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廢物管理規定
為規範實驗室有害、有毒廢棄物的處理工作,維護實驗室、校園環境,制定了實驗室廢物相關的管理規定,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實驗室廢物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實驗室廢物管理條例一、實驗室廢棄物是指實驗過程中產生的三廢(廢氣、廢液、廢固)物質,實驗用劇毒物品(麻醉品、藥品)殘留物,放射性廢棄物和實驗動物屍體及器官。
二、實驗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 必須樹立環境保護意識 ,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工作的有關規定,對進入實驗室的學生必須進行 廢棄物處理原則和規定的
宣傳、教育。
三、對三廢(廢氣、廢液、廢固)處理的一般規定:
1 、廢氣
實驗室應有符合通風要求的通風櫥,實驗過程中會產生少量有害廢氣的實驗應在通風櫥中進行,產生大量有害、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具備吸收或處理裝置。
2 、廢液
學校實驗室廢液是指主要 來 自化學性實驗室、生化性實驗室及物理性實驗室,或校 內 實習場所等,所產出的各類廢棄溶液。一般的實驗室廢液可分為: ①
有機溶劑廢液(如甲苯、乙醇、冰乙酸、鹵化有機溶劑廢液等); ② 無機溶劑廢液(如重金屬廢液、含汞廢液、廢酸、廢鹼液等)。實驗過程中,
不能隨意將有害、有毒廢液倒進 水槽及排水管道。 不同廢液在倒進廢液桶前要檢測其相容性, 按標籤指示分門別類 倒入相應的廢液收集桶中,
禁止將不相容的廢液混裝在同一廢液桶內,以防發生化學反應而爆炸 。每次倒入廢液後須立即蓋緊桶蓋。特別是含重金屬的廢液,不論濃度高低,必須全部回收。
3 、廢渣、廢固
不能隨意掩埋、丟棄有害、有毒廢渣、廢固,須放入專門的收集桶中。 危險物品的空器皿、包裝物等,必須完全消除危害後,才能改為他用或棄用。
四、實驗動物屍體存放、焚燒管理規定:
1 、活體動物實驗後,不得將動物的屍體或器官隨意丟棄,必須統一收集,集中冷凍存放,定期焚燒。
2、凡存放動物屍體的單位應認真填寫登記記錄,登記內容包括:存放單位,存放人姓名,存放時間,動物種類,數量,是否被汙染,汙染物型別及程度等。
3 、實驗動物屍體由專人負責定期進行清理、消毒、焚燒,不得積壓或在室內亂放。
五、實驗用劇毒物品(麻醉品、藥品)及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理規定:
1 、實驗用劇毒物品(麻醉品、藥品)的殘渣或過期的劇毒物品由各實驗室統一收存,妥善保管,報有關部門統一處理。
2 、盛裝、研磨、攪拌劇毒物品(麻醉品、藥品)的工具必須固定,不得挪作他用或亂扔亂放,使用後的包裝必須統一存放、處理。
3 、帶有放射性的廢棄物必須放入指定的具有明顯標誌的容器內封閉儲存,報有關部門統一處理。
六、過期固體藥劑、濃度高的廢試劑必須以原試劑瓶包裝,需定期報裝置資產管理處回收,不得隨便掩埋或併入收集桶內處理。
七、各實驗室或使用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收集、存放、監督、檢查有害、有毒廢棄物的管理工作。
八、各實驗室或使用單位須按規定設定收集桶,隨時分級、分類收集有害、有毒廢液、廢固,定點存放,做到有專人負責安全保管。廢液 /
廢固收集桶的存放地點必須張貼危險警告牌、告示。
九、學校資產管理處負責監督、檢查全校各院、系對有毒、有害廢棄物的處理工作和管理情況。
十、學校定期通知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認可、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到各學院收集有害、有毒廢棄物。各實驗室或使用單位需按規定填寫好由該單位提供的“廢棄物記錄、轉移聯單”。
十一、對違反規定,仍隨意傾倒廢液、拋棄廢固的單位和當事人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追究單位責任人和當時者相關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處分、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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