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范文帮

位置:首页 > 工作方案 > 活动方案

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方案范文(精选10篇)

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方案范文 篇1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各医疗单位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全面真实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改进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创新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效,制定本方案。

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方案范文(精选10篇)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工作任务,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满足签约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领导组织、优化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强化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等情况。

(二)资金管理。包括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支账目和合理合规使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等情况。

(三)服务质量。包括健全签约服务台账、不同人群签约率指标、居民续约率、预约门诊率、预约转诊率和履约真实性等情况。

(四)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签约服务知晓率、签约居民满意度、依从度、获得感等情况。

(五)服务创新。包括签约服务信息化、服务模式创新、点单式签约、省签约服务项目库务实应用、家庭医生签约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一)区级考核。区卫健委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实施主体,区级考核半年一次,一年两次,要求覆盖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依据为:省市考核指标体系+区级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总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机构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根据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以及签约居民满意度等情况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定期对所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进行考核,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考核档案,并做好动态维护管理工作。

四、考核结果应用

区卫生健康委向全区通报区级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挂钩,并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挂钩。

区卫生健康委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奖惩参考依据,与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不合格或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将建立相应的惩处机制,必要时对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方案范文 篇2

为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体系,促进签约服务提质增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75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法〔20xx〕89号)、《关于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卫计通〔20xx〕4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内容及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制度和综合绩效考核评估标准,依据绩效考核评估成绩,实施多劳多得、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使辖区居民与家庭医生形成长期、稳定、相互配合、相互信任和相互促进的契约式服务关系,在全县形成“让家庭拥有医生,让医生走入家庭”的和谐社会医疗服务新常态。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原则。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统一的考核标准。

(二)严格原则。严格按照考核流程及本方案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考核家医团队工作,并按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及成员实际工作量进行评估,考核资料整理存档。

(三)公开原则。绩效考核的结果应在考核结束后公示,保证考核公平、公正。

(四)奖惩结合原则。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奖励工资发放的依据,形成奖励激励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沟通与反馈原则。绩效考核结果向被考核单位或服务团队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发挥监督促进作用。

三、考核对象

全县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绩效考核、签约服务情况、宣传培训、服务效果五个方面内容,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

(一)组织管理: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方案、制度建设、团队管理、团队信息公示等方面;

(二)绩效考核:包括绩效考核、签约服务量等;

(三)签约服务情况:依据签约服务包内容开展相关工作;

(四)宣传培训: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对签约团队及居民的宣传培训工作。

(五)服务效果:包括血压血糖控制率、签约居民知晓率及满意度等方面评价考核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服务效果。

五、考核流程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流程分层级进行,具体如下:

一级考核: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单位,以“月”为时间段,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内部团队队长在每月底对本团队的业务工作的数量、质量进行自查。

二级考核: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机构内部管理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工作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1次。

三级考核:由县卫健局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签约服务费发放的主要依据。

六、考核方法

(一)听取汇报。由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全面总结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开展情况。

(二)查阅资料。包括查阅文件、资料、记录、档案、计划、总结、统计报表及考核结果。

(三)现场检查。查看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具体项目落实情况,包括单位成立组织情况,团队人员、宣传栏设置、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等。

(四)调查走访。通过电话核查或随机走访的方式抽取签约人群进行访查,向辖区居民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七、结果应用

(一)一级考核结果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内部的工作自查,重点提升薄弱环节的质量。

(二)二级考核结果用于促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有效实施,助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绩效奖励的兑现,提高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积极性。

(三)三级考核结果用于加强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管理,兑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促进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平衡发展,使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落实,不断提升居民获得感。

八、服务费发放方式

20xx年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采取年初预拨,年底结算的方式拨付,卫健局在年终绩效考核结束后根据实际签约人数,从预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其中:包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10元/人)中提取实际签约人数的总费用,用于兑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其中签约数量占40%,服务质量占60%,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单位全额发放,低于90分的单位按比例扣除,扣除经费用于奖励前三名的单位。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考核,严肃考核纪律。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确保签约服务各项资料真实、规范。

(二)遵循依据、严格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应以本办法为依据,按照绩效分配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定期开展量化考核和绩效评估,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公开透明,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调动签约医生团队的主观能动性。

(三)考核结束后,及时组织专人汇总、分析考核数据,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形成考核报告上报卫健局卫生业务股。

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方案范文 篇3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医改办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医改办发〔20xx〕19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自治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xx〕5号)及《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防城港市财政局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防卫发〔20xx〕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内涵,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质量,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制度,明确签约工作内容和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签约激励机制和服务综合评价,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二、考核依据

绩效考核工作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并结合自治区和防城港市卫生健康、财政、医保等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要求。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

县卫生健康、财政和医保部门,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

(二)考核内容

1.政策保障。包括落实签约服务费政策、服务项目调整政策和价格确定、综合激励政策。

2.组织管理。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合理配备家庭医生团队、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运用。

3.服务数量。包括辖区常住居民、重点人群、脱贫人口、监测户、低收入人口签约率

4.服务质量。包括脱贫人口、监测户、低收入人口履约率、重点人群履约率、一般人群履约率,签约服务手册信息记录和系统录入情况,医保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宣传。

5.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

6.服务满意度。包括居民续签意愿、签约居民满意度。

(三)各部分权重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政策保障、组织管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服务满意度的参考分值分别为15分、15分、15分、25分、15分、15分。可根据实际情况,针对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适当增加三级考核指标,适当调整各部分和各指标的分值。

四、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考核范围覆盖全县八个乡镇,事先公布考核程序、内容、标准、依据和安排,以适当形式公布客观真实考核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二)科学可行,严谨规范。考核方案符合实际,考核程序规范,考核指标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加强对考核组成员的培训和强化考核过程的质控,不断提大学联考核质量。

(三)逐级考核,县级为主。健全和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县级考核的主体责任,形成基层机构自查、县级全面考核、市级抽查复核的绩效考核格局。

五、考核方式

(一)分级考核。市级考核覆盖所有县(市、区),对每个被考核县(市、区)至少抽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部分指标或全部指标。县级考核覆盖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按照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考核,其中,对政策保障部分进行自评。

(二)具体方法。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终考核原则上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并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报表和现场抽查形式进行。

1.县级考核。要在自治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细化或调整绩效考核方案并提前公布。对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评分,对县级政策保障部分进行自评分,将得分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和医保局。

2.市级考核。对所有县(市、区)进行考核。被考核县级得分=政策保障得分+2个被抽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得分。被抽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分=市级考核该机构得分/县级考核该机构得分×所考核县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考核平均得分。同时,设置市级复核扣减分数为5分。市级考核得分与县级考核得分差值绝对值在5分(含)以下不扣分,在5分(不含)-10分(含)之间,扣2分;在10分(不含)-15分(含)之间,扣4分;在15分(不含)以上,扣完5分。

(三)时间和频次。市、县每年各开展1次年终考核。市级考核工作应当在每年2月底前完成,并将结果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和医保局。县级考核工作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完成,并将结果上报市级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和医保局。

六、考核步骤

(一)制定考核方案。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明确考核的具体内容、方法、时间和结果应用方式等,细化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并提前公布。原则上,考核指标不少于市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考核标准不低于国家、自治区及市的要求,考核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

(二)确定考核样本。组织抽查考核时,按照随机抽样原则抽取样本机构,以及相关的服务对象等。

(三)组建考核专家组。明确考核人员遴选标准,建立相对稳定的考核队伍,并开展考核前培训,明确考核职责和任务,熟悉考核工作要求,统一考核标准和方法。

(四)实施考核

1.核查。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或现场查阅、收集有关文件、数据和其他相关资料。随机抽取各类签约服务协议、记录表等,核实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询问等形式,了解居民对签约服务的知晓率、满意度等,评价基层医务人员的服务效果。

2.考核评分。采用相应工具表,对各考核指标进行评分。市级对县级的考核结果进行现场复核,经过校正后,允许存在一定的误差率,超过一定误差范围的,按超出误差范围比例扣分。

3.质量控制。要严格遵循考核方案,遵守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地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绩效考核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考核标准统一。

4.分析和总结。考核结束后,及时汇总、分析考核数据,形成考核报告。同时,整理保存考核过程资料,总结考核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形成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七、结果应用

(一)及时公布绩效考核结果

实行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财政、医保部门报送考核结果和应用情况,并向被考核机构通报考核结果。

(二)将考核结果与经费挂钩

建立考核结果与经费挂钩的奖惩机制。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和医保基金拨付挂钩,作为年度拨付和结算的依据。

(三)落实问题整改

建立健全对考核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针对性制定有效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出现,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

(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1.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贯彻实施《关于转发三部委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xx〕286号)精神,统筹平衡与县(市、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合理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

2.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考核评价机制,将签约服务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完善机构内部管理考核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签约服务考核工作,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数据采集、分析、利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八、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卫生健康、财政、医保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合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向做实做细的深度、广度发展,提高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积极性。

(二)明确收费标准,落实保障政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收付费标准继续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收付费的指导意见(试行)》(桂卫规〔20xx〕4号)和《防城港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收付费的指导意见(试行)》(防卫发〔20xx〕2号)执行,各县(市、区)要落实基础服务包经费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力发展个性化签约服务包,收费标准参照防卫发〔20xx〕2号文件执行,如检查项目的收费标准有调整,则依据物价部门的文件相应调整,可结合当地物价部门的规定自行制定个性化签约服务包收费标准。

(三)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考核工作。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和考核能力。充分听取考核人员和被考核单位的意见,不断完善和改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

(四)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考核纪律。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要严格考核纪律,轻车简从,严禁超标准接待、赠送礼品,严禁提供虚假材料、妨碍考核工作正常开展等影响考核秩序的情况发生。

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方案范文 篇4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准确评价各单位工作成绩,指导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家庭医生工作内容、质量标准,突出工作导向,督促和指导各地落实签约服务工作任务,切实提高签约服务效率和质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二、考核原则

(一)工作导向原则。围绕真签、常约、实履、细管的工作要求,合理设置指标体系,突出工作导向。

(二)分级考核原则。坚持逐级考核、分层推进、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制定镇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切实发挥考核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文件出台、签约服务包制定和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激励机制、项目宣传和信息化建设等。

(二)服务质量。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基层首诊式签约、个性化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服务团队规范化履约等情况。

(三)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满意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有效率、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增长率等。

(四)资金管理。包括签约服务收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及医保资金到位和补偿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及激励配套措施等。

四、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考核方式

1、市对各镇(街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考核,纳入年度综合管理目标及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相关科室、村卫生室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实施考核。

(二)考核范围、时间和频次

市对镇(街道)综合考核每半年开展1次,原则上在当年度12月底前完成,并形成督导考核报告并上报徐州市卫生计生委。

镇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所有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健康管理团队、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采取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效果。

五、考核结果应用

(一)考核结果评定。根据考核结果,综合评定年度等级层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考核结果运用。市卫生计生委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奖惩、年度业绩评价及签约服务专项资金结算的依据。对考核结果后三名的.单位分别扣除资金30%、20%和10%,用于奖励前三名(奖励标准为扣除资金的50%、30%和20%)。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扣除基金的40%,列下年度使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并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方案范文 篇5

为切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调动家庭医生团队工作积极性,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温州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温卫办〔20xx〕175号)和《泰顺县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泰卫发〔20xx〕2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10月9日起,对全县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

一、考核目的

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工作任务,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建立签约服务经费与签约服务质量、数量和签约对象满意度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考核组人员

三、考核对象和要求

(一)考核对象。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共体成员单位。

(二)考核要求。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考核程序、内容、标准。对各医共体成员单位的签约数据进行抽样,签约总人数低于500人的单位随机抽查5人,签约总人数在501—1000人之间的'单位随机抽查10人,签约总人数在1001人以上的单位随机抽查15人。采取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形式,根据《泰顺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细则(试行)》,进行考核工作。

对签约医生及其团队上报的签约人数,针对不同人群按比例抽查签约服务质量。签约人数核定=上报签约人数×签约服务质量抽查合格率。

四、考核时间

10月9日—14日。

五、结果应用

(一)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实行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向县财政局、县医保局报送考核结果和应用情况,以通报形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的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布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签约绩效考核得分85分(含)以上为优秀,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按考核得分率(考核得分/85分×100%)扣减补助经费。

(三)考核结果与问题整改结合。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要建立问题整改机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并追踪整改过程和结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

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方案范文 篇6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各区做好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评价,客观全面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工作,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文件出台、签约服务包制定和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激励机制、项目宣传等。

(二)服务质量。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基层首诊签约、个性化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服务团队有效履约等情况。

(三)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签约居民满意率、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增长率等。

(四)资金管理。包括签约服务收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到位和补偿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以及医保基金(一般诊疗费中基金支付部分)支付情况等。

三、考核方式

(一)市级考核

市级考核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以区为单位每年1次,随机抽取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原则上在下一年度2月前完成。

(二)区级考核

各区对本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制定具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纳入年度综合管理目标及重点考核指标。各区卫计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的主体,每半年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至少1次综合考核。

(三)机构考核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所有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及签约居民满意度,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考核档案,并做好动态管理。鼓励签约居民代表、社区代表等群体参与各级组织所开展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绩效考核。

四、考核结果应用

市卫生计生委将联合有关部门通报全市考核情况,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并与市级相关奖补资金挂钩。

区卫生计生局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年度业绩考核挂钩,并作为奖惩参考依据。

基层单位要将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挂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方案范文 篇7

为切实做好我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按照《金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 提高我镇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我镇卫生服务走进家庭、贴近居民,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经镇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转变卫生服务模式,提升我镇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站的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居民就近健康服务需求,增强群众对村医信任度,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医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建立乡村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的工作目标。到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四个结合”,即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基础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村医服务与镇中心卫生院团队服务相结合,区域划分与有序竞争相结合。

(一)坚持以居民健康为中心。

要紧紧围绕辖区居民健康,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对辖区居民及其家庭进行健康管理,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坚持充分告知、自愿签约。

通过广泛宣传,使辖区居民了解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地点、服务团队联系方式和服务内容、家庭医生式服务概念。在坚持居民自愿的前提下,与居民签订《金寨县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

(三)签约服务重点对象。

签约服务对象面向全镇群众,20xx年,我镇签约服务重点对象为65岁以上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人)、慢性病(尤其是高血压、Ⅱ型糖尿病、冠心病、脑中风、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等)患者、精神病在家康复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的患者、生活不便的残疾人、长期卧床者以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农村居民。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全部签约,按《关于印发的通知》(卫疾控秘〔20xx〕20号)文件实施。

(四)签约服务方式。

1、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由服务对象按照“自愿选择”的原则,以人为单位,与选定的村卫生室及选定的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

2、为确保履约服务质量,镇中心卫生院的签约服务团队签约服务对象不超过500人,每名村医签约服务的对象不超过300人。

3、服务对象与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按年度签约,一年内有效。年中如不满意,可以在选定的村卫生室范围内调换其他村医续约;年终如不满意,将在下一年度调换村卫生室 签约,也可以不再签约。

三、签约服务基本内容

(一)基础性服务

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综合服务等三个方面。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遵循《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村卫生室实际,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解到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并免费为农村居民提供。

2、基本医疗服务。

充分挖掘乡村医疗机构现有的服务潜力,梳理出一批适合乡村医生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围绕重点人群的医疗需求、结合农村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应用,提供菜单式服务,并逐步提高基本医疗技术及劳务性服务项目在菜单式服务中的比重。在村卫生室条件不具备或服务能力不可及的情况下,村卫生室或签约村医须为签约服务对象联系和预约上级医院的门诊挂号和住院床位。

3、健康综合服务。

以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为基础,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乡村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危害健康行为等问题,使居民既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也掌握常见的预防保健措施。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及群众个性化需求延伸服务等进行组合,设计可供群众自主选择的多类型、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

(二)有偿服务

群众可选择两种类型的有偿服务包:

1、初级服务包(含基础性服务内容)。

适用于一型即建立健康档案的居民和二型即专用于65岁以上老年人。服务内容包括每年得到免费发放的健康宣传礼品一份以上;每年开展一次健康状况评估,提供健康指导;每2个月上门访视服务1次,访视时测血压、体温、心肺听诊;每年提供一次尿常规、血糖、心率、血氧饱和度、心电图、血压、体温检查。二型增加一次胸透(含影像增强)。

2、中级服务包(含初级服务包内容)。

适用于6种类型居民,有偿服务包设置及收费标准由县卫计委、发改委(物价局)、人社局根据群众需求和上级规定作动态调整。

对于未签约居民,也应按规范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引导农村居民加入签约服务。

(三)优质化服务

1、签约村医对签约初级包的服务对象每年至少巡诊1次,对签约个性包的服务对象定期上门随访、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帮助签约服务对象代购常用药品;免费为老年人家庭培训“家庭保健员”;及时将签约空巢老人的健康监测信息定期告知其子女。签约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帮助联系乡镇卫生院门诊、住院或手术医生,乡镇卫生院根据病情需要联系转诊至县级医院。

2、按照金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医保(新农合)政策支持。支持村医开展签约服务。将签约服务村卫生室的适宜诊疗项目(如:心电图检查、尿常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次数以上的血糖监测等以及村卫生室申请的心电远程会诊费用等)纳入签约服务包,医保(新农合)基金按适当比例打包支付。对遵守基层首诊、逐级转诊的签约服务对象适当提高医保(新农合)报销待遇。对具备转院指征的签约患者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县级医院住院的`,免收县级医院住院门槛费。将签约的慢性病患者相对应的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

四、管理内容

所有团队、乡村医生在镇政府镇和卫生院的组织领导下,在村委会的协调参与下,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方式开展服务。

(一)开展工作宣传。

在村委会的配合下,积极争取群众的大力支持,向居民提供服务的乡村医生姓名、服务项目、服务时间、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等内容,让每个居民知晓自己的家庭医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门急诊等工作机会,大力宣传家庭医生式服务。

(二)建立乡村医生分片包户制。

根据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服务区域的村庄、家庭和居民数,对服务区域进行合理地分片(分组、分家庭),确定负责的户数。对户籍居民实施健康管理包户制。

(三)实施上门服务巡诊制。

服务团队要根据自己所服务的家庭数量和健康管理需求,合理安排在农村卫生室的工作时间和到村庄、到家庭的上门服务巡诊时间,及时收集、整理以家庭为中心的居民健康信息,并将信息输入农村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为居民提供服务后,应及时掌握居民评价,根据居民反映,对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进行改进和提高。各农村卫生室应及时总结,并定期收集、上报工作动态。

(四)建立信息交流平台。

充分发挥各种现代通讯、电子邮箱、QQ网络和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网作用,构建与居民的信息交流平台。服务团队、乡村医生要与所服务的居民建立朋友式的关系,为其提供亲人般的关怀。

(五)开展其它服务工作。

鼓励村卫生室结合实际,开拓创新,拓宽服务渠道,丰富工作内容,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

20xx年10月20日前制定白塔畈镇家庭医生式服务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

20xx年10月24日前各村卫生室、站要结合村委会进行广泛宣传家庭医生式服务对农村居民健康的促进作用,使之深入人心,变被动签约为主动签约。

(三)具体实施。

20xx年10月25日到20xx年11月30日,村卫生室根据实际情况,开始签约工作,提供各项服务,并及时向居民公示签约情况。

(四)督导考核。

20xx年12月底,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乡村卫生室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年乡村医生的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村卫生室、站要将推进家庭医生式服务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分工协作,认真组织实施。镇卫生院把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纳入对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各卫生室要把签约户数、签约人数、服务落实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纳入每个乡村医生的绩效考核。镇卫生院定期进行工作督导,督导结果纳入全年考评的绩效考核。

(二)深入发动,广泛宣传。

每个村要按照服务工作要求,在居民易于看见的位置安装公示牌或宣传栏,公示牌要标明团队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家庭医生式服务宣传单发放至每一户家庭,做到社区、深入家庭、家庭医生式服务深入人心。

(三)加大投入,激发活力。

各村卫生室、站应优化和完善现有人员服务能力,在条件成熟的村优先开展工作。对团队人员不足的可灵活处置,逐步落实保障措施。充分考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制定可行的激励措施,为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四)强化培训,提高能力。

对乡村医生进行多层面、多角度业务技术、服务理念等培训。着力加强医患沟通技巧和全科医学服务理念培训,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方式,以规范的诊疗服务和良好的工作态度,提高居民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方案范文 篇8

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评价各县(市、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家庭医生团队进行绩效评价,特制定《许昌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任务落实,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和资金管理的卫生计生、财政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签约服务医生。

三、考核程序、方法、时间及频次

(一)考核程序。市级考核由市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人社部门制定本市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采用各县(市、区)自查与市级重点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记录家庭签约服务工作考核成绩。

突出县级考核。强化县(市、区)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县级绩效考核的促进作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人社部门每年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综合考核。

强化家庭医生团队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考核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及签约居民满意度,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补偿费用挂钩。

(二)考核方法。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抽查核实、问卷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提高绩效考核信息化水平。考核过程注重考核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和抽查复核真实性。

(三)考核时间及频次。每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其中市级每半年督导1次,年底考核至少开展1次,对每个被考核县区至少抽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工作应在次年2月20日前完成。县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考核的覆盖面应当达到100%,并按照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考核,县级考核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并于次月底完成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每月进行1次,次月5日前完成。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签约服务、服务效果四个方面内容。具体见考核标准(附件)。

(一)组织管理。包括团队管理、项目公示、内部管理机制及宣传培训四个方面,综合考核团队管理情况。

(二)资金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补助资金到位、管理、使用情况。

(三)签约服务。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有效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居民有效履约情况等。

(四)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签约居民满意率等。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级家庭医生签约财政配套资金,采取“当年预拨,次年结算”,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市级家庭医生签约补助资金结算公式为:本县(市、区)当年应得市级结算资金=本县(市)已签约人口×本县考核得分/各县(市、区)已签约人口得分之和×市级财政家庭配套资金总额。其中魏都区、建安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进行捆绑结算,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进行捆绑结算。市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经费拨付县级(市、区)后,纳入统一核算,并根据本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财政、人力资源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中严肃考核纪律,严禁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确保签约服务各项考核资料真实、规范、具体,同时又能突出亮点。

(二)遵循依据,严格考核。各县(市、区)应以本办法为依据,按照绩效分配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出适合本地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明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资金分配比例及乡与村、中心与站资金分配比例。同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定期开展量化考核和绩效评估,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公开透明,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调动签约医生团队的主观能动性。

(三)强化督导,扎实推进。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导检查,规范服务流程。要强化人员培训,使每个家庭医生团队成员充分掌握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不断充实家庭医生团队队伍和服务内容,加强签约服务的组织管理和宣传力度,通过扎实有效的服务不断提升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方案范文 篇9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乡村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办农卫发〔20xx〕28号)及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乡村试点实施意见》(赣卫农卫字[20xx]23号)文的要求,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建立乡村模式,推动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的落实,现就开展乡村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乡村,引导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创新服务模式,转变服务观念,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作用,建立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间的契约式服务关系,创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进一步强化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职责,规范服务。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乡村医生按照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开展其它个性化服务。乡镇卫生院(防保所)受县卫生局委托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二)加强宣传,自愿签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农村居民自愿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农村居民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动续(解)约或另选签约乡村医生。

(三)强化考核,持续发展。将乡村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并与乡村医生各项经费补助经费挂钩,促进服务机构全面落实各项签约服务工作。根据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不断丰富乡村医生签约式服务的内涵,及时调整签约服务内容,有效满足农村居民的健康需求。建立和完善签约服务工作的经费补偿机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确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签约内容

签约居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要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在诊疗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制度,接受居民监督打分。乡村医生的门诊日志由村卫生室统一存档,乡镇卫生院(防保所)每月进行审核,并列入乡村医生考评档案,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依据。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包户责任制。乡村医生要以签约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为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开展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三是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四是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技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进行规范化治疗,为慢性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

(三)健康评估。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乡村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既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也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

(四)转诊服务。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乡村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鼓励乡村医生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它个性化服务。各地可因地制宜,提供免费、优惠、特需等类型服务。需要收费的项目应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也可采取协商等形式,确定服务收费。

四、签约模式

根据我县农村卫生服务的特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以及乡镇卫生院的职责,乡村可以按照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划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一)签约主体。以村卫生室和农村居民家庭为签约主体,卫生院(防保所)积极参与并加强指导。

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居民提供服务。实施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与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合法执业资格。

乡镇卫生院(防保所)作为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指导单位,要组建由临床、护理、公共卫生、预防保健等专业技术人员及乡村医生组成的签约服务团队,负责本乡镇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考核,签约服务团队与村卫生室形成帮扶关系,实行划片包村指导,针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能力不足的问题,加强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重点特殊人群健康管理、医疗技术诊疗规范、医疗安全等知识培训,指导乡村医生应用适宜卫生技术、实施基本药物,开展基本卫生服务。对于乡村医生不能独立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计划免疫、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糖尿病、高血压、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体检,重性精神病筛查等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做好工作的衔接,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质保量的开展。同时,加强对乡村各项服务的考核,对服务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监督检查,使签约服务各项服务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签约周期。乡村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农村居民可选择自动续(解)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乡村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承诺,并根据农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

(三)签约形式。在双方充分了解乡村内涵的前提下,由农民自愿签约、自愿选择医生,以户为单位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村卫生室负责人可根据辖区内农民数和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引导农民选择乡村医生签约。原则上,每位乡村医生签约的农民家庭户数控制在200户左右,服务人数以不超过1000人为宜。

县乡村工作实施方案提要:广泛宣传。乡村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四)签约责任。乡村医生负责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等各项服务,并独立承担医疗责任。在为农民提供服务过程中,因农民隐瞒病史信息、不执行乡村医生制定的防治方案、不听从指导意见而影响到服务质量以及因病情超出乡村医生诊疗水平和能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乡村医生不承担责任。

五、保障机制

完善乡村的补偿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乡村医生应获得的报酬及时足额到位,调动乡村医生主动做好签约服务的积极性。

(一)补偿方式。乡村医生服务报酬的经费来源主要由县和省级财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贴(即乡医完成40%的基本公卫任务所得)、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财政补贴和一般诊疗费收入五部分组成。签约内容外以及未签约居民的诊疗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绩效核拨。在上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到达县财政后30天内,依据W县财政局、W县卫生局《W县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70%根据乡村的人口数按季足额发放给签约乡村医生作为基本补助,剩余的30%年底绩效考核合格后发放;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经办机构按月核拨。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按《江西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标准执行。卫生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管理和常规检查情况、乡村医生的签约服务数量质量和签约对象满意度均应列入考核内容,其结果作为补助资金分配的依据。

六、签约考核

(一)考核主体。乡镇卫生院(防保所)是乡村工作的考核主体。卫生局对各乡镇乡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与考核。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应包括村卫生室业务管理和日常管理情况、乡村医生的签约服务数量质量和签约对象满意度等,其结果作为乡村医生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同时,乡镇卫生院(防保所)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签约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把签约户数、签约人数、服务落实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工作情况纳入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绩效考核。卫生局对各乡镇乡村工作列入20xx年乡镇卫生院(防保所)绩效考核内容。

(三)违约责任。对于未按签约服务责任书提供相应服务或经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扣发相应补助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签约资格。经整改考核合格后,可继续开展签约服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卫生局成立W县乡村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乡镇卫生院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防保所副所长为副组长,集医疗、护理、办公室、防保所、新农合办、财务科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乡村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并由一体化、公共卫生人员具体负责本工作,做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推动乡村试点工作稳步开展,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抓实、抓好、抓牢。

(二)广泛宣传。乡村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地要根据农村卫生管理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统一时间步骤、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实施。村卫生室将利用设置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告知群众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好处,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进村入户活动要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三)强化培训。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和能力。要着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的培训,转变乡村医生的服务方式,利用规范的服务行为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提高农村居民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各地要充分考虑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有效的激励措施,为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基础。

(四)加强督导。为保证工作落实,各地各单位要随时检查督导活动开展情况,深入村户、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通过签约活动开展,确保乡村医生入户率(“入户”系指通过与村民“面对面”进行查体、建档和健康教育宣传)85%以上、建档率90%以上、群众对签约工作开展的满意率90%以上、档案的真实性100%。

(五)严格考核。乡医签约工作年底前要完成以户为单位的签约85%的目标任务,为保证此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卫生局将此项工作列入20xx年乡镇卫生院(防保所)绩效考核主要内容之一,卫生院(防保所)应将此项工作纳入对村卫生室年度目标考核重要指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直接与绩效工资和相关补助挂钩。

(六)时间安排:

1、动员与工作布置阶段:8月20日—31日

2、签约实施阶段:9月1日—10月15日

3、汇总上报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方案范文 篇10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卫计委、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卫基层秘【20__】209号)文件精神,按照界首市卫计委《关于在全市乡村医疗机构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20__)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签约服务,促进新农合资金规范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质量,重点人群健康指标进一步改善;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调动签约服务对象积极性,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引导签约对象主动配合服务,引导群众在基层首诊;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创新农村卫生医疗机构服务模式,强化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1、明确职责,规范服务。各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__年版)对签约村民通过服务,原则上乡村医生以为注册执业所在地的村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坚持“一村一室”的原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持有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为主承担签约家庭医生服务,无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村室、聘用工作能力强、群众信任度较高的乡村医生承担签约家庭医生服务;颍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签约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技术人员包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村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2、自愿签约,一年一签。在政府各联村干部、各村主要负责人指导下,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与各村居民签约家庭医生基础服务包达100%签约服务;个性化签约服务,每个村卫生室签约户数原则上不超过村卫生室服务总户数或总服务人口的20%。个性化服务包分为初级包、重点人群包、特殊定制包三个类型,具体服务项目和服务包收费价格,详见《界首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记录手册》。签订签约服务协议书、与服务居民签订双向承诺书。各村卫生室集中签约,同时乡村医生与服务居民(以户为单位)签订双向承诺书,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根据村民意愿,自动续(解)约。

三、服务内容

签约村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为签约村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做好门诊日志记录并存档,社区中心每月进行审核,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依据;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以签约村民需求为导向,以村民健康档案为基础,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实行包村包户责任制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为村民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开展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三是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四是运用适宜的中西医技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为慢性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

3、健康评估与转诊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每年对签约村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健康方案,使村民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诊疗服务中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者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例,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4、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乡村医生根据个人能力和实际需要,适当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他个性化服务,收费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

①、包括免费基础服务所有项目、增加家庭巡诊,诊疗费减免、开通上级转诊绿色通道,预约门诊服务;重点人群家庭包,提供免费辅助检查、家庭巡诊次数增多;特殊家庭定制包是针对留守老人家庭,我们提供以上服务项目,并增加每月对留守老人进行访视,定期联系其子女或监护人将其身体状况进行告知。

②、根据需要为签约服务对象预约上级医院专家门诊,使签约服务对象方便地获得专家的诊疗服务。可预约的专科与专家名单将定期更新公示。

③、通过健康管理,签约服务对象可得到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

四、保障机制

社区服务中心根据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补偿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乡村医生报酬及时足额到位,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

1、补偿方式。乡村医生服务报酬来源主要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财政补贴和一般诊疗费收入组成,签约内容以外以及为签约村民诊疗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绩效核拨。每季度,中心将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发放给签约乡村医生;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财政补贴,在半年考核合格后一并发放;一般治疗费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考核发放。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由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界首市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估标准》执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界首市卫计委。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统一上交到社区中心;由中心统一返回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收费的50%;以补偿村医的劳务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①成立界首市颍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任组长,芝 任副组长, 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

②成立三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方片包干。

2、广泛宣传发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观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村、各乡村医生都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家庭医生签约告知书、充分告知群众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目的和意义,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3、严格督导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进行工作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为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