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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通用27篇)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

读完了这本书,相信你们也知道。里面有的故事讲许多的动物。而我主要写的是,和乌鸦做邻居的这篇文章。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通用27篇)

乌鸦让人听了很恶心,而喜鹊和乌鸦的血缘相近,所以是亲戚。而沈石溪正好住在离菩提树不远处的地方,而菩提树上全都是乌鸦。乌鸦好偷东西,经常偷沈石溪的东西,比如纽扣和麦子、稻穗。经常让他烦得不得了,然而在一次事件中沈石溪不在讨厌乌鸦了,而喜爱上了乌鸦。

事情是这样的,一群红嘴蓝鹊跑到了菩提大树面前,正好乌鸦首领高帽子,带领着乌鸦大军去寻找食物去了。而红嘴蓝鹊的首领带领着大军来攻击乌鸦的巢穴,有的把蛋都给踩碎了,有的把巢穴弄坏。

等乌鸦一来,红嘴蓝鹊马上就吓跑了,但是乌鸦的损失惨重,而沈石溪却看见了几只小乌鸦,于是还给了乌鸦。

有一天,沈石溪上山打猎,看见了一只猎物,于是毫不犹豫的把它射了下来。可是由于距离太远,他虽然射了下来却不知道猎物在哪里,他不想放弃这次的猎物,于是走了过去,刚想抓猎物,却踩碎了几只鸟蛋,但是他仍不在乎的继续拿猎物,一群红嘴蓝鹊来了看见了这几只踩碎的鸟蛋哪能受得了着气于是向沈石溪发起了进攻。刚好路过的乌鸦大军,为了报仇,攻击了红嘴蓝鹊。战斗很激烈,红嘴蓝鹊哪能是乌鸦的对手,于是夹着尾巴逃跑了。

乌鸦由于受不了这里的环境就不在这里住了,但是他们永远的记住了沈石溪救它们宝宝的事情。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要想让别人帮助你,就先要帮助别人,那么别人也会帮助你。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

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文章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这篇文章我觉得非常好。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吧。什么都逃不过金闪子得眼睛。鹰眼是世界上最锐利的眼睛,在几百公尺的天空翱翔,一眼就能看见在茂密早从中惊慌逃窜的灰兔子。所以,当一片黑影贼头贼脑从一朵蘑菇状乌云里飘出来,金闪子随意瞥了一眼,就能辨认出来着不仅是同类还是同性,不由得心头陡地一紧。这是鹰的本性。在这么多的文章中,我最喜欢——被摔死的“鹰”这篇。这篇主要内容:在离“我”住的两百公尺,在大青树梢住着一只母鹰。这只母鹰春末孵卵,初冬的小鹰翅膀长硬飞走。转眼间,就到了小鹰展翅飞翔的日子了。

一天早晨,蓝天白云,清风徐徐,是鸟类飞行最理想的气候。 一阵风吹过,吹得它们身体前后摇晃,它们惊慌地“咯咯咯咯咯咯”叫起来,先天就患有恐高症。大枯叶不知疲倦地一遍又一遍地用叫声召唤和鼓励它们飞起来,可对牛弹琴,对鸡谈飞,他的努力注定是要失败的。日落西山,大枯叶累了,嗓子也叫哑了,终于失去了耐心,飞落到横枝上,强有力的翅膀左边一拍,右边一搡,把两只黑鸡推下树去。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两只黑鸡喊爹哭娘的惊叫起来,在空中拼命拍扇翅膀,无奈身体太胖太沉,翅膀太小太轻,斜斜地迅速地坠落下来,“呯”的一声,砸在草地上。

总算是有翅膀的动物,没砸的头破血流,但落在地上也像皮球似的打了几个滚,羽毛凌乱,翅膀的羽毛折了好几根,腿骨似乎也受伤了,趴在地上起不来,仰起脖子“咯咯咯”呻吟。它频繁地在地面和高空来回穿梭。两只黑鸡一次比一次跌得重,摔得惨。终于,两只黑鸡摔得气绝身亡,脚爪朝天躺在草地上。大枯叶在两只死鸡上空盘旋了许久,然后,哀鸣一声,振翅飞向远方。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这句话给我很大的教育,鹰必须学会飞,哪怕牺牲生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3

和人一样,动物与动物之间也有着和平竞争,这种竞争是平等的,它会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友谊和睦相处。自从我读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小说后,我仿佛来到了多姿多彩的动物世界,这本小说的作家是“动物大王”沈石溪,他的名字早已家喻户晓,我也是在他的笔下一篇篇生动的文章所读出感悟来的。

这本书描绘了生动的动物世界,讲述了关于鸟类的故事,其中有一篇小说叫《雄鹰金闪子》,提到了它的名字;我心中不禁会想起它与敌人作斗争的画面,它是一只理想远大、遇到敌人很会报仇雪恨的雄鹰,在我的眼里,他是一只真正的英雄,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怪不得它的名字有“金”这个字,这篇小说讲述了它的一个故事:雄鹰金闪子降临在一个美丽的纳壶河谷,当时,整个纳壶河谷只有它一只守卫在那里,只要敌人闯进它的地盘,它就会发动攻击,直到对方害怕而逃掉为止。有一天,一只叫白羽臂的雄鹰闯进了它的地盘,于是金闪子风一般的冲着它飞过来,与它进行了斗争,不一会儿,白羽臂见打不过对方,就立马藏得无影无踪,金闪子发愁了,正盘旋在空中。这时,它发现草地上有一条银白色上下嵌着一块梅花状的疤痕,金闪子立马知道了这条银环蛇是当年杀害它妻子女儿的凶手,就在这一瞬间,它忘了白羽臂,向银环蛇冲过去,就这样也改变了雄鹰与雄鹰的关系,与因换车进行了激烈的斗争,斗争未完,正当金闪子受到银环蛇反击时,白羽臂飞了过来,在两只雄鹰的合作下也顺利地把银环蛇解决掉了,金闪子为了感激白羽臂的帮助,从此就和它成为了朋友,金闪子也希望让白羽臂也能有一个称心如意的伴侣。

读完了这篇小说,当我要读下一篇小说的时候,我不得不再想回到这篇小说,因为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了国小语文教材中的一篇现代诗《有的人》中的一句话:“有的人他为了多数人更好地生活。”金闪子就是这样,它不仅仅有着一颗理想远大的心,而且还有这对别人似金子般的心,而我虽然有时候是这样,但却徘徊在第一种人和第二张人之间,读者这篇小说,我已把金闪子和它的形象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自己活,让别人也活,大家共享生存资源,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4

乌鸦!往往被人们视为是一种不吉利的“恶鸟”。它们的羽毛黑黑的,不像喜鹊一样乌黑发亮,而是那种很枯燥,很恐怖的黑。它们的叫声难听至极,“嘎,嘎,嘎,”让人心烦气燥,就是这样一种鸟竟住在《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的作者——沈石溪伯伯的家旁。于是,一连串又倒霉,又感动的事便落在沈石溪伯伯身上。

因为乌鸦爱偷一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所以,乌鸦王——高帽子,便接二连三的偷走了作者家的许多东西。一次,高帽子在偷东西时,不慎被作者用剪刀所伤,因此,作者遭受了乌鸦群的大便炮弹。这时,我真觉得乌鸦很可恶,又觉得作者自作自受。可后来发生的事,让我改变了对乌鸦的看法。一天,一群红嘴蓝鹊袭击了小乌鸦,作者无意救了 20 多只小乌鸦,没过几日,作者也遭到了红嘴蓝鹊的攻击,结果竟被乌鸦群所救。从作者描写乌鸦与红嘴蓝鹊的战斗中,我觉得乌鸦真是鸟类世界最有纪律的士兵,鸦群也是鸟类最英勇善战的军队。从此,作者便和乌鸦交了朋友,他们相处得很好,这也是我所希望看到的一种情况。后来又发生了一件神奇的事情。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高帽子”不停地在作者的窗外大声怪叫,作者急忙出来看,“高帽子”正在疯狂的大叫着,不停的扑闪着它乌黑的翅膀在窗边盘旋,当作者刚离开他的住所后,突然,一个火球从天而降砸倒了一棵大树,树倒下来砸倒了作者的茅草屋。原来,这一切乌鸦竟有所预知,它是想尽办法,用自己的怪叫将作者引出屋子,让他不受伤害。

合上书,我一直想着那群曾经不讨人喜欢的乌鸦。由此联想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类似的情况,比如我们的环卫工人,因为他们每天都和垃圾在打交道,身上难免沾上许多脏东西,许多人觉的他们脏、臭,不喜欢和他们交往,可是,再转念想一想,如果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哪来的清洁的城市,哪来的美好的环境呢?还有那些煤炭工人,他们的身上和脸上可能和乌鸦一样黑,但是如果没有他们无私的奉献,我们取暖、发电等等都会出大问题啊!

作者和乌鸦的故事,让我重新认识了乌鸦。我确定乌鸦并不是不吉利的,相反,它们还挺会知恩图报的,而且,它们还是一种聪明、勇敢的善鸟。有一句成语叫做“乌鸦反哺”,说明乌鸦内心还是非常善良,非常孝顺父母的。人们说乌鸦不吉利,只不过是因为它羽毛难看点,叫声难听点罢了,它本质才不坏呢!如果再让我听到有人说乌鸦不好时,我可就真为乌鸦喊冤了!我们可不能“以貌取鸟”。不过我还是希望乌鸦可以换换名字,就叫“黑鸟”吧!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有关动物故事的书——《和乌鸦做邻居》。书中写了鹰、天鹅、相思鸟,写了鸟儿们的爱情故事、友谊故事。沈石溪爷爷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书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栩栩如生、一个个跃然纸上,所有故事都引人入胜、感人至深,但最让我有感触的是第一篇——《雄鹰金闪子》。

雄鹰金闪子有一片广袤的领地——纳壶河谷。在它为捍卫领地对入侵者白羽臀使杀手锏的瞬间,攻击目标转向了杀害自己妻儿的仇敌银环蛇。在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白羽臀没有坐视渔翁得利,而是出手相救,使金闪子转危为安并报仇雪恨,随后它们共同分享了一顿美味的蛇肉大餐。在此后食物匮乏闹饥荒的季节里,它们团结合作以捕猎幼豺为食,共度难关。即使在非死即伤的争偶决斗中,它们也采取空博的和平竞争方式。

这个故事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掩卷沉思,从中得到了许多启迪。

从金闪子身上,我读出了自强的精神。只有金闪子自己强大了,它才赶走了一个又一个觊觎这片肥沃土地的野心家,捍卫了自己神圣的领地,从而拥有一片食源丰富方圆百里的广袤领地、拥有娇媚的妻子。自强是一种困难压不倒、厄运不低头、危险无所惧的亮丽操守。我们人类更是需要自强的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张海迪勉励残疾朋友自立自强;牛顿是班级中成绩最差的学生,因为自强终于使他成为了“科学巨人”。

从金闪子的身上,我读出了知恩图报、敢于标新立异的精神。一山不容二虎、同性相斥这鹰类中的至理名言,为什么被金闪子土崩瓦解了呢?我想金闪子是被白羽臀的救命之恩感化了,变成了一只懂得知恩图报的雄鹰。它不再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它敢于突破世俗的观念、敢于标新立异,它的思维转变了。就像田忌赛马,田忌改变了自己的思维和策略,最后赢了齐威王。

退一步海阔天空。金闪子从此赢得了一份沉甸甸的感情、一种同生死共患难的友谊,赢得了一位忠诚的朋友。所以在后来食物匮乏闹饥荒的季节,它们团结合作、互帮互助,战胜了饥饿和困难。此时的金闪子真正明白:一只雄鹰加另一只雄鹰,等于所向披靡;两只雄鹰在一起不一定要搏斗,团结合作可以共度难关。

从金闪子与白羽臀的争偶决斗中,我读出了它们对友谊的珍惜。它们采用了表现各自搏杀技巧与决斗风范的表演式的和平竞争,这种友好的竞争方式更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工作、学习中会遇到许多的竞争,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伤害、攻击、诽谤对方,我们也要用友好的方式去面对。就像“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这句口号。

故事中的鸟禽都懂得那么多,我们人更应如此。首先要自强,然后懂得知恩图报、珍惜友谊、团结合作、互帮互助,同时还要改变世俗的观念。自己活,让别人也活,生活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6

《和乌鸦做邻居》是放寒假时妈妈给我买的一本新书。这本书讲了作者从浙江到西双版纳做知青时,曾与一群乌鸦做过邻居,它们不但天天吵吵嚷嚷,有时,一、两只胆大妄为的乌鸦趁着他不注意,还会偷偷溜进他家里,偷走他针线盒中的纽扣、玻璃球等小玩意,这些乌鸦的行为令作者十分恼火,但他怎么也抓不住这些住在树上、会飞的邻居,于是,这些讨厌的乌鸦被作者看成了凶兆的化身。有一天,作者去山上打猎,因为误闯红嘴蓝鹊的领地,所以遭到了攻击,正当他快受伤的时候,他的邻居乌鸦突然飞了出来,赶走了红嘴蓝鹊,救出了作者。从此以后,作者便和乌鸦群成了朋友。

作者对乌鸦看法的改变令我非常难忘。刚开始和乌鸦做邻居的时候,乌鸦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是整天吵吵嚷嚷,而且调皮捣蛋,爱偷东西,所以作者十分讨厌它们。可是当作者误闯红嘴蓝鹊的领地,遭到袭击时,乌鸦并没有见死不救,而是成群结队地向红嘴蓝鹊发起了进攻。乌鸦不但有见义勇为的精神,而且还有精密的作战计划,在乌鸦王高帽子的带领下,乌鸦群兵分两路,一路与红嘴蓝鹊的主力部队交战,任务是将主力部队引到离领地很远的地方;另一路埋伏在距离红嘴蓝鹊领地比较近的地方,等时机成熟,就立刻倾巢出动,占领红嘴蓝鹊的营地。红嘴兰雀被它们这招打了个措手不及,只好带领残兵败将仓皇而逃。通过这件事,作者终于明白了乌鸦的本性:虽然它们整天吵吵嚷嚷、调皮捣蛋,长相和叫声都不怎么样,但它们个个都是勇敢、聪明的小战士,只要它们团结起来,就可以打败比它们大得多的动物。

这让我想起了我和同学小Z之间发生的事。小Z差不多是我们组最差的学生了,老师让背的课文他不会背,有时晚上的家庭作业他一个字都没写,几乎每天都迟到……做为小组长,我也时不时提醒他要把作业写完、和他一起背诵古诗,但这些都没有太大的效果,我心里十分失望。可是慢慢的,我发现小Z虽然在学习上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但他也有许多优点,比如跑得快、卫生比我好、乐于助人……为了想帮他改掉自身的不足,也为了弥补自己的缺点,所以老师让我们选择师傅徒弟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小Z。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在生活中,我们不要因为一个人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就不和他玩、讨厌他,只要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和一颗宽容的心,你就会发现,其实他身上有许多优点值得我们学习。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7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三类鸟的生活特征。第一个是鹰,鹰是食肉猛禽,喜欢飞翔,飞翔姿态优美。动作敏捷、灵活又凶猛。第二个是天鹅,为水生植物为食,喜欢在湖泊和沼泽地带生活。第三个是相思鸟,生活在平原至海拔20xx米的山地,常到树冠寻食,偶尔到地面寻食。

书中详细地写了雄鹰金闪子和白羽臀和睦相处团结互助故事。被摔死的鹰和弱智“鸡”是作者用鸡蛋换了鹰蛋产生的两篇故事。天命中描述了鹰妈妈用一个孩子去引诱毒蛇出洞,抓蛇救另一个孩子的故事。一对白天鹅中写了雌雄天鹅生死不离的故事。

这本书中的故事告诉我鸟类动物也同人类一样有感情、有私心、团结。金闪子和白羽臀本因该不能生存在一个地方,但是,当金闪子遇到毒蛇攻击快致命时,白羽臀出手相助,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在学校里我们也因该互帮互助互学,不因该打架。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活活的将其摔死,从中看出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的本领,让小鹰早日掌握飞的技能,不惜牺牲他们的性命。这里我想到爸爸妈妈平时教育我、教我学习,就是让我长本事,长大以后让我做一个有文化、有知识的人。天命中写到了用小鹰做诱饵引蛇出洞时,一个是自己亲生的,一个是领养的,作为鹰妈妈,很难去选择谁去做诱饵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鹰妈妈闭上眼睛,随手摸了一只。说明鹰妈妈非常爱自己的孩子,做毒蛇的诱饵非常危险。由此想到妈妈带我去游泳,我说:“带一个浮带就行了。”妈妈不放心,怕我沉水了,就给我套了一个救生圈。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8

《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当我读到和乌鸦做邻居这一章时,令我深受感动。这这章中讲的是一群乌鸦住在一棵菩提树上,有一天,乌鸦的首领“高帽子”来到作者家叼走了一串纽扣,当沈石溪拿出剪刀来的时候,他看见乌鸦叼着纽扣的的乌鸦非常愤怒,拿起剪刀照着“高帽子”就飞了过去,“高帽子”嘴里衔着的纽扣从嘴里掉了下来,作者得意了两天,就再也得意不起来了。因为,乌鸦开始起了报复的心理。当作者晚上穿过菩提树去洗澡时,乌鸦们空投粪便,让作者落荒而逃乌鸦的报复得逞了。

还有一次,红嘴蓝鹊来冒犯乌鸦,小乌鸦们被红嘴蓝鹊扔到了地上,作者喜滋滋的把小乌鸦捡进自己的草筐里,想做一顿美餐。可是乌鸦凄惨地叫声让作者起了怜悯之心。等大乌鸦飞回巢时,他把小乌鸦一只一只放回窝里。“高帽子”摇曳它的翅膀表示感谢。再有一次,一天下午,作者去打猎。可是遇到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打到了一只黄麂,但是他踩到了红嘴蓝鹊的蛋,惹怒了红嘴蓝鹊。红嘴蓝鹊想至作者于死地。这时乌鸦来帮他战胜了红嘴蓝雀。

半年后,一次狂风暴雨。作者在家里睡觉,“高帽子”狂叫,好像预示着什么,像要大案临头一样。作者穿好衣服,想去村长家借宿一夜。作者走后,刚上村长家竹楼,忽然一个橘红色闪电把菩提树击倒,砸在他家茅草房上,把房砸到了。乌鸦去了其他地方,可是作者躲过了一场灾难。

书中还写了很多的故事,像天鹅生死不离等。让我懂得了好多鸟类的知识……但是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乌鸦在人们眼中虽然是个不吉祥的鸟类。虽然它的羽毛没光泽、乌黑,但是乌鸦内心是很美的。也告知了我们看人不要只看外表,一个人的外表美,不代表他的内心美。做了很伤天害理的事,有的时候反倒恩将仇报。就像故事中的红嘴蓝鹊。有的人虽然长得丑陋,但是他(她)的内心很美,做了很多好事,而且不图回报,知道知恩图报。像故事中的乌鸦一样,救了作者的的命。

让我们知道了世上没有所谓的敌人,鸟类也是一样,只要我们不去伤害他,只要我们救了他,他们也会知恩图报,不要去做伤害他人的事,这样的话会遭报应的!通过这本书,呼吁我们大家要爱护大自然,爱护鸟类。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9

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书。《和乌鸦做邻居》这篇小说是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经典之作,书中讲了我们人类如何与鸟类和平相处,而且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作者沈石溪小的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了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可能有倒霉的事发生。很不巧,作者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许多令人讨厌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非常很难听。

有趣是,有一天沈石溪无意中救了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群乌鸦竟然在他危难之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是上山打猎时,到手的猎物掉到了悬崖边的小树上,当他爬下去时,一不小心踩了蓝鹊的蛋,受到了一群蓝鹊的猛烈攻击,浑身伤痕累累,就在体力不支快要掉下悬崖的时候,“救兵”来了,一只为首的大乌鸦带着一群乌鸦打败了蓝鹊,他也爬上了悬崖。还有一次,傍晚时分乌云密布雷电滚滚,劳累了一天的沈石溪正在呼呼大睡。平时早该休息的乌鸦却反常的飞来飞去,十分反常。在半夜,他被一群乌鸦急促的叫声惊醒,他提着灯开门一看,只见那只大乌鸦对着他拼命的叫个不停,那声音奇特而且令人恐怖。他没办法,只好离开了茅草屋住到村长家去,当乌鸦看着他离开后,也冒着狂风暴雨艰难地飞走了。当作者刚登上村长家的竹楼,一个闪电落到了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又把他住的茅草屋砸倒了。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乌鸦是一只聪明的鸟,不仅会报仇还知报恩。使我还知道了在生活中要和周围的人和物,要做到和谐相处,互相团结帮助。也不要以相貌取人。由此想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哲理。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0

喜鹊和乌鸦虽同属于鸦科,但在人类眼中的地位却有天壤之别,人们把喜鹊视为吉祥鸟,而把乌鸦比作不祥的征兆,一身乌黑,黑的死气沉沉,看见了它就忍不住要皱眉头,而读了这本沈石溪的《和乌鸦做邻居》之后,我对乌鸦的看法产生了改变。

故事讲述的是,作者小时候被奶奶告诫:遇到乌鸦你就会遇到倒霉事,要马上往自己脚后跟吐口水,如果朝你叫三声,家里会死人。这个毛骨肃然的警告,使作者幼小的心灵里有一种根深蒂固的看法,乌鸦是一种不吉利的鸟。可是,没想到的是他在西双版纳插队的时候,竟和乌鸦做了邻居。它们嘶哑的叫声和那身黑衣服使作者感到恐惧和万分厌恶。乌鸦们还有一个怪癖,喜欢偷一些圆形的在太阳下亮晶晶的东西。有一次,爱偷东西的乌鸦叼走了作者的一串纽扣,这个举动更加激起了作者的愤怒,他用剪刀扎伤了乌鸦的首领,从此结下了仇。乌鸦们每天用粪便当做“炸弹”轮番轰炸,弄的作者很是狼狈,而无反攻之力,只好每天出门的时候,头上倒扣一直脸盆,像古代的武士带起了头盔才敢出门。

一天,美丽的红嘴蓝鹊趁乌鸦们不在,想占其巢,残忍的开始猎杀小乌鸦。他出于同情和怜悯,救下了它们的孩子。后来乌鸦可能是为了报恩,在作者受到红嘴蓝鹊的围攻时,救了他;更让我感动的是,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乌鸦的首领冒着生命危险让作者提前走出了家门,才幸免于雷电击倒大树砸毁他的房子而活了下来。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群乌鸦邻居也许通人性,他们从敌人到朋友,直到最后知恩图报,令我感动。人们都说,乌鸦是令人讨厌的动物,我却认为乌鸦是通人性的动物。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会感恩,父母养育了我们,父母的爱,无处不在,从我们呱呱落地那一刻起,父母就对我们百般关怀,每一件温暖的衣服,每一顿可口的饭菜,都来源于家人的爱。哪一样父母不是操碎了心?所以我们要感恩父母。

我们还要感恩老师,是他们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授予我们知识与做人的道理,他们兢兢业业,就像蜡烛一样,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那种无私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考取优异的成绩来报答他们吗?我们还要感谢同学,和朋友,以及帮助过我们的人。

做事不能只看外表,关键要看心灵美,动物都能知恩图报,何况我们人呢?我们生活在美好的世界上,都应该怀着一颗爱心,和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这个世界和身边的人。

生命在于感恩,一颗怀着感恩的心才是最美好的,会感恩的心是美丽的,会感恩的人更是美丽的!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1

人生的目的,在发展自己的生命,可是也有为发展生命必须牺牲生命的时候。因为平凡的发展,有时不如壮烈的牺牲足以延长生命的音响和光华。这是我们的伟人李大钊所说的。有本书叫《十六年前的回忆》,里面李大钊那种对革命工作高度负责的伟大精神让我深受感动。

那篇文章写了李大钊早出晚归地工作。为了保护共产党,他把一些重要文件烧掉了。局势越来越严重,而有一天,一群宪兵把李大钊一家抓走了。在法庭上,李大钊临危不惧,和敌人作斗争,直至被绞刑牺牲。

读完文章,我对李大钊敬佩不已。他那种忠于革命事业,在敌人面前坚贞不屈的精神实在是可贵,并且,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 在那个时候,有多少人,因为怕死贪财就背叛了中国共产党。他们把党的一些秘密与资料都告诉给了敌人,使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他们只顾着自己的利益,却不想着别人。这些人与李大钊同志比起来差远了。李大钊同志是多么的伟大,而那些叛徒显得多么丑恶、渺校有一句话是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的,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在这句话里,李大钊同志得死就是比泰山还要重的。

我们身为李大钊的后代就应该学习他,我们也要像他一样,热爱祖国,关心群众利益。我们要对自己的责任高度负责。我们虽然不能比泰山还重,但是我们也不要比鸿毛还轻。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2

很早就听说《亲爱的安德烈》值得一看。昨天开始到今天,两天时间把它看完。他不太像一本书,他是一封封信的合集。

原本我是以一个母亲的角度去读,可最终结果是我有点人格分裂,我家宝宝才一岁,我无法将他代入到安德烈的角色。而更加本能的是,我轻而易举的将自己的18岁代入了。一方面我是母亲的角色,而另一方面在阅读安德烈的部分时,我又是18岁时候的我。甚至找出了18岁时候的日记来看,瞧,我都忘了18岁的我在想什么了。

我很羡慕安德烈,他有小王子一样的家庭背景。他可以大谈政治、爱好、休闲的生活方式,他去过了半个世界,他的家庭让他会三种语言。在他的18岁,他已经做了大多数人50岁都做不到的。即便如此,他觉得自己很平庸。

我的18岁在做什么?我出生在典型的内陆的农村家庭,家里重男轻女。我学习成绩特别优异,可是我没想过要考大学,因为我知道我没钱去,能读高中在我们那个村子我已经是特例了。那个时候的我,留着男孩头,每天都是穿校服,现在的我想回过头看看那时候的我长什么样子,可是却没有照片。我从来不知道政治跟我有关系,也没去过除了县城以外的地方。英语课文和试题我答得比谁都好,对于我而言,它就是是一门功课,我从没想过别的国家的文化,天哪,那是多么遥不可及的体验。

我的18岁,几乎裸考,考上了一个还行的学校。好在有国家的助学贷款政策,我上了大学。人生因此变得不同。原来自由、政治、生活方式,这些我都可以开始追求。我的18岁,一个人去了遥远的南京,开始从一个封闭无知的环境,进入了一个花花绿绿的城市,开始追求我的梦想和自由。那个时候我并不清楚自由的真正含义。以为旅游是自由,以为恣意潇洒是自由。

很羡慕安德烈拥有可以交流的母亲,除了要有对孩子的尊重与用心之外,我认为其中的必要条件是母亲的文化、包容。我的母亲是典型的中国式传统母亲,她每天任劳任怨、全心为这个家付出,可是我们确是无法沟通的,学习、世界、情感,没有一样她能理解,她只能木讷的听着、听着,就这样了。

大学四年,很少回家,都是在打工赚生活费。偶尔按赖不住回家一聚,完全没有共同语言、日复一日的枯燥,很快就让我厌倦逃离。

对父母,我没有责怪,他们非常勤劳但没有情感上的沟通和追求,这是他们那个时代的共同特征。相反,我很感谢,至少我不用和村里的同龄人一样做底层的流水线工人、到年龄随便找个人嫁了、然后生孩子、带孩子、过上和他们的上一辈一样重复的日子。我可以有更轻松但赚更多钱的工作、我可以有思想来思考我的现状和未来、我可以有时间来休闲来发展爱好,这些是与我的父母辈不同的,因为我的改变,我的后代也会更加的不同。虽然与安德烈相比,相隔了天差与地别的。但这就是每个人的命运。正如龙应台所讲,即使是安德烈,会不会有另一个方面的贫穷呢。

读到你是哪国人,讲述幼儿园、国小、中学毕业的镜头,一开始的舍不得,到后来奔向前方的果断。我想起我自己第一次住校,哭哭啼啼了很久,而到后来,每次回家呆的厌烦了巴不得脚踩个风火轮离开。也设想了,现在每天全身心依赖我的小宝宝,以后长大了也会成为一个迫不及待离开撒欢的臭小子。我的眼泪就那么的流下来。

关于他们说的香港、中国台湾、德国的文化和政治,我理解度很低,毕竟离我很远,没有体会。我只知道我们那时候,同一个种族同一个地方还会分你来自哪个学校我来自哪个学校的小团体,很正常。我对政治的敏感度尤其低,确实也跟我没有关系,谁上台不都是共产党当政。只要我党保佑有生之年不打仗就好。我觉得中国人是很幸福的。虽然会有一辈子也不一定能买一套房子、家人一生大病就回到解放前、教育资源贫富不平等、社会倾向于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但至少我们可以自食其力,饿不着冻不着,也不用担心随时有生命危险。

贫穷使我缺少对于物质的敏感和赏玩能力,但却加深了我对于弱者的同情和理解。我永远记不住那些英文品牌的名字,老公说我没有品味。我都承认。我不敢大胆搭配,尝试新的风格,所谓的极简主义就是我的挡箭牌。但是对于弱者,我有超过常人的同情和理解。我希望地下通道不再有常住的流浪汉,希望医院门口、车站广场那些断手断脚的人可以得到安置。我很早就知道我不适合做商人,我做不到榨取员工剩余价值,我做不到争取利益最大化,我做不到要牺牲一些环境或者付出一些代价。

读完这本书,其实我没有找到舒解我迷茫的方法,其实我的问题也不是这本书能解决的。但至少,在书中、包括读者来信中,我看到了跟我一样迷茫的人。原来我并不孤单。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3

大部分人的人生都在做加法,一个个身份,一个个角色,不停地往身上加,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将你困在生活这个大牢笼里,挣脱不得。思特里克兰德却在做减法。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又一层的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了。

总有这样一个朋友: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也多半无趣无味——形象就如同一杯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近似于一杯白开水的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我觉得这件事情要是放到现实生活里,他没准儿就会被冠以疯子的称呼,但确实周围的人都认为他疯了,疯的不轻啊。但是我觉得是生活中缺少这样的人,才会被人们视作怪物,文中的“我”同思特里克兰德对话中说,如果世界上的人都像你这样做的话,地球就不要转了。但是正如思特里克兰德说的那样,不是每个人都这样想。就算敢想,却是不敢做的。因为愧疚,内心的愧疚,对于家庭的愧疚、社会责任的愧疚;因为害怕,害怕别人的闲言碎语,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的形象会以怎样的言语传到陌生人的耳朵里、害怕自己会变得穷困潦倒,成为众人的笑柄,害怕失去,失去现在已经得到的一切。

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抛开自己已经拥有的身份、地位,离开了自己结婚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100块钱。如果到这里,你以为作者是要说一个追寻梦想,经历千辛万苦最终成功的励志故事的话,那就忽略了主人公的年龄了,他不是20出头的小伙子,是40岁!环顾四周,40岁的人们在做些什么呢?我不了解。中年的人们要么依旧碌碌无为,但是谁也说不准之后会变成怎么样;要么已经攀上事业的高峰,谁又肯放下塞到嘴边的肉呢?说到底是名利在作祟,让人们畏惧不敢向前走的是已经得到的名利。

文中写中年追梦的不只思特里克兰德一人,还有那位老医生,在快要进入事业的高峰的时候,毅然决然地去到小岛上当个小医生,很不多人不理解,更多的人说他的了精神病。他没疯,他只是跟着心走,追逐梦想。这里的梦想不是别人说的梦想,而是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样的人是可恶的又是可恨的。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但他们又很无辜,因为他们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们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思特里克兰德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他们做了一般人不敢做的事,多少人在死前后悔,要是自己也迈出了当时想跨出去的那一步,之后的人生会有怎样的不同?如果说他们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们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诱惑,多么妖艳,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处在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之中。但是思特里克兰德拒绝成为大众。

六便士是英国价值最低的银币,代表现实与卑微;而月亮则象征了崇高。两者都是圆形,都闪闪发亮,但本质却完全不同,或许它们就象征着理想与现实。满地都是六便士,思特里克兰德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我不敢说我看懂了这本书,但是谁都有选择自己如何生活的权利,不论是选择“六便士”还是选择“月亮”,都没有什么不对。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4

在这次校阅读节里,我读了不少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妇人》这本书,因为我从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学会了不少知识。

《小妇人》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他的作者是美国的露易莎·梅·奥尔科特。它讲述的是马奇一家的故事,家里有:大姐梅格,二姐乔,艾米和贝思以及她们的母亲马奇太太,父亲马奇先生。这样的一家人和她们的邻居男孩劳里、劳里的爷爷劳伦斯先生、马奇婶婶,以及周围的朋友所发生的故事。在成长过程中,他们都懂得了身边的亲情、友情、爱情,更理智地对待它们。梅格为家负担,外出作家教,她喜欢追求高贵虚荣,但最后,她放弃了马奇婶婶的遗产,嫁给了清贫的布鲁克先生,过着苦中带甜的幸福生活;乔是一个假小子,喜欢创作、写诗,她喜欢劳里,待她成长起来了,懂得并渴望爱情时,却永远失去了劳里;贝思最宁静,默默为大家做事,为了帮助别人,染上了猩红热,她的一生都在为别人着想,深受家人的爱戴;艾米想做淑女,追求艺术,但一直喜欢和假小子乔吵吵闹闹,后来,她去了世界各国学习,变得成熟稳重了。

我喜欢梅格,喜欢她淑女风范,喜欢她为爱情甘于贫困,不为金钱所诱惑的性格;我喜欢乔,喜欢她的无拘无束,喜欢她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不移的决心;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做任何事都毫无怨言,喜欢她总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品德;我喜欢艾米,喜欢她的坚强,把扶贫济穷当作自己的信念。

从她们身上,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主义精神; 我懂得了坚强,学会了要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不要等死去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我学会了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带上了有色的眼镜,只看到别人的缺点。

梅格、乔、贝思、艾米的微笑回永存在我的脑海中,她们四个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提醒着我,要坚强,要珍惜,更要有一颗纯洁的心。

妇人读书心得3

今天,我读完了《小妇人》这本书,它讲的是梅格、乔、贝思和艾米四姐妹的事。

虽然她们贫穷,但是她们快乐,是富人家的孩子永远没有的快乐。她们中最小的也只有12岁,但她们在不停地工作着,永远在做“朝圣者”的游戏,劳里也参加了她们组织的“繁忙蜂社团”。

劳里是马奇家的邻居,他家很有钱,但在没有认识四姐妹时,他是很寂寞、很孤独的。但是在乔的一次突然来访后。劳里的生活就不那么孤独了,在马奇父亲病重时,劳伦先生给予了她们帮助,在贝思病危时他也给了帮助,因为马奇太太给了他们一家很多精神上的帮助。最后,梅格嫁给了劳里的老师——约翰.布鲁斯先生,马奇先生也赶回了家.开始了新生活。

本书中人物不少,其实主要人物是乔,因为作者的性格和乔一样,通过乔你就可以看到作者了,还有,文中的大部分人物都是现实中的实有人物,作品中描写的事情也几乎是现实中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所以作者才能描写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幸福、快乐和金钱没有联系,幸福是一种感觉!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5

读了王二小这本书我知道了王二小是一个勇敢,坚强,懂事的一个孩子。我想大家都知道这样一首歌吧:

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放牛的不知哪去了?不是他贪玩丢了牛,那放牛的孩子就是王二小。

1929 年,王二小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的家里,他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参加了八路军,在一次执行任务时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因此王二小的父亲就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1940 年,日本鬼子对王二小的家里进行了疯狂的”大扫荡“王二小的妈妈躲进了山洞,但还是被狡猾的鬼子找了出来残忍的杀掉了。王二小 11 岁就成了孤儿,村里人见王二小很可怜就给他吃的给他穿的,但王二小不想连累乡亲们,就自己来到一个地主家当了放牛郎,就这样一年,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总算有一天,八路军打回来了,这个消息很快传到王二小的耳朵里,于是他飞快跑到人群中,找到了自己父亲的老战友李团长,他对李团长说:”我也要当兵。“李团长说:”等你长大再当也不迟呀。“怎么说王二小都不愿意,最后没办法只好让他参加了儿童团。

参加儿童团后,王二小每天都看守部队,有一次日本军官见了王二小,就把王二小抓起来说:”小孩,你地知道粮库在哪里。“王二小想了一下说:”你跟我来吧。“于是王二小引着日本军们围着山走来走去,日本军官急了见粮库还没到就有抓起王二小说:”你的带我们走了这么长的路怎么还没到。“王二小听了说:”马上就到了。 “ 日本军官又说:”你的敢把我们引到别的地方去,我就让你死啦死啦的明白了吗“最后八路军见王二小引了一大群鬼子就拿起枪和鬼子打了起来,正在王二小看见日本鬼子被打得落花流水的时候,王二小大声喊道”打得好,打得好。“这是只听”砰“的一声王二小倒在了地上,鲜红的血染红了他的白衣。

王二小真是太勇敢了,没想到王二小最后也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6

《你一年的8760小时》这本书里艾力写道:”心灵鸡汤吃多了,味道也不同:有的咸,有的甜,有的辣。吃多了,肚子会坏,步子会慢,脑子也会乱。有些时候,把鸡汤和道理放在一边,先迈出一步,然后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修正。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成为那个懂的很多,会的却不多,最后几乎没有任何改变、一事无成的人。“ 所以他在开头就给读者表明,这本书也讲道理,但是讲方法。教别人任何事,”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吗?

在整本书里,他确实在讲述的方法和他自己的故事比讲道理更多,在慢慢读下去这本书的时候,我开始惭愧和剔除了自己对他的偏见,他也不是我在银幕上看到的那个一本正经不够”奇葩“的选手了,他把一个个故事写的真诚而不做作:他写高中的时候第一次有女生来班上找她感谢他的鼓励,误会该女生喜欢自己而在后来像女生告白遭到拒绝,一度感觉抑郁想要轻生,后来主动找到了心理辅导老师才走出了青春期的阴影;他写道父亲因公去世,他回到北京北漂工资不高,为了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四处演讲,并且每晚坚持自制”酷艾英语“放在网上,最高的时候得到5000万的点击量;他写他发布在微博有关49天减肥到拥有马甲线的帖子,如果没有做到就给每个转发的人充100元话费,最后有3700个人给他转发了,当然最后他做到了!

他也写了很多他自己独创的时间管理和英语学习方法。例如他独创的”34枚金币时间管理法“,影响上亿人,公益创办早起团,健身团,读书团。他在自己创办的活动和方法中,他都每天身体力行的执行着。虽然他曾被新东方两次辞退,但是他的老板(俞敏洪)还是很不吝啬的给他这本书写了一篇很长的推荐序。我想他的起起伏伏,却终究踏上了成功这条路的秘诀应该是,他一直在总结和修正自己的得失,不管鲜花掌声还是低谷,他追求的不仅仅是成功,更是一种成长。正如他回答俞敏洪关于对”精英“的认识的时候,他说,”做超出生命本身长度的事“

回到现实里,我们在他的身上可以学到什么呢?我不相信成功学,因为有一句话是,成功是不能被复制的。那我想这句话还可以这样解释,对于别人的成功,我们可以学习的是某一种方法和别人优秀的思想,而不是别人已经走过的路,经历过的磨难。现在的我,开始每天坚持跑步一小时,即便信箱没有回复还是坚持投稿,每周写2,3篇影评,打算按照书里的”34枚金币时间管理法“的方法给自己订一份时间管理清单。 之前有一个专栏作家回过我关于投稿和如何写好书评的一个邮件,她先是告诉我她没投过稿,书评我可以看看她写的那些系列。最后她对我说了一句话我记下来了,你也许不用没有头绪的去找杂志社投稿,如果你想写好书评,只要你写好一篇,写好十篇,写的这些稿件都是优质的,自然会有编辑会找上你的。然后我相信了这句话,并且在照做,如果一篇不顶用,那就写一百篇,一百篇不顶用,那就写一千篇!总有进步和成长的那一天。

我也在想,其实人生可以不成功,但不能不成长,我们是在一步步失败里,走向成长的。如果你像我一样,身边缺少一本讲方法而不是道理的心灵鸡汤,身边缺少一本正能量的时间管理法则的书籍,我把这本书推荐给你,《你一年的8760小时》,可能它不能改变你的人生,但是能让我们像作者一样,在这样的好的思想和方法的塑造下,梦想不会遥远!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7

五代十国和宋朝期间,杨门将帅英雄辈出。杨继业和佘赛花以及他们的儿女“七郎八虎”和十二名女将闻名天下,演义了杨家将风波。今天我就读了这本《杨家将》。

在书的最先一部分写到,因为杨家第七子扬延嗣怒杀了无赖潘虎,得罪了朝廷重臣潘仁美(因为潘虎是他的儿子),后杨继业归宋时,被潘仁美陷害,他的五个儿子战死沙场,只剩杨四郎被迫降辽,杨五郎被迫上了五台山做了出家人,杨六郎继续为国效力,自己触壁自杀。当我读到这儿时,心中义愤填膺,潘仁美简直是太狠毒奸诈了。当我读到党进智擒潘仁美并为杨门报仇时,心中那个痛快呀,简直无以言喻。

书的中间部分写到,杨六郎去世,杨家十二员女将出征,穆桂英挂帅,辽国吕客布下七十二座天门阵。女将破阵,平定西夏,建立宋朝。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心生感慨:“杨家真是忠烈家族,特别是杨六郎,两次被皇上判了死罪还拼命保护皇上,真不愧为杨门子孙!”

我们要学习杨门子孙的忠肝义胆,忠于祖国,忠于朋友。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8

我看过一本书,名字叫《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里的故事夸张而充满想象,不得不使你折服。

不信?那你听我讲一个书中的故事吧!“在俄罗斯大森林里,我们常常会碰到一些野兽,往往被他们的油亮发光的毛皮所诱惑,我曾遇到过一只玄狐,它雪白油亮的毛茸茸的长毛,简直让人眼晕!我不忍举起手中的猎枪,可是,在漂亮的毛皮上大个洞,那真是太可惜了,我就把钉子代替子弹。我迅速把钉子装进枪膛,小心地接近玄狐,‘砰’,把玄狐的尾巴钉在了树上,玄狐竟从皮里窜了出来,光溜溜地落荒而逃。就这样,我凭着智慧得到了一只完整无缺的玄狐皮。”

这个故事好听吗?,风趣吗?这本书中还有许多好听的故事,如《头尾分家的马》,《被冻在号角里的声音》,《里子翻在外的狼》……

《吹牛大王历险记》里的故事大多离奇和荒诞,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但这种夸张的故事中却体现出一种对智慧、勇敢的崇尚,在所有故事中,主人公正是凭接他的聪明才智、勇敢和冷静,或在打猎中,想到打猎方法,获得意外的收获,或在一次次的危险经历中变的有惊无险;或在一次次的战争中,屡建奇功。如在一次打猎过程中,他巧妙地把野猪钉在树上;一次凭借自己眼中擦出的火星点燃猎枪收获许多鸭子;一次为了取回自己的斧头,顺着藤条爬上了月亮。

主人公通过讲述自己这些夸张离奇的故事,似乎在告诉我们,人的一生中避免不了遇到各种困难,但是这些困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善于运用我们的大脑,发挥我们的智慧,勇敢、机智而冷静地来处理事情,一切艰险和困难也就变的容易了许多。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9

学了《詹天佑》这篇文章,让我记忆非常深刻。

《詹天佑》这篇文章写的是:詹天佑在当时那种环境下,面对帝国主义者的狂妄自大和对中国人民的极端藐视,毅然接受了修筑京张铁路的任务,并比计划提前两年竣工,给那些帝国主义者一个有力的回击。

这是一件多么令中国人扬眉吐气、自豪和骄傲的事。詹天佑的杰出和爱国令我钦佩不已,和他对工作一丝不苟,认真的态度让我为之敬仰。

詹天佑对这项工程修筑的态度从文章中表现的十分坚定,如”我们工作首先要精密,不能有一点马虎。‘大概'’差不多‘这类说法不应该出自工程人员之口,“这是詹天佑对工作人员说的一句话,这番话表现了詹天佑对工程一丝不苟,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谨的科学态度。也说明了詹天佑重视这项工程,给中国人争一口气。我们要学习詹天佑的精神,对每件事认真去做,不能马虎,并定回成功。

文章中”他常常跟工人们同吃同住,不离开工地“表现了詹天佑以身作则、艰苦奋斗、誓为国家作贡献的战斗精神和顽强毅力,体会到了詹天佑对代每一件事都非常负责任。

詹天佑的爱国主义精神在文章中体现的淋漓尽致,比如”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建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侧,不但惹那 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工程师失掉信心,“这是詹天佑遇到困难内心的想法,也是他克服困难,完成艰巨任务的动力。这条铁路修建的好坏,关系到国家的声誉。修得不好,会惹得那些外国人讥笑,修好了,能够回击帝国主义的藐视。充分体现了詹天佑热爱祖国的思想感情和为祖国争光的坚强决心。

在当时的历史背景,詹天佑接受了任务,这是一个多么艰难的选择,詹天佑毅然接受了,可见他为国分忧的爱国主义品质,和让中国人扬眉吐气,为祖国争气的决心。

虽然京张铁路沿线地理环境恶劣,修筑铁路的工程十分艰巨,但詹天佑不怕困难,知难而进,解决了一个个难题,并使工期提早两年,证明了中国人的志气,灭了帝国主义者的威风。

我们应该向詹天佑那样,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沉着冷静,靠自己的大脑去想办法就能解决,而不是遇到困难,就半途而废。我们也要学习詹天佑爱国精神,作为新世纪的少年,要好好学习,也要为祖国争光,长大报效祖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0

忙里偷闲拜读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觉得很受启发,它给我带来了深刻的感受,并明白了什么样的书才能称得上划时代的巨作,什么样的人才配得上“经济学始祖”的称号。《国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国富论》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亚当·斯密反对政府干涉商业和商业事务、赞成低关税和自由贸易的观点在整个十九世纪对政府政策都有决定性的影响,并延续至今。

亚当斯密于1768年开始着手著述《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此书共分为五篇,总计三十二个章节,分别讨论了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资财的性质及其蓄积和用途,不同国家中财富的不同发展,政治经济学体系和君主或国家的收入等几个方面的问题。全书基本涵盖了古典经济学派所讨论的所有问题,并对各个问题进行了最基本的理论阐述,对后世经济学家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书中,斯密首先阐述了他的劳动价值论。他认为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节生活必需品的源泉。构成这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或是本国劳动的直接产物,或是用这类产物从外国购进的物品。而劳动的生产率要受下述两种情况的支配:第一,一般地说,这一国国民运用劳动,是怎样熟练,怎样技巧,怎样有判断力;第二,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和不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是什么比例。不论一国土壤、气候和面积是怎样,它的国民每年供给的好坏,必然取决于这两种情况。

紧接着又论述道,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他认为分工有以下的好处:劳动者的技巧因业专而日进;劳动置换的时间减少;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当论及分工产生的原因时,斯密认为劳动或者说职业的差异并不是分工产生的原因,而是分工所带来的结果。分工起因于交换的能力,分工的程度,因此总是受交换能力大小的限制,换言之,要受市场广狭的限制。市场要是过小,那就不能鼓励人们终生专务一业。因为在这种状态下,他们不能用自己消费不了的自己劳动生产的剩余部分,随意换得自己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他举了一个制针的例子。一枚小小的针的制作,竟然需要十八道工序。如果让一个人从头做到尾,一天恐怕连一枚也完成不了。但是,如果分工协作,每人负责一、二道工序,一人一天却可以做4800枚。分工何来如此神力?其实,道理很简单,分工可以使劳动专业化,可以提高劳动的熟练程度。

至于交换产生的原因,斯密认为,主要源于人们的利己心,希望把自己不用的物品去换取别人的,对自己有用的物品。既然有了交换,那么就必须有交换的媒介。这时斯密介绍了各种交换媒介,如牲畜、贝壳、烟草、鞣皮等,当然还有贵金属。那么这些媒介与交换物之间的交换价值比例是如何确定的呢?斯密把这个问题分成三点进行阐述:第一,什么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即构成一切商品真实价格的,究竟是什么;第二,构成真实价格的各部分,究竟是什么;第三,什么情况使上述价格的某些部分或全部,有时高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有时又低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换言之,使商品市场价格或实际价格,有时不能与其自然价格恰相一致的原因何在?

斯密认为,交换是人与生俱来的倾向,欲将取之,必先予之,由于交换而产生了分工。那么,商品的交换价值如何确定呢?斯密明确地指出:“劳动是衡量一切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这就等于说,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劳动。但是斯密同时声称,这个理论只适应人类社会的野蛮时代。一旦资本积累起来,投入到企业,或是土地变为私有,情况就要另当别论了。因为此时的劳动产品,不再全部归劳动者所有,其中一部分作为利润和地租,被雇主和地主收入囊中。由此,斯密又得出了一条结论: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发生之后,决定商品价值的就不光是劳动了,利润和地租也得算上一份。这样一来,工资、利润和地租,就不仅是一切收入的来源,而且还是“一切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如此,斯密就不知不觉地由劳动价值论,转到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理论上去了。马克思把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理论,叫做的“斯密的教条”,后来的西方经济学的不少理论,如生产费用论、节欲论等,都可以从它那里找到思想源头。斯密揭开了商品价值的神秘面纱,的确功不可没,但另一方面,在价值问题上他又含糊其辞,举棋不定,给后人留下了许多模棱两可的答案。后来的经济学家各取所需,斯密的哪一种解释对他们的胃口,便采纳哪一种。甚至连那些势不两立的学派,也能同时从斯密那儿,找到本派发端的痕迹。

亚当·斯密认为,每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主要是在于利己,求得自己的利益。利己心是人类一切经济行为的推动力。他还认为利己心这并不是值得反对或摒弃的;他相信,个人自私可以有助于整个社会的福利。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1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在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2

舒庆春,是我国著名的作家,他的笔名叫老舍。我读过老舍写的《骆驼祥子》、《老张的哲学》、《茶馆》、《猫》和《养花》。其中《养花》这篇文章我最喜欢了,因为它让我受益非浅。

”不劳动,连株花也养不活,难道这不是真理吗?“对于这句话,我体会很深。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不劳动就能得到劳动果实,那只是空想,只会一事无成。就拿我学习来说吧,以前,我很懒,连课堂笔记也不记。到了考试关头,便来了个”临时抱拂脚“,东抄西借,蒙混过关。结果呢,正好应了那句话:”宜未雨而绸谬,勿临渴而掘井。“所以,我的成绩一直不太稳定,晃来晃去的,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与辛苦的结果。今后,我要改掉这个坏习惯,在学习上多付出一些劳动与辛苦,稳扎稳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学到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会使学习成绩得到明显的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现在我已上五年级了,学习成绩好坏关系到今后的考国中的成绩,所以学习比较紧张。天天有着许多学习班的作业。一回家二话没说,就开始写作业,如此争分夺秒,却事与愿违,常常做不了一会儿,就会头痛,书啊,本子啊,在飞舞打仗,一行行熟悉、整齐、美观、清楚的文字就变成了潦草、参差不齐、歪歪扭扭的蝌蚪文了。后来,我做一会儿作业,就到屋外跳几下,活动活动养花读后感500字筋骨,借此换换脑力,然后再回去写一会儿,如此反复,我觉得好多了,而且作业的质量也得到了保证。

看了《养花》这文章,让我知道了我们”业精于勤“,而不能”荒于嬉“。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3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4

国中语文六册中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文选自《孟子告子下》,历来都把这篇短文作为励志类的文章,激励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教参上的分析是这样的:本章讲的是造就人才和治理国家的问题,孟子认为人才是在艰苦环境中造就的,所以说“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有了这样的磨练,才能“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他又重视人的主观因素,提出了“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的观点,这样就把造就人才的主、客观条件都说到了。短文由个人说到国家,提出“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的论断,这是针对国君说的,意思是如果没有执法严格、直言敢谏的臣子,国君就会胡作非为;如果没有邻国的侵扰,国君就会耽于安乐。由此自然导出这一章的中心思想——“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而我认为这样的理解固然可以,但并不是孟子的本意。孟子好辩,注重逻辑,这是公认的事实。《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选自《孟子?告子下》的最后部分,是孟子的自述,论述的应该只是一个问题:个人怎样才能成就一番事业。为了方便论述,我把教材中的短文抄在下面: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第一段。“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是由前文六个事例得出的结论,还是对这六个人被“发”被“举”之后所做事情的概述?这是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这关系到对整篇文章的理解。课文开头的六个排比句分别指出舜、傅说、胶鬲、管夷吾、孙叔敖、百里奚等人在被“发”或被“举”之前的身份,在被“发”或被“举”之前,舜是一个农民、傅说是一名建筑工人、胶鬲在做着小生意、管夷吾是一个政治犯、孙叔敖在海边隐居、百里奚是秦穆公用五张羊皮从市场换来的奴隶,他们的出身都很卑微。如果说是对前文的论断,“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不适合前面的所有人。舜、傅说、胶鬲、孙叔敖等四人“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说得过去,种地、做建筑工人、做小生意、隐居,生活可能都很清苦,吃不饱饭、很劳累也可能是正常的事。但说他们“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有点说不通,难道这些人不满意自己的生活?舜种地的时候、傅说修筑房屋的时候、胶鬲做着他的小生意的时候、孙叔敖在海边过着他的隐居生活的时候,整天报着鸿鹄之志,时刻想着成为王侯将相?管夷吾与百里奚,这两个人动心忍性,还说得过去。据《史记?管晏列传》中记载,管夷吾这个人出身卑微,做过生意,当过兵,但都做得不好,后跟随公子纠。但在公子纠与公子小白争夺王位过程中,公子纠败。管夷吾作为囚犯本应被斩,后经鲍叔牙极力引荐。公子小白即齐桓公不但不斩他,还封他为相。在管夷吾的辅佐下,齐国日益强大,终于“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使齐桓公成为了春秋五霸中的第一霸。百里奚被秦穆公用五张羊皮赎到,在被“举”之前,动心忍性是可能的,也是应该的。而且一个人被“发”或被“举”后就一定能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吗?这也不一定。历史上多少人被“发”或被“举”后,仍然名不见经传。像赵匡胤这样黄袍加身以后就成为一代开国君主的人实在太少,很多黄袍加身的人最后落得个叛臣贼子、身死人首。被“发”或被“举”只是给了你一个机会,这后面的路还很长,这路怎么走,能不能走出一条光明大道,这不仅需要个人的素质,更需要你作出更为艰苦卓绝的努力。因此这句话与前面的六个排比句应该都是对这六个人一生的概述,前六个句子讲他们出身卑微,“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是说“上天把成就一番伟业的机会给了这些人”,后面的句子概述他们被“发”或被“举”后历经磨难,他们“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但通过这些磨难,使他们的内心惊动、性情坚韧,竟然完成了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伟业。“曾益其所不能”中的“曾”作“竟然”讲更为合理一些。“竟然”有出乎意料的意思,他们成就的事业,也出乎“发”或“举”他们的人的意料。这样讲,更能体现孟子的逻辑。

其次,我们再来分析文本的第二段“人恒过然后能改”。一般的理解是:人经常犯错误,然后才能改正。按这样的理解,有点鼓励犯错误的意思。难道错误也是成功之母?一个总是犯错误的人,很难成就大事业。这有点说不过去。“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心情困顿、思虑堵塞,然后才能振作。这在第一段中的“动心忍性”已经作了论述,如果还这样论述,显得重复。“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一个人的想法只有通过自己的脸色或声音表现出来,别人才会了解。如果不是这样,这些人又怎么能被“发”或被“举”呢?这在第一段中这些被“发”或被“举”时,这些人的过人之处应该已经表现出来了,不然也不会被“发”或被“举”,这样的论述也显得多余。对于“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这句话,我的理解是:这些人在后来的成就伟业的过程中也犯过错误,但他们都能及时改正;遇到困难时,也会心情沮丧,但他们坚信自己一定能成功;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能从别人的言行举止中看到自己所做的事情人们是否满意,进而采取更为恰当的方法与措施。这样一来,文句之间的联系就更紧密了。文本第一段是说这些人被“发”或被“举”后成就了一番伟业,紧接着孟子深入一层,论述他们为什么就会在被“发”或被“举”后成就了一番伟业?这里有他们的主观条件,有他们的过人之处。这些人在被“发”或被“举”后,在成就伟业的过程中也犯过错误,也会有心情沮丧的时候,但他们能够从中解脱出来,能够看到希望,他们能从别人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到事情做得怎样,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做得不够好,进而按规律或人们的意愿办事。这是这些人成就一番伟业的个人因素,这一点尤为重要。不然的话,每个人都会成就一番伟业,可事实却并不是这样的。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这句话,普遍的理解是:孟子由个人成就伟业谈到治理国家的问题。而我认为,这仍然是谈论个人成就伟业的问题。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执法严格、直言敢谏的臣子,国君就会胡作非为,如果没有邻国的侵扰,国君就会耽于安乐,时间一久,这个国家就会灭亡。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孟子在这里用了大家都知道的道理来打了个比方,仍然是论述个人成就伟业的问题。“入”是个人内心方面的因素,“法家拂士”就相当于个人的主观条件、个人的过人之处,“出”是外部的艰难险阻,“敌国外患”就相当于成就伟业过程中所遭遇的一切艰难险阻。这样一来,这句话的理解是:这正如一个国家国内没有执法严格、直言敢谏的臣子,国外没有邻国的侵扰一样,如果一个人没有自己的过人之处、没有能够改正自己错误、没有坚信自己一定能成功的信念、没有能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耐,没有成就一番伟业的各种艰难险阻,这个人就不会给后世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个人也就只能平平庸庸地过完自己的一生。

正是基于以上的分析,孟子在末尾得出了这样的论断: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而这一句话应该是用了互文的修辞手法,应该是:生死于忧患,生死于安乐。这样一来,这句话就可以这样理解:艰难险阻能让那些不怕困难、迎难而上、有过人之处的人成就一番伟业,如果安于现状,一个人只能是平平庸庸地过完自己的一生。对于《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这篇短文,这样的理解符合儒家出世的思想、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理念,我想这也许才是孟子要表达的意思。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5

《世界是平的》这本书是当前畅销全球的关于经济全球化的书。作者托马斯弗里德曼,美国《纽约时报》专栏作家。

在五百多年前,哥伦布使用此刻看来是极其简陋的航海技术穿越大洋,并安全返航,以此来证明"世界是圆的"。他们在茫茫大海中折腾了71个昼夜,发现了第一块陆地。哥伦布深信他沿着地球的另一个方向来到了印度,而实际上,那是之后被命名为"亚美利加"的新大陆。不管怎样,在哥伦布之后,"世界是圆的"已经成为了人们的常识。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总是把自我头脑中已有的经济全球化的理论或者认识调动出来与之进行一个广泛的比较,确实感到经济全球化汹涌而来,同时也深感自我知识的匮乏,同一个时代生存在同一个地球上,我竟然在自我狭隘的小圈子里生活了二十多年,实在是令人震惊和羞愧。

几个世纪后,弗里德曼来到了真正的印度。他发现,那里的人们在顶尖学府里理解教育之后,已经掌握了当今最先进的科学技术。世界仿佛又骤然变平了——鼠标点击之间,在印度就能够轻易调动遍布世界的产业链条。这就是《世界是平的》所描述的"全球化3.0"。

弗里德曼不愧是记者身份,他用几近煽情的手法和大胆的想象来解读全球化,确实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有点象在看电影,也有点象在读一篇扣人心弦的悬疑小说。但读完之后,冷静地做一分析,你就能读到作者本身并不是经济学家,因为他对经济全球化的解释过于随意,有时为了生动就舍弃了真理,所以你不要太过于认真,需要去伪存真。

弗里德曼指出,由于市场的全球化,异常是资本市场的全球化,使这个世界的经济敏感得比流感来的还快,比禽流感的传播还要迅猛。有点像“蝴蝶效应”。或者你仰天长叹一口气,就引起了“卡特尼娜”飓风。你跺一跺脚,就引发了“东南亚海啸”。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千丝万缕,越来越荣辱与共。由于资本市场的一体化,可能我们已经不能辨别世界500强企业到底是哪个国家的。

他认为此刻的社会必定抵挡不了全球化的浪潮,全球化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在《世界是平的》一书出版之前,他已经是美国公认最有影响力的新闻工作者之一。《世界是平的》更让他赢得了大师的声誉。

弗里德曼对环境问题表示了高度的关注,指出引起环境问题的原因经济的不合理发展,但同时指出解决环境问题还是得靠科技,人类必须走一条科技提高与环境保护共同发展的道路。我是读不太懂这本书的,但还是收获了紧迫感。深感国家要强大,要走出狭隘,走出在世界低端市场徘徊的囹圄,还是得靠人才。应对汹涌而来的全球化浪潮,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如果缺乏全球战略型的人才,无疑是个巨大的硬伤。企业缺乏全球化视野的人才,就难以在经济发展浪潮中浮沉,国家缺乏全球视野的人才,就难以在世界范围内把握自我的命运。此时此刻,我才深深理解了西方学者说的那句话:“中国需要诺贝尔奖获得者,但更需要比尔盖茨”。

本书也提醒了我们,在铲平的世界竞技场上,我该如何提高自我,让自我永远坚持很强的竞争力。所以我们必须:1).不断地学习吸收新知识,尤其是电脑方面与自我工作和业余爱好有关的新技术、新软件;2).不断地巩固已学到的知识;3).不断地学习了解世界设计领域的新动向和潮流,同时丰富自我的管理知识和提高管理水平;4).不断地了解同行业的发展状况。否则,自我有随时在平坦的竞技场上站不稳的可能。一句话:准备好自我,随时迎接新的挑战。

当前,中国正在走一条科技兴国的科学发展之路,这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不二选择。不仅仅中国需要科技兴国,需要科学发展,任何国家都需如此,因为这是经济全球化时代的游戏规则。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6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再见了,拖拉》,这本书让我很是受益,因为我就有拖拉这个坏习惯,而且一直没有改掉这个坏习惯,但是自从我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计划的力量,知道了时间的重要性,我还知道了要怎样列计划才能让自己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下面我给大家说一说这本事的主要内容:

马明月因为懒惰、拖拉,所以每次上学都迟到,而且她每次放学总是先玩电脑再写作业,结果不但一直受到老师批评,还让生病的妈妈担心。可是自从她进入学校的广播台捡到了一个魔法笔记本后她渐渐的懂得了时间的重要性和计划的力量,而且她还懂得了要怎样列计划才能让自己的计划很容易实现,于是她开始按照计划生活,并且一步一个脚印的朝着梦想前进。

现在我给大家讲一讲书中提到的怎样才能让自己列的计划容易实现:通常大家的计划都是按照时间指定的,但是这样的计划是不容易实现的,列计划时只需要把一天要做的事给写上去就行了,但是列的计划是不能太难的,要不你的计划还是不容易实现的。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自己和主人公很相似,我们俩都是一开始不按照计划表执行计划,都是一开始是按照时间来列计划的,都是想让大人来帮我们列计划。但是我们俩还有不同的地方,那就是我实在读完这本书后才知道,她是在很在时就知道了。

我在今后一定要让每一天都有计划,每一天过的都充实,每一天都过得高兴。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7

读这本书是因一位绘画老师的介绍,也是因这本书的名字看起来很有趣,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讲述了主人公恩特里克兰德是个在伦敦做事的证券经纪人,他有一个富裕和美满的家庭:妻子漂亮,喜爱虚荣,两个孩子健康快乐。按理说,他应该满足于这种人世的快乐才对,尽管这种生活未免太过平淡。但是,就在他们婚后的第17个年头,他突然离家出去去了巴黎,抛弃了令外人羡慕的事业和生活。就在人们以为他的出走是因为有外遇的原因时,人们发现的事实是:他原来只是为了画画。这时的恩特里克兰德没有任何的绘画基础,也没有任何人教过他这些,他也不打算向任何人学习什么。在外人看来,他简直疯了,他开始变得生活窘迫,几次险些因饥饿和疾病而死。他画的画也完全不像个样子,总是在原有的事物上进行破坏,除了有个蹩脚的画家把他当成上帝外任何人都不会买他的画,事实上他也从不轻易卖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拒绝了爱情和家庭,拒绝物质和欲望,一心追求个人精神的自由和艺术上的美,孤独地生活在他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艰难地跋涉着。他不需要钱,但有时金钱会束缚他,他不停地流浪,最后来到了塔西提岛上与土著人生活在了一起。这时的他看起来似乎很知足,他有了一个土著人作妻子,他们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地方,他每天都在那里作画。在他因麻风病病逝的前一年,他成了瞎子,但却在他的住所的地方画的壁画前整整面壁坐了一年,直到死去。他的妻子依照他的遗言焚毁了这一切,甚至没有留下一根木头。

这本书看着可能会让人觉得纠结,与以前看到的东西完全不同,习惯于用自己是常人的标准去衡量那些有个性的人,觉得他们对世界的理解和自身梦想的追求有些傻,但那些精神层面的东西本就不能用任何物质来衡量。我们并不必非要去理解那些为了梦想而放弃一切,甚至生命的人,但至少我们要学会尊重他们,必竟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梦想的权力。

作者始终对超出自己认知范围的人事抱有了解的欲望,并千方百计地接近他们,研究他们,最终有所体悟。

主人公在已不年轻的时候,放弃了体面的工作和温馨舒适的家庭生活,踏上艰辛的学画作画之路。

从此衣冠楚楚的证券经纪人开始流浪,而当现在的生活越背离原来安逸的生活环境他离自己的理想就越近,灵感也不断涌现,当他彻底抛弃自己的肉身的时候,他精神中最具有艺术气质的一面终于通过他留在塔希提小岛上的画凸现出来。主人公在塔希提岛上贫病交加悲惨死去的一幕令人震惊,这和其留下的惊世名作被毁一样让人惋惜却又无耐。主人公的行为真的是让人不知道该怎样评价,从来没想到有人会为了自己的理想进而做到这种程度,不管对谁来说应该都是不容易的,但他做到了。很神奇。

艺术家贫病交加的死去的故事很多,这本书的作都通过主人公的悲剧探讨了该如何对待天才、个性这个严肃的话题,在常人眼中,天才,艺术家总是特立独行、行为怪异,让人们觉得不管是生活上还是精神上都无法达成共识,进而难以让人接近。但正是因为有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世界才会如此多彩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