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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工會制度(通用3篇)

企業工會制度 篇1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企業工會制度(通用3篇)

安全生產是我們特種設備安裝製造業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環節。安全生產與廣大職工的利益息息相關。為了讓廣大職工提高和加強在作業中的自我安全防範能力,少出安全事故,儘可能不出事故,特作如下規定:

一、新工人人場安全教育制度

l、新工人入場必須由工程承包人領隊,先到經理部報到,攜帶工人名單,身份證複印件,三張寸照片,並逐查對身份證是否與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頂替。工人名單由經理部彙總後發有關部門。

2、質安部對全體新工人,必須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內容:(1)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施工安全的方針、政策、法令的規定。

(2)安全管理規定。(3)機電及各工種的技術操作規程。(4)施工生產中的危險區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及預防措施。(5)塵毒危害的防護。(6)執行入伍教育、現場教育、崗位教育,三級安全教育制度。經安全、職能考試合格後方能錄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簽名報到,不得遺漏。如有遺漏要進行補課。未接受教育及考試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班。

3、特殊工種工人必須參加主管部門的培訓班,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作業。

4、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隨意更換人員。如需換人,須經項目經理部同意,新進場人員到經理部報到進行安全教育。違犯此條者一經查出,按人數計,每人罰款200元。此款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如出現安

全事故,公司概不負責,由承包人自己解決。

二、生產過程中安全教育

l、經過質安部進行安全入場教育的工人,由質安部將名單交工長查對核實。工長才接收安排工作。工長交待工作任務的同時,必須交待安全,有針對性的再次提高安全生產知識和防範能力。工長在交待安全生產的時候,亦應簽到點名,必須人人蔘加。

2、工長交待安全生產時間為每週星期一早晨上班前。交待本週工作任務的同時交待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和遵守的規定。內容由工長口頭宣講、書面交待、班組長簽字。工人必須個個參加聽講,工長要查對有否更換人員。

3、工長隨時檢查現場安全防護情況。如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採取措施,把不安全隱患消失在事故發生之前。

4、班組長每天對本組組員交待任務的同時,亦必須交待安全。着重交待當天任務範圍內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項。不屬本工種工作範圍內的事,切忌出手搭、拆或操作,並作好安全交待記錄。

三、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工作

l、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及上級和本公司的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禁?三違?行為。

2、每月交待工作任務的同時,必須交待安全生產。總結上月安全生產經驗和教訓,佈置下月安全生產計劃。由質安部督促貫徹執行。

3、每月初組織有關部門、工種參加一次安全生產檢查,並召開全體職工大會進行教育和宣傳。督促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把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落實在各級人頭上,層層負責抓好這-項工作,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責任感。要結合安全合同,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知識理論考核,並建立考核成績檔案。

4、負責對全現場的安全生產動態向總經理彙報。提出意見和建議以及解決安全生產上存在的問題。講述安全生產的好人好事。

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為使公司員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職業病傷害後獲得及時醫療救治,經濟補償和職業康復的權利,並對事故及時準確的進行調查處理,根據襄陽政發[20xx]24號 《襄陽市企業勞動者工傷保險規定》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適用於與公司形成勞動關係的員工,退休返聘人員,為公司建築施工並簽定安全協議的施工隊職工。

2、由於下列情形之一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3、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4、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5、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6、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7、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8、從事搶險、救災、救火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9、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

10、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11、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

12、國家規定的其它情形。

13、由於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負傷、致殘、死亡的,不應認定為工傷。

14、犯罪或者違法。

15、自殺或者自殘。

16、鬥毆。

17、酗酒。

18、蓄意違章。

1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0、發生傷亡事故後,按下列程序處理。

21、搶救受傷人員,保護事故現場。

22、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安全員。單位領導或安全員應在一小

時內報資產運營部。

23、事故單位在主管安全部門的配合下,輕傷事故在48小時內完成調查、分析、處理工作,並由事故單位於3日內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報資產運營部。

24、發生重傷事故,安全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後要立即上報區勞動安全監察部門、公司(廠)技安處(科);公司(廠)工會。安全主管部門和發生事故單位協助勞動安全監察部門完成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並於10日內上交《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單位於5日內填報?傷亡事故登記表?報資產運營部。

25、發生死亡事故,安全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後要立即上報市區勞動安全監察部門,市區工會、區檢察院、區公安局、公司(廠)技安處(科)工會。安全主管部門與發生事故單位應積極配台與上級單位共同完成對事故的調查、取證、分析、處理工作,並於25日內上交《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單位於10日內填報?傷亡事故登記表’’報資產運營部。

26、發生員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程序。

27、事故單位負責人、公司主管安全部門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瞭解受傷人員的傷勢,保護事故現場,必要時做出標記。瞭解事故發生的經過,做好詳細記錄。重傷以上的工傷事故應進行現場勘查、測繪、拍照或錄像。目擊者應出具旁證材料。

28、召開事故分析會,查找事故原因,確定事故的性質和責任,制定防止事故重複發生的具體措施,嚴格做到‘’三不放過‘’。

企業工會制度 篇2

1、平等協商根據《勞動法》、《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行政領導就涉及職工合法權益進行商談的行為。

2、平等協商堅持平等、公正、合法、合作的原則,工會和企業不論哪一方提出協商要約,另一方必須在15天內作出答覆,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3平等協商主要內容:版權所有

(1)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修訂、解除;

(2)企業涉及職工利益的規章制度的制訂和修改;

(3)企業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衞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職工培訓及文化體育生活等;

(4)勞動事故的預防和處理;

(5)職工民主管理及雙方認為需要協商的其他事項。

4、平等協商一般每半年舉行一次,遇有特殊版權所有 情況,雙方有權隨時要約對方,具體協商辦法有雙方商定。

5、以雙方協商一致的意見,應當簽訂集體合同或單項協議,由雙方首席代表共同在協議上簽字,並及時向職工傳達,雙方必須遵照執行。

企業工會制度 篇3

為了深入貫徹實施《工會法》,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認真履行工會的“四項”職能,進一步做好工會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

2.組織職工依法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和其他形式,參加企業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決議的執行。

3.幫助和指導職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勞動定額、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等與企業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並監督集體合同的履行。調解勞動爭議。

4.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技術攻關、技術協作、發明創造、崗位練兵、技術比賽等羣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

5.組織培養、評選、表彰勞動模範,負責做好勞動模範的日常管理工作。

6.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組織職工學習文化,科學和業務知識,提高職工素質。辦好職工文化、教育、體育事業,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

7.協助和督促企業做好勞動報酬、勞動安全衞生和保險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參與勞動安全衞生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公司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做好睏難職工幫扶救助工作,為職工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

8.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

9.加強組織建設,健全民主生活,做好會員會籍管理工作。

10.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