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范文帮

位置:首页 > 工作方案 > 实施方案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4篇

本文目录2018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中学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引导广大教师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维护良好的教育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对中国小校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从重从快处理一批顶风违纪的在职教师,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营造有利于通辽市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治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公办幼儿园、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国小、国中、高中学校及在职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在岗工作人员。

三、治理内容

(一)严禁全市各中国小校利用假期或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学生在校内集体补课;严禁全市各中国小校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办班补课或上新课;严禁学校默许、指使班主任、科任教师在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在校内开展奥数、特色英语、作文等有偿辅导。

(二)严禁各中国小校以任何理由为借口,为违规办班提供场所;严禁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开办以面向中国小生为主要授课对象的补习班、提高班和兴趣班。

(三)严禁全市各中国小校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举办有偿补课班、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受聘参加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文化补习班等教学活动,也不得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任何便利;严禁在职中国小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提供有偿办班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以家属、亲友等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组合成不同学科的教学班,组织学生集体有偿补课。

四、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通辽市教育局中国小校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监察室;各单位要强化工作措施,做到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各地各校都要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纪检书记带头抓,监察室要直接抓,确保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二)做好宣教,提高认识。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制度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治理“三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珍惜工作岗位,自觉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切实要将本次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与加强中国小生教育和管理紧密结合,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活动,坚决抵制有偿补课,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市教育局各有关科室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调度各单位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并通过座谈会、专项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加以指导推动。各地各校要在教育网页、校刊校报、学校网页上及时宣传本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及时规范和完善制度,争取通过此次整治活动,形成治理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步骤和方法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xx年1月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全面部署阶段(1月10—20日)。

各地各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召开会议、政治学习、橱窗展板、悬挂条幅、广播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全市中国小校及在职教师违规有偿办班补课”专项整治活动。要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治理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排查重点对象,设立公开的投诉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有条件的学校要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立行立改阶段(1月20—25日)。

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及在职教师是否存在违规有偿办班补课的问题。要做到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在自查自纠期限内,根据违规事实的情节、影响及认识态度等情况,予以区别处理,情节轻微或虽有问题但能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追究或给予从轻处理;对于隐瞒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1月25日—3月1日)。

各地各校要组成专项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校的活动开展情况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情况。根据群众投诉情况,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科室对全市各中国小校、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和治理,对于一些群众反映多的学校要重点检查。

第四阶段: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3月1日—10日)。

各地各校要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开展下去,可通过组织相关人员跟踪督查,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抬头反弹现象发生,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要于3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上报通辽市教育局中国小校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监察室)。

六、处理办法

(一)对违纪教师的处理。

依据教育部《中国小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1.取消当年绩效工资和评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评聘;三年内不得晋升工资;

2.调离教学一线岗位或原工作单位;

3.对取得“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的违规教师,按授予权限建议取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对于中层以上干部免去现任职务,三年内不予提拔。

4.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待岗。

(二)对所在单位的处理。

实行专项整治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查实有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办班补课行为的所在单位,取消当年实绩考核优秀资格,并通报。

(三)对学校主要领导的处理。

一年内查实有一起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的,责令校长作出书面检讨,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查实有两起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一年内查实有三起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免除校长职务。

(四)对其他情况的处理。

对违规办班补课过程中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和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xx市教育局举报电话:xxxx—883xxxx

xx市教育局举报邮箱:tlsjxxxx @。

附件: xx市教育局中国小校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xx年1月15日

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18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 | 返回目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杏花岭区教育系统关于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幼儿园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构建良好的教育环境,根据杏教发[xx]9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治理实施方案》,在全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综治魏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杏花岭区教育中国小、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二、组织领导

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机构成员如下:

组 长:申xx

副组长:李xx 王xx

成 员:张xx 崔xx 王xx 李xx芳

幼儿园的园长是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李新芝 (幼儿园后勤主任)具体负责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期间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园办。

三、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主要任务

1严格执行幼儿园门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入内。

2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定点采购、索证、记录及饭菜留样制度。

3严格执行幼儿园幼儿接送卡制度。

4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国小、幼儿园安全管理日志》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严格执行幼儿园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食堂等重要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完善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幼儿上海事故。

8.建立完善的幼儿园视频监控报警制度。

9.建立健全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制度。

10严格执行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1.建立幼儿园内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预案。

12.完成区中国小、幼儿园安全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13.对照《杏花岭区中国小、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考核标准》认真学习,逐条对照自查,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四、方法步骤

时间:xx.6.1——6.30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6.1——6.6)

1.参加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

2,制定《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治理实施方案》

3.召开实验幼儿园全体教职工会议,全文学习传达杏教发《xx》99/100、、101号文件,根据全区统一部署,成立幼儿园领导机构,具体安排部署

4.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

第二阶段:分类整治、全面实施(6.7——6.20)

(一)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幼儿园分类整治。

(二)排查幼儿园和消除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摸清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1.消防安全。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重点为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2.校园设施设备安全。定期维护,正常运转,重点为锅炉,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情况,体育场地,幼儿园大型玩具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使用、维护情况等以及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教室、厕所及楼梯等场所设施安全状况。

3.幼儿园门卫管理。实行专业保安持证上岗制,幼儿园配备一名保安,传达室配备2名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治安巡查制度。

4.幼儿园用房安全。重点为校园内危房的维护情况,尤其是教学用房隐患排查情况及记录,幼儿园于汛期或恶劣天气对用房的安全管理有预案。

5.饮食安全。重点为食堂建设(严格执行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洋和记录制度,员工体检制度),

6.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幼儿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

7.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重点为幼儿园安全领导机构、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安全协议签订、预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健全与落实情况。特殊场所(如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等)管理制度的建设与落实情况。

8校园周边环境。建立校园警务室,积极主动与社区、派出所联系,摸清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规章建制(6.21——6.30)

幼儿园自查自评,建立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总结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把日常安全监管与协助配合安全执法结合起来,解决违规违纪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坚持人防、物防与技防结合起来,解决管理及其设施落后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坚持把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落实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和措施,严防排查治理期间发生事故。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高度重视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的主题责任,严格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标准细化责任

围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加大对师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检查的培训,落实标准,细化责任,形成层层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坚持每周五行政安全例会制度,每月15日班长例会制度,每月25日园务委员会例会制度,坚持每月30日全体大会制度坚持每周一信息通报制度。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中学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18专项治理实施方案(3) | 返回目录

为认真汲取近期发生的11.5吉林商业大厦火灾、11.15上海静安公寓火灾等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我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区政府下发的《xx市XX年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学校校务会研究,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3月底,在全学校范围内开展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新政办【XX】24号文件精神即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火灾形势的总体要求,以降低火灾总量、遏制重特大火灾为目标,使我校教育工作全面消除现有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新华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冬季消防安全行动的领导,成立学校校长齐建国任组长,学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处主任、副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安稳办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冬防”行动实施方案的起草、组织、协调、行动信息的搜集、汇总及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11月25日前)。学校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11月26日至XX年3月20日)学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一是开展班级、科室自查。各班级、科室从即日起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发现和 督促整改,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良性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专项检查。各班级、科室要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学校要集中整治学生宿舍、会议室、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总务室、仓库、锅炉房、学生食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各班级、科室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管理、整改火灾隐患,维护消防设施,强化师生防火教育,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整体素质,打牢消防工作社会化基础。

四是加强防火检查。各包年级(处室)干部要深入到所包地方进行检查冬季防火工作,督促设立防火巡逻组织,加强看护巡逻。

(三)总结验收阶段(XX年3月21日至XX年3月28日)班级、科室要认真总结冬季防火工作情况,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成效。学校要进行检查评比。

“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8专项治理实施方案(4) | 返回目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省、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增强公用事业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和规矩意识,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公用事业局党委决定在公用事业系统开展“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守纪律、讲规矩”为重点,不断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前沿,严格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规范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习惯,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党内生活上讲规矩、工作上讲表率,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省委、市委、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证。

二、治理范围

局机关、市热力公司、濮阳华润燃气公司。

三、治理内容

主要治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党规以及党的有关制度、规矩的问题,重点治理违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超越权限办事,先斩后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要求的问题和“四种主义”(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七个有之”(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逾越政治规矩的问题。

(一)违反党纪党规问题。遵纪守规意识不强,违反《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的纪律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问题。

(二)政治意识不强问题。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对涉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的负面言论随声附和、人云亦云,在党不言党,在党不护党,公开发表或传播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省、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评头论足,口无遮拦,毫无顾忌,妄加议论,甚至与党组织唱反调等问题。

(三)政令不畅、执行不力问题。违反“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决策部署、指示决定、规章制度以及本地本单位的制度规定,执行不力,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想当官,不愿担责,想的是自己的利益,打的是自己的“小九九”,甚至各行其是,各自为政,阳奉阴违,表面拥护,行动抵制,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四)党内生活弱化问题。规矩意识淡薄,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好人主义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了表扬与自我表扬,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党内生活制度成摆设等问题。

(五)组织纪律松弛问题。组织纪律意识淡漠,不主动接受组织监督,重大事项不按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虚报;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非组织活动,甚至对抗组织;个人主义严重,自恃位高权重,把自己当“特殊党员”,不受纪律约束,违规违纪等问题。

(六)履行责任不实问题。党委(党支部)在落实政治纪律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在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领导干部管党意识淡漠,奉行明哲保身的处事原则,对违反纪律的问题不敢抓不敢管,不愿抓不愿管,执行不力、责任不实,导致出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自xx年5月下旬开始至8月15日结束,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5月下旬至6月15日)。局、基层单位要召开动员会议,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治理活动。开展学习教育月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条规;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学习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是关于“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 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 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 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等重要论述;学习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省委书记郭庚茂、省纪委书记尹晋华、市委书记何雄、市纪委书记阮金泉在“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方面的讲话精神等。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安排,对局机关、各基层单位科级和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组织一次知识测试,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并制定学习计划,严格学习纪律,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并对学习情况进行测试;党员干部要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学习心得。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局机关和基层党委要重点查规章是否健全、制度是否落实;查履行职责是否到位;查工作态度是否端正、责任心是否尽到;查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是否遵守、中央执行“八项规定”是否严格。通过民主生活会、个别谈话、走访群众等形式,采取上级点、群众提、自己查等方式深入查摆,对号入座,突出查找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守纪律、讲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找透。要围绕查摆出的问题,逐一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方案,逐项、分类、分步骤进行具体整改落实,明确时限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党员干部要对遵守党纪党规进行公开承诺,按照管理权限,党组织负责人向纪检监察机关承诺报备,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向本单位党委或纪委承诺报备,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和评议。

(三)重点检查阶段(7月16日至7月底)。局纪委要对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持续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阶段要求抓好落实。同时,做好迎接市纪委检查的准备。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效果差的单位,要在追究主体责任的同时,追究监督责任。

(四)建章立制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各单位党组织要围绕“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治标与治本、当前与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重点发现薄弱环节,弥补制度漏洞,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和纪律建设,实现以制度规范纪律、执行纪律,努力形成“严守纪律、严明规矩”的制度体系。要善于从问题中发现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执行纪律、规矩的刚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纪律、规矩执行到位,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五、职责分工

专项治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构建分工协作、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一)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各基层党委要增强执行党的纪律的主体责任意识,落实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把政治纪律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开展经常性、长期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夯实思想基础。对照专项治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内部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管,有效整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遵守纪律的约束性措施,探索建立教育、监督、管理、考核、问责追究等长效机制。加强对党的纪律监督检查的指导,严格要求,严细管理,严明纪律,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二)纪检监察机关负监督责任。局纪委、各基层单位纪委要发挥监督责任,组织协调开展专项治理,细化监督检查具体措施,牵头落实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纪依法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方面的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督导检查各级党组织自查自纠情况,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督促党组织完善内控措施,强化制度约束,探索建立纪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分析研判执行纪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三)相关职能部门负监管责任。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挥职能优势,各负其责,履行职责范围内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监管责任,以及监督检查的直接责任。

1.人事部门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围绕专项治理活动的学习内容,对党员干部集中组织教育培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考察、考核与管理,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抽查核实力度,对违反规定、瞒报虚报等问题进行治理,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2.局办公室负责利用非法宣传品、互联网等途径传播违反政治纪律不当言论等专项监督工作,同时加大对党的政治纪律相关法规制度、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委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把专项治理工作放在整体工作之中来谋划部署。根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市委“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安排,细化工作任务,严格教育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统筹组织好有关工作,确保实现党组织、党员干部全覆盖。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和明确分工,主动作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领导带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带头守纪律,带头讲规矩。要坚持从自身做起,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切实树立标杆、作出表率。要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彻底破除“特殊党员”的思想,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脱离党组织的监督、脱离党规党纪的约束。遇到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要坚决反对、坚决斗争。

(三)突出问题导向。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传导压力、形成震慑。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要认真查摆遵守政治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组织党员干部梳理成明细表,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认领整改,坚持“跟踪查”、“回头看”,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重点检查阶段,要与巡察、信访、审计紧密结合,带着问题线索开展监督检查,查细、查深、查实、查到位。

(四)严格责任追究。把责任追究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一律先免职,再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调查处理,并进行“一案双查”,对其所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问责。对存在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突出问题敢于揭短亮丑,对反面典型点名道姓通报,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在全公用事业党员干部中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五)及时上报情况。各基层单位要对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建章立制等阶段性工作进行小结,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局纪委;对好的做法、鲜活典型和经验要随时报送动态信息;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突出特色,突出成效,形成工作报告;于8月20日前报送局纪委,局纪委将工作情况汇总后报市委和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