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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供熱保障實施方案範文(精選3篇)

街道供熱保障實施方案範文 篇1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呂梁市關於做好供熱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斷提升供熱服務水平,確保20__年度供熱季安全穩定運行,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街道供熱保障實施方案範文(精選3篇)

一、總體要求

認真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保障20__年度供熱季安全穩定運行為重點,按照安全、平穩、優質、高效供熱的要求,合理調度運行,嚴格巡查監管,強化應急處置,全面提升供熱管理水平和供熱服務質量,全力保障羣眾安全平穩用熱,最大限度滿足羣眾採暖需求,不斷推動供熱民生保障邁上新台階。

二、供熱時間

20__年度冬季集中供熱採暖期自20__年11月1日開始至20__年3月31日止。

三、工作任務

用户室內採暖温度參考標準為18℃±2℃。

(一)全市城區集中供熱總面積1530萬平方米,換熱站283座,熱源任務由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承擔。

負責城區所有供熱區域,具體包括:崇文君悦、鋁礦、陶瓷1#2#、鄭興公園、廣盛苑、二中、四中、七中、建西街小區、聖庭苑、賈莊1#2#3#4#、花城、鴻禧苑、二環路中行、四七六小區、二小、清華書苑、康樂苑、碧桂園、華星源、陽泉曲安置、酒廠、孝中1#2#、居義、卧龍、居義酒店、盛世名邸、城北廉租房、東興、星際花園、安陽、富麗康城、盛世風情、興盛1#2#、吉泰、瑤圃1#2#、寶宏、名人佳苑、供氣公司、東區、祥和苑、居義安置1#2#、名仕、晉華、城市之光、地税、辭凡溝、公司、新莊、新莊安置、孝柳新安小區、盛和佳苑、張家莊傢俱城、春德、環保1#2#、集賢、晟龍1#2#4#、中和路國小、府前一號、塑料廠1#2#、南辛安、面向塔、劉家堡、新莊西區清潔、西關清潔1#2#、新莊東區清潔、佰得、鹽鍋頭、工程處、舊祥和苑、鵬飛、蘇家營、南辛安1#2#3#、中辛安、東莊村、劉家堡、金輝裝備、大孝堡、中陽樓、尚家莊、尚家莊清潔、大孝堡清潔、城東村清潔1#2#、東關村清潔、文明村、新義華府、城市公館、安居、交通局、北關、北關清潔、西關、一家莊1#2#、上水苑、離柳1#2#3#、勝溪、封家峪1#2#、吉利花園、威樂、公租房、和平莊、理工大1#2#、趙家莊1#2#、義烏、城南廉租房、科教1#2#3#、偏城、大峯、永泰1#2#3#、樊家莊、八家莊、三中、園丁小區、張家莊、孝西車站、七小、黑坡溝、市果品、中轉站、土地局、金巖、西關世紀廣場、機電廠、天福廣場、一小、三小1#2#、中心廣場、棉織廠、新天地、地百紡、七二五、地副食、地木材、供銷公司、地煤運、新地煤運、盛世豪庭、市煤運、申利花苑、窯上、道爾佳苑、綠城廣場、永興苑、壓煤1#2#3#、上莊、張家莊安置、702、湖濱路國小、青年路孝柳、供電小區、旺座、博業、藝軒公寓、金鼎名都、司馬1#2#3#、仁智村、青義村、北辛安、十三中、學府一號1、德尚小區、新寶川、十中二期、萬客隆、金州辦公樓、鵬飛實業、孝義地税局、供氣公司辦公樓、吉慶、紫玉山莊、檢察院辦公樓、長春大酒店、東方商務、黨政大樓、殘聯、能源大酒店、華仙、嘉隆、晉茂大廈、新義街道辦、三農大廈、便民服務中心、信用社、孝柳小區、永安市場、天榮、孝義人民醫院、化纖廠、供電局、義都、佰得、供水公司、俊安辦公樓、崇義華府、城東村1#2#、和華苑、市政公司(大孝堡)、新天標、壓煤4、大窊村、大孝堡安置、賈莊二期安置、永信加油站、崇文學府1、樓西小區、興峪苑、學府一號2、溪湖一號、舊城指揮部、金巖、中陽樓街辦、鵬飛污水處理廠、旺順1、盛世蘭亭、東興帝豪、檢察院、沃爾瑪1#2#、夢幻海、崇德苑、崇德國小、留義、桃園堡清潔、蘇家莊東區清潔、蘇家莊西區清潔、宋家莊清潔、看守所、大地、煙草大廈、公安局、旺順2(相王村)、西北壓煤1#2#、梧桐新區1-9#、曹村1#2#、橋南、驛馬、下柵、鐵匠巷、供電倉庫、城東廉租房、東南壓煤村莊換熱站供熱。

(二)應急補充熱源由城東熱源廠和孝義煤矸石發電公司(東義熱源廠)承擔。若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發生故障且24小時內無法恢復正常,由城東熱源廠和孝義煤矸石發電公司(東義熱源廠)共同分擔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負荷。若遇極寒天氣,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無法單獨滿足供熱需求,適時啟動城東熱源廠和孝義煤矸石發電公司(東義熱源廠)。

1、孝義市熱力公司城東熱源廠主要負責崇文街以北、北外環以南、中和路以西、三環路兩側130萬平方米供熱區域,具體負責旺順1、旺順2、盛世蘭亭、東興帝豪、檢察院、沃爾瑪1、沃爾瑪2、夢幻海、崇德苑、崇德國小、留義、桃園堡清潔、蘇家莊東區清潔、蘇家莊西區清潔、宋家莊清潔、看守所、大地、煙草大廈、公安局、西北壓煤1、西北壓煤2共21座換熱站供熱。

2、山西孝義煤矸石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東義熱源廠)主要負責永安路以東、梧桐街、敬德街兩側150萬平方米供熱區域,具體負責梧桐新區1-9#、曹村1#2#、橋南、驛馬、下柵、鐵匠巷、供電倉庫、城東廉租房、東南壓煤村莊共18座換熱站供熱。

(三)20__年冬季,三大礦區燃氣鍋爐供熱總面積123.6萬平方米。

1、高陽礦供熱管理中心承擔供熱面積36.9萬平方米。具體負責高陽礦轄區及周邊供熱;包括新區、68樓、木廠樓、鵬陽溝、舊區、醫院和東大院共7個換熱站供熱。

2、水峪礦供熱管理中心承擔供熱面積46.1萬平方米。具體負責水峪礦轄區及周邊供熱;包括鍋爐房、工村、旺家垣、公寓、高層、寺溝國小共6個換熱站供熱。

3、柳灣礦供熱管理中心承擔供熱面積40.6萬平方米。具體負責柳灣礦轄區及周邊供熱;包括柳灣1#2#3#4#、陽泉曲共5個換熱站供熱。

四、實施階段

(一)集中供熱前期準備階段(20__年10月1日—20__年10月31日)

按照20__年11月1日零時供熱時間要求,市城市管理局、熱力公司等有關部門和各供熱企業要細緻、全面做好今冬集中供熱各項前期準備工作,結合供熱經驗和實際情況,及時預判解決供熱運行可能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做到進展有序、準備充分。11月1日前若遇氣温驟降、天氣明顯轉冷等突發情況,確保隨時供熱。

1、如期高質量完成供熱工程建設。市熱力公司要對目前未完成且影響正常供熱的工程,倒排工期、加快推進、嚴把質量,確保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所有工程竣工後,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規範要求,組織竣工驗收,確保供熱設施安全正常運行。

2、全面做好供熱管網維護和節能技改。市熱力公司要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手段,加快老舊一次管網更新,推進一次網全網平衡和二次網節能改造,穩步實現小區、樓宇、樓道按需分配熱量;全面推行“遠傳智能表閥”分户控制,採取舊區替換和新區配套方式,在10月20日前完成年度計劃表閥安裝和系統升級工作,穩步實現用户室温精準調節,形成智慧供熱、節能環保、高效調控的供熱運行體系,建立城市住宅供熱計量收費機制,着力提升城市供熱服務能力。

3、全面排查檢修設施設備。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要對供熱設施設備全面排查、檢修,特別要加強重點部位、重要設備檢修,對新發現的問題隱患及時消除;對人員到崗、值班安排、通訊聯絡、運行記錄、安全防火等工作全面檢查;對末端邊緣用户針對性開展回訪檢查;對新發展用户嚴格把關驗收內部系統。各小區(單位)要對庭院供熱管網系統沖洗、打壓、防腐、保温,保證不漏熱、不堵塞、不生鏽、不失水,提高管網運行效率和供熱質量,確保10月20日前各系統、各環節具備運行條件。

4、加強崗前業務技能培訓。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要及早調配技術力量充實崗位,配齊配足業務骨幹和技術操作人員。要開展全員崗前技術、制度培訓,加強帶班管理人員、重要崗位人員、新到崗人員的培訓,嚴格進行培訓考核,確保儘快熟練和掌握各項業務技能和規章制度,保證人員到位、技術到位、精力到位。

5、保障供熱生產燃煤燃氣的儲備與使用。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要提前儲備供熱用煤,確保用煤儲量至少滿足兩個月運行需求。市屬各產煤企業要積極服務民生,優先供應供熱用煤;市交通、交警等部門要開闢綠色通道,確保供熱物資運輸暢通;市熱力公司要提前與市天然氣公司對接,協調礦區生產用氣總量,保證氣源充足;市天然氣公司要繼續執行居民氣價,保障礦區供熱安全平穩運行。

6、提前做好供熱調試運行。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要提前進行聯車調試,市熱力公司要做好管網系統注水和換熱站調試。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一網和二網注水,組織供熱系統冷運行;10月30日開始升温,達到隨時供熱條件;保證10月31日下午6時前各熱用户室內温度達標。

(二)集中供熱穩定運行階段(20__年11月1日—20__年3月31日)

1、加強分階段運行管理。20__年11月1日準時開始集中供熱,採取分階段調節方式運行。

初寒期(20__年11月1日—20__年12月15日):市熱力公司要按規定抽測住户室温,保證住户室温合格率不低於98%。同時,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要根據天氣變化調整總供回水温度,在保證住户室温達標的基礎上,採用低流量低温度運行方式,確保節約能源,科學運行。初寒末期要落實後續燃煤儲備,逐步提升設備穩定運行能力,確保嚴寒期連續平穩供熱。

嚴寒期(20__年12月16日—20__年2月25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要採用大流量高温度運行方式,高效連續供熱,並隨時調整運行狀況。城東熱源、東義熱源要做好極寒天氣下準備啟動各項工作。元旦、春節期間,各熱源廠要保證用户室温比平時高出1—2℃,確保羣眾温暖過節。

末寒期(20__年2月26日—20__年3月31日):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要持續抓緊抓實安全運行,認真做好供熱收尾工作,為開展夏季設備維檢修作好準備。

2、加強故障應急處置。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要進一步完善供熱應急搶險預案,確保搶險器材、設備配備齊全。特別是重要設備、易損設備要做到一備一用。要加強應急搶險隊伍建設,充實有經驗、懂技術的熟練工作人員,確保人員充足、能力過硬。各熱源廠要制定首站搶險應急預案,對出現的故障立即組織搶險,儘快恢復供熱,同步上報市熱力公司調度室,並通過電視台、公眾號等媒體通告熱用户。

3、加強用户訴求服務。市熱力公司要加強我市無人管理小區用熱服務,特別是要及時處理解決因管網設施老化跑造成冒滴漏等問題。其中一級管網維搶修費用由市熱力公司承擔;小區二級管網維搶修費用由小區業主集體分擔;用户户內維搶修費用由用户自行解決。市熱力公司要定期回訪用户,做到有報必查、有訪必回,切實解決羣眾供熱訴求。因供熱管網或設備發生故障,出現用户室温不達標時,搶險維修隊伍應在15分鐘內到達現場,小故障應在4小時內解決,大故障處理不得超過24小時,要及時公佈處理結果或作出運行調整;如因其他問題導致用熱效果不佳的,市熱力公司要積極協助解決。

4、加強供熱安全管理。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要提高安全生產意識,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細化崗位安全職責,認真做好管網、設備、電器等重點設備定期巡查,全面做好管線、電路等關鍵部位動態監測,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嚴防各類供熱安全事故發生。各小區(單位)要做好內部管網系統安全管理,定期檢查用熱設施設備狀態,持續關注內部管網運行,確保用熱安全高效。

5、加強值班值守管理。各相關單位和熱源企業要嚴格制定供熱期間值班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制度、崗位職責制度、值班信息報告制度,時刻保持聯絡暢通,嚴禁值班時間空崗、脱崗、離崗,確保供熱問題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處理。各有關鄉鎮、街道值守時間為20__年11月1日至20__年3月31日,各供熱單位、熱源企業自供熱系統滿水升壓日至停熱停爐日,實行24小時值守。

五、費用結算

(一)熱源費用結算

1、吉焦結算。市熱力公司要提前與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電廠簽訂供用熱合同,嚴格執行合同規定,每月底向晉能孝義煤電有限公司(晉能熱源廠)結付一次熱源費。熱源價格暫定按每吉焦18元結算(市財政熱價補貼每吉焦9元,市熱力公司支付熱源價每吉焦9元)。

2、虧損補貼。市財政局要結合熱源生產成本、應急補充熱源保障成本、三大礦區供熱成本等,嚴格按照熱源成本的審查與核算結果,及時向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撥付虧損補貼。

(二)採暖費用收繳

1、採暖費用收繳標準。20__年度,我市採暖費價格按照孝義市發展和改革局《關於調整孝義市城區供熱價格的通知》(孝發改發〔20__〕110號)規定執行。即:按建築面積計算,居民住宅每採暖期每平方米17元;機關團體用户每採暖期每平方米27元;商業經營性用户每採暖期每平方米31元。

2、用熱報停業務辦理。本年度不用熱用户,在10月15日前需向市熱力公司提出申請,符合報停條件的,按照應繳採暖費的30%繳納基礎熱費,由市熱力公司將鎖閉分户閥門或切斷報停樓宇。

3、採暖費用收繳辦法。各熱用户單位(小區)在10月31日前,將本年度採暖費用一次性全額交付市熱力公司。由財政支付採暖費用的機關事業單位,市財政根據市熱力公司與採暖單位核定的採暖面積,直接將採暖費用支付市熱力公司。

4、嚴格採暖費收繳秩序。市熱力公司要認真做好採暖費收繳工作,確保應收盡收,對惡意欠繳採暖費行為要聯合有關部門嚴厲查處,對截留、挪用、侵佔採暖費的單位或小區有關負責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嚴厲打擊搭車收費。各小區物業要嚴格執行市政府批准的收費標準,堅決杜絕借採暖費名義,加價收費、搭收其他費用,不得以收繳採暖費限制其他公共服務。市市場監管局要常態化開展價格稽查,對加價收費、搭車收費等不按規定收費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六、組織領導

為切實保障冬季供熱平穩運行,成立20__年市冬季城市集中供熱工作領導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和城市管理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財政局、市場監管局、房產中心、城警大隊、熱力公司、供水公司、供電公司、供氣公司、各所涉駐市單位、各有關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晉能、東義、城東熱源廠負責人及華博水務有限公司、泓源達水處理有限公司負責人組成。

領導組負責統籌協調、指導推進全市20__年冬季供熱工作,定期召開供熱例會、組織現場辦公,及時研究解決供熱運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督促檢查各供熱單位工作情況。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熱力公司,辦公室主任由馬紅兵同志兼任,負責及時調度、協調解決供熱相關問題。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單位要堅持把冬季供熱工作作為重要民生,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狠抓落實,層層傳導壓力,確保供熱運行平穩、重大問題及時處置。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企業要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堅持以人為本、安全供熱、用户至上的理念,細化目標任務,健全規章制度,完善運行和搶險方案,保障全市集中供熱安全穩定。

(二)狠抓責任落實。市城市管理局要加強對供熱單位的督促檢查,積極協調幫助解決供熱中的困難問題。市財政局要認真落實政府供熱補助政策,保證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市供水公司和華博水務有限公司、泓源達水處理有限公司要保障各熱源廠、換熱站的水量和水壓。市供氣公司要協調上游氣商,充足供應三個礦區燃氣鍋爐天然氣,要繼續執行居民氣價,全力保障礦區居民温暖過冬。市供電公司要提前兩小時告知停電計劃。各有關鄉鎮(街道)及所轄村(社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各小區物業機構的管理,積極化解供熱矛盾,協調做好小區及住户供熱設施的檢修管護和採暖費用收繳工作。各駐市國有企業、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完善本單位供熱運行、搶險工作方案,積極配合開展供熱各項工作,確保今冬供熱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格運行管理。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企業要強化運行管理,加強人員教育培訓,及時預測分析供熱需求,嚴格落實值班值守及信息報送制度,做實做細應急處置各項工作,確保安全穩定運行。各熱源廠要認真履行供熱職責,嚴格執行供熱調度指令,確保安全供熱、穩定供熱、保質供熱。市熱力公司要強化內部管理,加強巡查監管,確保供熱管網系統運行穩定。

(四)嚴格巡查檢查。市城市管理局和熱力公司要組建專門檢查隊伍,嚴厲查處破壞表閥、竊水竊熱及偷接轉供等行為,堅決取締違法安裝、使用管道循環泵、換熱水箱、放水閘閥等行為,堅決維護全市供熱正常秩序。

(五)加大宣傳引導。各責任單位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供熱知識、用熱常識及供熱服務等方面的宣傳,引導用户安全、合理、經濟用熱;要進一步暢通監督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羣眾和社會各界監督,妥善解決羣眾合理訴求,確保羣眾温暖過冬。

街道供熱保障實施方案範文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依法規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確保及時、有序、妥善、科學、有效地應對博樂市範圍內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並在必要時實施緊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自治區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新政辦發〔20__〕122號)、《關於印發自治州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博州政辦規〔20__〕7號)。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博樂市行政轄區內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影響正常生產生活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採取措施予以應對處置的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減少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人民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博樂市住建部門具體負責。

1.4.3響應迅速、協同應對。充分發揮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和應急專家的作用,建立博樂市協調聯動應急處置機制。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各部門的協調與合作,密切配合,保證重大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

1.4.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把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完善市住建系統應急平台體系,健全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

1.4.5長效管理,落實責任。以保障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與企業規範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人口、危害程度進行分級,確定不同級別的情況報告、預案啟動、應急響應程序,落實城市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責任機制。

1.5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是指博樂市範圍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根據國家相關標準並按照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失,以及事件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級別,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5.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造成30人以上人員死亡(含失蹤);

⑵危及30人以上人員生命安全;

⑶造成100人以上人員中毒(重傷);

⑷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

⑸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⑹造成5萬户以上城鎮居民連續停止供氣、供水、供熱,且48小時以內不能恢復。

1.5.2重大事件(Ⅱ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員死亡(含失蹤);

⑵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員生命安全;

⑶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

⑷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

⑸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⑹造成3萬户以上、5萬户以下城鎮居民連續停止供氣、供水、供熱,且24小時以內不能恢復;

⑺超出自治州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跨自治州行政區的同類突發事件;

⑻自治區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予以應對的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

1.5.3較大事件(Ⅲ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員死亡(含失蹤);

⑵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員生命安全;

⑶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人員中毒(重傷);

⑷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⑸造成7000户以上、3萬户以下城鎮居民連續停止供氣、供水、供熱,且24小時以內不能恢復;

⑹超出市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跨縣級行政區的同類突發事件;

⑺自治州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予以應對的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

1.5.4一般事件(Ⅳ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造成3人以下人員死亡(含失蹤);

⑵危及3人以下人員生命安全;

⑶造成30人以下人員中毒(重傷);

⑷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⑸造成1000户以上、7000户以下城鎮居民連續停止供氣、供水、供熱,且24小時以內不能恢復;

⑹市人民政府認為應響應的燃氣、供水、供熱類重大事故災難。

(“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指揮部及職責

2.1.1指揮部

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是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領導協調指揮機構,是博樂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應急委”)領導下的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其組成人員如下:

指揮 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住建局、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同志。

成員:市黨委組織部、宣傳部、網信辦,市總工會,市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局、水利局、衞健委、市場監管局、國資委,市消防救援大隊,博州生態環境局博樂市分局,市氣象局,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新疆騰博熱力有限公司、市陽光熱力有限責任公司、新疆新捷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城市燃氣分公司、博州聯合燃氣有限責任公司、市供電服務中心等單位(企業)的相關負責同志。

2.1.2指揮部職責

⑴統一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準備工作;

⑵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應急演練、隱患排查、物資儲備、救援隊伍體系;

⑶負責下達啟動和終止本預案的指令指揮、組織、協調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救援和善後處理,根據相關專家建議,決定應急處置、救援處置重大事項的決策;

⑷組織工作組及時趕赴突發事件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⑸組織相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家提供技術支持和科學諮詢;

⑹指導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類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及救援工作。

2.2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2.2.1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為指揮部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長兼任。成員根據需要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單位(企業)派員組成。

2.2.2主要職責:

⑴承擔市指揮部日常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⑵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的信息管理、通信聯絡工作,聯繫各成員單位,貫徹執行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部署;

⑶組建專家組,開展綜合分析,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建議,組織指導、督促檢查各單位、相關企業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應急演練、預防預警信息報告、隱患排查、物資儲備、救援隊伍等體系建設;

⑷事故發生後,負責彙總、核查,及時報告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救援工作有關情況,事故應急處置信息上傳下達、相關文件起草和會議會務等工作,為市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

2.3現場指揮部及職責

2.3.1根據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當發生一般事故時,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當發生較大事故時,現場指揮部由博樂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總指揮,自治州住建局、應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當地相關部門及燃氣、供水、供熱單位(企業)有關人員組成,自治州其他相關部門根據處置需要派員參加,當發生重大、特大事故時,現場指揮部由自治州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任總指揮,並接受自治區、國家的指令。

2.3.2主要職責:

⑴組織指揮事故現場所有應急處置和救援的隊伍;

⑵研判事故現場情況,作出現場應急處置決定;

⑶重大事項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

2.4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黨委宣傳部: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現場記者管理,組織互聯網輿情監控、網上輿論引導及信息發佈等工作。

市總工會:依法監督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參與並監督事故調查處理,配合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危險區社會治安管理,交通管制、秩序維持、人員緊急疏散等工作。根據需要,組織指揮抑爆、排爆工作。參與事故調查和案件偵破工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保障搶險救援人員和車輛通行順暢。

市民政局:負責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救援工作,保障羣眾基本生活和善後工作。

市人社局:負責協調落實工傷(亡)人員相關待遇。

市住建局:負責指導督促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建立安全生產體系和應急預案、應急演練、隱患排查、物資儲備、救援隊伍等體系。事故發生後,組織調配本系統救援隊伍、相關專家、救援物資設備,開展搶險救援行動。收集、分析、評估事件原因,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及恢復重建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人員疏散和應急物資運輸保障,調配救援車輛,保證道路暢通,為保證應急救援物資和人員及時運達、人員緊急疏散提供便利條件。

市水利局:負責提供相關河流、水源及水利工程的基礎資料。

市衞健委:組織事故醫療應急救護、傷員轉運、現場防疾和心理危機干預等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向自治州人民政府應急辦報送較大以上突發事件信息;根據市指揮部的要求,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參與救援,監督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行業主管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參與組織、指導、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國資委:參與組織協調由國資委直接監管的燃氣、供水、供熱企業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事故現場在用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定期檢查,組織或者參與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事故調查,並參與相應應急處置工作。

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中的火災撲救工作,參與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和排險。

博州生態環境局博樂市分局:負責事故現場大氣、水質等環境監測,依據檢測數據分析結果,提出污染源處置和污染區域防護措施建議,並協助相關部門處理。

事發單位(企業):事件涉及的燃氣、供水、供熱單位(企業),負責及時啟動本單位(企業)應急搶險預案,在採取先期處置救援的同時,及時向業務主管部門上報突發事件情況。在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事件處置時積極參與、主動配合,並協助做好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和善後工作。

電信、移動、聯通公司:負責所管轄通信設施的運轉安全,並開展事故現場應急通信保障。

2.5工作組

一般以上事故發生後,根據應急需要,由市指揮部組織成立搶險搶修、醫療救護、安全保衞、環境監測、善後處置、信息發佈、事故調查等各工作組。由市人民政府牽頭,成員由市住建局及相關部門、事發地燃氣、供水、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及燃氣、供水、供熱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應急救援隊伍、專家組成(見附件2)。

2.6專家組

市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專家組,主要職責:參與指揮部組織的應急處置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研究分析突發事件發生原因和有關情況,為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相關應急處理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和監測

3.1.1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重要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有關規定,建立安全隱患、危險源、風險點清單,明確安全監測項目,落實監測人員,並配備必要的監測設備,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全天候24小時不間斷監測。

3.1.2市住建局應當建立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安全隱患數據庫,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定期組織隱患排查治理。

3.1.2市住建局應當定期對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安全生產體系、隱患排查體系、監測體系建設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2預警

3.2.1市住建局應在彙總分析歷年事故發生規律的基礎上,確定各類事故發生的高風險期。並在進入高風險期前,及時向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重要使用單位下達加強預防和監測的預警指令。

3.2.2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重要使用單位,通過監測,對可能引發事故的隱患及險情,或因其他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等原因可能引發的事故,應當立即組織排除和預防,並立即向市住建局報告。

3.2.3市住建局接報後,應立即組織專家進行研判,判明可能發生事故的危害狀況、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報市指揮部同意後,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事態嚴重時,應及時向自治州指揮部報告並經同意,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

3.2.4預警信息包括:事故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3.2.5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紙、手機短信、互聯網、警報器、宣傳車、組織人員通知等多種形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進行。

4.信息報告

4.1信息收集

4.1.1市住建局應建立連接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的應急信息報送體系。事故高風險期應當實行每日零報告制度。

4.1.2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應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事故應急報警電話,建立應急值守制度。

4.2信息報告

4.2.1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事故時,均應第一時間向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報告。

4.2.2事故發生後,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應當立即向市住建局報告。情況緊急可越級上報。

4.2.3市住建局應立即向市應急管理局,自治州住建局報告,並按規定時限上報書面報告。市應急管理局應當在事發1小時內向州應急管理局報告。

4.2.4相關主管部門要迅速到達突發事件現場,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及時控制局面,儘可能減少傷亡和損失,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4.2.5市應急管理局應立即向市應急委主任、市指揮部指揮長報告。同時,立即組織起草相關信息,經同意後,在事發2小時內以市人民政府名義報自治州應急管理局,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續報。

4.3信息報告的內容

4.3.1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繫方式、報告時間。

4.3.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級別、部位、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3.3事故簡要經過、原因初步分析、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控制情況。

4.3.4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置的有關事宜。

4.3.5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單位(企業)名稱、單位負責人、經濟類型、生產規模。

5.應急響應

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企業)應當迅速組織人員開展先期處置、搶險救援工作。事發地人民政府,燃氣、供水、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在保證安全情況下,組織專業應急搶險隊伍對事件進行先期處置,並加強監測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同時,根據事態發展及時疏散受威脅羣眾,必要時組織羣眾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5.1Ⅳ級響應

應對一般事件,由市指揮部統一領導,接受自治州指揮部的指導。

5.1.1立即啟動本級預案,開展先期處置。並向自治州指揮部報告事件處置及進展情況。

5.1.2市指揮部立即召開會議,研判事故發展形勢,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5.1.3組建技術支持、消防保衞、搶險搶修、醫療救護、後勤保障、事故調查、善後處理等各工作組,立即分工開展工作。

5.1.4建立應急通訊體系,開通與自治州指揮部、市指揮部成員單位、現場應急指揮部等的通訊聯繫。

5.1.5立即組織現場緊急處置:

⑴研究現場處置緊急措施,調集專業救援隊伍,調撥應急處置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⑵劃定事故危險區域和重點防護部位;

⑶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

⑷由現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以及專家組建議,決定是否組織疏散。由現場指揮部發布羣眾疏散指令,由市人民政府組織開展危險區域人員轉移疏散安置,提供避難場所;

⑸實施災民醫療救助、生活救助;

⑹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實行交通管制及其他控制措施;

⑺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

⑻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供排水、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

⑼立即啟動環境監測、衞生防疫等措施;

⑽必要時,申請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

5.1.6應急人員防護:

⑴現場應急救援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

⑵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採取各種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制定並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管理程序;

⑶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人員、事故調查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

5.1.7社會力量動員:由市指揮部負責組織市域內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5.1.8調查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由市指揮部成立現場檢測、鑑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後果與趨勢。

5.1.9信息發佈:由市指揮部按照《博樂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和其他有關要求統一組織。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

5.2Ⅲ級、Ⅱ級、I級響應

應對較大、重大、特大事故,市指揮部在自治州、自治區、國家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5.2.1市指揮部實施Ⅳ級響應措施,調集全市相關救援力量趕赴現場,成立事故現場指揮部,開展先期處置,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避免事態擴大。

5.2.2及時向自治州指揮部報告事故基本情況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落實自治州、自治區指揮部相關指令。

5.2.3自治州、自治區相關工作組到達後,在自治州、自治區工作組的指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3應急終止:

5.3.1當事故處置滿足以下條件時,終止應急響應:

⑴人員搜救工作已經完成;

⑵危險區域羣眾已撤離、疏散;

⑶傷亡人員已得到妥善救治和處理,重要財產已進行必要保護;

⑷對事故現場、應急人員和羣眾已採取有效防護措施;

⑸事故所造成的各種危害已被消除,並無繼發可能;

⑹事故現場的各種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⑺受影響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等設施已恢復正常運行;

⑻事故現場及其周邊得到了有效控制,對環境保護、公眾安全、社會穩定等的影響已降至最小程度。

5.3.2應急終止經現場指揮部確認並提出申請,由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的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應急終止後,協調督促市相關成員單位實施以下措施:

6.1.1及時組織損毀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設施及其他公共設施重建方案,實施恢復重建。

6.1.2制定並組織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卹、安置等善後工作計劃,妥善解決因事故造成的矛盾和糾紛。

6.1.3對因事故救援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按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予補助、補償和撫卹。

6.1.4對因事故傷亡、財產受到財失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賠償。

6.1.5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使用完畢後應及時返還。徵用或徵用後毀損、滅失的按規定給予補償。

6.1.6對因事故出現生產生活困難的羣眾,按有關規定給予社會救助。

6.1.7協調保險監管部門督促各保險企業快速介入,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6.2調查與評估

6.2.1按照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組織開展事故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開展事故處理、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事故調查主體:一般事故由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較大、重大、特大事故由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務院負責組織,市人民政府配合。

6.2.2一般事故處置結束後,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在兩週內完成事件處置整體評估,並提出改進工作建議,上報市人民政府。較大、重大、特大事故處置結束後,由市指揮部配合自治州、自治區、國家指揮部完成評估。

整體評估的內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況、應急過程、善後處理、信息發佈、事件原因調查分析、經驗總結、改進措施等。

7.保障措施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7.1.1市指揮部辦公室應建立市指揮部成員單位通訊錄、專家組通訊錄、應急救援隊伍通訊錄,每年至少更新1次。

7.1.2市指揮部、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應購置必要的無線通訊設備和數字通訊集羣,用於現場應急指揮通訊。

7.2應急隊伍保障

7.2.1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應建立本企業專業應急搶險隊,並配備必要的專業裝備。

7.2.2市住建局應建立市政基礎設施綜合應急搶險隊,配備必要的專業裝備,定期進行專業技術訓練。

7.2.3市住建局應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專業應急隊伍建設的指導和業務培訓,制定緊急情況下專業應急隊伍調配梯次方案。

7.2.4市指揮部辦公室應與公安、武警、消防、林業、衞生、環境監控等專業救援隊伍加強日常聯絡,建立應急聯動機制。

7.3物資保障

7.3.1市指揮部辦公室應結合市政基礎設施相關建設項目,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7.3.2市指揮部辦公室應對轄區可用於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事故應急救援搶險的物資裝備、通信器材、生活必需品、工程機械等進行普查登記,與有關企業和單位簽訂應急物資保障協議。建立應急物資儲備數據庫,以備緊急情況下的快速調運。

7.4經費保障

7.4.1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救援資金由事故責任單位先行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無力承擔的,由市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7.4.2處置突發事故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7.5宣傳、培訓與演練

7.5.1市住建局督促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生產和事故預防社會宣傳,提高公眾預防、避險、自救、互救能力。

7.5.2市住建局要有計劃地對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人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增強預防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防範意識,提高防範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

7.5.3市指揮部辦公室應制訂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1次事故應急綜合演練。演練結束後應當進行總結評估並提交書面總結評估報告。

7.6責任與獎懲

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事故應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脱逃、擅離職守並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責任。

8.附則

8.1管理與更新

8.1.1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事故處置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由市住建局及時修訂本預案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報自治州住建局備案。

8.1.2各相關部門和企業應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行業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並報市應急管理局、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8.2獎勵與責任追究

8.2.1獎勵

在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⑴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⑵處置突發事件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挽救羣眾生命的;

⑶對應急處置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⑷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2.2責任追究

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給予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⑴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⑵不按規定報告、通報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真實情況的;

⑶拒不執行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脱逃的;

⑷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⑸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⑹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⑺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8.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住建局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限5年。20__年博樂市人民政府印發的《關於印發〈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博市政辦發〔20__〕99號)同時廢止。

街道供熱保障實施方案範文 篇3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教育系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省教育廳、江門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以及我局關於全力防控疫情確保開學安全的工作方案,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上級教育部門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以“做好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障師生安全”為總目標,按照“依法依規、屬地管理、完善機制、合力應對,公開透明、迴應關切,依靠科學、有效防治”的原則,分工負責、協調配合,切實抓好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全力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學校開學順利平安,維護全市教育系統和諧穩定。

二、開學安排

各學校(含幼兒園,下同)嚴格執行2月底前不開學的規定。我局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和上級教育部門的通知指引,確定我市開學時間以及分期分批返校計劃,暫擬開學時間安排4天,按學段分4批返校,初步安排如下:

第一批(第一天,日期待定):高中階段學校(含中職學校)和開放大學;

第二批(第二天,日期待定):國中階段學校;

第三批(第三天,日期待定):國小階段學校;

第四批(第四天,日期待定):各幼兒園。

新寧學院返校時間安排由江門職業技術學院確定和組織實施,市聯合職校做好配合。

各學校要根據正式確定的返校日期,結合實際,採用分級分批錯峯方式合理安排返校,確保每天學生返學有序安全。各學校要制訂具體的開學準備工作方案及分批返校安排計劃,在開學前5天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與安全保衞股(聯繫人:謝彩紅)。各鎮(街)中心學校要統籌協調返學工作,負責收集審核管轄學校的方案並統一上報;台城地區幼兒園方案由幼教組負責收集審核和上報。各學校要提前3天將返校通知以及温馨提示發給學生及家長,及早做好個人防護和返學準備。

三、開學條件

(一)各學校要設立專門防疫機構和配置符合比例的專職人員;多想辦法、多種途徑採購儲備消毒防控物資,配備滿足本校園10天以上使用的防控物資,包括消毒水等。

(二)各學校要全覆蓋、無遺漏、精準掌握疫情源發地人員,與疫情源發地人員及確診病例、疑似病例人員有接觸史的教職工、學生(含其家屬)分佈情況,做好跟蹤管理,密切關注他們開學前14天的身體健康狀況,要通知仍留在疫情源發地和與疫情源發地人員有接觸史的教職工和學生(含其家屬)暫時不要返校。

(三)各學校要持續開展愛國衞生運動,加強校園公共場所衞生防護,增加洗手設施,開學前對教室、飯堂、宿舍、圖書館、實驗室、體育館、校車等進行全面通風消毒,並在開學後持續定期進行。組織開展校醫、教職工培訓和應急處置演練。

(四)加強教職工和學生個人防護,落實日常管理措施,建立每日測温的健康卡(包括自身和家庭成員健康狀況),並設立相對獨立的隔離觀察室。加強門禁管理,在校門口明顯位置作出防控提醒,對進出校園人員做好登記和體温測量工作,對進出車輛也要做好登記和檢查。

(五)家長要督促子女做到不外出、不串門、不聚會,直至開學;督導子女在家有計劃做好功課複習;教育指導子女掌握自我防護知識,準備必要的防護物品。上學前對子女進行體温測量,如體温異常要及時就醫,痊癒後方能返學。

(六)符合上級有關疫情防控工作關於學校開學的規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學習貫徹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深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健全工作機制,加大人力、財力、物力保障投入,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和管理服務工作,統籌兼顧、科學有序做好開學各項工作。各學校要嚴格按照“兩案九制度”(開學準備工作方案、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報告制度,學生晨檢制度,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復課證明查驗制度,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種證查驗制度,環境衞生檢查通報制度,傳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風、消毒制度),建好建強學校防控疫情“陣地”,紮緊紮實師生健康“防護網”。

(二)深入宣傳教育。全面開展校園愛國衞生運動,通過網絡、微信羣、手機短信、電子屏、宣傳欄等途徑,廣泛深入宣傳衞生健康知識、疫情防控形勢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增強師生、家長防護防控意識,大力報道好人好事和先進事蹟,樹立好榜樣,凝聚合心力,傳遞正能量。同時,注重人文關懷,密切溝通聯繫,細緻耐心做好師生、家長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導,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積極投身疫情防控工作。

(三)落實“四個精準”。一要全覆蓋、無遺漏、精準掌握疫情防控重點地區的教職員工、學生分佈情況;二要全覆蓋、無遺漏、精準掌握疫情防控重點地區的教職員工、學生在校內各年級、各班級分佈情況;三要全覆蓋、無遺漏、精準掌握疫情防控重點地區的每個教職員工、學生返校前14天的身體健康狀況,並填寫好《返校人員前14天健康狀況追蹤表》;四要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精準安排疫情防控重點地區的教職員工、學生有序返校,保證返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都能夠得到全覆蓋的健康監測、健康保護。各學校返校的教職員工、學生要填報健康卡,不允許帶病或未解除醫學觀察的教職員工、學生、家長上班、上學、送學。

(四)抓好學習培訓。根據省教育廳印發的《廣東省中國小幼兒園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引》,《廣東省學校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衞生清潔消毒指引》,我局通過視頻培訓講座的形式,邀請專家對全市學校校長、行政領導、班主任、衞生員(校醫)、後勤管理人員等方面代表進行培訓,並製作視頻資料發到各校。各學校要結合本校實際,採用適當方式組織教職員工進行學習培訓,掌握疫情防控及應急處置知識和技能,增強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

(五)優化教學管理。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開設網上課堂,錄製或選用優質課程,並適當考慮城鄉、區域、學段、學科以及學生類型等差異,做好線上教學準備,保障“停課不停學”。針對普通高中和國中畢業年級,各校要在原計劃正式開學日之後,在保證全員參與和學習效果的前提下,方可開展新學期課程網上教學。其他年級開學前原則上不講授新課,開學後按照“零起點”實施教學。各學校要重視抓好教育教學管理,加強教學研究,優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因延遲開學耽誤的教學時間,我市將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引,通過週末(週六或週日)1天時間調課、壓縮暑期假期等方式補上,保持總課時不減少。此外,各學校要合理安排人員承擔延緩上班教職工的工作任務,對延緩上學學生要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科任教師進行線上授課輔導或課後輔導,關心其思想、學習、生活情況,確保學生思想不下滑、學業不掉隊。

(六)強化協調指導。我局組建6個督導組,會同各鎮(街)及相關部門對轄區內學校疫情防控和開學準備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和困難,在確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後,指導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穩妥有序開展教育教學工作,並要加強安全應急管理,細化工作舉措,確保高度安全穩定。各學校要對照《台山市學校(幼兒園)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標體系》做好疫情防控自查自糾,特別要抓好校園場室清潔消毒、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教育教學日常管理、後勤服務保障等,促使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確保開學順利、校園平安、師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