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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值班管理制度(通用6篇)

人員值班管理制度 篇1

一、值班制度

人員值班管理制度(通用6篇)

為確保連隊安全生產的連續性,隨時安排、處理井上下的各種事務,根據礦上有關規定,制定基層連隊幹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的工作安排、問題落實、安全管理等內容,負責組織好班前會,協調解決好值班期間生產中出現的問題,對“三違”人員,有權處罰直至停止工作,是當天全隊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

(二)值班人員負責認真填寫各種記錄,包括值班記錄、班前會記錄、礦排程會記錄等。

(三)值班隊長負責彙總當天事故隱患排查記錄,並落實解決。

(四)負責協調各分管隊長的交叉業務,及時向隊長彙報當日工作情況。

(五)值班人員負責好本單位各辦公室安全保衛工作及衛生清潔工作。

(六)凡是接到的各種報表、檔案、通知要及時送交有關領導,作到上傳下達。

(七)值班注意事項:

1、值班當天如果有重要事情沒有處理結束,交班時,必須把事情交待清楚,並做好記錄。

2、值班當天如果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值班人員必須承擔相應責任,並參與礦上組織的事故追查。

3、值班期間必須24小時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如有事確實需要離崗,需安排人員代崗並向排程室報告代崗人員及離崗原因。否則,按照礦上有關規定嚴格追究其責任。

4、值班期間嚴禁喝酒,因酗酒造成惡劣影響的,按礦上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其責任。

5、各種記錄認真填寫,能切實反映當班工作實際,無缺漏項。

6、值班時間為24小時,交接班時間為每天下午4點,交接班人員必須在值班記錄本上進行簽字,並交接值班期間的重要事項。

二、跟班制度

為確保連隊安全生產的連續性,隨時安排、處理井上下的各種事務,根據礦上有關規定,制定基層連隊幹部帶班制度:

(一)帶班人員要堅持與工人同進同出,保證帶班期間工程質量,負責本班安全生產。

(二)抓好當班員工的勞動紀律,對出現違紀的員工可根據相關制度扣除其相應的分值。

(三)組織本班安全生產,負責對現場施工工序、操作質量、材料質量的檢查,負責對責任範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及組織處理。

(四)協調聯絡其它部門配合工作。

(五)經常巡視本班工作範圍的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施工安全;發現有災害事故預兆或異常現象,及時向區領導和礦排程室彙報,並積極組織人員現場處理險情,緊急情況下應及時組織人員撤退。

(六)負責現場事故搶救,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彙報,並組織參加事故分析。

(七)負責協調各分管隊長的交叉業務,及時向值班人員彙報當班工作情況。

(八)帶班當班如果有重要事情沒有處理結束,帶班人員必須把事情交待清楚,並協助下一班隊長處理。

(九)帶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早升井。

(十)按規定完成礦規定的跟班次數。

基層連隊長跟班情況由安監處(連隊)進行統計,納入當月隊長(副隊長)安全績效考核。

人員值班管理制度 篇2

夜間值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夜間值班管理保證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中層及一般管理人員。

三、職責

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督值班工作的執行情況、每月值班表的制定及值班情況的監督檢查、考核。值班人員負責配合保安對廠區範圍內的檢查及反饋。

四、管控說明

1、夜間值班人員由中層領導及一般管理人員組成(不含女性、銷售員及退休返聘)。

2、值班室設在辦公樓三樓。

3、所有值班人員需按規定錄入指紋。

4、值班時間為晚6:00----次日早8:00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到廠區內及各車間進行巡查。在夜間10:00後至少進行一次夜查。夜查內容包括生產車間裝置狀況、消防安全情況、各科室人員在崗情況等。

5、值班人員應對值班期間發生的特殊事件如實記載,並積極協調相關部門進行處理。重大事件或相關部門不能處

人員值班管理制度 篇3

1、嚴格執行某廠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領導下達的各項任務。

2、每天提前十分鐘點名,八點不到者按遲到處理,八點半不到者按曠工處理,有事提前請假,沒批准假不來按曠工處理。

3、為了確保電儀裝置的安全正常執行,使我廠電儀人員完全熟悉現場的電氣、儀表裝置,瞭解我廠生產工藝和安全防護措施,確保人員健康、生產安全順利進行,特按片劃分責任區。

(1)劃分:

、責控制室DCS系統、辦公樓一樓配電室、閉路監控系統、消防和危險氣體報警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通訊系統範圍內所有裝置的維護。

、負責壓縮配電室、合成車間所有電儀裝置和自動化裝置,包括所轄範圍內的PLC系統、監控探頭、消防和危險氣體探頭、通訊裝置以及合成轄區內其他公共裝置所配電儀裝置。

、負責空分配電室、空分車間所有電儀裝置和自動化裝置,包括所轄範圍內的DCS、PLC系統、監控探頭、消防和危險氣體探頭、通訊裝置以及空分轄區內其他公共裝置所配電儀裝置。

、負責203變電所、淨化車間所有電儀裝置,包括所轄範圍內的監控探頭、通訊裝置以及淨化轄區內其他公共裝置所配電儀裝置。

(2)責任

A 、為各責任區的主要負責人。

B各責任區人員必須保證所轄範圍內所有電儀裝置的安全可靠執行。

C各責任區人員必須熟悉所轄責任區內工藝流程、存在危險源類別、存在危險源性質和所需安全防護用品,熟悉所分責任區電氣、儀表裝置的工作原理,提高自我保護和現場處理問題的能力。

D各責任區人員必須完善所轄範圍內的內業資料,資料必須與現場實際相符,包括(配電系統圖、電氣控制原理圖、儀表資料表、控制系統接線或原理圖、配電櫃檯帳、強檢裝置臺帳、聯鎖裝置臺帳、交接班記錄、安全教育記錄、停送電工作票、外來人員記錄等)

E各責任區衛生,包括(配電室、責任區、氣體分析小屋、值班室、保溫保護箱內、變配電箱內、變配電櫃內、DCS控制系統櫃內、PLC控制系統櫃內、操作箱櫃內、接線盒內、分線盒內、橋架內等)

F力保所轄防爆責任區內電儀裝置失爆率為零

G負責責任區內裝置的月度計劃、技改和其它有關工作。

注:負責電儀人員管理、全廠高低壓電氣裝置的管理、電氣計劃稽核、電氣協調、電氣技術改造和電氣疑難問題的處理。負責全廠DCS、PLC系統、網路、通訊和儀表裝置的管理、儀表計劃稽核、儀表協調、儀表技術改造和儀表疑難問題的處理。

4、車間每月將按照《電儀人員管理和責任區劃分管理制度》和《電儀人員考核細則》對電儀人員進行月度考核,同時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底評比先進和管理崗位選拔的依據。

人員值班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嚴格限制社會閒雜人員進入校園,維護校園治安安全,淨化校園環境,現就進一步加強門衛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門衛是學校對外的視窗和形象,門衛工作服務面廣,工作量。門衛管理人員務必強化服務意識,在服務中依法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努力提高工作質量,使門衛管理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二、從9月17日起,門衛除校門開啟時間外,其餘時間關掉校門,嚴格執行校門開閉時間,校外閒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學生進入校園要出示學生證等有效證件方能進入。學生請假後,務必出示由學生科出具的請假條方可出校門。

三、外來辦事人員,應在門衛值班室填寫〈客登記表》,經門衛與所找當事人聯絡經當事人同意方可進入校園。

四、教職工或家屬的機動車輛,應停放到指定車位內,不得亂停亂放。

五、各部門要加強對本部門人員的教育,嚴格執行門衛制度,服從門衛管理。任何人不能以任何藉口拒不執行上述各項規定。

門衛人員要理解廣師生員工的監督,帶頭遵守門衛管理制度。門衛人員違規定或利用門衛管理的職權,故意刁難正常出入的人員,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期望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給予支援配合。共創安全、禮貌、和諧的校園環境。

人員值班管理制度 篇5

一、凡機關行政職能科室中層幹部都要行政總值班。如因特殊情況者,要經行政院長簽字批准,報辦公室備案。

二、值班人員堅守工作崗位,擅自離崗;不準回家或到院外就餐。如因查崗暫時離開,在值班室門上貼有留言,告知去向,標明。值班期間,要地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工作,緊急要報告主管,並按的指示意見辦理。要規範填寫值班記錄,不漏項。

三、交接班制度,不漏崗,不脫崗,不空檔。交—班時應面對面交—班,當班的事務原則上要完畢,不拖拉、不推諉;確未完畢的事情,要向接班的同志交接,並交接班記錄。

四、總值班在凌晨14點夜間查崗職責,節假日、雙休日上午8:00和下午上班各查一次,並查崗記錄。除此之外,還要多次巡視辦公樓,並對非工作行政樓的人員登記。

五、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室內物品,嚴禁在值班室內酗酒、聚餐、打牌、聊天、留宿人員。交接班前要徹底打掃室內衛生,並當面交接室內物品。

六、對突發性、緊急性重大,立即向主管彙報,並地協助主管各的工作。否則,後果自負。

七、值班人員對一切涉及醫院機密的特殊、重大資訊要保密。

八、節假日值班院帶班制度。值班人員要與帶班,帶班有事外出也應告知值班人員的去向和。

九、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班者,提前調班事宜,原則上自行安排,但經行政院長簽字同意,並將調班情況告知帶班及院辦公室備案。否則,的.責任後果自負。

十、值班人員要警惕,防止意外事件的,公私財產安全。

十一、考核細則

1、無故不參加總值班者扣5分;未經主管批准私自換班、調班及未到辦公室備案者扣3分。堅守工作崗位,擅自離崗者扣5分;總值班期間,遇有緊急未能向主管彙報或彙報後未按指示使者扣5分,後果的要承擔的責任。

2、值班期間,值班記錄填寫不規範,漏項者扣2分;對非工作出入辦公樓的人員未登記的扣1分;夜間、雙休日和節假日按規定巡視查崗者扣5分;在值班室內酗酒、聚餐、打牌、聊天、留宿人員者,一次扣2分;不打掃室內衛生者扣1分;面對面交—班,值班室物品丟失、損壞者,接班人員指出,由上班次人員賠償;如接班人員,則有當班人員賠償。

3、值班期間,若辦公樓因未上鎖而致物品被盜,承擔50的經濟責任。

人員值班管理制度 篇6

一、凡機關行政職能科室中層幹部都要參與行政總值班。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與者,要經行政院長簽字批准,報辦公室備案。

二、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不準回家或到院外就餐。如因查崗暫時離開,必須在值班室門上貼有留言,告知去向,標明聯絡方式。值班期間,要認真負責地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工作,緊急重要事項要及時報告主管領導,並按領導的指示意見認真辦理。要認真規範填寫值班記錄,做到不漏項。

三、嚴格交接班制度,做到不漏崗,不脫崗,不空檔。交班時應面對面進行交班,當班的事務原則上要處理完畢,做到不拖拉、不推諉;確未處理完畢的事情,要向接班的同志認真交接,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四、總值班在凌晨14點必須履行夜間查崗職責,節假日、雙休日上午8:00和下午上班時間各查一次,並做好查崗記錄。除此之外,還要多次巡視辦公樓,並對非正常工作時間進入行政樓的人員進行登記。

五、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室內物品,嚴禁在值班室內酗酒、聚餐、打牌、聊天、留宿其他人員。交接班前要徹底打掃室內衛生,並當面交接室內物品。

六、對突發性、緊急性重大事項,必須立即向主管領導彙報,並認真積極地協助主管領導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否則,後果自負。

七、值班人員對一切涉及醫院機密的特殊、重大資訊要嚴格保密。

八、節假日值班實行院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要與帶班領導保持聯絡,帶班領導有事外出也應告知值班人員自己的去向和聯絡方式。

九、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班者,必須提前認真做好調班事宜,原則上自行安排調整,但必須經行政院長簽字同意,並將調班情況及時告知帶班領導及院辦公室備案。否則,出現的責任後果自負。

十、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確保公私財產安全。

十一、考核細則

1、無故不參加總值班者扣5分;未經主管領導批准私自換班、調班及未到辦公室備案者扣3分。不能堅守工作崗位,擅自離崗者扣5分;總值班期間,遇有緊急事項未能向主管領導及時彙報或彙報後未按領導指示使及時處理者扣5分,造成後果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2、值班期間,值班記錄填寫不規範,出現漏項者扣2分;對非正常工作時間出入辦公樓的人員未進行登記的扣1分;夜間、雙休日和節假日沒有按規定巡視查崗者扣5分;在值班室內酗酒、聚餐、打牌、聊天、留宿其他人員者,出現一次扣2分;不打掃室內衛生者扣1分;

必須堅持面對面交班,值班室物品出現丟失、損壞者,接班人員發現指出,由上一個班次人員賠償;如接班人員沒有發現,則有當班人員賠償。

3、值班期間,若出現辦公樓因未上鎖而致物品被盜,承擔50%的經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