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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通知範文(精選10篇)

通知2.94W

考試通知範文 篇1

各部門:

考試通知範文(精選10篇)

為更好的推動公司企業文化的傳播與推廣,促進企業文化的有效落地,根據公司8月14日排程會安排,擬定於8月份對公司員工進行企業文化考試,現將考試相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1、中層管理人員:20xx年8月14日下午3:00—4:00;

2、基層管理人員:20xx年8月15日下午3:00—4:00;

3、一線員工:由生產部和企管部根據生產安排確定具體的考試時間, 20xx年8月16—21日。

二、考試安排:

1、考試由企管部統一組織,一律採取閉卷形式;

2、中層、基層管理人員考試由高層管理人員監考;一線員工考試由企管部安排人員監考。

三、幾點要求:

1、本次企業文化考試要求積極參與,對因故未能按時參與的員工企管部要及時跟蹤並安排補考;

2、要求全體員工要認真對待,全面掌握公司企業文化內容,並積極踐行傳播;

3、對考試作弊的員工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對考試不及格者將給予處罰30元。

特此通知

附:企業文化核心內容

企管部

年8月14日

考試通知範文 篇2

各系學生工作辦公室:

本學期期末考試即將開始,為規範考試過程,嚴格考試紀律,樹立良好的考風、學風,現將進一步加強考風考紀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考試管理

考風是學生思想品質、學習精神、綜合素質的集中體現,也是建立優良學風的重要抓手。全體輔導員、班主任要嚴格執行學校考試製度,採取堅決有效的措施預防和制止考試作弊行為,對違紀行為嚴肅處理,減少和杜絕考試作弊現象的發生。

二、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學生的考風考紀教育

各系要高度重視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認真實施“誠信考試,杜絕作弊”教育活動實施方案,對全體學生進行深刻的考風考紀教育,以警示學生正確對待考試,嚴格遵守考試紀律。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全體輔導員、班主任必須通過召開主題班會等活動,組織全體學生學習有關考試的規章制度,教育學生自尊、自重、自愛,提大學聯考生自覺性,在全體學生中形成“遵守考紀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氛圍。對學生黨員、學生幹部更應嚴格管理,充分發揮他們的模範帶頭作用。

三、加強監考力度,落實監考責任

有監考任務的輔導員、班主任要嚴格遵守監考紀律,落實責任,明確工作職責,熟悉監考程式,嚴肅考場紀律,不準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席。監考人員必須認真填寫《考場記錄》各項內容並簽名。

四、嚴格執行學院規定,加大考試違紀處理力度

各系輔導員要認真按照學院考試安排和工作紀律要求開展工作,對於違反監考及考試紀律的老師,學院將根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於違反考試紀律的學生,各系應根據學生手冊相關規定及時上報學院進行處理,不得徇私舞弊。

學生工作辦公室

201x年x月x日

考試通知範文 篇3

3月14日,公務員招錄考試資格審查培訓會在太原召開,省人社廳招考處相關領導對20xx年公務員招錄考試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小編將從多個角度解析20xx年山西省考!

一、20xx年xx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工作程式安排

1、釋出公告時間:20xx年3月17日

2、網上報名時間:3月18日早9:00—3月25日晚24:00

注:今年報名截止時間作了調整,調整至最後一天的24:00

3、筆試時間:4月23日(普通公務員招錄);4月24日上午(公安院校應屆畢業生專業知識考試)

4、筆試成績公佈時間:6月中旬

5、面試時間:7月中旬

6、入職手續全部結束:10月底。

二、招錄人數

20xx年xx省行政機關及黨群機關共計劃招錄公務員4160人,其中黨群系統計劃招錄2163人,太原市、大同市均有招錄指標,省直機關招錄555人,長治市招錄人數最多為493人。

三、考試熱點問題迴應

(一)在職公務員能否參加考試?

答:根據規定,20xx年山西省公務員招錄考試中,20zz年以後考取鄉鎮政府及以下的基層公務員不可以報考;同時,20xx年以後入編的基層事業單位人員也不可以報考;政法幹警未達到服務期限不可以報考。可以明確的是縣級以上的在職公務員可以報考!

(二)基層工作經驗的修改問題

答:根據省委組織部統一要求,今年公務員考試中,市直機關及以上的單位機關不認定為基層工作經驗,不能計算至基層工作經驗當中,其他在國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經驗可以視為基層工作經驗。

(三)法檢兩院招錄指標較多

今年山西省法檢兩院的招考指標較20xx年均有較大幅度的增長,且招錄專業型別多樣,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法官、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開考比例為1:2,極大地節約了招錄指標,通過司法考試的考生可以積極報考。

xx年xx月xx日

考試通知範文 篇4

各部、城區各支行、分理處:

為了鞏固城區員工週六例行學習成果,提高相關業務水平,提升業務綜合素質,進一步強化員工自主學習意識,特對合行城區員工20xx年培訓學習進行統一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20xx年10月27日(星期六)上午二、考試科目:內勤、安全保衛、信貸

三、考試範圍:20xx年培訓學習相關知識和檔案四、考試人員:除機關領導外,參加學習的城區所有員工

五、監考人員:機關領導

六、考試地點:八樓會議室

七、考試形式:限時、閉卷(90分鐘,滿分100分,60分及格)

八、閱卷人員:機關領導

八、注意事項

(一)此次考試人員較多、時間較緊,請各單位及時安排組織好本單位相關人員的報名,於十月二十日上報綜合部統一編號;

(二)各部人員在內勤和信貸科目中任擇其一報考;

(三)請參加考試人員於開考前10分鐘進入考場;

(四)本次考試成績將於考試結束一週內通報全轄,優異者將優先考慮年度評優,不及格者年度評優不予考慮,補考不及格者,自動失去20xx年評優資格,並將考試成績計入檔案;

(五)考試前,如無特殊情況不準請假;

(六)請加強考前複習,考試期間,嚴禁作弊,發現後先警告,警告後繼續作弊者,當場撤卷。

xx年xx月xx日

考試通知範文 篇5

各院(部):

根據本學期期末考試工作,第19-20周為考試全校期末考試周,具體的期末考試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務組織

本學期的期末考試工作按照校、院(部)二級排考組織方式進行。學校負責落實校通識平臺課和全校性課程的排考工作,教學單位負責落實各自其他所屬課程的排考工作。

二、考務工作標準

1、期末考試的排考工作(含考試、考查)嚴格執行《南昌工程學院課程考試管理辦法》(南工發[]111號)檔案要求。所有的考試安排嚴格按照標準化考場排考和落實監考老師。

2、所有的考務安排都在教務綜合管理系統中操作。系統外不產生期末考試課程監考工作量。系統中必須釋出排考結果,可供師生查詢。

三、時間安排及工作要求

1、學校安排的通識平臺課、全校性課程以及學院申報給學校排考的課程的期末排考工作於11月19日前完成,課程考試的教室和時間在教務綜合管理系統中可以查詢,教務處在12月4日將公佈排考結果。12月11日前各院(部)負責落實每一個考場的監考老師,並錄入系統。

2、12月4日前各院(部)完成課程所屬的其他考試課程的排考工作,並及時釋出排考結果(要求釋出在綜合教務管理系統、學院網站、學生班級群)供師生查詢。

3、學校統一安排的期末考試課程及院(部)安排的其他課程,院(部)要按照課程考試管理辦法的規定落實監考教師,監考教師名單填寫在期末考試安排表的監考教師欄位中,於12月11日16:00前將監考教師名單錄入至系統,並列印全院(部)的所有監考安排表加蓋院部公章後交教務處教學執行科。監考任務要求在考前以紙質單的形式通知到監考教師。相關責任教師按時、按地組織考試,學校將組織檢查。

4、由院(部)安排的考查課程,院(部)組織相關教師按規定時間嚴格執行《南昌工程學院課程考試管理辦法》(南工發[]111號)檔案要求組織考試,並於12月18日之前將監考教師名單錄入至系統,並列印全院(部)的所有監考安排表加蓋院部公章後交教務處教學執行科。

5、本次期末考試按教學班排考,同一班級、同一課程的學生可能不在同一教室考試,各院(部)務必通知到每個班級、每個學生認真檢視各自的期末考試安排表(要做到“三看”:一看教務系統學生專區考試安排、二看教務處網站安排表或學院網站、三看考場安排名單),以免錯過了考試場次,走錯了考場等情況。

6、各院(部)安排好期末考試的出卷工作,按規定備好A、B卷,並將試卷分別裝入2個信封中,各院(部)在貼上口縫線處封裝、簽字、蓋章,到書庫進行試卷的印製並安排指定教師進行分裝工作,試卷交印時請務必做好籤收手續。

7、各院(部)要認真落實幹部監考工作,繼續執行百名幹部下考場活動,幹部監考的安排表格要求從系統安排表格中篩選出來單獨列印蓋章,並將電子稿()一併交教務處教學執行科。

8、學生查詢各自考試安排,如遇個別同學因留級、自主選課、重新學習導致的排考有衝突,請於18周前到行政樓218辦理緩考手續。

9、本學期期末考試所有課程的的考試成績於考試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錄入綜合教務管理系統。

10、為確保期末考試安全、穩定,各院(部)要組織開展監考教師培訓和學生誠信考試教育活動。

教務處

-11-23

考試通知範文 篇6

各系(部):

為了加強教風和學風建設,維護正常考試秩序,使考試管理工作進一步規範化、科學化,在《關於考試工作的有關規定》、《考場規則》、《監考人員守則》和《關於試卷評閱的有關規定》檔案的基礎上,現結合實際,對加強期末考試工作規範的幾點補充要求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時間安排

按照學院校歷統一安排,結

合教務處工作要求執行。

二、考試質量

鼓勵任課教師根據課程教學目標和要求進行考試(核)方式改革,注重過程考核,形式靈活多樣,考試

內容要能反映該課程對學生專業能力、方法能力和社會能力(知識、能力、素質)培養的要求,出卷前課程負責人組織相關任課教師要進行充分交流討論,出卷教師要掌握學生總體學習情況,試卷命題要規範準確、難度適中、覆蓋面廣,不能使用往年試卷或與往年試卷相似度過高(雷同率不得高於30%)。鼓勵各系(部)建立課程試卷(題)庫,如“課程中心”平臺等網路手段,實行教考分離。

各系(部)教學負責人要組織教研室主任、課程負責人做好課程考試(核)方式及試卷的稽核工作。當課程考試(核)方式與教學大綱不一致時,應經各系(部)教學負責人審批通過後執行,並及時修訂完善該課程教學大綱。

加強考前輔導,提高教學質量,課程結束後各任課教師應指導學生進行全面系統的複習,加強複習階段輔導,幫助學生複習備考,解決課程疑難問題,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學生透露試題內容。

規範試卷印刷分裝,強化試卷保密意識 ,試卷應由各系(部)統一送文印室印刷,要做好試卷交接記錄。試卷分裝應在封閉環境中進行,工作人員要注意檢查試卷,避免試卷錯印、漏印、裝訂缺頁等,要在各個環節中做好試卷保密工作,且負有保密責任,防止因人為主觀故意或疏忽造成試卷(題)洩露。

三、監考工作

嚴肅考風考紀,強化考務培訓 ,各系(部)要組織監考人員進行監考工作的培訓,認真學習相關制度檔案。各系輔導員(班主任)要組織學生開展形式多樣的考風考紀誠信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營造良好的備考氛圍和公平的考試環境。嚴肅考風考紀,堅決杜絕考試舞弊行為的發生。

監考人員必須認真履行監考職責,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監考,向所在系(部)請假,辦理備案手續,材料留存系(部)。擅自調換監考人員、遲到、缺監考和不認真履行監考職責的將按照《學院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監考人員應考前15 分鐘進入考場,清理佈置考場,重點要做好清場工作,做到課桌面、桌內、座椅均不得有雜物,將書包、書本、手機等與物品集中放在考場前面的醒目位置。學生進場後清點人數,核對證件(一般為校園一卡通或學生證),檢查學生是否按指定要求就座。在考試之前,要向學生宣佈考試紀律及考試注意事項,遲到30分鐘以上的考生,不允許其入場,以曠考論處;開考30分鐘後准許交卷離場。

監考期間,監考教師要關閉手機,杜絕通訊聯絡。要堅守崗位,自覺做到不聊天、不串門、不打瞌睡、不木訥凝坐、不觀望窗外,不準閱讀書報。要保持考場前後各一人,並經常巡視。

試卷發放和收回要做到三個核對。髮捲前,要認真核對學生人數,做到發放考卷和考生人數一致;考試結束時,要核對試卷和答題紙份數,確保收回試卷和考生人數一致;考試後,閱卷老師要對收回的試卷和《考場記錄單》核對是否一致。 考試結束時間一到就準時收卷,要認真整理、清點試卷,對缺考、違紀、作弊的學生及主要情節做明確的記錄和認定,並如實填寫好《考場記錄單》。

監考人員應及時制止學生違反考場紀律的意圖和行為,防止舞弊行為的發生,對發現有作弊行為的考生,應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當場取證,認真填寫《考場記錄單》,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教務處上報;考試期間(含第18周隨堂考試)院領導、教務處、系部主任將進行檢查巡視,對考試紀律較差的考場,對學生作弊現象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監考人員,要現場予以批評指導,責令其整改;對於違反監考職責的教師,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直至紀律處分。

四、試卷評閱

試卷一律用紅筆批閱,試卷上的每個題目均應有評閱標誌(扣分或得分),每份試卷的評閱標誌必須統一(扣分和得分不得同時混合使用),各大題所得分數分別填入題首得分欄和卷首的表格中,以便核查。卷面評分凡是有修改之處,必須有閱卷教師的親筆簽名。

評卷過程中應遵循嚴格、認真、準確、公正、公平的原則。做到"給分合理,扣分有據,寬嚴適度,標準一致"。缺考答卷、作弊答卷一律記

“0”分,並在成績單上註明“缺考”或“作弊”字樣。

已閱完的試卷,請老師們按班級和考試科目分類將試卷裝入試卷袋中(每班同科目試卷裝成一袋,不同班級不同科目試卷不要混裝)。

完成試卷評閱後,各系(部)負責統一清點、裝訂(按試卷裝訂要求進行裝訂)、裝袋(含《考場記錄單》),假期開始前,以教研室為單位將試卷交課程所屬系(部)統一封存存檔(含電子版試卷原始資料刻盤)。

五、成績評定與管理

各類考試(考查)課成績評定應嚴肅、認真、公正、公平、公開。嚴格按照課程教學計劃的要求執行。無故不按時提交成績的,將作教學事故處理。成績一旦提交後,任何人都無權更改。如有特殊情況確要改動成績者應由原任課教師提出書面申請(《成績修改申請表》),經教務處審批,查明原因後確定是否修改。該書面申請附於成績單後備檢存查。

學生如對考試成績確有異議,可向輔導員(班主任)提出書面《成績查詢申請表》,經系(部)主管領導同意後,由教務祕書和任課教師共同查閱試卷,並將最終結果告知學生本人。

如查詢課程為外系(部)開設,應由學生所在院系出具證明與開課系(部)聯絡;開課系(部)接到查詢要求後應組織教學祕書與閱卷教師共同查閱試卷,查詢結果應及時向學生所在系(部)反饋。由學生所在系(部)教學祕書將查詢結果告知學生本人。

如在查詢過程中發現確有閱卷錯誤,經任課教師、系(部)負責人協商同意,可以重新判分,填寫《成績修改申請表》,並將失誤的具體情況和原因報教務處。

x年xx月xx日

考試通知範文 篇7

各院系、各班級:

為保證本學期期末考試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組織與管理

根據《湖北經濟學院考試管理規定》,本學期期末考試繼續採取集中組織、分級管理方式進行。

1.學校考試課程的組織管理由教務處負責。主要內容包括抽考科目的確定、命題與審題,印製試卷、安全管理、考場安排等。學校考試課程的考試科目見附件1。

學校考試課程全部採取教考分離方式,由教務處指定命題人(或授權院系代表學校指定)。命題教師要與學校簽訂命題責任書,並對試卷質量及試題安全負責。命題工作完成後將試卷紙質版與電子版各一份交至教務處教務辦。

2.院系考試課程(除學校考試課程之外的所有課程)的組織管理由各院系負責。主要內容包括院系考試課程各環節的全部考務工作和學校抽考課程的閱卷、評分、登分、考試分析評估工作。

各院系要加強對期末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召開會議專門研究部署本單位的工作,把工作要求和任務落實到每一位教師和有關工作人員。

二、各類課程考試時間

1.本學期課堂教學結束時間為X年1月8日,期末集會考試時間為X年1月11日-15日。其中院系考試時間為X年1月11日-12日,學校考試時間為X年1月13日-15日。

2.全學期排課的課程、後半段排課的必修課在X年1月11日-15日考試(在教務系統-集會考試裡進行安排)。

3.後半段排課的選修課程在X年1月4日至1月8日考試(需提前辦理第19周最後一次課的停課手續,再在教務系統-分散考試裡進行安排)。

4.編班重修課程在最後一次課組織隨堂考試。

5.輔導重修與插班重修學生隨課程班級考試,如遇考試時間衝突,應及時到教務處辦理緩考手續。

6.學期中途結業的按照期中結業考試的通知要求排考。

7.雙學位課程原則上在期末統一考試前舉行結業考試,具體時間由主辦院系確定公佈。

三、考場安排

1.期末考試排考前需要認真核對每個教學班的學生名單,核准人數,確定考試課程的試卷編號,院系考試課程試卷編號由機器按照“年級(4位)+課程程式碼(8位)+T(正考標識,1位)+流水號(2位)”規則自動生成。生成的卷號須在試題紙上標註,學校考試課程試卷編號規則與院系考試課程相同,在自動生成的編號前加“X”,以示區別。相同課程不同卷的,應單獨編號。

2.考試時間和地點在教務管理系統裡安排,考試區域主要在J1、J2、J3教學樓。開課院系在安排考試時,根據教學場地、學生班級等情況合理安排,儘量注意班級考試時間的均衡性。

3.開課院系須在12月10日前完成考試安排工作(只排考試時間、地點),教務處稽核後,12月11日在教務系統公佈。同時,各院系通知學生進個人教務系統查詢。

四、命題與制卷

1.各教學單位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命題保密教育和制卷保管環節的安全管理。嚴禁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洩露試卷或試題內容,嚴禁簡單地套用舊試卷,一經舉報查實,作為一級教學事故嚴肅處理。為保證試卷安全,各環節工作要落實到人,建立交接責任制度,教師嚴禁將試題帶入教室或放置到公用電腦上,電子資料不得在QQ群中傳遞。

2.學校考試課程(主要是通識必修課與學科基礎課)需命制4套試題(A、B、C、D),教務處從4套試題中隨機抽取一套作為期末考試用卷,具體課程以教務處下發的命題通知書為準。

3.院系考試課程均出A、B卷,要根據學校命題工作規範確保命題質量。

4.學校考試課程和院系考試課程命題交卷截止時間為12月17日。

五、監考與考場管理

1.所有教師都有參加監考的職責。監考教師必須由專任教師、院系管理幹部、輔導員等擔任,院系監考人員不足時在院系之間協調解決,監考酬金由開課院系負責發放。

2.按照分級管理許可權由教務處或課程院系安排專人在考場辦公室發放和回收考試試卷,監考教師必須按時領卷和交卷。

3.所有考生必須憑學生證或身份證參加考試,自覺遵守學校考場規則。

4.期末考試期間,學校成立巡視組,負責對全校的考場紀律、考場組織、監考人員履行職責等情況進行檢查和督促;各院系成立巡視小組,負責督查本院系期末考試工作。

六、閱卷、評分與登分

1.各院系要嚴格按照考試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組織教師認真做好試卷評閱、複核、分析等工作。

2.考試結束後3天內按要求完成成績登入工作。登分時要逐個核對課堂註冊考生,確認無誤後提交。發現沒有卷面成績的學生,要核對試卷袋封面上的考試記錄和考生簽名的《考場情況登記表》,查明具體原因,具體處理,不允許出現既無原因又無成績的資料記錄。成績一經提交不得更改。

3.考試材料按要求整理歸檔並經教學祕書檢查合格後,教師方可放假。(考試材料歸檔要求見附件2)

七、其它注意事項

1.各院系部近期要安排召開專門的黨政聯席會議、全體教師會議和學生主題班會,做好研究部署、宣傳教育、檢查落實等工作。

2.加強學生平時成績管理,嚴格考試資格審查。任課教師必須在考前一週向學生公佈平時成績的評定結果,做到有依據、有記錄、有成績,公平公正;同時,公開宣佈本課堂考試資格審查結果,凡缺課(或缺交作業、缺做實驗)達到1/3以上者,一律取消考試資格,並將取消考核資格的學生名單交所在學院,由教學祕書彙總後報教務處。

3.學生考試期間不得請假,因本人生病或直系親屬去世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應在考前辦理緩考手續。其它原因一律不予准假,無故不參加考試者按曠考處理。

4.12月31日前,各院系完成試卷的印製、分類、裝袋、保管工作,並列印《考場情況登記表》裝入試卷袋。要在試卷袋封面、試卷、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的指定位置填寫試卷號。

5.成績登入工作完成後,各院系分析考試成績資料,協助教務處做好學生學業預警工作。

6.為嚴肅考風考紀,保證考試質量,考試期間設立舉報電話:,也可通過教務處網站留言板、電子郵件等途徑實名舉報考試中的異常情況。

附件1:X1學期學校考試課程目錄

附件2:考試材料歸檔要求

教務處

X年12月4日

考試通知範文 篇8

各學院、相關部門及全校普通本科各年級學生:

我校期末考試將於X年6月24日開始,現將本學期期末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安排:

由各學院集中組織的期末考試(考核)時間為X年6月24日至X年6月25日。各學院組織的考試安排請諮詢各課程所屬學院或檢視課程所屬學院網站。

由教務處統一組織的期末考試定於X年6月26日至7月3日進行(含週末)。

由教務處統一組織考試的考試課程、考試時間、考試地點等可在X年6月9日至12日期間在百合平臺中查詢並列印。

二、嚴肅考試紀律

本次期末考試地點分為蛟橋園、麥廬園兩個考區。

蛟橋園考區主考場設在第五教學樓,同時使用第三教學樓部分教室。第五教學樓將於X年6月25日20:50進行清場並封閉。考務辦公室設在教務處教學執行科。麥廬園考區主考場設在第二教學樓,同時使用第一教學樓部分教室。考務辦公室設在第一教學樓的麥廬園教務辦,第二教學樓將於X年6月25日20:50進行清場並封閉。

考試期間,考生除書寫筆、不帶儲存功能的計算器和繪圖工具等考試用品外,不能攜帶其它任何物品進入考場,特別是不能攜帶手機及有儲存、上網功能的電子裝置進入考場。

由教務處組織的期末考試實行試題紙與答題紙分離的方式,即考生答題時使用專用答題冊。為此,考生應試時,應首先在答題冊密封線之內的指定位置正確填寫專業名稱、學號、姓名、班號等,對在密封線之外填寫或未填寫上述內容的考生,其試卷作廢,以零分計。

請各學院於X年6月19日至22日間從“考務管理系統”中輸出本學院所屬學生的“考試通知單”併發給學生。

學生按“考試通知單”進入指定考場,對號入座,並在“期末考試學生簽到單”上對應位置簽名。學生證、身份證及校園卡均為考試有效證件,考生須將考試有效證件和“考試通知單”置於課桌上方備查。

請各學院督促班主任務必利用主題班會時間認真組織學生學習《江西財經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考試違紀處理規定》(江財教務字[]35號)、《關於對學生考試違紀處理規定有關條款進行補充的通知》(江財教務字〔〕158號)和《江西財經大學學生誠信教育管理條例》(江財學工字[]6號)檔案,切實加強考前考風考紀教育。

三、監考與巡考

每個考場均根據考生人數安排監考教師。各學院可根據工作需要於X年5月27日前對監考編排結果進行學院內部調整。請各學院將監考任務落實到人,必須本人監考,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監考的,學院必須出具相關證明及代監考人名單由教學副院長簽字後交教學執行科,否則按《江西財經大學教學工作問責制度》(江財教務字[]3號)第三條第五款認定為嚴重教學責任事故。

監考教師在課程開考時應向考生宣讀“江西財經大學考試考場指令”,特別要提示不能攜帶手機及有儲存、上網功能的電子裝置進入考場;應督促考生簽到,並根據考試有效證件和“考試通知單”查驗考生身份和是否對號入座,同時請注意檢查考生課桌面是否抄寫有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文字及圖表,是否有手機等電子裝置。監考教師在考試結束時應認真核對實際參加考試人數及實收試卷數,並認真填寫“考場情況登記表”。監考教師應認真履行監考職責,如因工作失職所造成的後果由監考教師負責。

本次期末考試課程考試時間均為110分鐘(英語聽力考試除外),請監考老師注意考試時間並提醒考生。

期末考試期間,請各學院領導到教務處指定的考場進行巡視,並詳細填寫“考場巡視情況登記表”,於當場考試結束後交各校區考務辦公室。請各學院於考前將巡考人員名單報教務處執行科。

四、試卷裝訂、閱卷及成績評定

每場考試結束後,監考教師整理好本考場答題冊、試卷紙、答題冊封面、學生考試簽到單、考場情況登記表等材料一併拿到“考務辦公室”。將答題冊封面、一份空白試卷、答題冊進行密封裝訂後,由各學院當場領回,並組織閱卷評分;其他試卷、學生考試簽到單、考場情況登記表等材料留存教務處備查。

各門課程的閱卷工作,應在學院或教學系的組織下,認真進行,採用流水分題閱卷方式,少數課程因條件限制亦應採用交叉閱卷的方式。

根據《江西財經大學學生課堂考勤管理規定(試行)》(江財教務字〔〕33號)第十條:“學生某門課程累計缺課達總學時的三分之一者,任課教師有權消其該門課程期末考試資格”之規定,由任課教師在課程結束前提出名單報學院審查,學院分管教學副院長批准後於X年5月22日前報教務處教學執行科備案(命題通知時已通知)。

對邊遠地區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少數民族學生成績的調整由教務處按有關規定(《江西財經大學關於對部分省(區)少數民族學生課程成績實行特殊管理的暫行辦法》江財教務字〔〕28-3號)統一操作,各學院、教學系、各任課教師不得自行調整。

任課教師必須於X年7月7日前及時將學生成績錄入系統,並列印一式四份學生成績單,報課程所在學院核准。經學院核准後的學生成績單由任課教師本人簽名,一份存課程所在學院、兩份由課程所在學院交教務處教學執行科、一份任課教師自存。本學期各學院的所有成績登記表必須在X年7月11日前交教務處教學執行科。本學期所有課程應於課程考試結束後,對本課程命題質量、難度及學生考試成績進行分析評價,並認真填寫“課程考試試卷分析表”,經課程所屬學院學生成績管理小組簽署意見後,連同“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於X年9月7日前交教務處教學執行科

本學期由教務處組織考試的答題冊於X年9月15日前交教務處教學執行科(注:由學院組織考試的課程,其答題冊由相關學院儲存,儲存期為6年)。

教務處將對考試課程試卷進行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予以通報。

學生成績通知單由學生所在學院負責在假期寄給學生家長。由於補考報名時間安排在假期進行,請各學院儘快將成績單寄出,以便學生報名補考,學生也可通過上網或通過“學習評價預警預約系統”(系統電話079183816971)及時查詢本人成績。

五、關於成績複查

學生若對本人期末考試成績存在疑問,可於下學期開學後X年9月1日至3日向課程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由課程所在學院指定課程所在教學系主任等2人於X年9月7日至10日對學生答卷進行復查。成績調整僅限於登分累分錯誤及漏改部份。經複查,學生成績如有更改,請按規定填寫成績異動表及異動後的該教學班成績總表一式三份,一份學院留存,兩份交教務處教學執行科。請各位學生注意成績查詢時間限制,逾期不予查詢和更改成績!

六、關於課程補考

本學期學生考試不及格的非主幹課程可按照《江西財經大學普通本科課程補考暫行辦法》(江財教務處字[20xx]47號)參加補考。

“3+7+X”專業主幹課程考試不及格的學生,根據《江西財經大學“3+7+X”專業主幹課程建設管理辦法(試行)》(江財教務字〔〕21號)第十四條第四款規定不得補考,必須重修。

英語聽說、視聽說兩種課程由於考核部分分為兩部分進行,一部分為課堂口語考核,另一部分為考場聽力考核,而補考只能進行考場聽力部分的考核,補考無法體現真實水平,因此兩種課程必須重修,不能補考。

期末考試違紀學生的考試課程無補考資格。

具體如下:

1、報名時間:凡具有參加142學期課程補考資格的學生,請於X年7月20日至8月20日在學生百合平臺上報考,由於排考需要一定的時間,請申請補考的學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逾期不予補報!報考時應注意區分補考課程的組織單位(即教務處組織的校考或課程所在各學院組織的院考)。

2、請各學院利用百合平臺查詢由本學院組織的課程補考的報考情況,並做好補考組織工作。各學院應於X年9月10日前完成由本學院組織的課程補考相關準備工作。

3、考試時間:

①由教務處組織校考的課程補考,定於X年9月12日至16日進行補考。考生可於X年9月10日至11日利用百合平臺查詢並列印本人補考考條;

②由學院組織的課程補考,各學院應在X年9月17日至22日間進行,各學院在X年9月15日前要在各自學院網站上公佈考試時間,請參加由學院組織的課程補考的考生向課程所在學院諮詢具體補考事宜。

七、請各學院、黨總支、分團委及時將本通知傳達給全體教師和學生,並對監考教師和學生進行監考工作紀律和考試紀律等方面的教育。

特此通知

教 務 處

X年5月14日

考試通知範文 篇9

親愛的家長朋友:

您好!

滿懷豐收的喜悅,帶著美好的憧憬,我們悄悄地送走了20xx年,迎來了嶄新的20xx年。期末家長會,是我們班級為展示孩子們風采,促進家園共育,增進家庭間交流而創設的一個良好平臺。本學期的期末家長會我們將開展迎新手工製作活動。讓您和孩子們一起在活動中體驗親子製作的快樂,感受濃濃的年味!具體活動安排如下:

1.集體節目表演。

2.陳以蒙爸爸書法展示(現場寫對聯)

3.親子製作鞭炮(材料我們老師會準備)。

方法:將教師提供的紅紙捲成圓柱形,然後一個一個穿起來穿成一串鞭炮。

活動時間:20xx年2月1日(週五)上午8:30

你想和孩子們一起製作鞭炮享受濃濃的年味嗎?那就請你安排好工作,以愉快的心情接受我們真誠地邀請——邀請你參加我們 2月1日的期末家長會吧!

配合事項:

當日請家長早上8:30準時到本班教室參加活動。

x年xx月xx日

考試通知範文 篇10

校屬各有關單位:

~X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周即將開始,為切實做好普通本科學生期末集會考試的各項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X學年第一學期期末集會考試時間安排在X年1月11日~1月22日,即本學期第19、20周,各學院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實施工作。

二、本學期第15周及其以後結束的以考試方式進行考核的課程,一般安排在考試周內進行,第15周後課程考核異動不予辦理。教務處根據各班情況對部分課程的期末考試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原則上各班考試周內考核課程不少於兩門。

三、未到期末結束學校統一放假時間,學生原則上不能離校,對於提前完成期末課程考核的學生、班級,各學院必須根據教學實際需要調整相關工作安排,並在學校放假前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各學院要按照《畢業設計(論文)及試卷規範化管理要求要點》、《X大學試卷規範及儲存辦法(試行)》等檔案的要求,加強考試各環節工作的組織、管理和監控,確保在試卷的命題、印製、考試(查)、評卷、成績評定、試卷分析和存檔保管等各個環節,嚴格按規範要求操作,做到格式規範、標準統一、評分公正、計分準確、存檔材料齊全;確保涉及試卷各環節管理及安全保密保密工作責任到人,嚴格規範工作流程,各學院領導帶頭抓好薄弱環節、主動排除隱患,確保期末考試和補考工作平安順利。

五、考試必須嚴格按照《X大學教師教學工作規範》、《X大學本科教學考試管理規定》、《X大學考場規則》等有關檔案的規定進行。由於期末教材科試卷印刷室(設在第八教學樓二樓東側)印刷試卷工作量大,任課教師應提前10天付印試卷,若不按期交付樣卷至教材科試卷印刷室印刷而造成考試耽誤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各學院老師要規範填寫試卷印刷報印單,試卷印刷報印單名稱要與所印試卷名稱一致,按要求有命題教師、教研室主任(或專業負責人)、教學副院長三人簽名後方可交試卷印刷中心安排印刷,不按要求填寫和簽名的將不予辦理試卷印刷。試卷的送交、印刷、管理和領取過程中,應由任課教師本人或學院教學管理人員按照試卷安全保密保管的規定和要求完成,學院必須提前做好相關安排。

七、為確保良好考試環境,避免對學生考試的干擾,考試時間內,後勤、保衛等部門要加強巡邏檢查,任何人不得在考試教學樓區製造噪音影響考試,包括上課、開會、設立學習輔導點或其他影響考試的活動。X級學生參加軍訓時,在考試期間應該自覺避開安排考試的教學樓及其周邊。為避免電動車防盜報警聲對考試的影響,建議師生不要騎行電動車到考場,或停車在遠離考場的場地。

八、各學院必須組織監考教師認真學習考試紀律管理有關規定,營造良好的考試氛圍。各監考教師必須認真監考,自覺維護良好的考紀考風環境,嚴格按照《X大學監考守則》等學校有關規範與要求實施監考工作。監考教師不能隨意更換,若有特殊原因不得不進行變更的須由學院主要負責人嚴格審批,並提前報教務處備案。

九、各學院必須按學校的要求對學生進行考風考紀和誠信考試教育,加強宣傳營造氛圍,組織學生學習《X大學考場規則》、《X大學學生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試行)》等檔案規定,教育學生嚴格遵守考場規則和考試紀律,對於考試的違紀違規和考試作弊行為,學校將依法依規進行嚴查嚴處,並納入學生年度綜合考評。

十、學生參與考試時,不得攜帶考試必備文具之外的物品(考試必備物品包括任課老師統一指定的計算器等應考器材,或開卷考試中符合要求的備考資料)。考試預備鈴響後,學生考位上只能有與考試相關的必備文具、證件和必備考試用品。監考老師考試前應為學生指定合適的學生物品放置區。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儲存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裝置,或攜帶具有傳送或者接收資訊功能的裝置參加考試的,必須在考前關閉,並自覺置於物品放置區,否則按照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一、學生考試時按考號就坐。任課老師必須按要求隨試卷提供考試座位安排表;監考老師在學生入場前根據考場的實際情況和應考學生人數,提前科學、合理地排布好考生座號,並明顯向考生標識(如用粉筆在考位是標明考位號,並黑板上標識、提醒等),向考生公告座位安排,指導考生就坐。

十二、考試開考前監考人員要按照考場紀律要求進行考前再教育或再提醒。考試過程中發現學生違紀作弊時,監考人員必須保留相關證據,同時通報考場巡視人員,並報教務處、學生工作部(處),由相關學院派人到現場處理。相關情況經現場認定後,監考人員作好考場記錄,考場記錄表和有關作弊證據需學生(學生本人或現場見證同學)、監考教師簽名確認。作弊考生試卷,相關考場記錄表在完成認定並進行標註說明後,返回開課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十三、本學期所有考試、考查科目的試卷評閱,成績評定和系統成績登入,如無系統執行故障等特殊原因,必須在課程考核結束後5個日內完成,並確保提交和列印存檔的成績準確無誤。同時請認真學習並遵照《關於加強本科生課程成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成績管理規定和要求執行。

十四、各學院要組織任課教師認真學習學校成績管理的相關規定,督促任課教師或開課團隊按規定的時間要求,公正評卷、確保無誤、按時規範報送成績、按要求歸檔管理。督促學院教學管理工作人員做好成績單的規範檢查工作、接收登記工作、整理存檔工作,以及對遲交成績的進行催交和統計上報工作。

任課老師報送成績單時應親自交給送達學院的成績管理工作人員,同時履行好籤字交接手續。每學期開學註冊時,各學院成績管理人員應把上學期成績提交完成情況向學院彙報,並將相關情況報送教務處學籍科。

十五、期末考試周內,後勤管理部門必須做好教室的開放管理、保潔衛生和檢查巡防等工作,確保考試供電、燈光等正常,按照考試時間要求準時施鈴,並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十六、本學期初修正考不及格和辦理停考(緩考)手續的學生,必須參加下學期開學時第1、2周的補考(下學期開學補考時間為2月25日~3月6日,選修課原則上不組織補考),缺考或補考不及格的學生,按有關規定進行重新學習(即重修)並繳納費用。重修課程因重修考核不及格的不參加補考,學生要獲得不及格重修課程的學分必須再次選課重修。

十七、考試試卷的命題、印製、保管、收發、評卷、歸檔和成績的評定、提交、報送、存檔保管等各環節,以及考試的監考、突發事件的處理等工作,不按學校有關要求(包括時間要求、考試紀律、規範程式等要求)辦理的,按《X大學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規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八、校屬各單位必須按照學校的要求,主動協作,自覺巡查,疏通聯通,消除隱患,積極做好期末考試期間相關工作,及時消除可能影響考試工作的負面因素,共同營造良好的期末考試環境氛圍,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期末考試期間如遇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請務必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聯絡電話如下:

教務處考試管理科:;

學生工作部(處)學生管理科:;

後勤基建處辦公室:。

X大學

X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