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位置:首頁 > 行政公文 > 通告

房屋徵收通告範文

通告2.22W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房屋徵收通告範文,供大家參考!

房屋徵收通告範文
房屋徵收通告範文一

為了儘快完成古城修復建設,市政府決定實施古城東北隅樓房房屋徵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徵收範圍

東至古城東內環,西至古城內武定街,南至和陽街,北至古城北內環,上述範圍的公建、樓房及其附屬。

二、徵收發佈時間

徵收發佈時間:從20xx年8月12 日起至20xx年9月11日。

上述徵收範圍方案公佈時間:以古城東北隅樓房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公佈時間為準。

三、徵收方式:

依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大同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若干規定》同政發〔20xx〕43號以及市房管局的相關文件精神,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被徵收人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產權調換。

選擇政府提供房源進行產權調換的被徵收人,依照排號順序,依次進行安置。

四、城區人民政府負責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五、徵收範圍公告後,有關單位和個人對徵收範圍內的房屋和土地,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1)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房屋;

(2)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賃房屋。

六、計户依據:被徵收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權人)以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房證,按房證面積計算。無房屋面積的以財政評審中心實際測量為準。

對部分產權無法確認的房屋,由城區政府牽頭,會同紀檢審計、評審中心、房管、國資委等相關部門共同組織認定。

七、上述範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臨時建築一律無償拆除,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同中央、省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有證建築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有證建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

八、在法定期限內未搬遷的,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九、各單位、個人要顧全大局,服從古城保護建設的需要,積極主動配合,確保古城東北隅樓房徵收順利實施。

年8月12日

房屋徵收通告範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集體建設用地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湟源縣城關鎮人民政府決定,對下列範圍內的房屋實施徵收,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徵收目的:湟源縣城市總體規劃和城鎮基礎設施天然氣集中供熱等建設需要

二、徵收範圍:東至:濱江花園西至:肖雄大夏南至:濱河路北至:建設東路三、房屋徵收部門:湟源縣城關鎮人民政府聯繫人:聯繫電話:辦公地址:四、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湟源縣住房保障和建設局聯繫人:聯繫電話:辦公地點:五、房屋徵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六、簽約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自發布徵收告知書之日起,徵收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行為:1、新建、改建和擴建房屋及附屬物;2、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3、辦理户口的遷入分户(因入伍、結婚、出生等原因確需入户、分户的除外);4、房屋抵押登記;5、建立新的房屋租賃關係;6、企業工商登記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登記;7、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規劃、國土資源、建設、工商、公安、房地產登記等有關部門暫停辦理以上所列相關手續,暫停期限為1年。

八、被徵收範圍內的被徵收人要積極配合,在徵收實施期限內與徵收部門簽訂徵收補償安置協議,騰空房屋,完成搬遷,共同做好該項目集體土地房屋徵收工作。九、如被徵收人不服本通告,可在徵收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在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拆訟。

附:1、項目徵收補償方案。2、規劃設計條件紅線圖。

xxxxx

年月日

房屋徵收通告範文三

因紫城工業園建設需要,紫金縣人民政府決定依法對紫城工業園首期開發範圍內房屋實施徵收。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徵收範圍:

紫城鎮林田村、中埔村交界一帶,四至為:東起油田坑,南至楊梅塘,西至荷樹坪,北至高杯坑,具體以測量放線定界為準。

二、房屋徵收部門:紫金縣房屋徵收辦公室。

三、房屋徵收實施單位:紫金縣紫城鎮人民政府。

四、徵收補償標準及安置方式:按紫金縣人民政府批准的《紫城工業園首期開房屋徵收補償實施細節》執行。

五、簽訂補償協議期限:自本房屋徵收決定通告發布後,房屋徵收情況(以村為單位)公示之日起30個工作日。

六、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徵收範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和認定,被徵收人應當予以配合。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應將調查認定結果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向被徵收人公佈。

七、被徵收人應當積極配合房屋徵收工作,依照評估結果和補償安置方案中的規定與房屋徵收部門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並在協議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搬遷期限內騰空房屋,完成搬遷。

八、被徵收人在本通告規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紫金縣人民政府同意,並向公正機關辦理證據保全後實施徵收,待產權明確後再補償給產權所有人。

九、被徵收人對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的規定期限內又不搬遷的,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此通告

紫金縣人民政府

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