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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规章制度3篇大纲

本文目录2019大学规章制度大学新生宿舍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一.工作职能

大学规章制度3篇大纲

1.安排教室布置会场并做好人员通知及签到工作;

2.做好议记录和工作报告及有会关文件的起草;

3.组织活动时,要做好协会活动纪实;

4.处理协会日常事务并负责人员召集;

5.掌握各部情况,协调各个部门关系,确保各部门正常工作;

6.对每一次活动的所有资料(宣传资料、活动期间的图片、以及活动总结)、

社团历史资料、社团会员名单进行总结归档、分类处理,整理出完整清晰的资料库;

7.活动申请表与活动总结的递交与回收

8.定期向协会负责人汇报工作等。

河南大学自行车协会策划部工作内容与规章制度

一.工作职责

1.制定科学可行的体能训练方案

2.组织协调车协日常的出游活动;

3.大型活动的策划。

注:在组织出游、拉练活动的具体工作内容:

1.活动路线的确定;

2.某些情况下所必须的前期的探路,宿营点选择,景点门票等问题的解决;

3.制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守则;

4.协助各部门安排相应的策划内容。

河南大学自行车协会外宣部工作内容与规章制度

分为对外交流组、网络组、海报组、摄影组。

对外交流组负责社团与校外组织的联系和工作,联络校内其他社团及组织,联络可以一起做有关课题研究的部门,做相关疏通工作以保证活动正常开展,负责联系相关知名人士来我校参与活动,尽可能多的与外界同性质的社团及组织保持密切且良好的关系,扩大我社的联络网。

网络组主要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校内外发布我协会最新动态,以及对每一次宣传的文档进行电子版处理,文档要准确、完整,以备随时调用。

海报组主要负责在每一次的活动前出海报、展板,要求有创新。

摄影组主要负责每次活动的摄影工作,保证每次活动至少有一人进行摄影工作,并及时记录活动全过程,车协集体照片存放车协相册。

各小组之间要有良好的沟通,海报组和专栏组要在每一次宣传之后及时将宣传材料上交给网络组,网络组要及时制成两份电子版,一份自己留下,一份交给办公室。

河南大学自行车协会骑行团工作内容与规章制度

负责出行和拉练的具体事宜以及体能训练。每周应有一次的拉练。可适当组织各种体育娱乐活动(如篮球、足球、自行车比赛等)。维护每次出行队伍的秩序,做好出行的行程安排,确保每个出行人员不被落下,保证每次活动应至少有两人担任前、后旗。

在骑行团下增设一个护理组和一个维修组。

护理组主要负责对活动中受伤人员进行及时处理以及其他普通病症的护理工作,保证每一次活动至少有一人担任队医。

维修组主要负责自行车的修理工作,包括义务修理自行车的活动,和每次拉练活动前的自行车检修工作,在每次活动中至少一人担任修理人员。

重点提出:参加活动人员服从指挥,严禁闯红灯,逆行及随便上快车道。听从指挥,准备随时变换队型(并排问题),保持车距,跟紧其他队员

财务条例(草案)

一、财务

任命和罢免

任命和罢免均由主席决定,在主席产生两周内确定人选。

任命:有责任心且了解协会财务职责、内容的老队员担任。

任期一年,卸任后把所有账目和现金、债务等移交下任。

在有重大渎职、过失等严重危害协会利益的情况下罢免。

职责:

负责协会现金(包括赞助、会费、拨款、偿付等)、债务的处理和使用;账目的保存和记录。

义务:

负责协会现金(包括赞助、会费、拨款、偿付等)、债务的处理和使用以及账目的保存和记录,确保账目的清晰,如实记录。

接受秘书长的审查,并需对支出做出明确解释。

在具体项目负责人预支现金使用时应进行监督和协助。

负责偿付款的追缴。

权力:

在手续不全或不能合理解释现金用途时可拒绝报账,可对现金的使用质询经手人。

在具体项目负责人预支现金使用时可进行监督和协助,并在结算期前结算清楚。

二、报账制度

各部不得在部内设账,所有收入均应上交协会财务。

各部部长有50元以下的审批权。超过50元的支出有会长审核批准。

每月的执委会时报销。

具体活动中预支现金由负责人签写明预支钱数、用途、使用日期和结算日期(一般为活动结束后一周之内),由具有相应审批权的人员签,并在结算期内结算清楚,并交出详细的支出、收入明细表和各项支出的收据或发票。

三、过失偿付

根据理事会《协会财产赔偿参考标准》:

0--100 元 100%

100--200 元 90%

200--500 元 75%

500--800 元 50%

800--1200元 40%

1200--以上 30%

损失实物赔偿一样的物品或折合原价按《协会财产赔偿参考标准》执行。

四、大型活动

必须设财务一名(非暑期的大型活动一般由协会财务兼任),负责各种款项的收缴和支出,并设立账目。同样执行此条例。

大型活动收入的使用:团委支持的费用全部用于暑期活动的前期准备和运作以及协会其他工作的开展;以此活动拉来的赞助根据具体情况,部分返还参加活动的会员。

五、其他

本条例(草案)的解释权在执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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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宿舍管理标准

1、宿舍卫生标准

(1)、床面整洁,床上的被褥等物品叠放整齐划一;

(2)、地面干净,无死角;

(3)、墙面、房门、玻璃等,要保持清洁无尘,无破损;

(4)、保持室内及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5)、保持桌面清洁,不乱刻乱画,上面物品整洁,摆放整齐;

(6)保持楼道公共部分整洁。

2、宿舍安全标准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及高音量放收录机;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4)、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

银行;

(6)、员工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异性;

(8)、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

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3、公司将于每周检查卫生一次

二、 设置及相应职责

1、设置:职工宿舍内设有宿舍舍长两名,男女各一。

2、舍长职责

(1)、定期进行卫生查看;

(2)、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区的值日安排;

(3)、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级汇报宿舍管理情况;

(5)、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对有晚而未归的员工,进行联系,确保安

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损坏情况,及时进行报修;

(7)、及时传达各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8)、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宿舍内一切

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及时全面的向相关领导汇报。

3、员工职责

(1)、积极配合舍长工作,服从舍长安排;

(2)、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3)、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有特殊情况晚归,应及时向舍长说明情况;

(5)、处理好自己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到礼貌、宽容;

(6)、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7)、应保证外地员工优先住宿安排。

三、 宿舍文化建设

1.做人礼貌,讲话文明;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保持卫生整洁,房间无异味;

4.培养容洽、团结的员工关系;

5.房间装饰要美观大方,忌杂乱。

四、 水电费的缴纳

公司共承担水电费100元,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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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本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 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八)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 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

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

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 扣2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六)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 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 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⑥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⑦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 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十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本文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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