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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范例

第一节 日常管理制度

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范例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工作有章可循,无拖拉、扯皮、推诿现象,与各科室紧密配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细致地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做到眼勤、嘴勤、手勤。

二、按照中央和校院的有关精神及中心党总支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系实际,注重工作实效,不断提高中心的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三、组织会议,会务工作周密、细致,准确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及参加人员,议题明确,记录详细,形成的会议纪要、决议、决定等文件及时、无误。

四、对会议决议、决定或领导交办的事项,必须认真督查办理,按时间、进度要求完成。

五、文件材料处理及时、准确。严格遵守机关公文行文格式,文稿起草、校对、印发无原则性差错。分类管理文件、资料,并按规定及时移交归档。

六、信息资料收集报送工作及时、准确、质量高。统计、反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符合规定要求。

七、认真落实管理制度,办公用品记录健全,厉行节约。

八、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擅离岗位,不懈怠工作。

第二节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校院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中心财务管理,按照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合理,有计划地安排使用经费。

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得弄虚作假、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主动接受校院财务管理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三、中心各种费用报销由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中心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开支。财务报账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四、加强对各科室办公经费、业务成本开支的审核,做到按期报账、按月清结;将开支情况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并说明情况。

五、加强票据管理,严格按校院规定做好票据的领取、发放、收缴、保管工作,做到帐目清楚、帐款相符、手续齐全。同时,加强对餐卡的管理和监督。

六、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严禁公款私存、擅自私借和挪用公款。

七、严格控制费用开支,防止铺张浪费,提倡勤俭节约。

第三节 文印服务管理制度

一、文印室必须坚持及时、准确、规范、高效和节能的原则,做好文印工作,为校院教学科研和行政后勤提供优质的打印、复印、名片及宣传横幅、会标制作等服务。

二、应严格按稿件内容、规格、数量进行打印或复印,不得私自接收和擅自扩大文印的品种及数量。

三、严格按照机关公文行文格式规定认真执行,文件打印做到及时、准确,打字差错率不超过2‰;排版格式规范,表格设计合理。

四、凡打印、复印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晰、整洁、美观、无错别字、无漏行,文头与内容相符,装订整齐。按要求及时处理各种急件。

五、学习《保密法》,执行保密制度,按规定进行涉密文件材料的打印工作。涉密文件、材料单独存放,单独打印,不得在不适当场合询问有关内容,不准泄露有关内容,及时销毁文件材料的废页、废复印纸等。妥善保管存有涉密文件的软件,不需要保存的内容及时进行清除。

六、文印设备及附件辅料由文印室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了解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的基本构造,会熟练操作并能处理一般故障。按规范要求操作、使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七、爱护使用设备,定期做好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出现故障及时修理,提高设备使用率。因个人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和业务流失的,除批评教育外,应照价赔偿,如造成不良影响,追究责任

八、加强文印成本核算,厉行节约、降低成本。

九、认真做好文印记录,包括文印日期、版数、印数、标题内容、签名等项目。

十、保持工作场地整洁卫生,遗留物品及时清扫。下班时注意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第四节 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校院有关规定,本着“热情周到,规范节俭”的原则,认真做好来宾的接待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中心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对口接待的原则。

二、凡因学校公务来客的接待费一律由学校支付,中心需参与陪同的,可派有关人员陪同。

三、来访客人一般安排在学员楼住宿,住宿费自理;特殊情况需报批中心领导同意。

四、来访客人一般安排在校内用餐。中心招待用餐标准参照学校接待费标准执行。即:厅局级干部80元,县处干部及以下70元。

五、中心接待工作严格控制用餐标准,未经中心领导同意不得用高档烟、酒,不准在校外用餐,同一批客人不得重复招待。凡未经批准超标准招待、重复招待的,一律不予报销。

六、来访客人外出参观活动的门票原则上来客自理,特殊情况需要中心承担的参观门票,先报告中心主任同意后开支。

七、接待来客的所有科室都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一律不得用公款陪同客人进入营业性舞厅、卡拉OK厅、按摩厅、桑拿浴室等高档消费场所。

八、接待经费由中心统一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接待标准执行。接待费用单据由中心领导审批签字,到办公室审核报销;接待业务属经营性业务接待的,由各科负责人提出申请,中心领导批准后,按规定施行接待事宜,费用在所属各科成本中列支。

第五节 中心办公电话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办公电话的管理,根据校院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保证工作正常需要和节约开支的原则,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办公电话分配情况

各科室办公电话座机费由学校补贴。按科室、班组和公共场所分配如下:

1、中心主任:4台

2、膳 食 科:2台(科室、食堂一楼各1台)

3、住 宿 科:2台(科室、德政楼办公室)

4、动 力 科:8台(科室、德政楼办公室、本部配电房、锅炉房、水泵房、中央空调房、东区配电房、东区锅炉房各1台)。

5、维 修 科:3台(科室、水电维修班、仓库各1台)

6、园 林 科:2台(科室、花园)

7、物 业 科:2台(科室、德政楼办公室)

8、车 管 科:1台(科室)

9、办 公 室:3台(科室、财务室、打印室)

二、办公电话费用管理

根据校院办公电话费用的相关规定,各科室办公电话的费用一律按“包干使用、节余留用、超支自负”的原则管理。根据各科室对外联系工作业务量确定包干定额标准:

1、中心主任:1500元(4台)

2、膳 食 科:300元(2台)

3、住 宿 科:300元(2台)

4、动 力 科:800元(4台)

5、维 修 科:500元(3台)

6、园 林 科:200元(2台)

7、物 业 科:400元(2台)

8、车 管 科:500元(1台)

9、办 公 室:800元(3台)

三、办公电话的管理

1、任何科室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安装、撤并、转移办公电话,因工作原因确需调整的,各科室通知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通知信息技术部办理。

2、办公电话的电话费一律按“包干使用、节余留用、超支自负”的原则管理。各科室超支部分从年终奖励中扣除。

3、各科室要认真管理好本部门的电话,严禁用办公电话办私事、拨打语音电话等。

4、本办法从2019年元月1日起实行,过去中心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