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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安全管理培訓通知(精選5篇)

通知2.04W

關於安全管理培訓通知 篇1

各縣市區安監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城陵磯新港區、南湖新區、屈原管理區安監局,有關企業:

關於安全管理培訓通知(精選5篇)

為規範我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提高預案評審質量,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預案管理辦法》(總局17號令)和《湖南省生產安全事故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湘安監應急〔20xx〕66號)的相關要求,以及《20zxx年岳陽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要點》(嶽市安監函[20xx]36號)明確的重點工作,在安全生產月期間,市安監局決定舉辦一期全市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專題培訓班。培訓班由湖南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域的專家學者授課。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物件

各縣市區安監局分管應急管理的負責人、應急管理機構負責人、相關業務監管股室負責人;重點企業應急管理機構負責人;報名參加市內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評審的專家。

二、培訓時間和地點

培訓時間:20xx年6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培訓時長2天半;地點:曉朝賓館。

三、課程設定

1、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及法律法規;

2、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編制;

3、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和備案;

4、非煤礦山安全事故現場處置方法;

5、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現場處置方法。

四、工作要求

1、請各縣市區安監局及時將此通知傳達給所轄報名的專家及縣市區轄區內重點企業應急管理機構負責人,收集彙總後統一組織報名參加培訓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培訓名單(附件)於6月7日前報市安監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聯絡人:劉xx30(兼傳真);郵箱:2

2、報名參加市內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評審的專家,報到時請提供2張近期免冠兩寸彩照和應急預案評審專家申請表。

3、本次培訓不收取培訓費用。

岳陽生產監督管理局

20xx年5月26日

關於安全管理培訓通知 篇2

各鄉鎮、工業園區、芹陽辦事處安監站,縣級主管部門,有關生產經營單位:

按照《安全生產法》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經與市經安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協商,我局決定xx年9月13日至15日在縣職教中心和縣安監局5樓會議室分別舉辦全縣電工及電焊工安全操作技術、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物件

(一)原持有電工、電焊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但已到期或將到有效期,需參加複審或換證的人員。

(二)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國中以上文化程度,需從事或已從事電工、電焊工作業,還未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人員。

(三)非煤礦山、採掘施工、磚瓦粘土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

二、培訓時間和地點

(一)培訓時間:電工及電焊工培訓為9月13日至9月15日。

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為9月15日。

(二)培訓地點:電工及電焊工培訓為:開化縣職教中心1樓。

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為:縣安監局5樓會議室。

三、培訓費用及其他事項

(一)培訓工作按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規定由市經安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由市安監部門考核合格後省安監部門核發全國統一使用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和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

(二)培訓費用:按照xx年度衢州市級法定培訓收費專案和標準目錄的通知(衢價費[]26號)的規定,特種作業人員費用:新取證500元/人,複審150元/人,換證150元/人;

非煤礦山、採掘施工、磚瓦粘土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費用。新培訓350元/人,複審150元/人,換證150元/人。

四、有關要求

(一)各鄉鎮、工業園區、芹陽辦事處安監站,縣級主管部門分別負責,務必做好本行政區域、本行業內的通知工作,今年內將不再舉辦該兩類培訓班;

(二)參加電工及電焊工培訓培訓人員須在9月13日上午8時30分到開化縣職教中心1樓現場報名。

(三)參加非煤礦山、採掘施工、磚瓦粘土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的於9月15日上午8點半到縣安監局5樓會議室報名培訓。

(三)報名時請攜帶一張身份證影印件、國中以上學歷證書影印件、老證件及兩張1寸照片(照片要求不能用紅底或穿紅衣服)。

聯絡人:

xx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關於安全管理培訓通知 篇3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示範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進一步增強各級領導幹部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不斷提高駕馭安全生產工作的能力,根據市委組織部《20xx年南通市幹部調訓計劃》,定於10月13日至14日舉辦全市安全生產專題培訓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等。

二、參加人員

各縣(市)、區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示範區管委會分管負責同志、安監局局長;市安委會成員單位(名單附後)分管負責同志。

三、時間地點

時間: 20x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10月13日8時45分前報到)。

地點:江蘇中庭國際酒店(南通市青年中路128--2號崇川區政務中心東隔壁)。

四、有關事項

1、學員在培訓期間必須遵守有關規定,集中時間精力,深入學習思考,確保參訓效果。培訓期間學員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情況的,需履行請假手續。

2、學員參訓前要結合本次培訓專題,提前思考並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帶著工作中遇到的熱點、難點問題參加培訓。

3、本次培訓不收取任何費用,培訓費等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統一承擔。

4、請於9月29日前將參訓人員名單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處。

關於安全管理培訓通知 篇4

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直機關各單位、各企事業單位:

X年6月30日上午7時左右,下東鄉示範農場發生一起農事觸電安全事故,造成一死一傷;7月2日下午1時左右,秩堂鎮大湖村發生一起涉電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這兩起事故給死者家庭帶來沉重打擊。“6.30”觸電傷亡發生後,縣委、縣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議部署用電安全工作,並委派縣督查局督查用電安全工作。

當前正值夏季農事用電、高溫用電峰期,屬於觸電傷亡事故高發期,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經研究,現就加強我縣用電安全管理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強化用電安全管理責任。電力供應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保證用電安全是當前各級政府的重要任務。各級各部門應從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出發,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以保障人身安全為重點,突出抓好用電安全管理工作。要成立由單位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負責的用電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轄區的用電安全管理、用電秩序維護、用電知識宣傳、用電安全事故處理等工作。

二、廣泛宣傳,加強安全用電知識教育。各級各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積極配合供電部門廣泛開展依法用電、安全用電宣傳教育活動,通過播放宣教片、召開會議、發放宣傳資料、張貼圖片、現場輔導、安全用電督查等形式,普及安全用電知識。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要立即組織對所轄區域內的養殖、農機用電等重點部位、重點物件進行用電安全強化教育,確保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常識。

三、排查督導,加強安全隱患清理整治。按照電力線路的權屬劃分,電力企業、鄉鎮及村組、用電單位(戶)應立即對產權範圍內的電力安全隱患迅速進行一次全面排查,重點排查使用者漏電保護裝置是否合格、是否私拉亂接、電器是否老化、線路是否破損、移動式電器漏電保護是否合格、是否有無電工資質者擅自裝接、改變電器電力線路等突出安全隱患。一旦發現用電安全隱患,立即按產權權屬下達整改通知書,並及時督促整改。供電企業及各管理部門要加強督導,敦促相關安全責任落實到位、技術支援服務到位、宣傳教育落實到位和法律法規執行到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迅速組織力量抓好本區域電力線路的掃障工作。對自有產權的電力設施做好維護和保養。

四、嚴格責任,妥善處理好電力安全事故。發生用電安全事故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有關單位要及時向縣安監局、經信局報告,由安委會牽頭,安監局、經信局、監察局、檢察院、公安局、電力局、工會和事發地所屬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等相關單位組成事故聯合調查處理工作組,其中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事故處理和維穩工作,要提前介入、主動化解、確保穩定;縣經信局、安監局、檢察院、工會負責事故的調查和責任劃分工作;縣公安局負責可能由事故誘發的突發事件的監控和處置工作;其它相關部門要根據事故處理需要,積極配合、主動服務。對因工作不力導致發生用電安全事故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責任追究;對因處置不當,導致事態擴大,引發群體性事件的要追究當地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部門配合不力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對無理取鬧和妨礙事故處理工作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從嚴從快打擊。

X年七月十一日

關於安全管理培訓通知 篇5

各鎮黨委、政府,縣委、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縣政協各工作部門,縣紀委,縣法院,縣檢察院,縣直屬事業機構,各群眾團體:

從20xx年4月起,我縣在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施行按月考勤與工資(含津補貼和績效工資)發放相關聯的管理辦法以來,大部分單位非常重視,落實了考勤制度,按規定對部分人員扣發了工資,為加強機關、事業單位管理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此項工作也得到了上級有關部門的肯定。為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內部考核,把機關建設與工作人員日常管理緊密結合起來,切實落實“完善幹部考核評價機制”和改進工作作風的要求,提高幹部整體素質,推動各項工作高質高效完成,現就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考勤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1、各單位要認真負責,繼續嚴格執行勉人社發[20xx] 28號檔案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月考勤相關規定,按實際上班人員和工作時間嚴格考勤,禁止他人代簽。對受行政、刑事處罰和紀律處分的要及時報送組織、人事部門,並在考勤表上體現。

2、考勤要與平時考核相結合。對於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公務員,不進行考核,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內因病假累計超過六個月,事假累計超過三個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五個月的不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考核等次,在當年不得兌現考核結果的相關待遇,在下一年度不得進行專業技術的評聘和晉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個工作日或者累計曠工超過二十個工作日的,當年年度考核可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3、公務員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照《公務員辭退規定(試行)》,予以辭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十個工作日或者一年累計曠工超過二十個工作日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並書面通知受聘人員。

4、每年1月15日以前,各單位要把上一年度的考勤情況和工作人員當年受行政、刑事處罰和紀律處分情況彙總後歸口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並以此作為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的依據之一。單位不彙總報送的,組織、人事部門將不對其工作人員進行考核,財政部門不兌現考核結果的有關待遇。

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xx年8月1日印發

標籤:培訓 精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