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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和規範工作情況的彙報

地區房產局:

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和規範工作情況的彙報

根據國家、省、地關於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要求,為促進我縣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優化我縣房地產市場環境。我局按照省、地安排,聯繫實際,精心組織,大力開展了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並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現將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開展整頓和規範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組織機構。為認真落實此項工作,我局加強領導,及時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抽派人員具體辦公,並根據整頓和規範要求,出台了《自治縣建設局〈關於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和規範實施意見〉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工作目標、重點和步驟。

(二)積極組織,精心安排,穩步推進。按照《實施意見》,我們確定以“七個重點、五個步驟”為內容,開展檢查,即以查處違法違規開發建設行為、面積“短斤少兩”行為、合同欺騙行為、工程竣工驗備案制、違規中介行為、違法廣告行為;“五個步驟”即宣傳發動、自查自糾、專項督查、整改處理、總結驗收。其次,針對當前房地產市場的具體情況,我們出台了相關政策,出台了《關於印發〈自治縣房地產開發建設程序〉的通知》、《關於貫徹落實建設部〈關於規範房地產企業開發建設行為的通知〉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管理的通知》等文件,進一步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行為。

(三)聯繫實際,突出重點。我縣除按照國家、省、地關於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要求對存在的七個方面問題進行全面清理和查處外,還針對突出問題進行整改,解決重點薄弱環節。具體是狠抓“四點”:即抓基點,強化開發企業資質管理,優化開發企業結構;抓難點,切實搞好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源頭管理;抓熱點,加大典型案例的查處力度;抓弱點,正確處理規範與發展的關係,不護短、不手收。對無證銷售等突出問題,我們採取突擊檢查和日常管理相結合,通過強化資質管理、竣工綜合驗收等環節,增強企業的遵紀守法、合法經營意識。

(四)查處結合、邊整邊改。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能否取得成效,關鍵在於能否查、處並舉,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是否落到實處,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管理制度能否建立起來。從實際情況看,我們這次整頓和規範改變以往只查不究,重查輕罰的現象,加大了依法行政的執法力度。在加強整頓和規範期間,我們還結合全縣作風建設的要求抓了管理軟環境工作。將機關作風建設、行風建設納入到部分服務管理中,通過整頓窗口單位,抓便民服務、抓政務公開等,也樹立了部門新形象。

二、整頓和規範過程中查處情況

(一)房屋拆遷方面:由於我縣尚未有拆遷資質單位,都是採取自行組織拆遷的方式,開展拆遷工作。房開企業能夠及時辦理拆遷許可證,按拆遷規範進行;拆遷資金沒有發生拖欠、擠佔、挪用現象,做到專款專用,保障了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房地產交易方面:各房開企業都能按規定辦理預售(銷售)許可證,沒有發生收取房號定金、誠意金等變相預售行為;能夠使用規範化示範合同文本。

(三)房地產開發違法違規方面:經查發現未經許可擅自開工項目1個,已整改、補辦手續;無證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1個,處罰5000元罰款,並責令停工。

(四)商品房面積計算方面:多計算面積116.9m2,已整改並退款。

(五)商品房竣工驗收備案方面:未經綜合驗收就交付使用的項目1個,通過整改已合格;未提供《兩書》的開發企業2家,已按要求進行了整改。

(六)房地產廣告管理:都能兑現廣告承諾內容,沒有發生虛假和不實的廣告行為。

(七)房地產中介服務:目前我縣還沒有中介服務機構。但房開企業的銷售人員,已按規定要求參加培訓,取得上崗證書。

三、存在問題

(一)物業管理工作滯後,需進一步加強房開項目的物業覆蓋面。

(二)商品房合同簽訂上不規範,沒有嚴格執行“一價清”和明碼標價制度。

(三)外地評估機構不按實評估,造成契税流失。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繼續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繼續執行國家、省有關商品房預售管理規定和我縣頒佈的《關於實行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通知》,防範商品房預售風險,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繼續執行商品房銷售“一價清”制度和明碼標價制度。

(三)繼續加強房地產中介機構及評估機構的管理,嚴格條件,規範行為。加強評估價格管理,規範契税徵管工作。

(四)繼續加強房地產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通過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五)進一步加強物管工作,強制推行房開項目引入物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