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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精选17篇)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

读完《金锁记》后,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同情感。这既是对曹七巧的人生悲剧的同情又是对被曹七巧伤害国的人的同情。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形成这种畸形性格有时也是难以避免的。在我看来,曹七巧形成如此畸形心理,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她个人的欲求无法得到满足,因此才企图以这种果为因向社会,向周围的人报复!而她说所想要得到满足的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亲情、爱情和友情罢了。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精选17篇)

亲情,对她来说是个熟悉又陌生的名词,她不愿看透却早已看透。她曾是那麻油铺子里掌权的姑娘,生活的自由自在,甚至还带着些许天真烂漫的纯真。自哥嫂将她嫁进姜家以换取金钱财富的时候,她才明白原来这么珍贵的亲情也可以用来进行买卖交易的。而每次哥嫂来访时,目的也并不在于探望她,只是图她的钱,盘算着贪点小利。于是她彻底不相信亲情了,她觉得世间的冷暖都无关痛痒了。她认为自己在姜公馆里受苦受委屈却不能得到亲人的一丝安慰,反而还要受他们的气,给他们自己辛苦攒起来的钱,心理极其愤恨,极其不平衡。而在后来,儿女们对她的反抗也使她的心更加凉了。

爱情,她也只能默默地在心里幻想。她被迫嫁给二爷这个身心俱残的人,整日衣不解带地照顾他。可是作为一个女人,她渴求性欲,渴求一个正常人的男欢女爱。然而残废的二爷却始终满足不了她,这使她急于在其他人身上寻找她心目中的爱情。于是,她对季泽哭泣,对季泽萌生了情愫!季泽虽然荒.唐去逛窑子,但他也是有原则的一个人,他毕竟还是顾忌着伦理道德,懂得避讳的,再乱来他也不会把目标往家里定。这样,她的爱情又一次的希望渺茫了。她的失望使她在季泽登门表白时亲手彻底毁掉了她的爱情梦。七巧急待爱情却始终缺失,她无法体验被爱、被呵护的幸福感,她的不满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心理扭曲、心理变态,以致后来她亲手毁灭儿女的爱情和幸福!

友情,她奢求不来。她是个有自知之名的女人,知道自己出身卑微,和大奶奶、三奶奶的大家闺秀的身份截然不同,她也深知自己能够嫁进姜家的缘由。在姜家大院里,她没有地位,甚至连底下的丫鬟也看不起她。尽管如此,她依然希望和大家和谐共处,和大家相亲相爱。她总是没话找话,找新来不久的三奶奶聊天、讨好季泽等,可是大家都不领情。正因为如此,她本就寂寞孤单的心更加的冰凉,这无疑于雪上加霜。感觉不到世间温暖的七巧渐渐地变得冷酷无情,开始报复周围得罪过她的人,企图以这种方式来提醒人们她的存在。

此外,环境的变化也可以作为她心里畸形的另一个原因。顿时将一个单纯地卖麻油姑娘置于一个争权夺利、互相倾轧的大家族之中,逼迫着她不得不适应这样的生活。为了生存,她学会了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欲望的增长,贪婪的快感也暗暗地推进了她心里畸形的进程!

在封建社会里,女人是悲哀的;在象征权利的大家族制度中,女人是悲哀的;然而不能自己、不被周围理解和认同的女人更悲哀!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2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3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4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的,最后逼得儿媳妇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5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张爱玲,她创造一个奇异的末世世界,里面有关于家族与民族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是错综复杂不讲理的过去。家传的首饰,出嫁时的花袄,言说是沧海桑田,浮生若梦的历史谶语;有阴阳交界的过缘上,感受着历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凉,嘘眯着眼睛看阳光,却走不进这光芒里去。华丽而苍凉的感觉,华丽而衰败的布景,这是挽歌里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脱不了凋谢的命运,花开了,花落了,不过是一次又一次重复的轮回,不同的人迈着一样的步子,一样一样的。许多人就这么站在幸福的门外,进不来,或许根本就没人进去过。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城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然而这样只能让自己更远离快乐,远离幸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快乐,快乐是打开幸福城门的钥匙。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别人拿到的,却忘记的自己的钥匙就在脚下,别人拿到的只是自己的。

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 像七巧。可怜得没人可怜。当所有的人夹着尾巴指责一个人的时候,我都想帮她说句话。所有的人都攻击一个人把所有的罪恶符号标给一个人的时候,我看着听着都不自在。我想说谁都不是当事人,任何人都没有抨击指责别人的权利,许多难言的苦衷他人都不会真正的懂得,就像自己也经常埋怨没人理解自己一样。

七巧,快乐的长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着泪像枯枝一样的折断离去,不知道有没有打动恨透她的人。然后女儿长安又嫁了个不爱的人。我想故事又可以像花一样的轮回了,不知道循环多少次,循环多少次才可以结束。挣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这个样子吗?

如果说现实和虚幻有一条界限的话,那么人总是生活在现实的这一边,而将自己的所有梦想寄托在虚幻的另一边,当现实的破碎带走了虚幻,一个人的痛苦就开始了,像刺破的伤口,从伤口一直绵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丢了半条命。”也许是因为儒家思想在历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个烙印,在中国文学中,血缘亲情成为了一种歌颂不尽的咏叹调,父慈母爱,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很少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然而,文学长期以来所建构的美好亲情却在张爱玲荒凉的笔下轰然倒塌。亲子关系被还原为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仍然逃脱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虚伪、冷酷———这是张爱玲对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独特理解。

《金锁记》中,正值青春年华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钱”的哥哥卖给官宦家的残废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后,没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权带给他们的荣耀,惟一能记载他们辉煌的只剩下钱,七巧在姜家独打天下,深深体会到金钱的至关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与“正室奶奶”的虚名又从两个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钱欲,于是她的人格开始扭曲。

七巧一辈子想的是钱,念的是钱,为了钱,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种.种磨难。当一切幻想都只能仅仅集中到“金钱”上时,金钱欲就成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牺牲换来了一笔金钱,她要完全占有它们,容不得别人的窥视,包括自己的子女。为此,她从中作梗,毁掉了儿子和女儿的婚姻,也毁掉了她们的幸福。

在这篇荒凉的小说世界里,张爱玲向我们展示了令人心颤的金钱利剑斩断血缘亲情的魔力。我们已经习惯于理解亲情中不掺杂任何成分的纯洁性,习惯于理解父母与子女间崇高的牺牲精神,从未想过这一观念的认定是来自于普遍的现实还是来自于人们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于现实中的一部分人之中,进而成为人们共同的理想。

总而言之,张爱玲是文艺园地里一棵枝繁顺茂,摇曳多姿的树,她把枝叶大大地撑开,尽力伸向不可知的远方.也许这是因为时代造就人吧,张爱玲和她笔下的人物都处于一个不平静的时代与生活之中,旧时代在崩溃,旧家庭在瓦解,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经济处于困顿中,至少没有了先前的肆意,于是血缘亲情才丧失了它应有的纯洁性。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们很多人生意义上的深层次思考。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6

学完《女娲补天》这个神话故事后,我深受感动。《女娲补天》讲的是一天夜里,女娲被震醒了。原来天塌了下来,露出一个大窟窿。地也裂开来了,山岗上燃烧着熊熊烈火。人们在水里痛苦地挣扎着。

女娲难过极了,她立刻去找雨神,求他下一场大雨,把天火熄灭。女娲又造了一艘船,救出水中的人们。虽然天火被熄灭了,但窟窿还在喷火。于是,女娲冒着生命危险跑到山上寻找五彩石。她原以为这些石头很容易找到,但是到了山上一看,全是些零零星星的碎石。女娲找了几天几夜才找到红、黄、蓝、白四种不同颜色的石头,还差一种纯青石。她又找啊找,终于在一眼清泉里找到了纯青石。

女娲挖了一个大坑,把五彩石放在大坑里,冶炼了五天五夜,炼成了很稠的液体。女娲把那些液体放进大盆,端到天边,往大窟窿一泼,天就被补好了。

如果我们所有人都像女娲一样有博爱,那人间将会更美好。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7

不管怎么说家庭对每一个人来讲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可以这样说,假如你没有了家庭,那你就没有了世界上最温暖的地方;假如你没有了家庭,你就没有了世界上最真的爱,所以说家庭是我们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可是就有人没有它。

假如你不信,那你就读一读下面这个故事吧!卡夫卡写的《变形记》。在小说中,格雷高尔,也就是那个变成甲壳虫的主人公,他非常爱自己的家人,每天为自己的家人辛苦的工作,可是有一天他突然变成了一只甲壳虫。从此以后,他就只能靠妹妹每天来送一些食物生活,有时妹妹也会帮助他扫除灰尘和杂物。可是,家里人越来越不喜欢他……,他们不能接受一个变成了甲壳虫的人。

后来,由于他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他的妹妹成了误解他最深的人。妹妹不愿意送东西给他,不愿意帮他打扫房间,甚至他的房间变成了堆放杂物的地方。第一个排斥他的是妹妹,这让格雷高尔痛苦不已,到最后家人都不把他当作是家庭的一员,他的父亲甚至想象杀死一个虫子一样杀死他。父亲用一个苹果砸在了格雷高尔的背上,差点要了他的命,可以说他没有了家。最后,格雷高尔认为自己已经是家人的最大拖累,于是他竟然绝食而死了。这是一个多么悲伤的故事啊!

格雷高尔为什么会绝食而死呢?我想答案是他没有了家庭,这是多么痛苦而悲哀的事情呀!所以,家庭真的很重要。没有了家庭,就没有一个完整的生命。

人生是需要家庭的,有了家,才可以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分享给大家,每天都会有快乐,有可以共同承担的力量,让我们好好爱护自己的家庭,就会拥有最美好的世界。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8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苦儿流浪记》,我被主人公雷米勇敢、坚强、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深深地触动了。它讲的是小小儿雷米四处流浪的故事。雷米原本生活在一个贵族家庭里,可是在很小的时候被坏人偷走丢弃到街头,先在养父巴伯兰家生活,由于生活的穷困潦倒,后被养父卖给一个街头杂耍艺人。从此,雷米作为流浪小艺人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

在艰辛曲折的流浪生活中,雷米经历了我们难以想像的困苦生活。他吃饭朝不保夕,睡觉没有固定的场所。他曾经在寒风刺骨,大雪纷飞的森林中受到了野狼的突袭猛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从来没有退缩,没有被困难吓倒,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不怕苦不怕累,克服种.种困难,终于他如愿以偿的找到了自己的生母。

这本书让我明白成长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要学会从挫折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在困难面前永不低头。同时我还要学习雷米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做一个勤奋、勇敢、坚强又懂得感恩的好孩子。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9

本书作者乔治·塞尔登1929年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原名乔治·塞尔登·汤普森。自耶鲁大学毕业后,他本有意朝剧本写作的方向发展。但是却在朋友的鼓励下,由上了儿童小说的创作道路。他第一本书出版于1956年,不过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是他1961年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描写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一只猫咪不寻常的友谊的故事书,出版后即获评价如潮,一直到今天仍风行在美国市场,奠定了赛尔登在儿童文学界的地位。

这本书主要讲了1961年间的蟋蟀柴斯特,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当许多人类歌星,舞星,画家,艺术家都在为生存所迫,在广场街头卖艺卖唱的时候,不知怎么,这只蟋蟀鸿运当头,福星高照,一不小心,竟然一夜间成了地铁车站演奏的明星!在每天早晨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在地铁高峰时间里,他都会在白利尼的报摊上精心演奏。直到有一天,蟋蟀想回到乡下,但是又舍不得朋友。可是他很想回老家去看一看,他不得不走。他回到老家,给家乡的好朋友演奏。那里的动物们同样非常快乐,安静地聆听着蟋蟀柴斯特的演奏。

蟋蟀的翅膀不仅能发出美妙的音乐,同样带来了快乐和美好。如今蟋蟀柴斯特该回老家了,他不得不向朋友们告别。他对朋友们说:“明年夏天,明年夏天我会从老家回来,找你们好好玩。”

妈妈后记:一本很好看的书,蟋蟀,老鼠,猫咪之间的真挚友谊温暖了当时冰冷的社会。让人们永远地记住了那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记住它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0

还记得暑假里读的那本《挪威的森林》,那部残忍的剥开了我们的心扉,让我痛苦的看完了整本小说,久久不能缓过神来的压抑的小说。

如果你不想心痛,请不要翻开《挪威的森林》,因为这本书足以让你恐惧村上春树的所有作品,你会恼恨世界上居然有这样一个人,用这种方式诠释青春,残忍地拨动那根被你忘却的弦。

《挪威的森林》描写了一群患自闭症的现代孩子,他们的心灵被孤独磨蚀,他们是熙熙攘攘都市中的一群精神流浪儿。木月、直子、渡边、敢死队、绿子、永泽,无一不是孤独的俘虏。惟其四周喧闹,他们的孤独才是更显得致命而无奈。于是,绿子、渡边在孤独中苦苦挣扎;敢死队、永泽在孤独中自我炫耀;而木月与直子在孤独中自我完结。

生在此岸,死在彼岸;绿子在此岸,直子在彼岸;现实在此岸,梦想在彼岸;人生在此岸,心灵在彼岸;衰老在此岸,青春在彼岸……一切都不可解释,一切都在互相控制。

“害羞的时候往往摸一下发卡“的直子像蝴蝶一般优美的出现,像蝴蝶一般轻盈地隐去,最终像无法度过冬天的蝴蝶一般命中注定的消失了。她的心没有人能真正读懂,木月没有,渡边没有,玲子没有,甚至直子自己也没有。她在喧嚣的尘世中寂寞地煽动翅膀,陪伴她的始终只有寂寞。

“死的人就一直死了,可我们以后还要活下去”(作品中直子语),只是对于孤独者来说,失去了参照的生命无所适从,一切都只能在迷失中挣扎,从而导致了一切都只能任凭漩涡卷席的结局。无论时光如何流逝,每个人都只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即使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无法将他们从孤独中救赎。

在池内纪的《注定失去的恋人们》中说:“说注定失去含义固然暖味,但事实如此。同任何人都不发生关系,行云流水般的台词和动作的交接,无不来自各自的表演的虚构性。而其演技的天衣无缝又同远景的效果相得益彰。“既然每个人都只能从属于不同的空间,那么相互错过也就成为必然。心灵的呼唤最终无法传到对方的耳中,所以“我”只能“在那里也不是的处所呼唤绿子”,“目力所及,无不是不知走去哪里的无数男男女女。失去了坐标的“我”不知身在哪里,绿子也不可能知道“我”在哪里。

爱情的蝴蝶最终飞不过孤独的沧海。

于是“我”与直子,“我”与绿子,永泽与初美,玲子与玲子的丈夫,无一不在无可奈何中错过,恋人注定只能成为远方的风景,渴望而永不可及,纯净脆弱得让人心痛。二十年过去后,只剩下满怀青春的伤感与回忆。

青春就这样孤独地逝去了。

青春又这样伤感地留了下来,不过留下来的仅是青春的残片,因为残缺而更加动人。

人生成了空白,心灵成为空白,梦想成了空白。

戴望舒说:“你教什么智慧给我/小小的白蝴蝶/打开空白之页/合上空白之页?”其实,蝴蝶告诉每个人,青春年华只剩下了两个字:“寂寞。”

也许你不明白青春为什么是这样的。

然而村上春树告诉你,青春只能是这样的。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1

在今年县局安排的读书活动中,我认真阅读了《做最好的执行者》这本书。作者从怎么思考、怎么做事、怎么做人、怎么说话等四个方面,用形象生动、诙谐幽默、深入浅出的案例讲解了执行力的重要性,让我深受启发和鼓舞;使我对执行力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下面我结合读书心得,谈点自己的感受和体会。

成为一名最好的执行者到底应该拥有什么样的品质?我想以十六字归纳起来,“对上以敬、对人以和、对事以真、服从命令”。做事之前先要学会做人,这是我体会最深的一句话,而怎样做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呢?

一、做胸怀宽广的人:

要做到胸怀宽广,首先,他要做到三个服从: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个人服从集体,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要做到以集体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要把单位的问题转化为个人的思考,联系到实际工作当中去。再次,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的吸收新的营养,随时掌握好最新的行业动态,这样眼光才能放得更远。

二、做一个精干的人:

1、思想要精干。在工作中,在工作中要具备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简单问题清晰化的思维方式,学会抓住重点,分清主次。

2、言谈要精干。精干的思想表现为精干的言谈,要具备把精干的思想用精干的语言表达出来的能力。

3、行动要精干。行动的精干体现一个执行者的工作素质和工作能力。都应该把“说干就干,马上就办,立即行动,决不拖延”。执行任务要用手更要用脑,执行任务要到位,执行任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要明确执行的目标,做事要细节到位。把细节做到完美的境界,只有百分之百才能算合格。做小事成就大事,要勇于负责为单位排忧解难脚踏实地用心做好每件事,坚持不懈直到成功。

三、做一个勇于表现自己的人

要让你的同事、你的家人、你的朋友知道你的存在,要能为集体做点什么,要给你周围得人带来快乐。优秀的执行者不能默默无闻,要让你周围的人知道你,注意你,相信你,做到这一点,要靠自己的言行来吸引别人,要靠自己的个人魅力赢得大家的尊重和认可。

四、做一个具有专业能力的人:

优秀的执行者一定要有自己的专长,找准自己的定位。在工作中,有自己的追求,不断进取,不断创新、有的放矢、要事第一、服务命令、立即行动、不折不扣、注重细节永远不要说做得够好了,不但要最快还要最好。

五、做一个善于服务的人:

服务他人是快乐的,只有你心中装着他人,服务于他人,他人才能服务于你。光为自己考虑的人是世界上最悲哀的人,是不让人尊敬的人。我们应摆正自己的位置,要本着“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宗旨

为领导服务、为同事服务宽以待人严于律己。欣赏他人的优点,善于合作大局当前学会让路。

六、做一个爱岗敬业的人

敬业表现在许多方面。在劳动纪律上,每一位执行者应该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在工作态度上,要时刻想着单位,想着集体。要把单位当成自己的家,要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只有时刻记挂着组织,组织才能时刻记挂着你。

毕业后在基层畜牧兽医站中有一定的工作经历,使我深刻地体会到,对待每一项工作,都需要认真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才可以做的好。三分苦干,七分巧干。多一点换位思考,才能把工作做到最好。

竞争出动力,激情铸伟业。我将继续发扬“勇于竞争,充满激情”的作风,迎接新的挑战,把握新的机遇,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职,无私奉献,用勇于竞争的工作激情,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踏实做事,为成为一名最好的执行者而努力。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2

意大利青年亚瑟·伯尔顿,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亚瑟在忏悔时不小心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亚瑟还痛苦地发现自己竟是无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连串的打击粉碎了亚瑟的心,他一锤子杂碎了心爱的耶稣神像,在书桌上放了一条伪装自杀的纸条,毅然离去,来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尽屈辱,历尽艰辛。他化名为牛虻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冷酷、老练的人了。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却因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犹豫没有开枪而被捕。生父的劝降没能打动牛虻,牛虻也没能说动蒙泰里尼加入他们的组织。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儿子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上了字,牛虻从容就义,倒在枪下。

蒙泰里尼是一个对徒们来说算得上仁慈的红衣主教,他对亚瑟的感情也有着浓浓的父爱。13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可是父子两人都有着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对他来说,上帝是创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灵,是上帝让亚瑟没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还给了他……他无法舍弃他心中的上帝,又无法将他的爱分出一半来给儿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当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与儿子之间作出了选择时,他觉得以血赎罪的事应该在儿子身上实现;当儿子再也醒不过来的时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选择,因思念儿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来,他一时间作出的选择是对的,可等心爱的儿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时,他又无比悲伤,他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儿子对他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也爱着儿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剧是因为当时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就上演了。

有人曾说:“选择就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一种选择,必须以放弃和推动某种事物为前提,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说的不也是这么一种道理吗?选择是多么的重要,它关系着未来事物的发展。我们无法后悔自己的选择,更无法改变当初的选择。面对着一道道人生中数不尽的选择题,如果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误了大事,酿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以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 去留随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这才是人生的彻悟境界。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3

今天,我读了《卧薪尝胆》这篇文章。里面的一些事情,一些人物,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卧薪尝胆》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春秋时期,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战争。越国被吴国打败,越国勾践被夫差俘虏。后来,吴王夫差释放了勾践,让他回到了越国国都。越王勾践回到越国国都后,时时刻刻都想着怎样复国,每天都在思索着,还把一个苦胆挂在座位上面,每天坐下休息、躺下睡觉之前,都要仰起头尝尝苦胆的滋味,吃饭喝水之前也要先尝尝苦胆。他常常对自己说:“你忘了自己在会稽山上所受的耻辱了吗?”他亲自到田间种地,他的夫人穿自己织的布做成的衣服。他吃的每顿饭里几乎没有肉菜,穿的衣服没有鲜艳的颜色,和百姓们一同劳苦工作。就这样勾践与民同甘共苦,经过十年发展生产,积聚力量,又经过十年练兵,终于打败夫差,灭掉了吴国。

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勾践在吴国当了三年的奴仆,受尽了屈辱,吃尽了苦头,在条件极其艰苦的情况下,他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信念——重振越国,灭掉吴国,找回失去的尊严。他在麻痹了吴王被放回越国后,安抚百姓,操练,吃饭前品尝苦胆,晚上就睡在柴草上,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曾经的屈辱和复兴越国的雄心。他身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能够这样做,真是难能可贵。经过自己的顽强毅力,勾践终于打败吴国。勾践这种坚强的意志和坚持不懈、奋发图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失败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敢于面对,敢于重头再来。无论何时失败对于我们都是悲伤的、沉痛的。在沉痛之中,勾践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心怀大志,暗自充实自己锻炼自己,不断让自己更强大,要懂得,自卑是超越的原动力,要把一次次的失败与打击转化为动力,然后等待机会,等待重新破土的日子。

在人生中,“失败是成功之母”要想让自己比别人成功,就要懂得在挫败中反省自己。跌倒不可怕,重新振作,卧薪尝胆,给自己从头再来的机会。我们坚信,笑到最后的才是真正的胜者!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4

《呐喊》的作者是鲁迅先生,众所周知,我们国中生有三怕: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今天我就要告诉大家其实周树人并没有那么可怕。本来,鲁迅先生是学医的,但后来鲁迅先生发现医术并不能医治好中国人那颗愚昧的心,鲁迅先生决定弃医从文。

他的《呐喊》被誉为“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之首,《呐喊》一个激流中国的深刻写照,《呐喊》一部洞察国民性的文学经典。在这本书中,鲁迅先生用最细微的情感与最震撼的现实,刻画出了许多人物。

这本书,没有像武侠小说那样惊险刺激的场景,没有像浪漫小说那样温馨唯美的画面。但是这本书中,有“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的环境;有“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的担心;有在《创作杂谈》中宁可将小说的材料缩成速写,而绝不将速写材料拉成小说的意志;有费尽心思,找来“人血馒头”只为了救孩子的老栓夫妻;有为了赚钱而不惜出卖自己道德的刽子手;有先后失去了丈夫和儿子,最后惨死街头的祥林嫂;有虚伪而又可怜的阿Q;有因为“我”的身份,而叫我“老爷”的童年伙伴闰土;还有许多许多我不忍心说出口的人与事…

或许有些同学并不认为《呐喊》是激励我们勇敢前进的经典。确实,《呐喊》中有许多生难字、句和段,但其实正是这些东西,才是吸引我们的东西。像在《狂人日记》中的“海乙那”;《孔乙己》中的“服辩”;《药》中的“刽子手”;《明天》中的“火克金”、“大悲咒”;《祝福》中的“无常”等等…当我们在查找这些字词的时候,我们并不是在浪费时间,而是真正的陶冶情操…

同学们,不要认为《呐喊》真的是一本魔咒,事实上:鲁迅先生,他用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他的文字无论拿到哪个时代,都是激励这个时代的人勇敢前进的经典。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5

很久以前就听说过百年孤独这部名著,直到最近才把这本书看完。说实话,第一次看的时候我并没有看懂,因为这是一部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的巨著,而《百年孤独》的另一大魅力就是书中有大量的神话故事,民间传说,宗教典故,而作者所用的叙述手法更是让人又爱又恨。对于我来说,这种独具特色的写作手法让我一方面既迷恋,但同时给我理解文章带来一定的难度。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写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坎坷经历,特别的是,这个家族的每个人的经历都是那样的充满神话色彩,无论是从第一代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还是第七代的奥雷利亚诺,抑或是文中出现的每一个人,他们的经历是那样的不可思议,以致于有一个作家曾这样评价过,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到让你感到害怕。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乌尔苏拉,她是那样的充满活力与激情,在那样一个不正常的大家庭里,在经历种种不幸与变革下,在她慢慢变老后,她还能把每件事都安排得妥妥当当,她离去后的这个家庭,在我看来已经是个空巢,没有了核心,可惜她离开人世的方式让我的心中始终留下一个结,那种方式远远超出我的想象,或许这又是作者的特色吧。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6

寒假里,我读了几本课外书,其中有一本名叫《神笔马良》的书我特别喜欢,读过之后,有以下几点感触:

第一,马良非常地热爱艺术。

他很喜欢画画,因为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生活贫困,以打柴、割草为生,连一支画画的笔都买不起,可是这丝毫不减他画画的兴趣和决心,没有笔就用树枝来代替,他照样画得画栩栩如生,象模象样,他在地上画一只兔子,天空就有老鹰在打转,他在山上画一只熊,吓得牛群再也不敢上山吃草。

第二,马良心地善良,乐以助人。

有一天,一个白胡须的老人得知马良喜欢画画,就送给了他一支笔,这笔可神啦!画出来的东西居然可以变活,马良就用这支神笔专门为穷人画画,穷人需要什么,就帮他们画什么,大大地改善了穷人的生活,他还给孩子们画文房四宝,好让他们可以读书写字。

第三,马良是非分明,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有人在野外抓来一只花豹,要马良帮他画一个大笼子,马良说应该让花豹自由地生活在大山里,不应该将它关起来,我坚决不画笼子,我只画那些穷人所需要的东西。

第四,马良充满智慧,很有正义感,不怕与恶势力做斗争。

有一个财迷心巧的皇帝把马良抓来,要他画聚宝盆,摇钱树,或者金山银山,好让自己有更多的财产,马良得知皇帝完全不管百姓急苦,又贪财,于是决定给皇帝一个深痛的教训,他拿起神笔在墙上画了一片海,在海上画了一座巨大的金山,然后又画了一条大船,皇帝看了高兴极了,带着侍从迫不及待地上了船要去搬运金子,马良开始画风了,他不停地画呀画,画呀画,风越来越大,越来越猛了,猛兽般的巨浪向船用力地冲击,最后把船掀翻了,船上所有的人都被卷入大海,全都被淹死了,海面上什么也看不到了。

后来,马良又回到了穷人的队伍中,继续为他们画画。

马良的故事真感人,他对艺术的追求,乐以助人的品德和充满正义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7

“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新建的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烘成桃花色的薄云。”最初接触《边城》就是从这句话开始的,那是高中课本里的选段。一开始就被作者那高超的写景技巧所吸引了。“空气里有泥土的气味,有甲虫的气味”“甲虫的气味”这么微妙的的东西都能进入作者的视野,可见作者的确是写景的圣手。怀着强烈的好奇心,第一次读了《边城》。

《边城》一般的语言讲述了川湘交界处一个名为茶峒的小山城里的故事。小说最吸引人的不是其情节,而是作者用吊脚楼、虎耳草、白塔、竹林、渡船所搭建起的一个世外桃源般的世界。在这里没有你死我活、尔虞我诈,没有封建礼教、政治压迫,完全处于无政府状态。这里的人们也都保留着人性中最原始、最本真的一面:纯洁无暇,纤尘不染。一套固有的习惯支配着人们行事,完全做到了孔子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在这里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我间和谐一致亲密无间,处于一体化状态。人们都如同老船夫那样“他从不思索他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很忠实地活下去。代替了天,在太阳升起的时候感到生活的力量”

整个茶峒地区的社会环境如平静清澈的一池秋水,无波无澜、无沟无陵、无杂质无异味,俨然一个天人合一,物我两忘的世界。如今所提倡的和谐社会,大抵也不过如此吧。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名叫翠翠的17岁的女孩子与团总顺顺的儿子傩送之间的爱情悲剧。读完小说,给人感性层面的的感觉就是小说至始至终都充满了淡淡的忧伤,给人一种忧伤的唯美。作者用平淡的笔触讲述着故事,没有海誓山盟、信誓旦旦。就如同一个老妪絮絮的讲述着一个美丽的童话。这个童话里没有大快乐,没有大悲伤,没有澎湃的激情,没有坚定的信念,没有顽强的追求,没有执着的坚持,有的只是日复一日平淡而闲适的生活,一切都显得平和冲淡。甚至读完小说都对翠翠的行为感到惊讶:恋人的生离只是在心中漾起几缕涟漪,亲属的死别不过是哭泣一阵。这对于一般人来说都是难以理解的,但在小说整体风格的陪衬下却显得十分协调。我想这大概是由于沈从文先生不愿破坏边城在世人心中宁静和谐的美好印象而有意为之吧!试想,宁静的边城突然来一下撕心裂肺、哭天抢地,多杀风景。这样,翠翠本该有的更加激烈的情绪被“和谐”掉,也就不足为怪了。这也不得不佩服沈从文先生的高超的艺术处理手段。

这就是初读《边城》时的一些想法。如今再读,也有了一些不一样的看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