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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律己”专题教育学习体会:提升中层干部个人修养

中央决定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以xx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中央弛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

“严以律己”专题教育学习体会:提升中层干部个人修养

我认为:自觉学习和历练“三严三实”的要求,努力提升个人全面修养,对一名中中层干部来说至关重要。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三严三实”的核心思想,那就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三严三实”重要论述的提出,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时代阐述,是新形势下我们党对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品格和做人操守作出的最基本的规范。自觉学习和历练,并实实在在地体现在个人修养及风格上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一名中层干部在管理部门、执行上级文件、要求中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个人的政治、个性、品格、作风修养,对能否管理好一个团队、踏实完成好各项任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践行三严三实”,增强党性修养。

无论何时何地,中国共产党党员都要牢记党员意识和党章意识,坚持义务先于权利、责任重于权力、组织高于个人、团结高于争论。这些要求,比公民的修身要求要高。有的人却认为,责任多、权力小,权责不对等,不符合权力运行的现代化、科学化和高效化;组织上把因私出国出境护照统一收缴代为保管,限制了公民的人身权利,等等。这些认识误区,是在用西方观念衡量共产党人的党性观,用公民权利衡量党员义务,把党员标准混同于群众标准。做到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不搞团团伙伙,不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遵循组织程序,不超越权限办事,不搞先斩后奏;服从组织决定,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在法律中,公民权利在前、义务在后,而在我党的党章中,党员义务在前、党员权利在后,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公民止于法律底线,但党员不能仅止于法律底线,而要止于崇高,至少止于党纪。就是说,党性修养要严于公民素养,党纪要严于国法。因为共产党员不是一般的公民,而是公民中的先进分子。所以,“三严三实”在文化层面集中表现为党性,在制度层面集中表现为党纪,在实践层面集中表现为党风。党员干部不仅要用做人的标准衡量自己,而且要用党性标准要求自己,在面临公与私、国与家、义与利的取舍时能够作出正确的选择、高尚的选择。这不仅是党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共产党人的根本素养。

二、践行“三严三实”,守住公道与自律的个人修养底线。无论公与私、人与已、是与非、利与害,都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公道的天平才不至于倾斜。权力只能压服一时,公道可以信服一世。首先必须以身作则。正人先正已,言传须身教,律人必修身。群雁高飞头雁领,有了榜样的力量,公道就会大行其道。践行“三严三实”,心必诚,虑必周,行必果。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自律的要害在于如何正确看待权力和行使权力,让权力的运行受到监督和制约。纪律是块钢,谁碰谁受伤。不想受伤,就得养成这样一种习惯和自觉,有规矩守规矩,无规矩循惯例,定规矩有依据。领导要带头尊重规矩、敬畏规矩、恪守规矩。公道与自律是个人修养的底线,要真正按“三严三实”的要求去做人、做事、做官。

三、 践行“三严三实”,把牢“责任与担当”是提升个人修养的关键。

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好干部的标准是什么?习总书记提出了好干部“五条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20字,从标准层面明确了新时期好干部的基本内涵,而“三严三实”则从思想上、行动上分别提出了“严”与“实”的要求,从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两个角度,指明了培养好干部的重要方法和路径,解决的是“如何成为好干部”的问题。共产党打天下靠的是“同志们跟我上”而不是“弟兄们,给我顶住”。特别是作为法警部门的负责人,率先垂范就尤为重要。对一名中层干部而言,无论事大事小、分内分外,功劳可以是别人的,责任都是自己的。既要举重若轻、也要举轻若重,防止因小失大,小事酿成大患。在其位谋其政,从责任与担当这个角度看,谋的就是风险和问题,谋的就是异状和变数,审时度势,防微杜渐,妥善应对。既要勇于担当,也要善于担当。

四、践行“三严三实”,坚守道德底线,干净做人,清廉为官。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共产党人的英雄本色,也是党员干部的从政之基。现在各类诱惑层出不穷。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抵御诱惑一如逆水行舟,若不能以严守道、以严凝神、以严聚气,“翻船落水”那是迟早的事。为此,我们要始终遵循“三严三实”,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始终坚守从政做人的政治底线、法纪底线、道德底线。要培育无欲则刚的静气,培养健康高雅的工作和生活情趣,特别要注意克服“偶尔一次”的放纵心理,做到慎初;克服“小节无害”的麻痹心理,做到慎微;克服“别人不知”的侥幸心理,做到慎独;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松懈心理,做到慎终。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江苏省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三十条行为规范》和市委相关规定,持之以恒地纠“四风”、反“四风”,维护干净干事、真抓实干的公仆形象。作为中层干部,还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既管好自己和亲属、又带好队伍,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