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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排查通告(精選5篇)

通告2.99W

安全隱患排查通告 篇1

城環學院關於宿舍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告

安全隱患排查通告(精選5篇)

各位同學:

學生安全問題一直是在全校範圍內高度重視的問題,宿舍安全更是我們時刻關注的焦點,近期,經學校排查,發現學生宿舍存在嚴重的安全問題,為消除火險隱患,提升學生的宿舍安全意識,現將宿舍安全問題再次強調如下:

一、三個“禁止”,三個“必須”

根據我校《學生手冊》、我院出臺的《城環學院宿舍獎懲規定》等規定,宿舍內位禁止存有電吹風、電夾板、電熱毯、熱的快等違禁電器;禁止出現菸頭、煙盒、打火機等吸菸情況;禁止使用蠟燭、蚊香等明火。人離宿舍,必須關閉電源,如全體離開宿舍務必關掉總閘;看到違禁行為必須主動勸止並上報;班委及宿舍長必須起到監督作用。

二、處罰

根據學校在今天安全會議上傳達的精神,針對學生宿舍安全問題,此次要堅決以“鐵面、鐵規、鐵腕、鐵心”的態度來排查,一旦發現宿舍安全隱患,立刻對本人作出嚴厲的處分,對同宿舍同學實行連帶責任,因宿舍問題獲得的處分,不再給予撤銷的餘地,並取消在學期間的所有評獎評優資格。請同學們不要以身試法,以身試規。

三、責任

在宿舍安全中,全體同學都要承擔起相應的責任。班委及宿舍長要切實起到監督作用,事故當事人應承擔主要責任,宿舍長應承擔監督責任,宿舍其他成員應承擔連帶責任,所有的同學,都要對自己的宿舍負有安全責任。

四、學院宿舍安全檢查舉措

1.學院每週定期檢查宿舍,建立臺賬制度,將各個宿舍的問題記錄在案。

2.院領導不定期暗查暗訪,一旦發現問題,立刻處罰。

3.宿舍長每日排查宿舍安全問題,每晚隨晚點名一起上報安全情況。

4.檢查實現地毯式全覆蓋,對於個別宿舍開櫃檢查違禁物品。

隱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處理,安全無小事,請同學們一定嚴格按照要求,重點排查,保證宿舍和自身安全。

城市與環境科學學院

20xx.10.26

安全隱患排查通告 篇2

關於加強消防安全隱患排查的通告

各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及居民群眾:

近期我市及周邊地區相繼發生多起保險櫃被撬盜案件造成鉅額現金被盜。究其原因,被盜單位多為違反《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違規在保險櫃記憶體放大額現金過夜,且無值班人員或值班制度不嚴所造成的。為有效預防此類案件的發生,保護人民群眾的財產不受損失,烏蘭木倫派出所特發出緊急預警通告,希你單位(個體工商戶或居民群眾)接此通告後立即行動起來,切實加強單位內部安全防範措施,確保本單位的安全。

自本通告發出之日起,如有此類案件發生,將按照《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及《公安機關監督檢查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規定》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附:

《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十九條: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存在治安隱患的,公安機關應當責令限期整改,並處警告;單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傷害、公私財產損失,或者嚴重威脅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財產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建議有關組織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監督檢查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規定》第十二條:單位違法《條例》規定,存在下列治安隱患情形之一,經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整改後逾期不整改,嚴重威脅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財產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據《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對單位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尺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造成公民人身傷害、公私財產損失的,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處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制定和落實內部單位治安保衛措施的;

(二)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未設定與治安保衛任務相適應的治安保衛機構,未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的;

(三)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未確定本單位治安保衛重要部位,未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對治安保衛重要部位設定必要的技術防範設施並實施重點保護的;

(四)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未制定單位內部治安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

(五)管理措施不落實,致使在單位管理範圍內的人員違反內部治安保衛制度情況嚴重,治安問題突出的。

特此通告

安全隱患排查通告 篇3

關於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專項活動的通告

全校師生:

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經學校安排部署,後勤保障部近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我部門職責範圍內的校園安全隱患逐一排查,積極整改。

為保證此項活動順利進行,能夠取得預期成效,進一步提升廣大師生的安全感和滿意度,也誠請廣大師生積極參與配合,將您發現的校舍、道路、用電裝置、食堂衛生等裝置設施上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告知我們,以便在我們能夠在第一時間處理問題,消除隱患。

聯絡方式:

後勤保障部主任:李 忱  138432267學校

水電管理科: 王 林  138432285

校園管理科: 金義仙  135144277

快速反應中心: 閆偉東  138432111

郵箱:

東北電力大學後勤保障部

20xx年9月22日

安全隱患排查通告 篇4

關於工業園發生安全事故的補充說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xx年9月20日17:22左右,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工業園在停車處理過程中,有一臺12立方米粗M緩衝罐發生爆裂。

一、事故裝置基本情況

本次事故發生在粗M提純系統的粗M緩衝罐D3407,該罐內正常物料為反應液精製處理後的粗M,容積為12.1m3;該罐工作壓力為-0.063Mpa,設計壓力為-0.1/0.2Mpa,工作溫度為200℃,設計溫度為230℃;儲罐材質為S304不鏽鋼。

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初步判斷該系統中有未反應的DAM與罐內物料MDI發生反應生成脲,堵塞D3407排氣均壓管線,由於罐內溫度在200度,此時有部分MDI發生自聚反應,放出二氧化碳氣體,造成罐內壓力上升,最後超壓爆裂。

三、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

本次事故造成粗M緩衝罐D3407、支撐架及配套管線損壞,預計直接經濟損失約20萬元左右,重新制造粗M緩衝罐工程週期約25天。本次事故相關的資產和人員均已投保,目前公司已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絡,具體賠付事宜尚在處理過程中。MDI裝置能否如期開車,取決於事故調查處理情況。

公司將根據事故調查進展情況及時履行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9月22日

安全隱患排查通告 篇5

9月4日,我縣遭受了兩百年未遇的特大洪澇災害,為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災後食品、飲用水及藥品的衛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現作如下通告:

一、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不得生產加工、銷售下列食品、藥品:

1、被洪水淹沒、浸泡汙染的食品、藥品;

2、被洪水淹死、病死、毒死的畜禽和被洪水汙染的水產品;

3、腐敗變質、發黴、生蟲、無標識及來源不明的食品、藥品;

二、被洪水淹沒的餐飲業、食品加工業及藥店必須對經營場所、使用的工具、餐飲具進行徹底的清洗消毒後經衛生監督部門、藥監部門驗收合格方可開業經營。

三、食品、藥品生產經營戶發現從業人員近期有腹瀉等胃腸道症狀者必須立即調離直接觸食品生產經營崗位,經治癒後方可上崗。

四、工商、公安、衛生、質監、藥監要加大對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管力度,對水淹、浸漬食品、藥品的監管力度。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自行清理、銷燬,對不服從監管者要採取強制措施。發現有生產加工、銷售衛生質量不合格食品和病死、毒死、淹死的畜禽產品,導致傳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的單位或個體經營者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衛生監督部門應加大對供水單位制水各環節的監管,對被洪水淹沒的供水設施,在重新啟用前必須進行嚴格的清洗消毒,經檢驗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確保所供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規範》(20xx)的要求。

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