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礦權轉讓合同十篇
採礦權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註冊地:____________
現單位辦公地: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註冊地:____________
現單位辦公地: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業務承辦機構: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土資源部關於建立健全礦業權有形市場的通知》(國土資發[20xx年]145號)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轉讓礦業權的基本情況
第一條轉讓採礦權許可證載明:
採礦權人:____________,許可證號:____________,礦山名稱:____________,經濟型別:____________,開採礦種:____________,開採方式:____________,生產規模:____________,礦區面積:____________KM2,發證機關:____________,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轉讓採礦權屬所有,該礦權無權屬爭議,其中____________佔股份______%,______佔股份______%,______佔股份______%,______佔股份______%。
第三條轉讓採礦權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礦區座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轉讓採礦權的開發利用情況(由轉讓雙方說明):____________
1、;
2、;
3、;
4、其它。
第二章轉讓價格、支付方式及權益實現
第五條甲方將採礦權以方式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轉讓(整體出售、作價出資、合作、重組改制)給乙方,轉讓(整體出售、作價出資、合作、重組改制)成交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合作:甲方佔______%,乙方______%;重組改制:____________甲方佔______%,乙方______%;等等)
第六條乙方同意按照本條第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上述採礦權轉讓成交金額。
1.本合同簽訂日起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採礦權轉讓成交金額。
2.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期向甲人支付上述採礦權轉讓成交價款:
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⑷其它。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甲方賬戶名稱:____________。
甲方賬號: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按合同約定支付採礦權成交金額後,甲方應當按時提供規定的全部資料,並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八條乙方(或股份發生變化後的企業)根據以下約定繼續履行甲方尚未履行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土地復墾、採礦權價款繳納等義務:
1、礦山環境保護綜合治理,乙方(或股份發生變化後的企業)繼續履行繳納保證金、治理等義務;
2、地質災害治理方案,乙方(或股份發生變化後的企業)繼續履行地質災害治理等義務;
3、土地復墾方案,乙方(或股份發生變化後的'企業)繼續按照已經編制的土地復墾方案履行土地復墾等義務。
4、採礦權價款共計礦權總價款為____________萬元,年已繳納____________萬元,剩餘價款____________萬元乙方(或股份發生變化後的企業)繼續按規定交納:年繳納______萬元,年繳納______萬元,年繳納______萬元。
5、其它法定履行義務轉讓後乙方(或股份發生變化後的企業)繼續按規定履行。
第三章違約責任
第九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方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2.方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第四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以本合同附件的形式或者補充合同的形式確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執份,礦業權轉讓交易業務承辦機構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採礦權轉讓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依據《礦產資源法》、《採礦權探礦權轉讓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同意將的採礦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
總計人民幣,同時轉給乙方的房屋及裝置,巷道斜井等工程。
二、,採礦許可證號:
發證機關:核發;採礦許可證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開採深度:_____
三、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期限:年月至年月。
地點:__________
方式:按照審批管理許可權,經_____審批依法辦理採礦權轉讓及資源整合手續,審批結束後一次性付給乙方,乙方方可依法採礦。
四、受讓人繼續履行採礦權人的義務和承諾
1、在批准的期限內進行礦山建設或者開採;
2、高效保護、合理開採、綜合利用礦產資源;
3、依法繳納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
4、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復墾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
5、接受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規定填報礦產儲量表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統計報告。
五、受讓人對繼續審批的`礦山開發利用方案進行施工、生產的承諾:
1、開採礦產資源必須按照登記管理機關批准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進行開採,不得隨意增設井口或者改變開採方案,不準採富棄貧或者任意丟棄礦體;
2、開採礦產資源,必須按照規定測繪採礦工程平面圖或者井上井下工程對照圖。
六、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不能近期出具稅費完結證明及轉讓應提供的相關手續,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果乙方不如期交付轉讓金,甲方有權不提供轉讓手續及合同證件。
七、必要的說明
1、轉讓合同方簽訂後,甲乙雙方到礦產資源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採礦權轉讓審批手續,轉讓手續依法審批後,_____的一切所有權、採礦權、經營權全部歸乙方所有。
2、採礦權轉讓後,該礦原有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再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採礦權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受讓採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名稱
第1.2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許可證號
第1.3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發證機關
第1.4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地理座標 (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面積是
第1.6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權屬情況
第二條 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 甲方應將採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採礦區塊的採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後,共同向 申報。
第2.2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金。
該採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幣,總價款為 元人民幣。
第2.3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經審批部門批准後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採礦權出讓金總額的 %,共計 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准後 日內,支付完全部採礦權轉讓金。
第2.4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帳號為 。
第2.5條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 因本合同採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稅、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 不可抗力
第3.1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 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第4.1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 %的違約金。
第五條 通知
第5.1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甲方:
電話:
地址:
乙方:
電話:
地址: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 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6.1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轉讓方(蓋章): 受讓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採礦權轉讓合同 篇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註冊地:____________
現單位辦公地: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註冊地:____________
現單位辦公地: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業務承辦機構: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土資源部關於建立健全礦業權有形市場的通知》(國土資發[20__]145號)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轉讓礦業權的基本情況
第一條轉讓採礦權許可證載明:
採礦權人:____________,許可證號:____________,礦山名稱:____________,經濟型別:____________,開採礦種:____________,開採方式:____________,生產規模:____________,礦區面積:____________KM2,發證機關:____________,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轉讓採礦權屬所有,該礦權無權屬爭議,其中____________佔股份______%,______佔股份______%,______佔股份______%,______佔股份______%。
第三條轉讓採礦權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礦區座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轉讓採礦權的開發利用情況(由轉讓雙方說明):____________
1、;
2、;
3、;
4、其它。
第二章轉讓價格、支付方式及權益實現
第五條甲方將採礦權以方式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轉讓(整體出售、作價出資、合作、重組改制)給乙方,轉讓(整體出售、作價出資、合作、重組改制)成交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合作:甲方佔______%,乙方______%;重組改制:____________甲方佔______%,乙方______%;等等)
第六條乙方同意按照本條第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上述採礦權轉讓成交金額。
1.本合同簽訂日起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採礦權轉讓成交金額。
2.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期向甲人支付上述採礦權轉讓成交價款:
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⑷其它。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甲方賬戶名稱:____________。
甲方賬號: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按合同約定支付採礦權成交金額後,甲方應當按時提供規定的全部資料,並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八條乙方(或股份發生變化後的企業)根據以下約定繼續履行甲方尚未履行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土地復墾、採礦權價款繳納等義務:
1、礦山環境保護綜合治理,乙方(或股份發生變化後的企業)繼續履行繳納保證金、治理等義務;
2、地質災害治理方案,乙方(或股份發生變化後的企業)繼續履行地質災害治理等義務;
3、土地復墾方案,乙方(或股份發生變化後的企業)繼續按照已經編制的土地復墾方案履行土地復墾等義務。
4、採礦權價款共計礦權總價款為____________萬元,年已繳納____________萬元,剩餘價款____________萬元乙方(或股份發生變化後的企業)繼續按規定交納:年繳納______萬元,年繳納______萬元,年繳納______萬元。
5、其它法定履行義務轉讓後乙方(或股份發生變化後的企業)繼續按規定履行。
第三章違約責任
第九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方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2.方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第四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以本合同附件的形式或者補充合同的形式確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執份,礦業權轉讓交易業務承辦機構份。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採礦權轉讓合同 篇5
案例:甲與乙簽訂了一份採礦權轉讓合同,合同約定甲將自己依法享有的採礦權以2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乙,並將自己經營的礦上所有財產一併轉讓給乙;乙與甲簽訂合同之日支付甲100萬元,同時將礦的使用權交給乙方;待甲、乙雙方辦理完畢採礦權轉讓登記手續後,乙再交付給甲100萬元。後甲方未向政府申請辦理批准轉讓手續,導致採礦權未能登記在乙名下,雙方因此發生糾紛訴至法院。爭議焦點是該採礦權轉讓合同的效力問題。對此,有兩種不同的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探礦權、採礦權轉讓合同自批准之日生效”。據此,並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的規定,此採礦權轉讓合同應在具有相應審批許可權的礦產資源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而本案中,甲乙雙方沒有辦理批准手續,故雙方所籤採礦權轉讓合同無效。
第二種觀點認為:《物權法》第十五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合同不屬於“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的情形,故,該採礦權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上述兩種截然相對的觀點,反映了在界定採礦權轉讓合同效力上,法律適用存在衝突。究竟該採礦權合同是否生效?何時生效?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具體從以下幾個方面闡述:
一、明確採礦權轉讓合同的法律性質
《民法通則》第八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國家所有的礦藏,可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單位和集體所有制單位開採,也可依法由公民採挖。國家保護合法的採礦權”,由此明確了採礦權的財產權屬性。《物權法》在第三編第十章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依法取得的探礦權、採礦權、取水權和使用水域、灘塗從事養殖、捕撈的權利受法律保護”,此條明確了採礦權的物權屬性。1996年修改的《礦產資源法》以及國務院頒佈的其他行政法規規定:採礦權依法有償取得並可流轉。在礦業權(包括採礦權、探礦權等)的出讓過程中,礦業主管部門是作為礦產資源所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國家,以平等的民事主體身份出現的;而其在行使礦業法律、法規、規章授予的權利,對礦業權的受讓人資格進行審查、管理和監督時,則是以行政管理主體的身份出現的。前者體現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關係,後者體現的是不平等主體之間的行政法律關係,由此可見,採礦權轉讓合同是不動產物權轉讓合同,屬於民事合同。
二、採礦權轉讓合同的適法原則
採礦權轉讓權合同屬於民事合同,那麼有關於採礦權轉讓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呢?《合同法》、《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物權法》等法律、行政法規有著不同的規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國務院頒佈實施的《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批准轉讓的,轉讓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物權法》第十五條明確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這三個規定,到底是適用哪個?筆者認為應該適用《物權法》的規定。從《物權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可以看出:一般情況下,不動產物權合同在成立時生效;當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時,從其規定或約定。在這個除外規定中強調的是“法律”另有規定,而不是“行政法規”另有規定。與《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相比,合同效力界定的法律依據範圍變窄了即由“法律、行政法規”變為了“法律”。據此,並按照新法優於舊法的適法原則,在界定採礦權轉讓合同何時生效方面,《物權法》的適用應優先於《合同法》;同時,《物權法》也是《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的上位法;因此,採礦權轉讓合同效力的界定標準在《物權法》實施後有了質的變化,而並不是《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規定的批准生效說。故,本案中爭議的採礦權轉讓合同應自成立時生效。
三、認定合同有效,更符合立法本意
《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包括了鼓勵交易、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等原則來看,合同一旦符合了《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的三個條件即成立生效。首先,在當事人之間即產生了債權債務關係。其次,物權的轉移是對合同的履行。合同生效後,有的合同可能並且能夠履行,有的合同履行要受當事人之外其他因素的制約,甚至有的合同根本無法履行,出現了事實上或法律上的履行不能。合同的效力標準不能依當事人是否能夠履行該債權債務為依據。第三,合同成立,並符合《民法通知》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只是因為履行不能而認定該合同無效,那麼對於非違約方來說顯失公平。因此,認定合同有效要比認定合同無效的法律效果好。因為違約責任的賠償包括了可得利益的賠償,而無效合同的法律後果中賠償損失的範圍一般以賠償實際損失為限。該採礦權合同亦是如此。
綜上,該採礦權轉讓合同為有效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而非自批准時生效。
採礦權轉讓合同 篇6
轉讓方: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
受讓方: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及甲方與___省___市國土資源局___區分局簽訂的《___省___市___區桂興鎮工農村六組石灰石礦採礦權拍賣出讓合同》、___市國土資源局___區分局向甲方出具的《採礦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編號為___的《採礦許可證》,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通過合法的採礦權掛牌出讓競標,競得___省___市___區桂興鎮工農村六組石灰石礦採礦權,並向___市國土資源局___分局支付完全部轉讓金後獲得編號為___的《採礦許可證》,採礦權有效期為五年,自___年___月___日開始計算。
第三條、甲方將上述石灰石礦共計0.009平方公里(詳細礦區座標見附件)的'五年採礦權全部轉讓給乙方。
第四條、採礦權轉讓費為人民幣1,500,000.00元(大寫:壹佰伍拾萬元整)。此轉讓費包含甲方已支付的電力裝置安裝合同預付款人民幣100,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及採礦場道路及場地佔用土地的使用費、首年的採礦場山林佔用費。
第五條、乙方分三次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費,付款週期如下:
1、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支付人民幣500,000.00元(大寫:伍拾萬元整);
2、前述石灰石礦的採礦權人變更為乙方,乙方獲得採礦許可證後支付人民幣500,000.00元(大寫:伍拾萬元整);
3、乙方完成礦區蓋山掀揭、場地平整及大型裝置進場安裝完畢後且從第二筆款項支付完畢之日起不超過____天支付人民幣500,000.00元(大寫:伍拾萬元整)。
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認。
第六條、甲方應將之前簽訂的電力設施裝置安裝合同中約定的所屬甲方的權利義務轉移至乙方名下,未付的人民幣400,000.00元(大寫:肆拾萬元整)工程款由乙方支付;甲方應全力協助保證該合同順利履行。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完善採礦場道路、場地佔用土地的租賃協議及補償工作,簽訂採礦場山林佔用(使用)補償協議並完成首年的補償。
第八條、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應完成向甲方的首次付款;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將該礦場的採礦權人變更為乙方,並辦理變更後的《採礦權許可證》。
第九條、甲方在辦理前述變更手續過程中,如確因國家政策相關規定導致無法完成轉讓行為並將採礦權人變更為乙方,則甲方應向乙方全額退還首期款人民幣5000,000.00元(大寫:伍拾萬元整),本合同終止履行,雙方各自已支付費用由己方承擔。
第十條、前述變更行為可以直接轉讓、變更方式進行,也可以甲方將採礦權作價入股乙方增資方式完成轉讓,具體方式以過戶時實際情況由雙方商議確定,但轉讓方式不構成對轉讓性質的影響。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條款據實履行,不得有違約行為,否則將承擔因違約行為對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二條、本合同附件作為對本合同相關事宜的明確及補充,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可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據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乙方:___
法定代表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採礦權轉讓合同 篇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受讓採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2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地理座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7條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權屬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甲方應將採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採礦區塊的採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後,共同向___申報。
第2.2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金。該採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___元人民幣,總價款為___元人民幣。
第2.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經審批部門批准後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採礦權出讓金總額的___%,共計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准後___日內,支付完全部採礦權轉讓金。
第2.4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銀行___分行,帳號為___。
第2.5條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因本合同採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稅、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不可抗力
第3.1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
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
第4.1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___%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
第5.1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
電傳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6.1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附則
第7.1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第7.2條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
第7.3條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有中國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市(縣)簽訂。
第7.4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年___月____日
採礦權轉讓合同 篇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依據《礦產資源法》、《採礦權探礦權轉讓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同意將的採礦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總計人民幣 ,同時轉給乙方的房屋及裝置,巷道斜井等工程。
二、採礦許可證號: ,發證機關: 核發;採礦許可證有效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點號
X座標
Y座標
開採深度:
三、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地點:
方式:按照審批管理許可權,經審批依法辦理採礦權轉讓及資源整合手續,審批結束後一次性付給乙方,乙方方可依法採礦。
四、受讓人繼續履行採礦權人的義務和承諾
1、在批准的期限內進行礦山建設或者開採;
2、高效保護、合理開採、綜合利用礦產資源;
3、依法繳納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
4、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復墾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
5、接受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規定填報礦產儲量表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統計報告。
五、受讓人對繼續審批的礦山開發利用方案進行施工、生產的承諾:
1、開採礦產資源必須按照登記管理機關批准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進行開採,不得隨意增設井口或者改變開採方案,不準採富棄貧或者任意丟棄礦體;
2、開採礦產資源,必須按照規定測繪採礦工程平面圖或者井上井下工程對照圖。
六、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不能近期出具稅費完結證明及轉讓應提供的相關手續,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果乙方不如期交付轉讓金,甲方有權不提供轉讓手續及合同證件。
七、必要的說明
1、轉讓合同方簽訂後,甲乙雙方到礦產資源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採礦權轉讓審批手續,轉讓手續依法審批後, 的一切所有權、採礦權、經營權全部歸乙方所有。
2、採礦權轉讓後,該礦原有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再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採礦權轉讓合同 篇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受讓採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名稱
第1.3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發證機關
第1.4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地理座標 (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面積是
第1.6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權屬情況
第二條 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 甲方應將採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採礦區塊的採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後,共同向 申報。
第2.2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金。
該採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幣,總價款為 元人民幣。
第2.3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經審批部門批准後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採礦權出讓金總額的 %,共計 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准後 日內,支付完全部採礦權轉讓金。
第2.4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帳號為 。
第2.5條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 因本合同採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稅、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 不可抗力
第3.1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 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第4.1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 %的違約金。
第五條 通知
第5.1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電傳 電傳
傳真 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 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6.1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共2頁,當前第1頁12
第七條 附則
第7.1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第7.2條 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7.3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有中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簽訂。
第7.4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共2頁,當前第2頁12
採礦權轉讓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將x市x鎮金礦採礦權轉讓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內容
甲方同意將x市x鎮金礦採礦權轉讓給乙方。該採礦權許可證號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採礦證許可證xx00,發證機關:xx省國土資源廳。礦區面積xx平方公里。採礦權使用費等有關費用已按時繳納,礦山從首次開採至今生產正常,礦業權屬無爭議。
二、轉讓方式、費用
1、甲乙雙方屬不同法人的兩個企業,本次轉讓是為了調整各自的產業結構,以適應社會生產結構經營,促使企業產生較大的經濟效益。
2、本次轉讓方式未作價出售。轉讓資產包括採礦權和礦山總資產、採礦權轉讓費,礦山總資產整體轉讓費x元(大寫)。
3、經甲乙雙方協商,對於應繳納的採礦權價款,由乙方全部繳納。
三、付款方式及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將轉讓費用按付款計劃逐年交清,否則,甲方有權按年計劃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若甲方違約,甲方退還乙方支付採礦權轉讓費、礦山總資產整體轉讓費,並賠償乙方採礦權轉讓費、礦山總體轉讓費的10%違約金。
四、其他
1、本協議雙方蓋章,經登記機關審批核準後,辦理完採礦權變更手續後生效。
2、如有未盡事宜,可再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轉讓前的一切法定費用由甲方承擔,轉讓後的一切法定費用由甲方承擔。
4、本協議共計 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轉讓審批機關一份。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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