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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的那些人事与狗事

童年的记忆里有三条狗。

记忆里的那些人事与狗事

第一条是麻狗,不知母亲从哪里弄来。从能记事起它就那么高大,那么雄壮,时至今日早已忘了它的性别,连带也没为它取名,更别说取字号了。每当母亲要去公社赶集时,就大声喊“麻狗了了”,它虎虎生风地跑来,跟着母亲去远行。傍晚时分它每每会先母亲一步到家,然后我们三姐弟就知道母亲要回来了,姐姐就拉着我,背着弟弟去迎接母亲。久而久之,“麻狗了了”也就成了它的专称。晚上临到睡觉,还不见它,我就会问母亲,麻狗了了呢。“某狗了了”实际上是家乡一带对狗的通称,就像男权时代的女性朋友,无论长相好坏,是否很能生育,都没有专属她本人的特定称呼,统称为“某氏”,比如瓦氏、甄氏、戚氏、麻氏。又像在某领域取得了些成绩又很有一点知名度的人,比方湖南某学校某教研室有四个姓王的教授,其中王某某最出名,外人提及王教授,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总是他。“麻狗了了”大约就是这样一种虽然没有个体权利却又有着某种威严感的存在。它悄无声息地在我孩提时代的生活里威风凛凛地伴随了好几年,然后悄无声息地消失。整体印象很深,但细节全然模糊,只记得它曾经确实存在过。现在想来,麻狗了了在记忆里似乎只是一种朴素的为存在而存在的存在了。颇类于我们的祖上,时至今日我们并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样,叫什么名字,做过什么事,只知道家族史上肯定有那么一个人以某种方式来人世间走过一遭。谈不上很深的感情,但内心里它永远默默无闻地占据一角。

第二条狗已是我离开家乡到异地的事了。说到异地,其实离我的出生地也并不远,两地大约相距不到三十公里,然而山里交通不便,加之年龄又小,还有大人们人为的阻挠,便想象得很遥远。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因为父母离异,父亲带着我和弟弟走异路投异地。父亲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的兵,退伍后在曾经红极一时的供销社工作,很是火过几年。在那个买什么东西都需要凭票配给的年代,父亲骄傲而羞涩地在当地远近闻名。母亲也曾是积极向上的进步青年,十几岁便在大队部当过妇女主任,据已去世外婆说大队部还要送她去学医,回来当赤脚医生。后来嫁给父亲,便嫁工人随工人了,终于没有做成赤脚医生,更没有解决城镇户口。但当时为人羡慕的婚姻在母亲生下三个孩子后不久便走到了尽头。

我大约是在刚启蒙读书的时候到了金竹乡的敏东村。在那里我度过了三年,并在那里读到国小三年级。敏东是父亲的外婆家,我和弟弟去那里长住时候,父亲的外公外婆早已去世,只留下三个舅舅和舅娘。我们分别称呼他们大舅爷爷大舅奶奶、二舅爷爷二舅奶奶、小舅爷爷小舅奶奶。小舅爷爷家里养了一条通体雪白的母狗。我和弟弟跟着表叔走了几十里山路终于到达敏东陈家的李家台上,小舅爷爷家那条通体雪白的母狗从老远的地方跑来,它先是极其兴奋地跳到表叔身上,被表叔打骂开后又围着我和弟弟转了好几个圈,用它湿漉漉热烘烘的长舌头舔我们的手和腿。我们被它热情洋溢的情绪感染了,顿时轻快起来,很快就融入了在敏东的生活。初到敏东的那段时间大约可算是我们和它的“蜜月期”罢,无论做什么,我们几乎都形影不离,只恨不能带着它睡觉。但很快,我们之间的友谊遭遇了意外的打击。

那天小舅爷爷家来了一个带着小孩的客人,那客人带来的小孩不知怎么一到小舅爷爷家就在他们家厅堂里拉了一大泡屎。只听小舅奶奶一声长啸“小白”,我就看见和我们正处在“蜜月期”的它一溜烟跑来,三下五除二把地舔得干干净净。我顿时惊呆了。

那时候的狗一直是吃屎的,这个我知道。母亲骂人的时候就经常以这个起兴,她先说“狗改不了吃屎”,然后才一是一二是二地数落清楚。但知道归知道听说是听说,麻狗了了这一点就很好,从不当着我们的面吃。亲眼见到与自己那么亲近的狗这么大口大口美滋滋地吃屎粑粑,打心底还是很难接受。我急忙跑到小溪里把曾被那个小白舔过的地方洗了又洗,洗了好几遍后又仔仔细细回忆了一遍,前几天它还舔过哪些地方。在我洗完正要离开的时候,它居然跟着也来到了溪边。强烈的太阳光透过树荫投射到它身上,它装着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向我摇尾巴。我狠狠地朝它扬起了手,愤然就是一掌,打到中途突然浮现它狼吞虎咽的样子便又慌忙把手缩了回来,朝它恨恨地骂了一声“臭狗”。

更让我难以接受的是,由于它跟我特别亲近,我竟被我表叔们的儿子们,也就是我的表表兄弟们嘲笑了。一天我们一群人正在闹哄哄地玩,它满脸无辜地跑过来,又是同一个动作,一见我就舔。我慌忙躲闪中,就听他们中有人大声说“它喜欢你”。我知道,他所说的喜欢就是我们现在说的“爱”的意思。我一边躲,一边大声呵斥它,一边想着他们所说的话,一边看它极尽媚态地向我示好。不知是为了向同伴表明它虽然喜欢我但我并不爱它的立场还是厌弃它吃屎时不争气的样子,我操起一根木棍对着它的腿就是一棍子。哀嚎中它落荒而逃。

我和弟弟是以吃“公饭”的形式在敏东呆了三年。三个舅爷爷,二舅爷爷和小舅爷爷的子女,也就是我的表叔和表姑,都还没有结婚,便没分家。大舅爷爷家另有三个表叔,两个业已结婚生子,也便分了家。我带着弟弟在这五家里轮流吃将过来,每家吃一月,月初拎着衣物过去,一直吃到月底,然后再转移阵地。吃到其中一个表叔家时,弟弟和表叔的儿子终于闹起了纠纷,难堪的是,弟弟还把表表弟打哭了。表婶非常生气,她很有几分怒不可遏地指责我们兄弟忘恩负义。我很能理解表婶的心情,也表示异常羞愧,我们吃人家的,住人家的还要打人家,确是忘恩负义啊。我狠狠地教训了话都有些说不清楚的弟弟,直到他泪流满面才放过他。

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很快弟弟和表表弟又打架了,不过这次哭的是弟弟。他被表表弟用孔门锁锁芯砸了脑袋,这次他表现很好,没有还手。美中不足的是,他总是哭,晚饭也不吃。表婶笑着问弟弟是怎么回事,弟弟颇带着些没还手的骄傲抽泣着说是表表弟拿铁坨坨砸了他。表婶说,蠢家伙,别哭了,被比自己小的打了还哭就是没出息。我盯了弟弟一眼就骂了他一句,就知道哭,你就是没出息。弟弟好多天不理我,直到我许诺给他落凉粉吃他才愿意牵我的手。

母亲和姐姐终于还是来看我和弟弟了。那天一个从未与我正面接触过的胖女人突然很神秘地跟我说,要我找到弟弟,有人在李家台上等我们。来敏东快两年了,从来没有人要等我们,我有点小兴奋,拉着弟弟就直奔李家台上,然后就看见了母亲和姐姐。母亲穿着过年或去赶集才穿的淡蓝色的确卡衣服,眼睛红红的,手里还攥着手巾。一群人在旁边看着,有的还露出好奇的神色。姐姐扎着羊角辫,先是满脸涨红地看母亲,然后看到我和弟弟就向我们飞奔过来。后来母亲拉着我和弟弟的手讲了许多没多久我就全忘了的话,也哭了很久,临走时给了我和弟弟一大包自己种的花生。老家的花生颗粒小,色泽金黄,在太阳底下晒过还泛着若有若无的散光,是我在家时最喜欢吃的了。有时趁母亲不注意,就从石灰坛子里偷几颗出来,由于害怕弟弟告密,也不跟他分享。后来母亲就和姐姐走了,我拉着弟弟的手,目送母亲和姐姐消失在夕阳中。

回到家里,已经是吃晚饭的时候,我和弟弟也不吃饭,就吃花生。小舅爷爷说,这花生是哪里来的。我憋着嘴不说话,弟弟抢着回答说是母亲带给我们的。小舅爷爷说,这花生不能吃,你娘心很毒,花生里下了农药,要毒死你们。我联想了很多,为什么那么久母亲都不来看我们,为什么见了我们就哭,是不是因为知道我们要死了才哭。我咬咬牙对弟弟说,这花生不能吃,里面下了毒。弟弟嘴巴里还含着一棵花生,茫然地看着我,然后无奈地把没吞下的花生吐了出来。我不顾天黑,提着母亲带给的一大包花生奋力扔进溪水里。那天晚上弟弟睡得很熟,不时把腿压到我腿上,我却很晚很晚都没睡着。

在敏东的日子整体来说是充满了快乐,虽然偶尔也会有忧伤。有一次去抓秋弹子,我居然看见“小白”躺在柴火堆里在舔伤口。我有些担心,担心是我上次伤它太重,想过去看,但又怕他们说它喜欢我,关键还在于事实上它确实喜欢我,总不能再落个我也喜欢它的口实,只好远远地瞧着。它浑身毛色变成了灰白,似乎脏了不少,一张狗脸也脏兮兮的,两道黑亮黑亮的泪水从眼睛直挂到腮边,好像刚刚大哭过。突然间我也想哭,又怕它看见。但它还是看见了我,耷拉着的尾巴很含蓄地向我招了招,表示并没有记我仇。我垂头丧气地走开了,以一个人的孤独交换了一条狗的孤独。

小白生崽了,三只小狗,嗡嗡嗡地拱在小白的肚皮下面。做了母亲的小白谁也不能碰,谁碰就咬谁,唯独不咬我。我故意逗它伸手去摸小狗崽崽,它装出很凶的样子,但并不真咬。生过崽的小白就变成了老白。毛色灰暗灰暗,再也看不出以前的纯白来。脊椎骨也不再挺拔,向下弯曲,像个驼背的老人。等到狗仔仔长到几个月后,小舅爷爷说,你们去川口把它们卖了吧,卖的钱给一块给我就行。我和表表兄弟们一合计,觉得里面有赚头。当下四个人抱着三只狗崽穿过山洞,走了十几里山路来到川口钨矿。我们吃完早饭就出门,到了下午快天黑的时候,一只狗也没有卖出去。最后我咬牙做出决定,原本要卖一块五一只的狗,两毛钱卖了。可是也只卖出两只,还有一只不知道怎么办。景平说,扔了吧。我说不行。景平说,它一天没吃东西,会饿死的。我说,我们不是有钱吗,我们可以买东西给它吃。于是,我们把四毛钱全部花光,买了一碗稀饭,几个油饼,四个人一只小狗吃个精光。我和弟弟回到小舅爷爷家,小舅爷爷已经忘记要问我们卖狗的钱的事了。其实,我们早想好了对策,如果他问,我们就说狗一只都没卖出去,饿死了两只,只剩下一只,死了的就扔在山里了。如果他要,我们就去把它们捡回来。

三年很快就过去了,父亲终于要把我和弟弟接到他工作的地方了。我们的下一站是,将军庙。我和弟弟到将军庙没多久,父亲就再婚了。于是我和弟弟常常怀念起敏东来,每到寒暑假,就去那里玩。有一次暑假,我突然问小舅爷爷,小白呢。小舅爷爷说,死了。我怔了很久,没有说话,悄然间泪水滑落到嘴里,咸咸的。

第三只狗其实我根本就不想写它。它咬过我,而且我跟它很不熟。因为父亲的工作总是调来调去,所以我和弟弟就跟着父亲也调来调去,算起来,我读垮了好几所学校。读七年级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将军庙街上的刘庆朋,衡东县莫井乡人。他高高的,显得很帅气,我矮矮的,尖耳猴腮。他很喜欢和我做朋友,因为我敢于跟老师作对,而且遇事很果断,点子多,学习成绩又比他好。我也很喜欢跟他做朋友,我那时很需要一个本地人来保护我和弟弟。每次上学,我都会去他家等他,看他在他妈的催促下慢吞吞地吃完早餐,然后和我一起走到学校。他妈妈常常表扬我,说你看人家,这么早!我很喜欢刘庆朋妈妈,因为她对我印象很好。

刘庆朋家是一直不养狗的,所以我依旧像往常一样早早地到他家里等他起床。坐了半天,觉得口渴,就去他们家厨房舀水喝。刚起身,突然腿上一阵剧痛传来,我这才发现屋子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条有半个人高的大黑狗。狗畜生一声不响就咬了我一口,然后对着我汪汪直叫,仿佛刚才是我咬了它一样。我发现裤腿上赫然对穿两个洞,捋起裤腿一看,腿被咬出血了。刘庆朋妈妈慌忙铲了写灶灰按在我的伤口上,然后又撕了一长布条七手八脚地缠了一圈又一圈。我对刘庆朋说,你背我上学,你家狗咬伤我了。刘庆朋说,那你不能告诉你爸爸,也不准告诉任何人。我说,好。被狗咬伤的事我没有告诉父亲,但我不能不告诉弟弟,有很多事需要他配合,不然就会露馅。父亲还是发现了我走路有异样,就问我是不是和别人打架了。我说,不是,到山里捡柴火时摔了一跤,被尖棍子戳着了。父亲说,毛主席教导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你看你,又不学好。弟弟在旁边看着,插了一句,说,近山的柴都捡光了,哥哥只能去那些别人不去的地方。

时间过得好快。我在读八年级之后就寄宿,从此便又接触到更多的其他的人和事。

本文作者:鸥飞廉(公众号: 十二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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