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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隱患通報(通用5篇)

通報1.96W

消防安全隱患通報 篇1

各區、縣(市)旅遊局(委),委機關各處室、下屬事業單位:

消防安全隱患通報(通用5篇)

為認真貫徹落實2月6日全省消防安全緊急視訊會議和省委省政府領導重要批示、講話精神,深刻吸取天台“2.5”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旅遊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監管工作,徹底消除各類火災隱患,杜絕此類事故發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全市各旅遊部門務必要高度重視旅遊安全生產的極端重要性,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本著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進一步強化安全紅線意識、底線意識,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要求,切實抓好旅遊消防安全隱患大排查工作。要切實按照《浙江省旅遊局關於迅速開展全省旅遊安全大檢查大整治切實加強歲末年初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旅管理〔20xx〕141號)要求,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制定詳細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劃分責任,立即部署,快速落實,主要領導要做到親自抓,負總責。

二、突出重點,深入排查。全市各旅遊部門要緊密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在旅遊企業自查的基礎上,對轄區內的旅遊企業進行立體式的消防安全隱患大排查,確保不留任何安全死角。特別是要加大對星級酒店、A級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等遊客聚集場所消防風險的排查整治力度,要主動協調消防、建設、安監、公安、城管等相關職能部門開展綜合治理、聯合執法,全力消除火災事故隱患,確保安全大檢查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三、及時整改,務求實效。對於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各地要認真研究整改方案,建立安全隱患臺賬,並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第一時間整改到位。對於有可能出現安全事故的隱患點,要依法堅決予以關閉。不斷加強旅遊安全長效管理,確保全市旅遊系統“重大事故零發生、安全責任零缺位、事故隱患零漏洞”。

四、加強督查,嚴肅追責。要以嚴格落實事故前責任追究機制為手段,震懾一批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各類經營單位落實消防安全等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事故防範措施落實到位。各地要安排專門力量,對旅遊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和暗訪督查。市旅委也將組織專項督查組赴各區、縣(市)開展督查檢查。對整改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旅遊經營單位,要在行業內進行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xx市旅遊委員會

20xxd年2月7日

消防安全隱患通報 篇2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委會議和省、市委領導關於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汲取近期火災事故教訓,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隱患,全力確保消防安全形勢穩定,根據省、市政府檔案精神,決定自3月1日起至5月31日在全縣集中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針對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管理執行不順暢、消防安全檢查不嚴格、火災隱患整改不徹底、違法行為查處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在全縣集中開展為期3個月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通過專項整治行動,使種類場所消防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整改,消防安全條件明顯改善,有效減少亡人火災事故,全力遏制較大以上和有影響火災事故發生,為全國“兩會”召開和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責任分工

(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鄉(鎮)政府負責組織領導轄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統籌協調有關部門聯合查處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消防違法行為。各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對居民樓院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排查整治疏散樓梯超產違規堆放雜物、鎖閉安全出口、採用易燃可燃彩鋼板搭建聲音建築等消防安全隱患。

(二)公安機關。消防大隊負責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地下建築、大型城市綜合體、易燃易爆場所、重大火災隱患等消防安全隱患等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和未辦理消防行政審批手續的單位依法嚴肅查處;公安派出所要對轄區“九小”場所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對村(居)委員會消防職責履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三)安全監管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會同公安機關做好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的綜合協調和監督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檢查消防相關行政審批手續是否完備,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器材並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機制是否健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實。

(四)教育部門。負責學校、幼兒園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點對全縣所有中國小校、幼兒園進行梳理,將未辦理消防行政審批手續的學校登記造冊建立臺帳,對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和消防器材設施等滿足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範要求的,提請縣政府同意這類學校具備消防安全辦學條件;對不符合要求的,積極落實整改後,再報請政府同意具備消防安全辦學條件。建立辦學許可前置辦理消防行政審批長效機制,確保各類學校、幼兒園不留消防先天隱患,凡不符合法定審批條件的,不得批准辦學許可。重點檢查是否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學校日常教育課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嚴格用火用電管理,是否定期組織開展消防應急疏散演練。

(五)民政部門。負責社會福利機構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檢查社會福利機構是否落實消防安全標準放,全面加強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實施消防安全條件改造。

(六)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風景名勝區、城市燃氣單位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檢查施工現場臨時建築耐火效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用火用電是否規範,是否配置臨時消防給水設施和必要的滅火器材,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健全;風景名勝區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是否完備,是否落實防火檢查、巡查等制度;城市燃氣生產經營單位消防行政審批手續是否完備、日常生產管理是否使命有關消防安全堆積,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器材並保持完好有效;結合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同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隱患。

(七)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高速公路隧道和服務區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檢查高速公路隧道是否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器材並保持完好有效,隧道內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服務區是否按規定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並保持完好有效;督促客貨運輸企業、品運輸企業及車輛等進行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八)工貿部門。負責成品油儲存經營單位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檢查消防行政審批手續是否完備,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器材並保持完好有效,是落實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制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按要求落實有關防爆、防靜電措施。

(九)文化旅遊部門。負責公共娛樂場所和文物古建築、星級飯店和星級景區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檢查消防行政審批手續是否完備,是否按要求配備消防設施、器材並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疏散條件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是否加強對重點部位的值守管理;文物古建築內是否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器材,用火用電管理是否規範,是否存在文物古建築內違規開設經營性場所問題。

(十)衛生計生部門。負責醫療機構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檢查醫院建築的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佔用疏散通道、擅自鎖閉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是否落實防火檢查、巡查制度,是否定期組織員工開展消防應急疏散演練和培訓。

(十一)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消防產品、電氣線路、開關插座、取暖用具等產品質量的專項治理,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違法行為,從源頭上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十二)電力企業。負責對供電、變電、發電設施(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嚴格按照《貴州省農村消防管理規定》組織農電工對農戶用電安全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電氣線路敷設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要求,是否存在亂拉亂接、超負荷用電等不規範行為,對發現的用電安全隱患,要通知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整改,並依法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8日)。各鄉鎮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召開會議對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進行全面部署、層層動員。要組織開展專題培訓,確保行業部門和有關單位明晰自身職責、把握工作重點、掌握檢查方法。各鄉鎮政府和行業部門工作部署方案於20xx年3月8日前報縣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縣公安消防大隊)。

(二)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3月9日至5月20日)。各鄉鎮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貴州省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令)、《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第120號令)、《貴州省農村消防管理規定》,對轄區重點領域、行業單位、農村村寨開展拉網式檢查,做好消防安全隱患排查、登記和整治工作。對符合判定標準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和火災隱患集中區域,要填寫《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和火災隱患集中區域統計表》(附件1),報縣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對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各鄉鎮政府要主動介入,依法實施掛牌督辦。要結合大扶貧戰略行動和傳統村落保護,制定有針對性的村寨消防安全整改方案,全面提升農村消防安全條件。

(三)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5月21日至5月31日)。各鄉鎮政府和行業部門要彙總排查整治情況,總結梳理本地區、本部門火災防控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出臺針對性的工作措施,鞏固強化專項整治成果。各鄉政府和行業部門專項行動總結和《全縣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統計表》(附件2),於20xx年5月30日前報縣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彙總後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絡人:李維;電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各鄉鎮政府和行業部門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牢固樹立“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守土負責”的理念,加強統籌高度,層層分解落實責任,確保取得實效。

(二)從嚴整治,消除隱患。對排查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各鄉鎮政府和行業部門要依法督促整改,及時消除隱患;確實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計劃,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到位。對於久拖不改的消防安全頑疾,要採取非常手段,執行剛性執法標準,依法予以嚴查重處。

(三)整合資源,形成全力。各鄉鎮政府和行業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科學整合執法資源,加強資訊互通共享,建立執法抄告機制,從容易衍生消防安全隱患的各類源頭性問題入手,實現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無縫銜接,形成整治合力。

(四)檢查督導,嚴肅追責。縣政府將適時對各鄉鎮政府和行業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通報督辦,督促推進工作落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約談、責任倒查、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開展不力,成效不明顯的,要組織實施約談;對責任不落實、隱患不整改或整改不積極、導致發生火災事故的,要衽責任倒查;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導致發生較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縣政府將對各鄉鎮政府和行業部門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排查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或火災隱患集中區域進行掛牌督辦,相關工作情況將納入20xcx年度全縣目標績效考核內容。

附件:1.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和火災隱患集中區域統計表

2.全縣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統計表

年3月4日

消防安全隱患通報 篇3

各部門、各院(系):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於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魯教安字【20xx】4號)要求,學校自20xx年9月開展以消防安全為重點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確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

根據《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教育部、公安部令第28號)第十四條規定,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如下:

(一)學生宿舍、食堂(餐廳)、教學樓、校醫院、體育場(館)、會堂(會議中心)、超市(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網路、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傳媒部門和駐校內郵政、通訊、金融等單位;

(三)圖書館、展覽館、檔案館、博物館、文物古建築;

(四)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系統;

(五)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物品的儲存、使用部門;

(六)實驗室、計算機房、電化教學中心和承擔國家重點科研專案或配備有先進精密儀器裝置的部位,監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七)學校保密要害部門及部位;

(八)高層建築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九)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以及有人員居住的臨時性建築;

(十)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部位)。

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的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設定防火標誌,實行嚴格消防安全管理。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檔案。

各部門、各院(系)按照簽訂的《濰坊醫學院20xx年度校園安全目標責任書》開展工作,並做好班前班後崗位消防檢查、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檢查、安全教育培訓、排查整治安全隱患等工作記錄,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工作檔案。

三、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對所使用管理區域的安全通道、消防設施和器材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認真檢查事故易發的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要列出清單,建立臺賬,落實整改措施、責任,及時進行整治、消除安全隱患。

四、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

根據《濰坊醫學院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濰醫辦發[20xx]4號),制定本部門、院(系)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

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

以消防安全“三懂三會”和“四個能力”為目標,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每屆新生進行不低於4學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及責任制。

建立健全本部門、院(系)消防安全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確定安全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和安全員,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其中,消防安全制度以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的12條制度為準。部門、院(系)主要負責人為安全責任人。每個部門確定安全管理員1名,院(系)確定安全管理員2-3名。每個班級確定學生安全員2-3名(班長、自律委員等)。

各部門、各院(系)要重視消防安全,對所使用管理區域進行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做到底數清楚,自覺整改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填寫《濰坊醫學院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備案表》。若有消防設施器材需配置維修的,請填寫《濰坊醫學院消防設施器材配置維修申請表》申請配置維修。保衛處將根據工作職責適時進行監督檢查。

10月8日前,請將有關材料(附件3、4、5)報送保衛處。10月30日前,請將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總結報送保衛處。紙質材料簽字蓋章後送行政樓101室,電子版發郵箱。

聯絡電話84621。

x年xx月xx日

消防安全隱患通報 篇4

各部門:

X年X月X日X時X分左右,本公司倉庫發生了特大火災事故。經查,此次事故是人為造成,給公司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X萬元,事故(本文來自: 千 葉 帆文摘:火災通報批評)影響惡劣,公司損失慘重。為整頓公司管理工作作風問題,進一步加強公司各部門安全防範意識,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現將X月X日公司倉庫特大火災事故情況通報如下:

一、公司倉庫保管員夏明,在X年X月X日晚於倉庫值班之時,違反管理規定,在庫房內吸菸並將菸頭扔在地上,並於X時左右擅自離開崗位,外出購買食品,導致公司倉庫發生火災。此後夏明回到倉庫沒有及時打電話報火警,直到值班的總負責人張三發現才緊急報警。此次事故主要責任人是夏明,當晚值班總負責人張三監管不到位是事故次要原因。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X公司管理規定”,經公司研究,決定對夏明予以開除,張三予以降職並進行嚴重警告處分。公司經濟損失由夏明負主要賠償責任,張三負次要賠償責任。

三、安全管理工作是一切生產和公司正常運作的基礎,而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對員工的工作作風管理與培訓,是加強員工安全防範意識、營造嚴謹作風

的重要保證。各部門要吸取深刻的教訓,引以為戒,加強員工培訓工作和作風管理,杜絕安全事故再次發生。

X年X月X日

消防安全隱患通報 篇5

為推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持續深入開展,始終保持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嚴查嚴處的高壓態勢,充分運用典型案件教育引導廣大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有效維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權威,做到“查處一個、震懾一批、教育一片”,打好全市公共安全攻堅戰,市安委會昨天通報第五批安全生產領域行政處罰典型案件,涉及危險化學品監管執法、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執法、消防安全執法、生產安全事故處罰典型案件共11宗。

市安委會要求各區、各部門在今後的專項整治行動中,繼續保持對安全生產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依法從嚴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犯罪行為,加大懲治力度。各區、各部門要充分運用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認真對照檢查,做到舉一反三,警鐘長鳴,有效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隱患,防範各類事故的發生。

一、 危險化學品監管執法典型案件

1.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未採取安全措施案

20xx年6月14日,南山區安監局對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對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未採取安全監控和防洩漏等安全措施,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南山區安監局於20xx年6月27日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處以5萬元罰款。

2.深圳市電子有限公司違法儲存危險化學品案

20xx年5月23日,寶安區安監局執法人員對深圳市電子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將抹機水、酒精等危險化學品存放於專用倉庫內,其行為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寶安區安監局於20xx年6月15日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第四項的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處以5萬元罰款。

3.違法儲存危險化學品案

20xx年6月20日,寶安區安監局執法人員檢查發現,歐陽雙文(個人經營,無營業執照)在鬆崗街道塘下湧社群某空置宿舍樓一樓違法擅自儲存天那水、油漆、稀釋劑等危險化學品,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寶安區安監局根據《行政強制法》有關規定,現場扣押天那水等危險化學品7噸,並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八條的規定,對歐陽雙文處以3萬元處罰。

4.深圳五金製品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超量儲存案

20xx年5月17日,光明新區安監局對深圳市五金製品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超量存放天那水、石油類溶劑等危險化學品,其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光明新區安監局於20xx年6月17日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其限期整改,並處以5.5萬元罰款。

5.深圳市原料有限公司違法儲存危險化學品且未採取安全措施案

20xx年5月24日,龍華新區安監局執法人員對深圳市瑞祥達陶玻原料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違法儲存鬆節水(2090kg)、硝酸(6000ml)等危險化學品,同時,其儲存場所電氣設施、裝置不防爆且未採取防靜電、防洩漏和監測監控等安全措施,其行為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龍華新區安監局於20xx年6月28日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第五項的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處以6萬元罰款。

6.深圳市龍崗區宜德聖旦品加工廠違法儲存危險化學品案

20xx年5月27日,大鵬新區安監執法員對深圳市龍崗區宜德聖旦品加工廠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廠違法儲存天那水等危險化學品且存在安全隱患,其行為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大鵬新區安監局於20xx年6月6日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第四項的規定,責令其限期整改,並處以6萬元罰款。

二、 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執法典型案件

7.深圳市xx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且逾期未整改案

20xx年4月18日,光明新區安監局執法人員對深圳市特深電氣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未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未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演練,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責令其限期整改。因該企業逾期未整改,光明新區安監局於6月2日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責令其停產停業整頓,並處以3萬元罰款。

8.深圳市建材有限公司未如實記錄安全教育及事故隱患排查情況案

20xx年5月3日,龍華新區安監局執法人員對深圳市華得寶建材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且危險化學品違法存放於非專用倉庫內,其行為分別違反《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龍華新區安監局於20xx年7月1日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的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處以13萬元罰款。

三、 消防安全執法典型案件

9.深圳市家電連鎖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擅自投入使用案

20xx年5月18日,坪山新區公安消防監管部門執法人員對深圳市銘可達家電連鎖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擅自將設在坪山新區坪山街道橋工路三號A棟一樓的商場投入營業使用,其行為違反了《消防法》有關規定。坪山新區公安消防監管部門於20xx年6月2日根據《消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責令其停產停業,並處以3萬元罰款。

10.五金模具(深圳)有限公司違規超量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案

20xx年6月7日,龍崗區公安消防部門聯合平湖街道安監辦對五金模具(深圳)有限公司現場實地調查時,發現該公司超量存放無水乙醇、油漆、白電油、洗薄水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不符合《建築消防設計防火規範》規定的要求,其行為違反《消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龍崗區公安消防部門於20xx年6月7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對該公司負責人張林處以行政拘留5日。

四、 生產安全事故處罰典型案件

11.深圳市五金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案

20xx年2月23日,深圳市五金有限公司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造成該公司1名員工重傷。經調查,該公司主要負責人蔡文士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且未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對事故負主要責任,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寶安區安監局於20xx年6月29日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對蔡文士處以6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