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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管理课外读物管理制度(精选5篇)

五项管理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篇1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对孩子的学习成长与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所以学校要求孩子读书要做到: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为了保证学生在热爱读书的氛围下,能够读到有益于孩子增智、健康成长的好书,学校规定学生的课外读物管理制度如下:

五项管理课外读物管理制度(精选5篇)

1.由学校安排相关教师(班主任等)给各位家长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 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同时规定:为了保障学生的课外读物内容健康、思想进步、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不在学校推荐的“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中购买的课外读物不许学生带进校园,也不建议家长在学校推荐的“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外给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未经学校审核的课外读物不准带入校园。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国小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

3.学校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学校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4.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五项管理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篇2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中国小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国小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见学习材料)。特制定如东县实验国小课外读物管理办法。

1.各种书籍、刊物进入校园,须报请校长批准,教学处备案。经学校批准后方能进入校园。

2.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完善校园图书管理制度。对学校图书馆、校园书吧、班级图书角等进行全面清查,如发现问题读物马上清除。学校图书管理员、班主任、校园书吧管理员、班级图书管理员每月对所管理图书进行检查,杜绝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4.学校或老师推荐课外读物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推荐的课外读物要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五项基本标准。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向学生推荐12条负面清单中所列举的问题读物,也不得选用12条负面清单中所列举的问题读物的内容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5.不得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不得规定或推荐学生购买指定课外读物,或在指定书店购买课外读物。推荐书目要向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6.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继续开展“小蜜蜂读书节”获得,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7.利用家长学校进行积极宣传与指导,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8.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五项管理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篇3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中国小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望家长知晓!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要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教育学生禁止阅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办法》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课外读物;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

希望家校合作,让读书成为好的学习习惯;希望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携手共创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五项管理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篇4

根据教育部“五项管理”文件要求,青岛26中认真贯彻落实“五项管理”规定,规范办学行为。聚焦“手机不离手、作业写不完、睡觉睡不够、体质缺锻炼、读物缺指导”等突出问题,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调查研究,精准施策发力,多措并举,着力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强化课外读物进校园程序管理,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力。

一是坚持底线原则。建立和完善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

二是开展特色活动。学校成立读书社团,开展“经典诵读”比赛等活动,提高学生文学素养。建设课间读书角,为学生提供良好阅读条件。更新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推荐给家长,鼓励学生养成亲子阅读习惯。

三是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了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五项管理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篇5

供中国小生阅读的正式岀版物(含数字岀版产品)。学校是进校园课 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要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

1.坚持底线原则,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在课外读物推荐工作上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国小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对于各类进校园课外读物要坚持“凡进必审”“凡荐必审”,建立和完善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机制。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2.加强图书馆服务能级建设,发挥主渠道阵地作用。学校要加快图书馆的完善工作,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多方推荐,提升馆藏图书品质,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加大学校图书馆课程建设力度,定期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等分享交流活动;设置书刊流通点,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提高图书资源利用率。加大图书馆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能级,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3.严格管理进校园课外读物途径,规范进校园渠道。学校要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审核,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 应有相关推荐组室负责人认可,报学校备案。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4.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和落实图书采购的配备机制和采购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釆购流程规范”。为切实保证课外读物推荐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适当增加推荐次数。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指导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 提出评议意见。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