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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調研報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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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危險職業,很多人腦海中第一個蹦出的詞是消防員,認為消防員是“和平時代最危險的工作”。國內最大的人力資源服務商前程無憂根據工作環境、工作強度和接觸人羣,就此問題進行了調研,並於日前發佈了《XX都市最危險職業調研報告》,列於報告中的有處於危險工作環境中的消防員和警察,也有因人際衝突頻發、存在危險因素的醫生、出租車司機。該報告分析指出,隨着財富的積累、自我意識的膨脹和身心壓力的普遍存在,職業中的安全風險日趨常見。而合格的職業精神和道德規範、有利的心理輔導和干預,可以將職業中的危險減少。

職業調研報告4篇

消防員:每次出征都是生死考驗

在中國,消防歸屬於公安系統,又在武警序列,實行軍事化管理,所以它被稱之為“消防部隊”、“消防官兵”。災害事故救援、醫療救護、交通事故救援等都是消防員的職責所在,因此面對危險情境是不可避免的,有時候還要面對生死考驗。

消防員小李告訴記者,“我回不來,我爸就是你爸”是他們的出征“遺言”,面對危險的時候,第一時間考慮的不是自己,而是需要他去救的人,所以從事這個職業必須有犧牲的準備。

就在不久前天津港爆炸事故中犧牲的消防員超過了過去XX年的總和,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了消防員這一職業是“和平時代最危險的工作”。

這是一個離死亡最近的職業,在火災、爆炸、車禍、地震現場的新聞圖片裏,身着橙色搶險救援服以及黑黃兩色防護服的消防兵們是絕對主角。但經常,留給人們的只是一個個奮力救援的背影。

真正走近他們才知道,這些守護着百姓安全的勇士們大都是些二十出頭的小夥子。其中,不乏90後的身影,當同齡人盡情享受着青春時,他們的生活卻是交織着烈火、汗水、傷病和鮮血。

血與火淬鍊的骨骼,煙與熱熏製的青春,智者常説:“你與什麼為伴,決定你是什麼人。”他們與死神之火為伴,他們是消防員!這是我所知道的消防戰士,生一半死一半,火一半水一半,熱一半冷一半,飯吃了一半,澡洗了一半,覺睡了一半,夢做了一半。

XX都市最危險職業榜單(前6名)

1、消防員:隨時準備犧牲

2、警察:面對突發事件,面對易怒的羣眾

3、醫生:高危的白衣天使

4、記者:無冕之王的沒落

5、營業員:只要面對面,人類就危險

6、出租車司機:什麼人都碰得上,不得拒載

職業教育發展問題的調研報告2020年職業調研報告(2) | 返回目錄

通過深入學習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和省委七界五次會議精神,圍繞全會的主題,着眼於我們的工作實際,做為一所國家級重點職業學校的校長,我進行了深入的調研和思考,依據多年來的工作經驗,以及各式各類的針對教職員工、學生、學員的問卷調查結果,我分條理析,甄別篩選,本着實事求是、合情合理、合乎現狀的基本原則,本着利於職業教育發展的基本原則,寫出調研報告,核心性質的問題是三個方面,一是學以致用,一是精細管理,一是硬件建設。

眼下,我區的職業教育跨入了一個新的階段,今年暑假,實現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合併,唐山工貿中專與古冶職教中心合併,實現了強強聯合,這在教育管理、師資配備、教學資源的合理運用上具有重要意義,但是,新情況會有新問題,我們更需要依據現實情況,調查研究,鞏固成績,找出不足,提出方案,解決問題。

以往的職業教育,粗放型管理在職業學校中佔有重要地位,分析原因是教育管理方式不科學,專業變化大,教師配備變化大,很難做到管理上的精細化。管理上的粗放,直接導致學生所學技術不過細、不過硬。兩校合併後,專業更多,教師類型更多,如何做到精細化管理,是擺在我們面前的問題。

如何做到精細化管理,打造職業名校,創辦拳頭專業,培養技術過硬的優秀人才,我們曾進行過深入的思考,解決問題的辦法只有從科學的角度去考慮,去分析,針對這一問題,我校確立了立校、強校的精細化管理方案,確立了總體管理思路,制定了“1、2、3、4工程”做為工作思路。“1、2、3、4工程”就是貫徹一個體系,突出兩條主線,抓好三個重點,強調四個建設。

貫徹一個體系:貫徹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努力實現認證。

突出兩條主線:一是招生就業工作;二是管理的規範化、科學化、精細化。

抓好三個重點:其一是安全問題要常抓不懈;其二是迎接省教育評估督導以及省教育質量驗收;其三是焊接實訓樓的基建工程。

強調四個建設:一是隊伍建設;二是專業建設;三是文化建設;四是功能建設。

隨着這一管理思路的深入實施,必將逐步規範我校的管理,使工作深化、細化、科學化。使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在波瀾不驚中得到昇華。

學以致用的問題,也是長年困擾職業教育的一個重要問題,在校所學技術知識,步入社會後無用武之地。學非所用,做為學校徒勞無功。做為社會技術人員匱乏。那麼,職業學校服務社會的技術平台作用就沒有充分發揮出來。這一問題是我們長期關注的問題,因為,它關係到我校的生死存亡,關係到我校的繁榮發展。

針對這一問題,根據對我區生產力發展水平的考察調研,我們不斷調整專業設置,並開闢途徑、尋找渠道,開動腦經想辦法,我們的具體做法是,以大企業作為依託,努力實現定向培養,以名校作為依託,努力實現聯合辦學,自XX年與首鋼技校聯合辦學以來,聯辦校已達5家。我們與山海關橋樑廠高級技工學校簽署了聯合辦學協議,得到了市區領導的高度重視,政府副區長王俊合同志曾親自到會並講話。我們主辦了聯辦學校研討會,使“聯合辦學互利雙贏”更具規範化、長效化,為我區學生就業開闢了新領域。

在教學上,學校組織骨幹教師分別到南廠技校、機械技校和山海關橋樑廠高級技校進行參觀、學習、交流。通過走出去使大家不僅找出了自己的差距,同時也發覺了自身的優勢。在吸收消化的同時努力做到揚長避短,逐步縮短與名校的差距。從學校的長遠發展出發,積極支持鼓勵老師進修學習,學校努力爭取名額派老師外出學習、交流,先後有教師到石家莊、天津、遼寧、寧夏、江蘇等地學習。我校王海棠老師09年9月到11月在德國進行為期6周的學習交流,成為我市職業學校教師赴德學習第一人。還聘請了20餘位企業高級技術人員來校做兼職教師,這樣,我校的師資隊伍得到進一步優化,我們的教學活動與企業需求就更加貼近,逐步實現學校與企業的無縫對接。

對於我校在學以致用方面所做的努力,已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與理想狀態還有距離,我們必將揚長避短,將學以致用做為教學的主體要求力爭達到完美境地。

硬件設施曾一度成為制約我校發展的瓶頸問題,教育設施的落後,使我們無法跟上現代職業教育的節拍,知識在更新,技術更是日新月異,欲善其事,先利其器。在以往問卷調查中,師生反映最為強烈的便是實習工位不全,設施落後,對此,為了增強學校發展後勁,我校不等不靠,主動出擊,四處奔波跑項目,千方百計找資金,努力加大在育人環境、實訓設施等方面的投入。在上級領導的大力支持下,09年“國債”項目,投資900餘萬元新建焊工實習大樓和宿舍樓以及相關配套設施完成,交付使用,我校將新增建築面積5000平米;為了進一步改善實訓條件,經過艱苦努力,我們在市局爭取到了60萬元專項資金,此項款項將全部用於購置焊接和機加工設備。同時,在上級領導的支持下,我校又在積極申請“國債”項目,主要用在電工專業的升級改造,努力打造品牌專業、特色專業。

兩校合併後,由於專業多,硬件設施不齊備的現象仍然存在,依然需要我們加緊努力。力求合乎職業教育要求。

關於職業病的調研報告2020年職業調研報告(3) | 返回目錄

【前言】

目前,職業病防治問題日益嚴重,我國多年來經濟高速發展、勞動保護力度薄弱積累下來的職業病隱患進入了高發期和矛盾凸顯期。根據衞生部提供的數據,我國現有約1600萬家企業存在着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約2億勞動者在從事勞動過程中遭受不同程度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十分嚴峻和緊迫。由於勞動保護水平普遍較低,處於煤礦、加工製造業、建築業等低產業鏈的職業傷害比比皆是,這意味着大量勞動者承受了極大的病患痛苦,甚至失去生命,政府和社會則要付出巨大的經濟成本。

以來,全國人大連續兩年將《職業病防治法》的修改列為一類立法計劃。8月,國務院法制辦面向社會公開徵求修改草案的立法建議。與此同時,不斷在媒體上曝光的職業病案件,如蘋果公司供應商員工職業中毒事件等,也屢屢牽動着社會神經。由於涉及用人單位的職業健康保護義務、多個政府部門的監管職責和力度、經濟發展產業格局、全球化經濟供應鏈等問題,職業安全與健康問題,已經被推到輿論的風頭浪尖、制度變革的前台。

12月至2月,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開展職業病調研,力求瞭解職業病患者羣體的生存狀況,尋找職業病防治制度的頑疾和解決之道。

【調查方法】

本次調查的目標羣體為全國的職業病工人。開展有關職業病工人的實證研究,我們所做的是首創性工作。由於缺乏系統的相關統計信息,我們的樣本選取面臨着很大困難。考慮到職業病的種類分佈情況(塵肺、矽肺發病最多)、患者從事行業的分佈情況(中小煤礦、勞動密集型產業居多)以及羣體性發病特點,我們構築了由以下重點人羣構成的調查總體(抽樣框):1、媒體報道的典型案例,如在深圳患塵肺病的79名湖南耒陽、張家界工人;2、我們機構直接接觸的職業病人646人;3、其他民間組織掌握的職業病案例,涉及在廣東、浙江、重慶等地中小型企業務工的共301名職業病案例。我們的抽樣框兼顧了全國勞動力的區域分佈情況,包括珠三角、長三角、中西部地區及北京周邊等重點區域。

通過前期處理職業病案例及訪談職業病工人掌握的情況,我們編制了具有較高信效度和針對性的"全國職業病工人勞動保護現狀調查問卷".為保證問卷完成質量,我們對調查員(包括中心工作人員和志願者)進行了培訓。然後,在12月至2月期間,我們在抽樣框1026名職業病工人中進行了抽樣調查。調查通過單獨面談或電話訪談的方式進行,完成每份訪談約需1個小時。我們共完成有效訪談問卷172份。回收問卷後,我們使用spss統計軟件對數據進行了分析。未成為樣本的職業病案件,也將在本報告的描述性分析中體現。

需要特別説明的是,本次調查報告所採集的樣本均為已經經過法律程序確診為職業病的勞動者(也就是在法律上已經解決了職業病診斷難題的個案),不包括只是在臨牀醫學診斷上確診為職業病人的個案,因此調查報告所反映出來的情況與社會大眾及媒體關注的案例有些出入。特此説明!

【調查結論】

一、職業病患者基本生存狀況

(一)職業病及生產行業

調查顯示,職業病患者中最大的羣體為塵肺病患者(70.2%)。其次為職業中毒羣體(19.1%),主要為苯中毒、鎘中毒、鉛中毒。這些職業病多具有不可逆的特點,無法根治。例如,塵肺患者已經發生纖維化的肺部,無法再復原,只能採取治療措施延緩病情進展。而慢性苯中毒會對脊髓產生不可逆的損害,嚴重時將導致再生障礙性貧血,甚至白血病。其他職業病種類,職業性皮膚病、職業性眼炎、職業性腫瘤等(10.7%)。患者主要來源於礦業(36.4%)、加工製造(14.7%)、電子(10.5%)、化工(6.3%)、建築(5.6%)等行業,主要從事的是採掘、加工製造、裝配、風鑽爆破、切割等工作。這些生產企業,66.7%為民營企業、21.4%為國企、8.2%為外資企業。小型企業、中型企業、大型[1]企業的比重分別為50.7%、29.1%、20.3%.可見,中小型民營企業在勞動保護條件方面尤為薄弱,但國企、大型企業的職業健康工作也並不樂觀,亟待加強。

調查還顯示,這些職業病具有爆發時間短,爆發率高的特點。職業病患者從開始生病,到身體出現病症,經歷的時間中值為6年。其中在3年內就出現病症的達到32.2%.根據患者對生產企業的生產人數和患病人數的回憶,煤礦企業的採掘工人患病率達到13.3%;

也正是因為如此高的患病率,使得職業病案件常以集體形式爆發。5月華北某市關閉煤礦後,該地區檢查確診為職業病的人數超過500人。河北張家口某礦山企業矽肺病案中,涉及職業病患者119人。而義聯關注的香港力奇珠寶首飾製造廠職業病工人索賠案中,矽肺患者人數也高達76人。

高發病率與職業病患者工作的高強度是分不開的。患者們平均每天工作9.774小時,56.1%的患者平均每天工作8小時以上,26.1%的患者每天工作12小時及以上。患者每月平均工作27.67天,48.5%的患者平常沒有一天的休息日,只有過年放假;而每月工作26天以上的患者更是達到了81.8%.這種密集的與有毒有害物質的接觸,使得職業病爆發的時間越來越提前。

以北京郊區某裝飾公司x某為例,他在從事噴漆工作僅7個月後,就患上了白血病,然而,職業病診斷機構拒絕對他進行診斷,因為其接觸史尚未超過一年——儘管算上他的加班時間早已遠遠超過了一年。

(二)職業病患者基本信息

被調研的職業病患者出現病症的平均年齡為37.5歲。由於職業病的嚴重危害性,患病的青壯年往往將與病痛一同度過艱難漫長的歲月,而家庭和社會也將蒙受沉重的損失。

男性在職業病患者中佔絕大部分,為80.1%,女性佔19.9%.這主要是因為職業病第一大類的最主要來源產業是煤礦業,而從事煤礦開採的主要為男性。塵肺患者中的男性佔到91%.女性職業病患者主要產生在勞動密集型產業中,因此較多患上職業中毒,佔職業中毒患者的51.5%.男性為構成主體的職業病羣體,將對家庭經濟生活產生更大的打擊。據調查,92.7%的家庭中男性是家庭經濟的主要收入來源,他們一旦患病喪失勞動能力,給家庭生活的維持、子女的教育等,帶來巨大的困難。

患者的文化程度並不高,國中及以下的佔78.3%.同時,患者絕大多數為農民工,佔到了總體的84.3%.由於缺乏職業衞生知識和法律意識,農民工成為職業病危害的最大受害者,這些農民工65%工作在中心城市及其周邊地區。在為發達地區的經濟發展做出巨大貢獻後,患病返鄉,進一步拉大了城鄉、東西部地區的差距。

34.4%的患者在一個以上的同行業單位工作過。這種流動性,加上某些職業病的潛伏性,在有效崗前、離崗體檢制度的缺失下,進一步惡化了職業病患者的及早發現病情和維權。

46.1%的患者所在用人單位從未進行過職業健康檢查。

二、職業病存在重大預防漏洞——對於職業病的認知和預防情況

(一)職業病工人對於職業病相關知識的瞭解

1.對職業病的瞭解根據我們的調查,職業病工人對於職業病的瞭解並不多。這點可以從兩組數據上顯示出來:一,關於職業病患者在患病前是否知道職業病是什麼。我們的調查顯示,在172個人中,有153個人不知道,佔到總數的89%;知道的僅有19人,佔到11%.二,職業病工人在患病前是否聽説過自己得的這種職業病。在163份有效地調查數據中,知道的僅有37人,佔到22.7%;不知道的則佔到126人,達到73.3%。

2.對於職業病的相關法律的瞭解有效的調查數據有168個,其中155個職業病工人在患病前並沒有聽説過《職業病防治法》或《工傷保險條例》,比例佔到92.3%;僅有13個職業病工人知道上述兩種法律,僅佔到7.7%。

(二)勞動合同簽訂及其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告知情況

1.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關於勞動合同的簽訂情況,我們的調查顯示,在166份有效的調查數據中,職業病工人所在的工作單位中,有84家和職業病工人簽訂過書面勞動合同,僅佔到50.6%.而沒有籤合同的單位有82家,比例達到49.4%。

2.職業病危害告知情況簽訂過勞動合同或存在相關證明的108家單位中,除去37個職業病工人不知道這方面情況的,只有3家單位告知過職業病工人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比例僅佔2.7%;有68家並沒有告知上述相關情況,佔到總數的63%。

(三)社會保險情況

1.工傷保險情況在調查的172個職業病工人中,有效的數據共171份,其中有80個職業病工人所在的單位給其上了工傷保險,佔到46.8%;有78個職業病工人所在的單位則並沒有上工傷保險,佔到45.6%,有13個人並不瞭解這方面的情況,佔7.6%。

2.養老保險情況在調查的172個職業病工人中,有效地數據共171份,其中有56個職業病工人所在的單位給其上了養老保險,佔到32.7%;有102個職業病工人所在的單位則並沒有給其上養老保險,佔到59.7%,有13個人並不瞭解這方面的情況,佔7.6%。

3.醫療保險情況在調查的172個職業病工人中,有效地數據達到170份,有58個職業病工人所在的單位給其上了醫療保險,佔到34.1%;有95個職業病工人所在的單位則並沒有給其上養老保險,佔到55.9%,有17個人並不瞭解這方面的情況,佔10.0%。

(四)職業衞生培訓情況

在調查的172個職業病工人中,有效數據達到170份,僅有29個職業病工人所在的單位給其進行職業衞生培訓,佔到17.1%;有136個職業病工人所在的單位並沒有給其進行職業衞生培訓,佔到80.0%,有5個人並不瞭解這方面的情況,佔2.9%.

(五)勞動防護情況

根據我們的調查,企業對工人進行勞動防護的情況並不樂觀。

1.公告欄設置情況

在有效的161份調查數據中,僅有20個職業病工人所在的單位設置公告欄,公佈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只佔到12.4%;有131個職業病工人所在的單位則並沒有設置公告欄,佔到81.4%;有10個人並不瞭解這方面的情況,佔6.2%。

2.防護設施設置情況

在有效地163份調查數據中,僅有38個職業病工人所在的單位設置有一些職業病防護設施,例如粉塵工作環境中有防塵灑水設施等,只佔到23.3%;有117個職業病工人所在的單位則並沒有設置防護設施,佔到71.8%;有8個人並不瞭解這方面的情況,佔4.9%。

3.政府對企業勞動防護的檢查情況

關於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對於企業勞動防護的檢查情況,調查數據顯示,在153份有效地調查數據職業病中,有81個職業病工人所在的單位,政府部門進行過檢查,佔到52.9%;有53個職業病工人所在的單位,則沒有接受過政府檢查,佔到34.6%;有19個人並不瞭解這方面的情況,佔12.4%。

然而,政府檢查的成效並不明顯。根據我們關於單位針對政府檢查是否做過相應措施的調查,在88個有效的調查數據中,僅有36個職業病工人所在的單位,針對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的檢查採取過一些防護措施,比例只佔到40.9%;有40個職業病工人所在的單位則沒有任何針對性措施,佔到45.5%;有12個職業病工人並不瞭解這方面的情況,佔13.6%。

三、職業病診斷難

(一)材料之難一紙職業病診斷書,是職業病患者獲賠的全部希望所在。然而,現實中患者卻需要花費大力氣,才能獲得這張寫着壞消息的紙片。

一位在人造革面料廠工作患上接觸性皮炎的女士這樣告訴我們,由於她所在的市沒有職業病診斷機構,她每次都需要坐車到地區裏去做診斷,在申請診斷的過程中花了大量精力、時間和費用。

職業病診斷機構太少,是患者面臨的第一個問題。雖然按照規定醫療機構可以向省級衞生行政部門申請相關資格,但是實踐中的職業病診斷多被各地方專門設立的職業病防治所壟斷。而且這些防治所往往只在地級市設立,導致患者們要拖着病體長途奔波。然而,更大的困難還在後頭。

患者要申請職業病診斷,首先要準備如下材料:職業史、既往史;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複印件;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等等材料。

對於患者來説,更難的是,從單位手中獲取自己職業病接觸史的材料。一旦患者的職業病獲得認證,就可能意味着單位的賠償義務。因此用人單位往往拒絕提供職業史證明,甚至乾脆否認勞動關係。調查中,提出診斷申請的患者中,48%曾經因為材料不齊全而被職業病診斷機構拒絕受理過。這其中,因為缺少勞動合同、職業史證明而被拒絕的共達到83%,其他單獨或並存的原因依次為缺失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44.4%),缺失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複印件(19.4%),缺失職業健康檢查結果(5.6%)。而這些材料缺失的主要原因是單位拒絕承認勞動關係(34%)、單位拒絕給這些檔案材料(40%)和單位自己也確實沒有或丟失了這些檔案和資料(5.7%)。

26.2%的患者曾經為了證明勞動關係而進行了勞動訴訟。而部分職業病患者採取的是上訪、罷工、媒體曝光甚至是採取過激手段來引起政府、媒體與社會的關注。

為了準備齊所有這些材料,25.1%的患者表示用了超過3個月的時間。有1/3的人則表示他們為準備這些材料的花費超過了1000元錢。

(二)等待時間過長

據調查,患者等待職業病診斷結論的作出,花的時間中值為34天。50%的患者認為自己等待的時間太長了。

職業病患者絕大多數是外來農民工,在等待診斷結論期間要付出許多的住宿費和生活費,他們的生活會陷入更加困苦的境地。因此,應規定職業病診斷機構作出診斷的期限要儘量縮短,如限制在15天以內。不過,這一困局的根本打破,仍然需要改革職業病診斷的准入機制,讓職防院以外的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以順利地獲得職業病診斷的資質,為患者提供更加快捷的診斷。

(三)職業病診斷的監管主體未在法律上明確

在職業病診斷遇到障礙後,患者往往不知曉去尋找真正的監管主體。安監部門自設立後開始負責監管職業衞生工作,但這在《職業病防治法》中一直未予以明確。大眾往往也未能得知。

根據對工友們患病後會向誰求助的調查,其中求助於勞動部門的人數最多,有50%,衞生部門26.2%、而安監部門只有12.2%.獲得響應的情況是,14.5%的職業病患者獲得了勞動部門的幫助,衞生部門7.6%,而安監部門仍然最少只有2.3%.這種某種程度上也反映了勞動者的樸素意識,職業病應該是一種勞動權利,所以他們才會想到首先去找勞動部門。

從其中可以看出,職業病患者並不瞭解負責職業病防治的主管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衞生行政管理部門,不知道向其求助,而安監部門也較少地迴應此種求助。但事實上,例如,在XX年的衞監督發《衞生部、安監局明確職業衞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意見》中就明確了安監部門"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的職責。而在中央編辦發《關於職業衞生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安監部門在職業病監管方面的職責進一步明確地包括但不限於"監督檢查和督促用人單位提供勞動者健康損害與職業史、職業危害接觸關係等相關證明材料".安監部門負有幫助職業病患者順利進行職業病診斷的義務,但是基層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能力上顯然與其法定職責存在較大的落差。

因此,我國職業病防治法律應儘快明確安監部門的監管主體地位,使其權責統一,為患者提供暢通救濟渠道。

四、求償路艱待遇微薄——患職業病後的處理和待遇

(一)程序繁多職業病患者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以後,才能進入工傷處理程序。

據調查,57.8%的患者需要經過30天以上的等待,才能領取到工傷認定書,但其中調查發現最長的達到1461天。此後,51.8%的患者又要經過30天以上的等待,才能獲得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但其中調查發現最長的達到122天

在和工傷系統銜接時,還有可能出現因為時效問題,導致職業病患者無法被認定為工傷的情況。由於工傷認定必須在職業病診斷作出的一年內進行,而一些患者如果因為不知情或者因為治療的原因未能及時申請工傷認定,則很有可能因為過期而不被受理。以下表格能夠反映工傷處理程序繁瑣,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其它規範性法律文件的規定,在一般情況下,工傷處理的程序可以達到10項。依據目前的法律規定與工傷處理實務的操作情況,正常走完全部法律程序(不包括執行程序)的時長可以達到1149天。見下表所示。

注:1.上述法定時限指根據規範性法律文件明文規定的時限或者根據明文規定的時限折算得出。

2.折算方式:規範性法律文件中規定的"月"折算為30日,"年"折算為365日。

3.規範性法律文件中沒有明確規定的,如民事訴訟二審起訴審查的時限沒有統計入上表。

4.《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1年,如果用人單位在時效期結束前提起仲裁申請,則上述一般工傷處理程序可能為1514天。

福建某化工廠的楊先生,在XX年被專業機構診斷為慢性鉛中毒。然而正是由於超期的問題,他的工傷認定申請並沒有得到受理。

因此,職業病患者的診斷和工傷認定兩個程序應該得到簡化,加以合併,由勞動部門和職業病診斷機構共同對患者的申請作出一次性的認定,從而使患者儘早獲得治療和賠付。

(二)賠償過低

雖然經過了漫長的道路,但是職業病患者獲賠的情況卻並不那麼令人樂觀。37.8%的職業病患者沒有獲得任何形式的賠償。而獲得一次性賠償的患者,平均每人領取到的賠償也只有90742元。領取了一次性賠償的患者中的78%表示這些賠償無法保障其後續的醫療和生活,47.5%表示這些賠償最多隻能維持2年以內的醫療和生活。

(三)"非自願"的一次性待遇賠付濫用

雖然《工傷保險條例》並沒有規定,但許多地區對1-4級傷殘的工傷患者制定了一次性待遇賠付的辦法。然而,這些一次性賠付金額遠遠低於患者按月領取的總數,許多患者是在不知道自己可以按月領取的情況下,不得不選擇了一次性待遇。

例如北京市的一位塵肺病人趙先生,45歲,塵肺二期,四級傷殘,患病前月薪5000元,根據北京市的規定只獲得了一次性共計133596元的待遇。然而他如果按月領取,則累積到60歲其領取到的總額為76萬餘元。並且如果不領取一次性待遇,他的工傷保險關係不會被註銷,還可以報銷其後續的醫療費用。但可惜的是,由於其在領取待遇時,相關方面並未告知其可以選擇按月領取,甚至告訴他,如果不及時領取一次性待遇,將來都無法領取。

(四)非法解除勞動合同5-10級傷殘患者每月待遇無法保障

據調查,5-10級患者中,34.4%被用人單位非法解除了勞動關係,此外,他們中的34.4%的用人單位註銷了。這對於在法律上不享受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每月傷殘津貼的5-10級患者來説,是一個壞消息。因為他們將無法按月從單位領取到傷殘津貼或者工資。尤其是5-10級的職業病患者,雖然傷殘等級較1-4級患者輕,然而由於病情多不可逆,甚至會逐漸惡化,他們需要持續不斷的治療。

因此,在立法上,對於5-10級職業病患者如何提供更全面的保障,是一個亟待解決的課題,否則,這些職業病患者即使拿到了工傷保險待遇,一旦惡化,仍難逃晚景淒涼、家貧人亡的結局。在執法層面,政府要加強對用人單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惡意註銷的處罰。

五、患病後的待遇和影響

職業病給工人及其家庭的生活帶來極大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家庭有返貧的風險

患職業病後最大的影響就是家庭收入減少很多,同時支出增加很多,生活相當困難。在受訪者中,有86.6%的表示患病使得其家庭沒有收入或收入減少,生活相當艱難;還有25.6%的家裏子女無人照顧。在受訪者中,患病前,僅37.2%的月收入低於1500元;患病後,變成88.5%的低於1500元,而且有51.6%的僅醫療費開銷就在500元以上。可見,患病後,很多工人連支付醫療費都相當困難,更別説正常的生活了。

(二)患病後難以繼續工作

調研顯示,在受訪者中,有73%的病情在不斷加重,勞動能力不斷減弱。受訪者中僅29.7%在繼續工作。而繼續工作的人中87.2%無法再做之前的工種。

因此,在立法上,工傷保險基金要逐步擴大到保障5-10級職業病患者的每月傷殘津貼;在執法層面,政府要加強對用人單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惡意註銷的處罰。

(三)地方政府的救助不利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設不利是造成職業病工人返鄉後困難生活的重要因素。有80.6%的受訪者表示老家政府不會為其提供低保等福利;僅13.2%的受訪者表示老家政府會為其提供低保等福利;而還在繼續工作的受訪者中僅有一人表示老家政府會提供低保等福利。

(四)認識和意識變化

在對我國對職業病患者的保護存在問題的訪談結果中,受訪人中有53.5%選擇了"政府的執法、檢查力度薄弱";48.8%選擇了"雖然國家政策法律制定的很好,但是用人單位違法情況嚴重";34.3%認為"普法和培訓嚴重不足".這幾大問題也多次出現在我們設置的兩道主觀題中:"您在整個維權過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難是什麼?"和"您希望補充的其他情況。"受訪者認為遇到的最大困難主要有:首先是政府執行不力,包括不作為、互相推諉、不幫不管、地方保護、甚至阻礙維權;第二大問題就是缺錢,很多職業病工人都因為沒有錢放棄維權、因為維權四處借債生計困難、維權過程中得到的賠償極為有限,不足以支持下一步的維權等;第三是很多工人由於不懂相關法律、不知自己的權利等不知維權或者不知向哪方求助;第四是耗時長,很多工人因為怕耗時而不維權,或者花費了很多時間但是遲遲得不到賠償而放棄或進退兩難。在補充情況的回答中,大部分受訪者希望政府強化執行力度,加大普法和援助。也有部分希望完善立法,降低職業病認定門檻,提高賠償標準,強調治療。

關於牧區職業教育發展情況調研報告2020年職業調研報告(4) | 返回目錄

今年,盟政協副主席寶新民任組長,盟政協、盟教育局、興安職業技術學院人員組成調研組,對全盟各旗縣市職業教育、農牧民培訓及興安職業技術學院、盟職教中心作用發揮情況進行了實地調研。調研組先後考察了6個旗縣市的5所職業高中、2所國中及興安職業技術學院、盟職教中心,走訪了農牧場管理局公主嶺牧場和6個旗縣市的5個鄉鎮蘇木、5個嘎查村的農牧民,並召集旗縣市政府分管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職業院校教師學生和農牧民等進行座談24次,發放調查問卷500份,廣泛徵集了職教教師、職高及初高中畢業班學生、農牧民的意見和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職業教育發展情況

目前,全盟有各級各類職業院校10所,其中旗縣市職業高中5所,盟屬中等職業學校4所,高等職業院校1所。XX年中等職業教育招生6574人,在校生達到1.28萬人。在10所職業院校中,有2所為自治區級重點職校,1所為國家級重點職校,初步形成了初、中、高等職業教育相互銜接、學歷教育與短期技能培訓有序結合的職業教育發展格局。總的看,全盟職教事業有了長足長展,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基礎投入不斷加大。近幾年,各旗縣市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意見》要求,對職業院校在政策扶持、經費投入上給予大力支持。特別是在校舍建設上,能夠及時協調配套資金、土地徵用等方面的難題,使我盟職業院校辦學條件得到了較大改善。扎旗、突泉都新建了職業高中教學大樓;中旗投資3534萬元啟動實施了職業高中遷建工程;興安職業技術學院教學樓和學生公寓達到了4.2萬平方米;烏蘭浩特為職教中心購置了設備,擴大了學校容量,增強了辦學實力。

2、辦學能力有所增強。目前,全盟中等職業學校專任教師達到763人,學歷合格率達到80%以上,其中“雙師型”教師佔專業課教師28%。調研中發現各地師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緊缺的問題,但各職業院校採取“走出去”和“請進來”的方式加強了對骨幹教師和專業教師的培養培訓,推進職業化建設,鼓勵教師考取行業技能資格證書。扎旗政府XX年以來,面向盟內外招聘了13名本科學士學位畢業生,在旗內招聘了20名優秀教師,充實到職業教育的第一線,使職業高中師資隊伍得到優化。從設置的專業和學科上看,全盟基本形成了覆蓋一、二、三產業的計算機應用、工業與民用建築、農學、畜牧、酒店服務和管理等20多個學科體系。其中烏市職教中心的汽車駕駛與修理專業和前旗職高的農學專業,XX年被自治區教育廳認定為區級精品專業點,前旗職高的民族手工藝品製作專業和突泉職高的電焊專業也辦出了自己的特色,形成了一定的影響力。

3、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得到有機融合。近幾年,全盟職業院校以市場為導向,積極與農業、扶貧、勞動保障等部門合作,發揮職業教育資源優勢,將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就業再就業培訓、勞務輸出培訓、新型農牧民科技培訓等納入職業教育的服務範疇,為提高農牧民和城鎮待崗、轉崗人員的職業技能發揮了重要作用。

4、中等職業教育改革初見成效。各旗縣市不斷完善招生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着力促進高中階段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協調推進。如烏市教育行政部門給市屬各國中下達職業招生指標由最初的10%提高到了20%,引導不能升入普通高中的學生進入職業學校學習;扎旗實施普高分流制度、春秋兩季招生制度和特困生減、免、緩交學費政策,拉動招生;中旗對九年級學生進行初等職業教育,促進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的有效接軌,保證了職業高中生源。各地還積極探索“校校聯辦”、“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聯合辦學模式,有針對性的開展訂單式教育,不僅提高了學生實踐技能水平,而且提高了學生的就業率。據統計,平均每年全盟職業院校輸送各類人才4000人左右,就業率達到95%,月工資在1000-2500元左右。

(二)農牧民技能培訓開展情況

近年來,各旗縣市和農牧場管理局把提高農牧民技能做為促進轉移增收的一項基礎工作來抓,整合了相應資金,擴大了培訓規模。各地為此也進行了有益嘗試,積累了一些好的經驗。比如,盟農牧場局採取集中辦班、對外考察、選送高校、外派掛職等多種形式,為農民、農村基層幹部及場部幹部進行培訓;烏市選派科技特派員深入基層推廣農業適用技術;中旗、前旗把科技培訓辦到田間地頭,做給農民看,引導農民幹;扎旗通過趕科技大集、發放宣傳資料、設立諮詢台宣傳科技知識,並在旗電視台黃金時段請農牧業專家結合農時舉辦電視專題講座;阿爾山定期組織農民到鄉鎮集體收看全盟農牧業科技講座網絡視頻,並向農民發放農作物栽培管理技術宣傳冊;突泉縣將就業再就業培訓、“陽光工程”、“雨露計劃”等資金捆綁使用,把職業高中做為培訓基地,聘請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執教,舉辦了全區首期農民電焊技能培訓觀摩班,培訓學成人員先後到上海、大連、青島等地就業,平均月工資達到2500元。

(三)興安職業技術學院、盟職教中心作用發揮情況

興安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以來,學院領導班子明確以社會需求和服務地方經濟為辦學定位,在抓好常規學歷教育的同時,培養職業技能和應用型人才,完成了勞動力轉移輸出、農牧民職業技能及幹部培訓等任務,為全盟經濟社會發展培養了一批面向生產、建設、管理、服務一線的技能型應用人才。XX年,學院成為盟示範培訓基地和科右前旗“雨露計劃”培訓基地。按前旗“雨露計劃”800人的培訓任務,總計培訓汽車駕駛、農機駕駛與維修、道路運輸從業資格、家政服務、保健護理、用工維權等各類長、短班學員12期共計820人次(672人就業)。通過轉移培訓的學員月收入平均達到1300元,比務農的農民高500元。近兩年,學院完成培訓各類農牧民職業技能3862人次,培訓農村牧區幹部1240人次,為萬家會館、安華保險公司等培訓企業員工近400人次,並利用寒暑假時間,開展了3次“三下鄉”活動,受益農牧民近300人。

近兩年,盟職教中心積極發揮對全盟中等職業教育的教學指導、勞動技能培訓、勞動就業指導、職業實習訓練、職業教育科研、職業技能鑑定等職能作用,完成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培訓、鑑定1357人,培訓建設行業中級管理人員557人,完成建設行業中級管理人員繼續教育460人,鑑定烏蘭浩特地區下崗失業再就業人員1410人,培訓全盟機關事業單位技師、高級技師37人,通過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培養技能型人才,推動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為興安盟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努力。

二、存在的問題

(一)職業教育發展存在的問題

1、關心支持職業教育的社會氛圍尚未形成。由於傳統觀念的影響,社會上重視普通教育、輕視職業教育的情況較為普遍,加之宣傳引導不夠,造成普職比例失調,個別地方職業教育生源嚴重不足。

2、職教經費的短缺制約了有效發展。職業教育普遍存在辦學經費投入不足,來源渠道單一的問題。由於政府投入主要是學校教職員工經費,學校要靠收取學雜費維持運轉,大部分學校為了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負債運行。如興安職業技術學院負債達到1252.7萬元,中旗職高也存在負債運行情況。辦學經費不足,使職業院校辦學條件改善緩慢,全盟職業院校普遍存在實驗實訓設備老化短缺的問題,多數職校的實習設備在性能上遠落後於生產一線,在數量上嚴重不足,達不到培養學生實際操作技能的要求。

3、專業師資力量嚴重不足。我盟職業院校教師編制短缺,而在現有師資隊伍中,既能教專業理論知識,又能教實際操作技能的“雙師型”教師更是匱乏。隨着近兩年中等職業學校專業及在校生的增加,職業院校教師編制和總體數量偏少的問題日趨明顯,如興安職業技術學院、烏市職教中心分別有70名、23名教師未進編,盟職教中心、突泉職高、中旗職高也存在專業課教師緊缺問題。

(二)農牧民培訓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是缺乏健全的農牧民培訓管理體制。部門間缺乏統一協調協作,培訓經費分屬勞動、農業、扶貧等多個部門,條塊分割,不利於整合。

二是農牧民培訓缺乏廣度和深度。農牧民培訓主要以短期實用技術普及培訓為主,對農牧民骨幹的技能性和創業性培訓較少,培訓領域不寬。

三是培訓機構不健全。由於沒有固定的培訓機構,部分培訓基地設施落後,影響農牧民技能性培訓的效果。

四是農牧民參加培訓的認識不高。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觀念有待於進一步更新,就業技能培訓後實現轉移就業仍面臨一定難度。

三、對策建議

(一)職業教育發展的對策建議

1、樹立大教育觀,促進職業教育發展。建議盟委、行署向自治區爭取儘快出台《自治區關於免除興安盟職業院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學費的補貼政策》,同時盟委、行署要制定《全盟職業教育發展規劃》,各旗縣市制定當地職業教育發展規劃,促進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同時各級政府要統籌管理好部門培訓經費,將“陽光工程”、“雨露計劃”資金、農村科技開發和技術推廣經費以及勞動社會保障部門再就業培訓經費捆綁使用,將培訓任務交由職業院校完成。

2、在辦學經費上給予必要保障,優化職業教育資源配置。“xx”期間,國家要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在職業學校基礎建設和學生資助等方面給以大量投入。自治區、盟和旗縣市三級共投入5億元,其中自治區本級和盟市旗縣各配套資金2.5億元。因此,建議盟和旗縣市政府有比例、有重點地加大對職業教育的經費投入,重點抓好職業院校實訓基地和骨幹專業建設。凡是國家和自治區投入在職業教育的專項經費應及時足額撥付到位,盟和旗縣市兩級財政的配套資金要按規定給予配套。同時,政府要調控職業院校專業建設,可定期對職業院校專業進行督導評估,對專業條件差,招生人數少,就業率低的專業進行限期整改或者叫停,增設農畜產品加工、電力和重化工、冶金和有色金屬冶煉等專業,做強做大一批盟級、區級、國家級精品專業。

3、強化政府行為,加強統籌協調。各級政府要健全職業教育領導機構,建立由政府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制定更加有利於職業教育發展的思路、政策和辦法,各級教育、人事等政府部門要認真解決師資隊伍短缺的問題,儘快制定和完善職業教育教師聘用政策,建立綠色通道,支持職業院校面向社會聘用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擔任專業課教師或實習指導教師,加快“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

4、深化辦學體制改革,增強職業院校活力。各級政府要支持職業院校建設校內外實習實訓基地。對職業院校獨立或與社會企業聯合創辦的工廠、車間給予徵地、税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調動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積極性。職業院校可在政府的支持下,打破部門、行業、地域界限,採取高職與中職、盟級與縣級、學校與企業等多種聯合辦學形式,優化資源配置,擴大辦學規模,避免重複建設,實現招生、就業、師資、實訓基地等資源共享,增強市場競爭能力。職業院校要以經濟社會需求為準則,開展形式多樣、長短結合的職業教育和開放式辦學,進一步推進校企合作和“訂單式”的人才培養模式,穩步推進工學結合、工學交替等開放式培養人才的新模式。

(二)農牧民培訓工作的對策建議

一是成立由各級政府牽頭,農業、教育、財政、人事、勞動、扶貧等部門領導組成的農牧民培訓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農業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定期研究和解決農牧民培訓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當前建議盟委、行署向自治區爭取加大對我盟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財政補助資金和指標方面的傾斜。

二是做好農牧民培訓規劃。把農牧民培訓放到職教體系中統籌規劃,建立並完善管理體系和資金投入機制。把引導性培訓交由鄉鎮蘇木組織好,把科技送到田間地頭;技能性培訓由政府統籌好各職能部門和職業院校完成,充分發揮資源整合效益的最大化。

三是注重農牧民培訓實效。進一步加大農牧民培訓工作“實例”宣傳“實證”教育的力度,激發農民參加培訓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圍繞地區產業特色、主導產業為農牧民編寫易操作、見效快、適合對路的鄉土教材。

四是建立農牧民技能人才儲備庫。對已參加培訓農牧民進行分類建檔,定期開展技能升級培訓和國家職業資格鑑定,定期發佈企業用工信息和用工推介。完善企業、農民工“雙向選擇”模式,實現勞動力轉移由數量型向質量型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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