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合同4篇
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旅遊者、旅遊團隊)
乙方: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證旅遊服務質量,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參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瞭解諮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
2.甲方在報名時,應一次性交付全額款項。
3.如乙方取消團隊計劃(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甲方有權作出以下選擇:
a.出發前6—4天,扣總團費的20%。
4.如甲方報名後要求退團,乙方可按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退房費、損失費等)。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的服務應達到國家旅遊局頒佈的《國內旅遊旅行社服務質量要求》和《導遊服務質量標準》等國家與行業標準。
2.本合同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3.為保證甲方的旅遊安全,乙方應為甲方投保旅遊意外保險,旅遊團隊報價中含此保險。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a.因故意或過失達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b.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負責條件
a.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b.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予以充分説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説明;
2)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預防性措施的;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賠償請求;對質監所的處理決定不服時,甲乙雙方均可向上一級質監所要求行政複議;對複議不服的,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桂林市中國旅行社參團須知;
行程安排表。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解釋權同屬國家旅遊局、國家技術監督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籤:_____
乙方籤:_____
蓋章: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
聯繫電話:_____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旅行社旅客旅遊意外保險合同旅行社合同(2) | 返回目錄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保證旅遊者在旅遊期間的人身安全和經濟利益,促進旅遊事業的發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協辦乙方保險業務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險對象:
凡身體健康、能正常旅行參加出境(含港、澳、台地區),入境和國內團隊旅遊者以及隨疇的旅行社導遊,領隊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甲方代辦投保。
二、保險期間:
本保險的保險期間,入境旅遊者自其入境後參加旅行社安排的旅遊行程開始,直至該旅遊行程結束並辦理完出境手續出境時止;國內旅遊和出境旅遊自其在約定時間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開始,直至該次旅行結束離開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肯時止,被保險人自行終止旅行社安排的旅遊行程,其保險期間至其終止旅遊行程時止。
三、保險責任:
按照《旅行平安保險條款》執行。
四、責任免除:
按照《旅行平安保險條款》執行。
五、賠付比例:
按照《旅行平安保險條款》執行。
六、投保手續:
甲方每組織一個旅遊團隊,應在出團前向乙方辦理投保手續。甲方將投保單傳真至乙方專用傳真機,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據後,正常工作日應在當天出具承保確認書並傳真給甲方,休息日及節假日在專用傳真機收到旅行社傳真時即自行確認,無須再發確認書。
七、保險費的結算與支付及勞務的支付:
甲方為乙方代收的保險費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在每個月五日前(節假日順延)統計前一月保險費並通知乙方,經核對無誤,甲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將款項劃給乙方。乙方每月收互保險費後,按實收保險費的5%支付給甲方作為勞務報酬。
八、保險金的申請和給付: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發生本保險責任範圍內事故時,甲方應事發後三天內通知乙方,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或結案後提供有關索賠單證(包括當地公安部門 證明、醫療證明、原因、地點、估計損失或賠償金額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賠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責任明確、資料齊全後,應在七個工作日內按條款規定給付保險金。
九、本協議所稱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被保人無法預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事件。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如雙方無異議則繼續生效。
十一、對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隨時修改補充,並作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籤):_________
代表(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中國平安保險公司旅遊人身意外保險預約單(略)
旅行社國內旅遊合同旅行社合同(3) | 返回目錄合同編號:
甲方(旅遊者):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或電子郵件:
乙方(組團旅行社):
住所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或電子郵件:
大連市旅遊局 大連市
局 監製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遼寧省旅遊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訂的示範文本,供旅遊者與旅行社締結國內旅遊合同關係時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適用於國內旅遊業務。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是持有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旅行社企業。
四、旅遊者在簽訂合同前,應當詳細閲讀本合同文本條款。對不清楚的問題,可以要求旅行社作出明確詳盡的解釋。
五、同一團體旅遊者人數較多時,可以共同簽署本合同文本附件三的《委託書》,委託一名代表人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代表人和全體委託人共同是旅遊合同的甲方。
六、本合同文本附件二《甲方(旅遊者)名單》,供同一團體旅遊者人數較多時使用,表格不足時可以複製。如果同一團體旅遊者人數不超過3人時,直接使用合同文本第一條項下的旅遊者名單表格。
七、本合同文本中有關條款留有空白行,供旅遊者和旅行社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對雙方不予約定的空白行,應當劃"×"以示刪除。
八、本合同文本條款前有""符號的,旅遊者和旅行社雙方應當協商選定。雙方選定的條款,應當在""中劃"√"以示選定;雙方不選的條款,應當在""中劃"×"以示刪除。
九、旅遊者與旅行社簽訂合同後,雙方均應認真保存合同文本。旅遊者還應當留存旅遊過程中的有關票據資料,以備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或索賠的證據。大連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411)84339970 84339971。
十、本合同文本條款由大連市旅遊局和大連市
局負責解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現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國內旅遊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旅遊者)情況
(一)本合同甲方人數為
人。甲方共同委託的簽約代表人是
(委託書詳見附件三)。
(二)甲方人員情況:如下。詳見附件二《甲方(旅遊者)名單》(《甲方(旅遊者)名單》經甲乙雙方籤蓋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健康狀況│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旅遊內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遊團號為:
。
(二)出發時間:
年
月
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三)結束時間:
年
月
日,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時間(包含在途時間)共計
日
晚。
(五)旅遊線路名稱:
。
(六)交通工具:
。
(七)住宿標準:
。
住宿如遇單人房間時,差價的解決辦法為:
。
(八)餐飲標準:
。
(九)購物安排:本次旅遊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購物不超過
次。
(十)自費項目:本次旅遊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遊費用以外另行付費的項目不超過 個,付費金額不超過
元人民幣。
(十一)導遊服務:乙方全程陪同人員
人,旅遊目的地導遊員
人。
(十二)乙方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國內旅遊行程表》(附件一),於出發前
日內交給甲方,並經甲乙雙方籤蓋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服務標準
本次旅遊甲方的服務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要求》。此外,甲乙雙方自行約定的其他服務質量標準為:。
第四條 旅遊費用
(一)本次旅遊的旅遊費用為:成人每人___元人民幣,兒童(
歲以下或身高
米以下)每人
元人民幣, 總計為___元人民幣。
(二)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預付
元人民幣,餘款於出發前
日內付訖。
(三)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乙方代甲方辦理旅遊所需證件、手續的費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如遇交通部門票價調整,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執行。
3、《國內旅遊行程表》中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當補交所需差額。
4、《國內旅遊行程表》中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交通遊覽費用。包括自機場、港口、車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遊覽地的往返交通費、非甲方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
5、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含導遊服務)收取的費用。
(四)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非本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行程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包括本合同約定的餐飲、交通安排以外的個人交通、餐飲費用,個人醫療費費用,個人行李超重費用,個人的洗衣、通訊、飲料、酒類費用,個人尋回遺失物品的費用以及行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參與的自費項目的費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的費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條第(三)項中的其他費用。
(五)關於旅遊費用的特別約定:
。
第五條 人數約定
本旅遊團成行的基準人數為
人。參團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乙方最遲於出發前第6日(不含出發當日)通知到甲方,雙方解除合同, 並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乙方一次性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不承擔違約責任。
雙方訂立新的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還或由甲方補足。
第六條 地接社約定
乙方可以委託旅遊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接待安排本次旅遊中外埠的旅遊行程。乙方委託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視同乙方違約。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如實告知本次旅遊組團形式、住宿、餐飲、交通、景點、購物、服務標準等行程安排真實情況以及注意事項的權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和《國內旅遊行程表》記載的內容,組織安排本次旅遊並協調處理相關事宜的權利。
(三)自主選擇合同約定行程中的自費項目、自願購物、拒絕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權利。
(四)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全部旅遊費用後,要求乙方出具合法發票的權利。
(五)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到尊重的權利。
(六)對乙方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意見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的權利。
第八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在旅遊過程中不得從事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社會公德和公共秩序,與本團其他成員和睦相處、團結互助,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風俗習慣,杜絕在景點建築上亂刻亂畫、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三)如實向乙方提供有關個人身份、健康、聯繫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資料,保證個人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遊,並在簽訂本合同時將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遊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護,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不擅自離團活動。
(五)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遊費用。
(六)遵守團隊紀律,尊重旅遊服務人員,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遊行程。旅遊過程中與乙方發生糾紛時,平等協商解決,或在旅遊行程結束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不採取拒絕登機(車、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遊行程、擴大損失和影響。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
(一)核實甲方提供的證件及相關信息資料的權利。
(二)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遊費用的權利。
(三)按照合同約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餐館、地接社,以及安排旅遊配套服務的權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遊行程的權利。
(五)拒絕甲方提出的合同約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十條 乙方的義務
(一)向甲方出示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二)出發前向甲方如實説明本次旅遊的組團形式、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和有關注意事項,提示甲方自願選擇購買旅遊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個人保險。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實的説明和明確的警示,並積極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辦理旅遊手續所需的甲方各種證件資料。
(四)對甲方在旅遊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
(五)按照合同約定安排甲方的旅遊活動。不強制甲方購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活動和自費項目,保證甲方在《國內旅遊行程表》中所列的各景點的遊覽時間。
(六)收取全部旅遊費用後,向甲方出具合法發票。
第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一)出發前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出發前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證旅遊內容和服務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併組團,並承擔責任(甲方與其他旅行社另行簽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導致無法按約定繼續履行合同時,乙方可以在徵得本旅遊團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書面同意後,對相應合同內容予以變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可能導致甲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可採取合理的措施單方變更合同。因上述合同變更而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節餘的費用應當返還甲方。
(二)除前項約定的情形外,變更本合同內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本次旅遊開始時,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於中途加入本次旅遊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項約定承擔責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等個人身份資料,致使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或已辦理的相關手續無效的,承擔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費用。
(三)在旅遊行程開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擔乙方為辦理本次旅遊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下列情形和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20%。
2、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30%。
3、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50%。
(四)在旅遊行程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參加的,承擔乙方為辦理本次旅遊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0%支付違約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旅遊費用的,按照遲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六)擅自變更合同的,按全部旅遊費用的5%支付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七)旅遊行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自願放棄某項旅遊項目、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遊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還相應的旅遊費用;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八)旅遊行程中因自身過錯、自身疾病造成的人身或財產損失,自行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代辦旅遊手續及旅遊過程中,遺失、毀損甲方證件、手續或代辦的手續因乙方過錯存在瑕疵的,應積極補辦並承擔相關費用;因此影響甲方旅遊行程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不能成行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到甲方,退還甲方已交納的全部旅遊費用,並按下列情形和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2、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3、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4、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條第(二)項約定承擔責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聯繫地址或聯繫方式不當,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擅自變更合同的,按全部旅遊費用的5%支付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五)因乙方原因導致旅遊開始後行程延誤的,乙方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可以繼續履行本合同,但應支付全部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退還未完成的旅遊行程的費用,並承擔全部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旅遊行程延誤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旅遊行程中棄置甲方的,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旅遊行程的費用,並支付全部旅遊費用100%的違約金。
(七)旅遊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八)除上述約定外,乙方提供的旅遊服務中其他違反《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要求》規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規定賠償。
第十六條 免責條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一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旅遊行程中由於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交通堵塞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相關糾紛。
第十七條 避免擴大損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
2、
。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申請調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履行完畢。
附件一:《國內旅遊行程表》
附件二:《甲方(旅遊者)名單》
附件三:《委託書》
甲方:(籤)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籤)
住所地址: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或電子郵件:
傳真或電子郵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連市
國內旅遊合同附件一:
國內旅遊行程表
旅行社名稱:
旅行社
團號:
。
旅遊線路名稱:
。
行程時間:
天
晚。
出發地點:
;出發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返回地點:
。結束時間:
年 月 日預計 時。
用餐安排:全程共計早餐 次,餐標 元/人。午晚正餐
次,餐標 元/人。
交通安排:1、飛機:
艙。2、火車:軟卧,硬卧,軟座,硬座。
3、汽車:大巴,中巴,小客車;有空調,無空調。4、輪船 等艙。
住宿安排:
星級賓館,賓館無星級;
人/間,有空調,無空調。
全程陪同人員姓名:
性別:
聯繫電話:
。
┌──┬─────────────────────────────────────┐
│
│出發地點:
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
│第 │遊覽景點及時間:
│
│一 │
│
│天 │
│
│
│自費項目:
│
│月 │購物安排: 次。購物店名稱:
│
│
│用餐安排: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標準:
│
│日 │住宿地點:
賓館名稱:
│
│星 │
│
│期 │
│
├──┼─────────────────────────────────────┤
│
│出發地點:
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
│第 │遊覽景點及時間:
│
│二 │
│
│天 │
│
│
│自費項目:
│
│月 │購物安排: 次。購物店名稱:
│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標準:
│
│日 │住宿地點:
賓館名稱:
│
│星 │
│
│期 │
│
└──┴─────────────────────────────────────┘
┌──┬─────────────────────────────────────┐
│
│出發地點:
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
│第 │遊覽景點及時間:
│
│三 │
│
│天 │
│
│
│自費項目:
│
│月 │購物安排: 次。購物店名稱:
│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標準:
│
│日 │住宿地點:
賓館名稱:
│
│星 │
│
│期 │
│
├──┼─────────────────────────────────────┤
│
│出發地點:
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
│第 │遊覽景點及時間:
│
│四 │
│
│天 │
│
│
│自費項目:
│
│月 │購物安排: 次。購物店名稱:
│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標準:
│
│日 │住宿地點:
賓館名稱:
│
│星 │
│
│期 │
│
├──┼─────────────────────────────────────┤
│
│出發地點:
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
│第 │遊覽景點及時間:
│
│五 │
│
│天 │
│
│
│自費項目:
│
│月 │購物安排: 次。購物店名稱:
│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標準:
│
│日 │住宿地點:
賓館名稱:
│
│星 │
│
│期 │
│
├──┼─────────────────────────────────────┤
│
│出發地點:
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
│第 │遊覽景點及時間:
│
│六 │
│
│天 │
│
│
│自費項目:
│
│月 │購物安排: 次。購物店名稱:
│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標準:
│
│日 │住宿地點:
賓館名稱:
│
│星 │
│
│期 │
│
├──┼─────────────────────────────────────┤
│
│出發地點:
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
│第 │遊覽景點及時間:
│
│七 │
│
│天 │
│
│
│自費項目:
│
│月 │購物安排: 次。購物店名稱:
│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標準:
│
│日 │住宿地點:
賓館名稱:
│
│星 │
│
│期 │
│
├──┼─────────────────────────────────────┤
│
│出發地點:
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
│第 │遊覽景點及時間:
│
│八 │
│
│天 │
│
│
│自費項目:
│
│月 │購物安排: 次。購物店名稱:
│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標準:
│
│日 │住宿地點:
賓館名稱:
│
│星 │
│
│期 │
│
└──┴─────────────────────────────────────┘
甲方:(籤)
乙方:(蓋章)
負責人:(籤)
年 月 日
大連市
旅行社國內旅遊合同附件二:
甲方(旅遊者)名單
┌──┬─────┬───┬───┬──────┬────┬────────┬─────┐
│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健康狀況│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7 │
│
│
│
│
│
│
│
├──┼─────┼───┼───┼──────┼────┼────────┼─────┤
│8 │
│
│
│
│
│
│
│
├──┼─────┼───┼───┼──────┼────┼────────┼─────┤
│9 │
│
│
│
│
│
│
│
├──┼─────┼───┼───┼──────┼────┼────────┼─────┤
│10 │
│
│
│
│
│
│
│
├──┼─────┼───┼───┼──────┼────┼────────┼─────┤
│11 │
│
│
│
│
│
│
│
├──┼─────┼───┼───┼──────┼────┼────────┼─────┤
│12 │
│
│
│
│
│
│
│
├──┼─────┼───┼───┼──────┼────┼────────┼─────┤
│13 │
│
│
│
│
│
│
│
├──┼─────┼───┼───┼──────┼────┼────────┼─────┤
│14 │
│
│
│
│
│
│
│
├──┼─────┼───┼───┼──────┼────┼────────┼─────┤
│15 │
│
│
│
│
│
│
│
└──┴─────┴───┴───┴──────┴────┴────────┴─────┘
甲方:(代表人籤)
乙方:(蓋章)
負責人:(籤)
年 月 日
大連市
旅行社國內旅遊合同附件三:
委託書
大連市
旅行社:
我們共同委託
(男/女,身份證號碼:
)
作為代表人,與貴社簽訂編號為
的國內旅遊合同,前往
旅遊。
我們全體委託人和代表人(合計
人)共同作為本國內旅遊合同的甲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
受委託人(代表人):(籤)
全體委託人:(籤)
年 月
日
旅行社勞動合同範本旅行社合同(4) | 返回目錄甲方(聘用單位):**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家庭住址: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性質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四、勞動報酬及考核目標
全年任務為 月工資
一季度考核一次,未完成任務按比例扣發工資或押金,完成任務後按等級提取業務提成.
幹滿一年後完成崗位無損害公司利益行為,享受基本養老金及全年人身意外保險.(具體任務標準如下)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 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 ) 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脱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3)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乙方連續
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 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通知乙方:
(1)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 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企業管理、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試用期內;
(2)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 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 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自合同簽訂後期滿一年後,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八、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但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押金 元.合同期滿,甲方不正式聘用乙方,或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聘用合同,乙方未對甲方造成損失,並辦理好財務移交手續,甲方在三天內退還乙方押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簽訂日期:
-
解除同居協議(精選5篇)
解除同居協議篇1解除同居協議書協議人雙方:男方:姓名N、年齡、民族,住北京市海淀區路號室女方:姓名、年齡、民族,住北京市朝陽區路號室男方與女方現因感情不合自願分手,經雙方商定,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一、男女雙方非婚生子女由男方撫養,女方每月支付元撫養費,每月1...
-
共同開發修建多層住宅樓協議(精選3篇)
共同開發修建多層住宅樓協議篇1土地方:(以下簡稱甲方)投資方:(以下簡稱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由甲方提供土地,乙方提供資金共同開發修建多層住宅樓同,秉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在自願誠信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
-
變壓器修理合同範本(精選3篇)
變壓器修理合同範本篇1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使用方:上杭縣xx年危橋改造工程A標項目部(以下簡稱乙方)因乙方承建的上杭縣xx年危橋工程永安橋項目無工業用電,經協商甲方表示對乙方橋樑建設項目的大力支持,願意將甲方果場用電借用於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在臨時供用電過...
-
學校學生校外住宿管理協議書(精選3篇)
學校學生校外住宿管理協議書篇1甲方:乙方:根據教育部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本着向學生及其家庭高度負責的精神,為保持良好的教學、生活、管理秩序,學校原則上要求所有學生均應在校住宿。但因確有客觀原因或堅持要求在校外住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