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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推動社會管理創新經驗交流大綱

各級黨委、政府倡導社會管理創新,是形勢變化的要求,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任務,也是當前司法行政部門樹立形象、提升地位、推動發展的重要途徑。司法行政推動社會管理創新,應著重從以下三個方面著眼。

司法行政推動社會管理創新經驗交流大綱

一、分析情況、找準定位

創新社會管理,中央提出了八個方面的加強和完善。初步一看,與司法行政職能都有關;但仔細一分析,都不夠緊密。客觀地講,司法行政部門長期以來,由於職能所限,巨集觀指導多,直接操作少;務虛的多,務實的少;幕後的多,前臺的少。縣局機關實際所承擔的社會管理任務並不重。這幾年,在市局的關心指導下,通過學習兄弟縣區經驗,我們堅持從實際出發,重心下沉,視窗前移,使得專業隊伍有了增強,陣地有了擴大,業務有了拓展。特別是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務中心、專業性調委會建設、特殊人群的管控以及基層司法所建設方面有了很大的進步,為實現社會管理創新提供了平臺,打下了基礎。司法行政部門所承擔的職能告訴我們,只要努力創造條件,完善自我、抓住關鍵,就會在社會管理創新這一大局中,具有更大的作為。如果抓得住契機,自身發展也會加速度;抓不住,不進則退。因此,圍繞社會管理創新,應該成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圍繞大局,發揮職能

司法行政在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中,首先要圍繞大局,發揮好三項職能。一是發揮社會管理職能。紮實做好社群矯正、安置幫教這兩種保障性管理職能,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對抗因素,最直接地維護社會和諧,為社會管理活動創造穩定的發展環境。二是發揮社會服務職能。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法制宣傳等法律服務工作是司法行政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能夠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以個案的公正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能夠協調市場主體平衡利益關係,以法律手段規範經濟行為和社會秩序。三是發揮社會矛盾的預防職能。通過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解,防止矛盾糾紛的發生;公證制度介入民事、商事和經濟活動,是一項重要的預防性法律制度。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為政府擔當法律顧問,有效降低政府決策風險、行政執行風險,這些工作發揮著獨特的預防功能。

三、整合力量,重點突破

社會管理創新的內容廣泛,其中包括流動人口的管理與服務、社會矛盾的排查化解、特殊人群的幫扶管控、網路資訊的監督管理等等。司法行政該從什麼地方入手?我們認為,應充分利用點多面廣,鬆散型隊伍大而且都直接面向基層群眾的優勢,著重在距離群眾最近和管理難度最大的地方下功夫,來整合力量,重點在以下四個方面有所作為:

1.抓基層一線,配強社會管理的主導力量。一是司法所隊伍。認真貫徹市兩辦檔案精神,每個所要建立一支高素質的3-5名政法專項編制的隊伍,成為基層政府實施維穩、化解矛盾的最重要的中堅力量。現在要做的是:完成直派所的建設,著重向基層傾斜人財物,積極爭取直派所的財政補助政策。二是局機關專業隊伍。特別是直接面向群眾的援助中心、服務中心、矯正辦的建設要加強。這三個機構是我們與公檢法、維穩信訪、工青婦合作配合的重要平臺。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服務中心成立以後,已經成為直接引導群眾合理訴求、依法維權的重要渠道。去年,我們共接待信訪諮詢1900多人次,辦理援助案件495件,按法律程式平穩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雖然我們的工作繁了、壓力大了,但通過平臺建設,也還有很多文章可做。

2.聯合部門,廣泛發動社會各類資源,完善大調解體系。目前,大調解體系還不夠完善,也不夠重視。最近,中央16部委發出了《推進大調解工作指導意見》。關鍵一條,解決力量分散問題,如何來形成合力機制。一是力爭在更高層面上重視和加強大調解體系建設,建議再次下發指導意見。二是在現有專業性調委會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合作,擴大領域,可以依託各部門,也可依託行業協會來組建,這既是我們的指導範圍,也應成為對應主管部門的責任。三是主動利用社會力量來化解,從政策上鼓勵支援。動員熱心於調解工作的社會人士、老幹部、老教師、老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到人民調解工作中來,致力於“大調解”格局的建設。如我縣鍾管老孃舅工作站,其中有8位老書記參加,他們以熱情的態度、積極的服務、優秀的業務水平深得人心。

3.抓兩新社會組織,發揮知識型中介機構資源優勢。作為司法行政部門,著重要加強律師隊伍建設與管理。一是組織管理提升。加強律師事務所黨建、工青婦等組織建設,努力實現全覆蓋。二是社會管理延伸。把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延伸到兩新組織,進一步發揮律師的專業優勢。三是規範服務體系。律師為政府、企業、村、社群已經承擔了許多服務性工作,下一步要在進一步深化服務內涵的基礎上,政府要明確鼓勵和支援。

4.加大投資力度,構建資訊化管理平臺。最近省廳專題召開了資訊化工作會議,是考慮長遠發展的重要會議。全國司法行政系統資訊化建設做的最好的是**,不僅政法機構互通,而且一直延伸到律師事務所和司法所。一個部門職能作用的發揮離不開技術裝備。司法行政機關在案件辦理、矯正物件依法監管、律師公證監管等還主要靠手工操作,容易造成資訊不靈、監管不力、效率低下。建立健全政法維穩系統相互聯結的數字管理系統勢在必行。因此,必須引起重視,把構建資訊化管理平臺作為實現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一環,開創數字管理新局面。