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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賣行高空作業安全合同(通用3篇)

寄賣行高空作業安全合同 篇1

甲方:

寄賣行高空作業安全合同(通用3篇)

乙方:

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明確雙方責、權、利,確保服務專案能優質按時完成,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 甲方指定乙方為廣告施工、施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特殊情況(如遇不可抗力因影響,如暴風雨、雷電等),施工期順延。

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工作進行檢查,並及時指出錯誤;

2) 為加強聯絡,甲方應指派專人在服務現場實施監督,積極配合乙方施工;

3) 在服務專案驗收合格後,按約定期限付清全部服務款;

2、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在規定的期限內,必須高質量完成工程;

2) 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和紀律;

3) 愛護甲方建築物及各種設施,因乙方造成的損壞應負責賠償;

4) 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因安全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違約責任

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意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隨意中止合同;

2) 任意一方因為違約而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必須予以賠償,按工程總額的50%(百分之伍拾)。

四、本合同一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甲方電話及地址: 乙方電話及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驗收合格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寄賣行高空作業安全合同 篇2

施工單位:(以下稱甲方)

出租單位:(以下稱乙方)

為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吊籃腳手架安裝、使用、維修、安全生產管理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對乙方的電動吊籃生產廠家的資質、產品的合格證、施工方案、設計計算書的審批,吊籃腳手架安裝單位資質及施工使用登記、安裝拆除作業人員上崗證等資料的稽核,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補辦齊全。

2、負責對乙方吊籃腳手架安裝、拆除的監督、檢查、驗收。並按照吊籃操作規程及規範要求所檢查出的安全問題,要求乙方立即整改。

3、負責對操作的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確保吊籃不與其它機械及設施交叉施工,不得超載執行,不得載非操作人員上下,嚴格遵守安全制度,愛護吊籃設施。

4、吊籃在執行過程中發生故障,甲方應馬上停止使用並及時通知乙方的人員維修。

5、甲方提供吊籃配電箱,並由甲方電工負責接好各路電源。

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租用數量及時派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到甲方工地指導安裝,並嚴格檢查各安裝部位是否達到安全規範要求,除錯執行正常後,組織四方單位(安裝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2、協同甲方對施工人員進行崗前技術培訓、技術交底,使其熟悉並能掌握吊籃各部位效能,以達到安全執行。

3、甲方對乙方所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乙方如未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因此所出現被罰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按照“吊籃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甲方人員安全操作,如發現甲方有違規操作行為,有權停止作業。

5、乙方應對“非人為損壞”如安全鎖失靈,提升機因產品不合格出現的故障,電磁製動三相非同步電動機,因產品不合格出現的故障,電纜線、鋼絲繩、保險繩因不符合規定出現的斷裂,不加墊子造成磨損或綁紮不牢固,法蘭螺栓不合格,鋼絲繩卡環螺絲未按規定擰緊,各部件螺絲鬆動,配重未按規定設壓或配重脫掉造成傷亡安全事故,後果由乙方承擔。

6、電器修理工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且負責配電箱及吊籃配電箱的接電維修工作。

7、乙方維修人員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聽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正確佩戴安全帽,高空吊籃內維修繫好安全帶。不戴安全帽罰款50元/次,不繫安全帶罰款200元/次。

三、雙方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各自明確安全責任,保證安全生產的落實。

2、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要及時制止。

3、發生事故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協議書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書作為明確安全責任,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拆除完工後協議終止。

五、協議份數: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寄賣行高空作業安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明確雙方責、權、利,確保服務專案能安全優質的按時完成,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指定乙方為--施工,施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特殊狀況(如遇不可抗力因影響,如暴風雨、雷電等),施工期順延。

二、施工地點: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職責和義務

在進場高空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資料是:專案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專案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為了防止誤登,在禁止或不堅固的結構區域,甲方應在這種結構的適當地點掛上警告牌。

甲方對乙方的施工裝置和施工過程負有監督與檢查的責應和義務。

2、乙方安全措施與職責

乙方負責人為安全生產職責人,負責該工程專案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開工前務必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場所。

教育和監管所屬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專案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控、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裝置,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職責。

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

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務必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鑑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

在使用吊繩作業時,務必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後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並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髮生事故。

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准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繫牢後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務必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務必戴安全帽。

冬季在低於零度進行露天高處工作,必要時就應在施工地區附近設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裝置應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

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需使用甲方或與甲方相關的機械、電器等裝置、設施,務必經得甲方同意,並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職責。

乙方對該工程專案的安全施工作業以及對參與該工程作業的所的全部人員的安全負責。

乙方負責此專案施工的全部安全職責,如果在施工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的事故職責和經濟職責。

四、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禮貌施工作業。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合同章):乙方(合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