責人按價賠償,職責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品帶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裝置,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傢俱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儉意識和禮貌生活習慣,自覺節儉資源、能源;樹立節儉光榮,浪費可恥的節儉風尚,厲行節儉反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反、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並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裝置、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大功率照明裝置,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教師和執勤學生幹部的管理,進取支援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菸;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大音量播放各種音訊、視訊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禮貌上網,自覺抵禦淫穢、色情、低俗腐朽等網上資訊,養成科學、禮貌、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反動、淫穢書刊、視訊、軟體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幹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景,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反饋給值班教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絡、查詢。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反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並反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幹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回到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回到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後,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供給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景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教師聯絡,由值班教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後,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大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並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檢視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於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貼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大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學校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供給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絡方式、住宿期間值班教師姓名、聯絡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彙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並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教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教師負責安全管理,並和宿管員堅持聯絡。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教師堅持聯絡。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教師提出申請,申請需註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並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回到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回到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並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並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職責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職責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景並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職責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職責事故,根據職責大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職責,對職責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職責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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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20

為了保證學生宿舍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保障宿舍成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規範學生宿舍的秩序,結合學校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每個宿舍應設立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員,負責監督和管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務,建議由舍長擔任。

二、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組織全體宿舍成員學習消防制度,組織討論制定火災發生時的安全逃離方案。

三、宿舍人員應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瞭解身處環境的火災危險程度,認識各種消防安全標誌和消防表識,懂得防火常識,熟悉滅火知識(如使用各種型別的滅火器和室內消防栓等設施),掌握報警要領(如正確撥打火警電話,和大聲疾呼及手動報警的方法),掌握自防自救和逃生的基本技巧及注意防火滅火中的有關安全事項,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具體位置,應急照明平時不得關閉等消防安全知識。

四、宿舍人員應定期檢查宿舍,檢查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設施的落實情況,如發現老化線路或其他火災隱患,應及時上報學校主管領導解決隱患。

五、由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員監督,宿舍全體人員應做到以下幾點:

1、認真做好室內衛生保潔,宿舍內垃圾應及時倒入垃圾池內,避免垃圾堆放。

2、宿舍記憶體放物品,如紙箱等易燃物品,要及時處理,以免有火星掉入,燃燒起火。

3、不私拉電線,不使用違規電器,禁止用電超負荷執行。

4、保證用電器只在宿舍有人時使用,宿舍無人時不能使用,用電器應儘量遠離床鋪等易燃物。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21

為了保證學校財產的完整和學生生活需要,給學生創造舒適、整潔、優良的生活環境,特制定以下規定。

1、學生宿舍傢俱由學管中心負責管理和調配。

2、學生宿舍傢俱由管理員編號、登記和建卡,按照傢俱配備標準進行調配,學生負責使用和保管,舍長負責傢俱完整,樓長負責檢查監督。

3、傢俱實行定人定位管理,任何人未經學管中心同意,不準擅自搬移、拆卸,違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4、學生要愛護學校的`公共財產,自覺維護校產傢俱的完整。嚴禁塗寫、刻畫、損壞傢俱校產的不良行為,如有損壞和丟失,將按照傢俱賠償標準的規定進行賠償。責任能落實的由責任者賠償,落實不清的由全舍學生集體賠償。

5、新生住宿後每人要檢查所在宿舍傢俱校產和設施的完整情況,並在校產傢俱用品登記本上簽字。離校由樓長和管理員檢查驗收,合格後在學校離校手續表上簽字,方可辦理離校手續。違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給以校紀處分。

6、學生宿舍傢俱配備標準(每舍):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22

為了加強本餐廳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餐廳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住宿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2、任何人不得帶非本餐廳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經宿舍負責人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3、入住員工應節約用水、用電,凡洗手、洗臉、洗澡、洗衣等用完水後,應關好水龍頭,離開房間應及時關燈,嚴禁長明燈、長流水。

4、入住員工應維護宿舍及過道衛生,按時清掃,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廢物,亂倒髒水、飯菜、垃圾,違者扣罰20元。

5、下午13:30—15:30和晚上23:00以後為休息時間,嚴禁在宿舍內及走廊,樓道大聲喧譁,嚴禁大聲播放音樂、電視等,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發現一次扣罰20元。

6、未經餐廳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7、宿舍內嚴禁打架鬥毆、酗酒鬧事。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100元/人,屢教不改情節嚴重者,屬嚴重違反餐廳規章制度,將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8、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9、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元。

10、餐廳責任人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責任人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宿舍者,給予當值責任人從重處理。

11、住宿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宿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

12、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3、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23

1、聽到起床鈴後,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床,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出早操時要靜、快、齊,以本班為單位,由帶隊學生整隊出操。其他學生不得以藉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況報值班教師處理。

3、按時打飯、就餐,打飯時要排隊,嚴格按學校規定時間就餐。值日生打回飯後,做好湯、菜、饅頭的發放,嚴禁亂搶亂奪,值日生髮放湯菜時要注意衛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間出現問題及時報值班老師解決。要珍惜糧食,珍惜他人勞動,剩飯菜禁止亂灑、亂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時,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藉口到其它宿舍與同學一起就餐。

5、早上飯後學生離開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掃衛生

6、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2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宿舍舍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許的.假條。

7、午間有午睡時,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進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動,禁止在宿舍內喧譁,打鬧等,不能影響他人休息,更不能亂串宿舍。

8、按時上晚自習,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晚自習時要認真學習,不準說話、打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9、下晚自習後,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值班教師查床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後舍長簽字。熄燈鈴響後不準再說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更不準外出宿舍樓。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髒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11、晚間遇到停電時,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火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24

為確保學校學生宿舍安全,保障學校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創造一個安全、文明、穩定的教育教學環境,減輕學生家長的壓力和焦慮,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證學校秩序穩定,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的一項重要工作,尤其是對有學生寄宿的學校來說,宿舍安全問題更是學校安全的重中之重,一旦發生火災、校內傷害、流行疾病等惡性事故,就會對學校、學生、家長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為此引起各級領導的重視。為了消除宿舍安全隱患,防止和杜絕不良事件的發生,確實抓好學校的宿舍安全防範工作,學校要求政教處重視對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政教處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研究和制定相應的方法和措施,擬定相關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堅決克服宿舍管理中的麻痺思想和瀆職行為。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學校成立學生宿舍安全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政教處主任為副組長,政教處為職能部門,宿管組長、生活老師、宿管工作人員為組員實行三級管理。 各級宿舍安全工作負責人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深入實際、掌握情況、狠抓制度落實,明確崗位職責,加強常規檢查,發現隱患和險情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並迅速解決。

三、制定制度,提高職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 、凡要求住宿的學生,須填寫好《寄宿生登記表》。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審批,交清住宿費後,憑發票由宿管老師統一安排寢室、床位,辦理住宿登記,寄宿生須按宿舍管理人員指定的床位就寢,不得私自調換寢室和床位。住宿證應妥善保管,不得外借,若有遺失應及時到政教處補辦。

2 、寄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學生宿舍作息制度》等學校規章制度,準時進出宿舍,按時就寢。熄燈後不得串門、洗衣服,不得大聲講話,入睡後不得再出寢室。

3 、寢室內不得出現明火,嚴禁使用蠟燭、點燃的蚊香;不得損壞安全、消防和用電設施;嚴禁私改線線路、私拉電線、私自修理供電設施和焚燒物品。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裝置上拴掛蚊賬。

4 、宿舍內不得打撲克、下棋、搓麻將、賭博。嚴禁吸菸、喝酒。

5 、每個寢室設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室人員的值日安排和紀律監督。室長應尊敬師長、友愛同學,有困難和同學商量解決,營造一個溫馨、和諧、整潔的“家”。有問題報告老師,幫助同學糾正錯誤。督促檢查本宿舍衛生、紀律。準時參加室長工作例會。

6 、寄宿生住校期間必須參加學校的夜自修。若有事急需回家者,須憑班主任的准假條,交宿舍管理人員留底後方可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