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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安全應急預案(通用7篇)

國小安全應急預案 篇1

為有效應對突發事件,妥善處置校園安全事故,指導和規範各類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國小安全應急預案(通用7篇)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安全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安全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安全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杜絕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安全事件預防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安全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控制措施。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安全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安全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安全事件的各項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衞生規範化管理。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大力開展愛國衞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寢室和環境衞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衞生的學習生活環境。

3、學校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常見傳染病教育宣傳工作,嚴格執行新生入學前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登記制度,提高學生疫苗接種率,防止疫苗相關性疾病的發生或流行。

4、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安全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衞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生活方式。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5、進行食品衞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四、突發事件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一)傳染病應急預案

1、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範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牀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牀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範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市教育局批准。

2、建立自下而上的逐級報告制度,並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傳染病突發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並開通疫情監控聯繫電話。

3、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安全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衞生事件時,醫務室及學校有關部門應立即向本校突發安全事件領導小組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4、採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採用電話諮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繫。對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品衞生安全應急預案

1、食品衞生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發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症狀(如腹瀉)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由學校校長同時報市教育局和衞生部門;發現較嚴重食品衞生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症狀者或出現相同症狀的羣體發病5人以上的情況,下同),應立即向學校校長報告,由校長向市教育局和衞生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食品衞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食品衞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衞生院)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3、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如實説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4、立即封存食堂菜餚樣品、小店食品、礦泉水等,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5、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三)、學生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凡組織集體活動的班級要向分管校長報《安全預案》,全校性活動,申報的《安全預案》要經校長審批。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誰違章組織活動誰負全責。

2、《安全預案》包括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數、組織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 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 凡大型活動應安排醫務人員到場,以便緊急救護,並要求班主任跟班,維持活動的秩序。

(四)、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1、發生火險時應及時採取撲滅措施,使火險消滅在萌芽狀態。如不能及時撲滅,要立即報告值班領導,並通知周圍的教職員工共同救火。並儘快向上級部門報告。

2、 樓內發生火災時應立即打開所有大門、電燈或應急燈。

3、值班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要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組織學生疏散,並視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9。

4、上課期間一旦發生火情,發現老師要及時報告學校領導,並負責組織做好疏散等工作,還要馬上組織人力搶救;要及時切斷電源和火源,防止火勢的進一步蔓延。

5、消滅火險後,要及時分析,查找原因。對直接責任人要根據責任大小給予批評、記過、解聘等處分,並在全校通報,以便吸取教訓。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各班主任要經常在班內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醒學生進出校園和經過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別是對走讀生經過馬路要經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2、學生在校外馬路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撥打電話110報警,對發生傷害的學生進行緊急處置,對肇事車輛進行記錄,第一時間打電話給校醫和120醫院,派車將受傷學生送往最近醫院救治,還要報告給學校領導、班主任和家長。同時要保護好現場,電話報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現場勘察。

3、學校門衞要對學生進出校門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對違反交通安全規定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對不聽從教育的學生及時報告給相關的年級主任和班主任進行處理。

(六)、校園治安保衞工作應急預案

1、學校定期召開學生、職工大會,對安全提出要求,邀請公安部門講法制課,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

2、經常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發現棍棒、管制刀具的給予沒收,並查明原因,嚴肅處理。

3、發生鬥毆事件後,班主任、教師、護校隊和政教人員要立即制止,並報告學校值班領導,學校值班領導要迅速到達現場並及時通知家長。無法制止的,學校值班領導要立即撥打110報案。

4、及時送被打傷的學生到校醫室治療。校醫室不能治療的,及時送市人民醫院或中醫院或撥打120。

5、發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嚴重傷亡的,立即報市教育局和公安機關。

五、保障措施

1、組織機構保障

2、人力資源保障

3、物資財力保障

國小安全應急預案 篇2

為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制度》、《教師護送學生制度》、《安全責任追究制》,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校長)

副組長:

成 員: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一位教師值班,早上6:50到校,中午1:50到校,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交通事故,由帶班領導負責處理,一名值班人員把學生送往醫院,另一名值班人員通知其家長,並及時報警。

2、班主任教師負責組織學生站隊放學,分成東、西、兩路縱隊,做到校大門外50米內不解散。

3、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必須有指定教師看護,值班人員及時檢查。若學生髮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值班人員、政教處、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政教處派人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體育教師、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4、各班選出一名安全監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5、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政教處。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6、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校務處,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7、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體育組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體育教師負責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教導處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校務處專人處理,並及時上報。

8、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安全員每月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總務處立即通知電工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組織人員開啟樓內滅火器和消防拴進行撲救。教師分樓層、班主任教師迅速進班組織學生按規定樓梯口下樓疏散。

9、實行門衞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夜間巡邏。來客門衞盤問登記。

10、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四、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教導處、少先隊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國小安全應急預案 篇3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管理條例》、《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現場。包括學校集會、大型集體活動、交通、校舍倒塌、火災、地震、食品中毒、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等。

二、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曾

成 員:

三、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事故處理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接待安撫組

組長:

組員:政教處成員、音樂組

職責:妥善接待相關來訪人員,並客觀真實地介紹情況;根據事態、事故的發生、發展情況及時向系統指揮、系統領導小組和相關部門通報情況;根據事態、事故情況變化對當事人及當事人的親屬進行安撫慰問;收集整理各類信息資料,分析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確保應急救援及善後處理過程中相關單位及人員的信息渠道暢通,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隨時掌握系統的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收集文字圖像等相關資料,經領導小組審定後,向外通報事件的有關信息。

現場救援組:

組長:

組員:教務處、範福興、美術組

職責:深入現場,做好有關救援、搶救、解釋、宣傳、調解、勸導等工作,及時調查收集事件起因、現狀、發展趨勢等信息,並向組長彙報;採取必要的措施,把損失降到最低,控制事態蔓延。

安全保衞組

組員:

組員:安保科、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維護管理警戒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需要採集證據,進行文字和圖象收集;疏散人員,維護現場秩序;按上級批示,根據現場情況,配合公安及其它相關部門,採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後勤保障組

組長:

組員:後勤、辦公室、電教中心

職責:為輕傷人員安排適當的場所休息,負責事故期間所需人員、設備、工具、物質的供應,並協助有關人員做好救護工作。

醫療、善後處理組:

組長:

組員:衞生室、教研室、科任組

職責:負責師生救護、救治工作。確認事件已經得到有效控制或結束,普查事件造成的不良後果及損失,根據現場調查瞭解的真實情況,按相關法規、政策起草事件報告,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指導涉事學校、單位做好本單位的各種善後處理工作。做好或協調專業部門開展受害師生的心理疏導工作。按相關法律規定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分析,提請局黨委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有學校停課的,根據實際情況向指揮部建議復課時間。

通訊組

組長:

組員:

職責:負責及時向相關部門和領導彙報情況。並撥打110、120等。

四、具體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有2位帶班領導、2位治安員和2位值日教師值班,教學樓每個樓層在課間有值周教師、值周學生,帶班領導、位治安員、值日老師早上7:00到校,中午不許離校,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後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交通、擠壓等意外事故,由帶班領導負責處理,值日老師負責把學生送到校醫室進行緊急處理,安排馬上送醫院,同時通知學校領導及其家長,並及時報警。若課間在各樓層或其他活動場地發生意外事故,應由發現老師立即控制現場,送校醫室組織搶救,並想法立即報告校長室或辦公室,若遇緊急情況可直接報警請求救護。

2、放學時教師負責組織學生排隊放學,把學生送出校門外。

3、課間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由當天值周教師負責管理看護,若學生髮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或在場教師應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並立即通知馬校長和班主任。同時立即通知校醫組織搶救。各樓層其餘班主任負責疏散其餘學生。

4、各班的班幹部增加一名安全委員,協助老師進行安全檢查監督,制止不安全行為。

5、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遇情況不明、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安保科。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政教處或校長室。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6、學生受傷後,在場教師必須立即送學生到校醫室進行緊急處理,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校長室、辦公室。

7、學生髮生食物中毒或突發疾病,必須及時報告校長室或辦公室,並按《學校食物中毒搶救方案》迅速處理。

8、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體育組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體育教師負責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班主任須帶班負責管理。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校長室、政教處和教務處協同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校長室指派專人處理,並在2小時內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9、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安全小組組織人員每月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天例行檢查。若因電路原因引起火災,後勤主任立即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組織人員開啟樓內滅火器進行撲救(禁止組織學生撲救),班主任教師迅速組織學生按《火災應急預案》進行疏散。

10、實行門衞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實施《安全保衞制度》。學生學習期間離校必須由任課老師或班主任老師出具出門證,外來人員進校先門衞聯繫有關人員核實後,再登記方可進校。

11、實行學校安全工作備忘錄制度、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12、如學生需要疏散各樓層的防火門由臨近班級上課的教師負責打開。

13、如停電時不能拉響警報,前樓由王振宇或劉廣平和後樓由範福興或馮志負責吹號(以號聲代替警報聲)。

14、各組負責人如有事不在崗,由其組員承擔他的任務。

五、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節假日前安全教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每學期第二週為安全教育周。

4、政教處、少先隊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時時做。

6、學校要張貼安全教育警示標誌,形成安全教育氛圍,提高師生安全意識。

7、每遇節假日,發放告家長書,提出假日安全要求。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做到認識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國小安全應急預案 篇4

一、演習目的:

為切實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培養師生在遇到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時的生存技能,讓學生掌握簡單震)常識和逃生知識,特舉行此次安全演練。

二、演習前準備:

1、各班主任要向學生講明安全的重要性,講明在生活中可能會遇到的突發災難性事件、如;火災、地震等。

2、各班主任向學生詳細講解逃生技巧、逃生演習順序及要求。

當第一時間發現有突發性災難事件:

a、教室前後門全部敞開,

b、教師指揮學生迅速、有順序離開教室

c、各班只允許從一個門口逃生

3、向學生講明逃生路線

路線保障:各上課教師負責在教室指揮;安全地(操場)由沈豔霞老師負責指揮。

安全地點:操場

4、向學生講明本次演習由學校統一發出信號。

三、人員分工

1、各班班主任負責本次演習教室內學生的指揮。

2、校長負責發出信號和疏散總調度。

3、其餘教師負責學生救護、場地維護。

4、門衞負責打開校門尋求支援。

四、演練程序:

1、學校統一發出疏散演練信號

2、各責任人聽到信號後迅速到達預定位置,指揮學生疏散

3、清點學生人數

4、校長進行演練情況總結

國小安全應急預案 篇5

安全是大事,作為班主任,對於安全教育更不敢懈怠。為落實好學生的安全工作,讓學生樹立安全意識,能做到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特制定安全工作計劃

(一)

一年級學生的年齡小,安全意識比較淡薄,因此,作為班主任需要花更多的時間跟蹤他們的行為,並及時矯正,主要的措施有:

1、做到每天都與科任老師進行溝通、聯繫,及時發現他們的不當行為、有安全隱患的行為,以便及時教育、矯正。

2、碰到有安全隱患的行為的同學,及時和其家長聯繫,讓家長共同教育,使學生能更快地改正過來。

3、課間活動要規範,不興鬧、追逐;不玩小石子等危險物品;不玩危險遊戲等等。

4、杜絕學生帶小刀、刀片、危險玩具等有安全隱患的東西到學校。

5、杜絕學生私自外出的現象。

6、放學要養成站隊守紀律的習慣,不能推攘,擁擠。

(二)

認真組織實施。

1、對教室內的電、門、窗及其它設施進行排查,加強維護。

2、防止校園擁擠踩踏事故的發生,對集會上下樓梯、地震、火災如何逃生,如何疏散都進行講解、示範。

3、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班級年度安全計劃書。利用班會、主題隊會等多種途徑,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

進一步加強我班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意識,在工作中,我還會把學生的安全教育放在第一位,讓學生遠離安全隱患、堅決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國小安全應急預案 篇6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打造平安校園,預防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張衝

副組長:楊守德高啟發

組員:各班班主任及任課教師

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6)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在一切教學活動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意識,萬一遇到突發安全事件,要沉着應對,首先確保在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組織的領導和成員獲訊後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求助。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學校校長

(2)中心校校長

(3)教育局

2、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

3、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以校區內消防安全員和教師成員為主,其餘人員(學生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3)學校各級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以便於工作,便於消防車輛駛入或操作。

4、注意事項:

(1)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2)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3)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4)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並立即報告校長。

(5)搶險救災組等人員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6)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7)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學校領導

(2)縣教體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和上級衞生防疫部門。

2、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學校主要領導彙報。

(2)以最快速度將疑似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情況緊急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接觸。

(4)立即組織骨幹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各學校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准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防疫部門報告。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被盜案件應急預案

1、報警程序:

(1)學校校長。

(2)經學校校長同意後向縣教體局和公安機關報案。

2、處置措施:

(1)接報後,學校領導迅速趕到現場。

(2)接報後,學校管理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安排人員保護現場,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傳染病預防與控制應急預案

見傳染病應急預案。

(五)人員擁擠發生踩踏的事故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學校校長

(2)教育局

2、處置措施

(1)學生在經過路口擁擠而發生踩踏的事故時,所在教師要及時切斷後面學生的通行、搶扶被壓倒的學生。

(2)對受傷學生進行逐個瞭解情況,一般傷情,學校應立即把所受傷的學生送到醫院檢查治療,有嚴重受傷者,學校要立即撥打“120”請求救助,將重傷學生送到醫院救治。

(3)學校立即通知受傷學生的監護人,並派專人護送、照顧,直到受傷學生監護人趕到為止。

(4)學校要做好其它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解除他們的恐怖心理,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3、注意事項

要經常對學生進行文明行為養成教育,教育學生在校不能追逐、打鬧、擁擠,防止踩踏擠壓等不安全事故發生。

(六)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處置措施

(1)學生髮生交通事故後,應迅速將傷者送到就近醫院進行搶救,嚴重者立即撥打“120”求助,將重傷人員送到醫院搶救。

(2)迅速報告縣教體局和其它有關職能部門。

(3)組織保護好現場,及時通知受傷者監護人。

(4)積極配合交警做好事故處理及後續工作。

2、注意事項

(1)定期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訓。

(2)堅持班會課以班級為單位對學生進行全方位安全教育,每天放學時對學生進行道路交通安全告誡。

(七)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在自然災害發生後,學校必須立即向縣教體局和相關部門報告情況,啟動災難救助應急預案。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難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範圍、程度、災難後果,救災工作和受災師生生活安排情況。

(2)救助領導小組進入工作狀態,研究確定救災工作事宜。

(3)迅速組織受災師生按照預案,緊急轉移,安排他們的學習、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工作。

(4)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八)學校緊急事態預案

1、“緊急事態”是指校園暴力、校園惡性傷害、敲詐勒索案件、嚴重毆打突發事件等。

2、組織領導:學校領導、班主任

3、報告程序:

(1)學校校長

(2)根據需要由校長確定向縣教體局和相關部門報告

4、處置措施

(1)學校一旦發生緊急事態,知情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校長,校長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或撥打110報警電話或撥打“120”救護車。

(2)控制事態發展。

(3)救護救治師生。

(4)配合公安幹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獲。

(5)保護現場,保存物證。

(6)按規定程序報告上級,告知學生監護人及教職工家屬。

(7)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瞭解事態發生的真實情況。

(8)總結經驗教訓和書面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

(九)學生急性傷病處置預案

1、組織領導:學校領導、班主任、任課教師

2、報告程序:

(1)學校教導處

(2)學校校長

3、處置措施

(1)班主任和科任教師要強化對學生的密切觀察,發現學生有異常狀況時(如臉色異常、高燒咳嗽、噁心嘔吐、胃痛、肚痛、神情異常、顫抖、無力站立、煩躁不安、趴在課桌、流鼻血、皮膚異常、意外傷害等),要及時巡問,查明原因,並及時救治因病因傷學生和報告學校教導處。

(2)如果學生出現嚴重情況(如休克、昏厥、腹瀉不止、大出血、內出血、骨折等),教師一邊及時送學生去醫院救治,一邊及時報告學校校長。

(3)如果學生的傷病不宜由學校教師護送者,教師要及時向醫院報告,請求立即趕往現場救治。

(4)任何教職工發現或接到學生傷病報告,都要毫不猶豫迅速將傷病學生送到醫院救治。在救治學生的同時,及時報告學生的班主任或科任教師,同時要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

(5)如果情況危急,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校長,並按照校長指令撥打“120”救護。

(6)在救護學生的同時,班主任或科任教師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並要求家長及時趕到醫院。

(7)如果學生傷情特別危急,由醫院決定是否轉院救治。

(8)如果醫院要求先繳納救治傷病學生的醫療費用,由教師請求醫院先救治後付醫療費用,或由教師先予以墊付醫療費用,待家長到達後予以核計費用。

(9)教師帶領學生救治前,必須及時向其他教師進行班級工作移交。

4、注意事項:

(1)健全制度,加強管理。

(2)加強安全衞生工作宣傳教育。

(3)加強校內日常巡視和護導工作

(十)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1、組織領導:學校領導

2、處置措施

(1)立即切斷電源;

(2)救出觸電者,並立即實施搶救,同時撥打“120”;

(3)迅速相關部門報告;

(4)如引起火災,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滅火。

(十一)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領導、班主任、科任教師

2、報告程序:

(1)學校領導

(2)根據事件需要,經學校校長同意後報告縣教體局領導。

3、處置措施

(1)如發現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學校校長、向縣教體局報告。

(3)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的初查工作。

(4)通知受傷害者的家屬或家長。

(5)妥善處理事故善後事宜。諸如,醫療費賠付、保險費賠付等。

國小安全應急預案 篇7

為切實保護我校師生的切身利益,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加強突發性事故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以保證迅速正確有效地處理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我校用電安全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學校用電安全和應急疏散領導小組組成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學校其他成員和各班主任

2、主要職責

(1)平時指導全校處理用電安全事故和應急疏散的宣傳教育;

(2)戰時指揮協調各職能小組開展工作,迅速果斷將災情控制在初始階段;協調配合有關專業人員開展各項工作;

(3)經常檢查學校線路、開關、插座是否安全。對安全有隱患的及時更換或修理。

二、防範預案

1、組織對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2、未經允許,學生不得私自拆、卸電器及開關、插座等。

3、學生不得私自使用需接插電源的用電設備。

4、定期檢查學校用電設備是否正常工作。

三、應急預案

1、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2、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脱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3、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4、及時向學校緊急事故領導小組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5、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四、應急救援通訊錄

應急電話:火災:119

報警:110

緊急救護: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