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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給學校的保證書(精選3篇)

家長給學校的保證書 篇1

尊敬的xx學院:

家長給學校的保證書(精選3篇)

本人同意子女  同學自主實習,本人將積極協助學校做好以下工作

1、 督促子女按時完成實習任務;

2、 加強子女遵紀守法教育;

3、 加強子女的安全教育,保證子女的人身安全;

4、 子女在實習期間的一切安全問題及所產生的費用由本人承擔。 本人保證子女在工作期間願遵守一切規定及團體紀律,絕對不擅自脫離團隊或逾期滯留外地,如有違反以上情況,本人願意負法律責任,且不殃及安徽國際商務職業學院主辦單位,更不以法律行為進行抗辯,特立此書保證。

此致

敬禮

學生家長:

年 月 日

家長給學校的保證書 篇2

為促使學生健康快樂地全面發展,切實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特制定xx鎮國小學生家長承諾書,希望家長能通力合作,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擔負起教育與監護職責及相關法律責任。

一、安全教育

1、家長應按照學校有關規定按時接送孩子,

上午:開校門時間7點30分,不要太早到校;放學時間10點55分。

(夏時制)下午:開校門時間14點00分,放學時間週一到週四一、二年級4點05分;三到六年級4點50分;週五全校統一4點50分放學。

(冬時制)下午:開校門時間13點30分,放學時間週一到週四一、二年級3點35分;三到六年級4點20分;週五全校統一4點20分放學。

如不需要接送,家長應向班主任老師說明,學生自行上下學,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家長自己負責。學生不能騎自行車到校,同時也不能搭乘黑車到校。在學生未進校或離校時間,學生的安全責任學校不予以承擔。

2、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飲食、用電、用氣、防火、防騙、防盜、防搶、防暴、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嚴禁玩火玩電,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危害等危險物品,嚴禁攜帶刀具、手機等非學習用具入校。不做任何妨害他人人身及財產安全的事情。增強子女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3、教育孩子不從事各種冒險行動,不離家出走,不擅自外出郊遊、野餐、私自到游泳池或下河玩水、游泳等。

4、不在校園、樓道、教室等場所進行危險性遊戲、操作或攀爬建築物或其它設施。不在公路、鐵路上及其周邊玩耍。

5、學生有特殊體質或疾病的(包括已經突發、偶發過的或常發的疾病)應告知班主任和老師。以求特別照顧,否則後果由本人及家長負責。

6、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絡,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同學之間發生糾紛時,家長應通過班主任有秩序地協調解決,禁止家長採取過激行為。

7、家長應教育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中途離校的,家長或學生應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經簽名批准後,學生方可離校。子女不聽教育,未經請假離校或私自曠課、逃課出校而在校外引起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8、為了孩子下雨天的安全,請家長為孩子在書包裡準備一頂雨衣,一律不帶雨傘到校。家長不要以送雨傘為由進入校園。

二、思想教育

1、教育孩子心懷感恩,尊敬師長,主動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聽從父母和長輩的教導:學會珍惜,不比吃穿,不亂花錢;語言文明,行為規範;誠實守信,不說謊話,知錯就改;不隨意拿別人的東西,借東西及時歸還,考試不作弊等。

2、堅決做到:拒絕毒品,反對邪教,崇尚科學,建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不進入不安全場所,如:營業性歌舞廳、錄影廳、電子遊戲室、網咖等。

三、學習教育

1、努力配合學校督促孩子有質量地完成老師每天佈置的作業和任務,不拖拉,共同促進孩子良好學習習慣的養成。

2、指導孩子閱讀、觀看健康有益的圖書、報刊、音像和網上資訊,收聽、收看內容健康的廣播電視節目,讓孩子形成良好的閱讀習慣。低年級最好能實現親子閱讀。

3、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老師經常保持聯絡,共同做好對子女的教育工作。按時參加家長會,積極參加家長學校的有關培訓,不斷更新育子觀念;正確對待班主任和科任老師反映孩子的問題。子女對老師及學校工作有意見的,家長要調查核實,不偏聽偏信,不採取過激的做法。

注:1、本承諾書一式兩份,家長或監護人簽字後保留一份,學校留存一份。

保證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家長給學校的保證書 篇3

學生打架、經常違反學校各種規定、不服從學校管理等行為,嚴重干擾了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在校內外造成諸多不良影響。為杜絕在校學生不良行為的發生、避免對學生造成的人身傷害及其他違反校紀的學生,經研究決定,我校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保證書。

1、學生在打架過程中,使用了管制器具、危險器械等造成對方身體傷害的,其家長應對事件負全部責任,並負責事件後續問題,視其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無視學校規章制度,在校期間不履行請假手續私自外出的,有家長自行帶回學生,進行教育。

3、不遵守學校紀律,與教師頂嘴或語言不文明,造成惡劣影響的學生必須作深刻反省、檢討,家長鬚到校作書面保證。

4、所有參與打架的學生,當年不得參加學校各種先進稱號的評選,取消其入團資格

5、打架過程中出現的醫療費糾紛,雙方家長協商解決,學校從中調解。調解不成,雙方可申請司法機關裁決。

6、以上幾點如多次教育,不知悔改,勸其退學。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