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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精選19篇)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精選19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本安全生產責任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根據_________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要求,為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明確責任,預防事故,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安全生產責任協議如下:

第一條根據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_________鋪位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

第二條甲方與乙方是租賃關係。生產安全工作由乙方自己負責管理,乙方必須切實做好各項安全防火管理工作,杜絕事故的隱患。如因乙方的疏忽及管理不善而引發的一要傷亡事故,均與甲方無關。乙方要自己負責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第三條乙方在租賃期間,應遵守有關部門的管理條例。一切易燃易爆及有關工業汙染的產品不能在鋪位經營。如有違反,造成事故或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租賃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在安全工作方面的問題,甲方有權督促及責令乙方整改。乙方如不服從整改建議,甲方則有權終止其租賃合約。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協議部分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六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篇2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提高施工現場管理水平,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貴州省建築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制度,制定本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凡在甘溪鄉行政管理區域內的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人員)必須與甘溪鄉人民政府簽訂本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強化安全意識,通過健全規章,加強防範,完善施工管理,發揚敢管、敢抓、敢處理的“三敢精神”,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二、安全生產責任書期限:自進場施工至工程完工為止。

三、甲方責任及義務:

1、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整體佈置,管理,負責開展日常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發現的的問題及薄弱環節,督促限期整改。

2、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甲方應及時答覆或三天內處理、解決。

3、向乙方及時傳達上級、地方政府部門等關於安全生產的有關檔案精神。

四、乙方責任及義務:

1、依法對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檢查中發現隱患或違章作業應及時停業整改。如有較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彙報,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則”落實。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地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路,按照行業標準及規範組織實施。隨工程進度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及時到位。施工現場的道路、圍擋、大門、消防設施、臨時用電、辦公室及其它臨時設施均必須達到標準化施工的要求。

4、必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定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定明顯標誌。

5、工程總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特殊工種人員均應具備相應資格,持證上崗。設定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參與安全生產活動,並及時建立安全臺帳。

6、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購置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備案證,各項指標均應達到合格標準,嚴禁不合格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並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儲存、發放臺帳。

7、塔吊入場前應檢查合格,塔身及各種限位保險裝置齊全、有效,塔吊安裝必須牢固,操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8、施工區域應嚴格落實安全裝置,確保施工人員和過往人員的安全。

9、嚴格執行《工傷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事故發生後,應在兩小時內向建築行政主管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事故詳情,保護事故現場,採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或錄影。對事故的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甘溪鄉人民政府乙方:

責任人(簽章):責任人(簽章):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篇3

為加強我公司綜合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強化各部門主管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責任觀念,有效控制各類傷亡和其它重大事故,預防或減少一般安全事故,保障公司生產經營順利進行,公司各級層人員簽訂以下安全目標考核協議書。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為落實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控制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經雙方自願協商 ,甲方委託乙方對杭州卓達染整有限公司的安全生產實行統一管理和考核。甲乙雙方特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協議書。

一、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

1. 向乙方下達安全分解目標並對乙方實行目標管理考核。

2. 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和有關規定,認真部署和指導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3. 組織做好制度規定和各項安全檢查,並配合做好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檢查工作,對發現的各類事故隱患、事故苗頭認真分析原因並提出整改意見,對已經發生的安全事故組織調查處理結案並進行持續改進。

4. 按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總結經驗,樹立先進典型。

5. 組織開展各類安全競賽和安全培訓工作。

6. 做好安全生產業務知識和安全技術指導工作。

7. 提供安全勞保用品

乙方安全管理責任:

1. 根據甲方下達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加強自主管理,確保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內發生的工傷事故在指標範圍之內;無直接經濟損失20__元以上的裝置(車輛)責任事故;無直接經濟損失萬元以上的火災、爆炸等事故。

2. 嚴格執行國家及公司各種安全規章制度,並結合工廠實際,建立、健全本部門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現場管理制度、各崗位操作規程);全面落實國家和公司安全管理職責;組織好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好本部門的各種機械、電氣裝置和生產成品、物資;做好安全綜合檢查,徹底整改隱患事故、各種消防器材設施須保持完好狀態;加強所屬人員的思想、品質教育,注重工作作風;組織制定本部門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3. 認真落實公司2020__年度安全管控目標,結合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特點,制訂並落實本部門年度安全工作計劃,計劃中有明確的安全工作目標和重點,同時落實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要求。

4. 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實行“一崗雙責制”,車間、班組、員工逐級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日常綜合安全檢查、教育、規範和隱患整改,確保生產成品的質量,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5. 加強重大危險源及重點區域的安全管理。本部門要隨時檢查,須對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區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做到及時發現隱患和徹底整改,對其實行登記、並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監督主管部門,按公司有關制度要求及時控制處理,

6. 應當組織教育和督促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現場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作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7. 按照公司有關安全規章制度的要求,及時、準確地報告安全事故,配合公司做好安全事故調查,並認真落實公司的處理意見和整改要求,形成教育和整改記錄。

8. 公司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組織搶救,遵循“四不放過”的原則,並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9. 帶頭嚴格執行國家、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的法令、法規,不違章指揮、不盲目指揮,教育職工遵守國家、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的法令、法規,不違章作業,不盲目蠻幹。

10. 加強生產環境治理和員工勞動保護工作、按甲方現場管理的標準和要求做好現場管理工作,車間堆放產品應整齊有序必須保持通道暢通。

11. 督促本部門安全勞保用品的佩戴,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部門各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二、乙方安全控制目標:

1.群傷、重傷、死亡、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各種質量等其它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為零。

2. 無重大火災、爆炸及多人中毒事故。

3. 無直接經濟損失______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4. 一般工傷事故(_______元-________元) 次。

5.輕微工傷事故(________元-_______元) 次。

三、安全獎懲措施

1. 考核物件為部門、車間負責人。考核時間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 甲方設立安全考核獎,獎金設定為:( _______元)

3. 獎懲原則:①發生輕微工傷(1000元以下)的扣安全考核獎500元/次;②發生一般工傷(1000元-4999元)的扣安全考核獎1000元/次;③發生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扣安全考核獎20__元/次;④發生輕微工傷事故3次以上、一般工傷事故2次以上或發生直接經濟損失五千以上1次的直接取消安全考核獎金;⑤超過安全控制目標:輕微工傷罰款300元/次,一般工傷罰款500元/次,直接經濟損失五千元以上罰款1000元/次。

4. 未發生“安全控制目標”第1、2條損失嚴重的安全事故,以部門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最低率和日常消防器材設施完好率及安全隱患整改率的高低,作為部門評先進的綜合依據,被評為安全先進部門的,公司通報表彰,並進行獎勵。

5. 執行安全問題一票否決制。對於隱患整改多次不及時、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的車間(包括班組),年終取消評先進資格,對其直接主管,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和公司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並按照規定執行。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名後重 年 月 日起生效, 年 月 日止,以前簽訂的類似協議將自動從該協議生效之日起作廢。甲乙雙方責任人若有變動,從新簽定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分。

甲方責任人(簽名): 乙方責任人(簽名):

日 期: 日 期: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篇4

甲方: 專案部

乙方: 裝飾有限公司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專案名稱:

工程專案地址:

承包施工內容: 幕牆工程【整體外牆工程】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 管理目標

在建施工管理中,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確保實現我單位施工中達到無施工人員死亡事故:無重傷事故:無火災事故:無重大治安和交通責任事故:無重大環境汙染和重大職業病患事故的管理目標,爭創省(市)交明安全工地,保障施工生產順利進行,為此甲乙雙方本著“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的安全生產原則,根據“統一管理、各負其責” 的施工管理辦法簽訂本協議如下:

三、 甲方責任

1、 根據甲乙雙方合同為乙方提供滿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環境和有關安全管理標準、制度,對乙方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規及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2、 嚴格檢查乙方施工資質、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不得發包給不具備施工資質、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的企業。

3、 在乙方進場時對其進行入場安全教育,經考核80分以上者方可上崗,有義務組識乙方學習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4、 分項工程施工前,甲方專業工程師對乙方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 編制本工程應急救援預案及預防職業病,宊發災害、疫情的防範措施,並組識乙方有關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6、 負責編制現場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和專項安全措施搭拆方案搭設。

7、 甲方應按規定要求,定期組識施工現場分包單位進行安全生產學習教育,對前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講評,對進期的安全生產工作以安排部署,甲方組識安全生產教育應做好詳細記錄並留有影像資料。

8、 負責編制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以上臨電設定方案、稽核乙方報送的所轄施工區域的二級配電箱以下臨電設定方案,提供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對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及主要電纜進行管理和維護,監督乙方對所屬施工區域二級電箱以下的臨電設施的管理、維護。

9、 負責組識乙方參加甲方每週的定期安全檢查,對現場的安全防護,臨電管理、機械安全進行檢查、講評,督促乙方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四、 甲方權力

1、 對施工現場的危險源進行識別、評價、制定重大危險源防防控制措施。有權對整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檢查乙方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對乙方施工中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安全隱患提出的整改意見、督促、檢查乙方的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必要時協助乙方進行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2、 對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未安規定配置安全員的施工隊伍不允許進場施工。乙方安全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部門的管理,協助乙方管理部門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3、 甲方有權要求立刻撤退現場內的乙方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行政主管部門及甲方釋出的安全管管理規定、制度和指令人員,無論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甲方的書面同意。

4、 對於乙方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制定有權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罰金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拒不籤認的,加倍扣除。

5、 對甲方提供的機械裝置、機具安全負責管理及維護督促乙方對其攜帶進場的機械裝置、機具進場管理、維護,對現場機械裝置、機具安全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乙方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6、 對乙方採購的重要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裝置(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進行抽查,必須在甲方提供的合格供應商處採購,如乙方私自採購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勞動保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裝置,按照施工現場獎罰規定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罰並沒收違規採購的以上產品。對乙方使用不合格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裝置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7、 對現場搭設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護設施,安裝除錯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機械裝置、機具、敷設安裝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臨電設施組識有關部管、人員進行驗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準投入使用。

8、 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有違章現象發生、安全問題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依據甲方的施工現場獎罰規定進行處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重大隱患或險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停工整頓,直至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廠

9、 在乙方退廠時與乙方辦理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移交手續後方可辦理乙方的退廠手續

10、 乙方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根據責任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調換人員,一旦發生傷亡事故追求乙方的責任。

11、 督促乙方為本隊職工辦理公傷保險。

12、 對乙方施工過程中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誌準。

五、關於安全生產管理

1、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建設部和工程所在省(市)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令、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安全生產管理。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頒佈的《勞動法》和省(市)政府頒發的有關勞務用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勞務用工登記註冊審批手續,不得私招亂僱和違法用工。

3、乙方不得將工程再分解轉包。如乙方將工程分包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備案。因乙方原因一造成乙甲或第三方受到各種損失有乙甲單獨承擔,乙方與第三方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

4、乙方要嚴格加強對進場員工的全面管理。進場員工必須持有與乙方簽訂的正式勞務合同,乙方必須按規定負責發放員工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交納相關的保險費等(如乙方未給辦理和交納保險費的,甲方代為辦理,所花費用將在乙方的工作款中加倍扣除)

5、乙方要根據自已施工工程規模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配備專職安全人員。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達到50人及以上的要配備一至二名專職安全人員,不足50人的分包單位必須配備一名專職安全人員,安全員必須經過省(市)級政府相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並持有相應資格證書。

6、乙方的施工人員凡年齡未滿18週歲或患有“三高”病(高血壓、高血脂、高血糖)、心臟病、神經性疾病和癲癇病患者,均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從事建築施工作業。

7、乙方進入建築工地的施工作業人員(含管理人員),門必須參加公司和專案部組織的“三級”即;公司、專案部和班組)安全生產培訓學習,沒有經過“三級”安全培訓學習和安全知識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本工地上崗作業。分包單位必須經常對職工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不斷提升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8、乙方負責工人上下班過程中人身安全,甲方不提供交通設施,乙方組織工人結隊而行,遵守交通規則,不橫穿馬路,不打架嬉戲,以免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如工人出現意外傷亡情況則有乙方負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

9、乙方進入建築工地的施工機械裝置,必須是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專案部和分包單位必須逐一登記造冊,按時維修保養。其中的大型機械裝置【如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和各種升降式吊籃等】除必須有正規廠家或租賃單位提供的產品和格證書外,還必須編制其大型機具安裝拆除的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在裝置安裝安畢後必須經過質量安全監管部門驗收和簽發安裝合格證書後方可投入使用。

10、 乙方在建工地的臨電、臨水和臨時消防設施的配置,必須滿足現場施工需要,必須根據施工情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臨電的配置必須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標準)執行。臨電系統必須經過專案部技術負責人、工程監理、專案部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現場機械裝置必須做好接零接地保護系統,執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 安全用電防護措施。

11、 乙方在高層建築施工安全管理中,必須重點抓好“三保”(即;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的利用和做好“四口”即;(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五臨邊即;”槽、吭、溝的周邊:在施屋面的周邊和框架結構樓層周邊:尚未按裝欄杆的陽臺、料臺挑平臺周邊:在工程樓梯口的樓梯邊)的安全防護設施、要嚴格貫徹相關的安全規範標準。

12、 乙方採購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所有勞動保護用品必須是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採購時,必須向廠家索取發票和產品合格證,入庫要有驗收單,發放勞保用品及防護用品時,要進行造冊簽名登記備案。要經常檢查並及時淘汰殘破、損壞和超期使用的勞保用品,並對作業職工正確使用勞動用品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3、 乙方負責人因故需要離開現場時,應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安全工作並書面告知甲方備案。分包單位負責人、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應經常檢查監督本單位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做好自身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4、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接受甲方的檢查,督促和指導,甲方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管理,對於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在甲方限期內進行整改,並及時整改情況報告甲方。對乙方整改不力或過期不整改甚至置之不理的,甲方有權給於嚴厲批評或進行經濟處罰。,

15、 分包單位對所處的施工區域,工作環境、安全防護設施、機具裝置等必須認真檢查,安全問題及可能引發事故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作業,進行整改。對於如乙方無能力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甲方回報,有甲方協調有關人負整改,確認無安全隱患後方可繼續施工

16、 乙方對於施工現場腳手架、安全設施、施工裝置的各種安全防護、保險裝置、安全標誌和警示牌等不得擅自拆除、移動、如需要拆除移動的,必須經甲方施工負責人和專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行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移動。

17、 乙方特殊工種作業施工人員,大中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是按照經過有關部門考核,在考核成績合格以後取得操作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工作。

18、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加空線和通訊設施、裝置的保護。甲方應將地下管線及障礙物情況向乙方及時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要按照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如遇有問題或情況不明時要立即停止作業、並及時向甲方彙報,保護市政設施和通訊設施是施工單位及不容辭的責任。

19、 一但有安全事故發生,乙方以最快速、最便捷的方式報甲方及專案部主管領導、詳細報告事故情況,有甲方通過正常距道及時逐級上報有關部門,並同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時要做好詳細記錄或拍照存檔,甲方要及時為事故救援提供必要的條件。

20、 如果發生傷亡事故,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或上級主管機關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和現場考查工作,不得偽證、假證或遲報、甚至隱瞞不報。

21、 乙方必須教育並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是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施工管理制度給予有效批評或進行必須必要的經濟處罰

六、 關於消防保衛管理

1、 乙方必須將工程的組織設計和現場臨建搭設施工方案報甲方稽核、審批。施工現場要設圍牆、大門要設門衛值班室,作業區【含裝置材料存放區】、辦公區和生活區應保持安全距離分開設定,要符合《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中的規範和甲方企業《CI形象手冊》要求。。

2、 施工現場建立門衛值班制度,配備門衛值守人員,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配佩戴“工作卡(胸牌” ,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禁止非施工閒雜人員隨意進入施工現場。

3、 施工現場實行逐級治安防火責任制,本著“誰施工誰負責” 的原則。確定一名治安消防負責人、組建現場搶險救援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和消防管理工作。

4、 乙方進入現場應及時提供進駐許可證和施工人員的(身份證)影印件,建立健全施工人員花名冊,特殊工人員花名冊,並有特殊工種操作證影印件,施工隊伍應是成建制隊伍,不得私招亂僱和來路不明的閒雜人員。

5、 乙方對自已的施工人員要從嚴管理,要經常進行法制教育,施工人員不準進行聚眾賭博、打架鬥鬥毆!盜竊行騙、不準參加非法集會活動;不得進行賣淫嫖娼、觀看、傳播黃色影像等非法活動。

6、 乙方負責本單位的小型機具,貴重物品,建築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工作、防止丟失和盜竊案件發生。要特別做好易燃易爆品的存放、做好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爆,並將責任書落實到人。

7、 乙方要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制止違章用火用電和違章操作行為,制定火險隱患防範措施及應急預案。

8、 不得違章停放各種車輛,隨意佔用消防車道,並對無固佔用消防車道、隨意拆除挪用消防設施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和經濟處罰。

9、 工地發生任何重大突發事故或事件時,乙方全體人員應聽從甲方或工地專案的統一調動指揮,積極參加應急救援義務搶險隊,對立功者,甲方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10、 乙方要接受公安、消防機關和甲方保衛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提出的問題要及時落實整改,不留隱患死角。

七、關於職業衛生和環境保護管理

1、 乙方嚴格貫徹執行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標準OHSAS18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標準檔案要求,遵守甲方現場有關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的各項管理規定,並制訂相關的環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保證措施,經甲方稽核後實施。

2、 乙方組織所屬員工接受ISO14001環境管理、HOSAS18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知識講座,接受教育培訓。

3、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政府有關施工擾民、噪聲控制、揚塵控制、固體廢棄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關規定,在施工中乙方應採取積極有效措施,使以上各項降低至現行檔案規定允許的範圍內。

4、 乙方垃圾清理及建築垃圾消納工作應嚴格按照甲方《汙染物(揚塵、噪聲、廢水、廢棄物)控制及管理程式》和作業指導書執行

5、 乙方負責在甲方的指導下辯識所承包工程實施中的危險源,並採取絕對有效地措施;

6、 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有關施工技術質量管理、現場維護、施工用電、機械操作、化學危險品使用、儲存等各項管理規定,同時注意保護女工的各項合法權益。

7、 乙方對接觸職業病危險源的現場作業工人應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護用品,並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職業健康有效證明,對無職業性健康體檢證明,乙方須對其進行體檢,有職業禁忌症者,應對其調換工種。

8、 乙方定期對工人宿舍、食堂、廁所等生活區進行清潔、消毒,定期對現場工人進行體檢並記錄,對發現有傳染性疾病或疑似傳染病時,須立即隔離並報告甲方及當地衛生防防疫部門,並配合甲方按照衛生防疫部門防治傳染病的要求採取相應的措施。

9、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超標或機械漏油汙染環境,杜絕敲擊等人為噪聲。使用機械要定期進行噪聲的檢測,對於不符合要求的機械要及時採取維修措施,木工車間要封閉,減少噪聲、粉塵的排放

10、 乙方需採取必要措施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在施工中若遇古樹、歷史文物,要按照地方政府關於“古樹名木管理保護條例”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執行,嚴禁對自然環境造成破壞。

11、 加強對機動車輛的日常維護和保養,並對機動車輛進行定期檢查,以保持機動車效能良好,尾車年檢合格。

12、 乙方在施工中應保證施工、生活及辦公廢棄物得到有效控制與管理,本著“節約資源,減少環境汙染” 的原則,確保廢棄物處理後不對環境造成二次汙染。

13、 乙方負責處理的廢棄物必須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和甲方有關管理規定,進行分類處理,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

八、違章違規責任和處罰

1、 乙方在現場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地方各級政府的安全、衛生、環境、消防、治安等職能部門的監督及執法檢查,甲方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隱患、有權發出安全檢查隱患通知書或停工整頓指令。乙方應在整頓期限內立即組織相關人員按時進行整改,末進行整改或因發生經濟處罰時,乙方要負完全責任。

2、 屬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要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上報。乙方要負責按照國家的有關工傷保險規定,在乙方單位工商註冊所在地為傷亡職工進行工傷認定,評殘,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經濟賠償等善後處理工作,甲方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和法律責任。

3、 乙方必須認真負責的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甲方不得面對事故的傷亡者及其家屬。乙方應承擔承包人工傷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對因處理不當而發生的糾紛,若影響到甲方的正常工作和給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 乙方在施工現場出現各種火警、火情,視其損失大小及造成的影響程度,對肇事單位處以2-10萬元罰款。

5、 在工地內出現偷盜公、私財物,對肇事者所在的單位罰款2-5萬元。

6、 乙方出現打架鬥毆或參於打架鬥毆、無論主客觀原因一次罰款2-5萬元,情節嚴重者交由司法機關處理,後果有乙方單位或肇事者本人全部承擔。

7、 乙方在施工現場的廢棄物必須及時處理,集中統一消納,禁止隨意堆放。如乙方在處理過程中對環境造成二次汙染,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8、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造成的環境破壞和人身傷害,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包括無償修理和恢復在施工過程中受到破壞的環境及賠償業主/甲方的損失

九、本協議生效與終止

1、 本協議在簽訂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作為正式合同的補充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隨雙方簽訂的分包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3、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簽字或蓋章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 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篇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生產加工的安全管理,依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發包方職責: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承包協議書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對承包方進行安全生產管理。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排程總結會議,定期組織學習培訓及考核相關安全生產的知識。

4.組織對鋼結構加工廠的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承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

5.對在安全檢查過程的存在的安全隱患,發包方有權下發安全隱患通知書,並限期改正,對情節嚴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發包方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所造成的後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擔。

二、承包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認真執行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

2.建立健全並完善落實安全生產的三項制度,從承包方負責人到生產主管到員工,做到責任到人。

3.在生產過程中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如若出現由承包方負責。

4.操作人員上崗前,承包方必須按規定為其提供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不按規定正確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對於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6.服從發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發包方監督檢查人員下發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技術部門的各項安全措施交底,必須認真整改、實施、落實到位。

7.承包方應在每日上班前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交底內容以及作業環境、設施裝置狀況等有針對性的進行班前安全教育講話,並跟蹤落實,認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8.嚴格遵守有關國家勞務用工制度,作業人員工作前,必須先將承包負責人、作業人數、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的影印件報予發包方備案,經核實無誤後方可開始正常生產。

三、承包方作業人員的職責:

1.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各級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

2.作業人員在上崗之前必須按要求正確佩帶好安全防護用品,未經申請和發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挪用、破壞生產車間內的各種安全防護、機械防護的防護設施。

3.文明生產做到日產日清、自產自清、活完場清,各類材料、裝置放置要安全合理,並在指定地點分類碼放,嚴禁超高。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

四、事故處理:

由於承包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裝置不完善造成的傷、殘、亡事故,承包方依照國家現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後處理,對發包方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五、獎懲制度:

嚴格執行發包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六、違約責任:

如違章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協議份數: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蓋章生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

發包方代表:____________ 承包方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篇6

總包單位(甲方):

分包單位(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

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範圍):

分包方式:

二、工期

開工日期:

計劃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產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託書範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_______)》、《汕頭市建築工地文明施工標準》及其他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5.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專案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或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裝置驗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效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1.分包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彙報,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2.分包方必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3.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4.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後工作。

15.總包方應為分包方單位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完全因總包方的設施、裝置不良造成的事故,應有總包方負責。

16.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為,對不服管理的有權進行處罰或令其停止作業。

17.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8.補充條款: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增強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分包方要遵守如下規定:

(1)、分包方在施工期間委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專案的有關安全工作,相關施工人員、特殊工種身份證、上崗操作證、勞務註冊等手續必須要齊全。如果隱瞞專案部,造成手續不全和與事實不符的,發生了問題責任由分包方負責。

(2)、分包方的特殊工種必須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036—85)》經安全技術培訓,經相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後,取得上崗操作證,持證上崗,否則不能進場操作。嚴禁持偽造假證上崗。如果違反本規定發生任何問題,責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3)、分包方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同時必須執行安全交底中的全部內容。如分包方因不遵守各項制度和不執行交底中所列條款,發生任何問題及事故,責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4)、分包方的隊長、技術員、專(兼)職安全員、要認真宣傳並執行國家、市政府等行政部門釋出的有關安全生產法規,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5)、根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規定,分包方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設專職安全員一人,50人以上必須設兩名以上專職安全員,配合安保部安全員共同管理施工現場各項安全、保衛、消防工作。

(6)、分包方負責的施工區、宿舍、伙房、廁所、庫房等,必須保持清潔衛生,有專人負責。

(7)、分包方的工人和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帽帶,施工現場杜絕吸菸。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特殊工種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如果出現違反規定的情況,發生任何問題及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8)、分包方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交通法規、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各項法律法規,並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交底和記錄。

(9)、施工現場的所有臨建設施、防護設施、消防設施、臨電設施、機電裝置等,不經專案部允許,不得隨意拆除或搬運。如違反規定,發生任何事故由分包方承擔。

(10)、分包方不得使用年齡未滿18週歲的童工和建築業規定的超齡職工及患有特種疾病人員,不準給女工安排重體力的勞動,否則發生任何問題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11)、樓梯口、通道口及預留洞口,分包方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及其它各項安全規定做好各洞口的防護工作,否則發生安全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12)、施工時必須搭好腳手架,作業面滿鋪腳手架、設護身欄、安全網及爬梯,並且符合安全要求,如不按上述規定執行,發生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13)、分包方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做到“定人定機”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人員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裝置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和機械裝置。

(1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的施工人員,分包方嚴禁安排其施工生產,否則造成後果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15)、分包方必須按期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

(16)、工程完工後分包方必須及時清理存留在施工現場一切建築材料,配合總承包單位完成工程驗收。

(17)、分包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重視安全工作,若由於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不執行專案部所列的各種條款和上述規定,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全部由分包方負責承擔,並處以1000元—10000元的違約款,情節嚴重者直至無條件退場。

四、違約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總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整,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五、爭議

當總、分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

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總包方: 分包方:

(蓋章) (蓋章)

總包代表: 分包代表:

日期: 日期: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在與租賃房屋有關的施工生產、承包、承租經營和勞務承包過程中,雙方應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北京市消防條例》

----《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

----《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

----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二、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及時傳達相關管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對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3.甲方負責將管理區域內的重點防範部位、安全設施告知乙方;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等情況進行檢查,並要求乙方對所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5.乙方的經營活動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到與其無關的甲方工作現場。

6.甲方負責對出租區域的安全設施進行檢查。

三、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消防管線等。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及要求,遷移後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範。

4.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裝置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並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介面及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裝置或物品。

5.出租房屋做為居住使用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標準。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做為住宿使用。

6.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並報甲方備案;

7.負責承租區域內的治安防範措施的制定、執行和管理。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負責本單位管理區域內重大危險源警示標誌、安全裝置的設定,並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9.負責將本單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0.負責開展本單位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1.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本單位施工、生產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生產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2.必須組織全體生產、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生產技能;

3.僱用的員工或住宿人員必須按照當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記備案制度並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4.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一旦發生人身傷害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和生產安全事故。

5.租賃期間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或甲方受到處罰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6.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生產作業。

7.乙方接收租賃標的及租賃期間,租賃標的及設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責任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安全、人員、電、水、暖氣、燃氣、消防、防火、通行、環境、衛生、設施裝置等,均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使用不當或未盡安全職責導致責任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簽字日期: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篇8

一、為明確員工及班組安全責任,杜絕“三違”現象,確保安全生產,實現“三零”目標,簽訂此協議。

二、班組是安全質量管理的現場實施層,班組長是現場安全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實行“正班長抓安全,副班長抓生產”。

三、班組長在班前會上要明確員工的工作任務及安全職責,做到“班前六必講”:必講上班安全質量情況和遺留問題;必講對遺留問題處理意見;必講當班安全措施;必講崗位安全責任;必講特殊作業人員崗位要求;必講可能發生問題的處理意見。班組長在班前會上必須對所有入井人員結成互保、聯保對子。

四、班組長有做好班中行為觀察的責任,培養員工按程式操作的習慣,糾正員工習慣性違章行為。

五、班組長要抓好現場管理,監督員工按規程作業,保證作業安全和工程質量。對違章作業員工有權制止並按制度進行處罰。

六、班組長要關心員工的思想狀況,有安全思想教育的責任,幫助支部書記做好“安全不放心人”的跟蹤教育。

七、員工有自覺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義務,有做好“自保、聯保、互保”的責任,明確互保、聯保物件。在工作中做到“三不傷害”。 發生工傷事故,對輕傷事故直接責任人罰款10000元,取消當月安全獎,罰互保物件2500元,罰班長3500元,罰當班其他班組長20__元/人;對重傷事故責任者罰款12000元,取消當月安全獎。罰互保物件3000元,罰班長4000元,罰其他班組長3000元/人。

八、員工有權拒絕班組長的違章指揮,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工作面出現險情沒有處理時,有權拒絕作業。 九、員工嚴禁酒後入井,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嚴禁扒蹬跳車,嚴禁蹬皮帶,嚴禁盜竊礦山物資,嚴禁攜帶菸草和點火物品入井,違者嚴格按制度給予罰款、警告、記過等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員工嚴禁遲到、早退,上下班要乘坐礦提供的交通工具,否則,出現交通事故後果自負。

十一、員工要保證自己不違章作業,並有責任制止其他員工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者嚴格按有關制度進行處罰,並對崗位隨機聯保人員追究連帶責任,違章作業者自覺參與“過五關”。對年累計三違超過兩次的員工待崗強制培訓1個月,違章造成嚴重後果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待崗強制培訓3個月,凡是待崗員工一律調離原單位、原崗位;礦內自行找崗位,出現重傷事故的班長必須撤職。

十二、員工要支援班組建設,積極參加“安康杯” 競賽活動,不拉班組建設的後腿, 提高安全意識和崗位技能,推進班組建設。

十三、本人嚴格遵守《x煤礦安全獎罰制度》,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隊長:

班長:

員工:

年 月 日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篇9

甲方: 經理部

乙方: 分管安全的專案負責人

1、分管安全的其他專案負責人是專案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專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工作,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

2、根據處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專案的安全生產實施細則。

3、接受總公司的安全管理,及時研究佈置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傳達安全生產檔案,每月召開一次以上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聽取生產、技術、安全、機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彙報,針對問題,提出改進意見,通過安全會議加強對民工和其他操作者的安全教育,督促勞務隊、施工員、安全員、機手、司機、機管員、技術員、工區長搞好施工、機械、裝置、車輛安全,督促安全員、政工員出安全牆報、寫安全標語、標誌、造就濃厚的安全氣氛。

4、督促安全員落實安全交底,使專案人員(含民工)真正懂得如何保障安全,如何避免事故;經常組織專案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自身也經常上工地巡查,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5、發現安全隱患,要立即制止或要求有關人員抓緊糾正。

6、參加傷亡事故調查,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並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7、對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的落實負責,對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對專案分管領導的個人處罰,不能免除或者減輕單位對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為積極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建設方針,保證南水北調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有效控制各類生產事故,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免遭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就漳滏河灌區20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責任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責任書。

本責任書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責任書,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建設工程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第二條 工程開工前,甲方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訓,乙方應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編制安全保證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開工前上報甲方。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編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產措施等進行審查。

第四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在安全方面的指導與管理,並將有關安全技術要求向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說明。乙方安全管理人員須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留安全教育記錄(施工人員簽字)每月底報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五條 乙方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專案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若發現不安全因素,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不得隱瞞不報。

第六條 乙方作業人員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乙方特種車輛必須取得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報告,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 乙方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具的配置,嚴禁沒有勞動保護用品的作業人員進行作業。

第八條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範和本企業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如因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員傷亡事故,責任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設定明顯標誌,嚴禁一切明火作業。

第十條 乙方應當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第十一條 乙方應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定,並保持安全距離。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在作業現場、場內交通道叉口等危險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作業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汙染。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與現場作業人員簽定安全協議書,併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對作業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作業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要求每一位作業人員應知應會。

第十六條 甲方管理人員檢查工地時有權制止任何違章操作,並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滿足安全操作規程的條件後才能復工,同時對違章人員和違章次數進行記錄,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十七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若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本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並不免除雙方的其他合同責任與義務。本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補充內容:

甲方:河北省水利工程局漳滏河灌區20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專案部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在簽訂本安全生產責任書時,甲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本責任書的內容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篇11

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等7村高標準基本農田專案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專案的安全管理工作,本專案業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監理承包人______________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排程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現場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情況的檢查,監督乙方加強所轄標段安全隱患的監管。

二、乙方職責

1、監督施工單位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落實寧安市臥龍鄉英山村、愛林村等7村高標準基本農田專案建設指揮部有關安全生產通知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駐地辦各項安全生產的監管機構和安全生產監管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監管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監管活動。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安全監管工作與“三大監控”同時進行。

3、建立健全安全監管責任制。從總監到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都要重視對安全生產監管,做到一環不漏,人人有責。總監是安全生產監管的第一責任人。駐地監理工程師有權按有關規定釋出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在任何時候都應監督施工單位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監督施工單位必須持證施工,持證上崗,遵守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工作督查,嚴禁無證施工及無證上崗。

6、加強對易燃材料和爆炸物的監管,要禁止施工單位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督查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督促施工單位所有施工機具裝置和高空作業裝置進行定期檢查,完整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裝置和勞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對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時,督促施工單位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檢查施工現場相關的安全標誌牌是否設立。

10、督查施工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和落實;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文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電話:電話:

日期: 日期: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船舶租用期間的安全管理,避免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和其它潛在安全隱患,使其更好的為海上作業服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特簽訂租用船舶安全協議。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有關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海事部門的各項安全規定,不斷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放生。

3.雙方均應對船員進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監和航管部門的航行規定,按操作規程操作,保證安全、杜絕事故。

4.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對水上施工的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用具等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人員落實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

二、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船舶除持有真實有效的船舶國籍證書及船舶登記證書外,還應符合海事主管機關的其他要求。

2.施工船舶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配備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適任船員。

3.乙方必須按規定配備足夠的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等安全裝置,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臨水作業或在甲板上行走時,必須穿戴好救生衣。

4.乙方必須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被租用船舶裝置、人員的安全負責,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5.乙方人員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裝置設施、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一經作業,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裝置設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作業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後果由乙方自負。

6.乙方對船舶載重必須每次檢查,不能超載、每次載重必須按有關安全規定執行。

7.租用期間,船舶及船員的自身安全由乙方自己負責。在作業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上報、調查、處理、賠償、結案,並上報乙方上級主管部門,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及甲方要求制定合理的環境保護措施並有效地執行。

9.參加甲方召集的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活動。提出改進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隱患的建議。

10.嚴格按照海事管理部門稽核同意的航路航行,嚴格在海事部門指定的位置穿越航道,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穿越航道管理規定。

11.所有船舶嚴禁在禁錨區錨泊,嚴禁在禁航區航行。

12.嚴格遵守海事部門及甲方制定的船舶避讓管理規定,進行主動避讓。

13.制定並落實防風、防颱、防霧等各項安全措施,嚴格按照海事部門的要求,採取相關措施,以策安全。

14.認真收聽每天氣象預報,做好船舶避風工作。當風力達到抗風等級以上,要安排船舶撤離施工現場,到指定的避風水域避風,並落實人員值班,落實防禦措施。

15.在冬季施工作業中,要落實好船舶防凍、防滑、防火和用電的安全措施,保障人員和作業的安全。

1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水上施工安全管理方案、管理制度、規定措施,嚴格服從甲方安全管理。

17.乙方海上作業必須保證船舶航行安全,如甲方有違反安全之處,乙方有權拒絕航行作業。

18.保險

(1)乙方租用的船舶必須參加保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並提供保險單影印件。

(2)乙方租用的船舶所屬船員必須有人身保險並提供保險單影印件。

三、甲方安全責任

1.每天工作前把當天工作的任務內容、範圍及要求告知船上代班人。

2.工作前把甲方專案負責人等主要人員聯絡方式知訴船上代班人。

3.工作前召集船上人員開安全會議。

4.有權利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影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及備案。

8.對乙方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本責任書經簽字後立即生效,直至本船退場後失效

本安全協議一式貳分,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未經簽訂船舶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篇13

發包方(章)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章)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簽定本協議。

本協議為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監督下,乙方成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施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承包方應履行如下職責:

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1.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並作好記錄,如發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2.對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並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3.施工人員進場前應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到預防為主。

4.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時,禁止吸菸。

5.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並符合消防規範要求及放火有關規定。

6.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並派專人負責。

7.承包方應負責施工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如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8.接受甲方安全監督,參加安全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9.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和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10.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11.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童工。

12.按規定要求設定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並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13.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同時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4.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裝置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後使用。

15.設定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符合衛生要求。

16.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准並同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後方可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採用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17.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

1.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重傷安全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死亡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4.上述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賠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此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發包方(甲方)________(章)承包方(乙方)(章)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篇14

發包人:

承包人:

監理人: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施工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專案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 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為零;

2. 重傷頻率控制在萬分之三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 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 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 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建立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 確保發包人和監理人零事故的目標;

8. 單列的1.5%安全經費,專款專用,確保安全措施的實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 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非承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承包人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 承包人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發包人和監理人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責任。

4. 承包人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承包人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發包人和監理人審批後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週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學習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 承包人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 承包人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後方可組織施工;

4.3.2 承包人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 承包人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4.3.4 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 承包人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 承包人必須執行週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 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 承包人必須虛心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4.4.2 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並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 承包人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 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裝置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後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 承包人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裝置,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效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 承包人的中小型機械裝置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4.6.3 承包人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裝置,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承包人必須按規定提供裝置技術資料,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裝置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後交接檢驗制度。

4.8 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採購制度。

4.9 承包人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 承包人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 承包人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 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的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發包人和監理人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1.3 承包人要積極配合發包人和監理人及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承包人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承包人承擔;

4.11.4 承包人必須承擔因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 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承包人人員的,承包人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後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4.12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範制度:

4.13.1 承包人要對承包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 承包人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 承包人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 夜間施工現場,承包人必須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裝置;

4.13.5 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承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釋出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書面同意;

4.13.6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 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發包人和監理人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 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購買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 承包人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裝置;

4.13.10 承包人應在合同簽約後15天內,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範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承包人的安全責任;

4.13.11 已獲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編制並且分發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場所,發包人和監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檔案、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承包人決定;

4.13.12 承包人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安全責任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和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承包人應嚴格按彭水縣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發包人和監理人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對發包人和監理人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承包人應在發包人和監理人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按規定對承包人進行經濟處罰。

2.本工程特別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承包人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人和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和監理人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戰略的要求,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負責。

3.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採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汙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範、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承包人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承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採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並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六、安全保證金

本工程安全保證金按合同金額的2%計取,已包含在履約保證金中。工程竣工驗收無安全責任事故無息退還。

七、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約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各執二份,監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簽字生效至施工結算結束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篇15

為了加強露天採礦安全管理,防止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保護採礦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和採礦單位的財產免受損失,特簽定以下協議:

一、山西集團勉縣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甲方,採礦承包單位作為乙方。甲乙雙方必須按協議各項規定履行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增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觀念和勞動保護意識。不斷加大安全生產經濟投入,解決安全生產隱患,消除作業危險,積極改善作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預防職業危害,對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負責。

三、乙方必須做好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和作業措施落實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健全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經常組織學習,增強從業人員遵章守法守的自覺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勞動安全防護能力。

(三)、嚴格執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乙方在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新工人上崗必須由老工人進行帶培,熟練崗位技術操作後方可安排獨立操作。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安排上崗作業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四)、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例會記錄、安全隱患整改記錄、安全生產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記錄、安全培訓記錄、安全檢查記錄必須健全,並認真及時填寫。建立職工基本情況登記薄、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和特種裝置檔案及危險源檔案。

(五)、乙方的廠內機動車輛、運礦車輛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未有駕駛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後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單位的特種專業人員,如電工、焊工、壓風工、起重工、捲揚工、鍋爐工、挖掘機工、裝載機工、爆破工等必須持操作證經“三級”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無操作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安排上崗作業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七)、乙方必須為職工按國家規定辦理工傷保險。

(八)、乙方必須按勞動法規定,禁止從業人員疲勞作業,維護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九)、不準招用未成年工從事礦山工作和危險作業。

(十)、從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離職後,乙方應到職業衛生部門對其進行健康體檢。

(十一)、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並監督正確配備和使用。

(十二)、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必須達到國家規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盜、防爆、防火等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並保證良好。守護員和保管員要設專人,並嚴格執行儲存、領用、發放制度。庫區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的警示標誌。

(十三)、乙方不準使用國家法律規定禁用的特種裝置和淘汰報廢的特種裝置,使用特種裝置必須經上級安全技術監督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未經檢測使用的,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十四)、乙方要與從業人員簽定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十五)、新建、擴建、改建的專案,乙方應嚴格按照相關設計建設施工,落實“三同時”法律規定。

(十六)、乙方必須加強內部環境衛生和文明生產管理,保護環境和防治環境汙染。對廢氣、廢水、廢物、粉塵等應採取有效地防治措施。

(十七)、乙方必須加強內部防火安全管理,落實防火安全管理責任制,有效使用和控制火源,各部位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十八)、乙方必須結合內部實際,制定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十九)、禁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從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脅的,有權停止作業並撤離作業現場,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二十)、乙方必須按照公司生產技術部門的要求進行施工,未按技術要求和相關設計要求施工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二十一)、露天採區應建避炮室,避炮室必須堅固,安全可靠。

(二十二)、露天採區必須加強採礦邊幫管理,採礦要形成階梯狀安全平臺,邊坡角要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機械採挖邊坡高度不大於機械挖掘高度的1.5倍,人工鑿巖採礦邊坡高度不大於6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要加強作業過程中的邊幫安全檢查,邊幫上的浮石、傘簷要及時除淨,未除淨不準作業。當邊幫發生裂痕或有塌落徵兆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到安全地帶。

(二十三)、雷雨天禁止露天採礦作業和爆破作業。

(二十四)、處理邊幫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和監護,操作人員必須繫好牢固的安全繩,邊幫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和車輛通行。對能進入危險區域的路段設明顯警示標誌。

(二十五)、加強爆破作業的安全管理,爆破作業必須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由專職爆破員爆破,並嚴格執行《公司爆破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有聲響警戒訊號的必須使用聲響訊號。對於能進入爆破現場危險區的路段必須安排專人警戒和設明顯警示標誌。露天爆破警戒安全距離為300米。

(二十六)、採礦邊坡頂部或採空區及廢棄的採場以及易發生墜落等危險區域必須設立警示標誌或採取防護措施。

(二十七)、採區高壓線路與地面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有危險的部位必須設防止觸電的警示標誌,所有通電裝置的電纜、電線要達到絕緣良好,各配電部位都要有防止觸電的安全防護裝置。電纜禁止在水中浸泡。

(二十八)、露天採區必須有防洪和排水措施,禁止採區內積水。

(二十九)、乙方採礦與地下采礦或與相鄰採礦之間互相採礦作業發生危險影響時,互相必須簽定安全協議,明確相互安全責任,落實好安全措施。

四、乙方必須落實好下列安全作業措施:

1、起重作業須有專職起重指揮人員負責指揮,不準多人指揮。起重物下和危險範圍內不準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須檢查合格,挖掘裝置作業半徑內不準有人停留。

2、兩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採取防止人員墜落安全保護措施,使用梯子作業必須有人把扶和監護,高空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禁止夜間或雨雪天、大風天進行室外高空作業。

3、裝置安裝和檢修必須遵守公司《裝置安裝和檢修作業規程》的規定。

4、在裝置倉內、礦倉內、漏斗內、地溝、槽內、水池內、硐內和井內等危險部位作業時,外面必須有專人監護。

5、電器裝置和設施安裝、維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非電工不準操作。一切配電線路和裝置不準漏電或裸露,必須有可靠絕緣保護裝置,並達到技術規範要求。

6、在金屬容器及井下和潮溼部位作業時,工作行燈照明電壓必須在36伏以下。

7、使用運轉、轉動的裝置必須指定專人操作,裸露的轉動部位必須安裝防止絞傷的防護罩或安全防護裝置。

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準接近火源,嚴禁將易燃易爆物等危險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記憶體放。

9、使用氣瓶壓力容器時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10、排毛場、落地礦堆卸料邊緣必須採取阻車措施,倒車時應有人指揮。

11、在易發生觸電、墜落、摔傷或禁止人員進入的危險區域及部位必須設定危險警示標誌。

四、責任與處罰

(一)、乙方作業人員要在指定的作業地點作業,不準到公司各生產崗位和作業現場及其它施工作業現場亂走亂竄,因此發生本人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發生的傷害或對他人造成傷害、財產損失事故、裝置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甲方人員在配合乙方作業時,甲方或乙方人員發生的傷害人身事故、裝置損壞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民事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一切民事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在甲方的作業現場作業將甲方人員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在運礦、裝礦、卸礦、爆破、起重、採礦、剝巖或其它作業中,發生人身事故、裝置事故、財產損失事故或其它災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變更協議時,必須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變更申請,未提出變更申請仍執行此協議。

六、甲方可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指導,有關文書和文字材料。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和工作檢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產管理,乙方要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檢查和批評指導。

八、甲方可依據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相關規定,對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規定的行為可給予當場制止和處罰,罰款為10萬元以下。對存有重大隱患的,有權停止其作業並限期整改。

九、乙方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報告並及時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乙方要主動配合事故調查,不得隱瞞不報。

十、乙方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甲方給予乙方處2萬元以上罰款。因上崗人員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發生事故的可加倍處罰。

十一、安全罰款,乙方應現金交納,不及時交納罰款的,甲方則通過公司財務部強制從施工費或採礦費中扣除。

十二、此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篇16

為了加強運輸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生生產事故,保護運輸作業人員的安全和運輸單位免受財產損失,特簽定以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公司作為甲方,運輸承包單位作為乙方。甲乙雙方必須按協議各項規定履行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加強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增強職工安全生產觀念和勞動自我防護意識。不斷加大安全生產經濟投入,解決安全生產隱患,消除作業危險,積極改善作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預防職業危害,對職工勞動安全與健康負責。

三、乙方必須做好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和作業措施落實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各工段、班組要明確專、兼職安全員直接主抓安全生產管理。

(二)、健全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經常組織職工學習,增強職工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勞動安全防護能力。

(三)、嚴格執行對職工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職工上崗前必須先到公司安全科進行一級培訓,再由乙方進行二級、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作業。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不得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後果,乙方要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記錄、安全培訓記錄、安全檢查記錄必須健全,並認真及時填寫。建立職工基本情況登記薄、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和特種裝置登記檔案。

(五)、乙方的廠內機動車輛、運礦車輛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未有駕駛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後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錄用的電工、焊工、壓風工、起重工、捲揚工、鍋爐工、挖掘機工、裝載機工、爆破工必須持操作證經“三級”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無操作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後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七)、乙方必須為職工按國家規定辦理工傷保險。

(八)、乙方必須按法律規定讓職工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權利,乙方不得強迫職工疲勞作業。

(九)、不準錄用未成年工從事礦山工作和危險作業。

(十)、職工上崗前乙方應到醫療部門為其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錄用,體檢由乙方自行組織。

(十一)、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結合作業實際為職工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並告知正確的使用方法。

(十二)、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必須達到國家規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盜、防爆、防火等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並保證良好。守護員和保管員要設專人,並嚴格執行儲存、領用、發放制度。庫區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的警示標誌。

(十三)、乙方不準使用國家法律規定禁用的特種裝置和淘汰報廢的特種裝置,使用特種裝置必須經上級安全技術監督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未經檢測而使用而發生災害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後果責任。

(十四)、乙方要與職工簽定勞動安全協議或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十五)、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制度、班前班後教育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落實安全生產“三同時”和“五同時”,加強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

(十六)、乙方必須加強內部環境衛生和文明生產管理,保護環境和防止環境汙染和破壞。

(十七)、乙方必須加強內部防火安全管理,有效使用和控制火源,各部位都要配備消防滅火器材,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十八)、乙方必須結合內部實際,制定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十九)、禁止違章指揮和強迫職工違章冒險作業,職工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脅的有權停止作業,撤離作業現場,並向領導報告。

(二十)、乙方人員或車輛在非生產區域發生一切事故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乙方必須落實好下列安全作業措施:

1、抓好班前行車安全檢查,保證車輛維修和保養時間,保持車輛狀況安全良好。

2、制止酒後駕車和違章操作,嚴禁司機疲勞駕車、駕駛室乘人、超速、超載、溜車等違章行為的發生。

3、加強運輸道路維修,保持道路平整暢通,做好道路防滑。

4、乙方人員進入採礦區或礦井必須經車間或井口負責人同意,未經批准不得進入。並要遵守車間和井口各項規章制度,熟悉爆破訊號和爆破時間,爆破時要主動撤出危險區,到300米外安全地點避炮。凡進入採區、礦井、生產崗位人員必須配帶安全帽。

5、在爆破警戒區內乙方人員和裝置財產發生傷害和損壞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境戒區為300米,下坡為500米)。

6、停止作業時,運礦車輛及裝置不準在採區邊幫下方停放。否則,發生損壞後果自負。

7、起重作業須有專職起重指揮人員負責指揮,不準多人指揮。起重物下和危險範圍內不準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須檢查合格,挖掘裝置作業半徑內不準有人停留。

8、兩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搭設牢固可靠的安全操作平臺或腳手架,操作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使用梯子作業必須有人把扶和監護,高空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

9、爆破作業必須到公司保衛、安全科辦理相關手續並落實作業措施後方可進行,不準擅自進行爆破作業。否則,發生後果自負。

10、裝置安裝和檢修必須遵守公司《裝置安裝和檢修作業規程》的規定。

11、房屋上或樓層上危險作業必須有防止人員墜落的安全保護措施。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情況繫好安全帶。作業現場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

12、禁止夜間和雨雪天、大風天進行室外高空作業。

13、在油庫、炸藥庫、配電室、化驗室等重要崗位施工必須到安全科、保衛科辦理審批手續後方可施工。

14、在裝置倉內、礦倉內、漏斗內、地溝、槽內、水池內、硐內和井內等危險部位作業時,外面必須有專人監護。

15、電器裝置和設施安裝、維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技術人員操作,非電工不準操作。一切配電線路和裝置不準漏電或裸露,必須有可靠絕緣保護裝置,並達到技術規範要求。

16、在金屬容器及井下和潮溼部位作業工作行燈照明電壓必須在36伏以下。

17、使用運轉、轉動的裝置必須指定專人操作,裸露的轉動部位必須安裝防止絞傷的防護罩或安全防護欄。

1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準接近火源,嚴禁將易燃易爆物等危險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記憶體放。

19、使用壓力容器要遵守操作規程,輕拿輕放,不準混放,不準在陽光下爆晒。十米內不準有火源,必須在專用庫房存放。

20、啟動裝置前必須搞好安全檢查,車輛倒車時要有人指揮。排毛場、落地礦堆卸料邊緣要有擋堵措施,倒車時必須有專人指揮。

21、在易發生觸電、墜落、摔傷或禁止人員進入的危險區域及部位必須設定危險警示標誌。

22、乙方與他方形成運礦或生產業務關係的雙方要簽定安全協議。乙方或他方在同一現場或作業現場相鄰互相作業發生危險影響的,雙方作業前必須簽定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安全措施和雙方安全生產責任關係。造成事故後果的,簽定安全生產協議的按協議規定執行,未簽定協議的,由造成事故的一方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責任與處罰

(一)、作業人員要在指定的作業地點作業,不準到公司各生產崗位和作業現場及其它施工作業現場亂走亂竄,因此發生本人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在運礦作業過程中發生的傷害或對他人造成傷害、財產損失事故、裝置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甲方人員在配合乙方作業時,甲方或乙方人員發生的傷害人身事故、裝置損壞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民事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一切民事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在甲方的作業現場作業將甲方人員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在運礦、裝礦或其它作業中,發生人身事故、裝置事故、財產損失事故或其它災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變更協議時,必須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變更申請,未提出變更仍執行此協議。

六、甲方可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指導,有關文書和文字材料。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和工作檢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產管理,乙方要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檢查和批評教育。

八、甲方可依據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相關規定,對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規定的行為可給予當場制止、限期整改、罰款等處理,罰款為100元以上20__元以下。對存有重大隱患的,有權做停產整頓處理,整頓期間可停止供電或採取其它強制措施。

九、乙方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報告並及時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乙方要主動配合事故調查,不得隱瞞不報。

十、乙方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甲方給予乙方處2萬元以下罰款。因上崗人員未安排“三級”培訓發生事故的可加倍處罰。

十一、發生的安全罰款,乙方要現金交納,不能現金交納的,甲方通過公司財務處強制從施工費中扣除。

十二、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一定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十三、此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隨著氣溫的逐漸回暖,湟西專案的各項工作也將形成大幹態勢。為確保我專案的各項工作安全有序的進行,經雙方協商,甲方和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負責乙方上路作業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對各項施工作業面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監督和管理。

二、各施工機械車輛要有專人負責和監管。一切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必須聽從和服從甲方的命令和指揮。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三、乙方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駛證,並懸掛“XX專案”字樣的牌子方能在指定的區域內進行本專案的道路施工任務。否則,因違反規定所發生的一切後果,全部有乙方負責。

四、乙方負責對施工機械的保養和看護工作,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睡覺,如在此期間發生機械零部件丟失和損壞情況,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將不定期地對各施工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工作,對不按交通法規駕駛車輛人員,除執法部門處理外,專案部也將給予警告和嚴厲的經濟處罰。

六、甲乙雙方要認真執行上述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商議。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20 年 月 日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篇18

工程名稱:

甲方(工程總包方):

乙方(工程分包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穩定和專案工作秩序,明確甲、乙雙方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約束不安全狀態的行為,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章 安全管理目標

1、杜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因工死亡責任指標為零。

2、杜絕重傷,輕傷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安全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在時限內達到100%。

5、不發生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必須保證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

第二章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3、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4、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三章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檢查,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工程專案和施工現場規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

2、編制工程專案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全技術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按名單對乙方負責專案級安全教育,乙方負責隊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對乙方自帶機具、裝置、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效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並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6、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7、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及時清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8、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定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發生安全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第四章 乙方的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按其職責分工認真執行。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規章制度等。嚴格按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安全標準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檢查制度,並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對於甲方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乙方應在限期內改正。

3、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和未滿16歲的童工。乙方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乙方施工負責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負責班前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的安全著裝,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施工現象。

5、在施工前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在有可能發生火災、水災、燙傷、雷擊、觸電、高空墜落、塌方、中毒等容易引起人身傷亡和裝置事故區域內作業的,要制定安全防護措施,乙方由於未執行協議或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而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責任自負;造成裝置損壞的,須負責賠償。

6、乙方自備的機具、裝置必須效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防護要求,乙方在使用前和使用中應進行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確保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乙方機械、電動工具使用過程中因裝置缺陷或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發生故障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7、乙方自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必須設定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標誌,由於安全措施或標誌不利造成施工人員、社會行人及周邊居民人身傷亡事故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8、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乙方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9、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

10、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章 專項有限空間施工程式

1、作業申請

本工程所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均必須按要求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具體的辦理程式如下:

本班組根據施工安排向專案部安全副經理申請有限空間作業申請→專案部安全副經理核實後向業主提出有限空間作業申請→檢驗有限空間的氧氣、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安全員根據施工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專案部安全副經理檢驗防護措施及應急措施是否合格→填寫《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

2、作業方案

施工班組辦理好《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後方可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有限空間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還應遵循以下程式:

作業前專案部安全副經理及安全員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工作環境交底→檢驗安全措施和應急措施符合要求→作業人員作業。

第六章有限空間作業準備工作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需包括空間作業場所的名稱、作業單位、作業的負責人及作業人員、監護人、簽發的日期及作業時限、作業內容、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能造成的危害、有限空間內的氧氣、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和有限時限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防護和應急措施。

2、有限空間作業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確保出入口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3、作業環境內應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

4、每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對作業空間進行通風。但禁止用純氧氣對有限空間通風。

第七章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1、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②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③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④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⑤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⑥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檢修、清理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實施作業審批。未經作業負責人審批,任何人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3、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定醒目的警示標誌標識,並告知作業者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4、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明確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不得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作業。

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專案部應急救援搶救醫院為:大興醫院

項 目 部、施工隊主要聯絡電話

專案經理:

技 術:

安 全:

材 料:

後 勤:

①作業負責人職責:應瞭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後,授權批准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②作業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資訊溝通。

③監護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資訊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並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

5、生產經營單位委託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範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生產經營單位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6、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實施臨時作業時,應嚴格遵照本規範要求。如缺乏必備的檢測、防護條件,不得自行組織施工作業,應與有關部門聯絡求助配合或採用委託形式進行。

7、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裝置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後,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沒有條件開展培訓的,應委託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工作。

8、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裝置器材,掌握事故處置程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並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者應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9、有限空間發生事故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向所在區縣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報告。

第八章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技術要求

1、檢測

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範圍內),易燃/可燃氣體濃度(應< 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25ppm)。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於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2、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於安全受控狀態。

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3、通風

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採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4、防護裝置

生產經營單位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裝置、檢測裝置、照明裝置、通訊裝置、應急救援裝置和個人防護用品。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裝置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裝置設施應妥善保管,並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執行。

5、呼吸防護用品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T18664《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應急救援裝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裝置,大功率強制通風裝置,應急照明裝置,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第九章 協議有效期

1、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

2、此協議有效期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止。

補充條款

1、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聽從甲方人員指揮。

2、施工人員嚴禁嚴禁喝酒鬧事,嚴禁與村民發生糾紛,否則出現事件由乙方負責。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租戶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為加強 廠承包商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預防和減少生產中的安全事故,保障雙方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檔案規定等,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安全生產合同:

一、乙方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乙方隊伍進入甲方區域前,應確定責任心強、懂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為安全責任人。乙方安全責任人對乙方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乙方安全責任人應對乙方員工進行入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甲方區域進行作業。乙方進入甲方區域後要將作業內容、安全保障措施、安全責任人姓名、聯絡電話在甲方生產部現場負責人員處登記備案。否則,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三、乙方在甲方區域進行作業時,應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和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檔案、規定等。

四、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及其上級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乙方人員進入生產區域,必須按甲方安全相關規定穿戴好符合國家最新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五、乙方進行垂直運輸作業、安裝拆卸、起重、登高架設作業、施工用電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政府安監部門頒發的從事該工種的有效證件,認真執行其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應將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原件)集中管理,並將特種人員操作證影印件交由甲方存底。

六、乙方臨時用電、腳手架、行車、吊索具及其它施工機械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規範要求,並做好相關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和專項檢查工作。

七、每日工作前必須由乙方的安全責任人組織乙方人員召開“班前會”,做好安全生產交代。

八、在作業過程中,乙方的安全責任人應隨時對乙方作業區域進行安全巡迴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

九、乙方應在甲方區域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並認真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高空墜落等的安全防範工作。

十、乙方在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有害危險物存放處等危險作業區域必須設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必要情況下乙方還應派專人守候。

十一、乙方對因建設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必須採取專項防護措施。乙方應當遵守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作業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汙染。

十二、施工過程中,乙方要影響甲方工作時,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班長、車間領導或生產部現場負責人。

十三、甲方負責每週對乙方工作現場進行一次專項檢查,並做好記錄。平時檢查或專項檢查中,乙方人員在甲方區域的一切違章行為,甲方人員均有權利要求其立即停止作業並進行整改。

十四、乙方在甲方區域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未造成甲方人員、裝置受到傷害的)均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自負。

十五、乙方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員、裝置受到傷害的,由乙方完全負責,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給予甲方賠償。甲方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員受到傷害的,由甲方完全負責,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甲方給予乙方賠償。

十六、為保障安全生產,甲、乙方代表人有責任和義務在安全方面進行相互溝通。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廠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