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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精选12篇)

关于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关于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精选12篇)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的,最后逼得儿媳妇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关于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2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关于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3

读完《金锁记》后,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同情感。这既是对曹七巧的人生悲剧的同情又是对被曹七巧伤害国的人的同情。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形成这种畸形性格有时也是难以避免的。在我看来,曹七巧形成如此畸形心理,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她个人的欲求无法得到满足,因此才企图以这种果为因向社会,向周围的人报复!而她说所想要得到满足的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亲情、爱情和友情罢了。

亲情,对她来说是个熟悉又陌生的名词,她不愿看透却早已看透。她曾是那麻油铺子里掌权的姑娘,生活的自由自在,甚至还带着些许天真烂漫的纯真。自哥嫂将她嫁进姜家以换取金钱财富的时候,她才明白原来这么珍贵的亲情也可以用来进行买卖交易的。而每次哥嫂来访时,目的也并不在于探望她,只是图她的钱,盘算着贪点小利。于是她彻底不相信亲情了,她觉得世间的冷暖都无关痛痒了。她认为自己在姜公馆里受苦受委屈却不能得到亲人的一丝安慰,反而还要受他们的气,给他们自己辛苦攒起来的钱,心理极其愤恨,极其不平衡。而在后来,儿女们对她的反抗也使她的心更加凉了。

爱情,她也只能默默地在心里幻想。她被迫嫁给二爷这个身心俱残的人,整日衣不解带地照顾他。可是作为一个女人,她渴求性欲,渴求一个正常人的男欢女爱。然而残废的二爷却始终满足不了她,这使她急于在其他人身上寻找她心目中的爱情。于是,她对季泽哭泣,对季泽萌生了情愫!季泽虽然荒.唐去逛窑子,但他也是有原则的一个人,他毕竟还是顾忌着伦理道德,懂得避讳的,再乱来他也不会把目标往家里定。这样,她的爱情又一次的希望渺茫了。她的失望使她在季泽登门表白时亲手彻底毁掉了她的爱情梦。七巧急待爱情却始终缺失,她无法体验被爱、被呵护的幸福感,她的不满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心理扭曲、心理变态,以致后来她亲手毁灭儿女的爱情和幸福!

友情,她奢求不来。她是个有自知之名的女人,知道自己出身卑微,和大奶奶、三奶奶的大家闺秀的身份截然不同,她也深知自己能够嫁进姜家的缘由。在姜家大院里,她没有地位,甚至连底下的丫鬟也看不起她。尽管如此,她依然希望和大家和谐共处,和大家相亲相爱。她总是没话找话,找新来不久的三奶奶聊天、讨好季泽等,可是大家都不领情。正因为如此,她本就寂寞孤单的心更加的冰凉,这无疑于雪上加霜。感觉不到世间温暖的七巧渐渐地变得冷酷无情,开始报复周围得罪过她的人,企图以这种方式来提醒人们她的存在。

此外,环境的变化也可以作为她心里畸形的另一个原因。顿时将一个单纯地卖麻油姑娘置于一个争权夺利、互相倾轧的大家族之中,逼迫着她不得不适应这样的生活。为了生存,她学会了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欲望的增长,贪婪的快感也暗暗地推进了她心里畸形的进程!

在封建社会里,女人是悲哀的;在象征权利的大家族制度中,女人是悲哀的;然而不能自己、不被周围理解和认同的女人更悲哀!

关于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4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张爱玲,她创造一个奇异的末世世界,里面有关于家族与民族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是错综复杂不讲理的过去。家传的首饰,出嫁时的花袄,言说是沧海桑田,浮生若梦的历史谶语;有阴阳交界的过缘上,感受着历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凉,嘘眯着眼睛看阳光,却走不进这光芒里去。华丽而苍凉的感觉,华丽而衰败的布景,这是挽歌里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脱不了凋谢的命运,花开了,花落了,不过是一次又一次重复的轮回,不同的人迈着一样的步子,一样一样的。许多人就这么站在幸福的门外,进不来,或许根本就没人进去过。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城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然而这样只能让自己更远离快乐,远离幸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快乐,快乐是打开幸福城门的钥匙。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别人拿到的,却忘记的自己的钥匙就在脚下,别人拿到的只是自己的。

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 像七巧。可怜得没人可怜。当所有的人夹着尾巴指责一个人的时候,我都想帮她说句话。所有的人都攻击一个人把所有的罪恶符号标给一个人的时候,我看着听着都不自在。我想说谁都不是当事人,任何人都没有抨击指责别人的权利,许多难言的苦衷他人都不会真正的懂得,就像自己也经常埋怨没人理解自己一样。

七巧,快乐的长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着泪像枯枝一样的折断离去,不知道有没有打动恨透她的人。然后女儿长安又嫁了个不爱的人。我想故事又可以像花一样的轮回了,不知道循环多少次,循环多少次才可以结束。挣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这个样子吗?

如果说现实和虚幻有一条界限的话,那么人总是生活在现实的这一边,而将自己的所有梦想寄托在虚幻的另一边,当现实的破碎带走了虚幻,一个人的痛苦就开始了,像刺破的伤口,从伤口一直绵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丢了半条命。”也许是因为儒家思想在历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个烙印,在中国文学中,血缘亲情成为了一种歌颂不尽的咏叹调,父慈母爱,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很少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然而,文学长期以来所建构的美好亲情却在张爱玲荒凉的笔下轰然倒塌。亲子关系被还原为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仍然逃脱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虚伪、冷酷———这是张爱玲对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独特理解。

《金锁记》中,正值青春年华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钱”的哥哥卖给官宦家的残废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后,没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权带给他们的荣耀,惟一能记载他们辉煌的只剩下钱,七巧在姜家独打天下,深深体会到金钱的至关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与“正室奶奶”的虚名又从两个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钱欲,于是她的人格开始扭曲。

七巧一辈子想的是钱,念的是钱,为了钱,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种.种磨难。当一切幻想都只能仅仅集中到“金钱”上时,金钱欲就成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牺牲换来了一笔金钱,她要完全占有它们,容不得别人的窥视,包括自己的子女。为此,她从中作梗,毁掉了儿子和女儿的婚姻,也毁掉了她们的幸福。

在这篇荒凉的小说世界里,张爱玲向我们展示了令人心颤的金钱利剑斩断血缘亲情的魔力。我们已经习惯于理解亲情中不掺杂任何成分的纯洁性,习惯于理解父母与子女间崇高的牺牲精神,从未想过这一观念的认定是来自于普遍的现实还是来自于人们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于现实中的一部分人之中,进而成为人们共同的理想。

总而言之,张爱玲是文艺园地里一棵枝繁顺茂,摇曳多姿的树,她把枝叶大大地撑开,尽力伸向不可知的远方.也许这是因为时代造就人吧,张爱玲和她笔下的人物都处于一个不平静的时代与生活之中,旧时代在崩溃,旧家庭在瓦解,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经济处于困顿中,至少没有了先前的肆意,于是血缘亲情才丧失了它应有的纯洁性。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们很多人生意义上的深层次思考。

关于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5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关于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6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关于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7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有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的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

这个小女孩叫爱丽丝,她天真活泼,充满奇好心,她明辨是非,富有同情心。在爱丽丝的世界里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变大变小的身子、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记名字的树林------这一切就是孩子的一个五彩的梦,是我们向往的童话世界,也是这部童话故事在历经一百多年后,依然在儿童文学中大放异彩的原因。

那些清新的文字就是这样伴着风的吹拂、星星的闪烁、云的翻滚进入你的大脑,不知不觉中有淡淡的草香在阅读中弥散开来。我们可以到爱丽丝在梦境中去历险,帽匠和七日兔不停止的茶会,以及作者在童话中含蓄地表达了对社会的遣责和讽刺。带着梦的味道,去感受这奇幻的旅程,在娓娓而谈的过程中找回那种纯真的天性,他所蕴含在作品中的真挚的情感远远超过了高超的写作技巧本身。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字里行间总渗透着一种着爱的童话性暗示——一个童年的梦。在《夏日之梦》里,我们可以被这样的画面而深深感动:爱丽丝醒来了,带着姐姐畅游了那梦境,尽管她知道这只是重温一个旧梦,而一切仍会返回单调枯燥的现实。野草只是被风吹响,芦苇的摆动带起了池水的波纹,王后的尖叫就是牧童的吆喝。而不由自主地被这个梦所感动。我相信只有孩子般纯真的心才可以有这么大的魔力让我们回味无穷,这些美妙细腻的诉说了纯真之美,这颗孩子的心啊!若不是饱含了诗人的特质和对生活的热爱,会写下这样优美的篇章吗?

梦境也已经结束,一切都已过去,一切都成为回忆,岁月悄悄流逝。可当我们回忆起童年的时候,会不会想到过奇幻之旅,那梦境中的幸福时光?

关于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8

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字字不漏,把书里的每一个感情都尽可能的看清楚。而我,始终不够深沉,只能通过眼泪来宣泄我的共鸣,以及对命运的感慨。

看到最后,我深深佩服于福贵对待生命的态度。没有看过过程,就不会懂他经历了什么。

在书的中间部分,我为每一个淳朴、善良生命不应该地离去伤心抽噎。有庆热情地献血,却被无情地抽死;苦命的凤霞,刚在为她终得嫁一真心之人欣慰、舒心之时,却又不情愿地看着她为新生儿的降临而逝去;最善良的家珍,永远都怀着那最柔软的心,为家人无私地付出,最后,实是被累得死去;中途成为徐家女婿的二喜,一个偏头男人,同是苦命的人,同样也逃不出命运的安排;还有最让人怜爱的苦根,他的死,最是让人痛心的难以接受……

每一个人都是那么鲜活地存在过,他们就想简单地活着,他们其实早参透了人生最基本而又最深刻的哲理。他们勤劳能干,为了活下去坚强地支撑着。即使贫穷,即使病痛,他们也从未有过放弃生命的念头。

看过《活着》,就等于经历了好几场人生的急剧悲痛。每一场,都是常人难以忍受的。亲身跨越痛苦,无疑是艰难的。但是,跨越了,也就解脱了。而最虐人的,其实是那一直驻足在旁的作为旁观者的痛苦。是的,我说的就是福生。我甚至无法想象他最后怎么还能和他那命名为“福生”的老牛谈起有庆、二喜、家珍、凤霞以及苦根。他的“玩笑”,在我看来,无疑是一次又一次地揭开那足以让人血流不止的疮疤。可是,他确实这么做了,并且笑声实为爽朗。以往的苦痛与现在简单的豁朗对比,再看看每一个真实却又已去的人,或许,这就是《活着》的寓意所在吧。

回到我的现实,分明觉得我确实离他们好远,可是,那些人物着实给予了我前所未有的共鸣。当我看到凤霞被送走时,看到福生背着有庆的尸体在夜里泣不成声时,看到二喜死前发出所有气力呼喊自己儿子名字时,看到苦根因为平时难得吃豆子而撑死时……其实还有许多我说不完的情景让我哭到沙哑。仿佛我就在书中,我就是福生,我就目睹着这一切悲剧的发生。福生哭过的地方,我哭了;他没有流泪的地方,我也哽咽了。我没有他那么坚强,但是,我是那么真切的体会到他的悲伤。

这本书的主题,不是要我们体味人间悲苦,而是从作者的字里行间看到“活着”。无论如何,活着便就成就了一切。活着,着实需要勇气和毅力,需要懂得顺其自然,继续下去。人生,不是一场童话,它现实地让我们经历种种的喜怒哀乐,甚至于只有悲愤和哀怒。但是,只要活着。活着,我们就应如期地睁开眼去迎接朝阳;活着,我们就应顺应地呼吸空气中的每一方氧气。只要活着,就不要放弃自己。

关于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9

《圣经》中,有着多许许多多的小篇故事,几乎每一个故事都讲着上帝耶和华和以色列人的事。以色列人对他崇拜和信奉,他就使以色列人发展壮大,并在当中寻找着一个又一个的先知引导人们。然而也经常有以色列人背叛耶和华而受到耶和华的惩罚,被其他的民族奴役,遭受灾害等。这当中有民族之间的争夺领土之战,有兄弟之间为了权利而互相残杀,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约瑟与他的兄弟的故事,约瑟的兄弟们对约瑟的嫉妒与残害,让我感受到了嫉妒的可怕和人性当中凶残的一面,亲兄弟之间的感情在他们那里还是没有经受住考验。还有其他的一些斗争是因为信奉而产生的,有些争斗在现在看来是很不明智的举动。其实就是因为也是信奉的缘故。亚博拉罕的故事就是很好的例子,亚伯拉罕差点因为耶和华的考验,去杀害自己最疼爱的孩子。虽然从信奉耶和华的角度看来,他是个对耶和华所说的话虔诚不已的人,依照着他的指示行事,认为耶和华讲的话是对的。我认为站在他信奉这个基准点上是没错的,因为一个信奉者本来就该对自己的神虔诚,若对自己的认定的神不虔诚,那可能是一种的背叛。但是从亲情、道德和人性的角度看来,这样未免太愚蠢了,怎么会因为自己的信奉杀死自己的小孩子呢?小孩并没犯什么错,这样的做法只是让小孩成为无辜的牺牲者。总之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来都有它的好与坏,所以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应该过度偏激,不应该太盲目了,无论是信奉什么宗教还是不信奉,都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不能失去自我,失去人生中的原则。盲目的信奉并不能解决问题,这样只会让矛盾更加尖锐,最后导致问题的爆发,引起一系列的争端,斗争也就在所难免了,这样人们又会陷入灾难之中。所以不要过度的盲从去做一件事,应该要去选择一个比较折衷的看法,也要去听一些自己内心最深层的心,不要过度的去信奉而造成不好的盲从。

在那么多的故事中,我认为最具有神秘色彩的应该是关于摩西的神奇故事了,摩西在耶和华的指引下带领以色列人逃离埃及,逃出被奴役的命运的过程中,当他们来到红海前时,摩西的一声令下,红海就自己分开了,摩西带领着大家顺利的度过红海,在现实中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也只能在那些“神仙鬼怪”的故事中实现而已。也正是这样的神奇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而摩西最后的死亡,在圣经中也带着神秘之感,通过摩西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得出,在圣经故事中,充满了神秘的色彩。也正是这些个神秘色彩是人们对“神”的信奉更加虔诚。上帝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影响着他们的决策,更影响着他们的生活。

他们所信奉的上帝耶和华无所不知,智慧如同其能量一般无可限量。上帝可以决定他们的生活模式,甚至于决定他们的任何事情。如果今天上帝的思想跟他们有所冲突的话,他们一定是听从上帝的命令。他们会让他们的先知智者去和上帝交流,上帝也会主动找先知告诉他的想法,以让人们跟随他。信徒们以上帝的要求为优先,他们不会用自己的思想去思考判断一件事情,就算上帝的命令是错的,他们也会无条件的去服从。他们是完完全全的忠于上帝,对上帝不会有丝毫的怀疑。所以我觉得他们完全是替耶和华生活,完全的服从一个他们心中的“神”。他们过度的信奉以致于会因为一点点小事情而引起杀机,亲人之间的互相残害是最好的例子。该隐跟埃布尔间的兄弟相残,而起因则是,人们之间的忌妒所引起的。其主要的忌妒之心,跟耶和华有关,因为耶和华的观点上,较为赞许埃布尔的关系,所以引起的杀机,但是这边我想要说的不是兄弟之间的相残,而是耶和华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影响着他们的日常生活,连这种小事都可以引起他们之间的相残。我们可以认真的思考一下如果今天有着更为重大的事件的话,他们是不是连迫害全人类的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呢?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件事情上认识到这样毫无自己的见解跟观点,只是活在别人的赞许认同之下的人,可说是十分的愚蠢和可悲的。从中我们要吸取教训,想一下我们的生活有没有这样类似的事情,以此警戒自己。尤其是我们现在的大学生要学会思考衡量一下我们的生活和价值所在,在别人的赞许中更加发奋向上,要多和其他人交流,了解更多的不同的观点,从中吸取有益的内容。

关于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0

有一位作家曾说过,人生来就是孤独的。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一位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他的《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发生的大大小小,平凡但足以震撼人心的故事。“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这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所说的。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这句话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读这本书,整个人似乎都被孤独感给包围着。全书的主题是孤独,孤独的对应是爱。但是在这部小说中都没有类似的描写,书中的主人公或者是在逃避爱,或者是被命运捉弄而没有能够得到爱。书中描写的最突出的就是不同人物的命运。不同的性格对应着不同的命运。他们都逃不了命运的安排。连同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马贡多的文明也随之消失了。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孤独是需要摒弃的。人与人之间少了猜忌,少了勾心斗角,多了信任多了友善,自然孤独会被驱逐一边。也不至于出现书中的最后一个场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也不会出现清zf闭关锁国遭受的灭顶之灾。也不会出现左倾右倾内战。

拉丁美洲,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的地方。与历史一般的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故事的内容。我还没有真正看明白这本书。等几年后我在重新去看这本书,收获到的或许不仅仅是这些浮于表面的东西了吧。

关于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1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我们要做一名出色的教师就要顺应时代的发展通过各种的渠道来充实自己,而读书是最好的方法之一。本学期,我按照自己的读书计划,认真阅读了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和李镇西的《做最好的老师》两本书,收获很大。

读书让我明白了那些特别的孩子正是通过犯各种各样的错误来学习正确的。我们永远都不要绝望,只要我们充满期待,他们或许很有希望。要用爱心去开启学生心灵的窗户,走进学生的心灵世界,成为他们的良师益友。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呢,我总结了以下几点:

一、培养学生的自信心,使其迸发希望之火。

自信对一个人一生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是在智力、体力还是在做事的能力上,自信心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青少年时期,一个人如果缺乏自信心,就会缺乏探索事物的主动性、积极性,其能力就会受到限制,就会觉得生活暗淡无光。

二、赏识学生的优点,尊重他们,激励他们全面发展。

作为教师要尊重每一个学生,尊重他们的人格,尊重他们的自尊心,尤其是后进生更是如此,他们希望用脆弱的自尊来保护自己。我们要发自内心地尊重他们,不要伤害后进生。著名教苏霍姆林斯基说过:自尊心是一种非常脆弱的东西,对待它要极为小心,要小心得像对待玫瑰花上颤动欲坠的露珠。教育成功的秘密在于尊重学生,只有尊重学生的人格,顾及学生的自尊心,学生才能信任老师。

三、教师要付出爱心,感化学生受伤心灵。

对于那些学习差、纪律松懈、思想落后的学生教师没有歧视他们,而给予更多的爱。使他们时刻感到集体的温暖,老师的关怀,消除失落感,使他们充满信心、满怀激情,奋发向上,而不是讽刺挖苦,使其萎靡不振。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用无私的爱心温暖冰冻的心灵,会让他们实现自身的价值。

读书让我们不断增长职业智慧,让我们的教学闪耀着睿智的光彩,充满着创造的快乐。一个精神富裕、专业化程度高的老师,他能以自己特殊的职业眼光,掏出课程的引人入胜之处,以最简洁的线条,拉动最丰富的信息,以最轻松的方式,让学生得到最有分量的收获;能从最接近学生现在的起点,带领他们走到离自己最远的终点;能最大程度地闲下来,而学生最大程度地忙起来;能最大限度地要求每一个学生,也最大限度地尊重每一个学生;他不仅能让学生学懂、学透知识,而且能把教学过程变成一种富有亲和力的情感体验过程,和学生一起沉浸于其中,热爱于其中,出神入化地与学生一起创造于其中,并使学生的心灵飞翔起来;他有强烈的课程开发意识,不仅关注“跑道”的设置,而更关注学生跑的过程,他能让生活成为一种教育,把教育变成一种生活。

读书让我勇于和善于对自己的教育教学作出严格的反省和内省,既要不惮于正视自己之短,努力探究补救途径,更要擅于总结自己的或同行的成功经验,从中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精华,为理论的突破夯实根基。愚人不才,笨鸟先飞,我愿把追求完美的教学艺术作为一种人生目标,把自己生命的浪花融入祖国的教育教学改革的大潮之中。

读书,使我对工作、对生活都充满了自信,使我在工作中游刃有余,始终充满激情。一位教育家说过,教师的定律,一言以蔽之,就是你一旦今日停止成长,明日你就将停止教学。身为教师,必须成为学习者。“做一辈子教师”必须“一辈子学做教师”。每天读书一小时,我还要持之以恒,相信它会为我带来丰盈的人生!

关于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2

第一次读张爱玲的书。读起来确实有种引人入胜的感觉,今天半天之内就读了全书的一半。这文字有种说不出的魅力,足够诱人。不过,读到结局,弱弱地有些失望——感觉张爱玲这样的女子,她怎么可能写出喜剧呢?虽然这在很多人看来已经是个悖论了——很多人都不会认为这是喜剧——张爱玲啊。。

《半生缘》把张爱玲那种精妙绝伦,回味无穷的语言表露无疑,就像一窗精巧细致的窗棂格纹,少了每一格都不成,只是放在眼里便透着美,但到底美在哪里却又一时道不明。洗尽铅华、略带伤感的笔调,正好用来缓缓叙述这一段漫长的不了情。曼帧与世钧注定的情深缘浅,世钧与翠芝两个不相爱的人结了婚。叔惠去了后方,翠芝对叔惠的情深几许,却是“汉之广矣,谁可泳之?”曼帧怀着自杀般的心情嫁了祝鸿才……流年似水滔滔逝去,那些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慢慢淡去;那些曾经撕心裂肺的痛,已然远去;而那些曾经摧肝裂胆的恨,也变得轻如飞絮……

不禁感叹,时间,真可怕!没有谁离不了谁,曾经的海誓山盟最后不也归于平淡了吗?一切都是浮云,一切都是浮云!

只是,爱情的死亡在于什么?在于误会!!世钧和曼帧,多么纯粹、多么真挚的爱,却因种种误会被生生地扼杀,徒留终身遗憾!是怪当时的社会环境吗?不是!怪他们自己不敢坚信,坚信爱的伟大力量!

如果那时就有《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这本书就好了,他们这种文化人应该看看这本书,就不会轻易的产生那么多误会,让反对他们的爱的人有机可乘,留下那无可挽回的遗憾。所以,吸取经验教训,必然要送冉冉一本!

其实他等同于已经说了。她也已经听见了。她脸上完全是静止的,但是他看得出来她是非常快乐。这世界上忽然照耀着一种光,一切都可以看得特别清晰,确切。他有生以来从来没有像这样觉得心地清楚,好像考试的时候,坐下来一看题目,答案全市他知道的,心里是那样的兴奋,而又感到一种异样的平静。

曼帧想到:“这次和世钧冲突起来,起因虽然是为了姐姐,其实还是因为他的态度不大好,近来总觉得两个人思想上有些距离。所以姐姐就是死了,问题也还是不能解决的。”她反复地告诉自己,姐姐死了也没用,自己就又对反对自己有一点疑惑,是不是还是有一点盼望她死呢?曼帧立刻觉得她这种意念是犯罪的,她惭愧极了。

春天,虹桥路祝家那一课紫荆花也开花了,紫郁郁的开了一树的小红花。有一只鸟立在曼帧的窗台上跳跳纵纵,房间里面寂静得异样,它以为房间里没有人,竟飞进来了,扑啦扑啦乱飞乱撞,曼帧似乎对它也不怎样注意。她坐在一张椅子上。她的病已经好了,但是她发现她有孕了。她现在总是这样呆呆的,人整个有点麻木。坐在那里,太阳晒在脚背上,很是温暖,像是一只黄猫咕噜咕噜伏在她脚上。她因为和这世界完全隔离了,所以连这阳光照在身上都觉得有了一种异样的亲切的意味。

今天这雨是突然之间下起来的,慕瑾出去的时候未见得带着雨衣,一定是他太太把雨衣带到饭馆子里去的。他们当然是感情非常好,这在慕瑾说话的口吻中也可以听得出来。

那么世钧呢,他的婚后生活是不是也一样的美满?许久没有想起他来了。她自己以为她的痛苦久已钝化了。但是那痛苦似乎是她身体里面唯一的有生命力的东西,永远是新鲜强烈的,一发作起来就不给她片刻的休息。

她挂上电话,就拨了世钧的号码。若在前几年,这简直是不能想象的事,但是她现在的心情很明朗,和从前大不相同了,自从离婚以后,就仿佛心理上渐渐地健康起来。她现在想起世钧,也觉得时间已经冲淡了一切,至多不过有些惆怅就是了。但是一面拨着电话号码,心里可就突突地跳了起来。其实很可不必这样,即使是世钧自己来听,也无所谓。——

曼帧站在房门口,也呆住了,她大概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世钧。满地的斜阳,那阳光从竹帘子里面晒进来,风吹着帘子,地板上一条条金黄色老虎纹似的日影便晃晃悠悠的,晃的人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