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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政務建設工作彙報

根據中共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和規範電子政務建設工作的通知》(宜委辦[2004]53號)和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目標辦《關於印發2004年度電子政務建設單項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宜信息辦[2004]7號)文件精神,我縣的電子政務建設工作,在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得到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通過採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健全了管理制度,加快了硬件建設,強化管理服務,取得了較好的成績。現將2004年的全縣電子政務建設工作彙報如下:一、強化領導,明確職責 為更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下達的電子政務建設目標任務,切實推進我縣信息化工作建設進程,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專門成立了南溪縣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人民政府縣長曾勇擔任,副組長分別由縣委副書記、常務副縣長、宣傳部部長和分管縣領導擔任,相關單位為成員,領導組下設內網和外網建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全縣的電子政務建設和管理工作。其中:內網建設由縣委機要局負責,局長陳全富兼任主任;外網建設由縣招商局負責,局長王德彬兼任主任。在健全組織機構的基礎上,我縣積極推進電子政務的各項建設內容。 二、加快硬件建設,強化網絡建設與管理 一是加快網絡建設與管理。積極開展縣政府門户網站建設工作,完成主機託管工作;建立健全由主要領導負責的電子政務建設管理制度;明確具體責任人,制定崗位責任制。為快速推進我縣的電子信息化建設,我縣加大財政投入,不斷完善電子政務建設。縣政府辦公室新近又購置了三台電腦,專門用於信息報送和信息管理,並明確了專門的人員負責日常維護與信息報送。 二是積極開展網上應用推廣。積極向市政府門户網站和辦公資源網報送信息;11月1目至今,我縣堅持每日向市政府公共信息網上報信息,共上報了近60條信息,其中有25條在公共信息網首頁“要聞”中發佈,有56條在南溪縣政府“縣內要聞”中發佈,“要聞”今年發佈了涉及南溪的各類要聞共753條。基本保證了我縣政府門户網站動態信息的日更新要求。同時對外難耐了相關的招商引資項目信息、優惠政策信息,另外還積極推開政務服務和政務公開欄目。 三是加強信息與網絡安全建設。嚴格按信息發佈制度進行信息發佈;嚴格按照網絡安全管理辦法,實施網絡安全管理,確保網絡安全。 三、強化管理制度規範化建設 (一)建全信息發佈制度,嚴格監控我縣電子政務外網的信息發佈工作, 在縣電子政務建設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通過領導小組辦公室實施監管,健全了具體信息發佈內容和程序要求: 1、南溪縣電子政務外網欄目由縣政府辦公室審定,由縣政府信息中心主辦和縣級部門主辦。縣級部門主辦欄目包括縣長信箱、政務服務中心、採購招標、城市規劃、投資指引,以及南溪經濟和便民服務中涉及部門工作動態和部門政策的子欄目,其他欄目由縣政府信息中心主辦。 2、多方開拓信息來源。南溪縣電子政務外網通過國內官方新聞媒體,具有ICP運營資格的中文網站,經相關部門審定的信息資源,縣級黨政部門、企事業單位,鄉鎮黨政部門、企事業單位,經縣政府領導同意的縣內重大信息,保障了信息的及時、真實、合法。縣信息中心主辦的欄目的信息採集主要採取從信息源中摘編和自主製作兩種形式。 3、由縣信息中心主辦的欄目設立欄目編輯、網站主編和網站總編、欄目編輯主要由網站工作人員組成,網站主編由縣信息中心分管領導擔任,網站總編由縣信息中心主要領導擔任。欄目編輯、網站主編和網站總編要制定詳細的工作職責。 4、由縣信息中心主辦的欄目實行信息發佈三級審查制。首先,欄目編輯人員按照欄目要求,根據信息來源對信息進行編輯,並註明信息採集日期、信息來源渠道(摘編信息要標明作者)、信息想發佈時間、信息採集人等。擬發佈的信息及時送網站主編;第二,網站主編按照有關規定,對擬發佈信息進行審查後提出是否發佈意見並及時送網站總編;第三,網站總編對擬發信息認真審核後確定是否發佈。發佈的信息要備份並歸入數據庫管理。對南溪縣電子政務外網的政務之窗欄目中的領導講話、人事任免、法規文件、南溪大事記、重大決策、重要活動、重要會議等欄目,以及涉及省、市、縣領導、重大突出事件、自然災害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的信息,縣信息中心編輯審核後,送縣政府辦公室初審,報縣政府領導審核。 5、縣級部門的欄目按照“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對上網發佈的全部信息進行審查把關,市級部門主辦欄目應確定專人管理和維護,需要發佈的信息,採取兩種方式傳送。一種方式,需要發佈的信息經分管領導簽字後,以書面及電子文檔兩種方式交由縣信息中心審核後發佈;另一種方式,縣信息中心設定模塊,統一制定編輯權限,交由相應欄目主辦部門遠程後台編輯,並由縣信息中心審核後發佈。 6、對在BBS公告板等發佈公共言論的欄目建立完善的審核檢查制度,並定時檢查,杜絕違犯《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情形出現。對一旦發現在南溪縣電子政務外網上製作、複製、查閲和傳播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等9種情形的信息的,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刪除本網絡中含有上述內容的地址、目錄或者關閉服務器。編輯、主編和總編要及時採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制止,並保留原始記錄,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信息發佈的內容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的,產生不良後果或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實行了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 (二)建立了網絡安全管理制度,認真防範 我縣電子政務外網是全縣重要的對外宣傳陣地和輿論引導窗口,肩負着為縣委、縣政府和全縣羣眾提供完善、密集、周到的信息化服務,因此,必須營造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絡環境,杜絕和避免安全事故、安全責任的發生。網絡安全管理制度的內容具體包括: 1、嚴格要求全縣電子政務外網工作人員和用户,嚴格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 2、規範單位和個人入網登記手續,認真簽署相應的信息安全協議。嚴禁任何用户擅自連入南溪縣電子政務外網。南溪縣信息中心設專人負責審查上網信息。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和用户在網絡上發現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機關報告。 3、南溪縣電子政務外網上傳發布信息IP、密碼指定專人掌握,信息經過審稿程序嚴格把關確定無誤後,方能上傳發布。對所有網絡內的計算機安裝了防火牆、查殺病毒工具,防止信息資料遭到破壞、盜用和其它意外損失。 4、對查閲、複製或傳播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等各種違法信息,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信息;信息中心提出警告或停止其使用網絡的決定,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5、嚴格落實保密規定,對國際互聯網與黨政網分別聯接,實行嚴格的物理隔離,同一台電腦上使用,必須分別設置不同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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