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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調研報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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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良貸款的形成原因:

信用社調研報告4篇

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貸款是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從某種意義上講,是幾十年來我國農村經濟形態深刻變遷直接或間接遺留下來的歷史問題的反映。對於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貸款應基於對歷史和現實的客觀分析,站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高度,探索化解的思路和對策。對不良貸款形成的可能原因進行分析,有助於信貸管理人員預防貸款風險。

一般而言,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形成的原因可以分為借款人的原因;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失誤;其它原因等三大類。

(一)、作為貸款人的農村信用社自身貸款管理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貸款風險識別和篩選機制不健全。主要有:對新的、資本不充足的、而且尚未開發的業務融資、貸款不是基於借款人的財務狀況或貸款抵押品,而是基於對借款人成功完成某項業務的預測。或者在借款人的資信程度及償還能力產生質疑的情況下,發放貸款過分倚重第二還款來源(如抵押物);貸款用於投機性的證券或商品買賣;貸款的抵押折扣率過高,或抵押品的變現能力很低;異地貸款、多頭貸款過多,缺乏有效的監控;貸款已存在潛在風險時,沒能及時採取果斷措施;貸款已明顯出現問題,卻疏於催收或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清收,把希望寄託於借款人“奇蹟的發生”或不再過問,使貸款造成損失等。

二是貸款管理機制設定不合理。主要表現有:在貸前信用分析階段,獲得的貸款資訊不完全,貸款專案評估質量不高。部分信貸人員缺乏必要的信用評估、財務分析知識和經驗,發放貸款時又沒有充分聽取必要的勸告而發放調查不充分、信貸資料有缺陷、抵押物變現力差、不足值的貸款;在貸款的審批階段,未嚴格把握貸款審批條件;貸款集中程度過高,過分集中於某一借款人,某一行業、某一種類貸款,致使貸款風險相對集中,貸款金額超過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而無力償還。使借款人產生“債多不愁”,或者乾脆對信用社聲稱“反正欠這麼多貸款,不增加貸款則其他貸款更加無法歸還”,以一種無所謂的無賴態度毒化借貸雙方關係,使信用社處於被動尷尬局面;貸款發放後信貸管理人員對日常監督管理不力,存在“重放輕收輕管理”的現象;部分信用社由於人手較少,根本沒有按照信貸操作規程執行等等。

三是信貸人員素質的制約。人是事業成敗的關鍵因素之一。信貸人員除了必須具備一定的金融理論、企業財務管理、法律制度等業務知識外,還必須具有誠實的品格和強烈的責任心。信貸工作人員的素質直接影響到貸款的質量,尤其是在管理體制不健全、貸款運作不規範、約束不力的情況下。由於多種因素的制約,當前農村信用社信貸人員的數量有限,部分人員素質不高,難以進行貸款的科學決策和有效管理,違規放貸時有發生;在執行信貸政策方面,有的信貸人員隨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現象。在風險的預測方面,有的信貸人員缺乏科學的理論知識,憑主觀經驗的成分較重,用經驗代替制度。對於即將產生風險的貸款,不能拿出一套完整的防範措施和處置辦法來,只是將希望寄託於借款人能扭轉局面或輕信借款人的還款承諾,白白浪費和錯過了清收不良貸款的有利時機。加之由於管理體制原因以及改革步伐相對滯後,部分信貸員“在其位而不謀其職”工作主動性差,缺乏開拓創新精神,不能幹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這些自然加大貸款風險。

四是自身經濟利益的驅動。利益與風險並存,一些農村信用社盲目地追求高效益,一味地支援風險企業和風險專案,這種貸款配置本身就孕育著高風險。

(二)、借款人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借款人欺詐。借款人欺詐可分為普通欺詐和嚴重欺詐。所謂普通欺詐行為,指借款人主要通過向信用社提供部分虛假資訊以改善本企業的資信狀況,獲得用於借款人生產經營活動的貸款。這種欺詐的特徵有:(1)借款人向信用社提供的資訊部分虛假;(2)提供虛假資訊的主要用意在於提高其資信狀況,期望獲得信用社的充分信任;(3)獲得的貸款主要用於真實的生產環節。如果經營按計劃進行,借款人也不願意拖欠貸款而在信用社留下不良記錄,即使出現其他情況時,借款人雖然無力歸還貸款,但通常願意與信用社合作。嚴重欺詐是指借款人通過一切手段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並貸款主要用於借款人從事的主營業務以外的行業或挪用貸款而獲取個人利益。這種欺詐的主要特徵有:(1)為了獲得貸款,借款人不惜一切手段(包括違法手段);(2)借款人對其從事的行業並不真正關心,甚至借款人根本沒有正當主業,或者從事的行業的目的就是為了更方便地獲取貸款;(3)借款人獲取貸款並不用於主要業務,而是以轉移、投資、奢侈消費等方式,鯨吞貸款。這類欺詐行為主要以騙取信用社貸款為最終目的,且通常利用、拉攏或腐蝕信貸人員,因這種惡意欺詐希望而造成的不良貸款風險極大,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二是借款企業經營機制不健全,經營管理不善,缺乏市場觀念、競爭意識、健全機制和發展能力,形成高負債、低效益、軟約束、超分配的局面,致使企業經營困難,甚至倒閉。(這在以前的“五小”企業和部分民營企業中表現相當突出)。給信用社貸款造成損失,形成不良貸款。

三是借款人通過企業改制,將信用社的貸款“一改了之”。隨著我國國有企業改革深入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企業間的兼併、收購以及企業改制成為一種普遍現象,有的企業通過上述行為盤活了資產、扭虧為盈,重新獲得生機。與此同時,部分經營正常的企業,也借兼併、破產、重組、改制之機“逃債”、“廢債”、“懸空”信用社債權。大量的信貸資產在企業改制中打了水飄,成了企業改制的犧牲品。

四是借款人遭受不可抗拒因素影響,致使貸款形成不良貸款。各種自然災害,如地震的出現,山洪的暴發,颶風的驟起,久旱無雨、農作物遭病蟲害侵襲等。由於我國農業的基礎較薄弱,農業耕作的機械化程度相對較低,農民抗禦自然災害風險能力較低,大多數地方存在靠天吃飯這種情形,這增加了涉農貸款收回的不確定性和貸款的風險性。一旦遇到自然災害,農作物減產,農業欠收,直接影響農民收入,影響貸款的歸還。

(三)、其它方面的原因主要來自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政策因素。由於巨集觀經濟政策缺乏連續性,經濟波動的頻率高、幅度大,使信貸擴張和收縮的壓力相當大,在巨集觀緊縮、經濟調整時期,往往形成大量貸款沉澱。

二是行政干預因素。主要表現為地方政府壓,地方財政擠,迫使農村信用社發放大量指使性貸款、救濟貸款,貸款行為行政化,信貸資金財政化,直接削弱了貸款產生經濟效益的基礎。特別是1999年關閉農村合作基金會,政府為保社會穩定,將農村合作基金會的借款劃轉給農村信用社,其中有90%以上的借款難以收回,形成不良貸款。據瞭解,各地政府及部門在農村信用社都不同程度存在借貸業務,部分政府借款雖已逾期多年,卻不能苦”,根據不同的貸款物件,根據不同的情況採取責任清收、跟蹤清收、行政清收、依法清收等針對性措施,創造性開展工作,提高清收不良貸款的成效。

1、實行貸款清收責任制,實行崗位清收。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把清收指標落實到人,並納入主任、信貸人員的年度工作目標和業績考核,與經濟利益掛鉤,按月考核。

2、委託清收。將適合於非金融系統外人員清收的貸款委託他們,並給予適當的報酬。

3、清收擔保、抵押貸款。對有擔保的不良貸款,要做好擔保單位的工作,由其予以償還。對抵押貸款要通過法律程式予以執行。

4、專項清收。對那些問題嚴重,欠款時間較長,收回難度大的大額不良貸款,可組織專門人員進行專項清收。

5、通過“拍賣”方式,盤活清收。拍賣由市、縣聯社成立的不良貸款經營部負責。採取公平競爭,出榜公佈,公開拍賣,就高不就低的原則。

6、行使抵銷權。若農村信用社與借款人之間互負有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農村信用社可根據《合同法》第99條的規定,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農村信用社在主張抵銷時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附期限。

7、行使代為權清收。當借款人無力履行債務,同時借款人享有的債權卻怠於行使,致使農村信用社的到期債權不能實現的,農村信用社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合同法〉司法解釋》第一部分第11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為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8、行使撤銷權清收。如發生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等情況,致使農村信用社的到期債權不能實現的,農村信用社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以上行為。撤銷權自農村信用社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9、發揮地方政府部門的行政作用,藉助行政力量清收。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入要經常主動協調地方黨政的關係,及時彙報在清收不良貸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取得黨政部門的關心、理解和支援。

10、適量注入信貸資金,“放水養魚”盤活清收。對一些暫無還款能力,但信譽較好的客戶,在考慮其還款計劃的基礎上,適量投入一些貸款,幫助其培植還款源,經營重新走上正軌,儘早歸還貸款本息。

11、積極參於企業改制,跟蹤落實陳欠舊貸。信用社要加強與有結欠貸款企業的聯絡,及時瞭解企業改制資訊,及早介入企業改制,變更、落實債權債務關係。

12、依法提起訴訟,強制清收。對少數有償還能力,而拒不歸還貸款的“賴賬戶”、“釘子戶”、“地痞戶”,選準突破口,嚴厲進行打擊,通過依法提起訴訟或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等法律手段,強制收回貸款本息.

農村信用社隊伍建設情況調研報告信用社調研報告(2) | 返回目錄

人才是企業的第一資源,人才隊伍建設事關企業的興衰,特別是政策性、知識性、專業性比較強的金融企業,顯得更加重要。農村信用社能否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在激烈的金融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人才隊伍建設是前提和保證,因此,農村信用社就必須根據自己的特點,制定出適合自身業務發展的各層次的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只有各層次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提高了,農村信用社工作的整體效率才能最大地提高。結合筆者對該單位實際情況進行調研,由此而引發了對目前農村信用社隊伍建設的一份淺見。

一、信用社基本情況

蒙陰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賈莊信用社位於蒙陰縣最北端,比較偏遠,為轄內九個行政村0.9萬人提供金融服務。截至目前,該社各項存款餘額達到6027萬元,貸款餘額達到2942萬元,實現營業收入286萬元,各項業務穩步發展。

1、人員情況:該社現有幹部職工11人,平均年齡在37歲,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幹部職工5人,佔員工總數的45%。

2、崗位設定:賈莊信用社現在設定主持工作主任一名,內勤主任一名,主管會計一名,借據崗兼立據崗一人,櫃組會計2人,複核員一人,出納員一人,外勤業務人員2人。由於單位業務相對較少,地理位置偏遠,給工作和生活帶來很多不便,所以單位人員情況基本保持不變,人員相對較少,基本保持最原始的業務操作流程,有的員工還身兼兩職,除存在較大風險隱患外,給業務發展也帶來不便,對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形成了一定的阻力,制約了業務的發展。

二、存在的問題

(一)、內部管理體制不順,用人機制不活。1996年與農業銀行脫鉤前,農村信用社歷年接收的新員工大多數是頂替、照顧的內部職工子女,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行社脫鉤後,儘管採取了很多措施,加大培訓力度,鼓勵員工利用業餘時間積極參加各種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學歷教育,再加上近幾年來,從大中院校引進了二十幾名大學生,但是由於受體制原因的影響,仍然滿足不了現在的需求,一時還不能改變現在的狀況,形成了隊伍老化、制度不活、競爭軟化的落後局面。

(二)、知識結構和年齡結構老化,高素質複合性人才嚴重匱乏。一是缺乏既具有一定理論知識,又熟悉金融業務的高素質經營管理人才;二是缺乏精通計算機專業知識,科技應用能力強的技術人才;三是缺乏精通法律的專業人才;四是缺乏公關能力和市場營銷能力強的市場開發人才。

三、對策及建議

(一)、發現人才,是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首要問題,是人才隊伍建設的關鍵所在。一是要善於發現人才,世上有伯樂,然後才有千里馬,千里馬常有而伯樂確不常在。這說明發現和識別人才關鍵是各級領導要甘當新時代的伯樂。二是要有求才愛才之心,善於把握人才的本質特徵,要從不同型別人才、不同層次和不同要求的特點出發,把握不同人才不同特徵,避免用同一個標準來衡量不同型別的人才,要用其所長避其所短,發揮人才的最大潛能。三是加大人才培養和煅煉力度,人才不是與生俱來的,知識在於積累,天才來自勤奮,人才在於培養,要為農村信用社有知識、有理想、有道德、事業心強,愛崗敬業的年青員工創造多崗位煅煉的機會,要有意識、有目的地對他們進行培養。四是要明確用人標準,做到按需配置。要明確人才隊伍建設的內涵,要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選擇各層次所需的德才兼備的人才,要注意平衡德與才的關係,有德無才是庸才,有才無德是壞才,如果一個有才能的人,沒有甘於奉獻、大公無私的敬業精神,一心只想貪圖享樂的話,那麼,才能越大破壞力越強。因此,要從規避道德風險入手,從制定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標準方面扼制可能出現的道德風險。

(二)、提高一線視窗人員操作水平。營業人員服務質量的優劣,操作水平的高低將會直接影響信用社在社會公眾中的信譽和形象,現階段農村信用社人員緊缺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一線缺少各類熟練操作業務的營業人員,因此,農村信用社建設一支業務操作水平精湛的一線操作人才隊伍尤其重要更是農村信用社提升綜合競爭能力的根基。

一是要加強業務崗位人才隊伍的崗位輪換,把一線人員培養成一專多能的業務能手,逐步實行按職務、職稱、崗位取酬的激勵機制,能者多勞多得,劣者少勞少得,視員工的能力可以低職高聘,也可以高職低聘,這樣既有利於人才在本地區間的合理流動,也有利於促進人員分流,優化全系統員工隊伍。

二是加強培訓,加快一線人才隊伍新業務、新知識的更新速度。要改變農信社管理人員知識結構的落後面貌,短期內單靠外部高等院校輸送人才是遠遠不夠的,因此,還必須堅持抓好後續教育,積極創造“學習型”人才培養機制。為先天文化知識水平不足業績優秀的員工加油充電,提高文化知識,業務理論水平,適應信用社改革與發展的需要。可以從現有用工中通過考試的方式,選拔一批優秀人才輸送到專業院校脫產學習,通過單位、個人雙方負擔教育投入的辦法,畢業後給與相應的待遇。從而實現結構調整與現有人員盤活的雙重戰略。

三是實行崗位等級管理,嚴格員工績效考核。建立激勵和教育機制,正確引導員工自覺加強業務知識、業務技能的學習和提高。實行調整與發掘現有人力資源潛能雙重戰略一是要推行全員聘用制,把職務和職稱評聘全面納入結構比例控制,真正引入競爭機制,全方位推進優化組合。根據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各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實行雙向選擇,不分地域,競爭上崗,按勞分配,多勞多得,以績取酬。

農村信用社信貸支農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建議調研報告信用社調研報告(3) | 返回目錄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提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體現了黨和國家解決“三農”問題的決心和信心。無論是從農業貸款投放規模,還是營業網點的設立,支援“三農”發展的重擔責無旁貸的落在了信用社的肩上,農村信用社作為農村金融的主力軍,在支援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促進農民增收、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農村社會穩定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於受諸多因素的影響和制約,信貸支農工作問題比較突出,影響了“三農”問題的解決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程序。

一、農村信用社支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從社會環境看

1.農業投入不足,難以滿足農業持續、穩定發展的需要。黨和國家十分重視農業的發展,拿出了一定數量的資金支援農業,但財政支農支出佔國家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呈現不穩定並有相對下降趨勢,尤其是縣鄉財力十分困難,對農業的投入不足,更加劇了農業資金缺短的狀況。

2、農村信用環境差。由於宣傳不到位,認識上出現偏差,以至有的農民錯誤地將農業貸款看成扶貧救濟款,盲目申貸、張冠李“貸”,直接影響到農業貸款的發放、使用與回收。由於農村信用環境差,農戶信用意識淡薄,農業科技含量低,農民收入不穩定,支農貸款風險高,信用社存在普遍的“懼貸”、“惜貸”心理,有富餘資金不願投放。由於金融、法律意識差,甚至惡意逃廢金融債務,造成信用社的部分貸款被“懸空”,信貸資金的週轉速度逐年減慢,交易成本偏高,嚴重降低了農村信用社信貸資金的使用效益,也制約了農村信用社信貸支農資金的投放力度。賴債現象還在一些農戶中存在,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村信用社信貸支農工作的積極性。

3、農業貸款風險大、利潤低。

近年來,我市農村信用社積極貫徹落實國家支農、惠農政策,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在信用社的支援下,我市的棚蔬生產、水果鮮儲、養殖形成了產業化規模,大大改善了農業結構,增加了農民收入。但農業貸款週期長、抗風險能力弱,以農業經營為主的農民收入微薄,還要支付吃、穿、住、用、行、子女上學、醫療等費用,所剩寥寥無幾。如果遇上天災人禍,無疑又是雪上加霜。一是信貸需求主體數量大,高度分散,經營規模小;二是農業生產季節性強、週期長,受自然資源和自然災害影響大;三是農村經濟相對落後,交通通訊條件差,資訊傳遞不便;四是農戶和農村企業貸款抵押難,擔保難,分散風險的機制不健全。土地承包權抵押存在很大的難度,農民缺乏其他的抵押品,又沒有專門的擔保基金或機構為農戶提供擔保。由於農業保險萎縮,一遇到自然災害,就有大批農民和農業企業遭受嚴重損失,無力歸還貸款,影響了金融機構開展農業貸款的積極性。受自然因素影響較大,這就決定了農業貸款較其他商業性貸款具有更大的風險,而我們又缺少相應的信貸風險補償辦法;

4、農業貸款受政策性因素多。目前,農村信用社是地方性金融機構,在一定程度上,農業貸款的發放受到行政干預。比如禽流感、雪災等,農村信用社在政府部門的督促下,給予了大力支援,禽流感過後,由於政府扶持和信用社的信貸支援,禽業發展迅速恢復,截至XX年末北鎮地區的禽類養殖量已達4000萬羽,比禽流感前養殖量2500萬羽增加了1500萬羽,造成蛋雞產品市場過剩,價格低廉,加之飼料漲價及養殖成本的增加,導致養殖蛋雞風險加大。

(二)從農村信用社內部看

1、對信貸支農工作認識不足。部分信用社工作人員沒有充分認識到農村信用社信貸支農工作的重要性,認為農業貸款風險大,工作任務重,投入的人力、精力多,效益卻沒有投向工礦企業來得快,來得明顯,對信貸支農工作缺乏熱情,信貸支農的主動性不夠。

2、信貸支農資金不足。當前,縣域金融市場的基本現狀是各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農村信用社等機構分爭社會資金。除農村信用社外,其他機構吸收的資金絕大部分流出縣域及農業產業之外,農村資金匱乏,單憑信用社的資金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農村信貸資金的需要。

3、農村信用社信貸人員素質難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目前信用社信貸員普遍偏少,據查,一個信用社一般有信貸員2—3名,一個鎮有十多個行政村,一個信貸員要負責好幾個行政村幾千戶農民,加上信貸日常工作,實在忙不過來。同時,為防範風險,信貸員不僅要懂得貸款知識,還要懂一些科學知識,對種殖業、養殖業、企業管理、農村產業政策,

整個市場行情等等都要了解。這就對信貸員的素質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4、信用社的內控機制制約了信貸支農。貸款作為一種商業行為,它是以安全為起點的,但農業貸款由於其自身的特殊性,存在著自然風險大,比較效益差的特點,而目前農村信用社對農貸的考核有不盡合理的地方,這給信貸員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壓力,懼貸恐貸思想還一定程度存在。

二、解決支農工作問題的有效途徑

1、進一步提高對信貸支農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農村信用社廣大幹部職工要進一步端正經營思想,切實增強做好信貸支農工作的緊迫感和主動性,因地制宜地制定信貸支農的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支援力度。

2、改善支農投資環境,解決農民貸款供求問題。

農村信用社要從農民增收、農村穩定大局出發,緊密聯絡現階段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健全和完善支農政策措施,千方百計擴大對農業投資力度,把工作重心真正轉移到服務“三農”上來。一是要把信用社牢牢定位於服務農村、立足農業、支援農民,優先保證農戶種養及相關的加工、服務業的合理資金需要。並在此基礎上,加大對農民消費信貸和農村工商業的扶持力度;二是完善授權授信制度。依據各地經濟狀況、信用環境和信用社的管理水平及資金實力,採取有區別的貸款額度調控措施,有針對性的適度提高貸款限額;三是實行貸款增量考核,將農戶貸款增量納入年度考核指標,對信貸人員實行業績考核,在合理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多放多獎;四是制定科學的責任追究制度,注意區分違規放款、決策失誤、自然災害和市場變化等不同情況,確定相應的責任標準,充分調動農業貸款投入的積極性。

3、政府對農村信用社支農工作給予大力支援,努力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

農業貸款的管理工作,離不開地方黨政的支援。各級政府應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強化信用的綜合治理,切實改善社會信用,共同維護金融債權,提高農民信用意識,同時依法打擊惡意逃廢債務的行為。加大宣傳力度,發揮輿論導向,在全社會範圍內大力提倡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努力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

4、合理安排信貸資金,突出支援重點。農村信用社資金要取之於農,用之於農。在信貸資金投向上要體現“三優先”:農戶貸款優先、社員貸款優先、農業貸款優先。具體說一是要保證農民種植糧棉油的生產費用需要。二是要積極引導和支援農民加快產業和產品結構調整,著力支援優化品種,優化品質,優化佈局.提高產品質量的加工轉化,支援農戶多種經營。三是要結合農業結構調整,擇優支援以本地區資源為依託,產品有銷路,還款有保障的,以公司帶農戶為主要形式的產供銷一條龍,貿工農一體化經營,實現龍頭帶基地,基地聯農戶的良性迴圈,推動農業產業化市場化。

5、進一步完善貸款方式,提高為農服務水平。農村信用社要適應農民對信貸資金需求額度逐漸加大的形勢變化,不斷總結小額信用貸款的經驗,在加強風險防範的前提下,適當提高信用貸款的額度,對不同的信用等級農戶核定不同的信用貸款額度,最高可達10萬元,同時要按照靈活、方便、安全的原則,完善農產聯保貸款方式,擴大農戶聯保貸

款的範圍。在貸款期限上,要合理確定支農貸款使用期限;在經營方式上,由以往的“坐等放貸”轉變為“主動營銷”;在工作作風上,農村信用社信貸員要發揚“揹包銀行”精神,堅持走出社門,訪農民家,知農民情,助農致富。從根本上扭轉農民“貸款難”問題,使農村信用社真正成為服務“三農”的主力軍。

6、建立科學的信貸風險防範體系,解決農村信用社支農服務的管理困境。一是切實強化對支農貸款的管理和監督。首先要健全農戶貸款檔案,各類管理臺賬、卡片,要規範統計口徑,定期複核臺賬、卡片內容,確保信貸資訊真實全面,並逐步將檔案臺賬實行計算機操作管理,實現客戶檔案動態管理。其次是探索實行貸款公示制,將信用社的貸

款條件,貸款物件,貸款利率,貸款程式公示於眾,以程式的公開保證貸款管理的公正。再次就是轉變工作作風,要規範信貸人員深入農戶調查的次數、比例及內容,加強信貸調查,及時掌握農戶真實的基本情況。三是建立有效風險防範體系。農村信用社要深入研究信貸支農風險的特點和表現形式,借鑑先進的信貸風險評級方法,建立適合產業化特點

和自身情況的科學有效的信貸風險防範體系。四是規範貸款責任認定。責任追究和認定要建立一個合理的綜合性指標,對不良貸款數量、佔比等各種情況綜合考慮,同時增加對信貸人員的獎勵條款,對信貸投放效果好、質量高的信貸人員實行獎勵政策,達到既控制違規貸款,最大限度地減少信貸資產風險,又有效地支援“三農”的目的.

7、進一步優化農村信用社的信貸支農環境。一是針對高投入、高風險特點,建議地方政府牽頭建立支援“三農”發展擔保機構和擔保基金,為“三農”發展提供系統的金融和非金融服務,為農村信用社發放“三農”貸款提供擔保,降低產業化龍頭企業、重點大戶的融資難度和融資成本,為農村信用社支援產業化發展創造更有利的條件。二是政府

要加強對信用社工作的領導和指導,要本著信用社經營自主的原則,減少對信用社不適當的行政干預,加大對信用社依法維護債權工作的支援力度。三是建立高質量的信用環境,廣泛開展建立信用村(鎮)活動,通過加強宣傳,建立農戶信用評級機制等方式,強化農產的信用意識,規範其信用行為,為信用社支農服務創造良好寬鬆的外部環境。

關於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情況調研報告信用社調研報告(4) | 返回目錄

農村信用社推進以縣級聯社為統一法人的經營管理體制,成為全社會普遍關注和討論的焦點問題。當今,農村信用社改革不論是推行股份商業化經營體制,或是推行了以縣聯社為一級法人的經營體制,信貸管理依然是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加強信貸管理,提高信貸資金的週轉速度、使用質量和使用效率,最大限度降低信貸資產的風險度。為此,本文擬就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執行的現狀、問題、成因分析與解決對策,略作探討。

(一)目前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執行的現狀

1、信貸管理執行體制。目前農村信用社在信貸管理執行推行的是集體管理決策、分級授信授權體制,從省級聯社到基層信用社都相應成立了信貸管理審查(諮詢)、審批委員會(信用社設立審貸小組),各委員會下面還專業設定有信貸管理和風險管理部門,並輔助監事會的監督和理事長的否決作用。從程式上看,信用社為貸前調查崗,縣聯社信貸管理與風險管理部門為貸中審查、評估崗,委員會(包括省、市兩級諮詢委員會)則為貸款的最終審批崗。這種採取民主化集約管理、程式化審查審批的模式,對於超過授信授權的貸款的確取到了規避信貸風險、防止“一長獨大”、控制操作風險的效用。

2、信貸管理執行規則。農村信用社一直推行的是“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的經營原則,是靠資金組織——資金運用——資金管理——資金利潤的經營規則來生存和發展。準確的說,負債經營決定信貸資產擴張的規模和擴張的數量,資金運用決定信貸資產的週轉速度和週轉質量,信貸管理決定信貸資金的安全和質量,資金利潤則是信貸管理執行的唯一目的——效益性和贏利性。明顯可以看出,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在整個信貸資金管理執行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管理好了信用社信貸資金,也就管好了一盤棋和走活了一盤棋。

3、信貸管理評級授信流程。信用社對借款人發放貸款,首先得予以評級,其次再給授信,並套用“資訊採集→信用等級測算與認定→授信額度測算與認定”設定的格式,這是對原來只憑一份申請書、一頁調查表、一張借據合同就決定貸款的是否發放,無疑是很大的進步。因為評級堅持了客觀、公正的原則,是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來綜合評價客戶的信用等級的。而授信則是以評級為依據和基礎,來確定借款人在某一期限內申請貸款、信用卡透支等用信的最高額度。信用社對借款人評級授信實行動態管理,適時調整借款人的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

4、信貸管理執行的責任追究制。信貸管理責任追究制,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對責任人的責任追究。這種責任主要是對貸前調查崗不盡職調查的第一責任人進行追責;二是對審查失職的責任追究。這種責任主要是對聯社信貸管理和風險管理部門人員的追責;三是對集體決策失誤的責任追究。這種責任主要是對審貸委員會成員及聯社理事長的追責。從追責的程度上看,有“五三二開”的作法,也有“七二一開”的做法,即調查機關負責50%或70%的責任,審查機關負責30%或20%責任,審批機關負責20%或10%的責任。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型的推行責任追究,既體現了風險同控、責任共擔的原則,也強化了農村信用社信貸的執行管理。

(二)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成因分析

有了上述相對較好的信貸管理與執行現狀,按理說農村信用社在信貸領域就不應該存在大的問題,但事實上即或是規章制度再健全、操作流程再規範、體制執行再合理、處罰機制再有力,也不可避免地隱埋著以下問題,並不可遏制地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著。其具體表現在於:

1、壘大戶貸款越壘越大。在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執行中,最頭痛的問題之一就是壘大戶貸款。這些壘大戶貸款,主要是借款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擴大再生產的需要或流動資金的緊張,在沒有償還原借款的情形下,再要求追加借款而信用社多為被動牽制的行為。再就是在長期的經營中,信用社為保全債務,通過利轉本長期積累形成的。由原來的幾萬元翻到十幾萬元,原來的十幾萬元翻到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導致客戶在償還債務的主觀意識上悲觀消極。主要表現在三點:一沒償還債務信心;二沒償還債務承受能力;三也失去了信用。從而造成信用社的信貸資產質量日趨惡化,看活卻不活,看似正常卻不正常。比如,某縣級聯社原只發放給某水泥廠幾百萬元貸款,現在因利轉本已達到了二千多萬元,形成了重大風險。

2、冒名、借名貸款觸目驚心。一方面,由於信用社在前些年的粗放管理經營,一些別有用心的借款人鑽信用社信貸管理的漏洞和政策的空子,利用假身份證、假戶口簿冒名貸款;另一方面,就是少數信用社的信貸員人為為借款人造假冒名、借名貸款,從中謀取個人私利和好處。這兩方面的貸款不僅過去有,現在也依然存在著,且潛藏有很大的案件隱患。如近期某市銀監部門針對農村信用社正開展有聲勢、大規模的假、冒名貸款專項治理活動,就可見其存在的嚴峻性和嚴重性。除此,更有甚者採取吸收存款、發放貸款不入賬的辦法,違規經營,非法某利,無論內在的還是外在的都給信用社經營帶來了巨大破壞性和生存危機。

3、化整為零貸款難以遏制。這類情況在各地農村信用社均普遍存在著,也是誘發案件高發的原因之一。其具體表現就是一些信貸員或某些審貸機關,為了掩蓋超權貸款行為,把超過授權的大額貸款通過多筆多頭、化整拆散的形式發放出去,有意違反信貸管理的約束。比如某縣基層信用社主任利用只有一萬元的貸款權利,短時期內就給某客戶發放了三百多毛筆達三百多萬元的違章貸款,並造成重大損失(已立案查處,當事人被判刑)。再如某聯社信貸部門在授權範圍內發放化整為零的貸款也屢見不鮮,且大多行為是出於關係與自身利益因素而為,上行下效,導致了信貸管理的混亂和不少案件的誘發。

4、行政干預貸款難收回。農村信用社生在農村、長在農村,作為一級地方金融服務機構,很大的程度上都無法迴避與行政部門打交道和受其制約。這種特殊的背景也將長期地儲存下去,且難以更改。基於此,行政干預農村信用社貸款的行為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著,也將會是一個永遠解決不了的癥結。比如某縣在清並農村基金會時,為了緩解兌付存款所帶來的壓力,以某部門的名義向信用社貸款三百萬元,至今除還少數本息外,已結欠本息達五百多萬元,成為歷史問題。又如某縣直管的城市建設投資公司自上世紀九十年代起就向信用社借貸累計達四百多萬元,並欠息二百多萬元,均形成了嚴重的不良。另外,行政干預信用社投資城建、企改、工業專案的貸款也不在少數,且有相當一部分已形成了不良,引起了很大的負面反響。

5、貸款執行的不對稱。主要表現在:貸前信用分析階段,獲得的貸款資訊不完全,貸款專案評估質量不高。部分信貸人員缺乏必要的信用評估、財務分析知識和經驗,以致貸款時發放了調查不充分、信貸資料有缺陷、抵押物變現力差、不足值的貸款;貸款的審批階段,未嚴格把關貸款審批條件,貸款集中程度過高,過分集中於某一借款人、某一行業、某一種類貸款,致使貸款風險相對集中,貸款金額超過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而無力償還;貸款發放階段,由於監督不力,存在“重放輕收輕管”的現象,貸款發放出去後根本沒有按照信貸事後操作規程去執行等等。

6、信貸人員素質的失準。由於多種因素的制約,當前農村信用社信貸人員的數量有限,部分人員素質不高,難以進行貸款的科學決策和有效管理,違規放貸時有發生;在執行信貸政策方面,有的信貸人員隨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現象;在風險的預測方面,有的信貸人員缺乏科學的理論知識,憑主觀經驗的成分較重,用經驗代替制度。加之由於管理體制原因以及改革步伐相對滯後,部分信貸員“在其位而不謀其職”,工作主動性差,缺乏開拓創新精神,不能幹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這些自然加大了貸款管理的難度。

(三)對策與建議

1、建立信貸資產執行長效管理和監管機制。

其一,信貸資產執行真正意義上的“零風險”是不存在的,但從管理角度出發,降低最大風險度,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因此,管好信貸資產要從源頭抓起,堅持“人是第一要素”的信貸管理經營理念,只有管好人才能從根本上管好信貸資產,因為人是物質創造發展的第一生產力,是唯一管好信貸資產基礎的基礎,是信貸管理實施長效管理的最好保障。其二,從前面的分析我們已經看到,信用社在信貸資產管理上,也重視了管理,操作與審批程式也有效大改進。但最大的的問題是,對放出後的貸款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因此,要借信貸上線改革的東風,全面加強信貸風險的監管,經常及時跟蹤放出貸款的事後檢查,發現風險苗頭,立即發出預警訊號,抓好風險管理監督防範,努力控制貸款的“不作為”風險。

2、嚴把“四關”,提高新增貸款的質量。

一是實行四崗制(即調查崗、審查崗、審批崗、檢查崗),把好審、貸、查三權分離關。要改粗放經營為集約經營,在操作規程上必須借鑑商業銀行的先進經驗,結合自身實際,凡新發放的貸款,不論金額大小均不得單人操作。通過審、貸、查環節方能發放,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有效機制,違者追究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二是實行貸款許可權區別控制,把好貸款風險關。即改變一概以金額大小確定貸款審批許可權的做法,而是要根據各信用社信貸營銷環境、信貸資產質量、信貸管理水平,以及經營管理能力,區別對待,科學授權授信。三是實行抵押物現場鑑定,把好抵押物足額、變現關。應對貸款抵押物實行縣聯社鑑定制,其做法是:由縣聯社成立鑑定小組,負責對貸款的抵押物進行合法性、合規性,及市場實際價值現場鑑定。並根據抵押物所在地理位置、商業價值建築物構造等不同情況,對抵押值與貸款額之間的比例實行區域差別,做出鑑定意見,確定貸款的最高限額。四是實行法律顧問制,把好貸款手續合法關。應在縣聯社一級設定專門的法律諮詢機構,配備既懂法律,又懂金融業務的骨幹為法律顧問。並行文明確:縣聯社大額貸款必須經過法律顧問簽署意見,方能研究決定是否發放貸款。

3、改進信貸管理方法,建立和完善信貸管理體制。

一是按照“預防為主”的思想,構築信貸風險防範多道“防火牆”。要建立全員參與,全體相關人員監督的內控機制,使信貸業務的上下部門或上下崗位的介面得到有效控制,確認並掌握業務部門或流程中的風險控制點,建立風險預警機制,以便能夠迅速進行風險的識別、衡量、防範、處置。二是實行資訊化管理,建立完整、真實、靈敏的資訊資料與統計分析系統,提高信貸決策的科學性。在受理每筆貸款前,先在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或本行業聯網的計算機中進行查詢,防止多頭貸款和壘大戶貸款,對有不良貸款記錄的實行信貸制裁。三是建立糾正和預防、控制程式,確保信貸管理的持續改進。建立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和經常性的稽核審查制度,採取具體的糾正、預防措施,以不斷評價、發現、改進信貸流程,推進信貸管理走上良性迴圈的軌道,顯得尤為必要。

4、以人為本,加強對信貸人員的管理和提高其素質。

一是要合理核定信貸崗位,充實調整信貸人員,使信貸人員數量達到員工總人數的30%。要優先選拔年輕的、文化層次較高的,思想作風優良、與農民感情深厚的人員,把他們充實到信貸崗位鍛鍊。成績突出的,要優先提拔,提高信貸人員的群體活力。二是強化員工培訓,提高信貸隊伍的整體素質。通過建立規範的培訓管理程式,保持信貸人員教育、培訓、技能、經驗、職務鍛鍊、知識更新等工作的持續開展。重點對信貸人員進行敬業愛崗教育和責任心的培養,積極培育其市場意識、營銷意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三是建立貸款責任追究制,切實加大對違規違紀放貸行為的查處力度。繼續嚴格執行貸款發放的終身責任追究制。進一步完善貸款“四包”(即包放、包管、包收、包效益)內容,並加強經常性的檢查。同時,對信用社員工實行考試、考評、考核“三考”制度,定編定崗定責定任務,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差者退,調動幹部職工敬業愛崗爭上游、盡職盡責創一流的工作積極性,建立起有效的競爭激勵機制。

5、打造誠信政府應從根本上引起高度重視。

金融經濟需要社會誠信,只有確立基本誠信原則,才能保證金融環境健康穩定發展。而政府的誠信、公正就是社會誠信的最根本保證。政府誠信可以影響部門誠信,部門誠信可以影響單位誠信,單位誠信可以影響個人誠信,而個人誠信就會形成強大的社會誠信,有了社會誠信作強力的保障,就不愁沒有良好金融信用環境。可見,政府作為領導者,就更應以身作則,率先為範,以誠信為本,努力塑造一個言行一致,帶頭守信的政府。特別是在信貸領域就更不要缺失信用和用權力去幹預信用,而影響了自己的威信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