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烏蘭察布市三屆人大第三次會議工作報告

各位代表:

烏蘭察布市三屆人大第三次會議工作報告

我受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的委託,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過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XX年,是市三屆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職取得重要成果的一年。一年來,常委會在市委的領導下,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xx系列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緊緊圍繞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全面履行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各項職責,在監督工作、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設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績,為保障和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突出重點,增強實效,監督工作取得新進展

常委會認真實施監督法,突出監督重點,完善監督方式,全面履行人大監督職能,支持和促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年共召開常委會會議6次,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13項,開展執法檢查5次,專題調研14次。

加強對經濟工作的監督。常委會密切關注宏觀經濟運行情況,堅持把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作為服務大局、履行職責的重點。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於“xx”規劃綱要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報告、XX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上半年執行情況報告,提出了加快調結構、轉方式的步伐,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加強區域合作,全力推進項目建設,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審議意見。聽取和審議了XX年市本級財政決算和XX年預算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XX年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及上級轉移支付情況的報告和關於XX年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審查批准了決算,批准了預算調整方案,向市政府提出了強化債務管理,建立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加快財政管理制度改革,推進財政精細化管理,加強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審計結果運用,建立長效預防機制的審議意見。常委會主任會議聽取了市政府關於XX年市本級預算安排的總體思路和貫徹新預算法主要措施的報告,對財政預算進行了初審,提出了初步審查意見。

加強對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監督。落實市委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決策部署,常委會堅持把羣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監督工作的重點。加強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跟蹤監督,切實保證人民羣眾“舌尖上的安全”。繼XX年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於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報告後,去年,常委會再次將保證食品安全列入工作重點,審議了市政府關於《全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報告審議意見》落實情況的報告,促進了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和管理涉及困難羣眾的切身利益,也是去年常委會關注的重點。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於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和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提出了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上實行配建制度,合理確定配建比例,拓寬資金籌集渠道,建立多元化融資格局,健全完善管理機制,引導小區物業進行市場化管理的審議意見。水是生命之源。立足於讓人民羣眾喝上健康水,常委會對市中心城區供排水規劃、建設和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提出了進一步完善中心城區供排水專項規劃,實行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加快供排水管網改造,提高監管和檢測水平,保證供水安全和供水質量的意見建議。做好民族教育工作對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和維護民族團結具有重要意義。常委會就全市民族教育工作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針對民族教育投入不足、民族職業教育和學前教育發展滯後、蒙語授課學生就業難等問題,建議市政府要切實落實好民族教育“優先重點”的發展政策,大力加強民族職業教育和學前教育,探索和制定傾斜政策,逐步解決蒙語授課生就業難的問題。

加強對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建設生態文明關係民生福祉,關係我市長遠發展大計。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於全市徵佔用草牧場及治理亂墾濫挖情況的報告,提出了科學制定草牧場保護利用發展規劃,明確管理權屬,強化部門職責和協作能力,集中力量重點整治亂墾濫挖行為的審議意見。常委會對環境保護法開展了執法檢查,要求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污染防治上下大力氣,確保完成減排任務,加大執法力度,防止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的發生。

加強對法、檢“兩院”工作和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落實完善司法體制改革任務,推進公正司法,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上半年工作情況報告。在充分肯定審判、檢察工作的基礎上,提出了切實提高法官和檢察官隊伍整體素質,完善涉訴信訪救助制度,提高案件實際執行率和實際標的到位率,加大反貪反瀆工作力度的審議意見。常委會進一步推進法治烏蘭察布建設,對旅遊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工會法、科技進步法等多部法律法規開展了執法檢查,就法律法規執行中的問題和意見建議送市政府和有關部門研究改進。

常委會加強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舉辦了全市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培訓班,並下發文件要求市“一府兩院”、各旗縣市區人大常委會認真履行備案審查工作職責,將出台的規範性文件按要求報送市人大常委會備案。去年,常委會按規定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報送規範性文件9件。

常委會認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全年共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39人。其中,決定任免市政府組成人員10人,任免常委會工作人員2人,任免法院、檢察院工作人員27人,接受自治區人大代表辭職1人,補選自治區人大代表1人。常委會不斷改進任免工作,繼續實行任命前提名人選提交供職報告和任職後年終提交履職總結制度。在國家設立“憲法日”後,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首次舉行了任命人員向憲法宣誓儀式,15名被任命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向憲法進行了宣誓。

二、完善制度,強化服務,代表工作實現新突破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礎。常委會堅持從完善代表制度、為代表提供履職平台入手,努力促進代表作用的有效發揮。

完善制度,積極創新代表聯繫羣眾工作。常委會制定下發了《組成人員聯繫本級基層人大代表的通知》、《烏蘭察布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聯繫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羣眾辦法》、《烏蘭察布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自治區人大代表和烏蘭察布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述職評議工作辦法(試行)》,要求常委會組成人員分別直接聯繫3名以上市人大代表,要求市人大代表回原選舉單位述職、參加代表小組活動。這是常委會加強組成人員同人大代表聯繫、人大代表同人民羣眾聯繫的一項重要舉措。去年,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帶頭開展了聯繫代表活動,常委會組成人員共聯繫市人大代表121人。6位自治區人大代表在常委會會議上進行了述職,部分市、旗縣人大代表在旗縣人大常委會會議或選區進行了述職。此外,常委會還制定了《烏蘭察布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履職考評辦法(試行)》、《烏蘭察布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守則》,有效地提高了人大代表和組成人員的履職能力和自我約束能力,增強了依法履職的責任感。

建立“人大代表之家”,努力搭建代表履職平台。常委會下發了《關於建設城鄉“人大代表之家”和牧區“草原人大代表之家”的意見》,指導各旗縣市區在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嘎查村建立“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活動室”。目前,全市共建成“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活動室”150多個,為代表活動正常開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去年,常委會在察右後旗召開了全市“人大代表之家”建設現場會,全面總結了工作經驗,並對下一步“人大代表之家”建設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常委會堅持邀請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和參加常委會組織的視察、檢查和調研活動,注重聽取和吸收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切實將代表意見建議體現到人大各項工作中。

提升代表素質,切實提高代表履職能力。常委會加強對代表的學習培訓,去年在北京和蘇州舉辦了2期市人大代表和鄉鎮人大主席培訓班,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職的能力。常委會為363名全國、自治區、市三級人大代表訂閲了《中國人大》雜誌,寄送《內蒙古人大》和《烏蘭察布人大》刊物,進一步拓寬了代表的知政知情渠道。

認真做好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完成了市三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的112件建議的辦理和督辦工作。認真執行《評選代表優秀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以及先進承辦單位暫行辦法》,召開了代表建議、批評、意見辦理工作座談會,對10件優秀建議和7個先進承辦單位進行了表彰,進一步調動了代表履職熱情,對促進承辦單位認真辦理代表建議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凝心聚力,規範運行,常委會自身建設邁上新台階

常委會始終注重自身建設,結合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把去年確定為“作風建設年”,進一步加強思想、組織、作風建設,進一步密切與人民羣眾的聯繫,樹立了為民務實清廉的良好形象。

深入開展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作風建設年”活動。常委會黨組和機關緊緊圍繞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牢牢把握為民務實清廉主題,聚焦作風建設,紮實推進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各環節各步驟的工作。常委會黨組班子成員參加5次市委中心組學習,機關把每週二作為集中學習日,由處級和科級幹部進行輪流講課,深入學習黨的理論、xx系列講話精神、法律法規和人大業務知識。在普遍進行集中學習的基礎上,開展了“為了誰、依靠誰、我是誰——我的羣眾觀”專題研討。常委會黨組和機關班子成員廣泛徵求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先後召開座談會56個,發放調查問卷2950份,徵求到意見建議380條。根據徵求到的意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查擺剖析“四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召開了以批評和自我批評為主要內容的專題民主生活會,研究提出了15條具體整改措施,制定和修訂了14個改進作風方面的制度,並制定了具體的整改任務書和時間表。

在開展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同時,我們持之以恆推進常委會及機關作風建設。始終堅持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集體行使職權,集體決定重大事項。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自治區28條配套規定和我市的具體規定,大興密切聯繫羣眾之風、求真務實之風,圍繞市委中心工作和人大工作重要課題,深入基層、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做好市級領導聯繫幫扶貧困鄉鎮工作,進一步密切同人民羣眾的聯繫。加強和改進人大宣傳工作,進一步辦好烏蘭察布人大網站和《烏蘭察布人大》期刊,將人大重要信息向社會公開。切實重視發揮辦公廳和各工作委員會的作用,加強協調配合,為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職提供了有效服務和保障。通過開展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作風建設年”活動,常委會圍繞大局把握定位、強化職能的思路更加清晰,思想上重視羣眾、感情上貼近羣眾、工作上服務羣眾、履職上依靠羣眾的意識更加自覺牢固,改進作風、密切聯繫羣眾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常委會各項工作的面貌呈現出新變化、新氣象。

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修訂了《烏蘭察布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監督市本級預算辦法》,制定出台了《烏蘭察布市人大常委會詢問和質詢辦法(試行)》、《烏蘭察布市人大常委會工作評議辦法(試行)》、《烏蘭察布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滿意度測評辦法》等8件規範性文件,制定了《烏蘭察布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調研、視察、執法檢查工作制度》等3項工作制度。這些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進一步提升了常委會和機關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水平。

加強與各級人大的聯繫。常委會積極配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對防沙治沙法、行政複議法等法律法規進行了執法檢查,對《內蒙古自治區扶貧工作條例》執行情況、計劃生育單獨二胎政策、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棚户區改造等多項工作進行了調研。常委會積極支持和努力推動區域協同發展,赴張家口市、大同市人大開展了學習考察和交流活動,促進了“烏大張”經濟合作區建設。常委會進一步密切與旗縣市區、蘇木鄉鎮人大的聯繫,積極支持各級人大在實踐中探索創新,幫助基層人大解決履職中的實際問題,開展了全市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人大工作情況的調研,推進了以“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活動室”建設為主要內容的代表工作。

常委會按照中央、自治區和市委的要求,積極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在民主法治領域改革方面,承擔的12大項21小項的改革任務,已制定完成12項制度。在司法體制改革方面,常委會參與了21項制度的改革,其中,牽頭的2項制度建設任務已經完成。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務

各位代表,過去一年來常委會工作所取得的成績,是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是全市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和機關工作人員辛勤工作的結果,是市“一府兩院”、社會各界和各族羣眾以及全市各級人大大力支持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常委會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謝!

回顧一年來的工作,我們清醒地認識到,常委會的工作還存在許多需要改進的地方。主要是法定監督方式運用得不夠,監督工作還存在重程序輕實效的問題,常委會審議意見落實得還不夠到位,促進解決實際問題的效果不夠理想;閉會期間代表的活動還不夠豐富,代表聯繫人民羣眾的渠道有待拓寬;常委會工作機制還需要完善,議事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對於這些問題,我們將自覺接受人民監督,虛心聽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見,努力加以改進,更好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

各位代表,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xx”規劃的收官之年。常委會要在市委的領導下,把全面推進法治烏蘭察布建設與全面深化改革通盤考慮,統籌規劃,努力使人大工作同改革進程相適應、相促進,實現服務全市工作大局與提高人大工作水平有機統一,不斷提高人大工作法制化水平。

一、以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推進法治烏蘭察布建設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自治區黨委九屆十二次全委擴大會議和市委三屆五次全委擴大會議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紮實推進我市法治建設工作作出了總體部署,為做好新時期的人大工作確定了方向和目標,提出了任務和要求。人大處在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第一線,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力量。我們要在市委的領導下,緊緊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市、加快建設法治烏蘭察布的總目標,把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定作為主要任務,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推動憲法和法律法規實施,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切實做好代表服務保障工作,加強代表的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主體作用;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為促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應有作用。

二、以增強監督實效為目的,發揮監督工作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促進和保障作用

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一府兩院”的工作和法律法規的實施,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內在要求和制度安排,體現了“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憲法原則。我們要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權,堅持圍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烏蘭察布建設的決策部署,圍繞全市中心工作和事關羣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計劃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於計劃、預算上半年執行情況、審計、生態建設、供水規劃建設管理和用水安全、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等6個專項工作報告,並按照新的預算法,改進和完善對政府預算工作的全程監督;對《體育法》等法律法規貫徹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對少數民族子女就業和牧民社會保障、民族文化發展、“十個全覆蓋”等3項工作開展專題調研。進一步完善監督工作方式,啟動專題詢問和質詢,開展工作評議、專項工作報告滿意度測評,不斷增強監督工作實效。計劃對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上半年工作報告進行滿意度測評,對全市貫徹實施《內蒙古自治區扶貧工作條例》情況開展專項工作評議。繼續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開展跟蹤監督,常抓不懈,努力構建長效監管機制,切實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加強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把市“一府兩院”和各旗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出台的所有規範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範圍,並對違憲違法的規範性文件予以撤銷和糾正,維護法制統一,使全市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走上規範化、制度化道路。正式實行人大任命幹部向憲法宣誓制度,強化人大任命幹部的憲法意識和責任意識。

三、以充分發揮代表作用為主線,切實做好代表工作

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力量源泉。常委會把XX年確定為“代表工作提升年”,將繼續完善服務保障機制,搭建聯繫代表平台和代表履職平台,不斷創新工作載體,積極為代表依法履職和聯繫羣眾創造條件。認真做好“人大代表之家”建設工作,到年底,各旗縣市區的蘇木鄉鎮和街道辦事處要全部建立“人大代表之家”,嘎查村和社區要依託代表小組活動,因地制宜地建立“人大代表活動室”,做到代表活動有專門場所、有專人負責、有活動計劃、有活動內容、有檔案記錄。開展星級“人大代表之家”評選工作,鼓勵和支持基層人大創新代表活動的方式方法,增強代表活動的實效。認真落實市、縣、鄉三級人大代表的述職評議和履職考評工作,引導代表更好地聯繫羣眾、服務羣眾,使人民羣眾的意願和要求充分體現到常委會的各項工作中。暢通人大代表建言獻策、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實行常委會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製度,繼續組織代表有序參與視察、執法檢查、專題調研等監督工作,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充分採納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加強代表學習培訓,提升代表素質,為代表依法履職打好基礎。加強代表議案和建議的辦理督辦工作,做到議案和建議內容、承辦單位、承辦責任人、辦理進度、辦理結果網上公開,並對重點議案和建議開展跟蹤督辦;繼續開展優秀代表議案、建議評選工作和承辦代表建議先進單位評選工作,努力提高代表議案和建議的質量和辦理實效。

四、以提高履職能力為重點,切實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

全面推進法治烏蘭察布建設,必須大力提高人大工作者隊伍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能力、職業道德水準,我們要始終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重要位置,繼續堅持機關學習制度,深入學習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xx系列講話精神,學習憲法和法律,學習法治理論,切實提高人大幹部業務水平和把握政策的能力。始終把民主集中制作為重要原則,自覺堅持集體領導,自覺依法按程序辦事,進一步提高常委會會議的審議質量和水平。始終把作風建設作為重要任務,密切聯繫人民羣眾、深入調查研究,進一步把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效體現在人大工作的各個方面。進一步健全人大工作民主、公開機制,實行公民旁聽常委會全體會議制度,擴大公民對人大工作的有序參與。主動取得自治區人大的指導和支持,積極配合做好立法調研、監督和代表等工作;加強同盟市人大和區外地市人大的聯繫,積極學習借鑑各地有益經驗;密切與基層人大的聯繫,加大對基層人大工作的指導力度,認真落實市委《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意見》(烏黨發〔XX〕24號)的精神,切實解決旗縣市區人大“一委一人”問題和蘇木鄉鎮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專職不專用、沒有專職工作人員、代表活動經費未列入財政預算、沒有專項工作經費等問題,共同推動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階。

各位代表,圍繞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各項職責,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增進人民福祉、維護公平正義,我們責無旁貸。讓我們在市委的領導下,更加奮發有為,更加求真務實,為在新常態下實現新跨越、加快法治烏蘭察布建設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