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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通用28篇)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1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通用28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建施工隊負責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亳州市各基站市政工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安徽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行業部門的條例,掌握安全動態。對上級相關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員監督乙方人員進行班組入場安全教育,必要時進行各種培訓,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措施,讓每個工人在教育記錄上簽字。

3、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監督,乙方負責領導、組織、規劃、檢查、處罰及監督教育、培訓等相關具體活動事項。

4、有權對其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批評、教育,甚至停工整頓。

5、甲方應在乙方入場一週內催促乙方上報勞務人員花名冊及管理人員分工情況。

6、嚴格審查乙方聘用人員的相關上崗證件。

7、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違章要及時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對整改不利的給予罰款處理。甲方有權對嚴重違章行為和存在較大隱患的施工過程停工整頓,不執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場。

8、乙方使用的機械裝置搭設的腳手架等要由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及發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施工單位工作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填寫書面記錄。

2、乙方應根據工程專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並徵得發包人安全部門同意。

3、嚴格履行發包人特種作業工作審批制度,根據各施工階段,將對斷路、動火、動氣、動水、臨時用電和進入容器內作業必須報批,並派專人負責現場監護。

4、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

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因工傷工亡事件發生的索賠問題,乙方應當盡力調解處理並就發生的事情及時上報甲方,因乙方處理不力或者無故拒賠致使甲方受牽連而賠賠的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5、乙方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管理責任。乙方施工承包責任人具體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6、乙方總承包人應維護甲方的聲譽、利益,按照建築業安全作業規程和標準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傷亡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7、乙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助甲方工作。

8、乙方負責人絕不能縱容、包庇專項工程施工班組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從而拒絕甲方的管理要求,養癰為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種合理要求、各項法規、制度,不得違章辦事和作業,乙方應落實崗位責任制,不得違章指揮。

10、愛護保護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裝置警示標誌及勞保工具、設施器具,並做到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符合規定的要求。

11、服從管理人員及上級檢查人員的指揮、管理和檢查,遵章守紀,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12、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機械(電動吊籃、小型電動工具等)必須要有租賃單位資質證書、裝置編號、檢測報告、合格證,操作者上崗

證及檢查維修制度。對機械裝置現場要有專人管理,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3、必須執行班前講話制度並做好記錄,針對每天的不同工作環境、物件、工種,由班組長或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講話。

14、乙方根據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制定出安全管理計劃,並按照雙方合同規定無條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屬乙方出現“三違”和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後果,有乙方負責。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6、乙方每次更換和調動人員,必須事先向甲方通報,並落實好各項合法手續,嚴禁出現未經教育和考核的人員上崗。否則出現一切後果和責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承擔。

17、所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18、對甲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提出自己合理、正確的意見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傳播淫穢物品,嚴禁酒後上班。

20、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21、乙方對於其施工隊所聘任的勞務人員,應當按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人身損害意外險等,因乙方疏忽沒有辦理由乙方承擔勞動法上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責任。

三、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亦按規定正常執行,不能成為某個方面的藉口、推辭,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有其它條款,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2、有新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時,以新的為準。

四、特別說明:

安全生產、人命關天,責任重大。上至國務院、市、區,下至本公司都極為重視,相關責任追究規定和有關法律的相對出臺已將安全生產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須嚴格貫徹實施。真正做到安全生產,以人為本。

五、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建設方強制要求,為防範和化解建築工程施工安全風險、保障施工人員合法權利、維護社會穩定,儘量減少可能發生的意外損失,乙方應為現場管理及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手續由甲方代為辦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員的相關證件,相關費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後結算時在合同總價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關證件而未能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上級主管單位或建設方對甲方的處罰。

補充條款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後本協議自行解除。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儲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分包專案: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電信設施、裝置安全暢通和施工人員及其它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甲方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書適用於土建、消防系統建設、安裝、改選、改造工程;通訊管道、通訊線路、通訊裝置安裝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活動。

第三條 甲方有權(而非義務或責任,下同)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進行監督。甲方代表有權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程相關單位應積極配合,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四條 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確保電信裝置、設施安全和人員安全。

乙方應當執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標準、規範、規程。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通訊管道、線路施工現場,應特別重視並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設立警示訊號標誌,白天用紅旗,晚上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並請交通民警協助,以保證安全。

2. 施工區域,有平行與交越電力線纜,必須採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 施工人員進入人(手)孔作業,應先探明人(手)孔內有無有毒、易燃氣體,避免發生中毒事件。

4. 施工人員進行登高作業,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保險裝備,避免發生摔傷事故。

5. 現場施工用電源線架設高度,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必須安裝警示紅燈。

(二)在通訊機房內施工,應特別重視並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制定確保執行裝置安全措施。

2. 裝置開箱後,包裝箱等易燃雜物應立即搬離現場。

3. 施工時,不得將導線頭子遺留在裝置內。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施工現場。

4. 施工期間確須進入通訊系統,應辦理借用口令手續,用畢立即歸還。

5. 施工期間布放線纜,拆除豎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線纜完畢後,應立即重新封堵。

6. 裝置安裝完畢,必須經監理、督導、電力維護人員檢查、測試無誤後,方可接通電源。

第五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實行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應指定專案經理為主要責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訊裝置、設施損壞、通訊阻斷、人員傷亡等,一切責任、後果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實際特別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和專項技術措施,配置專(兼)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

第七條 乙方應當自開工之日起,在施工現場設定達到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並對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第八條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條 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甲方報告外,施工企業還應當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傷亡事故不得隱瞞、故意遲延報告或者謊報。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潔、美觀,對建設單位及甲方通訊設施、裝置應給予保護;

(二)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得影響建設單位及甲方正常生產秩序和通訊暢通;

(三)垃圾及時處理,不得就近亂堆亂倒;

(四)戶外施工因特殊情況確需夜間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報專案經理批准後方可施工。需夜間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設立夜間警示燈和安全防護欄;

(五)符合衛生標準;

(六)搭建作業人員臨時宿舍,應牢固,通風,布放照明電線必須安全;

(七)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施工現場溶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等易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

(二)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築垃圾;

(三)不得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現場吸菸或使用明火,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應經安全保衛部門批准辦理《動火證》;

(五)需進入生產機房進行施工的,乙方應到建設單位或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出入通訊要害部位介紹信,方可進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運輸車輛均由承包單位自備或租賃。承包方要確保駕駛員能夠對車輛定期進行維護、保養,運輸裝置、材料的車輛應考慮好運輸線路,作到在運輸過程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現任何差錯。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賃的車輛必須有合法、齊全的手續,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範使用使用。

第十二條 違反本協議書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並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違約金。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屢次違反本協議書相關條款,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參加通訊工程建設資格。情節嚴重的,報告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作為雙方施工合作框架協議的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建施工隊負責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_____市各基站市政工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_____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行業部門的條例,掌握安全動態。對上級相關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員監督乙方人員進行班組入場安全教育,必要時進行各種培訓,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措施,讓每個工人在教育記錄上簽字。

3、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監督,乙方負責領導、組織、規劃、檢查、處罰及監督教育、培訓等相關具體活動事項。

4、有權對其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批評、教育,甚至停工整頓。

5、甲方應在乙方入場一週內催促乙方上報勞務人員花名冊及管理人員分工情況。

6、嚴格審查乙方聘用人員的相關上崗證件。

7、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違章要及時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對整改不利的給予罰款處理。甲方有權對嚴重違章行為和存在較大隱患的施工過程停工整頓,不執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場。

8、乙方使用的機械裝置搭設的腳手架等要由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及發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施工單位工作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填寫書面記錄。

2、乙方應根據工程專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並徵得發包人安全部門同意。

3、嚴格履行發包人特種作業工作審批制度,根據各施工階段,將對斷路、動火、動氣、動水、臨時用電和進入容器內作業必須報批,並派專人負責現場監護。

4、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因工傷工亡事件發生的索賠問題,乙方應當盡力調解處理並就發生的事情及時上報甲方,因乙方處理不力或者無故拒賠致使甲方受牽連而賠賠的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5、乙方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管理責任。乙方施工承包責任人具體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6、乙方總承包人應維護甲方的聲譽、利益,按照建築業安全作業規程和標準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傷亡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7、乙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助甲方工作。

8、乙方負責人絕不能縱容、包庇專項工程施工班組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不允許充當隊(班組)的避風港,從而拒絕甲方的管理要求,養癰為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種合理要求、各項法規、制度,不得違章辦事和作業,乙方應落實崗位責任制,不得違章指揮。

10、愛護保護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裝置警示標誌及勞保工具、設施器具,並做到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符合規定的要求。

11、服從管理人員及上級檢查人員的指揮、管理和檢查,遵章守紀,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12、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機械(電動吊籃、小型電動工具等)必須要有租賃單位資質證書、裝置編號、檢測報告、合格證,操作者上崗

證及檢查維修制度。對機械裝置現場要有專人管理,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3、必須執行班前講話制度並做好記錄,針對每天的不同工作環境、物件、工種,由班組長或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講話。

14、乙方根據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制定出安全管理計劃,並按照雙方合同規定無條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屬乙方出現“三違”和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後果,有乙方負責。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6、乙方每次更換和調動人員,必須事先向甲方通報,並落實好各項合法手續,嚴禁出現未經教育和考核的人員上崗。否則出現一切後果和責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承擔。

17、所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18、對甲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提出自己合理、正確的意見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傳播淫穢物品,嚴禁酒後上班。

20、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21、乙方對於其施工隊所聘任的勞務人員,應當按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人身損害意外險等,因乙方疏忽沒有辦理由乙方承擔勞動法上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責任。

三、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亦按規定正常執行,不能成為某個方面的藉口、推辭,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有其它條款,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2、有新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時,以新的為準。

四、特別說明:

安全生產、人命關天,責任重大。上至國務院、市、區,下至本公司都極為重視,相關責任追究規定和有關法律的相對出臺已將安全生產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須嚴格貫徹實施。真正做到安全生產,以人為本。

五、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建設方強制要求,為防範和化解建築工程施工安全風險、保障施工人員合法權利、維護社會穩定,儘量減少可能發生的意外損失,乙方應為現場管理及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手續由甲方代為辦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員的相關證件,相關費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後結算時在合同總價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關證件而未能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上級主管單位或建設方對甲方的處罰。

2.補充條款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後本協議自行解除。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儲存一份。

甲方: (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代理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代理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4

立協單位: 以下簡稱 甲 方

承包單位             乙方

甲方將上海臨港奉賢經濟發展有限公司臨港奉賢產業園區產業配套專案二標段鋼結構工程專案發(分)包給乙方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上海市招標、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鋼結構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上海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乾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 工程專案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

(2) 工程專案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並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嚴禁違章操作。

4.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5.甲方負責組織對乙方安全規範作業、文明施工情況的檢查,定期組織考核。對乙方及有關人員發生的違章、違法行為和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制止教育、責成期限整改。必要時每次按責任違約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理。

6.凡工地內發生生產事故或重大人員傷亡的,甲方派員或參與勞動行政部門、司法機關調查處理;甲方可以按其責任違約給予責任單位經濟的處罰,責任違約的經濟處罰幅度按乙方的工程造價1.0%來確定,最低為1000元,最高至30000元人民幣(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因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託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根據工程專案的內容與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並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專案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陸建華 同志負責聯絡、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絡,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9.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10.乙方在施工中必須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正確使用好個人防護用品。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11.乙方人員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12.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如乙方必須向甲方借用或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訂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甲方應保證裝置和工具完好並符合安全要求,乙方必須進行檢驗,並做好書面記錄。乙方一經接收,裝置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乙方負責,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裝置、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

13.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乙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4.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進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種作業人員還須經本市有關特種作業考核站進行審證教育;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嚴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裝置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裝置。

15.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

16.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裝置,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的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7.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責任等均由乙方承擔。

18.乙方必須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期間造成甲方建築物損壞的,應按實賠償並承擔相應的後果。

19.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簽約後生效,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滿,本協議終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電信設施、裝置安全暢通和施工人員及其它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甲方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書適用於土建、消防系統建設、安裝、改選、改造工程;通訊管道、通訊線路、通訊裝置安裝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活動。

第三條 甲方有權(而非義務或責任,下同)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進行監督。甲方代表有權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程相關單位應積極配合,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四條 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確保電信裝置、設施安全和人員安全。

乙方應當執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標準、規範、規程。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通訊管道、線路施工現場,應特別重視並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設立警示訊號標誌,白天用紅旗,晚上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並請交通民警協助,以保證安全。

2. 施工區域,有平行與交越電力線纜,必須採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 施工人員進入人(手)孔作業,應先探明人(手)孔內有無有毒、易燃氣體,避免發生中毒事件。

4. 施工人員進行登高作業,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保險裝備,避免發生摔傷事故。

5. 現場施工用電源線架設高度,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必須安裝警示紅燈。

(二)在通訊機房內施工,應特別重視並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制定確保執行裝置安全措施。

2. 裝置開箱後,包裝箱等易燃雜物應立即搬離現場。

3. 施工時,不得將導線頭子遺留在裝置內。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施工現場。

4. 施工期間確須進入通訊系統,應辦理借用口令手續,用畢立即歸還。

5. 施工期間布放線纜,拆除豎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線纜完畢後,應立即重新封堵。

6. 裝置安裝完畢,必須經監理、督導、電力維護人員檢查、測試無誤後,方可接通電源。

第五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實行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應指定專案經理為主要責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訊裝置、設施損壞、通訊阻斷、人員傷亡等,一切責任、後果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實際特別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和專項技術措施,配置專(兼)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

第七條 乙方應當自開工之日起,在施工現場設定達到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並對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第八條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條 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甲方報告外,施工企業還應當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傷亡事故不得隱瞞、故意遲延報告或者謊報。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潔、美觀,對建設單位及甲方通訊設施、裝置應給予保護;

(二)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得影響建設單位及甲方正常生產秩序和通訊暢通;

(三)垃圾及時處理,不得就近亂堆亂倒;

(四)戶外施工因特殊情況確需夜間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報專案經理批准後方可施工。需夜間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設立夜間警示燈和安全防護欄;

(五)符合衛生標準;

(六)搭建作業人員臨時宿舍,應牢固,通風,布放照明電線必須安全;

(七)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施工現場溶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等易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

(二)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築垃圾;

(三)不得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現場吸菸或使用明火,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應經安全保衛部門批准辦理《動火證》;

(五)需進入生產機房進行施工的,乙方應到建設單位或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出入通訊要害部位介紹信,方可進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運輸車輛均由承包單位自備或租賃。承包方要確保駕駛員能夠對車輛定期進行維護、保養,運輸裝置、材料的車輛應考慮好運輸線路,作到在運輸過程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現任何差錯。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賃的車輛必須有合法、齊全的手續,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範使用使用。

第十二條 違反本協議書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並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違約金。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屢次違反本協議書相關條款,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參加通訊工程建設資格。情節嚴重的,報告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作為雙方施工合作框架協議的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隊(科、室) (工種、崗位)員工

經甲、乙雙方協商,為進一步促進安全生產,特簽定以下協議:

一、甲方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裝置、設施及條件。

2、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

3、甲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並對乙方進行安全培訓。

二、乙方義務: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甲方安全生產章制度和“三大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必須積極主動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乙方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單位負責人報告,以便有關人員及時採取措施,進行有效的處理,消除事故隱患和其他不安全因素。

4、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導、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三、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不履行以上義務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2、乙方不履行以上義務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3、乙方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應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勞動合同終止時作廢。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為進一步促進安全生產,特簽定以下協議:

一、甲方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裝置、設施及條件。

2、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

3、甲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並對乙方進行安全培訓。

二、乙方義務: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甲方安全生產章制度和“三大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必須積極主動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乙方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單位負責人報告,以便有關人員及時採取措施,進行有效的處理,消除事故隱患和其他不安全因素。

4、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導、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三、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不履行以上義務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2、乙方不履行以上義務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3、乙方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應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勞動合同終止時作廢。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8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安全生產領導責任追究規定》及《生產安全事故劃分試行辦法》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貫徹執行市、區有關行業部門的條例,掌握安全動態。對上級相關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員向乙方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必要時進行各種培訓,乙方應及時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措施,讓每個工人在教育記錄上簽字。

3、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管理,負責領導、組織、規劃、檢查、處罰及監督教育、培訓等相關具體活動事項。

4、有權對其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批評、教育,甚至停工整頓。

5、甲方應在乙方入場一週內催促乙方上報勞務人員花名冊及管理人員分工情況。

6、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7、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違章要及時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對整改不利的給予罰款處理。甲方有權對嚴重違章行為和存在較大隱患的施工過程停工整頓,不執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場。

8、乙方使用的機械裝置搭設的腳手架、龍門架等要由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及發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施工單位工作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填寫書面記錄。

2、乙方應根據工程專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並徵得發包人安全部門同意。

3、嚴格履行發包人特種作業工作審批制度,根據各施工階段,將對斷路、動火、動氣、動水、臨時用電和進入容器內作業必須報批,並派專人負責現場監護。

4、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有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管理責任。乙方專案部經理具體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6、乙方總承包人應維護甲方的聲譽、利益,按照建築業安全作業規程和標準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傷亡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7、乙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助甲方工作。

8、乙方負責人絕不能縱容、包庇專項工程施工班組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不允許充當隊(班組)的保護傘,從而拒絕甲方的管理要求,養癰為患。

9、乙方在工人入場一週內應安排填寫三級教育卡,不得缺人、漏人,三級教育卡由乙方儲存好備查,經常教育有乙方負責。

10、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種合理要求、各項法規、制度,不得違章辦事和作業,乙方應落實崗位責任制,不得違章指揮。

11、愛護保護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裝置警示標誌及勞保工具、設施器具,並做到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符合規定的要求。

12、服從管理人員及上級檢查人員的指揮、管理和檢查,遵章守紀,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13、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機械(電動吊籃、小型電動工具等)必須要有租賃單位資質證書、裝置編號、檢測報告、合格證,操作者上崗證及檢查維修制度。對機械裝置現場要有專人管理,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4、必須執行班前講話制度並做好記錄,針對每天的不同工作環境、物件、工種,由班組長或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講話。

15、乙方根據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制定出安全管理計劃,並按照雙方合同規定無條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屬乙方出現“三違”和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後果,有乙方負責。

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7、乙方每次更換和調動人員,必須事先向甲方通報,並落實好各項合法手續,嚴禁出現未經教育和考核的人員上崗。否則出現一切後果和責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承擔。

18、所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19、從事食品操作的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證,食堂應有衛生許可證,並要保持清潔衛生,有消毒措施和管理制度,嚴禁食物中毒。

20、對乙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提出自己合理、正確的意見和充足的理由。

21、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傳播淫穢物品,嚴禁酒後上班。

22、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三、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亦按規定正常執行,不能成為某個方面的藉口、推辭,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有其它條款,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2、有新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時,以新的為準。

四、特別說明:

安全生產、人命關天,責任重大。上至國務院、市、區,下至本公司都極為重視,相關責任追究規定和有關法律的相對出臺已將安全生產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須嚴格貫徹實施。真正做到安全生產,以人為本。

五、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1、乙方按甲方要求日期交齊相關手續及證件,否則除承擔全部責任,還要承擔上級或公司對甲方的處罰。

2、——————

補充條款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後本協議自行解除。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儲存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負責人: 分包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按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 市建設系統有關安全生產檔案精神要求,為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以下條款:

1、甲方應給職工創造良好的安全設施,施工用電、腳手架、機械裝置、臨邊、洞口等都必須要有安全防護措施,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2、工地負責人和各管理人員必須對本工地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管理,同時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根據工程進度,不斷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員工做到心中有數,預防為主。

3、乙方應服從工地領導的安排。但在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情況下,甲方如強令乙方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操作,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在操作前必須對自身的安全保護設施進行檢查,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不符合的要向上級彙報,不得冒險作業。

5、乙方應遵守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穿好工作服,穿軟底鞋進行施工操作。嚴禁穿拖鞋、背心上班,工作前禁止喝酒,工作嚴禁打鬧和開玩笑,違者按專案部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乙方有違章操作、不戴好安全帽、違反規章制度等,經指出後仍不改的,甲方有權對其處罰,直至辭退,違者按專案部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7、嚴禁用電爐取暖、做飯、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100~300元。

8、特殊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操作人員不得玩弄機械裝置,違者按專案部相關規定處罰。

以上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後協議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10

工程名稱: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1、分包形式:

勞務分包 □

專業分包 □

2、專業(勞務)分包工作物件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結束工作日期:

總日曆工作天數:

4、管理目標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衛生環境,雙方遵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無重傷、無死亡、無坍塌、無中毒、無火災、無重大機械等事故,現簽定本施工協議。

5、安全管理負責人

乙方應建立和健全安全、治安管理制度並配有分管領導及專職或兼職人員。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專案的有關安全工作,並負責與甲方聯絡。

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絡。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絡,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及文明生產工作。甲方應加強協調,發現重大不安全因素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乙方應及時整改並整改後的情況書面反饋甲方。甲乙雙方應共同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6、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6.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6.2甲方應對乙方的資質(包括施工能力、技術,即對在當地近三年來的施工安全記錄。最好要有保薦人)進行嚴格審查,即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證書,施工簡歷和近3年安全施工記錄;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工人的技術素質符合工程施工要求;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滿足要求(個人承包的應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對乙方的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等進行安規的培訓教育後,方可簽訂有關合同。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6.3甲方在工程開工前負責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經雙方交底人員簽字;對於危險性區域的作業應進行專門的安全交底,並要求乙方事先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經專案部稽核合格後派員監督實施。

6.4提供必要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防護設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6.5提供必要施工用電條件,並保證符合安全標準。按照有關安全用電標準對乙方的施工用電設施裝置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責成乙方予以整改。

6.6督促乙方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建立檔案並在甲方備案。

6.7督促乙方做好施工人員進場安全培訓和考試並建立三級教育檔案、安全交底等工作,並要求乙方把該部分安全資料原件提交甲方存檔備案。

6.8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6.9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10 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6.11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監督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12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6.13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6.14對乙方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6.15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6.16甲方有權對乙方人員的違章行為作出處罰,並責成乙方人員限期整改,對於嚴重性違章、屢教不改及其他不安全因素等,甲方有權做出批評、警告、經濟處罰、停工、責令出場等處罰。

6.17甲方有權暫停不聽指揮、調配、健康狀況不佳等乙方在現場施工人員。

7、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7.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以及專案單位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法規、行業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承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

7.2接受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並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嚴格按照施工資質範圍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範圍的施工任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不得將分承包專案再次轉包。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

7.3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整合格的施工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企業安全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法人身份證、法人委託證、被委託人身份證等影印件(必要時應提供原件);對實際承包人,須提供身份證影印件以及家庭住址。

7.4乙方必須設定現場專職安全員(隊伍超過30人)或兼職安全員(隊伍在30人以下),監督本單位作業人員施工的全過程;派駐現場的工作負責人、工程技術等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應符合施工安全要求,並對現場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成員是否足夠和適當、精神狀態是否良好等負全部責任。

7.5施工前,乙方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有關施工專案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培訓教育後方可上崗,並報甲方專案部備案,必要時由甲方組織對乙方有關施工人員進行安規的培訓及考試。施工時,乙方應按勞動保護規定為參加施工的人員配備足夠合格的防護用品和安全工器具;必須按規定對施工人員進行定期體格檢查並達到參加施工要求;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7.6乙方進場施工,須經領導同意,並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便於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絡。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執行的前提下,甲方盡力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

7.7乙方施工前,必須經場地安全監督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與本公司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

7.8開工前,乙方必須編制專案作業指導書,並經公司安全監督審查通過;

7.9對管轄範圍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的搭設、拆除、維護和改造負有全部責任。必須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並符合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在搭設、拆除和改造前,必須向總承包單位報告。

7.10對管轄範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二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裝置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7.11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裝置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並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大型機械裝置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

7.12乙方進入生產區域(施工現場)內進行施工的人員,應保持穩定,並提供施工隊組織機構、施工人員名單及身份證影印件。因人員不足需僱用人員時應辦理有關手續,同時進行安全教育並將新僱用人員名單和安全教育結果報甲方核備。

7.13 施工人員進場時,必須佩帶施工證、戴安全帽、穿統一服裝,如有高空作業,必須配戴安全帶。

7.14金屬焊接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電焊作業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證明,並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臨地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

7.15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時系安全帶。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域內、執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如不按上述規定,出現的一切責任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7.16電工作業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電焊作業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證明,並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臨地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工嚴禁進行電氣作業。

7.17電工作業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酒後不準操作。

7.18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 專案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7.19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

7.20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天然氣等,施工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管理人員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天然氣地點,電器線路和管路連線規範,並由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後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負責。

7.2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應根據動火級別由施工單位向甲方提出申請,經批准並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人員必須在現場監護;如乙方不按上述規定操作,出現的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7.22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風險勞務費用。對外發生的汙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7.23乙方人員受委託搬運甲方裝置、材料時,尤其是易滾動的或非常笨重的裝置、材料時應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車輛運輸時嚴禁人貨混裝等。

7.24乙方有責任對所派人員進行思想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避免發生盜竊、打架鬥毆等違法事件,否則後果自負。

7.25乙方須在工程開工前向甲方提供安全施工技術措施,並經甲方稽核批准後嚴格執行。重大施工專案必須有施工方案。開工前必須向施工部門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7.26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生產技術部門及有關技術人員的監督指導,對甲方安全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其他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有關人員的違章指揮。

7.27為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檔案,並向甲方備案。

7.2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甲方備案。

7.29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甲方管轄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應向甲方及時報告。

7.30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7.3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裝置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7.32服從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並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7.33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7.34對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7.3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必須在1小時內向甲方報告,並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7.36如有違犯上述規定,出現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補充條款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施工總承包方:

專案負責人:

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每個職工的人身安全,關係到國家集體個人利益。為了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強化安全管理工作,增加經濟效益。特簽訂本協議書。責任人必須嚴格遵守。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定》、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市、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

2、各專案負責人要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全面落實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執行公司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和環境管理體系標準。

3、各專案部要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應當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以及安全措施的落實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它用。

4、從事工程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訊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電、氣焊、鍋爐、壓力容器等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5、責任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作業的危害。

6、施工現場使用的各類工程機械要嚴格執行《天津市青龍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其它工程機械要做好備案、檢測、維修和保養工作,駕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廢。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裝置。

7、各責任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新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未經教育培訓或教育培訓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8、各個工程要按照《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定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要求,配備與其規模相適應的專兼職安全員,對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全面管理,做好巡視督察工作,發現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時及時上報,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應立即制止。

9、施工現場要嚴格執行《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標準》的有關規定。

10、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專案負責人要按國家有關規定與招收的農民工簽定勞動合同並辦理工資卡和工傷保險,對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2、施工現場要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學習防火知識,進行消防演練。健全消防保衛制度和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

13、施工現場要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對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點嚴禁吸菸。明火作業必須有防火措施。嚴禁用電熱毯及電爐子取暖,一律取消明火取暖。

14、專案負責人應採取有效措施,必須嚴格執行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如發生安全防火責任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一律由專案責任人負責。

15、公司安全部門,對於檢查出的問題視情節給予限期整改及停工整改的處置。情節嚴重的要處以經濟罰款。專案部對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立即組織落實,並按要求嚴格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報整改回復單。

16、對於施工中出現的傷亡事故,承包人要及時上報。事故的處理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由專案負責人負擔。

17、雙方約定其它事項: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上報甲方或上級主管部門一份,在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方可生效。

簽訂單位:

公司法人: 專案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12

一、認真履行電工職責,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上級對電工的要求及企業各項規章制度。

二、對工地的供電線路、機械裝置承擔起維修和管護工作,對安全工作提高認識,增強安全觀念,提高對自己人身安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的防範意識,確保工地用電及各種機械裝置正常安全運轉。

三、做到警鐘長鳴安全第一,對塔吊要定期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有可能發生事故隱患的部位進行搶修,修復後要經塔吊司機驗收,驗收合格由塔吊司機簽字接收。對塔吊攪拌機,每三天檢查一次。

四、對施工場地內所有灰撮子、灰槽子、磚托盤全部仔細檢修,需換鋼絲繩的及時更換,不得遷就使用確保安全。

五、對手持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電源線插頭開關等,必須檢修做到完好無損。

六、帶電作業檢修時,必須按規章穿絕緣鞋,帶絕緣手套,使用電工絕緣工具等。

七、施工現場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裝置和線路周圍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品。電源線路電器開關周邊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亂扯線路,電纜線要做好地下掩埋,吊車用電做好絕緣處理,生活用電不得使用電熱裝置,室內照明不得亂拉亂接,配電室內要配置沙箱。

八、做好各項施工工程的協呼叫電工作,工作期間不得飲酒,做到工地有事無事常在崗。發現事故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及主管領導彙報,並組織好相關人員及時搶修,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無人員傷亡。

以上各項必須認真遵守,如有違規嚴肅處理。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由電工獨自承擔並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工地電工(簽字):

安全科(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13

發包單位(甲方): 以下簡稱 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以下簡稱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確保施工中人身、供熱和裝置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程,濟南熱電有限公司《濟南熱電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臨時用電安全管理標準》等規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1、工程概況:

2、工程工期:

3、工程地址:

二、甲方安全責任與權利

1、嚴格審查、選用具有法人資格、相應工程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施工)許可證的施工單位進行相關施工工作。

2、組織安全施工監督機構,指定安全施工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與協調工作。

3、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交底並進行安全教育。

4、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5、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停工、整改、消除,有權對不聽勸阻野蠻施工單位清退出場。

6、甲方對乙方使用的設施、裝置、器材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時,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使用直至整改合格後再使用,嚴禁乙方使用存在安全缺陷的設施、裝置、器材等進行施工。

7、甲方工程負責人或現場安全負責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8、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的供熱、燃氣、電網、裝置事故進行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

9、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10、乙方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發生施工機械、裝置嚴重損壞事故;發生火災事故;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的;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並按照《濟南熱電有限公司工程公司施工獎罰制度》給予經濟處罰,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1、其它未盡安全事項,按照國家、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安全責任與權利

1、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有權拒絕甲方的不安全施工指令。

2、乙方必須具備法人資格,具有相應的工程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施工)許可證,並提供以下相關附件

a.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b.乙方專案負責人、專職或兼職安監人員以及施工人員名單;

c.乙方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d.乙方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及本專案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

3、乙方開工前應簽訂《安全施工協議書》和《臨時用電許可記錄單》,同意開工後方可施工。

4、專案經理是乙方第一安全負責人,必須具備本專案所需的安全施工知識和管理能力,熟悉施工設施、裝置、器材等的使用規範和安全效能。

5、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裝置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6、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7、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中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8、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

9、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的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責。

10、開工前(或增補、調換施工人員時),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或增補、調換施工人員)由甲方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的人員名單報甲方備案,未參加安全教育的人員,視為非施工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核發的上崗資格證書。

11、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12、施工現場要有必要的安全防護器具,道路施工要配備防護欄、示警線、警示牌、夜間設定警示燈。道路刨掘施工時,嚴格執行城市道路刨掘有關規定,必須用硬質圍擋隔離施工現場,施工單位要搞清地下管道分佈情況,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施工。乙方對主材、裝置應進行定點放置,放置區域設立警示標誌,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等的明顯標誌牌,夜間應設警示燈,並派專人負責看管,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設定的安全措施。

1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可能發生的高空墜落、塌陷、倒塌、觸電、高溫中暑、灼(燙)傷、中毒和窒息、物體打擊及可能引起人身傷害的周邊環境等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和安全防範措施。嚴禁在可能造成人身傷害的、無安全防護或者無安全防範措施的環境中施工。

14、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源、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開關、閥門。

15、施工現場的電器操作必須由電工負責,所用配電箱必須安裝合格有效的漏電保護裝置。

16、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應分開儲存,使用時氧氣、乙炔應豎直放置,間隔距離不小於5米;儲存和使用氧氣、乙炔都應遠離火源、電源和陽光直射。

17、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8、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逾期未整改,責令停工整頓,必要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所發生的費用或者耽誤的工期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19、乙方應保證工程的安全質量,凡在合同約定的有效期內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經分析屬乙方責任的,按工程合同執行。

20、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和裝置事故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乙方應將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21、乙方在本專案施工期間發生的違法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按協議有關約定執行。

22、其它未盡安全事項,按照國家、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四、安全施工處罰制度

乙方同意嚴格遵守《濟南熱電有限公司工程公司安全施工獎罰制度》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違章情形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參照《濟南熱電有限公司工程公司安全施工獎罰制度》有關條款進行相應處罰。

五、違約責任

1、對未簽訂安全施工協議書,擅自施工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擔全部責任。

2、未按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範、規定、要求施工,發生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其他約定

1、 如因其他原因工程延期,本協議順延。

2、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專案管理處負責人(電話): 專案經理(電話):

安全負責人(電話):

安教處負責人(電話):

專案負責人(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廠承包商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預防和減少生產中的安全事故,保障雙方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檔案規定等,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安全生產合同:

一、乙方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乙方隊伍進入甲方區域前,應確定責任心強、懂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為安全責任人。乙方安全責任人對乙方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乙方安全責任人應對乙方員工進行入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甲方區域進行作業。乙方進入甲方區域後要將作業內容、安全保障措施、安全責任人姓名、聯絡電話在甲方生產部現場負責人員處登記備案。否則,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三、乙方在甲方區域進行作業時,應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和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檔案、規定等。

四、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及其上級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乙方人員進入生產區域,必須按甲方安全相關規定穿戴好符合國家最新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五、乙方進行垂直運輸作業、安裝拆卸、起重、登高架設作業、施工用電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政府安監部門頒發的從事該工種的有效證件,認真執行其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應將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原件)集中管理,並將特種人員操作證影印件交由甲方存底。

六、乙方臨時用電、腳手架、行車、吊索具及其它施工機械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規範要求,並做好相關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和專項檢查工作。

七、每日工作前必須由乙方的安全責任人組織乙方人員召開“班前會”,做好安全生產交代。

八、在作業過程中,乙方的安全責任人應隨時對乙方作業區域進行安全巡迴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

九、乙方應在甲方區域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並認真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高空墜落等的安全防範工作。

十、乙方在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有害危險物存放處等危險作業區域必須設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必要情況下乙方還應派專人守候。

十一、乙方對因建設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必須採取專項防護措施。乙方應當遵守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作業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汙染。

十二、施工過程中,乙方要影響甲方工作時,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班長、車間領導或生產部現場負責人。

十三、甲方負責每週對乙方工作現場進行一次專項檢查,並做好記錄。平時檢查或專項檢查中,乙方人員在甲方區域的一切違章行為,甲方人員均有權利要求其立即停止作業並進行整改。

十四、乙方在甲方區域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未造成甲方人員、裝置受到傷害的)均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自負。

十五、乙方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員、裝置受到傷害的,由乙方完全負責,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給予甲方賠償。甲方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員受到傷害的,由甲方完全負責,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甲方給予乙方賠償。

十六、為保障安全生產,甲、乙方代表人有責任和義務在安全方面進行相互溝通。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日期: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合作意識,明確責任,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目的,讓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中,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不得對從事建設活動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

2、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規要求的機械裝置、設施等。

3、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專案負責人進行安全事項交底。

4、指定專人負責監管該專案的安全工作,並配合乙方解決因甲方因素而影響安全施工的問題。

5、在易燃易爆、帶電執行、機械運作的危險區域內作業,事先要求和協助乙方制訂安全措施並監督實施。

6、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業情況,對違法亂紀現象按甲方單位安全檢查考核細則規定進行違規執罰。因乙方嚴重違規施工作業而影響甲方正常生產時,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至整改驗收合格為止。

二、乙方安全責任

1、方要根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2、方的特種作業人員要依照《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3、施工中,乙方因操作不當人為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全責。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乙方如不依照甲方提出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具體操作,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施工中,如因不可預知或自然災害發生,乙方負責對現場的緊急救險和處理,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5乙方要保證定期開展對員工的安全活動及安全檢查工作。

6、乙方的施工管理幹部,工程技術人員必須熟悉《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凡不瞭解“規程”的技術人員和未受過安全教育的人員,都不許參加施工。

7、乙方要做好現場工種的安全防護用具工作。

8、在出現安全隱患時,乙方要及時予以排除。

9、乙方對工程施工物件的質量安全終身負責,除不可預知或自然災害發生,乙方要保證建築不發生傾斜、牆體裂痕、牆皮脫落等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10、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三、該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終止後本協議即告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16

甲方:

乙方:

為積極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建設方針,保證南水北調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有效控制各類生產事故,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免遭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就漳滏河灌區20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責任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責任書。

本責任書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責任書,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建設工程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第二條 工程開工前,甲方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訓,乙方應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編制安全保證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開工前上報甲方。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編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產措施等進行審查。

第四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在安全方面的指導與管理,並將有關安全技術要求向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說明。乙方安全管理人員須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留安全教育記錄(施工人員簽字)每月底報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五條 乙方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專案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若發現不安全因素,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不得隱瞞不報。

第六條 乙方作業人員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乙方特種車輛必須取得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報告,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 乙方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具的配置,嚴禁沒有勞動保護用品的作業人員進行作業。

第八條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範和本企業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如因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員傷亡事故,責任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設定明顯標誌,嚴禁一切明火作業。

第十條 乙方應當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第十一條 乙方應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定,並保持安全距離。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在作業現場、場內交通道叉口等危險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作業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汙染。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與現場作業人員簽定安全協議書,併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對作業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作業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要求每一位作業人員應知應會。

第十六條 甲方管理人員檢查工地時有權制止任何違章操作,並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滿足安全操作規程的條件後才能復工,同時對違章人員和違章次數進行記錄,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十七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若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本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並不免除雙方的其他合同責任與義務。本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補充內容:

甲方:河北省水利工程局漳滏河灌區20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專案部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在簽訂本安全生產責任書時,甲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本責任書的內容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17

安全施工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專案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定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範圍):

2、工期

工程專案施工期限:20xx年5月26日至20xx年3月 31日

第二條 雙方應共同遵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規範、規程。

第三條 安全管理目標

乙方在承擔本工程施工期間,必須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並達到以下目標:

1、杜絕重傷及以上級別事故。

2、負傷率控制在10‰以內。

3、現場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在規定時限內達到100%。

4、杜絕火災事故。

5、杜絕爆破器材事故事件。

6、杜絕交通事故。

7、杜絕鐵路交通安全事故。

8、杜絕機械裝置事故事件。

9、杜絕管線破壞事故事件。

10、杜絕職業病和急性中毒事故事件。

第四條 甲方指定本專案安全總負責人為 ,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為 。乙方指定本專案安全總負責人為 ,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為 。

第五條 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關於安全生產的指揮、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活動部署。乙方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防護措施應交由甲方審查、稽核或批准。

2、乙方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法人授權委託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資料。

3、乙方應明確本單位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專職或兼職安全員(50人以上設專職安全員至少1人,5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至少1人),認真履行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乙方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死亡事故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退場,直至中止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應對對乙方新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並將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教育培訓記錄和簽字手續)交甲方備案,接受甲方監督。

4、乙方必須為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符合要求的上崗證,自行承擔費用,並將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影印件上交甲方。沒有持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5、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6、乙方必須對進場作業人員認真進行身份核查,拒絕使用身份可疑或患有職業禁忌的人員。同時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

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實行按需配置,併到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或甲方指定的地點採購,確保質量過關。同時乙方要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同時為作業人員提供防暑、防寒等防護用品。

7、乙方必須對進場員工進行工前和經常性安全教育,確保員作業人員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並完善教育記錄和簽字手續。定期將資料收集齊全後必須報送甲方審查、存底。乙方對甲方安排的生產任務,須與甲方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8、乙方在安排作業人員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交至每一名作業人員。

9、乙方要組織施工班組積極開展班組週一安全活動和班前安全活動,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勞動保護技能,保證所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乙方負有對雙方合同中約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義務。乙方接收後,視同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完整齊全且符合安全要求,乙方獨立的對工程承擔安全責任。

10、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書面同意後方可拆除,在下班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11、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20__)的要求正確用電,不得違反“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規定。

12、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作業人員連續作業太長時間,並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13.乙方違章作業的,甲方有權制止,乙方重大違章行為的,甲方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同時對於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罰。乙方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施工

人員,應當予以及時處理,消除隱患。甲方也有權採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以消除安全隱患。

14、對甲方人員的指揮乙方無權拒絕,若甲方的指揮乙方能夠證明確屬違章指揮或者能夠證明危及人身安全、財產損失的乙方可以暫緩執行,並報甲方複核。若甲方複核後查明不屬實,乙方需立即履行甲方的指揮,同時乙方應承擔停工期間的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15、乙方施工作業人員有變動的,須及時進行崗前安全教育或轉崗安全教育,並將教育記錄和人員名單報甲方備案。

16、乙方進場的機械裝置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效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符合安全要求,自行驗收後報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特種裝置的安裝、使用和拆除必須嚴格執行《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如乙方單獨辦理困難,甲方可協助辦理,但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同時將特種裝置的相關資料報甲方審查,審查通過後方可施工。甲方對以上裝置的驗收並不免除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裝置,甲方有權採取下發整改通知單、沒收、經濟處罰甚至勒令退場等措施。

17、乙方必須書面委託固定的爆破器材領取人員負責領取和退庫,並對過程使用安全負責。

18、乙方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臨街地段、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或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必須在開工前10日將書面施工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報甲方批准,改變方案時,必須重新報批。雖經批准,但並不能免除乙方應該承擔的責任。

19、乙方必須做好現場施工安全防護,採取一切嚴密、可行、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作業人員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

近人員、機械裝置免遭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乙方對施工安全、工地相鄰關係獨自承擔全部責任,如甲方因此受到損失或導致賠償的,乙方應全額對甲方進行補償並承擔甲方所有法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

20、乙方必須虛心接受甲方、監理、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

21、乙方的著裝(含安全帽)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2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擾民行為,對工地的“三廢”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處理,費用自行承擔。

23、乙方對自己的駐地安全、保衛工作自行負責,配備醫務人員、應急藥品和器械。過程中對作業人員進行各種安全知識、衛生知識、職業道德進行教育,做到舉止文明、行為規範、禮貌待人,杜絕班前喝酒、尋釁鬧事。

2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員均無權通過任何渠道向新聞媒體、網路透漏資訊、接受採訪或提供相關材料,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需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工程總價 %的違約責任。

25、乙方應將每月完成的合同價款中 %的費用作為安全保證金預留甲方。由甲方每月/季組織一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如達到要求,則從當月/季預留 %的費用中拿出 %返還乙方,否則,甲方有權將此費用作為改善安全管理之用。

第六條 事故報告、處理與責任

1、乙方發生各類安全事故事件必須立即報甲方,最遲不得超過30分鐘,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上報。

2、發生事故後,乙方要積極組織搶救工作,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裝置或設施時,必須做好記錄或拍照。同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和現場勘察。

3、因乙方管理或防範、防護措施不力或乙方作業人員違章等原因導致發生的各種傷亡、機械裝置損壞、職業病、中毒、火災、交通事故、鐵路交通事故、爆破器材事故事件、管線破壞、建築物破壞和其他方面安全事故事件(含未遂事故事件),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後處理均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含聲譽影響)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可在計量支付中直接扣除。同時,乙方還要接受甲方上級單位或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罰。

4、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獨立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若因乙方遲報、瞞報、做偽證或擅自破壞事故現場,造成損失擴大的,乙方除承擔一切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外,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同時乙方應按照擴大部分損失的一倍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對乙方施工專案所享有的監督、指導和檢查等第五條所列的各項權利和義務,並不免除乙方承擔工程中的安全義務。乙方對施工的工程獨立承擔所有的經濟法律責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保險

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第七條 爭議

當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按照主合同糾紛處理方式解決;解決爭議的所支出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八條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安全管理方面本協議與雙方簽訂的其它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第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18

業主: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

為在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專案的安全管理工作,本專案業主(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需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排程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械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

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

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制。

從派往專案實施的專案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

專案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現場設定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

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釋出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侯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按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珠工程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

施工現場如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專案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裝置的效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裝置和高空作業的裝置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裝置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專案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失。

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盟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19

總包方: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就攀枝花泰悅居一期工程(除1#樓外)總承包工程與分包方相關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用工制度

1. 分包方須嚴格遵守攀枝花市有關政府部門關於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地建築企業來川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攀枝花市外地來川人員衛生防疫管理的有關規定以及其它關於外地來攀枝花施工企業管理的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2. 分包方須持有攀枝花市建委核發的企業施工許可證、攀枝花市勞動局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需在規定的有效期內】。並按總包方要求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施工許可證【經年審】等有效的影印件,影印件應字跡清晰,容易辨認,並加蓋單位行政公章;[不得對影印件再次影印]。

3. 分包方所有現場施工人員【 市戶籍人員】需持有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凡因為分包方工人上述證件不齊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經濟、行政、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辦理證件所需費用自理。

4. 分包方應遵守發包方制定的關於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規定等。

二、 安全生產

1. 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如果發生事故,在事故發生後1小時內,分包方應通知發包方代表報告事故的詳情;若發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分包方應立即通知發包方代表並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同時採取相應的措施。發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發生事故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3. 分包方應保證隱患整改率為100%,並達到攀枝花市文明安全樣板工程標準。

4. 分包方應保證因公死亡、重傷事故為零。

5. 分包方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6. 分包方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攀枝花市外地來攀枝花市務工人員衛生防疫管理規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攀枝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攀枝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攀枝花市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7. 分包方必須尊重並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8. 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 分包方必須執行發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需報發包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2] 分包方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跟班檢查管理。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制度

1] 分包方專案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分包單位安全資審查認可證和安全施工許可證。

2] 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培訓,參加發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試,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3] 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化,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發包,對變化的人員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後方可上崗。

4] 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簽發),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攀枝花市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

5] 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必須實施轉場教育。

6] 分包方必須執行週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 分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或發包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2] 分包方必須接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勞動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3] 分包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並嚴格貫徹實施。

4] 分包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5] 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裝置驗收制度

1] 分包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裝置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且機械效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靠。

2] 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裝置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報發包方經理部驗收。

3] 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裝置須申報發包方接受專職部門(公司級)的專業驗收。

4] 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裝置技術資料,防護裝置技術特性,裝置履歷檔案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發包方所在地政府相關規定。

5] 分包方須執行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後的交接檢驗收制度。

6] 分包方必須執行重要勞動用品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採購制度。

7] 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8] 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9] 分包方必須嚴肅執行員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a、 分包方員工在施工現場於工作時間內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b、 分包方發生事故後必須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發包方報告。並組織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者要做出記錄或拍照。

c、 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發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不得提供偽證,不準隱瞞不報。

d、 分包方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e、 如果發生傷亡事故,無論事故的責任者為何人,分包方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發包方不直接對傷亡者及其家屬。分包方應當承擔因為分包方事故的善後處理不當而發生的影響發包方工作的事件給發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B. 分包方必須教育並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本分包工程必須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種規範、標準。嚴格執行總包單位的“專案管理手冊”。

三、 安全防範

1. 分包方要對所有負責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分包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安全,不存在防礙工人安全和衛生的危險,並保證建築工地的所有人員或附近的,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需要時提供手提式照明裝置。

2.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 發包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現場被他認為是沒有適當遵守政府相關部門及地方當局釋出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方的書面同意。

4.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發包方安全部門有權停工和強行設定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5. 凡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機件等。

6. 分包方應提供和實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還需配戴面罩,眼罩,護耳、安全帶及其它人身防護裝置。分包方應呈送報批詳細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條例以供批准。

7. 分包方應在簽約之後30天內,呈送安全防範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以報發包方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此等已獲批准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規章的副本由分包方編制並且分發至所有工作場所並且張貼;還有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它檔案、標語、警示牌等類似性質物,具體由發包方決定。

8. 分包方應按規定配備至少2名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檢查、貫徹安全方案和措施並執行。

四、 消防保衛

1. 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攀枝花市政府、攀枝花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分包方應嚴格按發包方消防保衛制度及發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發包方所簽發所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發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方的要求,發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 分包方需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保衛人員負責本單位保衛工作。

3. 凡由於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後處理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發包方可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五、 現場及其人員管理

1. 嚴格遵守攀枝花市有關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相關規定;

2. 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方CI戰略的要求,按發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全體施工人員的服裝、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3. 分包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為,保持和平安定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4. 分包方應配合發包方建立工地章程,訂立在工地執行工作時需遵守的各項制度,工地章程應包括以下幾方面的規章,但不限於此。

a保安;

b施工安全;

c門衛制度;

d衛生:

e防火、其它保護臨近環境的規章;

5. 分包方在現場的人員中,應配足合格的安全員,專門處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勞務人員發生事故方面的問題,此人應有權發出指令及採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因發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責任方承擔。

6. 分包方應自費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至終在工人住處確保配有醫務人員和急救裝置等,並且採取適當的安排以預防傳染病,並提供所有的福利及衛生條件。

7. 分包方應配足合格的質量檢查人員,並指定專門的質量負責人進行整個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和檢查工作,配備足夠的質量檢測工具。

六、 協議書的份數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書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 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協議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協議條款。

總包方(蓋章):              分包方(蓋章):

總包方(簽字): 分包方(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20

甲方:

乙方:

此協議作為“專案經理目標責任承包協議書”的補充協議,甲方將合同約定的建築工程專案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協議內容:

一、甲方責任:

1、 認證貫徹和執行國家及省、市關於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法規及條例,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 甲方不得嚴格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3、 配合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4、 隨時進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 甲方監督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包括民工、臨時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

6、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監督有權查處、制止乙方的違法行為,並根據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在整個合同履約期間內,在施工過程中,甲方負責派駐安全管理員,乙方負責在施工區域內的安全責任:乙方服從甲方、現場監理即總包的管理,並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等的要求或規定,以確保施工人員在安全環境下施工。

2、 乙方在進場時應委派兼職安全員負責日常安全檢查和整改;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條例等要求的各項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及各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項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和定期檢查制度。乙方保證一旦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護好現場,拯救任何傷員,保證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並向僱主報告。由事故責任方承擔施工的責任和發生的費用。

具體要求如下:

(一) 施工前安全要求:

1、 簽訂安全協議及管理協議;健全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體系,明確雙方現場管理的對口工作人員,並佩戴明顯標誌。

2、 乙方在進場後根據施工圖及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分析識別危險源,並編制應急預案,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應急預案、施工平面佈置圖和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等資料。

3、 乙方必須給現場作業人員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4、 乙方必須對所有人員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及安全裝備。

(二) 施工過程安全管理

1、 施工作業人員進入施工區作業,只能到允許的作業區域進行施工,不準亂跑亂竄,嚴禁攜帶煙火等。

2、 進入特殊部位的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佩戴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勞保護具。

3、 施工工程中嚴格執行《作業許可證管理制度》,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現場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等危險性作業,必須辦理作業許可證。

4、 嚴格執行吊裝作業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5、 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材料、建築垃圾等,做到完工現場清,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物,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時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出工地。

(三) 施工要求:

1、 施工材料排放整齊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響施工人員的操作、巡檢。

2、 嚴禁觸動正在施工的管道、閥門、電線和裝置等。

3、 高處作業必須採取防止火花飛濺的庶擋措施。

4、 施工動火作業,要有專項安全措施,由動火單位提出,專案經理、安全員、監理工程師檢查確認,共同簽發“動火證”後方可施工。並按要求對動火區域採取有效的防火措施,配置消防滅火器材,設專人看護。

(四) 乙方出現違章情況,應接受甲方處罰,處罰標註如下:

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管理處罰標註:

序號違章情況描述處罰標註

1施工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對責任單位處罰。50000元/次

2現場發生偷盜事件,返還偷盜財物或賠償實際損失及按公安部門意見處罰。對當事人及所在單位均處罰。10000元/次

3現場發生打架鬥毆事件,不論緣由,對當事人及所在單位均處罰。5000元/次

4現場發生對成品半成品破壞事件,除恢復或賠償實際損失外,對負責人所在單位進行處罰。5000元/次

5現場施工違章指揮。500元/次

6高空作業人員不繫安全帶。500元/次

7在施工現場、倉庫吸菸。200元/次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21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專案部(分公司)

分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建築安全生產法規及標準,就 工程施工生產中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負責建立個分包方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明確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定期佈置、檢查、評價、總結工程的安全生產狀況。

2、承包方負責編制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措施,分包方進入現場施工前必須對其進行安全總交底。

3、承包方有權監督分包方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各種安全教育,並對教育效果進行評價。

4、承包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並按分包作業區域劃分分包文明施工責任區,保證現場文明施工。

5、承包方管理人員嚴禁違章指揮,發現分包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有權制止。

6、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對分包方的生產、生活區域進行檢查,對於隱患及違章有罰款權。

7、由承包方負責聯絡社會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管理工作事宜,同一協調對外關係。

8、由承包方協調各項公用安全設施及施工區域管理,減少交叉施工干擾。

第二條:分包方的責任

1、分包方在承擔工程專案、組織施工前必須向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楚劇相應登記的資質證書和有效的《施工企業(隊)安全資格認可證》,交納安全保證金,否則不得承包工程。

2、分包方必須尊重並服從承包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自身隊伍的安全管理機構,自覺遵守承包方及承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部門的各項管理,並認真執行以下制度:

(1)安全培訓教育認可制度

A、分包方單位經理、主管生產的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負

責人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及年審考核,並持有效的《安全生產資格證》上崗;

B、分包方必須設立現場安全員,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辦《安全生產上崗證》,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分包單位人員需變化時,必須提出計劃報告承包方,工人變換工種,必須進行變化工種安全教育。

C、分包方應經常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配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2)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A、承包方負責編制工程專案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

案,分包方在承包方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專案(或單項作業)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經承包審批後方可實施,變更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B、依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分包方必須執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組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

C、分包方若使用承包或其分包方的安全裝置,分包方必須按規定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裝置驗收制度。安全防護措施、裝置需經承包方驗收後,辦理書面驗收手續,方可施工,驗收手續建檔存查。

(3)安全檢查制度

A、分包方負責施工區的安全防護,接受承包方及上級主管部門

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和獎罰。

B、分包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並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檢,班組自檢,實行隱患整改消項制度。

a、分包方要認真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認真執行,確保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制止違章冒險作業。

b、分包方必須按承包方的要求為其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配戴,使用。

c、分包方按承包方提出的隱患,對照整改通知單及時按要求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時間、按時整改。如不能按要求整改完畢,分包方必須停工整改。否則一切後果由分包方負責。

d、分包方的施工人員有權制止各種違章指揮,有權停止冒險作業,並有權向上級安全部門彙報。

e、分包方負責其施工區域的文明施工,對辦公室、宿舍、食堂加強衛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種傳染的發生。

f、分包方負責其人員的生活管理。要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法規,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嚴禁聚眾賭博、傳黃播淫、酗酒鬧事,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杜絕社會治安、交通、消防、觸電、溺水等事故發生。

第三條:分包方在施工期間使用的機械裝置和工具均由分包方自備,如發生單位間相互使用時,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物符合安全需要,借入方要進行必要的檢驗,借入方一經驗收使用,則負責借入物的安全使用、損壞遺失賠償等責任,在使用過程眾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非分包方設立的安全防護設施、消防器材裝置以及安全標誌不得擅自拆毀、毀壞,改作別用或變更位置,因施工需要作相應變動的必須由承包協調和處理。

第五條:若分包方在施工眾與其它施工單位相遇或發生立體交叉作業,危及安全時,亦可委託承包協調處理,分包方應自覺服從和配合承包方統一排程和安排。

第六條:分包單位自備大型吊裝裝置,必須在市建委註冊,經專業部門檢驗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分包方在僅此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吊裝等作業時,需在作業點的四周拉設警戒線、警戒牌和派專人落實監護,必要時可通知承包方協助和配合。

第七條: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它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必須使用明火、加熱防凍措施時,應指定專人值班。

第八條:分包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設施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不得隨意向上(下)拋扔物料,不得隨意挖掘打樁。如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地下設施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損失,責任由分包方承擔,並負責全部損失費用。如遇到情況應及時向承包和有關部門聯絡,採取保護措施。

第九條:工程專案在工作時間和從事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人員傷亡,要立即逐級上報。發生事故後,分包單位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承包報告,並積極組織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要作出記錄或拍照。

第十條:分包方要嚴格履行協議的內容,因疏於管理或制度措施不落實,導致的各種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傷亡指標由分包方承擔。死亡、重傷事故的家屬安撫及後事處理工作由死者、重傷所在單位負責。

第十一條:由於分包方達不到協議要求的,承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或補充完善。對安全事故隱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等,有權簽發“違章通知書”和“違章罰款單”;對嚴重違章冒險作業、嚴重違章指揮、確有隨時危及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情況不聽勸阻時,有權簽發“立即停工通知書”和“違章罰款單”,分包方應按承包方要求進行整改或補充完善,直至符合約定的條件。對於不服管理或管理不善而導致的違法、違章,承包方可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處以300-3000元的罰款;對出現的輕傷事故每起處5000元罰款,重傷事故處20000元罰款,死亡事故處50000元罰款。隱瞞事故不報或緩報的,追加罰款10000元。

第十二條:承包方要對安全管理紕漏的、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的分包單位進行嚴肅處理,對問題嚴重,屢教不改,甚至不服從管理的分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分包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第十三條:分包方不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本協議分別分別職責規定施工,受到上級主管部門處罰的,承包方有權加倍處罰。

第十四條:本協議規定內容與上級規定相牴觸之處,以上級規定為準。

第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終止後即告終止。

第十七條:本協議與分包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專案部/分公司(蓋章)

責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分包方: (蓋章)

責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2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條例明確各自在施上中的合法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根據工程具體情況,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雙方針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協商資源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

4、工程概況:本工程位於莊河市三環大街,因河道年久末通,故對河道內生活垃圾進行清理,其主要工程量如下:明渠依據圖紙計算長10897米,清淤深度為06米,寬度與河道同寬,清淤土方量為25303;暗渠依據圖紙計算全長為60906米,清淤深度為06米,寬度與暗渠同寬,清淤土方量為173913。

二、上程內容

清理改河道內的淤泥及生活垃圾,工程量約為3620立方米。

三、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為:壹拾伍萬元整(¥15000000元),本工程專案為一次包乾價,超支不補。

四、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

五、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標準: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河道內的淤積土力及生活垃圾全部清理,達到交工要求方為合格,按招標圖紙施工。

六、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建設單位及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100%。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對乙方施工質量及工程進度隨時隨地進行抽驗及抽察;甲方須保證乙方施工過程中,不受到影響,對於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群眾糾紛,甲方負責出面協調解決,原則上不影響乙方施工;甲方每天匯同監理及建設單位對土方工程量進行認證。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具體施工方案,乙方須嚴格按照方案內容細則執行,如果不按操作流程野蠻施工,出現一切後果,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乙方在淤泥向場外運輸過程中灑漏在道面上的垃圾應及時清理,如若造成不良影響,由乙方自己協調解決;乙方在暗渠清淤過程中,須做好通風,堅決杜絕因通風不暢對工作人員缺氧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如若發生,所有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工人在暗渠施工時,須配戴防毒而具,暗渠中決不允許有明火產生,如因工人吸菸等其他因素導致暗渠內氣體爆炸及燃燒,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所有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暗渠清理過程中,需在暗渠頂蓋開鑿洞口及柏油路面開槽,開洞處做好警示標誌,避免非工作人員靠近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如若發生,所有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施工完成後須立即恢復原樣,減少對道路交通造成影響。

暗渠內有毒有害氣體每半小時測定一次,並實時記錄數值,如因乙方原因未對暗渠內有毒有害氣體進行測定造成人員傷亡,乙方自

行承擔一切後果;暗渠內電源必須在12以下(含12),嚴禁私拉電源,如因乙方私接電源且超過12電源造成觸電等安全事故,乙方承擔一切後果;所有工人在施工期間嚴禁飲酒,如因飲酒造成人身傷亡事故,所有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具體施工方案執行。

八、其他事項: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拒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3、乙方應慎重,嚴格按照圍家關丁施工建設安全的法律規定及行業規定進行安全施工,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5、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壹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23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食堂)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一.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護各位工友及家屬的安全健康,保證工地的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協議。

二.協議內容:

1、乙方應該與甲方簽定《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的義務。

2、乙方必須乙方人員進行日常安全教育。

3、乙方應該對乙方人員進行文明禮儀教育。

4、乙方應該及反饋乙方人員對食堂的建議、意見。

5、乙方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食堂。乙方人員進入食堂之前,須經食堂的負責人同意,並且不影響甲方安全工作的前提下。

6、甲方應該全力做好食堂的工作,保障各位工友的飲食健康。

7、甲方應該接受乙方的合理的建議、意見。改進食堂工作。

9、甲方應該做好食堂安全衛生工作。

10、對於乙方工友的合理的,必要的要求,甲方能夠做到的,就應該做到。

11、如果發生爭議,糾紛,甲乙雙方領導得知後,馬上趕到現場,或者指派其他領導馬上到現場。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積極地把爭議,糾紛平息。如果事態惡化,後到場的一方應該對惡化情況負主要責任。

12、甲方應該做好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安全、文明禮儀教育。

13、甲乙雙方應該經常互通情況。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24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租賃方:________________

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專案工程的安全生產正常順利進行,保證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經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三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一、三方共同遵守條款:

1.三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規定及管理辦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三方均有對安全隱患及違章操作有監督和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不得違章作業,電動吊藍使用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三方工作中發生矛盾時具體問題由三方協調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二、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承租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有關條款。

2.承租方應對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並監督執行。

3.承租方應滿足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於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指揮違章作業。

5.承租方對違章作業、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處罰權力、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6.當事故發生後承租方有義務協調處理。

三、租賃方責任及義務

1.租賃方提供的電動吊藍必須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檔經檢測合格的。

2.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藍進行維修、維護等跟蹤服務出現故障應及時排除。

3.租賃方在使用電動吊藍前要對使用人員進行吊藍正確使用的安全培訓、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賃方統一頒發臨時上崗證。

4.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電動吊藍使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由於電動吊藍裝置本身的問題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的賠償,以及給租賃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均由租賃方負責。

四、使用方責任及義務

1.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隨意動用吊藍。

2.電動吊藍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和試執行。確認各部位無問題時方可進行作業。(按檢查表進行檢查)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正確操作。

4.電動吊藍嚴禁超載,必須按額定載荷使用。不準將吊藍做為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5.電動吊藍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帶病執行。

6.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不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操作,使用方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人員傷、殘事故和經濟損失等由電動吊攔使用方負責。

五、事故處理

1.由於租賃方機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賃方參照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給予承租方一次性經濟補償。

2.由於使用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參照現行規定處理並負責操作人員個人及其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3.無證操作或未經租賃方和租賃方同意私自使用電動吊藍,發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與國家、_____市相關規定牴觸時應按照國家、______市現行規定實施。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各執一份。

三方簽字之日起到電動吊藍全部退場這段時間有效。

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租賃方:_______________

適用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25

甲方:

乙方:

隨著氣溫的逐漸回暖,湟西專案的各項工作也將形成大幹態勢。為確保我專案的各項工作安全有序的進行,經雙方協商,甲方和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負責乙方上路作業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對各項施工作業面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監督和管理。

二、各施工機械車輛要有專人負責和監管。一切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必須聽從和服從甲方的命令和指揮。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三、乙方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駛證,並懸掛“XX專案”字樣的牌子方能在指定的區域內進行本專案的道路施工任務。否則,因違反規定所發生的一切後果,全部有乙方負責。

四、乙方負責對施工機械的保養和看護工作,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睡覺,如在此期間發生機械零部件丟失和損壞情況,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將不定期地對各施工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工作,對不按交通法規駕駛車輛人員,除執法部門處理外,專案部也將給予警告和嚴厲的經濟處罰。

六、甲乙雙方要認真執行上述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商議。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20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26

甲方:

乙方:

為加強 廠承包商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預防和減少生產中的安全事故,保障雙方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檔案規定等,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安全生產合同:

一、乙方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乙方隊伍進入甲方區域前,應確定責任心強、懂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為安全責任人。乙方安全責任人對乙方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乙方安全責任人應對乙方員工進行入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甲方區域進行作業。乙方進入甲方區域後要將作業內容、安全保障措施、安全責任人姓名、聯絡電話在甲方生產部現場負責人員處登記備案。否則,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三、乙方在甲方區域進行作業時,應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和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檔案、規定等。

四、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及其上級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乙方人員進入生產區域,必須按甲方安全相關規定穿戴好符合國家最新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五、乙方進行垂直運輸作業、安裝拆卸、起重、登高架設作業、施工用電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政府安監部門頒發的從事該工種的有效證件,認真執行其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應將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原件)集中管理,並將特種人員操作證影印件交由甲方存底。

六、乙方臨時用電、腳手架、行車、吊索具及其它施工機械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規範要求,並做好相關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和專項檢查工作。

七、每日工作前必須由乙方的安全責任人組織乙方人員召開“班前會”,做好安全生產交代。

八、在作業過程中,乙方的安全責任人應隨時對乙方作業區域進行安全巡迴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

九、乙方應在甲方區域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並認真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高空墜落等的安全防範工作。

十、乙方在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有害危險物存放處等危險作業區域必須設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必要情況下乙方還應派專人守候。

十一、乙方對因建設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必須採取專項防護措施。乙方應當遵守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作業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汙染。

十二、施工過程中,乙方要影響甲方工作時,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班長、車間領導或生產部現場負責人。

十三、甲方負責每週對乙方工作現場進行一次專項檢查,並做好記錄。平時檢查或專項檢查中,乙方人員在甲方區域的一切違章行為,甲方人員均有權利要求其立即停止作業並進行整改。

十四、乙方在甲方區域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未造成甲方人員、裝置受到傷害的)均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自負。

十五、乙方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員、裝置受到傷害的,由乙方完全負責,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給予甲方賠償。甲方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員受到傷害的,由甲方完全負責,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甲方給予乙方賠償。

十六、為保障安全生產,甲、乙方代表人有責任和義務在安全方面進行相互溝通。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廠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日期: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27

為了加強露天採礦安全管理,防止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保護採礦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和採礦單位的財產免受損失,特簽定以下協議:

一、山西集團勉縣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甲方,採礦承包單位作為乙方。甲乙雙方必須按協議各項規定履行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增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觀念和勞動保護意識。不斷加大安全生產經濟投入,解決安全生產隱患,消除作業危險,積極改善作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預防職業危害,對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負責。

三、乙方必須做好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和作業措施落實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健全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經常組織學習,增強從業人員遵章守法守的自覺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勞動安全防護能力。

(三)、嚴格執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乙方在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新工人上崗必須由老工人進行帶培,熟練崗位技術操作後方可安排獨立操作。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安排上崗作業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四)、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例會記錄、安全隱患整改記錄、安全生產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記錄、安全培訓記錄、安全檢查記錄必須健全,並認真及時填寫。建立職工基本情況登記薄、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和特種裝置檔案及危險源檔案。

(五)、乙方的廠內機動車輛、運礦車輛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未有駕駛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後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單位的特種專業人員,如電工、焊工、壓風工、起重工、捲揚工、鍋爐工、挖掘機工、裝載機工、爆破工等必須持操作證經“三級”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無操作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安排上崗作業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七)、乙方必須為職工按國家規定辦理工傷保險。

(八)、乙方必須按勞動法規定,禁止從業人員疲勞作業,維護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九)、不準招用未成年工從事礦山工作和危險作業。

(十)、從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離職後,乙方應到職業衛生部門對其進行健康體檢。

(十一)、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並監督正確配備和使用。

(十二)、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必須達到國家規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盜、防爆、防火等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並保證良好。守護員和保管員要設專人,並嚴格執行儲存、領用、發放制度。庫區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的警示標誌。

(十三)、乙方不準使用國家法律規定禁用的特種裝置和淘汰報廢的特種裝置,使用特種裝置必須經上級安全技術監督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未經檢測使用的,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十四)、乙方要與從業人員簽定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十五)、新建、擴建、改建的專案,乙方應嚴格按照相關設計建設施工,落實“三同時”法律規定。

(十六)、乙方必須加強內部環境衛生和文明生產管理,保護環境和防治環境汙染。對廢氣、廢水、廢物、粉塵等應採取有效地防治措施。

(十七)、乙方必須加強內部防火安全管理,落實防火安全管理責任制,有效使用和控制火源,各部位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十八)、乙方必須結合內部實際,制定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十九)、禁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從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脅的,有權停止作業並撤離作業現場,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二十)、乙方必須按照公司生產技術部門的要求進行施工,未按技術要求和相關設計要求施工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二十一)、露天採區應建避炮室,避炮室必須堅固,安全可靠。

(二十二)、露天採區必須加強採礦邊幫管理,採礦要形成階梯狀安全平臺,邊坡角要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機械採挖邊坡高度不大於機械挖掘高度的1.5倍,人工鑿巖採礦邊坡高度不大於6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要加強作業過程中的邊幫安全檢查,邊幫上的浮石、傘簷要及時除淨,未除淨不準作業。當邊幫發生裂痕或有塌落徵兆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到安全地帶。

(二十三)、雷雨天禁止露天採礦作業和爆破作業。

(二十四)、處理邊幫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和監護,操作人員必須繫好牢固的安全繩,邊幫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和車輛通行。對能進入危險區域的路段設明顯警示標誌。

(二十五)、加強爆破作業的安全管理,爆破作業必須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由專職爆破員爆破,並嚴格執行《公司爆破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有聲響警戒訊號的必須使用聲響訊號。對於能進入爆破現場危險區的路段必須安排專人警戒和設明顯警示標誌。露天爆破警戒安全距離為300米。

(二十六)、採礦邊坡頂部或採空區及廢棄的採場以及易發生墜落等危險區域必須設立警示標誌或採取防護措施。

(二十七)、採區高壓線路與地面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有危險的部位必須設防止觸電的警示標誌,所有通電裝置的電纜、電線要達到絕緣良好,各配電部位都要有防止觸電的安全防護裝置。電纜禁止在水中浸泡。

(二十八)、露天採區必須有防洪和排水措施,禁止採區內積水。

(二十九)、乙方採礦與地下采礦或與相鄰採礦之間互相採礦作業發生危險影響時,互相必須簽定安全協議,明確相互安全責任,落實好安全措施。

四、乙方必須落實好下列安全作業措施:

1、起重作業須有專職起重指揮人員負責指揮,不準多人指揮。起重物下和危險範圍內不準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須檢查合格,挖掘裝置作業半徑內不準有人停留。

2、兩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採取防止人員墜落安全保護措施,使用梯子作業必須有人把扶和監護,高空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禁止夜間或雨雪天、大風天進行室外高空作業。

3、裝置安裝和檢修必須遵守公司《裝置安裝和檢修作業規程》的規定。

4、在裝置倉內、礦倉內、漏斗內、地溝、槽內、水池內、硐內和井內等危險部位作業時,外面必須有專人監護。

5、電器裝置和設施安裝、維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非電工不準操作。一切配電線路和裝置不準漏電或裸露,必須有可靠絕緣保護裝置,並達到技術規範要求。

6、在金屬容器及井下和潮溼部位作業時,工作行燈照明電壓必須在36伏以下。

7、使用運轉、轉動的裝置必須指定專人操作,裸露的轉動部位必須安裝防止絞傷的防護罩或安全防護裝置。

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準接近火源,嚴禁將易燃易爆物等危險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記憶體放。

9、使用氣瓶壓力容器時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10、排毛場、落地礦堆卸料邊緣必須採取阻車措施,倒車時應有人指揮。

11、在易發生觸電、墜落、摔傷或禁止人員進入的危險區域及部位必須設定危險警示標誌。

四、責任與處罰

(一)、乙方作業人員要在指定的作業地點作業,不準到公司各生產崗位和作業現場及其它施工作業現場亂走亂竄,因此發生本人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發生的傷害或對他人造成傷害、財產損失事故、裝置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甲方人員在配合乙方作業時,甲方或乙方人員發生的傷害人身事故、裝置損壞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民事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一切民事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在甲方的作業現場作業將甲方人員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在運礦、裝礦、卸礦、爆破、起重、採礦、剝巖或其它作業中,發生人身事故、裝置事故、財產損失事故或其它災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變更協議時,必須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變更申請,未提出變更申請仍執行此協議。

六、甲方可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指導,有關文書和文字材料。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和工作檢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產管理,乙方要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檢查和批評指導。

八、甲方可依據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相關規定,對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規定的行為可給予當場制止和處罰,罰款為10萬元以下。對存有重大隱患的,有權停止其作業並限期整改。

九、乙方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報告並及時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乙方要主動配合事故調查,不得隱瞞不報。

十、乙方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甲方給予乙方處2萬元以上罰款。因上崗人員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發生事故的可加倍處罰。

十一、安全罰款,乙方應現金交納,不及時交納罰款的,甲方則通過公司財務部強制從施工費或採礦費中扣除。

十二、此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篇28

大樓林立是_________這特大型城市的特徵之一,因而大樓物業管理自然而然成為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一塊。其中年代久遠、標準低下的老大樓又是安全生產管理軟肋所在。大樓作為高層建築存在自有的特殊風險,電梯事故風險、消防事故風險、裝修事故風險、高處墜落事故等,老大樓尤為突出。

_________大樓系20世紀八十年代的產業,與_________樓同為聯體姐妹樓。共用同一裝置、具有同出一轍的毛病。大樓設施裝置的不良運作狀態越來越明顯,就象年事已高的老人,疲於奔命,成為管理人員揮之不去的一塊心病。

物業管理的首要目標應該是安全,面對此現狀我們心急如焚。我們立即著手解決逼近大樓的幾大危急事項,讓老樓換新貌。

評估高層建築的活力所在,其中之一體現在電梯能運作自如。大樓造得早,使用目前已不多見的歐式瑞士製造的電梯,原本就“水土不服”,電梯平穩性和舒適網感均較差,加上年久失修,困人故障頻繁發生。_________年曾改造過一次,由於資金面的短缺,僅侷限於改造電氣系統、控制系統,而早已老化的機械系統卻未作相應改造。所以,一直未能扼制電梯困人事故的上升勢頭。20_________年,我們再次籌措資金,將老化的瑞士門機系統更換成日本三菱門機系統,電梯困人事故大為減少,乘用感覺好多。

如說電線老化發生在_____以下舊裡按理順章的話,然而高層建築同樣存在電線老化的通病,亦說怪不怪。因為大樓經過18年的自然損耗和人為折騰,已與原規規劃設計時大相徑庭。電線老化尤為嚴重,居家和辦公使用各種家電,用電量瞬間劇增,初裝電線已不堪承受這幾何級增量的重負,經常性停電_____。特別在節假日與高溫、暴冷時變臉為高峰期。我們動用維修基金,將進戶電線換成規格2平方以上的,一下子緩解了停電事故的發生節奏。以後,一旦資金到位再次進行電錶擴容,一攬子將擾民以久的用電問題得以徹底解決。

說起居民皆知,_________大樓與新民晚報大樓共為姐妹樓,共用消防系統,共用位於_________大樓地下室的消防泵和噴淋泵,就象一對共用一個心臟的聯體嬰兒,實屬先天不足,已為後天預留下不少難分難解的問題,以至十幾年來一直無法界定雙方的權力與義務。20_________年3月,系統受難年網久失修的弊病,瞬間顯露無遺,地下室噴淋管路突發透水,地下室變成地下下水道,電源一時又無從著手切斷,情況十分危急。我們即時啟動了事故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組織搶險救災,首先切斷電源,冒著8kg的水壓屢次進行強行封堵出水口,最後制止了透水。為了一次性解決歷年遺留問題,與新民晚報樓協商解決方案。改造方案確定後,在本月內就及時更換了一套溼式噴淋裝置,使基礎設施定格到歷史已來的最佳狀態。

我們抓緊、抓好了特種裝置管理、用電安全整改、消防設施整改,使大樓安全生產工作上了臺階。為什麼我們會這樣做,因為別人的教訓是前車之鑑。所以,我們寧願在安全生產上多投入,盡力提高裝置設施的本質化安全水平,也不願發生事故。因為一旦發生事故,蒙受的形象損失和付出的經濟代價要比為預防事故而支付的安全投入大得多。

講到安全生產工作的體會,其中感觸最深的有幾條:

1.對老大樓除了要繼續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監管,還須對高危人群、高風險環境的綜合防治,即從管物、管事為主向管事和關注人的安全為主轉變,關注家居、工作場所、公共場所的全方位安全。在樓道、電梯等配套設施設定無障礙設施,極大方便家居和辦公。

2.為了滿足社會的安全需求,針對社群內不同的環境及人群開展全方位的安全介入活動,起了短平快的作用,及時堵塞了安全漏洞,消除各種人們生活和生產中的安全隱患。如開展形式多樣的防火宣傳活動,提高人預防火災的知識、信念和行為習慣水平。在遇到火災發生時可以做出應急反應,將火災所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點。

3.要實現安全生產必須是物防、技防和人防並重。安全物防是基礎,員工誤操作也不至於受傷害,需要裝置設施的本質化安全作支撐;安全技防是手段,是防止事故發生的重要前提,使員工作業儘可能脫離危險作業環境;安全人防是根本,既要制止員工的作業違章,更要制止管理者的管理性違章,所有這些都通過嚴格的資質把關、制度管控和提高綜合素質三者相結合。

4.企業安全制度是國家安全法規在企業的延伸,用以規範和考量員工的行為;企業安全制度是員工的行為準則,從上至下都必須遵守。正是這些安全理念與取向,使得員工自覺規範自己行為,事故得到較好控制,從而極具實效地提升了企業的安全工作水平。

今後的任務是繼續在現有的安全基礎上,建設安全社群,構築和諧家園,也是我們的出發和歸宿,因為大樓是社群的一個組成部分,也是建設安全社群的參與者。我們建立活動形成制度化、科學化、動態化的格局,形成日常監管、半年隨訪、年度評估的流程,達到建立安全促進和傷害預防的長效機制目的。比如以消防安全為例,消防設施佈局、消防裝置的使用、火災的處置、火災的逃生、樓道內通道的暢通等細節,形成體系,嚴格管理。

常言說得好,安全事故出於細節;安全防範源於細節;安全控制在細節;細節決定成敗,這歷史經驗的真諦。

我們針對大樓居住和辦公兼有的狀況,從小事抓起,從日常工作做起,抓細抓實,做好下列幾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