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范文帮

位置:首页 > 文秘 > 规章制度

学生阅览室制度(精选6篇)

学生阅览室制度 篇1

团西二小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学生阅览室制度(精选6篇)

一、严格遵守考勤纪律,不得随意离岗、调岗,有特殊情况,阅览室管理员应向技装中心主任请示解决。

二、注意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利用非上课、非开放时间进行对阅览室设备认真清点、检查及维护,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妥善保管。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上报技装中心主任加以解决。

三、经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对读者反映的.机器问题应及时处理或上报,并做好记录。对违纪读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不得争吵;对利用设备和资源从事非法活动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必须及时报告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四、做好计算机应用和资料检索的指导工作,引导读者建立良好的上机阅览习惯,不浏览不良网页。

五、注意用电安全:送电时,先总闸后分闸逐步加荷,断电时先分闸后总闸,逐渐减荷,遇停电应立即断开总闸,再断开分闸,以防止送电时跳闸,烧坏供电开关;使用空调时应先打开风机,关闭窗户,然后启动制冷设备,注意节约用电。

六、注意机房卫生,每周二指导学生搞好大扫除,平时监督学生不得将食物带进机房。

七、做好本阅览室的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维护机房的安全,在机房内严禁使用电炉,不得将易燃、易爆品带入机房。

八、做好上机考试的相关工作以及中心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学生阅览室制度 篇2

华晶学校学生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室内书刊一律在室内阅览,不得带到室外。在阅览时不得在书刊上乱写乱画,更不准剪裁,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

二、借阅要按规定,每人每次只准借阅一本,借时要持借书证借阅,阅后及时送还。

三、爱护公共财物,室内桌凳不乱拉乱接,损坏要按规定赔偿。

四、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纸屑等。

五、室内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不随意打闹。

学生阅览室制度 篇3

南江国小图书室、阅览室书刊赔偿制度

图书、报刊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研究的必备物资,是学校的财产,广大师生应珍惜爱护,妥善保管,注意不要污损,也不要在书刊上圈点涂画,如有遗失、撕毁,严重污损等情况发生,应赔偿相同版本书刊或赔偿现金。

一、轻度损坏的书刊(修复后不影响书刊阅读)按原价30%赔偿,并由借书者负责修复。如发现是故意造成的,则加重处罚。

二、一九九九年以前出版书刊,如严重损坏(影响书刊内容阅读“下同”)或遗失,按书刊原价的2~3倍赔偿;复本少、使用价值较大、及不易购买或孤本书刊按书刊原价的5~10倍赔偿。

三、二〇〇〇年以后出版书刊,如严重损坏或遗失,按书刊原价赔偿;复本少、使用价值较大、及不易购买或孤本书刊按书刊原价的2~3倍赔偿。

四、严重损坏或遗失的'成套图书(影响全套图书阅读),无论是严重损坏或遗失一册或多册,均按原全套价格和上述划定的时间段规定的赔偿倍数赔偿。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遗失图书在无损坏的情况下找回,可携书连同赔偿收据,办理还书退款手续。

六、读者借书时,如发现书刊有破损,缺页情况,应当场向管理人员提出,由管理人员加盖检查印章,否则概由借书人负责。

学生阅览室制度 篇4

镇第二国小图书阅览室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图书室、阅览室的规章制度

2、阅览室和书库,要保持整洁,经常开窗通风,梅雨季节后,要进行翻晒,防止书籍遭受虫蠹。

3、做好报刊的验收登记、上架管理工作。

4、做好报刊阅览的管理、服务工作,按时开放阅览室。

5、定期整理报纸杂志,交资料室装订上架。

6、做好阅览人数的统计工作;协助做好报刊的'预订工作。

7、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参考资料的索引工作。

8、及时做好杂志收发、订阅工作及阅报栏的管理工作。

学生阅览室制度 篇5

一、凡本校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或阅览证,方可进入本室阅览。每次限借一本。取书时,须将阅览证或学生证交管理人员验证后,放在原书(刊)所在位置,实行以证代书(刊)。阅毕归还时,取回阅览证或学生证。

二、本室内的'书刊严禁带出室外,学生自己的书刊不得带入室内。

三、提倡文明借阅,读者必须爱护书刊。借阅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破损应及时向管理人才说明。阅读中,不得随意涂抹、折角、圈点、眉批、划线、撕剪。如发现有损毁,应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四、自觉保持室内安静和整洁。不得随意挪动室内设施。看书时不得出声,走动应尽量轻声,阅读使不得互相议论,严禁闲谈逗笑。

五、闭馆前十五分钟停止借阅。

六、读者阅毕离室时,将座椅、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拿、轻放、轻走。

学生阅览室制度 篇6

图书阅览室制度

1、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书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2、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3、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4、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6、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7、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8、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