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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4篇

本文目录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百日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公路客运价格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国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解决群众反映的“红顶中介”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定群办〔xx〕5号)要求,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红顶中介”问题,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4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红顶中介”问题,坚决消除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和集体利益、蚕食政府改革红利的行为,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时间安排

大体安排1个月左右时间,从1月下旬开始,到2月下旬结束。

三、整治对象及内容

(一)整治对象

全县有项目审批权限的部门,主要是县发改委、工信局、环保局、安监局等单位。

(二)整治内容

近5年是否减少了审批环节;是否挂靠各类公司、行业协会、中介等社会组织;是否存在将减少的审批环节作为第三方事项,交给有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行业协会等中介现象,不通过它们就不批;各类公司、行业协会、中介等社会组织是否存在变相强制收费;企业或个人审批项目时需提供的审批证件是否来自挂靠或有关联的各类公司、行业协会、中介等社会组织;其它有碍项目审批、损害企业或个人利益的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下旬到2月上旬)。各单位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具体要求是:一是深入查摆问题。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邮箱,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问题查摆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事,不漏查瞒报、不搞选择、不打埋伏。二是填报表格。各项目审批部门要认真填报《“红顶中介”现象调查表》(见附件),不存在问题的要零报告。《“红顶中介”现象调查表》和自查自纠报告须于2月4日前交纸质版(加盖公章)到我委,由我委统一报至县委“整改落实办”。

(二)整改阶段(2月中旬)。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各单位要根据自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二要及时公开公示。坚持开门搞整改,通过社会媒体、公示栏以及召开座谈会、书面反馈等方式,及时将整改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监督。三要认真开展个案查办。对“红顶中介”问题受到群众举报投诉的,要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使用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重点检查阶段(2月下旬)。我委将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特别是对整改不力的、举报线索清楚的、社会关注的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报县委“整改落实办”。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月26日前交到我委,由我委汇总后统一报县委“整改落实办”。

五、有关要求

1.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文件和精神,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单位“红顶中介”情况,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并于2月4日前将《工作方案》交至我委。

2.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在县委“整改落实办”领导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由我委牵头,县工信局、环保局、安监局共同参与的“红顶中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指导、协调工作,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3.建立长效机制。整治工作要注重抓源头,形成“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体系。一方面要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查清并纠正“红顶中介”现象和问题。另一方面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有关制度,完善管理,强化制约。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红顶中介”现象和问题的发生。

附件:“红顶中介”现象调查表

“百日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2) | 返回目录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已经到来,为认真贯彻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严查“三超一改”、“三违”行为和突击生产现象,遏制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确保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推动“打非、治钾、严查、问责”和“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强化监管,落实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xx年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不发生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检查内容和主要措施

(一)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烟花爆竹的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明确县、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逐级实行分片包干的办法,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都要派驻安全督查员,严防死守,盯紧看牢,严防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通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增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二)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治理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切实做到细致认真、不留死角、不留盲点。重点检查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生产和擅自改变工房(库房)用途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章违规行为,杜绝将应在a级工房进行的工序放在c级工房和c级工房滞留药量过大现象。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分级建档,限期整改,并落实专人监督整改落实情况,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问题严重整改无望的,依法吊销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予以关闭。

生产企业重点监督检查生产工艺布局是否合理,有无危险工序交叉作业和分区设置落实情况,防火、防静电设施和危险工房安全防护屏障以及工房危险等级的确定和定员、定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成品库、原材料库、中转库和有药工房是否存在超量现象等。批发企业重点监督检查储存仓库的安全距离和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储存的产品是否按照规定分类分库存放,有无超量存放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将有关部门收缴的非法和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是否建立并实施了产品流向登记制度,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符合要求等。运输和焰火燃放企业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有关专业燃放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焰火燃放活动是否按照规定履行许可审批手续等。

(三)继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要认真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社区主任参与排查举报的积极性,与其使用和工资待遇考核挂钩,使“打非”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县、乡政府要组织公安干警和安监、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人员及基层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重点县、乡镇政府要建立排查档案,对有过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要确定专人负责,重点监管。要加强执法检查装备建设,已配备药物探测仪的,要发挥作用;没有配备的,要尽快配备到位并尽早投入使用;要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查证属实者一定给予重奖,及时发现并坚决打击取缔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窝点。

(四)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和采购销售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规使用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生产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采购和销售含有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引发爆炸事故的重要原因,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继续采取严防措施,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测活动,检测范围要涵盖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对个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滑坡的生产和经营企业,要增加抽检的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企业,要坚决予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采购、销售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的批发经营企业,要依法给予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各级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要配备氯酸钾快速检验试剂,强化监管手段,确保能够在日常各种检查中,随时对烟花爆竹药物进行现场检验,及时处罚违规行为。

(五)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和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要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应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认真把好准入关。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大型商贸区和工业设施比较集中的地方,要严格控制零售点数量并确保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注意加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监管,重点监督检查零售经营网点布点是否合理,存放数量是否超量,消防器材和警示标识是否完备,是否销售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产品和禁止零售的产品品种,是否符合一证一点、专店或专柜销售,相邻零售点之间安全间距不少于50米等规定;严防出现集中、连片经营和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问题,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多种方式,播放安全公益广告,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国小生安全燃放。燃放烟花爆竹时,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地点和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容易发生公共安全燃放事故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要严格对焰火晚会的审批,把安全条件放在第一位。

(六)妥善处理限放期结束未销完的烟花爆竹和收缴的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业户应当签订烟花爆竹回购或者代为保存协议,对于零售经营业户没有销售完的未开箱烟花爆竹,各批发经营企业要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回收或代为保存,统一存放在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仓库内,严防私自大量存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事故。基层公安、工商、质监、安监部门要妥善处理收缴的非法制贩、假冒伪劣和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需要销毁的,公安部门要及时组织销毁,不能长期或者大量存放形成重大隐患。

三、时间安排

全省烟花爆竹“百日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分计划三个阶段进行,自今年12月25日(阴历十一月初十)起至xx年4月3日(阴历二月十九)完成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今年12月25日到xx年1月31日(38天),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采取“两手抓”方针,一手抓合法企业的监督检查,一手抓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严厉打击:一是抓好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二是继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为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从xx年2月1日到3月1日(29天),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督检查为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工作;二是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三是持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确保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第三阶段,从xx年3月2日到4月3日(33天),以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安全监管为检查重点,做好“百日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收尾和总结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检查工作部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好正常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好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气氛。

(三)扎实细致,注重实效。在“百日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村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细致、注重实效,严格按照“三项行动”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处置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对烟花爆竹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并派专人监督。同时,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宣传工作,营造烟花爆竹“百日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百日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做好总结,并请于xx年4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书面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公路客运价格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3) | 返回目录

根据省物价局、交通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公路客运价格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x价检[]297号)精神以及市物价局和交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县物价局和交通局将组织开展全县公路客运价格的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限:元月1日至2月20日。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专项整治工作的对象为全县从事客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工作重点为龙舟坪城区客运市场。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1、组织发动。元月1日至15日为组织发动阶段,工作内容有四项:一是成立整治工作专班,组建由县物价局副局长覃凌虹、交通局副局长胡卫为组长,县运输管理所所长向学军、副所长汤应权、李文杰,县物价检查所所长张军年、副所长张媛香、王家炳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客运市场价格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发布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公路客运价格政策、明码标价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等,并向社会公布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增强旅客的自我保护和价格维权意识。三是召开提醒告诫会。召集县客运公司、城市公交公司和农村客运公司负责人组织学习今年元旦、春节的客运价格政策,告诫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的客运价格政策,引导经营者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价格自律意识和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四是落实明码标价工作。督促公路客运公司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和要求在站点售票厅和各类客运车辆内公布现行客运票价,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重点检查。1月15日至2月15日为重点检查阶段,工作内容有三项:一是组织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元旦、春节期间工作专班对全县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等交通价格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乱涨价、乱收费和连锁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专班定期组织开展客运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擅自涨价、变相涨价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开展价格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客运市场价格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

3、总结提高。2月15日至20日为总结提高阶段。认真总结客运市场价格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剖析全县客运市场价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加强客运市场价格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材料及时报送上级物价、交通部门和县人民政府。

国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4) | 返回目录



为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了保证学校不出安全事故,现决定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一保安全,二保稳定,三保教学”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法,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保证教育事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二、专项整治目标

1、全面消除校园内各项安全隐患。

2、实现学校的零犯罪率。

3、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4、进一步提高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满意度。

三、专项整治内容

(一)全面消除校园内各项安全隐患

1、对学校的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厕所、围墙、运动场各种体育设施从检查、签定、报告、排除等四个环节进行认真彻底的清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予以拆除。

2、各室玻璃窗有无破碎,室内教育、教学设备吊挂是否牢固安全。

3、学生寝室门窗是否牢固、床铺有无松动。

4、室内外开关、电线是否老化、破损、裸露;有无私拉电线、私用电器现象

5、教学楼、办公楼楼外护栏是否牢固。

6、各楼疏散通道、楼梯有无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外设置的铁栅栏是否牢固可用,有无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

7、灭火设备是否按规定设置、有效。

8、学校灶房燃气储存是否安全。

9、各类体育设施是否牢固安全。

10、学校门卫是否严格执行进出制度,外来客人是否实行登记、报告制度。

11、学校食堂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是否严格的控制和管理,有无变酶、变质及违禁食品,饭菜是否烧熟烧透;生熟食品是否分类、分开存放。

12、有无学生健康档案,对有器质性疾病的学生是否予以高度关注。

(二)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1、学校门卫、宿舍、食堂、广播室、厕所有专人管理、安全卫生。

2、教室桌椅、黑板、讲台是否整齐完备,电源、插座、窗帘、采光、照明设施齐全,钉挂整齐统一。

3、校园内有花坛、校园文化长廊。

4、教育教学和师生活动的运动场地,室外器材设施维护维修及时,使用安全。

5、校园无杂草杂物、无积水、水泥地面无尘土。室内外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无污迹、积灰、***。校舍天天打扫,校园无卫生死角。

6、建立周一和重大节日升挂国旗制度;有适应学校规模的宣传橱窗,班班有黑板报,展示内容或陈列作品及时更换;广播室、校园网定期利用,德育展室、少先队活动室建立使用制度,活动效果明显。各专用教室和有关场所,规范悬挂伟(名)人画像、格(名)言等。

7、学校在教学楼大厅、主通道等适当位置设立办学思想、育人目标、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等宣传牌。学校围墙内外适当粉刷标语或教育性图画,设置内容健康、富有教育意义的标语牌,引导、规范师生行为,体现学校特色。

8、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制定教师、学生管理常规,重视师生的过程管理并有原始记录。有适合学校实际、内容全面、权重分布合理的教师评价方案,体现素质教育原则。教学、德育、安全、体育、卫生等工作有制度,有管理,有检查,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9、尊师爱生,友爱互助,言谈文明,举止文雅。间操、集会行动迅速、秩序安静,集体场合注重礼仪,互谦互让。

(四)加强安全教育,实现学校零犯罪率

1、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德育工作,负责领导和指导班主任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2、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生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开展形式多样的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加强校内文体活动或集体活动的安全监督工作,健全师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制度。

4、协调好与聘任法制副校长和本校门卫的关系,加强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5、加强对差生的思想转化工作,建立后进学生帮教制度,尽量防止本校学生违法违规现象的产生。

6、加强对学生会工作的领导,指导学生干部开展学校安全、综治工作,增强学生自治能力。

7、设立学校安全信息报告信箱,加强学校、社会、家庭的联系,改善学生的生活环境,严厉打击校内危害学生安全的帮派组织,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专项整治工作步骤及时间

(一)排查摸底阶段(8月20日——9月1日)

学校各部门、处室、班级要按照全面消除校园内各项安全隐患的内容,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大力宣传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用专人排查摸底与广大师生共同参与排查摸底相结合,全面、彻底消除校园内各项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1日)

学校各部门、处室、班级根据上阶段查出的校园内各项安全隐患,集中进行整治,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可靠的措施,确保安全;对各单位自身无法解决的,上报学校由学校统一解决,学校不能解决的,通过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五、领导机构与责任分解

(一)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xx 副组长:陈xx

成员:相关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一岗双责”责任分解表

校长:张宏波,负责学校的全面安全工作,负责传达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精神 ,检查并督促有关责任人做好相关安全工作,及时总结安全工作中的成绩与不足,提出安全工作的要求。

政教副校长:陈孔茹,拟订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订学校与各处室签定的安全目标责任书 、负责学校定期综合性安全检查工作 、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 、安全演练活动、安全培训活动 、制定各种安全预案 、参与学校周遍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处置学校安全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公共事件 、迎接局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 、评价学校各班级的安全工作 、负责学校安全档案的整理工作。

教学副校长:吕xx,负责落实学校教学规范,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负责教育和监督教职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学生。负责及时处理在教学过程中师生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隐患。确保教学设备、教学器材和场地的安全使用,教室和实验室器材的安全使用。

后勤副校长:李xx,指导督促学生认真搞好内务,每天定时不定时检查并做好记录。教育学生自觉讲究卫生,宿舍内、床上等物品整洁,放置有序。指导学生做好宿舍内通风换气。每晚清点学生就寝,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并作好记录。发挥工会组织在校园安全文明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协助党组织摸清学校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做好记录、访谈及上报工作。

政教主任:赵东峰,负责对学生课外活动、教室内外、运动场所的活动、安全监督,负责师生安全教育,督促班主任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法纪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按照处理程序处置突发事件、安全隐患。负责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会和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处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事件。

教导主任:张xx,制定大型教师教研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加强过程安全监管,学校文化课调研考试的安全管理,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总务主任:负责制定、完善、落实学生食堂安全职责,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执行水源检测、食品留样、持证、消毒等制度。2、负责校舍、楼道(梯)、食堂、厕所、课外活动场所、体育设施等硬件设施的安全隐患检查、排除; 负责学生宿舍内外设施的安全维修;负责师生的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对有安全隐患的水电设施及时排除。

办公主任:检查指导学校电教设施安全用电工作、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学籍管理工作,调查上报学校因人事工作引起的安全和稳定问题,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班主任:按照学校要求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及时召开安全主题班会,及时了解迟到、早退、缺席学生的原因并做好记录,通知家长并报告学校。每天最少检查一次教室内外有无不安全因素,一经发现,及时解决。对学生在校内发生的疾病或其他危险情况,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学校,通知家长,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生理、心理异常以及其他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幷将情况通报相关科任老师。对有特殊体质、特异疾病的学生在安排体育、劳动、集会等活动时要予以照顾。

科任教师:科任教师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安全工作,自觉接受教务处对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整顿课堂秩序,严肃课堂纪律。对迟到、早退、缺席的学生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通报班主任。放学时要组织学生排队放学,学生全部离校方可离岗。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合作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学校成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人和相关部门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结合我校的实际,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为排查整改校园安全设施、设备;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学生自救自护意识与能力、全面清理教职工队伍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五个方面。有关部门责任人要把握原则,仔细、彻底,务求实效。

(三)标本兼治,注重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着重发现解决我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力求不留死角,不存隐患。由于安全管理的动态可变性,靠一次集中整治难以长久有效,因此,希望各负责人、各部门要特别注意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并不断完善我校安全综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把我校办成人民群众放心和满意的学校。

xx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