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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阅览室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中学阅览室管理制度 篇1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中学阅览室管理制度(精选3篇)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要分类在书柜摆放整齐。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反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图书开放时间结束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中学阅览室管理制度 篇2

1、保持整洁、安静,不吵闹,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乱抛果壳纸屑等杂物,不任意移动桌椅。

2、报刊杂志只能存放在本室内,学生需凭借书证借阅,每次限一本,阅后调换并安放原处。

3、爱护书刊,人人有责,如发现污损、剽割、撕毁、偷窃报刊者,给予罚款及处分。

4、在架部分书刊杂志视情况可以外借。

5、管理员要经常检查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如室内器材人为被损,则按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教职工经登记可借阅下架的杂志,如有遗失按该杂志的.全年定价赔款,从工资中扣除,并不得拿取该杂志的余数。

中学阅览室管理制度 篇3

一、阅览室为丰富干部职工业余生活、增长知识之场所,凡来此活动者应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阅览室的管理工作由宣传法制科具体负责。

二、维护公共秩序,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在室内喧哗、打闹、追逐和睡觉。请将手机调至静音,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三、维护环境卫生,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饮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和果品等杂物。

四、爱护公共财物,请勿随意移动室内设施及桌椅,不准用笔、刀等在桌、椅上乱写乱刻,有违反者,一经发现要按价赔偿。

五、阅览室陈列的报刊杂志阅后自觉放回原处,原则上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确需借出者请到宣传法制科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六、借阅杂志图书时要认真填写借阅登记表,并交工作人员核对,每次限借杂志一册或图书一本,杂志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三天,图书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七、对所借阅图书要自觉爱护,不得圈涂、划线、写字、撕页、剪裁、污损或折散;借阅图书要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要按价赔偿。

八、阅览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3:30,下午16: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