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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通用19篇)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

《和乌鸦做邻居》是放寒假时妈妈给我买的一本新书。这本书讲了作者从浙江到西双版纳做知青时,曾与一群乌鸦做过邻居,它们不但天天吵吵嚷嚷,有时,一、两只胆大妄为的乌鸦趁着他不注意,还会偷偷溜进他家里,偷走他针线盒中的纽扣、玻璃球等小玩意,这些乌鸦的行为令作者十分恼火,但他怎么也抓不住这些住在树上、会飞的邻居,于是,这些讨厌的乌鸦被作者看成了凶兆的化身。有一天,作者去山上打猎,因为误闯红嘴蓝鹊的领地,所以遭到了攻击,正当他快受伤的时候,他的邻居乌鸦突然飞了出来,赶走了红嘴蓝鹊,救出了作者。从此以后,作者便和乌鸦群成了朋友。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通用19篇)

作者对乌鸦看法的改变令我非常难忘。刚开始和乌鸦做邻居的时候,乌鸦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是整天吵吵嚷嚷,而且调皮捣蛋,爱偷东西,所以作者十分讨厌它们。可是当作者误闯红嘴蓝鹊的领地,遭到袭击时,乌鸦并没有见死不救,而是成群结队地向红嘴蓝鹊发起了进攻。乌鸦不但有见义勇为的精神,而且还有精密的作战计划,在乌鸦王高帽子的带领下,乌鸦群兵分两路,一路与红嘴蓝鹊的主力部队交战,任务是将主力部队引到离领地很远的地方;另一路埋伏在距离红嘴蓝鹊领地比较近的地方,等时机成熟,就立刻倾巢出动,占领红嘴蓝鹊的营地。红嘴兰雀被它们这招打了个措手不及,只好带领残兵败将仓皇而逃。通过这件事,作者终于明白了乌鸦的本性:虽然它们整天吵吵嚷嚷、调皮捣蛋,长相和叫声都不怎么样,但它们个个都是勇敢、聪明的小战士,只要它们团结起来,就可以打败比它们大得多的动物。

这让我想起了我和同学小Z之间发生的事。小Z差不多是我们组最差的学生了,老师让背的课文他不会背,有时晚上的家庭作业他一个字都没写,几乎每天都迟到……做为小组长,我也时不时提醒他要把作业写完、和他一起背诵古诗,但这些都没有太大的效果,我心里十分失望。可是慢慢的,我发现小Z虽然在学习上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但他也有许多优点,比如跑得快、卫生比我好、乐于助人……为了想帮他改掉自身的不足,也为了弥补自己的缺点,所以老师让我们选择师傅徒弟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小Z。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在生活中,我们不要因为一个人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就不和他玩、讨厌他,只要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和一颗宽容的心,你就会发现,其实他身上有许多优点值得我们学习。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

和人一样,动物与动物之间也有着和平竞争,这种竞争是平等的,它会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友谊和睦相处。自从我读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小说后,我仿佛来到了多姿多彩的动物世界,这本小说的作家是“动物大王”沈石溪,他的名字早已家喻户晓,我也是在他的笔下一篇篇生动的文章所读出感悟来的。

这本书描绘了生动的动物世界,讲述了关于鸟类的故事,其中有一篇小说叫《雄鹰金闪子》,提到了它的名字;我心中不禁会想起它与敌人作斗争的画面,它是一只理想远大、遇到敌人很会报仇雪恨的雄鹰,在我的眼里,他是一只真正的英雄,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怪不得它的名字有“金”这个字,这篇小说讲述了它的一个故事:雄鹰金闪子降临在一个美丽的纳壶河谷,当时,整个纳壶河谷只有它一只守卫在那里,只要敌人闯进它的地盘,它就会发动攻击,直到对方害怕而逃掉为止。有一天,一只叫白羽臂的雄鹰闯进了它的地盘,于是金闪子风一般的冲着它飞过来,与它进行了斗争,不一会儿,白羽臂见打不过对方,就立马藏得无影无踪,金闪子发愁了,正盘旋在空中。这时,它发现草地上有一条银白色上下嵌着一块梅花状的疤痕,金闪子立马知道了这条银环蛇是当年杀害它妻子女儿的凶手,就在这一瞬间,它忘了白羽臂,向银环蛇冲过去,就这样也改变了雄鹰与雄鹰的关系,与因换车进行了激烈的斗争,斗争未完,正当金闪子受到银环蛇反击时,白羽臂飞了过来,在两只雄鹰的合作下也顺利地把银环蛇解决掉了,金闪子为了感激白羽臂的帮助,从此就和它成为了朋友,金闪子也希望让白羽臂也能有一个称心如意的伴侣。

读完了这篇小说,当我要读下一篇小说的时候,我不得不再想回到这篇小说,因为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了国小语文教材中的一篇现代诗《有的人》中的一句话:“有的人他为了多数人更好地生活。”金闪子就是这样,它不仅仅有着一颗理想远大的心,而且还有这对别人似金子般的心,而我虽然有时候是这样,但却徘徊在第一种人和第二张人之间,读者这篇小说,我已把金闪子和它的形象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自己活,让别人也活,大家共享生存资源,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3

《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当我读到和乌鸦做邻居这一章时,令我深受感动。这这章中讲的是一群乌鸦住在一棵菩提树上,有一天,乌鸦的首领“高帽子”来到作者家叼走了一串纽扣,当沈石溪拿出剪刀来的时候,他看见乌鸦叼着纽扣的的乌鸦非常愤怒,拿起剪刀照着“高帽子”就飞了过去,“高帽子”嘴里衔着的纽扣从嘴里掉了下来,作者得意了两天,就再也得意不起来了。因为,乌鸦开始起了报复的心理。当作者晚上穿过菩提树去洗澡时,乌鸦们空投粪便,让作者落荒而逃乌鸦的报复得逞了。

还有一次,红嘴蓝鹊来冒犯乌鸦,小乌鸦们被红嘴蓝鹊扔到了地上,作者喜滋滋的把小乌鸦捡进自己的草筐里,想做一顿美餐。可是乌鸦凄惨地叫声让作者起了怜悯之心。等大乌鸦飞回巢时,他把小乌鸦一只一只放回窝里。“高帽子”摇曳它的翅膀表示感谢。再有一次,一天下午,作者去打猎。可是遇到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打到了一只黄麂,但是他踩到了红嘴蓝鹊的蛋,惹怒了红嘴蓝鹊。红嘴蓝鹊想至作者于死地。这时乌鸦来帮他战胜了红嘴蓝雀。

半年后,一次狂风暴雨。作者在家里睡觉,“高帽子”狂叫,好像预示着什么,像要大案临头一样。作者穿好衣服,想去村长家借宿一夜。作者走后,刚上村长家竹楼,忽然一个橘红色闪电把菩提树击倒,砸在他家茅草房上,把房砸到了。乌鸦去了其他地方,可是作者躲过了一场灾难。

书中还写了很多的故事,像天鹅生死不离等。让我懂得了好多鸟类的知识……但是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乌鸦在人们眼中虽然是个不吉祥的鸟类。虽然它的羽毛没光泽、乌黑,但是乌鸦内心是很美的。也告知了我们看人不要只看外表,一个人的外表美,不代表他的内心美。做了很伤天害理的事,有的时候反倒恩将仇报。就像故事中的红嘴蓝鹊。有的人虽然长得丑陋,但是他(她)的内心很美,做了很多好事,而且不图回报,知道知恩图报。像故事中的乌鸦一样,救了作者的的命。

让我们知道了世上没有所谓的敌人,鸟类也是一样,只要我们不去伤害他,只要我们救了他,他们也会知恩图报,不要去做伤害他人的事,这样的话会遭报应的!通过这本书,呼吁我们大家要爱护大自然,爱护鸟类。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4

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书。《和乌鸦做邻居》这篇小说是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经典之作,书中讲了我们人类如何与鸟类和平相处,而且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作者沈石溪小的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了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可能有倒霉的事发生。很不巧,作者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许多令人讨厌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非常很难听。

有趣是,有一天沈石溪无意中救了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群乌鸦竟然在他危难之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是上山打猎时,到手的猎物掉到了悬崖边的小树上,当他爬下去时,一不小心踩了蓝鹊的蛋,受到了一群蓝鹊的猛烈攻击,浑身伤痕累累,就在体力不支快要掉下悬崖的时候,“救兵”来了,一只为首的大乌鸦带着一群乌鸦打败了蓝鹊,他也爬上了悬崖。还有一次,傍晚时分乌云密布雷电滚滚,劳累了一天的沈石溪正在呼呼大睡。平时早该休息的乌鸦却反常的飞来飞去,十分反常。在半夜,他被一群乌鸦急促的叫声惊醒,他提着灯开门一看,只见那只大乌鸦对着他拼命的叫个不停,那声音奇特而且令人恐怖。他没办法,只好离开了茅草屋住到村长家去,当乌鸦看着他离开后,也冒着狂风暴雨艰难地飞走了。当作者刚登上村长家的竹楼,一个闪电落到了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又把他住的茅草屋砸倒了。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乌鸦是一只聪明的鸟,不仅会报仇还知报恩。使我还知道了在生活中要和周围的人和物,要做到和谐相处,互相团结帮助。也不要以相貌取人。由此想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哲理。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5

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文章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这篇文章我觉得非常好。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吧。什么都逃不过金闪子得眼睛。鹰眼是世界上最锐利的眼睛,在几百公尺的天空翱翔,一眼就能看见在茂密早从中惊慌逃窜的灰兔子。所以,当一片黑影贼头贼脑从一朵蘑菇状乌云里飘出来,金闪子随意瞥了一眼,就能辨认出来着不仅是同类还是同性,不由得心头陡地一紧。这是鹰的本性。在这么多的文章中,我最喜欢——被摔死的“鹰”这篇。这篇主要内容:在离“我”住的两百公尺,在大青树梢住着一只母鹰。这只母鹰春末孵卵,初冬的小鹰翅膀长硬飞走。转眼间,就到了小鹰展翅飞翔的日子了。

一天早晨,蓝天白云,清风徐徐,是鸟类飞行最理想的气候。 一阵风吹过,吹得它们身体前后摇晃,它们惊慌地“咯咯咯咯咯咯”叫起来,先天就患有恐高症。大枯叶不知疲倦地一遍又一遍地用叫声召唤和鼓励它们飞起来,可对牛弹琴,对鸡谈飞,他的努力注定是要失败的。日落西山,大枯叶累了,嗓子也叫哑了,终于失去了耐心,飞落到横枝上,强有力的翅膀左边一拍,右边一搡,把两只黑鸡推下树去。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两只黑鸡喊爹哭娘的惊叫起来,在空中拼命拍扇翅膀,无奈身体太胖太沉,翅膀太小太轻,斜斜地迅速地坠落下来,“呯”的一声,砸在草地上。

总算是有翅膀的动物,没砸的头破血流,但落在地上也像皮球似的打了几个滚,羽毛凌乱,翅膀的羽毛折了好几根,腿骨似乎也受伤了,趴在地上起不来,仰起脖子“咯咯咯”呻吟。它频繁地在地面和高空来回穿梭。两只黑鸡一次比一次跌得重,摔得惨。终于,两只黑鸡摔得气绝身亡,脚爪朝天躺在草地上。大枯叶在两只死鸡上空盘旋了许久,然后,哀鸣一声,振翅飞向远方。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这句话给我很大的教育,鹰必须学会飞,哪怕牺牲生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6

喜鹊和乌鸦虽同属于鸦科,但在人类眼中的地位却有天壤之别,人们把喜鹊视为吉祥鸟,而把乌鸦比作不祥的征兆,一身乌黑,黑的死气沉沉,看见了它就忍不住要皱眉头,而读了这本沈石溪的《和乌鸦做邻居》之后,我对乌鸦的看法产生了改变。

故事讲述的是,作者小时候被奶奶告诫:遇到乌鸦你就会遇到倒霉事,要马上往自己脚后跟吐口水,如果朝你叫三声,家里会死人。这个毛骨肃然的警告,使作者幼小的心灵里有一种根深蒂固的看法,乌鸦是一种不吉利的鸟。可是,没想到的是他在西双版纳插队的时候,竟和乌鸦做了邻居。它们嘶哑的叫声和那身黑衣服使作者感到恐惧和万分厌恶。乌鸦们还有一个怪癖,喜欢偷一些圆形的在太阳下亮晶晶的东西。有一次,爱偷东西的乌鸦叼走了作者的一串纽扣,这个举动更加激起了作者的愤怒,他用剪刀扎伤了乌鸦的首领,从此结下了仇。乌鸦们每天用粪便当做“炸弹”轮番轰炸,弄的作者很是狼狈,而无反攻之力,只好每天出门的时候,头上倒扣一直脸盆,像古代的武士带起了头盔才敢出门。

一天,美丽的红嘴蓝鹊趁乌鸦们不在,想占其巢,残忍的开始猎杀小乌鸦。他出于同情和怜悯,救下了它们的孩子。后来乌鸦可能是为了报恩,在作者受到红嘴蓝鹊的围攻时,救了他;更让我感动的是,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乌鸦的首领冒着生命危险让作者提前走出了家门,才幸免于雷电击倒大树砸毁他的房子而活了下来。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群乌鸦邻居也许通人性,他们从敌人到朋友,直到最后知恩图报,令我感动。人们都说,乌鸦是令人讨厌的动物,我却认为乌鸦是通人性的动物。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会感恩,父母养育了我们,父母的爱,无处不在,从我们呱呱落地那一刻起,父母就对我们百般关怀,每一件温暖的衣服,每一顿可口的饭菜,都来源于家人的爱。哪一样父母不是操碎了心?所以我们要感恩父母。

我们还要感恩老师,是他们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授予我们知识与做人的道理,他们兢兢业业,就像蜡烛一样,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那种无私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考取优异的成绩来报答他们吗?我们还要感谢同学,和朋友,以及帮助过我们的人。

做事不能只看外表,关键要看心灵美,动物都能知恩图报,何况我们人呢?我们生活在美好的世界上,都应该怀着一颗爱心,和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这个世界和身边的人。

生命在于感恩,一颗怀着感恩的心才是最美好的,会感恩的心是美丽的,会感恩的人更是美丽的!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7

乌鸦!往往被人们视为是一种不吉利的“恶鸟”。它们的羽毛黑黑的,不像喜鹊一样乌黑发亮,而是那种很枯燥,很恐怖的黑。它们的叫声难听至极,“嘎,嘎,嘎,”让人心烦气燥,就是这样一种鸟竟住在《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的作者——沈石溪伯伯的家旁。于是,一连串又倒霉,又感动的事便落在沈石溪伯伯身上。

因为乌鸦爱偷一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所以,乌鸦王——高帽子,便接二连三的偷走了作者家的许多东西。一次,高帽子在偷东西时,不慎被作者用剪刀所伤,因此,作者遭受了乌鸦群的大便炮弹。这时,我真觉得乌鸦很可恶,又觉得作者自作自受。可后来发生的事,让我改变了对乌鸦的看法。一天,一群红嘴蓝鹊袭击了小乌鸦,作者无意救了 20 多只小乌鸦,没过几日,作者也遭到了红嘴蓝鹊的攻击,结果竟被乌鸦群所救。从作者描写乌鸦与红嘴蓝鹊的战斗中,我觉得乌鸦真是鸟类世界最有纪律的士兵,鸦群也是鸟类最英勇善战的军队。从此,作者便和乌鸦交了朋友,他们相处得很好,这也是我所希望看到的一种情况。后来又发生了一件神奇的事情。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高帽子”不停地在作者的窗外大声怪叫,作者急忙出来看,“高帽子”正在疯狂的大叫着,不停的扑闪着它乌黑的翅膀在窗边盘旋,当作者刚离开他的住所后,突然,一个火球从天而降砸倒了一棵大树,树倒下来砸倒了作者的茅草屋。原来,这一切乌鸦竟有所预知,它是想尽办法,用自己的怪叫将作者引出屋子,让他不受伤害。

合上书,我一直想着那群曾经不讨人喜欢的乌鸦。由此联想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类似的情况,比如我们的环卫工人,因为他们每天都和垃圾在打交道,身上难免沾上许多脏东西,许多人觉的他们脏、臭,不喜欢和他们交往,可是,再转念想一想,如果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哪来的清洁的城市,哪来的美好的环境呢?还有那些煤炭工人,他们的身上和脸上可能和乌鸦一样黑,但是如果没有他们无私的奉献,我们取暖、发电等等都会出大问题啊!

作者和乌鸦的故事,让我重新认识了乌鸦。我确定乌鸦并不是不吉利的,相反,它们还挺会知恩图报的,而且,它们还是一种聪明、勇敢的善鸟。有一句成语叫做“乌鸦反哺”,说明乌鸦内心还是非常善良,非常孝顺父母的。人们说乌鸦不吉利,只不过是因为它羽毛难看点,叫声难听点罢了,它本质才不坏呢!如果再让我听到有人说乌鸦不好时,我可就真为乌鸦喊冤了!我们可不能“以貌取鸟”。不过我还是希望乌鸦可以换换名字,就叫“黑鸟”吧!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8

今天,我读了有关动物故事的书——《和乌鸦做邻居》。书中写了鹰、天鹅、相思鸟,写了鸟儿们的爱情故事、友谊故事。沈石溪爷爷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书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栩栩如生、一个个跃然纸上,所有故事都引人入胜、感人至深,但最让我有感触的是第一篇——《雄鹰金闪子》。

雄鹰金闪子有一片广袤的领地——纳壶河谷。在它为捍卫领地对入侵者白羽臀使杀手锏的瞬间,攻击目标转向了杀害自己妻儿的仇敌银环蛇。在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白羽臀没有坐视渔翁得利,而是出手相救,使金闪子转危为安并报仇雪恨,随后它们共同分享了一顿美味的蛇肉大餐。在此后食物匮乏闹饥荒的季节里,它们团结合作以捕猎幼豺为食,共度难关。即使在非死即伤的争偶决斗中,它们也采取空博的和平竞争方式。

这个故事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掩卷沉思,从中得到了许多启迪。

从金闪子身上,我读出了自强的精神。只有金闪子自己强大了,它才赶走了一个又一个觊觎这片肥沃土地的野心家,捍卫了自己神圣的领地,从而拥有一片食源丰富方圆百里的广袤领地、拥有娇媚的妻子。自强是一种困难压不倒、厄运不低头、危险无所惧的亮丽操守。我们人类更是需要自强的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张海迪勉励残疾朋友自立自强;牛顿是班级中成绩最差的学生,因为自强终于使他成为了“科学巨人”。

从金闪子的身上,我读出了知恩图报、敢于标新立异的精神。一山不容二虎、同性相斥这鹰类中的至理名言,为什么被金闪子土崩瓦解了呢?我想金闪子是被白羽臀的救命之恩感化了,变成了一只懂得知恩图报的雄鹰。它不再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它敢于突破世俗的观念、敢于标新立异,它的思维转变了。就像田忌赛马,田忌改变了自己的思维和策略,最后赢了齐威王。

退一步海阔天空。金闪子从此赢得了一份沉甸甸的感情、一种同生死共患难的友谊,赢得了一位忠诚的朋友。所以在后来食物匮乏闹饥荒的季节,它们团结合作、互帮互助,战胜了饥饿和困难。此时的金闪子真正明白:一只雄鹰加另一只雄鹰,等于所向披靡;两只雄鹰在一起不一定要搏斗,团结合作可以共度难关。

从金闪子与白羽臀的争偶决斗中,我读出了它们对友谊的珍惜。它们采用了表现各自搏杀技巧与决斗风范的表演式的和平竞争,这种友好的竞争方式更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工作、学习中会遇到许多的竞争,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伤害、攻击、诽谤对方,我们也要用友好的方式去面对。就像“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这句口号。

故事中的鸟禽都懂得那么多,我们人更应如此。首先要自强,然后懂得知恩图报、珍惜友谊、团结合作、互帮互助,同时还要改变世俗的观念。自己活,让别人也活,生活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9

读完了这本书,相信你们也知道。里面有的故事讲许多的动物。而我主要写的是,和乌鸦做邻居的这篇文章。

乌鸦让人听了很恶心,而喜鹊和乌鸦的血缘相近,所以是亲戚。而沈石溪正好住在离菩提树不远处的地方,而菩提树上全都是乌鸦。乌鸦好偷东西,经常偷沈石溪的东西,比如纽扣和麦子、稻穗。经常让他烦得不得了,然而在一次事件中沈石溪不在讨厌乌鸦了,而喜爱上了乌鸦。

事情是这样的,一群红嘴蓝鹊跑到了菩提大树面前,正好乌鸦首领高帽子,带领着乌鸦大军去寻找食物去了。而红嘴蓝鹊的首领带领着大军来攻击乌鸦的巢穴,有的把蛋都给踩碎了,有的把巢穴弄坏。

等乌鸦一来,红嘴蓝鹊马上就吓跑了,但是乌鸦的损失惨重,而沈石溪却看见了几只小乌鸦,于是还给了乌鸦。

有一天,沈石溪上山打猎,看见了一只猎物,于是毫不犹豫的把它射了下来。可是由于距离太远,他虽然射了下来却不知道猎物在哪里,他不想放弃这次的猎物,于是走了过去,刚想抓猎物,却踩碎了几只鸟蛋,但是他仍不在乎的继续拿猎物,一群红嘴蓝鹊来了看见了这几只踩碎的鸟蛋哪能受得了着气于是向沈石溪发起了进攻。刚好路过的乌鸦大军,为了报仇,攻击了红嘴蓝鹊。战斗很激烈,红嘴蓝鹊哪能是乌鸦的对手,于是夹着尾巴逃跑了。

乌鸦由于受不了这里的环境就不在这里住了,但是他们永远的记住了沈石溪救它们宝宝的事情。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要想让别人帮助你,就先要帮助别人,那么别人也会帮助你。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0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三类鸟的生活特征。第一个是鹰,鹰是食肉猛禽,喜欢飞翔,飞翔姿态优美。动作敏捷、灵活又凶猛。第二个是天鹅,为水生植物为食,喜欢在湖泊和沼泽地带生活。第三个是相思鸟,生活在平原至海拔20xx米的山地,常到树冠寻食,偶尔到地面寻食。

书中详细地写了雄鹰金闪子和白羽臀和睦相处团结互助故事。被摔死的鹰和弱智“鸡”是作者用鸡蛋换了鹰蛋产生的两篇故事。天命中描述了鹰妈妈用一个孩子去引诱毒蛇出洞,抓蛇救另一个孩子的故事。一对白天鹅中写了雌雄天鹅生死不离的故事。

这本书中的故事告诉我鸟类动物也同人类一样有感情、有私心、团结。金闪子和白羽臀本因该不能生存在一个地方,但是,当金闪子遇到毒蛇攻击快致命时,白羽臀出手相助,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在学校里我们也因该互帮互助互学,不因该打架。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活活的将其摔死,从中看出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的本领,让小鹰早日掌握飞的技能,不惜牺牲他们的性命。这里我想到爸爸妈妈平时教育我、教我学习,就是让我长本事,长大以后让我做一个有文化、有知识的人。天命中写到了用小鹰做诱饵引蛇出洞时,一个是自己亲生的,一个是领养的,作为鹰妈妈,很难去选择谁去做诱饵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鹰妈妈闭上眼睛,随手摸了一只。说明鹰妈妈非常爱自己的孩子,做毒蛇的诱饵非常危险。由此想到妈妈带我去游泳,我说:“带一个浮带就行了。”妈妈不放心,怕我沉水了,就给我套了一个救生圈。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1

一个拥有疯狂骑士梦的乡村富地主,带着一个纯真的梦想,一身简朴得引人发笑的戎装,一个单纯善良的侍从,踏上了困难的骑士之路。

这是西班牙最后的一个骑士。

一路上,他都被称为疯子。他没有丧气,似乎毫不知情,将现实世界中的一切魔法化。

他是以失败告终的,但我认为,他成功了。因为在他临终时,他醒悟了,骑士道应该结束了,他当初决定闯天下的决定不是对的。骑士小说也应日趋衰落,以至彻底灭亡。

我十分地感动,感动于堂吉诃德那单纯的维护和平的决心,感动于他的善良,感动于他的勇敢。

也许我永远也会铭记,堂吉诃德带我的教训与带给我的鼓励。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绪由着主人公的心情上下起伏,仿佛身临其境。它没有《_》的美伦美奂;没有《三国演义》的震奋人心,没有《红楼梦》的千式百样。但是,它带给我的比任何一本书都多,比任何一本书都好,比任何一本书都受益。

我很深刻的一首诗上的一句话:“人世的愿望皆落空,许诺的是安逸,得到的却是阴影,尘烟和梦花”。也许,我们盼望很多东西,不过相反,我们得不到很多东西,谁也愿意人生一路顺风,但是,不免有坎坷磨难。

很多事情都不能如我们所愿,这个乡坤贵族堂吉诃德也希望自己可以平定灾难,但是,此时的他正被骑士小说的梦幻思想所感染,他带给人们与带给自己更多的是失望,困难与伤心。

他以心待人,但是又怎样呢?公爵不断地捉弄他,把他当作一个笑柄。他却不知情,依然一心一意,天真地满足人们的要求,但是总是弄巧成拙。

他没有错,书分有好书坏书,骑士小说对人们的帮助不大,反有危害;而塞万堤斯这本《堂吉诃德》就对我有很大帮助。他学习了骑士小说中那种愚昧的思想,但是他的本性是善良的,他是个大好人。

桑乔(堂吉诃德)的侍从也让我感触很深,书上的一句话:侍从比比皆是,唯他忠实无华。在磨难中,他和他的主人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也变的稍有文采,学会了思考问题。

他相信堂吉诃德会给他一个海岛总督,我想这不是愚蠢,这是善良,他用善良的心给了孤独的主人陪伴,他用他的忠诚伴随主人度过一个个难关。

他也如他所愿,公爵让他做了1个月,也许他被耍了,被骗了,但是也圆了他的梦想。

在生活中,我们对待朋友要将心比心,好朋友总是有的,知己总会找到的。

我明白,冲动并不能做出好的成绩,反而会害了自己,结果往往与愿望想反,要成功需要努力,需要正确的思想与恰当的方法。而这本书告诉我们的肯定不止这些,留由读者慢慢体会。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2

在现在社会中,所谓的孔孟、老庄已经离人们越来越远,圣贤与经典也逐渐模糊,纷繁世界的庸俗烦琐和思想的高贵纯粹似乎缺少了一些必要的链接。而于丹教授以白话诠释经典,以经典诠释智慧,把两千多年前的论语用一个现代人对社会,对生活,对人生的感悟演绎出来,灰色的孔子一旦链接了这个多彩的世界,催生而出的是一种纯粹的积极的态度,是道德品性、情感智慧的升华。读于丹说论语,让我领略到的就是这样一种智慧,是对工作的专心执著,是对自己的得失缺憾的正确对待,是对身边朋友的理智看待,是一种心态,一种融入在现在社会中的理性道德。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难免有缺憾和不如意,也许我们无力改变这个事实,而我们可以改变的是看待这些事情的态度。”于丹给我们讲述的《论语》的精华之一,是告诉我们,如何用平和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中的缺憾与苦难。“如果你因为错过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将错过星星了。”承认现实的不足之处,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弥补这种不足,这就是《论语》给予我们对待生活缺憾的态度。

人们常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社会环境中朋友是最重要的,从你的朋友身上可以照见自己的影子。其实人这一生有什么样的朋友直接反映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为人,好朋友就是一本书,他可以打开整个你的世界。我们经常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什么样的人你只要观察他的社交圈子,从这样一个外在环境是可以看到他自己内心价值取向。

平时,总喜欢看一些纯文类的书籍、目的也是想净化自己的心灵,荡涤内心的浮躁,但这种借之外力的注意力转移较之于自内而外的因“三省吾身”而泰然自若的从容实则“其远差矣。”能将一部《论语》经典讲得深入浅出,显示了作者深厚的国学造诣。

品味人生,修身养性,其目的正是要在愉快地生活中度好这一轮回。淡泊的襟怀,旷达的心胸,超逸的性情和闲适的心态去生活,将自己的情感和生命融入自然状态,这样才无愧与祖先,也才能如孔夫子教导我们快乐地生活的秘诀那样,去找到你内心的安宁。

论语心得读后感五

《论语》这部书,教给我们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做人的规矩、道理,这些办法通过于丹的白语化,用许多浅显的故事,而变得懂俗易懂,看起来很朴素的语言,但在原则中透着一些变通,更简单的说:它告诉我们的是为人处世的原则。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有很多困惑,论语“为人处世”的三种态度给我们提供了正确方法,用你我的公正,用你我的率直,用你我的耿介,用你我的磊落,用我们自己高尚的人格,坦然面对一切。还有就是要怀着乐观和积极的心态,把握好与人交往的分寸,让自己快乐的心阳光般辐射着他人,让身边的人一样快乐着。

于丹所谈的“理想之道”,就是给我们一个淡定的起点,给我们一个储备心灵快乐的资源。书中有一段对于理想与现实关系的分析,很是经典。神于天,圣于地。既有一片理想主义的天空,可以自由翱翔,而不妥协于现实世界很多的规则和障碍;又有脚踏实地的能力,能够在这个大地上进行自己行为的拓展,也如论语中所讲,一个人:“心中有眼中就有”,一天充足的阳光、一杯热气腾腾的茶,这些表面看来或许毫无价值的东西,就是我为自己设定的关于理想的那个淡定的起点。

人们常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选择一个朋友就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于丹在讲论语时,谈及交友就有非常明确的标准,好朋友有三种,坏朋友也有三种: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偏辟、

友善柔、友便妄,损矣。为人正直,坦荡刚正,顶天立地的朋友,他的人格可以映校你的人格,他可以在你怯懦的时候给你勇气;他可以在你犹豫不前的时候给你一种果断,这是一种好朋友;宽容的朋友,当我们不小心犯了过错或者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时候,有时候过分的苛责还有一种批评,都不如宽容的力量来得恒久。更容易让我们从内心找到自己的弊病,找到自己的缺失。学识渊博的朋友,当你在这个社会上感到犹豫彷徨有所踌躇的时候,可以帮助自己做出选择。偏辟、善柔、便妄三种坏朋友,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需要理智判断的时候,他却先自盲目下定了结论,造成永远无法挽回的后果。优柔寡断的朋友往往会干扰了我们的思维,让我们犹豫不决错失良机。而那种不择手段来谋取个人利益的小人,往往会让你我付出惨痛的代价。交什么样的朋友,怎样与朋友相处,考验的是我们的眼光和智慧,《于丹论语心得》,不正是这样一位正直、坦率、宽容的朋友吗?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3

无法把《小团圆》看成虚构的小说。整部书,字里行间,张爱玲都在用平板、单薄的声音叙述者她一生前三十多年的流水帐。所有她小说里的人物,在她的生活中都找得到原版。她所知道的可以写的亲朋都被她写光了。对于故事以及人物,她似乎缺乏想象力,不过也应了那句话“小说来自生活”,闪光的是她的文字,也只局限于早年作品。进入五十年代后,她的文字逐渐干瘪,可能与自身际遇不好有关,忙于生存,而且生活在没有母语环境的地方。最关键的是自闭幽居,乏人来往,只好闭门造车。全靠她早年的名气挽救了她,不然那几篇如同嚼蜡的小说怎么会有人看。

看的人也不过是在窥伺她。如同看如今这部《小团圆》。

《小团圆》重复了许多她从前的东西,又一次被写出来,而且完全撕去面纱,可能都是些压在她心底噬咬着她的往事,不吐不快。因为一生从来没有获得过真正的爱,无法安然看自己一生时光就此流逝,所以必须写出来,白纸黑字,也让那些使她的人生黯淡无光的丑人们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她曾说她是嘉宝的信徒,可事实上她完全不是。嘉宝从不曾谈论自己。张爱玲从出名前就非常喜欢谈论自己(十七岁时的作品《天才梦》),出名时更是无所顾忌地写自己以及自己的家庭(比如《私语》)。她晚年深居简出,是因为中年以后的自己确实无可暴露,也许是自卑。从她的许多文字可以看出一直跟随她的某种虚荣,她不善于交际,但很喜欢引人注目。在她那冷漠自私失色的成长背景中,她母亲一直是她瞩目的亮点。所以她母亲和她父亲离婚时,惨淡中她竟然觉得得意,因为那时候离婚的人少,她的至亲出了这样的事,就象那时候某家出了个科学家一样骄傲。她母亲到香港她的大学去看她,她和母亲没有话可说,但她最遗憾的是当时四周无人,她因此无法炫耀她美丽洋派的母亲。

她母亲大概与国内八、九十年代那批刚刚接触到西方文明、滥用自由的部分女性一样,作为最早一批娜拉,不知道该怎么使用到手的豪华自由,从一个男人到一个男人的床上,胡乱度过一生,最后黯淡收场。这样的母亲曾经是她少女时代的偶像(虽然年纪越大,她越恨她母亲)。但她又远缺乏她母亲的交际手腕与漂亮面容,一方面极其自卑,另一方面极度羡慕,同时又觉得自己站在一旁看清了一切,好像很理智,凡事自己拿主意,因此也不可能听得进旁人的言语。实际上事到临头,她仓皇失措,完全无防备,只能布偶一样让人摆弄。

胡兰成就是这样趁虚而入。而且游刃有余地同时玩弄着其他女性。

最后她从胡兰成那里得到的不过是妇科检查报告里的一句“子宫颈曾折断”的诊断。

就是这么一个让她可以“低到尘埃里的”男人。

胡兰成固然没有爱过她。她后来遇到的男人没一个对她真心。桑狐与她同居三年从来没考虑过和她结婚。她为赖雅堕胎,最痛苦不堪时,赖雅竟在一旁津津有味地啃烤鸡。

她倒不是想在这作品里为自己粉饰,所以经历的都写出来,只不过在现在才出版,许多可以视为惊世骇俗的东西已经很平淡了。但我觉得最具讽刺意味的是柯灵这个人。很久前读过柯灵声情并茂的《遥寄张爱玲》,文章娓娓道来柯灵和张爱玲的相识,他如何发现初出茅庐的文坛新星,如何为她在当时低气压环境下执意出名的举措担忧,又对她在他落难时的救援如何感激。好一个温儒的书生。可是《小团圆》里,他不过是一个在她不得志时落井下石对她进行性骚扰的低等男人。难怪张爱玲没有回应他文~后那篇深情呼唤。张爱玲的记忆力非常好,尤其对人性最卑劣的地方。

这本小说可能只对很熟悉张爱玲作品的人有吸引力。它的文学价值并不会很高。张爱玲即使在她的全盛时期,也只是言情小说作家群里的佼佼者,她有天赋,但从来没有成为大家。

而《小团圆》这部结构松散,充满平淡的喃喃自语的小说,我看完后,也只能叹息着说一句:“很傻,很天真。”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4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是《疯娘》。读完后,我的心不禁深深地颤动,我哭了,为伟大的母爱而感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疯子,她有时候会当众小便,常受到别人打骂和欺负。

因为当时作者的爸爸还没有娶妻,所以把疯子给娶了进来,做了媳妇,一年后,疯娘就生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作者。

疯娘别的一概不知,但如果有谁欺负特儿子,她一定会挺身而出。有一次,她去送伞,看见别人在打她儿子,疯娘就像一位大侠似地飞跑进去,一把抓住那人,把他拖到屋外,扔进了学校门口的水池里,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了。

作者上高中的时候,疯娘常常给儿子送饭菜,20多公里的山路,亏她牢牢地记了下来,风雨无阻,也真是个奇迹。可见凡是为他儿子做的,她一点儿也不疯。

有一次,疯娘又给儿子送饭菜,她沿着山路走,看见一株野桃,就摘了几个,一起送给儿子。儿子看到桃子,表扬了疯娘,疯娘笑了。回去的路上,她为了再给儿子摘野桃,掉下山谷,当大家找到她时,只见她静静地躺在谷底,旁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 她手里还紧紧篡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凝固成了黑色。

看到这里,我的泪水不由自主地滑了下来。像疯娘这样的母亲,即使神志不清,但只要与儿子有关的事总是不含糊的,哪怕要了她的生命。这就是母爱,母爱是多么感人,多么伟大啊!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虽然她有时会打我,但她心里是非常爱我的。

记得有一天下大雨,爸爸没来接我们。妈妈就自己开摩托车回家。我乘在摩托车上。为了不让我的鞋子被雨打湿,妈妈让我把脚放在摩托车的踏板上,她的双脚放在外面为我挡雨。到家时,我的鞋子没淋湿,而她的两只裤管和鞋子却湿了。当时我真感动。我学习不好,妈妈会打我,但是,她打我是为我好,打我时她自己也常常会流泪,我知道打在我身上,痛在她心里。

疯娘、妈妈,还有天下所有的母亲,用她们博大的胸怀弹奏出一篇篇最动人,最圣洁的音韵。母爱又像一泓清泉,滋润着我们幼小的心田。感谢母亲!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5

挪威的森林里,只有三个人知道尊重自己感觉的涵义。其中渡边、绿子是天生就知道,而玲子则是在渡过痛苦的海洋后才到达彼岸。

渡边、绿子是现世社会里两颗绝无仅有的璀璨明珠。他们天生就懂得尊重自己感觉,不会因为内心感觉奇特、“肮脏”、自私而刻意压抑它们,他们天生就有抗拒“非黑即白”的现世道德的力量。他们不会自己把自己看成怪人,别人把他们看成是怪人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认为自己是怪人。只有内心强大的人才会如此。

只是渡边与绿子获得尊重自己感觉的途径不同。绿子尊重自己的方式仿佛是从外部世界获得的,不隐瞒自己的感觉,不用非此即彼的现世道德约束自己,是绿子与自我和解的方法,是绿子尊重自己的感觉的途径,也是她深深吸引渡边之处。

渡边天生淡定从容,现世规则控制不了他,他自己也不控制自己。在他那里,既也善也无恶,既无好也无坏,既无忠也无奸,他“既不辩护也不解释”。他像海上一叶小船,既无帆也无升帆的欲望,只任海风海浪任意把他吹到任一个角落。他在哪儿都是他自己。

渡边选择绿子合情合理,只有绿子才是渡边内心感觉的栖息之地,绿子是渡边自我的实现之地。一开始,渡边以为自己只会迷恋纯而美的直子,但渡边最后认清了自己的内心,对绿子说:“但见不到你后我才深深意识到——只因有你,我才得以好歹坚持到现在。而失去你之后,我实在孤独得好苦。”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6

前些日子,在团委那里取了一本书来看,叫《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张嘉佳写的。这是一本看似纷杂凌乱的的睡前故事,但里面的故事却有条不紊的向你描述着人生的点点滴滴,仿佛就像在写你自己。像朋友在深夜跟你在叙述,叙述他走过的千山万水。

俗气点说,张嘉佳的这本书应该算是心灵鸡汤。但是又感觉他煲鸡汤的手法不同于别人,可以说是强于他人。如今心灵鸡汤大多饱受诟病,主要的一点是作者在煲汤的时候还总想把自己的思想融会贯通,给读者带来醍醐灌顶的阅读感受。原本只是想暖胃的读者不得不在喝汤的同时冒着流鼻血的风险滋阴壮阳。张嘉佳的心灵鸡汤,走的则是用料简单,味淡肉鲜的传统路子,在如此多大补鸡汤的映衬下反而多了几分返璞归真的美。

书中有一段写到:“十年醉了太多次,身边换了很多人,桌上换过很多菜,杯里洒过很多酒。那是最骄傲的我们,那是最浪漫的我们,那是最无所顾忌的我们。 那是我们光芒万丈的青春。 如果可以,无论要去哪里,剩下的碳烤生蚝请让我打包。”突然让我感觉多时间易逝,许许多多数年的友谊慢慢的来不及经营,原来真的是一个人的记忆就是一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能只能往前走。

每个人都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上帝会让你付出代价。照顾好自己,爱自己才能爱好别人。如果你压抑,痛苦,忧伤,不自由,又怎么可能在心里腾出温暖的房间,让重要的人住在里面。如果一颗心千疮百孔,住在里面的人就会被雨水打湿。你千辛万苦地改变,觉得要去适应这个世界。因为怜悯自己偷偷留下的一小部分,在抵达美丽的地方后发现,那一部分终于重新生长。生长到热烈而宁静,毫无恐惧。

书中的每个小故事都很容易让人感动,原因在于他真实。一个真实的世界观摆在你面前,就如在说着我们自己。对这个世界是轻而易举的,对这个世界挚爱是举步维艰的。你要学会前进,人群川流不息,在身边像晃动的电影胶片,你怀揣自己的颜色,往一心要到的地方。 听完这首歌,你换了街道,你换了夜晚,你换了城市,你换了路标。你跌跌撞撞,做挚爱这个世界的人。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7

这篇寓言的主要内容是:战国时期,齐国的国君齐宣王喜欢听吹竽,有300个善于吹竽的乐师给他演奏。齐宣王喜欢热闹,爱摆排场,总想在人前显示做国君的威严,所以每次听吹竽的时候,总是叫这 300个人在一起合奏给他听。有个南郭先生听说了齐宣王的这个癖好,觉得有机可乘,就跑到齐宣王那吹嘘自己吹竽多么动听,齐宣王不加考察,很痛快地收下了他,把他也编进那支300人的吹竽队中。 这以后,南郭先生就随那300人一块儿合奏给齐宣王听。就这样不劳而获地和大家一样拿优厚的薪水和丰厚的赏赐,南郭先生心里得意极了。后来,齐宜王死了,齐泯王继承了王位。齐泯王也爱听吹竽,可是他觉得独奏听起来才悠扬逍遥。于是齐泯王命令让300人一个个地吹竽给他欣赏。那个南郭先生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觉得这次再也混不过去了,只好连夜收拾行李逃走了。

我原以为滥竽充数这事离我很远。其实他就在我身边,比如,在课堂上背课文的时候,有的人不会背,嘴型对不上,声音不敢出,糊里糊涂的乱背一气,到头来还是自欺欺人,自己害自己。

以前,我爸爸总是让我把学过的英语单词通通背下来要求提写会。我呢?总是不想背,每次爸爸问的时候我总是滥竽充数,说我会。可每次提写,我都不会。当我读过这篇文章时,悟出了一个道理:知道就是知道,不知就是不知道,要实事求是。向孔子说的那样: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乃为之也。

同学们,我们要踏踏实实的学习,一步一个脚印。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8

月光下,一盏温馨的台灯,散发出一缕光芒,轻轻柔柔池洒在我的脸上,我翻开了曹文轩的《蜻蜓眼》,阅读着,感动着。

这本书以太爷爷临死时叮嘱他的外国儿媳奥莎妮永远守护的项链——蜻蜓眼为线索,勾勒出了奥莎妮一家在上海的相扶相帮、相濡以沫的动人场景。

浓浓的爱在文字中流淌。听,临终时,太爷爷用十分微弱的声音叮嘱奶奶:“奥莎妮,永远也不要让它们离开你!”太爷爷的手无力的落下了,但目光却一直停留在奶奶的身上。她听到来自太爷爷内心深处的一句话:“奥莎妮,拜托了……”它们就是太爷爷在奥莎妮与爷爷结婚时给她的一条珍贵项链——蜻蜓眼。这是爷爷爱的见证,太爷爷爱的传承。我的心间不禁泛起了爱的涟漪,阳光拂过,有一种暖意从指尖散开,一直流遍全身,晶莹的泪花在我的眼眶里闪烁。

看,在那个日本侵略上海的特殊年代,奥莎妮的异国血统成为家族灾难的来源。这天,一伙人突然冲进屋里,抢劫了一番,还把奶奶最珍爱的蜻蜓眼给夺走了。此后,一家人便开始了寻找之路。知道了抢夺者家的位置,大伯、大姑、小姑,二伯和小叔一一上门拜访,苦苦哀求,可还是不肯交还。最后,外公只好把他最好的六幅画统统给了他,才得以讨回了蜻蜓眼。为了找回蜻蜓眼,奥莎妮的家人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可看到奥莎妮欣喜的脸庞时,他们一点儿也不觉得辛苦,感到做什么都值得。他们之间的亲情可真是牢固呀。不知不觉中,敬佩之情像一泓暖泉,流淌在我的心头……

而生活中,也有许多爱。街上,两个老人手挽着手,一起散步在黄昏的夕阳下,暮色为他们的身影勾勒了一幅温馨的画面。虽然两个人都穿着破旧的衣裳,虽然岁月的侵蚀让他们的脸上布满皱纹,但他们的脸上永远洋溢着幸福满足的笑容。

爱是传承,爱是互助,爱是相守。我想,无论是书中的奥莎妮,还是生活中的老夫妻,他们都懂得爱的真谛。这时,夜晚的月光又悄悄地探了进来,轻轻地抚着我的脸庞,静静地凝望着这本书页……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9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山居岁月》,这本书是美国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故事幽默风趣,让人百看不厌。里面的主人公是山姆。他在无意中得知,他祖父在克思奇山留下的一块格博礼农场。他在五月的时候离开了家去寻找格博礼农场。他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和一些钢片和打火石。这就是他在山中生后的用品。在寻找格博礼农场的过程中他历经了艰险,他让自己像是一棵树,要生活在格博礼农场。

让我最喜欢的一级是“国王的猎鹰”。里面讲的是山姆想要一只猎鹰。于是,他便去图书馆去查阅猎鹰的习性。发现猎鹰的巢筑在悬崖峭壁上。于是他便来到离格博礼农场最近的一座大山。他看见有一只母猎鹰在山上筑了巢,还生了一窝鹰宝宝。山姆爬上了山,看见了鹰巢里的5只鹰宝宝。他便挑选了一只大的小鹰。回到了他的帐篷。

这段难忘的山居岁月里,山姆学到了很多东西:用猎来的鹿皮制衣,用猎物的肉制成好吃的食物,用河边的陶土捏造供自己取暖的火炉等等,这些事可是我们这些过贯了养尊处优生活的人想也不敢想的呀!在这期间,山姆还交到了许许多多的朋友。有浣熊杰西,有黄鼠狼男爵,有猎鹰惊风,有大学英语教授邦杜,还有男孩夹克先生,给他的山居岁月增添了无穷的乐趣,让我羡慕极了。

想知道更多关于山姆的故事吗?请读《山居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