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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通用30篇)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通用30篇)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后作者又将《金锁记》做了修改,重命名为《怨女》。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鸦片,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鸦片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

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鸦片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鸦片?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3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4

《金锁记》用了倒叙手法,由现在的月亮联想到三十年前的月亮,很自然地写到三十年前的事。文章先从风萧和小双大谈论着手,她们谈论下人的衣着基本上拣上头人穿剩下的衣服,就如小双说得“奶奶小姐们尚且做不得主,何况丫头?给什么,穿什么——一个个打扮得庄稼人似的!”她们还谈及兰仙的婚礼,排场很凄惨,有钱人家的小姐的婚礼竟比不上开麻油店家的女儿的婚礼。这可以看出姜家表面是一个大户人家,但也显露出姜家走向衰败的痕迹。文章下面还多处含蓄地表现出来。

很多人都评价张爱玲是一个古井,我倒认为《金琐记》里的七巧更是一个古井,一个幽深而衰败的古井,就似她的人生。当看到文章开头前两段我还以为兰仙是文章的主人公,那时我是期待着情节朝兰仙的方向发展。再看到下一段才知道主人公是七巧。七巧是个开麻油店的女儿,在这样的环境下造就了七巧的谈吐一点都不忌讳。就如:七巧跟玳珍、兰仙聊天时说:“真的,连我都不知道这孩子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还有文章后面七巧趁芝寿、亲家母在场,在麻将桌上一五一十将儿子招供的她媳妇的秘密宣布出来,还略加渲染,逼得亲家母脸皮紫涨,放下牌就走了。因为出身低在姜家的人瞧不起她,就连下人也在背后指指点点。哥哥大年把妹妹嫁给瘫痪的二少爷是为了攀上高宅大院的姜家。而七巧是为了季泽进入姜家的。

现在谈谈七巧与季泽的感情问题。我们很明显可以看出七巧是爱季泽的,文章多处表达七巧的心声。“当初嫁到姜家来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要和季泽相爱。”但是季泽是个游手好闲、到处沾花拈草的纨绔子弟。他说在家一刻也呆不住是为了躲七巧,不能平白的坑害了她……开始看到时,就有点疑惑——季泽到底有没有喜欢七巧?但看到后面就知道了。一个沾花拈草的人怎么会对七巧一直存有爱意呢?他只是为了哄骗七巧卖田,间接得到她的钱。文章说他对七巧的盘问回答得有条不紊,显然他是筹之已熟。

七巧是一个健康的正常女性。她嫁给一个只有躯体没有生命的残疾人。在得不到情欲的满足,一方面,她把精神寄托到了金钱上。她熬到分家那一刻,分得一大笔遗产。她认为她周围的人都想霸占她的家产,季泽、童世舫、亲哥哥等等。最可笑的一幕是:长安、长白和侄子春熹在一起玩,长安踩了椅子爬上柜顶拿糖莲子。长安猛地后仰,春熹扶住并将她抱下来。七巧见了就汹汹奔过来,将长安向自己身后一推。她骂春熹道:“我把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你别以为你教坏了我女儿,我就不能不捏着鼻子把她许配给你,你好霸占我们家的家产!我看……”还数落长安:“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的当心,谁不想你的钱?”另一方面,七巧锁住爱欲,爱欲折磨了她一生,也影响了长安长白,折磨了一家人。媳妇芝寿、娟姑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长白索性就断了结婚的念头。长安虽然和童世舫有过一小段的幸福,但也失败了。七巧百般阻挠他们,在大伙儿面前把长安说得不成人,在童的面前说长安吸鸦片。这是天下少有的母亲!

七巧是一个尖酸刻薄的人,用张爱玲的话形容是“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但还是值得同情的人。她毕竟也是当时制度的受害者!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5

这个周末,我读了一本书,叫《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是讲述了绿山墙农舍的卡思伯特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孩,一个小精灵。这个小精灵像一股清新的风吹进了闭塞的农舍乡村。这个红发小精灵般的女孩叫安妮,天性活泼乐观,想像力极为丰富。她的天真和幻想使她闹了不少笑话,但她的善良和直率也使她赢得了友谊和真挚的爱。她爱生活、爱自然、爱周围的每一个人。这种爱使她随时得到回报,因而生活得快乐充实、生气蓬勃。人生世间,最让人感动的莫过于这少女纯真的爱。安妮最拿手的就是梦想,她梦想远大的成功,也梦想秘密的白马王子。但她不像别人,长大了就把梦想丢进垃圾筒里,而是将它变成了对平庸现实的包容和超越。她聪明而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玛莉拉,她又放弃了学业。令人十分感动。

安妮生性乐观,尽管总是喋喋不休,还爱幻想,但是她的天真让我感到无比可爱——把止痛药当作香草浆加在蛋糕里;臭骂林德太太;因为“胡萝卜”这个外号与班上最帅的男孩闹别扭……安妮的童真无邪令我哈哈大笑。

安妮长得并不漂亮——红头发、还有满脸的雀斑,但是安妮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她爱幻想,一切平凡的事物在她眼中都是妙趣横生。虽然她在1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虽然她在孤儿院里没有朋友,虽然她生来并不美……但是上帝很公平,赐予了安妮生性乐观、爱幻想……

我们应该向安妮学习,学习安妮的执著;学习安妮的纯洁;学习安妮拥有一颗纯洁无瑕的心灵。

大家一起向安妮学习吧!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6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是三国演义的开篇词,《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描述了: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四起,平定董卓之乱后割据三国,最终,在司马懿和司马昭的率领下,统一全国,天下归晋。

其中,涌现了各路英雄豪杰,赴汤蹈火,单骑救阿斗的赵云;疑心重重,大战官渡的曹操;有勇有谋的老将黄盖……但我却更喜欢美髯公——关羽。

关羽,之所以被称为美髯公,是因为他长相不凡:一双单凤眼,一对卧蚕眉,身高九尺,使一,骑一匹赤兔马,但是,我更赞赏的是关羽的赤胆忠心,自从“桃园三结义”过后,关羽与张飞,刘备结为异姓兄弟,他一心辅佐刘备,为刘备打下无数江山,深得刘备宠爱,起初,关羽因打战,与刘备走火,被困小山上,愿与曹军决一死战,曹操见此人勇猛无比,势不可挡,便招来自家军营,给予最奢华繁荣的生活,希望关羽从此留在大魏。虽然关羽身在曹营,但仍不忘旧主,只把此地当作短暂的歇息之处,处处打探刘备的消息,可见一字一—忠。在一天他得知刘备还活着,不带走任何一样东西,飞马离去,可见对旧主的忠心耿耿。不但如此,关羽在华容道心释曹操再现他的“忠义”。

在中国复兴时期,出了不少忠于祖国,报效祖国的科学家,钱学森就是其中的代表。他来到美国,学习了各种原子理论,使他成为一名非常强大的科学家。他在美国可以受到非常优良的待遇,但他再回头一看,当时的祖国,没有科技,也没有设备,受各国嘲笑与欺辱。钱学森不忘“旧主”,冒着生命危险,假扮成逛街,谁知他带了一家,趁机逃跑,来到中国,为中国原子弹打下坚固的基石,这就是钱学森“忠”的表现。

“忠义”一直是中国的传统精神,这是一种君子的表现,代表了一个人品格之高尚。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7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遇到了它——《绿山墙的安妮》。一看到这个书名,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了很多问题:安妮是个人还是动物?绿山墙是什么?安妮是住在绿山墙的吗?

有了这些问题,我便好奇的买下了这本书。这本书讲了孤儿安妮被马修一家收养了,她是一个爱幻想,性格开朗,有着一头红发的女孩。她在学校里的成绩很好,但她爱幻想的性格和一头红发还是给她找了不少麻烦。最后,她为了马修的姐姐玛瑞拉留在了绿山墙。

我在“吃”书时心情变化十分快。当我读到她在宠爱她的马修的启发下,去和林格太太道歉时,我十分快乐。是啊,一个人知错能改是多么好啊!如果安妮不去和林格太太道歉,她就永远得不到林格太太的原谅。

当我读到安妮在不知道德情况下,灌醉了好朋友戴安娜而得不到戴安娜妈妈的原谅。于是,为了戴安娜重新回到校园,我十分惊讶,安妮尽管在校园中受到许多不公正的对待,她却为了好朋友戴安娜重新回到校园能够忍受。她这么做只是为了每天能见戴安娜一面,这友情是多么的深厚和宝贵呀!

最后,马修去世了,安妮没有得到在她学校教书的资格。她本来是要去读书的,可是她却为了能够照顾马修的姐姐,留在了绿山墙。我十分感动,她为了一个和她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放弃了去远方读书的资格。

这个冬天,我因为有安妮的陪伴,所以快乐无比!冬天的寒冷,被绿山墙的安妮那火一般的热情融化了!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8

当一本书清新的空气渗透脑海,恰如月光下的倒影寂寞环绕,那又是一种战斗,战斗在尘世中的寂寞自然里。

《瓦尔登湖》的品读,总觉得地点不够好,每次翻阅,总觉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好似有一堵墙,让我不明白作者的用意,却又觉得如此得体,这一种感觉就像是熟透了的柿子从树上掉下来,烂透了!直到有一次,与朋友争执被骗,躲在窝里再次翻阅,只觉每种生命都是一个悠哉的精灵,畅快与满足之感油然而生。

寂寞的书自然有寂寞的读法,也许只有一个人的心真的可以静下来的时候才能读出这本书的滋味。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否懂了,只是觉得,好美。

幻想了一下作者的瓦尔登式生活,天作棋盘星作子,地为琵琶路为弦,或许作者不感到寂寞,因为他可以举杯邀明月,飞鸟相与还,大自然就是他的无穷无尽良友,清风作伴,任尔春水东流。只是在我看来,未免有些许恐怖了,终日难见人影,就是“辟谷”也受不了这么长时间的孤寂,人终究是一种群居动物,或许人们可以有鲁滨逊的坚毅,但极少能忍受闭关锁国的“百年孤独”。

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作者在这一寂寞中寻找自然的弦律,书中那个留下痕迹的小动物描写令我神往,晨曦出黄昏归,却发现有貌似小松鼠留下的问候,何等惬意与满足?恐怕陶渊明知道了也非得羡慕不可。正是这份寂寞,给了作者格外敏感的感觉与美好的想像,纵然雨中漫步,四处飞舞着的也是自然的朋友,可以说作者甚至可能将一个水分子幻想成一个水精灵,倾听着它们在和风细雨中的律动与笑声。这种极端的联想令作者深深爱上了自然,因为它是如此的生机勃勃并且仁爱有情,这就是作者寂寞的寄托了。

在对世事的抵触中,在对大自然的满心欢喜时,作者笔下的每个物体,都被赋于了生命的脉膊,就如《诗经》中的“霭霭停云,蒙蒙时雨”一样,即使云雨也有了各自的喜怒哀乐,作者自然沉醉其中,“泌之洋洋,可以乐饥”之下,一切烦恼皆烟销云散了。

生活就如同一场梦,只不过每个人的陷入深浅不同,作者以梦视人生,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由幻想,这是一种对世俗的妥协与退避,这也是多少隐归山林之人的想法,当一个人面对一个社会的规则,而且这个规则在当时又是无可厚非的时候,他没有凌驾规则之上的实力,却又不愿在规则下低头,就只好跳出这个规则,那就只有跳出这个社会了,听起来这多少有些“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仙风道骨,只可惜却带着满腔的愤懑。

作者跳了出来,他用自己的行动表明,跳出来是可以很好的生活的,只是不知道是作者小视了自己的品质,还是高估了社会的品质,他的书并未一片大好,他的事也没被标榜,或许只有在一干寂寞的人打发寂寞时,看一下他的书,之后惊叹:呀,这种生活真好。之后,寂寞的人不寂寞了,也就放在书柜中封存了。作者笔下的动物即使再生动,大多数人也无非说一句:写得真好。罢了。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还是喜欢规则的,即使穷一生之力,毕其功于一役,也还是想抓住规则。

作者倒也给了人们另一种规则:自然规则,日出而作,日落而眠的悠闲,抚月吟夜雨、随日荡清波的自在,这的确是一种好规则,的缺点就是孤寞——人少。可万一人多了,不知道作者是否想过,再完美的规则也抵不住人多,这就是一个悖论,找不到解决的方法。

作者的寂寞是一瓶封存的老酒,愈浓愈香,只是读者偶尔才能从书中呷上一口,虽回味悠长,却无可奈何,无法贮酿,但就是这么一小口,就如一句精简的诗句,令人终生难忘。

就是这么一口酒,值得任何人去品尝。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9

有一个伟人,他没有和毛主席朱德般战功赫赫,但他以他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感动人们-----邓稼先,一个大写的人.今天让我们一同走近邓稼先的世界,感受心灵深处的震撼吧! 他在美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第9天便毅然放弃国外优越的生活条件.他来到了生活条件恶劣的戈壁滩为祖国国防事业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白天的戈壁滩酷热而晚上又刺骨般冷.他在如此恶劣的生活条件下,成功的领导了氢,原子弹的发射. 他是氢弹的开发者,他的成就意味着中国“从任人宰割”到“站起来了”他是中国的功臣,而奥本海莫也是其国家的功臣.但二人的性格却截然不同,奥本海莫锋芒毕露不拘小节,邓稼先默默无闻无私奉献.截然不同的性格决定不同的人生.

我们对比他和居里夫人的光辉事迹,便会发现许多惊人之处:一样热爱祖国,一样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一样做出杰出贡献;那我们便可以说,邓稼先是中国的“玛丽.居里”! 他的成就使千千万万中国人欢天喜地,庆贺中国这古老的巨龙腾飞了!但他仍不懈努力,为中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默默奉献着他的一切.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说那曹七巧,一出场就是个悲剧身份,竟被个丫鬟看低了去。话说那个时候的阶级划分太过明显,连丫头片子都看人服侍,也让人愤懑。心想着长白与长安的一生被个老妈子白白的给耽搁了,委实觉得憋屈。及可悲的几个人物,张爱玲对人物心理的拿捏甚为到位,应该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文人,她的文字处处可以看到红楼的身影,似处处有珠玑。

曹七巧三十年来带着黄金的枷锁,于我们,谁身上没有背着各种各样的枷呢?说好听点那叫梦想,实现梦想的那叫扶摇直上,一辈子徒于空背着个梦过日子的,那梦渐渐的就成了枷,锁的人太紧,逼得人太急,终是害人又害己。

曾经被人问起,你的愿望是什么?我天真的回答道:“很简单的,我只想要个幸福的家庭。”提问者语重心长的告诉我,不简单啊,你的愿望其实是所有人愿望的最终归宿啊。不知从何时起,我就背着这个枷一直在人群中寻寻觅觅,总盼着能觅到一个可以给我幸福的人,我对幸福的定义并不高,开心才是硬道理,可是觅到了,却踽踽不敢再往前迈出一步,大抵是因为怕,怕,怕这么容易就实现了它,到显得我的梦真的就过于简单了吧。这个枷它锁不住我,我却也不愿将它放下,有梦想才会有希望,希望都没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满篇似乎是细密的叙述,似乎充满了一些小小的不满,小小的责备,却又隐约透着那些不易察觉到的,细小的怀念。

“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长妈妈生得那么胖,必须很怕热罢?晚上的睡相,怕不见得很好罢?……’母亲听到我多回诉苦之后,以前这样地问过她。我也明白这意思是要她多给我一些空席。她不开口。但到夜里,我热得醒来的时候,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一条臂膊还搁在我的颈子上。我想,这实在是无法可想了。”

一句“我实在不大佩服她”引出了长妈妈的琐碎与“不良”睡姿,长妈妈确乎是个乡野随便的妇人。“大”字的睡姿,心也是大大的。

长妈妈信神,重运气。在那个年代,冥冥中的神灵或许是唯一的一种安慰,一种寄托,一种庆幸。

“她常常对我讲‘长毛’。她之所谓‘长毛’者,不但洪秀全军,似乎连之后一切土匪强盗都在内,但除却革命党,因为那时还没有。她说得长毛十分可怕,他们的话就听不懂。我那时似乎倒并不怕,因为我觉得这些事和我毫不相干的,我不是一个门房。但她大概也即觉到了,说道:‘象你似的小孩子,长毛也要掳的,掳去做小长毛。还有好看的姑娘,也要掳。’‘那么,你是不要紧的。’我以为她必须最安全了,既不做门房,又不是小孩子,也生得不好看,况且颈子上还有许多炙疮疤。‘那里的话?!’她严肃地说。‘我们就没有用处?我们也要被掳去。城外有兵来攻的时候,长毛就叫我们脱下裤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墙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来;再要放,就炸了!’长妈妈就这样调侃似的叙说了那段纷乱的生活,一切的屈辱与恐惧。”

迅哥儿迷起了《山海经》,却求告无门,便告诉了长妈妈——“过了十多天,或者一个月罢,我还记得,是她告假回家以后的四五天,她穿着新的蓝布衫回来了,一见面,就将一包书递给我,高兴地说道:‘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我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赶紧去接过来,打开纸包,是四本小小的书,略略一翻,人面的兽,九头的蛇……果然都在内。这又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这四本书,乃是我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书的模样,到此刻还在眼前。但是从还在眼前的模样来说,却是一部刻印都十分粗拙的本子。纸张很黄;图象也很坏,甚至于几乎全用直线凑合,连动物的眼睛也都是长方形的。但那时是我最为心爱的宝书,看起来,确是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一脚的牛;袋子似的帝江;没有头而‘以乳为目,以脐为口’,还要‘执干戚而舞’的刑天。”

长妈妈竟这样细细记着一个孩子说的话,而且为他达成了小小的心愿。“伟大的神力”说到底,就是爱。

“我的保姆,长妈妈即阿长,辞了这人世,大概也有了三十年了罢。我最后不明白她的姓名,她的经历;仅明白有一个过继的儿子,她大约是青年守寡的孤孀。”

其实从整篇细细地叙述中,我真的能够感受到迅哥儿对她的回忆就像翻开古老的相片,也许有些旧旧的,卷了边的记忆,也许会有些尘封已久的气息扑面而来,然而那相片上的记忆里的人不会走形,那是深深刻在脑海里的,不会被时光随意捏碎。他的叙述的口吻里是满满的,暖暖的,似乎能够感受到那么一点点的小小的依靠的味道。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种感觉,我无法确定这是不是只是我的一相情愿的错觉。相信它不是。

但是我确定,《山海经》不仅仅是迅哥儿最为心爱的宝书,它就像一扇门打开在迅哥儿的眼前,里面是个完美又悲伤、充斥着幻想和现实的世界。而这世界的基石,就是爱。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侵入农村,面对工业文明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文明,痛恨工业文明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文明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悲剧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

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面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表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应该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张爱玲的代表作《金锁记》写了一个只有名分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半生,不同于很多言情小说或肥皂剧里的“玛丽苏”,《金锁记》的主人公曹七巧既是封建社会的被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

作者娴熟的写作手法与故事的悲凉凄怆同样令人感慨,张爱玲没有放很多笔墨在对她的直接描写上,开端即写了两个丫鬟背地里对她的牢骚和谩骂,地位的轻贱可以想见,寥寥四五千字,便把七巧嫁给一个软骨病人当上姜公馆二奶奶的事以及她越来越扭曲的性格交代得一清二楚,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有丝丝苍凉藏匿在文中的各个角落里,渗在主人公锈迹斑斑的心路历程里,让人哑然。

不同于《倾城之恋》的浪漫唯美,它对人性的剖析更加发人深省,著名评论家傅雷曾经点评说;“毫无疑问,《金锁记》是张女士最完美之作,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评论家夏志清甚至给出“《金锁记》是中国自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的赞誉。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他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从性质上讲,这是一部控诉旧社会的文学作品,但纵然封建社会是导致七巧悲惨命运的主要原因,却也是她自作自受。

她并不是没有机会获得一份真情。

在她分得家产后,她丈夫的弟弟向她表明了心意,七巧本也是喜欢他的,却因为猜疑他是为了拿他的钱,而把他撵走了。原文里这样写:“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她渴望真情,但更愿意做钱财的附庸。情感上的空缺,让她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命运对不起她,她就要报复到儿女身上,逼死了儿媳妇,拆散女儿的爱情,终让七巧沦为金锁的囚徒三十年。

旧社会的毒瘤固然可怕,但孤独一生何尝不是以怨报怨种下的因?故事的结局是曹七巧在悔恨中死去,她的故事真正结束了吗?我在原文中最后一段找到了答案——“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对!一切都没有结束,如今的社会就是它的续篇。

许多人心里都有个曹七巧,这个曹七巧或大或小,或深或重地植入人的灵魂,禁锢人内心深处清澈的泓流。“人若打我一拳,我必还他十拳。”“所有人靠近我是为了榨取我的利益”,这样的思想有如凶猛的毒蛇紧紧缠绕我们的心灵,给心扉上了最牢靠的桎梏,给价值观压迫扭曲得不成人形。如果每个人都想曹七巧那样活着,那会怎样呢?这又让我想起小说的一个环节,曹七巧的各种行径,让她女儿的情感受到了巨大创伤,她的女儿万念俱灰,渐渐放弃了一切上进的思想,学会了挑是非,使小坏,举止言谈越来越像七巧。这便是“恶”的传递吧,命运对你不公,你也要祸害其他人,而其他人也成了祸害人的人。

我不禁感叹,如果七巧不是以怨报怨,而是以德报怨,也许别人会帮她挣脱心灵的“黄金枷锁”也说不定,金钱上的满足是弥补不了心灵的空虚的,你对别人善良,别人亦会对你善良,就让我们别再犯疑心病,不要等得年华不再时才后悔莫及,人生只有一次,总要抱有真诚善良的心才不枉来世一遭啊!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是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公馆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少年看上自悲的佣女,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就更命苦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然被她青春美丽与温柔所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么能够和她厮守一生?他为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地离去。原以为故事结束了,谁知道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到一起,错综复杂的关心又上演了,简直是一团糟。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这样的故事几乎是经久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的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被无声无息的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暴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暴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如果不是结尾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生出了那个有着猪尾巴的兼具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的终结者,这百年孤独还会继续延续地滚动下去,直到下一个世纪的孤独如潮水般不可抗拒地奔赴而来。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能够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立刻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感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感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写的一部巨著。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大名鼎鼎的贵族福克先生由于在俱乐部打牌时,一时激动,说起了环球之旅的话题,并说自己能在八十天环球一周,可是同伴不信,以为福克先生在吹牛,结果福克先生较起真来,还和同伴们打赌,如果八十天之后环球失败,就把全部家当当成赌金,如果同伴们赢的话。他的同伴们都认为是个赚钱的大好机会,就异口同声地说:“我们跟您赌!”话音刚落,福克先生就在收拾行李了。收拾完,他买了个叫路路通的仆人后,一场充满未知地环球之旅开始了......他们躲过野蛮的送葬队伍,逃离被印第安人扒轨抢劫的火车,经过九死一生的环球之旅,却因为被那么微不足道路的小错误耽误了时间,当福克先生坐在牢房里的时候,他没有惊慌,脸上的表情若无其事,像是十分有把握赢似的。终于,在福克先生的不懈努力下,八十天环游地球成功......

当我把书合上后,咽了一口唾沫,脑海中渐渐浮现出刚才读书时的震撼——当危险接踵而至的时候,福克先生没有退缩,而是迎难而上,还不会紧张,担心,仿佛生活像一张时间表中安排的一样,永远不会迟到。再想想我们,父母为了让我们少走死胡同,不受生活中的磨难、摔倒、磕碰,不惜一切代价,把我们的未来的道路设计成一条无遮 无 拦 风雨无阻的道路,就是因为在这种环境中,我们才养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坏习惯,成为了典型的小公主,小皇帝,对于我们而言,生活就是那么甜蜜,那么安全,没有大风大浪,只有更幸福的明天等待着我们。换个角度说,如果没有父母做我们坚不可摧的靠山,我们能有今天的成绩,今天的优秀,今天的结果吗?如果没有了父母做靠山,我们什么都不是。没有咀嚼过生活苦涩我们将迅速被残酷的21世纪淘汰,成为时代的弃儿。将心比心,如果当我们被印第安人抢劫,被警察抓捕的时候,我们能像福克先生那样丛容不迫,沉着冷静吗?不会。那时我们也只会瞎着急。对于福克先生来说,我们都是愚蠢无昧的笨蛋、傻子,所以让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当危险接近时,我们要去解决它,如果我们一直坚持这个原则,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我们要知道,幸福是来之不易的,有一句话说得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现在,就用我们的双手,一起去创造自己心中的幸福吧!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暑假里,我看了整套的笑猫日记,每一本的故事都很精彩,让我看得津津有味。其中我最喜爱看的叫《蓝色的兔耳朵草》的一本书。

文中的故事是这样的,笑猫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在一座古老的钟楼里,找到了他心中的虎皮猫。可是当笑猫见到虎皮猫,真是悲喜交加。喜的是虎皮猫还活着,悲的是她的耳朵背钟声震聋了。笑猫有千言万语要对她讲,于是,笑猫发誓:“我一定要想办法治好她的耳朵。”

笑猫问了很多人,是绿毛龟告诉笑猫蓝色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于是,笑猫踏上了寻找蓝色的兔耳朵草的旅途。首先,要通过八只脚的山、湖怪、母老虎、公花豹。笑猫用自己的故事感动了它们。之后,他终于采到了蓝色的兔耳朵草。可是,却被一群兔子吃了!笑猫找到了能闻出孩子味的绿毛龟,请他帮忙。绿毛龟说:“你要给虎皮猫讲蓝色的兔耳朵草的故事,你要天天讲。你想想看,这么多成语讲的都是一个道理,比如愚公移山、水滴石穿、积土成堆······”

之后,笑猫就按照绿毛龟说的话,每天都给虎皮猫讲蓝色的兔耳朵草的故事。终于有一天虎皮猫能听见声音了。最终,他们还在草坪上举行了婚礼呢!

整个故事就是这样,小朋友们,你们要相信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会出现。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金粉世家》是张恨水先生的代表作,我入手的版本分为上中下三卷,总共1129字。这大概是至今为止我读过的最长的一部小说了,为自己的阅读量汗颜的同时也很高兴自己能够坚持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读完,因为这对于我来说已经是一个很大的突破了。

《金粉》是一部章回体小说,凡一百一十二回,讲述了一个豪门家族金宅的兴衰史,也可以说是民国时期的百科全书吧,它从“陌上闲游坠鞭惊素女”讲述金家七少爷和书香寒门女子冷清秋的相遇开始,慢慢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倩影,描绘这个以总理为首的金家的人情世故,冷暖炎凉,事态纠纷......最后以“金粉各飘零情场永别”作结,表示一切繁华喧闹终归于无,树倒猢狲散的凄凉之感甚嚣尘上。

人物是一部小说的灵魂,因此我想先来浅谈一下自己对于这部小说中人物的分析。

在谈男女主之前,我想先谈谈金铨金总理。金总理作为金家的最高权威人物,可谓是对整个家庭有着至高无上的掌控权和发言权,然而我在整部作品中却并没有看到他过多地发挥自己的权力。首先,由于他大多数时候忙于政务不在家,因此疏于对儿女的管教,导致了金家四少爷的不学无术、骄奢淫逸;其次,他没有过多干涉儿女的婚姻大事,比如在金燕西和冷清秋的婚事上,又比如在金凤举和晚香的关系中,更不论家中丫鬟小怜的出走和柳春江私奔了;最后是他自己实际上是一个思想较为开放的大家长,这一点看来和同样是家族一把手《家》中的高老太爷不太一样。他虽然好色却不冷酷残暴,虽然开明却对子女缺乏管束,可以说从整体上支撑起了金家上下的运转。在他中风死去之后,整个家族就像进入了雪藏,诸事不顺,人财两空,金粉终也各飘零。因此在我看来,金铨在整部作品中扮演了一个中流砥柱的人物。

金华,字燕西,金家有名的花花公子金七爷。他挥金如土还不思悔改这一点令我很痛恨,然而他也是通过万恶的金钱把一位文雅的清秀少女冷清秋骗到了手,先是买下了落花胡同的一处房子成为了冷清秋的邻居,然后通过珍珠项链和衣服鞋子的轮番轰炸,最后假装自己满腹经纶顺利虏获了清秋。但是男人总是婚前一个样婚后一个样,更何况是金燕西这种胸无点墨,混迹舞场的富二代兼官二代,毕竟他“除了读书之外,没有一件事是不顺心的”。如果说他起初喜欢冷清秋有“二十四分”的话,那么他后来冷落她便有“一百二十四分”,婚后他仍然整日整夜地在外面鬼混,与白莲花白玉花纠缠不清的同时还与白秀珠旧情复燃。最令人寒心的是,在大火后他竟然丝毫不关心清秋母子的死活,一心只期望着秀珠能带着他出洋去德国。最后收到清秋的来信时也并无半点悔恨之心,他的理由是:志向不和。这令我不禁唏嘘:渣男借口多。

冷清秋算是这部小说中的悲剧人物之最了。自身相貌文秀,知书达理,却由于没能抵得住虚荣的诱惑,怀孕之后便匆忙地嫁入金家,一入豪门深似海啊,在人情复杂的大家族里没有一个可以倾诉衷肠的知己,必须得步步小心,事事谨慎,唯一亲近的燕西却只会给她带来无尽的伤害。如果说她在之前还对他抱有希望的话,德国一事彻底伤透了她的心,那时候的她已经看淡了一切,搬上了阁楼,吃斋念经,与世隔绝。小说中我最喜欢她最后写给金家的信,既决绝又不失文雅,既愤懑又不失礼节,真情款款,沉静淡漠,显足了她与这个充满金钱臭味的家族的与众不同的清逸高洁。

而他们俩的爱情在我看来不仅仅是清秋心中一直念叨的“齐大非偶”,家族制度的腐朽是最深层的原因。

金家上下可谓里里外外存在腐朽。金家四少爷每一个都是有着不良习气的公子哥,老大凤举在外花天酒地、赌博嫖娼,老二是个妻管严烂泥扶不上墙,只会跟着大哥混迹于各种宴席,老三色欲熏心,不但收藏名妓的艳照还与各种交际花迷乱酒桌舞场,于是有了这几位哥哥的“榜样”作用,自然也不会“逊色”;小说读到后来才发现,金家的账房存在严重的腐败问题,贾柴两位账房先生做假账侵吞了巨额财产,然而这些假账居然从来没有被金家人发现过,虽说大门大户里存在这样的一些小恩小惠实属正常,但是“点滴汇成河流”啊,金家的由盛转衰正是从这一点一滴开始;此外,不得不提到金家的翠姨,她在金铨死后不久悄悄逃跑,这就不知道以前从金铨手中骗了多少钱才跑得如此心急......

《金粉世家》以家为本位来叙述,通过对金家由盛转衰直到金粉各飘零的描写,不仅是对金家败落的惋惜,还深刻揭露了封建家族制度的弊病,奏响了一曲家族制度的挽歌。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部作品与《红楼梦》有着很多相似之处,都是讲述一个豪门大家族由兴盛到逐渐衰败的故事,小说里的金燕西也活脱脱是一个民国贾宝玉,而冷清秋娇弱多病的形象也像极了林黛玉,金家那群纨绔子弟更是与《红楼梦》中贾琏等好色之徒是一路货色。《金粉世家》有对《红楼梦》的继承,当然也有发展,这种发展在于它把时代特征完美地融入了小说中。比如民国时候人们的思想更加开放,主张婚姻自由,在小说中金冷的婚姻,柳春江和小怜的婚姻,吴蔼芳和卫先生的婚姻以及梅丽和谢玉树的将来时的婚姻无一不是自由的;这种开放的时代特征促使张恨水先生摆脱了《红楼梦》中男女主没能在一起的封建悲剧的束缚,大胆地把家族和言情合在一起,创造了男女主顺利地走到一起之后发生的悲剧。正是最大的悲剧不是我和你没能在一起,而是在一起了才发现我们并不是对方想象中的那个人。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认为张恨水先生的这个突破是很有进步意义的,直到放在今天也是如此,你看现今很多偶像剧都通常都只是演到男女主最后排除千难万险成功在一起了就大结局了,并没有对其婚后生活的进一步描述,显然跟通俗小说大家比起来还是相形见绌的。

最后,我想谈谈这部小说里的一个重要思想——佛教的色空思想。从表面上看,小说里的金太太一心向佛,时常念经,最终还住到了西山静心修行,当然还有冷清秋也向往这种沉静淡雅的佛教修身行为,我认为这是这个喧嚣浮躁家族里的另一个极端和反衬;从深层来看,金家的由兴到衰,昔日光鲜亮丽的豪门贵族如今一切终归于虚无,这实际是一种中国式悲剧:时间的长河能让所有美好的事物都消逝,即由色到空。金家的毁灭原因是男人的好色与纨绔,更是整个家族毫无节制地挥霍与堕落......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个孩子叫马良,他特别爱画画,可因为家里非常穷,连一支笔都买不起。一天,他走在回家的路上,看见画师正给大官画画,马良看得出神,不知不觉得走了进去。可他们却把马良赶了出来,马良气呼呼地说:“我偏不信穷娃子就不能学画画?”。从此马良下了决心想要学画画。因为没有笔,他就用树根和草枝在沙地和河滩上画。后来,他画什么就像什么。一天晚上,有一位神仙老爷爷出现在他面前,送给他一支笔。并交待马良要给穷人画画。马良立刻拿起笔在墙上画了一只大公鸡。奇怪,公鸡活了!原来这是一只神笔。后来,马良就专门帮助穷苦人家画他们需要的东西,人们都非常感谢他。不久,被官府知道了,就把马良抓了过去,让马良画金子。可马良画了个无边无际的大海,大海中央画了一座金山。大官们急忙让马良画了一只大船,大官们都带着官兵上船去运金子。可马良又画起了很大很大的风,风越来越大,最后把官兵们都淹死在大海里。马良又回到自己的家乡继续给穷人画画。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一定要善良,用自己的能力尽力去帮助别人。同时,也从马良身上学到了不怕困难,同坏人斗争到底的勇气。今后,我要用我的爱心和自己的能力来帮助别人,因为帮助别人就是幸福自己。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1

一部在黑暗中写就的成长日记,带着暖意和坚强。

《安妮日记》用书信的方式,记录下了作者也就是书中的主人公——安妮·弗兰克在藏匿的两年多的时间里所亲身经历的大小事情。其中有对现实生活的埋怨,也有对未来生活的无限憧憬;有对亲情的排斥,同时又无比的依恋;有对友情的珍爱,同时又渴望拥有更多的爱。

安妮·弗兰克是一名坚强的女孩。在秘密小屋里所度过的那25个月里,她用她那细腻而富有生活气息的笔触,用她要做一个作家的梦想,支撑她记录下了在秘密小屋里成长的点点滴滴。在那儿她思考战争、历史和反犹太主义、思考自然、上帝、宗教等

透过日记中的字里行间,我似乎看到了那厌恶和平的战争狂----希特勒,还有那不识人性的纳粹分子;我似乎还看到了那血腥的年代,那肮脏的社会。但同时,我还看到了一个心地善良,活泼可爱,又多愁善感的小女孩。她有主见、有思想、爱思考、不会轻易受别人影响;她坚强、有毅力、在受到责备和委屈时,仍以微笑面对生活。

我会永远记住安妮·弗兰克,记住透过文字所能感受到的丝丝天真、甜美和坚强的笑容。它如黑暗中的光明,将会一直温暖着我。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2

《天龙八部》是金庸作品中极其出色的一部,着于1963年,前后三版,尤其在__年,金老先生以80多岁的高龄又对其进行了大篇幅修改,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反响。抛开修改的效果不说,金庸先生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很多人都疑惑这本小说为什么叫做《天龙八部》,和书中前言提到的天众、龙众、夜叉、乾达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睺罗迦又有什么关系?看过各种说法,我觉得最合理的应当是想用这八种神灵来对应书中人物经受着的佛家八苦,即: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五阴炽盛、求不得。个人感觉其中对求不得的体现尤为突出:萧峰想要做汉人而求不得,虚竹想当和尚而求不得,段誉迷恋神仙姐姐而求不得,段延庆要做皇帝而求不得,慕容博要复国而求不得,萧远山要复仇而求不得……其实,现实中我们也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想获得某一件东西,经济实力达不到;想谋求某一个位置,客观因素达不到……这些都是求不得的苦。然而话说回来,即使达到了自己的愿望又如何呢?山谷易满,人欲难平。第一个愿望实现了,第二个愿望便很快地生了出来,所以求不得的苦是我们无法避免的。

既然无法避免,那我们就要有一个好的心态,从容地去面对人生的种种不得意。人生不能没有追求,但也不能被暂时的得不到而影响自己的幸福生活。人们面对求不得时,往往产生很多不适,比如为何别人得到的,我却得不到?于是嫉妒、仇恨、失落、怨尤……种种情绪纷纷而来,对别人、对自己都是极大的伤害。何不放下执着,笑看人生?徐志摩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对于难以得到的东西不刻意地去追求和奢求,反而有时能活出另一种精彩。试想一下,倘若萧峰苦苦追查带头大哥未果,索性带着阿朱到雁门关外打猎放牧,又怎会有“塞外牛羊空许约”的爱情悲剧呢?上天是公平的,他给你一样东西,就会让你失去一样东西;他让你失去一样东西,也会给你另外一样东西,甚至是几样东西。从书中还可以看到,萧峰虽然没有成为汉人,却最终得到了汉人的尊重,成为了民族英雄;虚竹没有如愿成为和尚,却习得绝世武功,并获得了名望、地位;段誉无法找到心中的神仙姐姐,但也收获到了自己的爱情;慕容博和萧远山没能复国和复仇,却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大彻大悟……虽然他们都没有得到自己想要追求的东西,但是在追求的过程中,他们同时也得到了另一种实现。

正确地面对自己的追求吧,学会给自己的心灵松绑,充实的人生应该在于追求理想的过程,不必太在意结果。在这些看似没有结果或者没有结局的过程中,我们已经收获良多。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3

《论语》是一份弥足珍贵的教育遗产,使我们的心灵有所启迪,有所收益。只有用心去读,认真品味,才能洗净内心的污垢,净化我们的心灵,提升我们的道德水准,做一个实实在在的好人。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只学习而不思考,就会迷惑不解;只思考而不学习,就会在学业上陷入困境。学习就要掌握技巧,也不是死学要与世界上的万物联系在一起,古人说的好“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无止境的。多观察、多吃苦、多研究学识是不断深化人的精神。三经里说到:“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我国在很久前就十分注意教育,人在失败中长大,每个名人背后都有不为人知的故事,《陈平忍辱苦读书》、《陆羽弃佛从文》、《少年包拯学断案》、《万斯同闭门苦读》这些伟大人物都经历了艰辛、寒窗苦读圣贤书、辛勤学习才得到这番作为。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意思是说,广泛地熟读典籍,复习所学的知识,进而从中获得新的领悟,又能努力吸收新知识以求融会贯通。是呀,也许我们买来的书,有些人只看一遍,就把它丢弃在一旁了。其实,书中的奥秘之处不是一遍就能看出来的,你得看五遍、六遍,甚至一百遍,每一边吸收的知识都是不同的,俗话说的好:“书读百遍,其义自现。”

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以诚待人,以信取人,是我们中华民族最为优秀的传统之一。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是一种人人必备的优良品格,一个人讲信用,就代表他讲文明,讲诚信,处处受欢迎;不讲信用的人,人们会把他当成空气,忽略他的存在。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讲诚信。如果人不讲信用,在这社会上就不会有他的任何一处立足之地,什么事都做不成。讲诚信,不是说说这么简单,很多人都是说得容易做起来难,如果讲诚信,在商场上的竞争也就都不会存在了。在生活中,我们并不缺什么,就缺了人心、诚信。我们要讲诚信,因为这是做人的最基本的道理。

学了《国学》,我懂得了许多,体会到了无穷的知识。人的财富不是金钱,而是知识与诚信。古人为我们创造了无止境的知识,我们应该继承并发扬下去,让这笔“财富”在历史的舞台上熠熠生辉。《国学》是世界的瑰宝,他教会了我们一切,它是历史的领袖,是中国历史上的骄傲。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4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张爱玲,她创造一个奇异的末世世界,里面有关于家族与民族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是错综复杂不讲理的过去。家传的首饰,出嫁时的花袄,言说是沧海桑田,浮生若梦的历史谶语;有阴阳交界的过缘上,感受着历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凉,嘘眯着眼睛看阳光,却走不进这光芒里去。华丽而苍凉的感觉,华丽而衰败的布景,这是挽歌里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脱不了凋谢的命运,花开了,花落了,不过是一次又一次重复的轮回,不同的人迈着一样的步子,一样一样的。许多人就这么站在幸福的门外,进不来,或许根本就没人进去过。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城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然而这样只能让自己更远离快乐,远离幸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快乐,快乐是打开幸福城门的钥匙。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别人拿到的,却忘记的自己的钥匙就在脚下,别人拿到的只是自己的。

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 像七巧。可怜得没人可怜。当所有的人夹着尾巴指责一个人的时候,我都想帮她说句话。所有的人都攻击一个人把所有的罪恶符号标给一个人的时候,我看着听着都不自在。我想说谁都不是当事人,任何人都没有抨击指责别人的权利,许多难言的苦衷他人都不会真正的懂得,就像自己也经常埋怨没人理解自己一样。

七巧,快乐的长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着泪像枯枝一样的折断离去,不知道有没有打动恨透她的人。然后女儿长安又嫁了个不爱的人。我想故事又可以像花一样的轮回了,不知道循环多少次,循环多少次才可以结束。挣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这个样子吗?

如果说现实和虚幻有一条界限的话,那么人总是生活在现实的这一边,而将自己的所有梦想寄托在虚幻的另一边,当现实的破碎带走了虚幻,一个人的痛苦就开始了,像刺破的伤口,从伤口一直绵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丢了半条命。”也许是因为儒家思想在历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个烙印,在中国文学中,血缘亲情成为了一种歌颂不尽的咏叹调,父慈母爱,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很少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然而,文学长期以来所建构的美好亲情却在张爱玲荒凉的笔下轰然倒塌。亲子关系被还原为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仍然逃脱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虚伪、冷酷———这是张爱玲对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独特理解。

《金锁记》中,正值青春年华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钱”的哥哥卖给官宦家的残废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后,没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权带给他们的荣耀,惟一能记载他们辉煌的只剩下钱,七巧在姜家独打天下,深深体会到金钱的至关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与“正室奶奶”的虚名又从两个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钱欲,于是她的人格开始扭曲。

七巧一辈子想的是钱,念的是钱,为了钱,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种.种磨难。当一切幻想都只能仅仅集中到“金钱”上时,金钱欲就成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牺牲换来了一笔金钱,她要完全占有它们,容不得别人的窥视,包括自己的子女。为此,她从中作梗,毁掉了儿子和女儿的婚姻,也毁掉了她们的幸福。

在这篇荒凉的小说世界里,张爱玲向我们展示了令人心颤的金钱利剑斩断血缘亲情的魔力。我们已经习惯于理解亲情中不掺杂任何成分的纯洁性,习惯于理解父母与子女间崇高的牺牲精神,从未想过这一观念的认定是来自于普遍的现实还是来自于人们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于现实中的一部分人之中,进而成为人们共同的理想。

总而言之,张爱玲是文艺园地里一棵枝繁顺茂,摇曳多姿的树,她把枝叶大大地撑开,尽力伸向不可知的远方.也许这是因为时代造就人吧,张爱玲和她笔下的人物都处于一个不平静的时代与生活之中,旧时代在崩溃,旧家庭在瓦解,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经济处于困顿中,至少没有了先前的肆意,于是血缘亲情才丧失了它应有的纯洁性。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们很多人生意义上的深层次思考。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5

这个寒假,在作业的要求下,看完了《活着》,使我感触很深。

许三观,这个宽容、善良,但也无知的,生活在生活底层的老实的小市民,他用他的血换来一家人的温饱。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无知,也因为这样,因为他卖血有了钱,他娶到了卖油条的许玉兰;第二次卖血,为的是,不是他亲生儿子的一乐,他用他的宽容救了一个支离破碎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想改变儿子命运;接下来的二个月甚至几天就卖几次血是为了救患病住在医院的一乐的命。

还好,他活得很健康。当一乐、二乐都回城了,三个儿子都成家了,家里也不不再缺钱了,许三观也成了沧桑的老人,他想起了自己一生的卖血经历,为了像以前卖过血一样,吃上一碟炒猪肝,喝酒。当他还想去卖血,听到血头说自己的血只能当猪血的时候,他崩溃的哭了,他觉得卖血已经成了自己的工作,当知道自己不能卖血了,生活就没有了希望。虽然很荒谬但是也很真实。

当他的儿子们看到自己的爸爸在街上由于不能卖血而哭的时候,他们觉得丢脸而责备许三观的时候,他们的妈妈许玉兰出来说话了,挨个地骂了三个儿子。许三观不为了谁,是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三个孩子,甚至为了救一乐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走一站卖一次血。

看到这,我哭了,为了一个普通的而又伟大的父亲形象,一个负责的丈夫形象,一个经历了一生风雨最终见到阳光,而这阳光即将消失的人物形象。我心里复杂的情感浮现了出来。不知道为了什么。

或者还为中国现在还有这样的情况而难过吧。

我们该好好感谢父母为我们所做的一切,用心良苦。不要乱花父母的血汗钱。

是父母辛苦攒起的,我们长大后,要回报父母。

感谢父母,为我们所作的一切。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6

鲁迅文章被挪出课本这个话题,套用时下的话说已经“out”了。风风火火的讨论,也就死撑了几天,然后,就被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信息淹没了,连头都没有再浮出水面一下,就沉到底了。我为了这条不知道谁发出的新闻,从柜子里重新翻出《呐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变暗,雷声与大雨一起泼下来。

年轻的时候,如果没有好好读一读鲁迅,是遗憾的。如果没有被那种满含着深情与痛苦的情感感动过,没有被那种浸满了愤怒与哀伤的笔触震惊过,少年的那种种悲天悯人、那种种桀骜不驯、那种种愤世嫉俗又怎么会找到存放的地方,找到深沉却又凌厉的共鸣?

去年看到《摩托车日记》,看到切格瓦拉迎着太阳与灰尘,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驰,我想起了一个中国台湾作家的话,年轻的时候不相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轻过。我好后悔,在我还充满棱角的时候,错过了切格瓦拉,也就错过了那个可以变得更好的机会。

重读鲁迅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车日记》,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因为怀揣着理想与世界,闪闪发光。鲁迅不是切格瓦拉,鲁迅从来没有真的“干革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韧性”地在斗争。好多人拿“韧性”做文章,认为机缘巧合之下,甚至是别有用心之下,鲁迅才成为今天的鲁迅。那是不公平的,因为说出这些话的人,没有读过鲁迅,或者说,没有在年轻时读过鲁迅。他们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长,最终破土而出,击碎巨石的那粒种子的力量。

在那个时代,鲁迅没有走在时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个时代,甚至超出了我们这个时代。他站在时代往前走的瞭望台上,看到前面的惊涛骇浪,也看到后面的风起云涌,可是他没有看到,海的另一边,那个彼岸,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切格瓦拉也说不出来真正的彼岸是什么样子的,他只知道那里鲜花盛开、阳光温暖,于是,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开始雕琢这个世界,一点也不肯妥协,一次次打碎自己的作品,一次次抛弃自己的作品,只为了那个模糊却有着致命诱惑的彼岸。鲁迅好像安分守己一些,既然不知道,他也没有用力去想,他把所有的力气花在了当下,时代是什么样子的,国民是什么状态,为什么会造成这个时代,是什么禁锢了国民,他用手术刀割开那个时代,将所有的脏器血淋淋地拿给大家看。

将鲁迅的文章放到课本里,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基于鲁迅本身,而不是他的文字。在我们这个时代,回过头去看鲁迅,那些要把世界撕碎、要把自己点燃的文字似乎不那么合乎时宜了,血淋淋、赤裸裸,充满着人性深处最低层的东西。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尽管那个时代急于剔除的东西还遗留在每一个国人的血脉里,恐怕再经过百年仍旧无法摆脱。可是,时代确实过去了,无论怎样纠缠不清,还是过去了。剩下这些文字,乍一看,突兀得让人胆战心惊。

也许,把鲁迅挪出课本是好事,至少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个龇牙咧嘴、让人握紧拳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是,少了课本的强制性阅读,现在的孩子们又有几个会去读鲁迅呢?在这个以大学联考作为学习最大动力的时代,太少人会去细想,从课本中剔除,其实意味着绝大多数孩子将失去好好认识鲁迅的机会。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尝一尝人性的酸涩与辛辣,摸一摸属于人性深处的沸腾与冰凉,长大了,面对自己与人生,就会少一点茫然,多一些执着与操守。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看一看那个社会的浮光掠影,闻一闻那个社会的味道,长大后,面对其实没有太多变化的社会,就会少一点愤怒,多一些从容与冷静。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分享一点亘古不变的真理与错误,跳脱一些时代固有的偏执与激进,长大了,面对这个仍旧喧嚣的时代,就会少一点失望,多一些坚持与力量。

如果能借助鲁迅看到一点那些终极问题的轮廓,或多或少,哪怕仅仅是惊鸿一瞥,就是最最值得的事情。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7

前段时间,我看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绿山墙的安妮》,里面的主人公安妮给我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

披着红头发的小姑娘安妮,本来是不会与马修和玛丽拉两兄妹成为一家人的,因为年事已高的他们本想领一个男孩儿,可是由于孤儿院工作人员的阴差阳错,给他们带来了一个女孩安妮,但就是因为她,为这个绿山墙吹进了一股清新的风,给这个寂寞的农家增添了生活中的种.种乐趣。她凭着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以优秀的成绩考上了夏洛科镇“女王学院”,可是为了照顾她的养母——失去了马修、又瞎了眼的孤身的玛丽拉,毅然放弃自己的大学梦。

我从安妮的身上读出了许多让我学习的地方:有自尊心,有责任感,不懈努力的勤奋,尤其是她那乐观向上面对现实生活的精神,让我感慨不已。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都是悲观的,比如说碰到了一些困难、一些挫折,先是自己重复地弄几遍,等还是得不出结论,就泻气了,就把这些困难、挫折忘掉或跳过,如果我们每次都这样,那么我们就会失去对自己的信心,甚至有人还会感叹命运:“哎,我今天真倒霉啊,我运气不好啊!”这样,我们就会因悲观而被一点点侵蚀自己,缓缓地倒下。

责任,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项不可推卸的义务,安妮是一个答应别人就一定会做到的人。更让我感动的是她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大学,没想到安妮居然放弃了,因为她要负起照顾为自己付出许多心血而如今影只形单的玛丽拉的责任。

乐观向上的精神让每个人都充满朝气,而悲观的人生却是一潭死水。让我们都像绿山墙中的安妮一样,从她的身上吸收闪光点,在生活的每一处闪烁。让我们都用美的眼睛看世界吧,这个世界将会处处充满爱心、充满欢笑、充满鸟语花香。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8

随着年龄的增长,泪点越来越低,真的看不得这种书。99年第一次看这书怎么就没感觉哪?不可否认,《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黑色的书皮简洁的名字,顿时有一种沉重和沧桑的感觉。它让你看到了在历史的大潮流中,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在时代浪潮中只能被无情地牵引着,对命运有的只是无能为力的苦苦挣扎。想来是多么的残忍和可怕,即便知道方向是错的,却连站在原地寻求正确出路的权利都没有。屈服,屈服,还是屈服,最后剩下的,只有:活着。

作者以第一人称福贵的口吻,平静地讲完了他这一生的故事,看似近乎冷漠的语调,织就了一幅人性的挂毯,语言风格简洁而有力,直抵人心。福贵开心,你会跟着开心,福贵难过,你也会跟着有了一丝的恸泣。人生总是奔向美好的,走向光明的,充满希望的,可是书中主人公福贵的命运却截然相反:福贵的人生从地主家庭出生,而命运却一次一次的与他开着玩笑:首先是他的顽劣乃至逐渐的使他的家庭败落在他的手上,从此由“天堂”开启了通往“地狱”之门。和他相依相伴的最为亲密的人一个一个的憾然离世,让他承受着不能承受的痛苦,可就是这样,命运也没有放过他,悲剧一个接着一个,眼泪完全不能表达那种刻刀在心头刻下的烙印。

整本书读起来都让人替主人公和其中的人物唏嘘不已,慨叹命运多桀,也都从书中或多或少的看到了自己、自己身边的人的童年和过往,因此产生共鸣,我想这就是余华文学作品做大的魅力吧。虽然整本书都很压抑,但是只有一段读来让人欣喜若狂:就是福贵的聋哑女儿凤霞托人找了一个对象,她的那个对象二喜出现后,整部书的最淋漓尽致的部分出现了:在那样悲惨的命运中忽然伸出了一双温暖的手,有力的支撑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不但出现了转机,还带来了新生――凤霞和二喜的儿子降临了。不知道别人,反正我是看到这里非常的激动,体会了那种压抑后突然释放的快感。

其实每个人内心都有纠结和挣扎:一方面对于残酷现实的不满,一方面对于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渴望。而在这纠结和挣扎中,人们(20xx 学会感恩,与爱同行 感恩节活动方案及文案)变得或勇敢,或懦弱,或消沉,或积极,总之是痛苦万状乃至憎恨这个世界。而就如作者的本书序所言:做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至少我觉得作者在这部作品中是做到了这一点。他冷静的看着福贵的人生从繁荣走向了凄苦,可是这个过?汤锔芯醪坏阶髡叩耐?榛蛘弑?撸?吹故悄侵殖銎娴睦渚踩枚琳叩乃枷胨烈夥⒒樱?我獬鄢摇?

小的时候家里比较穷,爸妈总是为了生计忙碌着,到了晚上再忙家务,给我和哥哥缝缝补补、洗洗涮涮。有时候我说“妈你早点睡吧,别干了”记得妈妈曾经对我说过:“人只要不死就得活着,活着就得干”。随着年纪的增长慢慢的也体会了父母的艰辛。不管怎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的生活最后都要他自己去体会,在这个过程中,在最悲壮的时刻出现的时候,我希望我们能够记住:“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生活,只是一件外衣,有的人为它别上璀璨夺目的胸针,有的人在上边缝着一个又一个粗糙的补丁,但无论是华丽还是褴褛,我们都穿着专属于自己的外衣行走在风尘中,承受着外界的一切,感知着身边的一切,有爱有痛,有苦有甜。生存,还是生活,仅仅是一线之隔,一生为什么而活,需要我们用心去体验,只有当内心与外物和谐之时,在人世的一遭才叫真正的生活。

正如我的题目“苦莫如福贵,乐莫如活着”。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9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剧作之一,我读了之后有很多的感想。

《茶馆》的故事发生在清朝末期的北京,那个时期非常混乱,军阀混战、敌寇入侵,裕泰茶馆里却是热热闹闹,那里聚集了三教九流、各行各业的人,掌柜王利发为了适应当时革命的浪潮,不断改良茶馆的经营,把茶馆开了下去,但最终还是被军阀霸占,成了他的歌舞厅,王利发便上吊自尽了。

茶馆本是给人歇脚、喝茶的地方,在《茶馆》中,它被描写成一个缩小的社会,提鸟笼的有钱人、卖蝈蝈的穷人、算命的先生、专横无理的`士兵、奸诈狡猾的商人都聚集在这里,人物描写得非常生动,有正直善良的王利发、常四爷,也有奸诈狡猾的刘麻子、吴祥子等,他们之间的交流与冲突都体现了旧社会的封建与腐朽,就像常四爷的经典对白:“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呀。”

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人民生活苦不堪言,茶馆里每天都有悲惨的事情发生,这让我体会到,我们能拥有现在美好的生活,非常不容易,裕泰茶馆里的那些人,不正是为这样的生活而奋斗的吗?既然如此,我们更应该珍惜这幸福时光、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同时也要不停磨练自己,就像裕泰茶馆的改良一样,接受失败、知难而上,这样才会更上一层楼。

这篇剧作也让我体会到了那时人们的生活与工作是多么困难,谈国事谈多了就会掉脑袋,他们能坚持下来非常不容易,使我更佩服劳动人民的坚忍不拔,我要向他们学习。

金锁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30

《小布头奇遇记》讲的是一个布娃娃“小布头”的故事 ,我很喜欢看。

新年快要到了,老师做了好多玩具,要送给小朋友。小老师用布头做了一个布娃娃,并给她起名“小布头”。小老师把他送给了豆豆做新年礼物。但是豆豆觉得这个布娃娃太小,只有一丁点,不喜欢。豆豆看上了苹苹手中拿着的大洋娃娃,苹苹就把洋娃娃送给了豆豆,小布头就成了苹苹的新年礼物。

回家后,苹苹拿出小布头给爸爸看,还说他有名字。小布头和苹苹一起玩开火车的游戏,小布头做了火车司机。但是他很害怕,苹苹一直在鼓励小布头,还夸奖了小布头,小布头很高兴。吃饭时,小布头和苹苹的爸爸妈妈坐在一起,成了他们家的一员。妈妈还给小布头做了外套,小布头心里很高兴。

晚上吃饭时,苹苹让小布头坐在酱油瓶盖上。小布头心里很害怕,觉得坐的太高了。然后就摔下去了,掉在了苹苹碗里,洒出来好多米粒儿。苹苹把饭粒捡到碗里,批评小布头浪费了粮食。然后苹苹让小布头在瓶盖上坐好。但小布头为了证明自己很勇敢,站得高,就故意摔下去,结果把碗撞在了地板上,迷离都撒在了地板上。苹苹很生气,说小布头是个很坏的孩子。小布头比苹苹还生气,他觉得撒了一点米粒没什么了不起,就偷偷的逃走去找豆豆。

我觉得小布头不该离开苹苹,因为苹苹的家人都对他很好。但是小布头不知道,就想找到一个坚强的男孩子。苹苹是个懂事的孩子,给豆豆换礼物,知道关心别人。苹苹还知道爱惜粮食,小布头不该把米粒洒到地上。因为粮食很宝贵,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如果没了粮食,我们就不能吃饭。我应该向苹苹学习,做一个懂事的孩子,关心别人,爱惜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