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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學生就業難提案(精選3篇)

議案1.5W

關於大學生就業難提案 篇1

案由:

關於大學生就業難提案(精選3篇)

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對x年普通本科院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的調查發現,城市生源與農村生源畢業生就業率有巨大差異。城市家庭的普通本科院校畢業生就業率達87.7%,而農村家庭出身的畢業生就業率只有69.5%,兩者就業率相差18.2個百分點。不僅如此,在就業質量上,農村大學生想進入較好的工作單位,也比城市大學生遭遇更多困難。城市和農村大學生進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比例分別為47.8%和31.1%,進入外資企業的比例則分別是10.4%和2.5%。

農村大學生就業難不僅是人才的巨大浪費,使他們失去了上升流動的機會,還將會激化對社會的不滿情緒,引發不穩定因素。另外,農村大學生就業難還會助長農村中的“讀書無用論”思想,使農村教育陷入惡性迴圈。拓寬農村出身的大學生就業之路,不僅是幫助農村大學畢業生,更是維護社會安定和諧的必然舉措。

農村大學生就業難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社會流動固化的系統性弱勢。當前社會流動固化情況較為明顯,農村大學生在就業之前的人生階段就一直處於弱勢地位,就業難是其處於系統性弱勢地位的必然結果。這個系統包括他們的童年、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階段接受優質教育的機會,以及所獲得的就業支援體系等。這反映出社會的一種新的發展不平衡,過去的城鄉二元結構,造成城鎮和鄉村的文化、經濟特別是教育的不平衡,加之教育的精英化、效率化更進一步擴大了城鄉教育機會、就業競爭力培養方面的差距。

二是農村大學生就業支援乏力。在獲得就業支援上,農村大學畢業生也處於劣勢。一方面,他們多集中在二本三本院校,而一些好的就業崗位則僅限重點高校畢業生;另一方面,由於父母文化水平、生活環境和視野的侷限,來自農村的學生和父母對所學專業及其就業前景的瞭解、對勞動力市場相關資訊的掌握都要少於城市家庭出身的學生,就業準備方面不如城市學生。同時,來自農村的學生所能動員的家庭社會資源和關係網路要少於城市學生,這會影響他們進入好單位、獲取好工作的機會;再一方面,目前,國內大學尤其是在二本三本院校,就業指導工作多存在形式化、簡單化,大多采用釋出相關招聘會資訊、舉辦就業指導講座等簡單形式開展就業指導工作,有針對性的、系統化、精細化的就業指導十分欠缺,針對大學生個體的職業規劃工作更是少之甚少;最後一方面,求職成本高。在大學生就業難的大背景下,求職成本不斷提高,服裝費、交通費等使得原本就經濟窘迫的農村學生不堪重負。

三是農村大學生的就業心態偏頗。大部分農村家庭出身大學生被家庭寄予厚望,“跳出農門”的迫切性很強,就業心理壓力大,期望與現實的巨大反差易誘發心理異常、行為偏差及偏執的就業觀念。加之成長環境的侷限,農村學生在社交能力和人格素質培養方面不如城市學生全面,自信心和自我能力表現也往往不如城市學生,在應聘工作時(比如面試)的表現也會受到負面影響。

建議:

一、加大農村大學生就業支援力度。嘗試推行助學貸款減免,以有效緩解農村學生的負擔。各級教育部門、學校改進就業指導、培訓工作,在招工偏向和專業指導上給他們一些相應的培訓,提高他們的職業素養,用更高的個人能力彌補他們先天條件的不足。嘗試推行大學生就業保險,農村大學生可申請免費就業保險,減輕農村大學生經濟負擔。學校可與各企業及相關機構密切聯絡,建立就業資訊網路,為農村大學生提供更豐富更及時的就業資訊。

二、大力發展高等職業教育。值得注意的是,農村背景的普通本科畢業生是就業最為困難的群體。重點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畢業生就業雖然也存在城鄉出身背景的差異,不過,各方面的差異均小於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技術院校的就業率要高於重點院校和普通本科院校。對於大部分農村大學生來說,優先選擇高等職業院校應該是一個值得鼓勵的方向。要積極引導農村大學生報考職業教育院校,建立職業教育院校與企業互動聯絡,促進農村學生就業。

三、改革大學生派遣制度。改變目前較為僵化的大學生派遣制度,對農村畢業生的戶籍、檔案在校保留時間應給予寬限,給農村畢業生謀業提供充足的時間,避免農村畢業生承受就業、派遣時限的雙重壓力。現在在畢業前就要簽訂合同或者開具假證明的做法,對農村籍大學生就業雪上加霜,應該予以改革。

四、積極引導“去西部、下基層、回家鄉”就業。一方面,對農村大學生去西部、下基層、回家鄉進行長效性的補貼和獎勵,積極引導農村大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另一方面,加大西部、基層用人單位對農村大學生吸收力度,並建立完善農村大學生回家鄉就業制度。推行一些就業扶助專案,引導農村背景畢業生前往人才較為缺乏的邊遠落後地區、小城鎮和農村地區就職或創業。再一方面,在研究生招生考試或公務員招聘等求學求職機會上,對“去西部、下基層、回家鄉”工作中取得優秀成績的農村大學生給予一定程度的政策傾斜。讓農村大學生的“去西部、下基層、回家鄉”就業“能進能出”,更大程度啟用農村大學生的動力。

五、鼓勵企業優先錄用農村大學生。出臺相關政策,鼓勵企業錄用農村大學生,給予企業在農村大學生落戶、企業稅收減免等方面相應的優惠政策,並作好相關監督監管。

六、營造社會選人用人的公平公正氛圍。嚴厲打擊政府部門、國有企業在招聘大學畢業生中的徇私舞弊現象,嘗試在政府部門、國有企業招聘中引進社會監督員機制,營造公平公正的選人用人氛圍。

建議辦理部門: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教育部

關於大學生就業難提案 篇2

案由:關於深化校企合作、逐步解決大學生就業難問題的提案

提案人:

審查意見:建議國務院交由教育部辦理

主題詞:學生就業

當前網路民意顯示:“大學生就業難”是網民重點反映的問題之一。國務院已經連續出臺相關政策,鼓勵高校、社會各界合力解決大學生就業問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未來幾年內大學生就業形勢依然嚴峻。據央視報道,20xx年大學應屆畢業生約為750萬人,已經達到近年增長峰值,未來幾年大學畢業生數量將保持相對穩定,就業形勢不容樂觀。

大學生就業難,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由於近年大學擴招數量超出了社會經濟發展的承載能力;二是部分大學生就業觀念比較陳舊,艱苦崗位、基層崗位不願意去;三是受大學擴招影響,高校在培養社會需要的實踐人才方面仍有很大空間。大學生就業難危害巨大,它既阻礙了大學生通過勞動取得報酬的途徑,造成了人力資源的巨大浪費,影響了國家核心競爭力,也給社會安定增加了不穩定因素。

因此探討一種綜合、系統解決大學生就業難問題的有效途徑變得非常必要。本人作為學生創業的企業負責人,試圖從校企合作方面為大學生就業問題提供有益的建議。

目前我國“校企合作”方式比較單一。一是在模式方面還停留在“產學研相結合”,目的是為加強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提高企業技術創新,對提高大學生就業能力效果有限。二是在資助困難學生方面,企業大多停留在現金資助、設立獎學金資助等“輸血”方式。

新形勢下“校企合作”應開拓更為廣闊的空間。建議由教育部出面,構建政府、企業、高校立體合作平臺,合力提高大學生就業能力,共同解決就業難問題。

一、改革高校大學生實習制度,入學第一年開始參與實習。《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綱要(20xx—20xx年)》中指出,要加強學校之間、校企之間、學校與科研機構之間合作及中外合作等多種聯合培養方式。因此建議高校改革大學生實習制度,並與企業建立社會實踐基地,政府部門可以認證、授牌,以人才引進、落戶等優惠政策鼓勵企業走進高校,吸納在校生進入企業實習。並建議高校從學生入學第一年起便開始加入實習階段(例如一個月左右),實習時間應隨年級變化每年遞增,待實習結束後,企業高校雙方聯合為學生開具“實習證明”。

二、建立“大學生校外勤工助學崗”。目前高校的“勤工助學”工作,主要是提供校內服務崗位,以解決貧困生問題。崗位有限,工作簡單,對提高大學生就業能力幫助不大。社會兼職如家教、翻譯等,因沒有政府部門監管,存在大量中介公司和招工單位欺詐行為,學生基本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建議由教育部門牽頭,高校與企業共同參與建立“大學生校外勤工助學崗”。教育行政部門、高校及企業簽訂合作意向書,企事業單位按需求設立一定數量的“勤工助學崗”,高校負責選拔、輸送符合用工單位用人條件的大學生,政府可在人才引進、人才落戶等方面給予參與企業優惠政策。這樣既可幫助大學生提前接觸社會崗位,幫助高校培養高層次、複合型人才,也可幫助企業解決企業發展所面臨的人才問題,大學生就業難問題可以迎刃而解。

三、合辦“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為鼓勵大學生創業,建議教育行政部門、高校與企業聯合舉辦“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三方簽訂合作意向,政府將給予參與企業一定的政策優惠。高校聘請知名企業家到基地講述創業歷程,組織會員參觀知名企業。參與企業設立實習崗。鼓勵有意願自主創業的學生加入“創業孵化基地”,並協助創業學生辦理相關手續、提供法律諮詢、資金贊助和金融服務等。在這方面,由共青團中央、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等7家機構倡議發起的中國青年創業國際計劃(簡稱YBC)和北京共青團創業青年夜校(簡稱“青檬夜校”)作為先行者已做出了非常突出的成績,值得廣泛推廣,特別是YBC幫助青年創業,成功率高達95%,令全世界震驚。

總之,政府搭臺,高校與企業聯合“唱戲”。通過深化“改革高校大學生實習制度,入學第一年開始參與實習”、“大學生校外勤工助學崗”、“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等校企合作方式,構建系統化、綜合性解決大學生就業難的工作措施,對提高大學生綜合能力,改善企業用人環境和推進國家創新型人才培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關於大學生就業難提案 篇3

醫療保障制度作為政府公共管理的最基本制度,作為現代社會保障制度中敏感而重要的世界性難題,成為各國不斷探索、努力改善的核心領域。在計劃經濟時代,我國曾建立起世界上最成功的低水平、低成本醫保制度體系,用GDP3%的投入,實現了社會所有成員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成為發展中國家典範;在市場經濟時代,我國醫保制度又走在各項社保制度前列,率先探索制度選擇和執行模式,推進國家基本制度建設不斷調整、完善。“”至20xx年是我國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的關鍵時期,是實現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階段,不斷完善基本醫保制度,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醫療保障改革之路非常重要和必要。

當前,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問題亦非常深刻。從醫療保障體制上看,缺乏整體設計,制度框架及執行機制存在固有缺陷,改革難度巨大。表現為:管理體制分割,醫療保障職能分部門管理;制度執行封閉,建立在以戶籍為基礎的城鄉二元封閉制度上;公共履職欠缺,衛生總費用佔GDP不到5%,遠低於世界9.3%的平均水平。從醫療保障機制上看,核心缺陷是需求與供給極度不平衡,醫療費用持續攀升、低收入人群醫療可及性差、醫療服務不均等。表現為:醫療保障未全覆蓋與重複參保現象並存;醫療保障籌資能力不足與籌資補貼差距較大並存;保障水平低與基金結餘規模龐大並存;統籌層次低與區域間轉移接續難並存;供方支付激勵強勁與需方支付監管薄弱並存;醫保投入“追高”與醫療服務“追尖”並存。

基於國情和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人人享有健康”目標,提出如下醫療改革建議:

1.從機構設定上進行大部制改革。成立國家社會與家庭發展部門,將國民享有的各項社會福利保障相對集中,統籌管理。進行醫療保障管理體制改革,實現管辦分離,形成購買服務與提供服務相互制約、政府監管與市場競爭相互協調的格局。

2.從理念思路上推行公益性改革。醫療保障制度發展的重大變革及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核心是確立普遍性和公平性的價值取向。為此,明確公共衛生服務屬“公共物品”,其投入完全政府主導;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屬“準公共物品”,其投入由政府主導、社會和個人與政府按比例分擔,強化政府責任同時發揮市場作用;特需醫療衛生服務屬“私人物品”,其投入由政府政策引導,個人和商業保險支付為主。

3.從醫療保障制度上構建“社會積累制”。我國醫療保障制度採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現收現付制”,處於勞動力最為豐沛、老年人口規模相對不大的深度人口紅利期,建議抓住這一最有利時機,構建醫療保障“社會積累制”,建立社會積累和社會統籌資金池互補機制,逐步清償醫療保障轉製成本,建立轉移接續過渡機制。

4.廣開醫療保障資金的籌集渠道。拓寬醫療保障基金籌措新路子,醫療保障基金統一運作,建立“主權社會保障基金”,徵收遺產稅,變現國有資產,發行醫療保障國債,發行醫療福利彩票。完善財政分權和轉移支付制度,完善政績考核機制。引入社會資本進入醫療保障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