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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协议书(通用17篇)

委托律师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律师协议书(通用17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自愿协商,甲方负责基地小麦收购,乙方负责安排优质小麦种植基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订单小麦收购品种、数量

1.收购品种:_________。

2.收购数量:_________公斤。

二、质量等级要求

1.品种纯度达到95%以上。

2.“_________小麦”容重、水分、杂质等指标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三、收购价格

对于质量符合“_________小麦”标准二等以上的小麦,其收购价格为____________元/公斤,二等以下,三等以上的小麦收购价格为_________元/公斤。

四、合作方式

乙方负责优质小麦基地的选定和相关技术服务。甲方对乙方的小麦按本协议第一、第二条质量规定进行检验,合格的由甲方入库。

五、贷款及结算

由甲方负责收购贷款,并按照小麦实际入库数量和本协议规定价格,即时与乙方结算。

六、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律师协议书 篇2

房产委托拍卖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

拍卖人(简称乙方),拍卖行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电挂______邮政编码______委托代理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意就下述拍卖物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拍卖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条拍卖物的交付方式:

第四条拍卖方式:

第五条拍卖期限: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

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乙方提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睥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应向乙预付受理费___元,用于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属于规定情况的,由乙方先行垫付;其金额在拍卖成交后,从所得价款中扣除。

五、甲方应按成交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六、乙方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七、乙方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八、拍卖过程结束,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

九、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十、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之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拍卖的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止。

委托人(公章)______拍卖人(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

委托律师协议书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 年___月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协议。

一、词语含义及协议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协议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协议: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协议有关的全部文件。

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协议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协议的负责人。

1.5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协议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协议的负责人。

1.6 社会监理:协议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 总监理工程师:协议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协议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协议。

1.9 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 协议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协议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 追加协议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协议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协议价款。

1.14 费用:甲方在协议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 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协议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 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协议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 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协议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协议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 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 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 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 书面形式:根据协议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 利息:协议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 协议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 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协议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 协议条款;

2.2 协议条件;

2.3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补充协议;

2.4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5 协议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2.6 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7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8 监理协议

当协议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协议使用标准及法律

协议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协议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工程概况

4.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 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2.2 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2.3 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4.5条的约定办理。

4.3 工期:

⑴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

4.4 质量等级:______

4.5 协议价款:人民币( 币) 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

4.5.1 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协议价款 %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

4.5.2 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协议。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图纸

5.1 甲方于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 单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5.3 本协议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协议。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六条 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协议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协议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 甲方代表应按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协议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协议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7.1 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

7.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

7.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协议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协议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8.1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8.2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协议约定的权利,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8.3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协议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协议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协议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9.1 协议开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协议价款内;

9.2 协议开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9.3 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9.4 甲方进行分部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协议按约定顺利施工;

9.5 协议开工日期前 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9.6 协议开工日期前 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乙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7 向乙方有偿提供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协议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10.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10.3 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4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10.5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6 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10.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协议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在协议签订生效后 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协议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协议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协议,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顺延

1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4.1.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14.1.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14.1.3 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

14.1.4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 甲方不按协议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14.1.6 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标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14.1.7 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14.1.8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 上述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14.3 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每延期 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 元。罚金不超过协议总造价的 %.

第十五条 工期提前

15.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 乙方按协议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六条 工程样板

16.1 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16.2 乙方报价时提供的样板,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工程验收样品。

第十七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协议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18.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 标准。

18.2 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协议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费用 元。

18.3 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4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九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9.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19.2 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二十条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协议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协议价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 协议价款之调整

协议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21.1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1.2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1.3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或材料更换;

21.4 协议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21.5 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约定的调整协议价款的范围内,需要调整协议价款时,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

22.1 协议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 价款的 %预付款,计人民币(币) 万元。

22.2 乙方在完成协议价款60%时(以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开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预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协议总造价的______%时抵扣完。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当时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3.1 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甲方代表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接报表后三天内按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23.2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表后三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四天起,乙方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乙方不同意时作为无效。

23.3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3.4 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计入工程量统计范围。

第二十四条 工程款支付

24.1 甲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协议价款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甲方代表签字后 支付。

24.2 乙方按协议约定向甲方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后,甲方在六天内未核实完毕及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4.3 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 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3%,剩余2%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验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五条 材料样品和样本

本装饰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采购。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六条 甲方提供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字[1991]234号”文的规定,另付设备价款_____%的管理费给乙方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非协议约定的设备乙方不负责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设备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26.1 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26.2 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26.3 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6.4 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协议价款,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协议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协议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委托律师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准确、安全、快捷入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税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丙方办理扣缴税款(包括滞纳金、罚款、税务行政性收费,下同)业务,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税款,以乙方的申报数据(含电子申报数据)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向乙方征收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以实际发生的应纳数额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乙方授权甲方(或甲方上级机关)与开户银行(或开户银行的上级行)统一签订同意委托缴税协议。

四、乙方按税法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同意甲方采用委托缴税方式在其存款账户(户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等。甲方在办理乙方退税时,也将通过上述账户办理。乙方保证存款账户名与国税登记的纳税人名称完全一致(乙方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通过个人账户缴纳的除外),保证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甲方符合规定的缴税电子信息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到达乙方上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负责按规定划款并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交乙方作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六、乙方保证在办理委托缴税时,上述账户应留有足够余额用于缴纳税款,并能正常结算,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当上述账户余额不足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就存款账户中的余额部分缴纳税款。乙方将未缴税款部分资金存入上述账户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税款扣缴。未书面通知或通知不及时而造成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保证向丙方发出的缴税信息真实、准确。若丙方因甲方的错误信息而误扣乙方账户存款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后,在乙方的指定的上述账户扣款。若

丙方在没有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而对乙方指定账户或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丙方收到甲方缴税信息但误对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不按甲方指定的数额进行了扣款,责任由丙方负责。

九、甲方、丙方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扣缴税(费)款时,因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电力中断、通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乙方已及时按应急预案采用的可行性税(费)款缴纳方式仍未按期缴纳税(费)款的,乙方应予免责。因系统网络通信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账务差错,由甲方、丙方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纠正。

十、乙方需变更付款银行或账号、变更主管国税机关的,均应重新签订协议。

十一、甲、乙、丙三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甲、乙、丙三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各方如无异议,本协议将长期有效,若其中一方解除协议,甲方、丙方可以书面或公告形式。乙方须携单位介绍信(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协议书,提前一个月到甲方办理协议解除手续。甲方应按季向丙方提供解除协议的纳税人名单。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所涉及政策有调整的,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五、乙方如注销国税登记,本协议即自行终止。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丙方:(公章) 征收机关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清算行行号: 地址: 地址: 开户行行号: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律师协议书 篇5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本公司因拓展业务,为扩大经营规模急需资金,经本公司法人及股东商议后决定全权委托乙方为本公司办理企业贷款事宜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经办贷款业务(含资金短期拆借、社会投资、融资等)的相关事宜,委托授权的范围、有效期限及劳务费用支付等具体资料如下:

一、 委托公司的基本资料

1、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经营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工商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托授权范围、有效期限

1、 被委托方代表本公司办理贷款业务(含资金短期拆借、社会投资、融资等)的相关事宜。

2、 授权有效期为壹年

三、 劳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1、 按乙方为甲方申办成功借贷款、融资总额的_____%

(甲方收款当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甲方拖延支付乙方劳务费则甲方承担按应付劳务费总额5 ‰?天的违约金赔偿乙方;

2、 乙方在办理借贷款、融资过程中产生的差旅食宿、

招待应酬、资料费、手续费等开支由甲方承担。

四、 其他约定

1、 甲方务必带给真实、合法、有效的贷款申请资料;

2、 甲方办理借贷款、融资成功后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

务法律、民事职责或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律师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建设住屋事宜。经友好协商并制定本协议,以资双方遵守。

第一条:拟建住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毛坯房(以最后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为准),项目位于项目一期的第 号楼第 单元第 层 房,价格每平方元,房号为,共计套。合计建房款人民币(小写) 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拟建房款分两批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叁日内,甲方支付拟建房款总额的50%即元,金额大写。在该拟建住屋建设达到正负零时支付剩余建房款即元,金额大写。

第三条:拟建住屋竣工时间为:年月日前。

第四条:本合同期内,甲方对拟建住屋可自由更名一次(免费更名),甲方须书面向乙方提供受让人资料并签署相应合同。

第五条: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建房款,乙方

可以解除本协议并退还已收建房款。乙方承建的房屋质量验收不合格或未在约定日期前竣工,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乙方退还全部建房款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签订《认购书》。届时如果甲方不能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认购书》,甲方所交的建房款无息退还。

第七条:在履行本协议中各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海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八条:乙方委托律师事务所对本协议的履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本协议的有效施行提供法律保障。具体服务律师是 (执业证号: 电话: )。

第九条: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两份。本协议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壹期建房款之日起生效。

甲 方:乙 方:

电 话: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开户行:

地 址:账 号:

E-mail: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委托律师协议书 篇7

致________公司:

兹有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根据我单位提供的附件所列材料,与贵公司联络,将此笔________款项计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支付该人,账户名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以上情况属实,若由此引起纠纷,由我单位负责处理!

附件一:身份证(复印件,需有持有人签名)

附件二:送货签收清单

委托律师协议书 篇8

甲方:南京__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于年月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南京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乙方的社会保险每月需缴纳元,公积金每月需缴纳元,以上二项每月需缴纳费用共计元。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乙方按照每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每周期提前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年月开始。

三、乙方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

四、甲方为乙方代缴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为南京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五、在甲方为乙方代缴五险一金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代缴五险一金,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七、乙方如未按期支付五险一金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

八、其他

1.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改造任何职务行为。

2.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委托律师协议书 篇9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

负责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国办所、合作所)

电话: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㈠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㈢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㈣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㈠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

第七条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㈡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㈠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㈡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㈢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㈣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㈠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㈣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㈤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本合同签订时间:

委托律师协议书 篇10

委托人: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

委托人有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房产一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因委托人不在北京,现委托_______________代为办理上述房产抵押贷款和出售的如下手续:

1、办理贷款申请、放贷业务及签署相关文件,领取相关资料等相关手续,包括签订相关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借款申请书等文件;

2、多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相关事宜,领取抵押后的房产证及他项权利证等;

3、办理银行、放款单位、个人、小额贷款公司的提前还款手续及领取

解押材料、房产证、他项权利证等文件;

4、代为到公证处办理上述房产抵押贷款有关的强制执行公证;

5、代为接收银行、放款单位、个人、小额贷款公司所发放的款项;

6、其它与上述房产抵押贷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7、多次办理该房产解除抵押登记手续、领取房产证;

8、办理上述房产进行评估的相关事宜。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及受托期限内所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行为,委托人均予承认,并由委托人承担一切法律职责。

受托人有权转委托。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两年。

委托律师协议书 篇1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方抚顺市泰为实业有限公司将抚顺泰为国际汽车文化城工程2、3、8~15、17楼工程全面委托给抚顺诚信石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工作,并已签定了监理合同。

一、 委托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

抚顺泰为国际汽车文化城工程2、3、8~15、17楼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等施工图所明确的建筑施工内容。

施工各方要自觉接受项目监理部的协调与安排,接受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与监督。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部的监理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并对该监理工程项目全权负责。

二、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单位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参与工程结算的审查。

3、选择工程总承包的建议权。

4、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5、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6、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

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7、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8、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9、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10、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11、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2、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

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五、建设单位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是:

1、发现建设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2、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产生工程质量或安全隐患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单位改正。

3、对影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和安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签字认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其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凡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隐蔽工程和工程变更及相关的工

程费用,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并由建设单位代表与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

5、建议撤换不合格的承接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

6、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并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7、计划进度与建设工期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8、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9、施工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

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生命、工程或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建单位实施解除这类危险的作业,或必须采取的其他措施。

抚顺市泰为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20__年_月_日

委托律师协议书 篇12

主管税务机关:(甲方)

纳税人:(乙方)

纳税人开户银行:(丙方)

为简化办税程序,方便纳税人完成缴税义务,确保税款安全,提高税款征收、入库效率,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采用银行扣缴税款方式缴纳税(费)款。

二、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库管理条例》。

三、乙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完成纳税申报后,其电子缴款信息通过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实时传至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并由该系统自动将乙方应缴税(费)款信息传至丙方,丙方根据接收到的乙方应缴税(费)款信息,将乙方应缴税(费)款及时划缴至人民银行清算国库,并实时将划缴税(费)款信息通过(TIPS)系统传至甲方。

四、乙方在当地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网点开立缴税(费)账户。纳税人财税库银联网缴税(费)账户须经丙方确认方能生效。

五、缴税(费)账户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若乙方确需变更名称、账户账号、主管税务机关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丙方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并重新签订“协议书”。

六、乙方、丙方应保证缴税(费)账户的真实性、有效性,丙方应保证乙方账户资金安全,甲方、丙方应依法为乙方缴税(费)账户信息保密。

七、乙方在办理缴款涉税事项时,应保证缴税(费)账户内有足够存款余额,并能正常结算。因乙方缴税(费)账户资金余额不足造成丙方无法及时划缴税(费)款而导致逾期缴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丙方应保证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和各自业务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网络畅通及正确操作。因甲方、丙方业务系统、网络或操作原因导致丙方划缴税(费)款错误、失败的,在查明原因后,分别由问题方承担相关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系统瘫痪,三方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办理,未按应急预案办理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因系统网络故障造成账务差错的,由甲方、丙方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纠正。

九、乙方申报并缴税(费)成功后,可登录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自行打印电子缴款凭证,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也可由丙方出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丙方应根据甲方传送的电子缴款书信息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并加盖银行收讫章,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乙方若需甲方开具正式完税证明的,可到甲方办税服务厅换开。

委托律师协议书 篇13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60号10楼 地址:

法定代表人:苏振钿 法定代表人: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编码:

联系电话:(管理科电话) 联系电话:

为加强税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代征税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委托乙方代扣税款,同时委托乙方受理代扣税款的纳税申报和依法加收滞纳金。

二、委托代扣代缴税种:

金融保险营业税(征收品目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用社、其他金融)

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征税款所必须的税收票证。

四、乙方应当按照税收票证管理规定,领取、使用、保管、报缴税收票证。

五、乙方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向纳税人开具税收法律、法规的完税凭证。

六、乙方应在金融机构开设“代扣代缴”账户。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

七、乙方应按限期限额的要求解缴代扣代缴税款,并于月终了后日内向甲方如实报告代扣代缴税款和解缴情况。

八、乙方在代征过程中同纳税人发生争议或纳税人拒绝代征时,应在1日内报告税务机关,并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处理,乙方不得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九、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不向乙方提供代扣代缴手续费。

十、甲方应对乙方的代扣代缴工作进行指导。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改,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甲方负有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修改协议的责任。

十一、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扣代缴税款的情况。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

(二)乙方逾期解缴税款的,甲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四、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税政科、计征科、管理科各一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律师协议书 篇1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施工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

甲方以固定总价款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委托给乙方。

四、工期要求

现场具备条件进场施工开始______个日历天;如遇不可抗为的因素工期给予相应顺延。

五、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合格。

七、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力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利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整改。

3、甲方应做好施工中的协调工作,尽量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但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工程窝工、停工和延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应予理解并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成本增加风险。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按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5、乙方负责本工程所有安全事宜,如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律师协议书 篇15

授权人(以下简称“授权人”):_____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以下简称“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授权事项:

授权人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授予被授权人代表授权人办理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的全部事宜(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要求务必由授权人亲自办理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的要求签署、续签、修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及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2。 经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依照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约定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授权期限:

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人、被授权人及见证人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填“一或二、三、四、五”)。 声明及保证:

授权人特此声明及保证未经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不再向被授权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授权办理本授权委托书中约定的授权事项。任何与本授权委托书资料不一致的其他授权委托书的效力均不得对抗本授权委托书。

委托律师协议书 篇1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根据甲方项目建设的.需要,现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的工程进行各项检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联系电话:送样员:联系电话:

二、检测项目

根据省建设厅认证颁发的资质证书认定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对乙方开展检测服务。

三、检测收费

根据云发改价格(20__)989号文件《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收费并按实结算。

四、付费方式

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如下:先预付人民币5000啊啊00元,透支额度500啊啊00元,透支期限15天。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啊啊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啊啊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二)甲方权利:

1啊啊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啊啊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义务:

1啊啊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2啊啊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啊啊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

4啊啊提供检测咨询服务,若甲方需要时应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6啊啊检测费用透支期限超过15天,中心将电话通知甲方,一星期内未来续款,则停发报告。

(四)乙方权利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本合同自签订日生效,若一方毁约,则毁约方应按本合同额的15%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未言明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律师协议书 篇17

委托人(拆迁人):

受委托人(拆迁单位):

委托人(下称甲方)就其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事宜,与受委托人(下称乙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工作委托乙方办理。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应当按照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方案和拆迁计划完成拆迁工作。

二、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拆迁调查工作,查明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还应当协助甲方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为甲方制定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提供咨询意见。

三、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许可证由甲方申领。乙方在甲方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即派工作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所开始拆迁工作。

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

1.向被拆迁人送达有关拆迁工作的通知等事宜,将拆迁事宜告知被拆迁人;

2.与被拆迁人洽商有关安置和补偿事宜;

3.向被拆迁人宣传解释拆迁法律规定和政策,并执行这些法律规定和政策;

4.经与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拆迁协议的,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书,包括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书,并安排被拆迁人在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转房内过渡;

5.向被拆迁人发放拆迁补偿款及拆迁补助费等;

6.被拆迁人要求产权调换的,应当负责要求被拆迁人缴纳产权调换差价款及其他费用;

7.拆除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8.安排有关工程人员清除拆迁范围内的渣土及其他废物;

9.其他由甲方委托的工作。

四、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拆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在双方订立本协议书之日起三日内付××××元,余款在拆迁范围内的废物及其附属物拆除完毕后,经双方验收后四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应当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在拆迁期间,甲方不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午餐及其他费用。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对双方发生约束力。

本合同由甲方报请房管局签证。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该损失。

甲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某建设拆迁事务所

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